路得記第三章綱目
壹、內容綱要
【路得來到波阿斯的場上】
一、婆婆拿俄米指導路得如何找個安身之處(1~4節)
二、路得遵從拿俄米的吩咐下到波阿斯的場上(5~7節)
三、波阿斯半夜驚醒,答應為她盡親屬的本分(8~13節)
四、路得清晨回婆婆處報告經過情形(14~18節)
貳、靈訓要義
【主自己才是我們追求的目標】
一、聖靈的引導和啟示:
1. 主是我們永遠的安身之處:「路得的婆婆拿俄米對她說,女兒阿,我不當為你找個安身之處...麼?」(1節) —— 聖靈(『拿俄米』)關心我們,要使我們得著真正的『安息』(『安身之處』原文字義)。主就是我們的安息(太十一28;十二8;來四9)。
2. 主是我們上好的福分:「使你享福麼?」(1節) —— 聖靈願意我們得著那上好的福分。我們的好處不在祂以外(詩十六2)。
3. 我們的眼目應當從周圍的人事物轉向主自己:「你與波阿斯的使女常在一處」(2節) —— 聖靈要使我們的眼目,從我們日常所接觸的人、事、物,轉眼仰望耶穌(來十二2)。
4. 主雖然尊高,卻是我們的至親:「波阿斯不是我們的親族麼?」(2節) —— 聖靈啟示我們的主雖尊高,卻虛己成為人的樣式(腓二6~7),做了我們的至親,祂稱我們為弟兄,並且凡事與我們相同,為要搭救並體恤我們(來二11;17~18;四15)。
二、主的稱讚,印證聖靈的引導:
1. 追求主自己,比追求屬靈事物顯恩更大:「波阿斯說,女兒阿,願你蒙耶和華賜福,你末後的恩比先前更大。」(10節) —— 主稱讚她末後追求主自己,比先前追求屬靈事物,顯恩更大。
2. 專心追求主自己,是最叫主心滿意足的:「因為少年人無論貧富,你都沒有跟從。」(10節) —— 主又稱讚她不受那些能吸引人心的人、事、物之引誘,專心追求主的自己,這是最叫主心滿意足的。
3. 有了主就有一切:「女兒阿,現在不要懼怕,凡你所說的,我必照著行。」(11節) —— 主應許凡我們所願意的,祈求就給我們成就(約十五7)。
4. 人最聰明的選擇乃是追求主自己:「我本城的人都知道你是個賢慧的女子」(11節) —— 主證實追求主自己乃是最聰明的選擇。敬畏主是智慧的開端(箴九10),主乃是我們的智慧(林前一30),一切的智慧知識,都在祂裡面藏著(西二3)。
三、事實經歷也證明得著主勝過得著外面的恩惠:
1. 路得忙碌一整天,僅拾取一伊法大麥(二17);而她在波阿斯腳下躺了一夜,便得了「六簸箕大麥」(15節) —— 馬利亞坐在主的腳前聽祂的道,她渴慕主自己,主稱讚她說,她已經選擇那上好的福分(路十38~42)。
2. 我們唯有得著主,才能得享真正的安息:「婆婆說,女兒阿,你只管安坐等候,看這事怎樣成就,因為那人今日不辦成這事必不休息。」(18節) —— 從這裡(第三章末段)開始,聖經就不再記載路得作些什麼事,全數是波阿斯在辦事。
【親近主、得著主的路】
一、跟隨聖靈的帶領:
1. 立志遵行聖靈的引導:「路得說,凡你所吩咐的我必遵行。」(5節) —— 人若有願作的心,必蒙悅納(林後八12)。
2. 凡事靠聖靈而行:「路得就...照她婆婆所吩咐她的而行」(6節) —— 她順著聖靈、靠聖靈而行(加五16,25)。我們不是倚靠勢力,不是倚靠才能,乃是倚靠聖靈,方能成事(亞四6)。
二、要到主所在的地方:
1. 祂是作工的主:「他今夜在場上簸大麥」(2節) —— 我們是祂手中的工作(弗二10),祂作工在我們身上,要煉盡我們的攙雜。所以主離我們不遠,就在我們口裡,就在我們心裡(羅十8)。
2. 要藉著主在我們身上所作的工來經歷祂:「下到場上」(3,6節) —— 我們不是到天上去找主,我們乃是在日常的生活經歷中,特別是主藉著十字架在我們身上作工的那一點上,最能碰見祂。所以我們要順服在主十字架的對付之下。
三、親近主的準備工作:
1. 要對付罪,除去身上的污穢:「你要沐浴」(3節) —— 認罪,被主血洗淨,才能與主相交(約壹一7~9)。
2. 要被聖靈分別為聖:「抹膏」(3節) —— 藉著聖靈得成聖潔(彼前一2);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來十二14)。
3. 要脫去行為上的舊人:「換上衣服」(3節) —— 不是補舊衣(太九16),乃是換上新衣,就是脫去舊人的行為(西三9~10;弗四22~24),而在一舉一動顯出新生的樣式(羅六4)。
四、親近主的步驟:
1. 不要有己的活動:「卻不要使那人認出你來」(3節);「悄悄的來」(7節) —— 也就是不靠肉體的意思(腓三3)。神是靈,所以拜祂的,必須用靈和真拜祂(約四24原文)。
2. 要先讓主有所享受:「你等他吃喝完了」(3節);「波阿斯吃喝完了,心裡歡暢。」(7節) —— 也就是獻上主所悅納的靈祭(來十三15;羅十二1;彼前二5)的意思。
3. 要讓主在我們身上得著安息:「到他睡的時候」(4節);「就去睡在麥堆旁邊」(7節) —— 也就是讓主在我們身上看見自己勞苦的功效,便心滿意足(賽五十三11)。
4. 要持定十字架的原則:「看準他睡的地方」(4節) —— 也就是定了主意,不知道別的,只知道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林前二2)。
5. 要安息在主的腳前:「就進去掀開他腳上的被,躺臥在那裡。」(4,7節) —— 就是投靠在祂翅膀的蔭下(詩卅六7),安靜等候(詩六十二1)。這裡也含有效法祂的死(腓三10),聯於祂的死(羅六5;林後四10)的意味。
6. 要經歷與主同活:「到了夜半,那人忽然驚醒,翻過身來,不料有女子躺在他的腳下。」(8節) —— 『醒』字一面指得著主明顯的同在,一面指經歷與主同活(腓三11;羅六5;林後四10)。
【與主面對面的交通】
一、認識自己:
1. 主的提醒:「他就說,你是誰?」(9節) —— 這是主的提醒,叫我們認識自己真實的光景。
2. 裡面的看見:「回答說,我是你的婢女路得。」(9節) —— 這是她裡面的看見;存心謙卑,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腓二3)。
二、祈求與答應:
1. 巴不得與主有更深的聯結:「求你用你的衣襟遮蓋我,因為你是我一個至近的親屬。」(9節) —— 這是請求波阿斯按摩西的律法娶她(參申廿五5~6);屬靈的含意是將身體獻上,求主悅納(羅十二1)。
2. 主喜悅與人有更深的聯結:「你末後的恩比先前更大」(10節) —— 我們固然需要主,主亦是需要我們。
3. 主應許促成此事:「凡你所說的,我必照著行。」(11節) —— 主必充充足足的成就一切,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弗三20)。
三、除去攔阻的啟示:
1. 主的光照:「他必告訴你所當作的事」(4節) —— 每一次與主相交的結果,總是得著光照,顯明我們的光景(弗五13~14;林後三18;四6)。
2. 主藉著光照點出我們的難處:「只是還有一個人比我更近」(12節) —— 這一個人乃指我們的天然己生命,就是我們的舊人,若不澈底對付,仍無法與主完全聯合。
四、交通的結果 —— 與主聯合的小影:
1. 她安息於主:「你只管躺到天亮;路得便在他腳下躺到天快亮。」(9節) —— 不是掙扎努力,乃是全歸依。
2. 她有隱藏的生活:「波阿斯說,不可使人知道有女子到場上來。」(14節) —— 享受內室與主交通的生活。
3. 她與主調和為一:「六簸箕大麥」(15節) —— 『六』是人的數目,『大麥』預表主耶穌。
4. 她與聖靈同享:「你不可空手回去見你的婆婆」(17節) —— 拿俄米預表聖靈。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 —— 以斯帖記註解》
叁、其他綱目
【路得記第三章:追求、親近主自己】
一、前要的是祝福,今要主自己
1.是出於聖靈的開導和啟示
(1)主才是我們永遠的安身之處:「路得的婆婆拿俄米對她說,女兒阿,我不當為你找個安身之處...麼?」(1節) —— 拿俄米預表聖靈。聖靈關心我們,要使我們得著真正的『安息』(『安身之處』原文字義)。主就是我們的安息(太十一28;十二8;來四9)。
(2)主是我們上好的福分:「使你享福麼?」(1節) —— 聖靈願意我們得著那上好的福分。我們的好處不在祂以外(詩十六2)。
(3)我們的眼目應當從周圍的人事物轉向主自己:「你與波阿斯的使女常在一處」(2節) —— 波阿斯預表主,波阿斯的使女預表主的眾僕人,廣義的說,也指我們日常所接觸的人事物。聖靈要使我們的眼目,從我們日常所接觸的人、事、物,轉眼仰望耶穌(來十二2)。
(4)主雖然尊高,卻是我們的至親:「波阿斯不是我們的親族麼?」(2節) —— 祂雖然是神子,卻虛己成為人的樣式(腓二6~7),做了我們的至親,祂稱我們為弟兄,並且凡事與我們相同,為要搭救並體恤我們(來二11;17~18;四15)。
2.主的稱讚,印證聖靈的引導:
(1)追求主自己,比追求屬靈事物顯恩更大:「波阿斯說,女兒阿,願你蒙耶和華賜福,你末後的恩比先前更大。」(10節) —— 主稱讚她末後追求主自己,比先前追求屬靈事物,顯恩更大。這裡的恩,原文是指給出去的恩。惟有蒙恩的人,才能將恩給出去。恩典是由耶穌基督來的(約一17);我們在恩典裡長進(彼後三18),就是長進到賜恩者基督裡面去(西二19;弗四13)。
(2)專心追求主自己,是最叫主心滿意足的:「因為少年人無論貧富,你都沒有跟從。」(10節) —— 少年人代表那些能吸引人心的。主又稱讚她不受那些能吸引人心的人、事、物之引誘,專心追求主的自己,這是最叫主心滿意足的。主啊,除你以外,在天上我有誰呢?除你以外,在地上我也沒有所愛慕的(詩七十三25)。
(3)有了主就有一切:「女兒阿,現在不要懼怕,凡你所說的,我必照著行。」(11節) —— 主是幫助我的,我必不懼怕(來十三6)。我們若住在主裡面,主的話也住在我們裡面,凡我們所願意的,祈求就給我們成就(約十五7)。
(4)人最聰明的選擇乃是追求主自己:「我本城的人都知道你是個賢慧的女子」(11節) —— 主證實追求主自己乃是最聰明的選擇。敬畏主是智慧的開端(箴九10),主乃是我們的智慧(林前一30),一切的智慧知識,都在祂裡面藏著(西二3)。
3.事實經歷也證明得著主勝過得著外面的恩惠:
(1)路得忙碌一整天,僅拾取一伊法大麥(二17);而她在波阿斯腳下躺了一夜,便得了「六簸箕大麥」(15節) —— 馬利亞坐在主的腳前聽祂的道,她渴慕主自己,主稱讚她說,她已經選擇那上好的福分(路十38~42)。
(2)我們唯有得著主,才能得享真正的安息:「婆婆說,女兒阿,你只管安坐等候,看這事怎樣成就,因為那人今日不辦成這事必不休息。」(18節) —— 從這裡(第三章末段)開始,聖經就不再記載路得作些什麼事,全數是波阿斯在辦事。
二、親近主、得著主的路
1.跟隨聖靈的帶領:
(1)立志遵行聖靈的引導:「路得說,凡你所吩咐的我必遵行。」(5節) —— 人若有願作的心,必蒙悅納(林後八12)。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們心裡運行,為要成就祂的美意(腓二13)。
(2)凡事靠聖靈而行:「路得就...照她婆婆所吩咐她的而行」(6節) —— 她順著聖靈、靠聖靈而行(加五16,25)。凡聽見主的話就去行的,才是聰明的人(太七24~27)。但我們還得順著聖靈,靠聖靈而行(加五16,25),方能成事(亞四6)。
2.要到主所在的地方:
(1)祂是作工的主:「他今夜在場上簸大麥」(2節) —— 祂是在打麥場上作工,篩淨糠皮,好把麥子收在倉裡(太三12)。我們是祂手中的工作(弗二10),祂作工在我們身上,要煉盡我們的攙雜。所以主離我們不遠,就在我們口裡,就在我們心裡(羅十8)。
(2)要藉著主在我們身上所作的工來經歷祂:「下到場上」(3,6節) —— 我們不是到天上去找主,我們乃是在日常的生活經歷中,特別是主藉著十字架在我們身上作工的那一點上,最能碰見祂。所以我們要順服在主十字架的對付之下。
3.親近主的準備工作:
(1)要對付罪,除去身上的污穢:「你要沐浴」(3節) —— 認罪,被主血洗淨,才能與主相交(約壹一7~9)。
(2)要被聖靈分別為聖:「抹膏」(3節) —— 藉著聖靈得成聖潔(彼前一2);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來十二14)。
(3)要脫去行為上的舊人:「換上衣服」(3節) —— 不是補舊衣(太九16),乃是換上新衣,就是脫去舊人的行為(西三9~10;弗四22~24),而在一舉一動顯出新生的樣式(羅六4)。
4.親近主的步驟:
(1)不要有己的活動:「卻不要使那人認出你來」(3節);「悄悄的來」(7節) —— 也就是不靠肉體的意思(腓三3)。神是靈,所以拜祂的,必須用靈和真拜祂(約四24原文)。
(2)要先讓主有所享受:「你等他吃喝完了」(3節);「波阿斯吃喝完了,心裡歡暢。」(7節) —— 也就是獻上主所悅納的靈祭(來十三15;羅十二1;彼前二5)的意思。
(3)要讓主在我們身上得著安息:「到他睡的時候」(4節);「就去睡在麥堆旁邊」(7節) —— 也就是讓主在我們身上看見自己勞苦的功效,便心滿意足(賽五十三11)。
(4)要持定十字架的原則:「看準他睡的地方」(4節) —— 也就是定了主意,不知道別的,只知道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林前二2)。
(5)要安息在主的腳前:「就進去掀開他腳上的被,躺臥在那裡。」(4,7節) —— 就是投靠在祂翅膀的蔭下(詩卅六7),安靜等候(詩六十二1)。這裡也含有效法祂的死(腓三10),聯於祂的死(羅六5;林後四10)的意味。
(6)要經歷與主同活:「到了夜半,那人忽然驚醒,翻過身來,不料有女子躺在他的腳下。」(8節) —— 『醒』字一面指得著主明顯的同在,一面指經歷與主同活(腓三11;羅六5;林後四10)。
三、與主面對面的交通
1.認識自己:
(1)主的提醒:「他就說,你是誰?」(9節) —— 這是主的提醒,叫我們認識自己真實的光景。
(2)裡面的看見:「回答說,我是你的婢女路得。」(9節) —— 這是她裡面的看見;存心謙卑,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腓二3)。
2.祈求與答應:
(1)巴不得與主有更深的聯結:「求你用你的衣襟遮蓋我,因為你是我一個至近的親屬。」(9節) —— 這是請求波阿斯按摩西的律法娶她(參申廿五5~6);屬靈的含意是將身體獻上,求主悅納(羅十二1)。
(2)主喜悅與人有更深的聯結:「你末後的恩比先前更大」(10節) —— 波阿斯的意思是說,路得委身給他,乃是恩待了他,且這恩是大的。我們固然需要主,主亦是需要我們。
(3)主應許促成此事:「凡你所說的,我必照著行。」(11節) —— 主必充充足足的成就一切,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弗三20)。
3.除去攔阻的啟示:
(1)主的光照:「他必告訴你所當作的事」(4節) —— 每一次與主相交的結果,總是得著光照,顯明我們的光景(弗五13~14;林後三18;四6)。
(2)主藉著光照點出我們的難處:「只是還有一個人比我更近」(12節) —— 這一個人乃指我們的天然己生命,就是我們的舊人,若不澈底對付,仍無法與主完全聯合。
4.交通的結果 —— 與主聯合的小影:
(1)她安息於主:「你只管躺到天亮;路得便在他腳下躺到天快亮。」(9節) —— 不是掙扎努力,乃是全歸依。
(2)她有隱藏的生活:「波阿斯說,不可使人知道有女子到場上來。」(14節) —— 享受內室與主交通的生活。
(3)她與主調和為一:「六簸箕大麥」(15節) —— 『六』是人的數目,『大麥』預表主耶穌。六簸箕大麥指於主調和為一。
(4)她與聖靈同享:「你不可空手回去見你的婆婆」(17節) —— 拿俄米預表聖靈。
—— 黃迦勒《查經輯要》
【下禾場須知之事】
經文:得3:1~5
一、要沐浴 —— 聖潔:真理的潔淨 1~3上,(來12:14)
1. 安身之處,使你享福 1
(1)指女子的歸宿:婚姻 (林後11:2;啟21:2)
(2)主就是我們的安息 (太11:28;12:8;來4:9)
2. 到禾場上去迎見我們的親族 (來2:11,17~28;4:15)
3. 你要沐浴:用真道來潔淨自己 (來12:14;弗5:26~27)
二、須抹膏 —— 香氣:聖靈的充滿 3中,(彼前1:2)
1. 聖靈的膏抹:才更有能力 (路4:14;羅15:13,18;約壹2:20,26~27;傳9:8)
▲膏抹 —— 這是新娘出嫁前的準備工作:抹膏油,換新衣。(結16:9~10)
2. 聖靈的裝飾:才更有魅力 (林前12:23~24)
三、必換衣 —— 更新:生命的更新 3下 —— 5,(約3:3~5;弗4:22~24)
1. 下到場上 —— 願意順服在主的十字架的工作之下。(林前3:1~2)
▲我們不是到天上去找主,而是在日常的工作中遇見主。(徒17:28)
2. 躺臥在主的恩翅底下 (詩17:8;57:1;61:4;路13:34)
—— 毛南春陽
【下禾場當行之事】
經文:得3:6~13
一、靠近莊稼的主 6~7
1. 路得就下到場上:聽命勝於獻祭。(撒上15:22;約13:16~17;約壹3:18)
2. 波阿斯吃喝完了 ——
(1)「心裡歡暢」:即心裡特別喜樂 —— 同一靈的感動。(路10:21;加2:8)
(2)「睡在麥堆旁邊」 —— 勞動的成果感到心滿意足。(賽53:11)
3. 路得悄悄地躺臥在那裡 ——
(1)充滿平安喜樂。(詩23:1~2;腓4:4~7)
(2)與主親近。(來7:25;歌1:2~4)
二、求告莊稼的主 8~9
1. 耐心等候主人的醒來:即與主同活。8,(太25:1~13;腓3:11;羅6:5;林後4:10)
2. 求你用你的衣襟遮蓋我。9,
(1)是求婚的記號 (申27:20;結16:8)
(2)願意投靠神的恩翅之下,得遮蔽、蒙保護。 (詩17:8;57:1;61:4;路13:34)
三、聽從莊稼的主 10~13
1. 蒙恩典 10,(參林前4:5)
(1)願你蒙耶和華賜福 —— 祝福是最大的恩典。(創12:1~3;民6:22~27;彼前3:9)
(2)你末後的恩比先前的更大 —— 蒙恩必須先付出恩典。(太7:12;弗1:8;林後6:1),「先前的恩」:指供婆婆;「來後的恩」:指為婆家生子立後。
(3)因為少年人無論貧富,你都沒有跟從 —— 只追求真正的愛情不求名譽財富 —— 愛情專一。(雅8:6~7;林後11:1~3;民14:23~24;太10:37~39;16:24~26)
2. 盡本份 11~13
(1)賢德的女子 11,「賢德」:富裕、大財主、賢慧、行事有能力的效率、品格高尚的人。(箴18:22;31:10~12)
(2)有一個人比我更近 12,這個人是誰呢? —— 指律法。兩個至近的親屬,分別代表新舊約:恩典和律法。(加3:23~24)
(3)盡親屬的本分 13,a.對婚姻的鄭重。(來13:4)。b.按規規矩矩而行。(林前14:40)。c.作事要光明正大,等到天亮才做。(賽2:5;約12:36;林後8:21;約壹1:7)
—— 毛南春陽
【離禾場儆醒之事】
經文:得3:14~18
一、不可讓人知道 14
1. 主的恩典每早晨都是新的。(哀3:23)
2. 行事須光明正大,謹防有誤會。(太10:16)
3. 靈交時不必要給外人知道,惟有面對主,傾心吐意。(太17:9;加1:26;約4:24;太6:6;撒上1:15;詩62:8)
二、不可空手回家 15~17
1. 打開心門,六簸箕大麥,恩上加恩。(約1:16);得獲屬靈之益:如哥尼流受託,(徒10:5);彼得見異像,(徒10:9~11);保羅得啟示,(加1:16;林後12:1~7)。
2. 神的恩典讓我們不是「空空」生活,乃是充充滿滿的。(得1:21;約1:14;傳5:19;腓4:18~20;西3:16)
三、不可心急行事 18
1. 你只管安坐等候 —— 專心仰望等候主。(箴21:5;賽32:16~20;33:6;約壹3:19)
2. 今日不辦成這事必不休息 —— 我們若把心交托主,祂必負責一切的責任。(詩37:3~6)
—— 毛南春陽
【為安身而下場(三1~16)】
一、下場的計畫(三1~2):無論何事都有事先的計畫,路得到波阿斯的禾場,是拿俄米的計畫。拿俄米是教會的帶領者,傳道人的模範。神的僕人不要把人帶到自己面前,乃要引人到主前。在工作前就要計畫好如何把人帶到主前(加一10;帖上二4)。例:施洗約翰(約一29~37),他必興旺我必衰微(約三26~30 )
二、下場的準備 (三3~7)
1.裝飾上是準備( 三3;參結十六9~10) 新娘的裝飾
(1)沐浴(利八6)祭司的準備
(2)抹膏(利八12)祭司的準備。神的僕人要到禾場上工作,不但要聖潔,更要經聖靈的膏抹。
(3)挽成(利八7~9)
2.手續上的準備 (三3~5)
(1)經歷禾場(3節):在聖經中論到好幾個禾場,這裡的經歷禾場,突出了工人也當經歷幾個禾場:
a. 亞曆禾場(創五十10 )「傷心哀哭之意」
b. 基甸的禾場(士六37) 「尋求神旨之意」
c. 拿艮的禾場(撒下六6) 「管教造就之意」
d. 阿爾楠的禾場(代下三1) 「愛心與獻祭之意」
(2)隱藏自己 (3節下) 「不要使那人認出你來」:神的工人當知道在主面前隱藏自己是極其重要的。
a. 隱藏恩賜(林後十二1~4;林前十二4~7):恩賜不是生命,切莫用作得利的門路(提前六5)
b. 隱藏生命(西三3~4;約十五4~5):會藏的人才會被神長用、特用。
(3)警醒等候(4節),候主的救恩、應許、再來、等候應有名分。
(4)投其腳下(4節)
(5)遵行吩咐(5節):順服聖靈的帶領是蒙福的途徑(羅八5~6)。
3.心志的準備 (三6~8上)
(1)存謙卑的心( 6上;雅四6)
(2)存順服的心( 6下;撒上十五22;參羅十三1~5上)
(3)存愛慕的心( 7節;歌一3~4):「路得便悄悄的….」指不張揚顯露自己。突出一個真正愛主的人是默默愛慕,不張揚自己。
(4)存剛強的心( 8上;提前一7)
三、下場的經過(三7~13)
1.路得的請求(三7~9)
(1)請求的地方( 7節) 「阿波斯身邊」是內室的靈交,須先經歷十架(太六6;猶20):禱告→生命→事奉,都當進內室。
(2)請求的時候(8節) 「到了夜半」
(3)請求的內容(9節)
a. 請求保護 —— 免去惡人的攻擊(詩十七8;詩一百十八8~9)
(a)保護脫離那惡者(太六13;帖後三3)
(b)保護不至失信心(路二十二31~32)
©保護所行的道路(詩九十一11~12)
b. 請求看顧 —— 生活上的看顧(詩一百廿三1~2;代下六9;彼前三12)
(a)看顧生活(太六11,25~33)
(b)看顧道路(詩廿三1~6)
©看顧苦難(詩一百十九153;十八25;一百十九71)
c. 請求供給 —— 精神與生活的需要
(a)肉體的需要(太六8;路十一8)
(b)靈性的需要(詩廿三1~6;約二十一1~15;二十16;林後一3)
(4)請求的聲音( 9節;歌二14)
2.波阿斯的回音(三10~14)
(1)稱讚(10~11)
a. 得恩上加恩(10上; 約一16)
(a)成神子民 成主新婦
(b)得脫罪地 得主恩崇
份屬靈供給 份於主自己
b. 不受©人引誘(10下;箴六25)「少年人」
c. 賢慧的女子( 11節;箴三十一10~11;十二4)
(2)應許( 11節;弗六1~2;提前四12)
a. 指主是信實的(詩卅六5;提後二13;林後一20;來十23)
b. 指之必垂聽的(太七7~8;約壹五14)
(3)提醒(12~13)主是提醒突出幾個方面:
a. 按照規矩行事(帖前五14;林前十四40;帖後三11;西二5)
b. 認識律法、舊人(羅三20~28 )「律法在我們身上的失效」
c. 忍耐等候娶贖(羅八19~25)
四、下場的結果( 14~18)
1. 靈交中起來( 14節)
(1)起來的源頭 (14節上 )
a. 起來在於信心的接受(撒上一18;可十一24;羅九33;雅一6~7)
b. 起來在於十架的經歷(林前二2;腓二9~11)
c. 起來在於隱秘的靈交(歌二14 )
d. 起來在於謙卑的俯伏(雅四6;彌六8)
e. 起來在於救主的啟示(徒九5~6)
2. 起來的謹防(14下)
a. 謹防顯露(林前十二1~4)
b. 謹防嫉妒(民十二1~3;詩一百零六16;箴十四30)
2. 豐滿的得著( 15節)
—— 葉靈力《路得記心得研究》
【與主聯合的準備(三1~6)】
一、沐浴:除去污穢(參提後二20~21)
二、抹膏:服在靈的權下(參出三十22~31;結一4~21;路四18)
三、換上衣服:活出神的義(參弗四20~24)換上衣服就是要改變行為,脫去舊人,穿上新人
四、下到場上:捨己順服
五、不要叫那人認出你來:隱藏自己(參創廿四65)
六、躺臥在波阿斯腳下:與主同死同埋(得三4)
1. 看准主睡的地方,我們到主的跟前,掀開被要躺下來與主同死。
2. 下邊接著說:躺臥在主的腳旁邊與主同埋葬。這兩點是聯合在一起的,與主同死同埋葬。
3. 與主聯合到了與主同死同埋的地步,就是掀開被躺在那裡,從此以後再沒有我自己了,都是波阿斯的。
七、照婆婆所吩咐的而行:順從聖靈的帶領而行(得三5~6;參來七7~10)
—— 《默想路得記》
【波阿斯對路得恩典的眷顧(三8~18)】
一、波阿斯向路得說出恩言(三8~13)
1. 願你蒙耶和華賜福,你末後的恩比先前更大(三10)
2. 本城的人都知道你是賢德的女子(三11):一個人在神面前蒙恩典,蒙神賜福,蒙神使用,決不是一朝一夕的問題。從摩押地開始到伯利恒這一段的路程,看出路得真是賢德的。是眾人都知道你是賢德的女子.
3. 你只管躺到天亮(三12~14):主(波阿斯)安慰路得說:你不必害怕,只管休息吧!不要緊,我是你的保障,我為你伸冤,我為你辨屈,我能供應你的需要,你直管安靜等候,直到天亮
二、波阿斯向路得的恩典(三15)
—— 《默想路得記》
【安身之處(三1~4)】
一、安心
二、安寧
三、安身
1. 沐浴
2. 抹膏
3. 更衣
—— 楊摩西《信心之母 —— 路得記人物探討》
【末後之恩(三1~13)】
一、救贖之恩 —— 信心的同行
1. 放棄權益
2. 放棄信仰
二、生活之恩 —— 愛心的事奉
1. 甘心事奉
2. 忠心事奉
三、家庭之恩 —— 盼望的等待
1. 絕對順服
2. 完全交託
四、揀選之恩 —— 祝福的賞賜
1. 被神驗中
2. 被神使用
—— 楊摩西《信心之母 —— 路得記人物探討》
【基督的預表(三10~18)】
一、有求必應 —— 有恩慈的人(11節)
二、至近的親屬 —— 有資格的人(12節)
三、應許成就 —— 有信用的人(13節)
四、保守名譽 —— 有智慧的人(14節)
五、供應需要 —— 又愛心的人(15節)
—— 楊摩西《信心之母 —— 路得記人物探討》
【路得怎樣看見了屬靈的事物(得三章)】
一、屬靈的看見一面是因著神的啟示,這是個毫無疑問的。
二、另一方面也是因著人的尋求,或是說人的渴慕。如果人不渴慕,神的啟示就是在那裡打開了,在人這邊卻沒有什麼動靜。
—— 王國顯《各人任意而行》
【定策(得三1~18)】
一、定策者(1~5) —— 拿俄米所定的策,目的乃是要為路得找一個安身之所。
二、行策者(6~7) —— 路得沒有查詢,也沒有猶疑,就照著婆婆的吩咐而行。
三、受策者(8~18) —— 正如拿俄米所料,波阿斯夜間睡在打麥場,路得也就按計而行。
—— 《新舊約輔讀》
【一個負責的財主 路得記3章】
一丶對工作負責差使女3:1~2
二丶對家庭負責睡麥場3:3~5
三丶對別人負責問女子3:6~9
四丶對親屬負責守律法3:10~2
五丶對本分負責娶路得3:13
六丶對貞潔負責學隱藏3:14
七丶對窮人負責獻愛心3:15~17
八丶對承諾負責不休息3:18
—— 作者不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