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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埃及记第二十二章短篇信息

 

目录:

出埃及记第二十二章读经札记   王国显

出埃及记第二十二章读经记录   蒋继书

行邪术的女人不可容他存活   出廿二:18 (佚名)

续论典章和条例(谭志阳)

爱邻守则(苏佐扬)

圣洁子民(苏佐扬)

 

 

出埃及记第二十二章读经札记   王国显

 

    现在,我们再看看二十二章的内容,从第一到第六节,那里又提到好几件事情。第一是提到偷东西,第二是提到任凭自己的牲畜去践踏别人的农作物,第三是提到人若点火烧荆棘的时候,不小心以致将别人的禾捆或是田园烧掉。在这里虽然在大体上只提到三件事。但在这三件事上,都叫我们看见两件很有意思的事。

    一、我们看见犯罪所带来的,一定是亏损。人若偷了别人的一头牛,便要以五头牛去赔那一头。人以为偷了别人一头牛便很开心,因为价值很大。但却要想想所引出来的结果,是要准备以五头牛来作赔偿。若偷了人家一只羊,便要准备四只羊来赔还。人或想着偷了人家一只羊,偿还一只再加一只也可以了吧?但神说不是,乃是四只羊,五条牛。这是否严重了一点呢?神就是要我们看见犯罪所带来的亏损就是那么严重。这一个原则,我们在典章中会不断的看见,特别是在利未记里,提到赎愆祭的时候,就更细致的来说明这一件事。

    很清楚的,神这些典章不光是只给人看见刑罚,而是叫人看见人犯罪,在神面前一定是接受亏损。人若偷了人家一头牛,卖掉了,没有任何人知道,便以为用不着赔偿。但弟兄姊妹要记得,这些典章是从那里来的?乃是从神而来的。人可以不知道,但神知道。在地上,这个人或许不用赔上五头牛,但等到见神的面的时候,还是要承担五头牛的亏损,这是很清楚的。所以,当我们读到这些典章的时候,不光是看见人和人怎样处理问题,而是看见人在神面前该怎样活。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则,罪一定带来亏损。

    二、不顾念别人的结果也是亏损。人的天性是不顾别人的,只顾自己。但神在这里明确的叫我们看见,人是不能只顾自己,也得要顾念别人。人不能只顾自己的好处增加而叫别人受了损害,如果人只往自己的方向去想,结果又是亏损。感谢赞美我们的神,祂把自己的性情,透过典章上的话毫无保留的向我们敞开。我们实在敬拜赞美祂。在英国有一位弟兄,他原本是一个商人,后来作了律师。在他信了主以后,他很爱读神的话,当他读到律法的时候,神的话便把他吸引着。他便觉得自己要去研究法律,并对法律发生了很浓厚的兴趣。虽然他承受了父亲在香港很大规模的生意,但他一概不管,便去念法律。结果他在英国念完了法律的课程,也考取了律师的资格。在英国,他是第一个中国人在英国当律师的。这个弟兄很爱主,他谈到他所以要当律师的时候,他说出是因为读到神的律法,而引起他心思上的转变。他认为地上再没有一种律法比神的律法发表得那样的叫人感到恩典,地上的律法都是叫人感觉恐惧的,唯有神的律法既有叫人恐惧的那一面,也有叫人受吸引的另一面。因为神的律法是神自己性情的发表,不是仅仅为了维持社会秩序而产生出来的一些条文。

    感谢主,虽然并不是每一个人都有兴趣去当律师,但人若细细的去读神的律法,便会发觉在那些好象是很枯燥的文字上面,充满了神的怜悯,充满了神的体恤,叫我们真能体会得到新约里面所说的,「字句是叫人死,精义是叫人活。」(林后三6)「字句」就是指律法的条文,「精义」就是指条文里面神的心意。感谢神,当我们也读律法的字句的时候,我们也实在盼望神借着祂的灵,把字句里面的精义向我们解开。

 

活出神的喜悦的道路(廿二7至廿三19)

 


    我们看了典章开头的那个部分,我们实在看见神如何透过典章来把祂心里的意念向人发表,也是按着祂的性情来要求人操练自己,好叫人活在神的面前蒙神纪念。

    现在我们继续在典章上来留意。从二十二章第七节开始,这里又有一段的话。在典章的里面,有一个很特别的情形。这一个情形就是说,它并不是把所有典章中的条文归类的记录下来。如果是归类记录下来,我们就非常容易一组一组的来读。但实际上,圣灵没有把它归类,常常是在一个话题上说了一点点,又转到另一个话题去,然后又回到先前所说过的事来。然而,我们必须要记得,这是律法。按着一般说来,律法总得要很明确的去归类的。但是神在这里,却没有作很明确的归类。为什么呢?

    这里有一个很宝贝的意思让我们去领会。地上一般的律法只是为了惩治,当然也有积极的那一方面,就是为了要维持社会的秩序。但实际上说来,惩治的功用一般都比维持的功用大。我们也不是说神的律法没有惩治的作用,它给我们看见还是有惩治的作用。但是神起初传律法给人,却不是要给人惩治。这一点,在罗马书上就很容易看见,神传律法的时候,祂是愿意向人显明一条神所喜悦的路。不过,因着人在神面前的不对,「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罗八3)。结果人便落在律法的定罪底下。

    典章给人指出准确活在神面前的路

    现在我们回到起初传律法时候,我们看见神没有把典章的内容作归类的发表。所以便很清楚的看见一个意思,神把律法传下来,目的是要人好好的活在祂面前,并不是准备要用律法来定人的罪。所以神并没有把律法来归类,神只是把生活中所接触到的,一点一点的来说。如果我们问神说,为什么不把它归类,那不是更容易明白吗?也许神有一个意思要告诉我们,在生活里的事情,是随时随地都要操练的。并不是说像课本一样,这一部分如何,那一部分又如何。这一点就让我们看见神那起初的心意,神就是让人在各方面、在任何的时刻都学习活在神的面前。

    我们从第七节开始看的时候,就更容易了解这一点了。它就是让人学习活在神的面前,那里说了几样的事情,一些是说到你交托了别人一些的东西,但却在别人的手里失去了,那该怎样处理。在不同的环境或情形下,就有各种不同的处理方法。但我们能从各种不同的处理方法上,可以看出一个很明确的原则。那一个原则就是「你要活在神的面前」,就是你要把自己放在神的面前;然后再加上另一个原则,就是不能亏负人。这两个原则,就把这里一大堆的事情说出来了。

    譬如说:「人若将银钱或家具交付邻舍看守,这物从那人的家被偷去。若把贼找到了,贼要加倍的赔还,若找不到贼,那家主必就近审判官,要看看他拿了原主的物件没有。」(7)如果经过审判官的审察,果然是清白的话,那家主人也不必要负责任。

    「人若将驴或牛,或羊,或别的牲畜,交付邻舍看守,牲畜或死,或受伤,或被赶去,无人看见,那看守的人要凭着耶和华起誓,手里未曾拿邻舍的物,本主就要罢休,看守的人不必赔还。」(1011)从这些条文看来,好象只是提及怎样处理纷争的问题,但事实上是要神的子民学习活在神的面前,向着神来活。别人若把事情在神面前说明白了,你不能再追究,也不能要求赔偿。这就是活在神的面前,让神来管理那件事情。神既然允许那件事情发生,你就从神手里把那件事情接过来就好了,别把眼睛盯在人与人的关系上。虽然人或许不明白神为什么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但却承认一切的事情都是在神的管理下,这就是一种生活上的操练。

    也有些条例并不完全是一样的,比方说:「若本主同在一处,他就不必赔还,若是雇的,也不必赔还。本是为雇价来的。」(15)这是因为本主也在场的缘故。但若你是替别人看守的不见了,如果是牲畜,受伤的便要把受伤的带来。死掉的,便要把尸体带来,这样你便不用赔偿。不然,就要赔偿了。人或说这不是跟上面的定规有点矛盾或者是冲突了吗?但我们若是看清楚里面的话,便能发觉情况是不一样的。不一样的地方在那里呢?我们先看看十二节:「牲畜若是从看守的那里被偷去,他就要赔还本主。」这是说到从看守的人的地方被偷去,是跟上面所说交付别人的又不一样。因为看守的人绝不能眼巴巴的看着牲畜失掉,在这一种情况下,那个看守的人便有责任了。那责任是什么呢?在人这方面来说,是别人要求自己看守的,又不是自己要去做的,那么失掉了就只好承认大家倒霉就是了,怎么要自己来赔偿呢?

    弟兄姊妹,这里面给我们看见一些很有意思的事。神并不是着眼在赔还本主的这一个定规,神是借着赔还本主这一个定规,来让神的子民学会不要亏欠别人。在新约的罗马书上很明确的说:「凡事都不可亏欠人,」在这里就让我们留意到这一个。人又会说并不是自己故意把所看守的失掉,为什么算是亏欠本主呢?弟兄姊妹要注意,神在这里所追讨的那一个人,是因为他没有在所受的托付上忠心,许多时候,我们承认人的本性在这一方面,是常常有保留的。在自己的事情上很忠心,在别人托付的事上就不够忠心。就算在神所托付的事情上也不够忠心。神是要人在祂面前学习作一个忠心的人,不忠心就是一个亏欠。神不是因著作看守的人失掉了东西便要赔还本主,而是在这里给人一个深刻的印象,要人想到倘若自己忠心一点,事情就不会发生,神就是在这件事上让人去学一点功课。我们感谢神,在典章上,神是透过一些的安排,让神的子民直接的学习活在神面前。这一点是我们该留意到的。

    神的性情是神子民的生活依据

    再读下去,我们看见神好象是转了另一个方向说话。但事实上,我们说条例的内容好象是转了一个方向,但是大前提却没有转变,仍然是叫人去领会神的性情,要按着神的性情来生活。所以从十六节到二十二章的末了,我们也许可以给它一个不大不小的标题,那个标题就是说,「以神的性情作我们生活的依据。」上面说到学习活在神的面前,那么人该怎样去活在神的面前呢?这里就更具体、更清楚的说出来了,就是依据神的性情来活。在这一大段的话里,我们可以从这个标题上把它分成几个小标题。

    活在圣洁中

    第一个小标题就是「在圣洁里生活」。这里说到有几样事情是该怎样处理的,有一些是生活上的事。比方说,怎样处理未婚男女的事情。有些是对付行邪术的人的事,有一些是对付逆性情欲的处理,有一些是对付那些偏离神的动作。整个的说来,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要求,这个共同的要求就是要保守神的子民活在圣洁里,或者说是要保守神所赐的地在圣洁里。不单只人要圣洁,连地也得要圣洁。我们实在注意到,神对地的那一个心思,在别的地方我们看见神说,「若有在地上流人血的,……那地就不得洁净。」(民卅五33)因为人在什么地方流人的血,那地方便被污秽了,这是神说出了祂心里的意念。因此我们看见神的性情是圣洁的,所以,在利未记里,神说:「所以你们要成为圣洁,因为我是圣洁的。」(利十一44)神又说:「所以你们要圣洁,因为我是圣洁的。」(利十一45)现在在典章里,我们可以看见神是这样的发表出来了。

    活出神的怜悯

    第二个小标题就是「要活出神的怜悯」。这个怜悯的对像不光是人,也包括兽。这里是说得非常有意思的,「不可亏负寄居的,也不可欺压他,因为你们在埃及也作过寄居的。」(廿一21)神告诉祂的子民,不要亏负人。在积极那一方面来说,是要怜悯人。怎么的怜悯法呢?就是不要欺负别人,不要亏欠别人。为什么呢?因为神好象在这里指出:「因为你们在埃及地也作过寄居的。」既然自己知道寄居的味道,自己既不喜欢那种滋味,就不要加在别人身上。

    我们再往下去看的时候,便发觉过去的经历并不是最主要的原因。主要的原因是神的性情,祂原是怜悯人的神。因着祂的怜悯,祂也盼望自己的子民能活出怜悯人的性情来。我们要在这里留心,有一些事情是很值得注意的,那是「不可苦待寡妇和孤儿,若是苦待他们一点,他们向我一哀求,我总要听他们的哀声。」(22)然后再往下看,「我民中有贫穷人与你同住,你若借钱给他,不可如放债的向他取利。你即或拿邻舍的衣服作当头,必在日落以先归还他,因他只有这一件当盖头,是他盖身的衣服,若是没有,他拿什么睡觉呢?他哀求我,我就应允,因为我是有恩惠的。」(2527)应允什么呢?在这两处经文中我们看见一件事,上面说到人不可欺压孤儿寡妇,否则他们向神一哀求,神就会垂听他们的哀求。神垂听他们的祷告,就会引出一个什么的结果呢?神说:「并要发烈怒,用刀杀你们,使你们的妻子为寡妇,儿女为孤儿。」(24)

    接下去的那一段话好象是没有说得那么严重,只是说:「他哀求我,我就应允。」但是有一件事情是我们注意得到的,他们为什么要哀求呢?没有衣服盖身。为什么要哀求呢?他们是有根据的。神说不可苦待寡妇和孤儿,现在有人苦待寡妇和孤儿,那些孤儿寡妇便到神面前去申诉,去祷告。他们的申诉和祷告是根据神典章的话,因为典章中明明告诉人说不可苦待寡妇和孤儿,这是神的定规。

    再底下那一段,说到借贷给弟兄不可取利。关于这方面,当我们读到利未记时,便觉得很有意思了,特别在申命记里,说得更是清楚,那里说:「你借给你弟兄的……都不可取利。借给外邦人可以取利,只是借给你弟兄不可取利。」(申廿三1920)或有人说,「既然如此,我不借给弟兄罢了。借给外人还可以赚点利钱。」但神的典章却是这样定规的,你若不借给弟兄,他实在是活不过来的时候,他也只好到神面前去祷告。只要神一听见你怎样拒绝这个弟兄的要求时,虽然这里没有说什么,但我们根据上面的情况来看,神一定会把这个不肯方便弟兄的人的财产摧毁,或者让他的钱财放在一个破烂的口袋里,让他也去尝尝向弟兄借贷的滋味。我们所要注意的是我们千万不要在神的子民中间制造一些叫神的子民叹息的事情。只要他们在神面前叹息,我们在神面前便要受追讨了。这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神的定规是那么严肃,目的在那里呢?就是让我们看见神是怜悯人的神,我们就要学习怜悯,我们只能作一个怜悯人的人。不仅对人是这样,当我们读到第二十三章说到安息年的时候,对兽和牲畜也是这样。反正对一切事情总得要存一个怜悯的心。

    我们感谢神!弟兄姊妹是否感觉到很希奇呢?上面说到保持神子民的圣洁的事上很严厉,不对的就该死。现在,却在这里大发怜悯,这不是很矛盾吗?这就是我们的神,因为祂实在是那样的性情,祂是那样的大,祂是那样的丰富,祂是那样的完备,不像我们那样狭小。我们有了圣洁便没有了怜悯,我们有了怜悯便没有了公义,我们这些人的器皿,就只能盛装一点点。但神是那样的大,要说怜悯,祂满有怜悯;要说圣洁,祂满有圣洁;要说公义,祂也满有公义。祂是那样丰丰富富的。敬拜赞美我们的神!正因如此,祂才要求我们活出祂的丰富来。我们平常一说到丰富,就很容易落到物质多寡的观念上。但事实上,我们讲丰富,是丰富到神自己的身上去,特别是指着祂的性情这一方面。我们感谢赞美神!我们活在神的丰富里,不单是在物质生活上,祂没有亏欠我们,连祂的性情祂也是那样的丰丰富富的给我们作供应,从各方面显出那一个完美来。── 王国显《容我的百姓去──出埃及记读经札记》

 

 

出埃及记第二十二章读经记录   蒋继书

 

本章1 15 节是各种赔偿的事:

盗窃牛、羊、驴的赔偿,牛是赔偿五倍,羊是赔偿四倍(路十九8)。

牲畜吃别人田间葡萄园的赔偿。

火烧禾捆的赔偿。

受托邻人看守银钱或家具的赔偿。

受托邻人看管牲畜的赔偿。

所有权相争,被判有罪的要加倍赔还。

借物的赔偿。

16 节是淫行的判定, 18 节是行邪术(邪淫)的判定, 19 节是与兽淫合的判定, 20 节是祭祀别神的判定,

21 节至27 节是对寄居的、寡妇孤儿、贫穷人的恩典和爱, 28 节不可毁谤神和不可毁谤百姓的官长。

29 节是向神献庄稼、酒、及头生的人和牛羊。

本章包括诫命,第二、三条不可妄称神的名,不可拜偶像;第七条不可奸淫;第十条不可贪恋人的房屋,也不可贪恋人的妻子,仆婢,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

── 蒋继书《出埃及记读经札记》

 

 

行邪术的女人不可容他存活(佚名)

 

    出廿二:18

神的律法,严厉禁止行巫术等类的事,行邪术的女人,不可容他存活。在利未记又说:不可用法术,也不可观兆(十九章廿六节)。又说:不可偏向那些交鬼的,和行巫术的,不可求问他们,以致把他们玷污了(卅一节)无论男女,是交鬼的,或行巫术的,总要治死他们(廿章廿七节)在申命记十八章又说:你们中间不可有人使儿女经火,也不可有占卜的,观兆的,用法术的,行邪术的,用迷术的,交鬼的,行巫术的,过阴的,凡行这些事的,都为耶和华所憎恶。因那些国民行这可憎恶的事,所以耶和华你的神,将他们从你面前赶出。你要在耶和华你的神面前,作完全人。因你所要赶出的那些国民,都听信观兆的,和占卜的;至于你,耶和华你的神,从来不许你这样神(十至十四节)。由此可见两个事实:第一、圣经承认有邪魔,能行邪术,有鬼,能交鬼。第二、圣经规定行这样事的人要受死刑。并且明说交鬼,过阴,巫术等类的事,足以亡国。可见神多么憎恶此类的事。有的基督徒不承认有鬼,看交鬼、巫术、过阴等类的事,为迷信,为虚无,甚至讥诮这一类的事,这是大错误。简直是不信圣经。全部圣经,自创世记至启示录载有魔鬼,和属他的邪魔,历史和许多人的经验,也告诉我们,证据确凿,实在有鬼。圣经也同样反对,并禁止与鬼相交,和巫术、过阴等类的事。圣经明白宣布,这是邪鬼、邪灵,没有益,只有害。不但圣经这么说,许多人的经验,也告诉我们,行巫术交鬼,以及同类的事,或早或迟,结果总是有害无益,害人的身体、灵性、道德、理智。神禁止人与邪灵世界有甚么交通。人是灵,只能与神交通;这乃是借着主耶稣基督和圣灵,与神交通,结果总是有害无益;益人的身体、灵性、道德、理智。邪灵终久引人入邪,圣灵总是引人入圣。

 

 

第二十二课 续论典章和条例(谭志阳)

 

出埃及记第二十二章

 

    本章是接续上一章的内容,继续论到各种典章和条例。这些典章、条例细则是表明 神对人的慈爱与看顾。

 

.对各种事务处理的典章  (1-20)

 

1.对偷窃牛羊的处理典章  1

人若偷牛或羊,无论是宰了,是卖了,他就要以五牛赔一牛,四羊赔一羊。

按律法规定偷牛的要赔五倍,偷羊的要赔四倍。后来大卫犯取“穷人的羊羔”的罪,自定偿还四倍的报应(撒下12:1-6);撒该悔改时要自愿要向人赔还四倍(19:8)

 

2.对打死盗贼的处理典章  2-4

人若遇见贼挖窟窿,把贼打了,以至于死,就不能为他有流血的罪;若太阳已经出来,就为他有流血的罪。贼若被拿,总要赔还;若他一无所有,就要被卖,顶他所偷的物。若他所偷的,或牛,或驴,或羊,仍在他手下存活,他就要加倍赔还。

A.     打死贼的问题:在这里让我们看到:夜间打死盗贼没有罪,若是白天把打死了,就算是流血的罪。

B.     抓到贼的问题:若是抓到贼,那贼总要赔还,有物证的要加倍赔还。

 

3.对牧放牲畜的处理典章  5

人若在田间或在葡萄园里放牲畜,任凭牲畜上别人的田里去吃,就必拿自己田间上好的和葡萄园上好的赔还。

如果农夫任凭牲畜上别人的禾田去吃,他得拿自己田间上好的和葡萄园上好的赔还别人所损失的数量。

 

4.对误烧禾捆的处理典章  6

若点火焚烧荆棘,以致将别人堆积的禾捆、站着的禾稼,或是田园,都烧尽了,那点火的必要赔还。

人若不慎点火焚烧荆棘,烧毁人家的收成,便要赔还。

 

5.对看守失物的处理典章  7-13

A.对失财物的问题:

这段是关于交付别人看守的银钱或财物被偷去。偷盗的贼人要加倍赔还;若是找不到贼,看守钱财的人便要来到审判官面前,要看看他是否是犯罪的人。若遇到毁约的情况,审判官就要断定被告和原告谁犯了罪,定罪的人要加倍赔还。

B.对失牲畜的问题:

    在委托看守期间,牲畜或死、或受伤、或被赶去,看守的人若在耶和华面前起誓,说所发生的事情并非自己能力可控制,便无需赔还。牲畜若因看守的人疏忽而被偷去,他便要赔还本主。若有尸体作证据,便不用赔偿被野兽所伤的牲畜。

 

6.对借物损失的处理典章  14-15

    若所借的牲畜受伤或死,借者总要赔还。若发生事故的时候,本主同在一处,能够保护牲畜,便不用赔还。牲畜若是雇的,也不用赔还,因为雇价已把意外损失计算。

 

7.对引诱处女的处理典章  16-17

人若引诱没有受聘的处女,与她行淫,他总要交出聘礼,娶她为妻。若女子的父亲决不肯将女子给他,他就要按处女的聘礼,交出钱来。

人若引诱未婚的处女,与她行淫,便得娶她为妻,交出一般的聘礼。若女子的父亲不肯将女儿出嫁,那人仍然要付“聘礼”,因为女儿出嫁的机会可能大大减少。

 

8.对邪术女人的处理典章  18

行邪术的女人,不可容她存活。

在这里, 神很断定地规定——不可容她存活!这是除掉邪术的果断行为,也体现出 神是忌邪的 神。(19:16,31,20:27,18:10-11,撒上28:3,9)

行巫术之人须被处死。神的律法为甚么极力反对人行巫术呢(参利19:3120:6,27;申18:10-12)?因为这是得罪神的罪。寻求邪灵帮助就是违背神的第一条诫命──“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拜别的神。行巫术是对神与他权威的叛逆,实际上就是与撒但同伙,而不是与神同行。(:灵修版圣经)

 

9.对与兽淫合的处理典章  19

凡与兽淫合的,总要把他治死。

这是兽性行为,违背 神的创造,这样的人总要把他治死。(18:23,20:15,27:21)

 

10.对祭祀多神的处理典章  20

祭祀别神,不单单祭祀耶和华的,那人必要灭绝。

这是拜偶像行为,绝不容他存活!(25:2,13:5-15,17:2-5,23:16)

 

应用: 神借着各种律例典章来教导经色列百姓,使他们在日常生活中,见证 ,荣耀 神。因此,对他们定了非常详细的条例,那么这些条例对你有启发?这些条例是否对你的生命有所改变?

经文:你的话是我脚前的灯,是我路上的光。你公义的典章,我曾起誓遵守,我必按誓而行。(119:105-106)

 

.对百姓处世为人的条例  (21-31)

 

1.不可亏负寄居的人  21

不可亏负寄居的,也不可欺压他,因为你们在埃及地也作过寄居的。

犹太人要同情寄居的客旅,因为他们也曾在外地作过寄居的。(23:9,24:17-18)

 

2.不可苦待孤寡的人  22-24

不可苦待寡妇和孤儿。若是苦待他们一点,他们向我一哀求,我总要听他们的哀声,并要发烈怒,用刀杀你们,使你们的妻子为寡妇,儿女为孤儿。

孤儿寡妇当以人道对待。主耶稣亲自执行这条命令。在大部分违规的情况下, 神委派人进行惩罚。但这次, 神却直接处罚。他依然看护无助的人。他仍然关心孤儿寡妇。我们作为基督徒,也当这样行。(10:18-19,7;10,7:5-7,3:5)

 

3.不可勒索贫穷的人  25-27

A.关于借钱的问题:25

我民中有贫穷人与你同住,你若借钱给他,不可如放债的向他取利。

虽然借钱给外邦人可以取利,但借给 神民中贫穷的不向他们取利(25:35-37,23:19-20)

B.关于当头的问题:26-27

你即或拿邻舍的衣服作当头,必在日落以先归还他;因他只有这一件当盖头,是他盖身的衣服,若是没有,他拿什么睡觉呢?他哀求我,我就应允,因为我是有恩惠的。

即或拿衣服作当头的,必在日落以先归还给他,因为那件衣服是作盖身的被单(24:13-14)

 

4.不可毁谤属神的人  28

不可毁谤 神,也不可毁谤你百姓的官长。

A.     不可毁谤  神。

B.     不可毁谤官长。

    这就是顺服 神所设立的一切制度(彼前2;13-17,13:1-7,12:17)

 

5.不可迟延奉献的人  29-30

你要从你庄稼中的谷和酒醡中滴出来的酒拿来献上,不可迟延。“你要将头生的儿子归给我。你牛羊头生的,也要这样,七天当跟着母,第八天要归给我。

在收获之后,应当尽快向神献上五谷新酒,初熟的庄稼应当献给神。神不会向人送到期付款的通知书,所以我们常因顾到其他的财务开支,而忽略了对他的奉献。将神所赐的财物,先拿出一部分来献给他,就表明他在你生命中居首位。

A.奉献的:29节上

    即是献初熟的土产(23:19,26:2,10,11:14)

第一,献谷。(3:10)表示因工作果效归荣耀于 (16:2)

第二,献酒。(29:40,23:13,15:5,7,10,28:7)。酒用于献祭之中的奠祭:表示将生命之精华()献于主耶稣(1:2,4,8:7,提后4:6)

B.归神的29节下-30

第一,头生的儿子。这表示我们蒙主救赎者乃是主的人(14:8),当将心归于 (23:26)

第二,头生的牛羊。头生的牲畜在第八天献给 神。(15:19,34:19-20)

 

6.不可乱吃畜肉的人  31

你们要在我面前为圣洁的人,因此,田间被野兽撕裂牲畜的肉,你们不可吃,要丢给狗吃。

被兽撕裂牲畜的肉上带有血,故不可吃(12:23)。在洪水之后, 神就禁戒挪亚不可吃带血的肉(9:4),到了使徒行传1528-29节里,圣灵仍禁戒基督徒不可吃血。

 

应用:21-23节对寄居者、寡妇、孤儿、贫穷的和受雇的有什么保障?今日我们对他们有什么义务呢?他们若是懒惰或自甘堕落,你会怎样做?

经文:万军之耶和华说:我必临近你们,施行审判。我必速速作见证,警戒行邪术的、犯奸淫的、起假誓的、亏负人之工价的、欺压寡妇孤儿的、屈枉寄居的和不敬畏我的。(3:5)

── 谭志阳《出埃及记逐章查经课程》

 

 

045爱邻守则(苏佐扬)

                                                          (六月十四日)

(出埃及记廿二章1 17节)

那看守的人,要凭着耶和华起誓,手里未曾拿邻舍的物。

                                                     (廿二章11节)

一、偷盗有罪,多倍偿还(14节)。神所颁布的道德律中, 有「不可偷盗」这第八条诫命(廿15)。廿二章题及多种偷窃的情形:1.偷牛。2偷羊(1节)。3偷物(3节)。4偷吃的(5节)。 5偷银钱。6偷家具(7节)。7偷别的牲口( 10节)。8偷女子贞操(16节)等。这些都不是「大偷」,历史上时常出现有人「夺家」 、「夺产」、「偷城」、「夺国」,其偷更大,当然其罪亦大,刑罚 则更重无疑。这里立下偷物者赔偿的规则,偷一牛应赔五牛,偷一羊则四倍偿还,因羊比牛小。大卫犯罪后,自定己罪,「他必偿还羊羔四倍」(撒下十二56)。结果他一个一个的死去四个儿子。撒该信耶稣后立志轻视金钱,也愿以四倍偿还一切受他讹诈的人(路十九 8)。此外又说明在夜间把偷窃的贼打死者,本人无罪,但如在太阳出来后把贼打死,则该人犯流死人血之罪。这条规定使人对窃贼也施怜悯,不必使人流血致死。

二、提防疏忽,损人田园(5 6节)。因为行动疏忽,以致损人田园。正如廿一章所题,有井而忘记遮盖一般(33节),理应受罚 1.人在田间或葡萄园牧放牲畜,但不加看管,以致牲畜走进邻人的田园中吃掉别人的农产品,则应将自己上好的赔偿。2人若点火焚棘而将邻人的禾稼或田园烧尽,亦应赔偿,这是「爱邻如己」的消极表现,与人相处,自应和谐,彼此照顾,理所当然。本段共题及五种应爱邻如己的条例。

三、信托财物,必忠且善(7―9节)。这是爱邻如己的第三件行动,将银钱或家具交付邻舍暂管,事常有之。当时也有人把牛、羊 、驴或衣裳交邻舍暂管(9一旦失去或被偷去,其措施如下: 1.偷财物的贼要加倍偿还。2如属监守自盗,即受托的人自己偷去, 亦须偿还。3如查不出失去的原因,则交由审判官处理。「审判官」 —词原文与「神」字相同,意即审判官是代表神而判决。受托的人良善尽忠,是天经地义的事。人在小事忠心,大事也必忠心。小事不义,大事也必不义也(路十六10)。

四、信托牲畜,求神察看(1013节)。这一条看守之例与上一条并不相同,因为这一条例所着重的是所托的牲畜伤、亡,或被掳去(赶去二字的原文指被人强夺而去)。这条例包括三点:1.牲畜死伤或被掳去时,无人看见,受托人应凭着耶和华起誓,表示清白,与己无关。在这些「社治律」中,只有这一次提及耶和华,表示祂是听闻誓言者,发誓者必须眞诚,否则犯妄称耶和华之名的诫命。2牲畜若在看守人手中被偷去,则看守者要赔偿。3牲畜若被野兽撕碎,看守者要带死畜来作证据,亦不必赔偿,这也是爱邻如己的第四种行动。

五、向人借畜,亲身看管(1415节)。这一条是有关爱邻如己的第五条条例。朋友有通财之义,向人借财物,或借财物与人,是朋友、邻舍彼此间常有而且是可行的事。但向人借牲畜使用,必须亲身看管,以免牲畜死伤,如不看管,定要赔偿(14节)。如借的人亲身看管,牲畜因事死伤,借的人因无法阻止,则不必赔偿。如用钱雇用邻人的牲畜,牲畜不幸有死伤,亦不必陪偿。以上这些,似乎是极为琐碎的条例,但这些原则可用在别的事件上。向人借用任何物品,借的人往往因不负责爱护所借之物,以致有损坏,实为行为上的缺点。旣然借来用,则应爱护所借之物,如同爱护己物,才为高尙人士的应有态度与行动。基督徒凡事均应荣神益人,不要使人绊倒,向人借用物品之后,却将该物在受损伤后璧还,实不应该,是属于变相的欺骗。

六、骗女贞操,也要赔钱(1617节)。诱骗未成年、或未婚女子,与之同寝,男子必须交出聘礼,娶她为妻。聘礼数目摩西后来变为五十舍客勒银子(申廿二29)。娶后不得休妻。但在申命记对此有较详细的律例,对于已婚妇人、或已许配人的女子,男子所受的刑罚也加重。这一条例适用于全世界任何社会。时至今日,男女之事十分混乱,各国律法的观点亦不同。不过,偷取女子贞操,与女子或妇人行淫,都为神所不悦,应予禁止。神重视婚姻的圣洁,也重视虔诚家庭与圣洁种类的见证。基督徒应在家庭上、男女友谊上表示自己是圣洁的人,才能蒙神赐福。

爱人如己,是旧约时代的美德,爱人舍己,乃基督徒的精神。── 苏佐扬《默想出埃及记》

 

 

046圣洁子民(苏佐扬)

                                                          (六月十五日)

(出埃及记廿二章1831节)

你要将头生的儿子归给我······你们要在我面前为圣洁的人。              

                                                 (廿二章2930节)

一、行邪行淫,不应存在( 1819节)。施行邪术,表示与魔鬼同工,间接使人相信而敬拜魔鬼,为神所憎,因为与道德律的第一、 第二诫有抵触。古时的邪术很流行,在埃及早已有行法术的(七11 ,因为埃及崇拜许多假神。摩西后来曾列举一切为神所憎的邪术如下 :使儿女经火、占卜的、观兆的、用法术的、行邪术的、交鬼的、行巫术的、过阴的(即与死人谈话)等共九项(申十八1012)。扫罗王因求问交鬼的妇人,没有求问神,所以死亡(代上十1314,表示撒母耳记上廿八章所载巫婆所召的撒母耳是假的,为神所憎。凡行邪术的女人,均应处死,旣然要处死,则巫婆是犯法的,她怎能召撒母耳的魂上来呢?下文题及与兽淫合的,也应处死。这一条禁令,表示古时已有人与兽交合,贬低尊严的人性,是逆性的事(利十八23), 人与兽均应处死(利廿15)。下文说祭祀别神的也要处死,因为相信邪术的人,自必祭祀别神,所以为神所禁止。祂命令百姓要单单祭祀耶和华。后来以色列人因祭祀巴力,死去二万四千人(民廿五9)。

二、孤寡穷旅,不可苦待(2127节)。孤儿、寡妇和贫穷人, 并一切寄居的旅客,无所倚靠,所以耶和华神是他们的倚靠。神吩咐以色列人对这些人应有的行动如下:1.不可亏负他们。2不可欺压他们。3不可苦待他们。4借钱与穷人,不可取利。5如拿穷人唯一的外衣为当头,日落之前也应还他,使他晚上可以遮身。神要负责看顾这几种人,因为神是有恩惠的(27节)。如果有人苦待这些人,神必向他们发烈怒,施以报应(24节)。以色列人曾在埃及寄居,应知寄居者的心(廿三9)。将来他们住丰富的流奶与蜜之地,应多行施舍及赈济,所以要善待贫穷人(利廿五3538)。至于孤儿寡妇,神是他们的父和伸冤者(诗六十八5)。神不许人欺负他们。

三、不可毁谤,免遭灾害(28节)。这禁例禁止人毁谤两种物件:1.不可毁谤神。2不可毁谤百姓的官长,保罗在受害时,曾被人指责为毁谤官长(徒廿三3 5)。传道书劝人不可咒诅君王(传十20 )。彼得和犹太曾批评当时有人「轻慢主治的,毁谤在尊位的,而不惧怕」(彼后二 10 ;犹8)。保罗主张信徒要顺服有权柄的人,因为凡有权柄的,都是出于神(罗十三1)。至于毁谤神,那是与十诫中第三诫有关,妄称和毁谤,一样受神的惩治也。我们的本份是敬畏耶和华,尊主为大。

四、学习奉献,福自天来(2930节)。这里题及四种奉献的学习:1.庄稼中初熟的谷。2酒醡中初产的酒。3头生的儿子。4牛羊中头生的,均应奉献与神,表示感谢神恩。儿子则用银子赎出来(十 13 ;民三4648)。牛群中头生的,不可耕田;羊群中头生的也不可剪毛,却要分别为圣献给神(申十五19)。牠们首先跟着母牛或母羊七天,在第八天作为火祭献给神,正如男婴要在第八天行割礼一般 (利廿二27)。至于农产类,如初熟之果、新酒与新油,均应奉献与神,归给祭司,存入圣殿的库房。这些农产品作为举祭( 19节;尼十 3739)。以色列人如此行,是可以获神更多的福气,因为这是神所制订,「神权国度」的感恩律法。感恩是得恩的秘诀,基督徒也应根据这原则,把自己的儿女奉献给神,为神所用。新约时代并不限于奉献长子,我们可以把所有的儿女完全奉献给主。至于我们的「收入」,也应把十分之一,或超过十分之一奉献给神,表示感恩。

五、作神「圣民」,洁身自爱(31节)。神曾宣布说:「你们要归我作祭司的国度,为圣洁的国民」(十九6)。以后也多次重申神愿意他们为「圣民」的愿望。圣洁虽然是由内心发出,但神因为他们在学习的幼稚阶段,要用「实物」为敎材。所以后来吩咐他们明白动物的「洁」与「不洁」的区分(利未记十一章),作为学习过圣洁生活,为圣洁子民的基本敎材,因此神吩咐他们不要吃在田间被野兽所撕裂牲畜的肉,作为圣洁的第一课,不洁的肉只能丢给不洁的狗去吃 (参阅太七6)。然后再进一步训练他们如何在行动上圣洁。主耶稣则敎导门徒要在思想上圣洁(马太福音五章),因为「动机」圣洁, 才能有眞正圣洁的「动作」。

圣洁在乎内心,不在乎外表;在乎动机,不在乎动作。── 苏佐扬《默想出埃及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