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第十六章綱目
壹、內容綱要
【亞伯蘭娶夏甲為妾】
一、撒萊建議亞伯蘭收夏甲為妾(1~3節)
二、撒萊與夏甲不和(4~6節)
三、夏甲逃而復返(7~14節)
四、夏甲生以實瑪利(15~16節)
貳、靈訓要義
【信心的危機】
一、環境不印證 —— 撒萊不生育(1節)
二、有順理成章的代用辦法 —— 使女夏甲(1節)
三、長久等待仍未見神作工 —— 已經住了十年(3節)
四、有別人的印證 —— 撒萊提議(2節)
五、自以為仍有可為 —— 亞伯蘭接受夏甲(2節)
【兩約之爭(4~9節)】
一、撒萊代表恩典之約
二、夏甲代表律法之約
三、恩典之約底下的人不可靠行律法來成全
四、律法必須服在恩典之下
【靈肉之爭(10~16節)】
一、從撒萊生的代表屬靈的
二、從夏甲生的代表屬肉的
三、屬靈的和屬肉的要彼此攻打
四、屬肉的逼迫屬靈的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 —— 創世記註解》
叁、其他綱目
【創世紀第十六章:信心的岔路和其後果】
一、信心的岔路
1. 信心的危機
(1)「亞伯拉罕的妻子撒萊不給他生兒女」(1節) —— 神一再地應許亞伯拉罕,要賜給他後裔(創十二7,十三16,十五5),並且指明必須是他本身所生的才算是他的後嗣(創十五4),亞伯拉罕也相信神的應許,因此蒙神算為他的義(創十五6);之後,亞伯拉罕還得著神的啟示,得知他這信心如何才能證實(創十五7~21)。但是,亞伯拉罕雖然相信了神的話,也知道了成全之路,事實卻擺在他的眼前:「妻子撒萊不給他生兒女」 —— 神所安排給我們的環境事實,竟與我們的信心背道而馳。這是在我們的信心得著證實之前,常會面臨的第一種潛在危機。
(2)「撒萊有一個使女,名叫夏甲,是埃及人」(1節) —— 既然事實證明,藉著妻子不能生出後裔,而神的話乃是說「你本身所生的」(創十五4),好像並沒有指明必須藉著妻子撒拉所生的才算數,因此很容易引進別的代用辦法,來幫助使信心得著成全。夏甲是妻子的使女,是現成又便當的代替方法,卻不是神所命定的。我們往往會因正路的乖違,而自以為是的永垂手可及的辦法,來幫助神,這是信心的第二種潛在危機。
(3)「那時亞伯蘭在迦南已經住了十年」(3節) —— 「十年」在聖經裡有夠長時間的意思;亞伯拉罕憑著信心,月複一月,年復一年地等待,似乎等得夠久了,他雖然仍舊相信神的應許必要成就,但不免因時日飛逝仍一事無成,而對達到神目的的道路產生疑念。信心的第三種潛在危機,並不是對信心的目標本身有疑問,而是經過長久時間的等待之後,對達成目標的道路起了動搖。
2. 錯誤的道路
(1)「撒萊對亞伯蘭說,耶和華使我不能生育;求你和我的使女同房,或者我可以因她得孩子」(2節) —— 在聖經裡,女人代表人(林前十一3);因此女人提議,預表人提出辦法,要來幫神的忙,好成全祂的旨意。不錯,「得孩子」乃是神的旨意,亞伯拉罕生兒子,是一件對的事,但問題是由誰來生。神不只關心我們所作的事對或不對,神更關心我們是憑什麼做著一件事;神不問我們作事的結果,神是問我作事的源頭。人憑著自己所作的,即使外表看來相當不錯,仍不能滿足神的心。
(2)「亞伯蘭聽從了撒萊的話。於是亞伯蘭的妻子撒萊將使女埃及人夏甲給了丈夫為妾」(2~3節) —— 前面是說人有個想法,這裡是說人採納了那個想法;心思的打算是一回事,心志的定規又是一回事。人走錯了第一步路,難免走上第二步的錯路。本章一再的提及夏甲是「埃及人」,很可能夏甲就是當亞伯拉罕墮落到埃及地時,從法老所得到的贈禮(創十二16)。從前的失敗,竟埋伏下這次失敗的因素,信徒能不慎之!
二、信心之岔路的後果
1. 生出以實瑪利
(1)「亞伯蘭與夏甲同房,夏甲就懷了孕」(4節) —— 夏甲不是自主之婦人,乃是一個使女(本章至少有六次提到她這使女的身份),她預表那捆綁人、使人為奴的律法(加四23~25),所以亞伯拉罕與夏甲同房,屬靈的含意乃是說,他這靠聖靈入門的人,如今竟想靠身行律法來成全(加三3)。
(2)「後來夏甲給亞伯蘭生了一個兒子;亞伯蘭給他起名叫以實瑪利」(15節) —— 以實瑪利預表人按著血氣產生出來的果子(加四23,29),也預表在律法之下被奴僕軛轄制的人(加四25,五1)。人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加六7);從肉身生的,仍是肉身(約三6)。以實瑪利的出生,反而給亞伯拉罕帶來許多的難處。
2. 引起兩婦之間的爭執
(1)「她見自己有孕,就小看她的主母。撒萊對亞伯蘭說:我因你受屈;我將我的使女放在你懷中,她見自己有了孕,就小看我;願耶和華在你我中間判斷」(4~5節) —— 撒萊和夏甲兩個婦人代表兩約(加四24);撒萊代表應許之約,是神應許人要成就一些事情,所以這約是神要求、人作事,屬於行為的性質。在神的計畫中,本來只有應許之約,沒有律法之 ;律法是因人不認識神的恩典,想,靠行為來討神的喜歡,後來才添加的(加三17~19)。律法的功用是在過渡時期,暫時看守、訓蒙神的子民,直等那應許之約的實體,就是基督來到,我們從此就不在律法之下了(羅六14~15),所以不在乎行為(羅十一6);我們若是重蹈亞伯拉罕的覆轍,想憑自己的力量作工以幫助神,就是要把自己置於律法之約的地下,其後果乃是造成兩約之間的難處,使基督十字架的道路落了空(林前一17~18)。
(2)「亞伯蘭對撒萊說:使女在你手下,你可以隨意待她;撒萊苦待她,她就從撒萊面前逃走了」(6節) —— 「夏甲」原文字意是「逃走」;律法只不過是影兒,那形體卻是基督(西二17);基督既已來到,律法句不可以和祂一爭長短,否則,就應逃遁退避。
(3)「耶和華的使者在曠野書珥路上的水泉旁遇見她,對她說:撒萊的使女夏甲,你從哪裡來?要往哪裡去?夏甲說:我從我的主母撒萊面前逃出來。耶和華的使者對她說:你回到你主母那裡,服在她手下」(7~9節) —— 我們信徒固然是在恩典之下,而不在律法之下,但律法的功用仍然顯在我們的裡面(來八10);主來不是要廢掉律法,乃是要成全(太五17~18)。因此,信徒不可將我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欲的機會(加五13),而仍要顧到裡面的律法;其實我們在神面前,並不是沒有律法,在基督面前,正在律法之下(林前久21)。神的使者要夏甲回去服在撒拉手下,成為基督的律法(加六2)。
(4)「夏甲就稱那對她說話的耶和華為看顧人的神;因而說:在這裡我也看見那看顧我的嗎?所以這井名叫庇耳拉海萊;這井正在加低斯和巴列中中間」(13~14節) —— 「看顧人的神」原文可譯為「被人看見的神」;「庇耳拉海萊」原文字意是「看見神而仍活著的井」。律法一面顯出人敗壞無能的光景,叫人認識自己,一面顯明神的所是,叫人看見神,因而不再靠自己,轉向神並依靠神的生命,得以存活。
3. 引起後裔之間的相爭
(1)「又說:我必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甚至不可勝數。並說:你如今懷孕要生一個兒子,可以給他起名叫以實瑪利,因為耶和華聽見了你的苦情」(10~11節) —— 夏甲所生的兒子以實瑪利預表血氣肉體(加四23),其後果就是憑血氣肉體來敬拜神,要討神喜歡的宗教徒。教會中喜歡叫人遵守儀文規條的宗教徒極其繁多,簡直不可勝數。
(2)「他為人必像野驢;他的手搖攻打人,人的手也要攻打他,他必住在眾弟兄的東邊」(12節) —— 宗教徒的特點是像野驢,常大發肉體,不受管束,彼此嫉妒紛爭(林前三3),自高自大(「東邊」在聖經裡有尊大之意)。今日的阿拉伯人有不少是以實瑪利的後裔,他們與以色列人(撒拉所生的以撒的後裔)是世仇宿敵,象徵靈與肉體之爭,這是當日亞伯拉罕的失誤引來的。可惜我們信徒,竟也仍舊不斷上演於此相同的情景,屬肉體的仍在逼迫屬靈的(加四29)。
4. 不討神的喜歡
(1)「夏甲給亞伯蘭生以實瑪利的時候,亞伯蘭年八十六歲」(16節) —— 聖經在此特意記載亞伯拉罕生以實瑪利時的年歲,有其隱含的意思。
(2)「亞伯蘭年九十九歲的時候,耶和華向他顯現,對他說」(十七1) —— 我們從創十六章末了和創十七章開頭這兩節聖經可以看見,其間有十三年之久,是一段空白,神既未向亞伯拉罕顯現,也未對他說話。亞伯拉罕的原意是要幫助神實現祂的應許,豈知結果反而得罪了神,失去了神的同在和話語。我們信徒若憑肉體行事,也不能討神喜歡,反被擺在一邊,虛度年日。
—— 黃迦勒《查經輯要》
【人意出手,錯誤舉動】
經文:創16:1~16
弟兄姊妹們,當你遇到最需要明白的真情時,你到教會禱告了、也詢問過牧者了,但是,事情還是無法解決,前路仍然是迷茫,不知如何是好?這時候,你會怎麼辦?你是仍然等候,還是人意出手?
一、錯誤的決擇 —— 納妾 1~3
1. 撒萊她的想法 1~2
(1)撒萊不能生育。是的,神向亞伯蘭多次應許過子孫,可是撒萊遲遲未生育,這是神給他一門等候的功課。在等候的時期裡,需要靜默的專心盼望神,(詩62:1,5)。否則,是最容易被人意出手。就在這個時候,撒萊人意出手了。各位,你我今天是否也在上等候的功課?
(2)撒萊欲想從使女得孩子。這時正好有使女夏甲在撒萊身邊,這好像是最符合、最有利於成功神應許子孫的條件。於是就從人意出手,叫亞伯蘭從使女夏甲生子。
(3)撒萊的錯誤舉動。(箴14:12;16:25)
2. 亞伯蘭的聽從 2~3
八十多歲的亞伯蘭還沒有兒子,這時亞伯蘭在迦南地已住了十年。在迦南地十年不生育,撒萊以為生育期已過,所以用人的辦法來實現神的計畫。這是何等的愚蠢啊。
有時人的眼光自以為有理,但與神的意念卻是不同,(賽55:8~9)。人以為時候已經過了,但神從不誤時,他不需要人的提醒,更不需要人的插手。
二、錯誤的辦法 —— 苦待 4~6
1. 訴苦 4~5
(1)使女快速懷孕。
「亞伯蘭與夏甲同房,夏甲就懷了孕。」亞伯蘭生真兒子以撒,似乎很難,但生人意的兒子就快速了。這就說明自古以來,不正規的事或物,反而容易發展。
人意的懷孕,正是私欲懷胎的對照,(雅1:15)。私欲是人不會注意的罪,但發展起來,後患非淺,使人後悔莫及,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
(2)撒萊受屈訴苦。
撒萊受委屈,是自己人意造成的,也是該受。常常有人因自己的人意血氣帶來的痛苦,卻說自己為主背十字架。這豈不是妄稱主的名嗎?其實,這是不順服神旨意所招來之苦果,應當趕快省察。
2. 苦待 6,(約三1:11)
家不和睦,各有苦楚。亞伯蘭心裡非常作難,家庭痛苦。照樣,教會是神的家,如果有人意的辦法處理事務,也必產生苦惱,帶來作難。
三、錯誤的行動 —— 出逃 6~14
1. 夏甲她在逃跑 6
人意只能影響全家苦惱:主母受屈,石女受苦待而逃跑。照樣,教會如果出了事,也必有人因靈裡傷痛而逃跑。
2. 耶和華在看顧 7~14
(1)7~8節,使者詢問夏甲 —— 是神受的普及關懷。
(2)9節,使者勸勉夏甲 —— 這是愛心的勸勉,是對人生命造就的勸勉,為要使夏甲謙卑,認識到自己的地位。目的是讓祂知道:「主母抬舉我是出於恩典,我豈能如此驕傲的輕看主母呢?」
(3)使者安慰夏甲 10~14
A. 聽見夏甲的苦情 10~11,(詩34:18)
B. 預言孩子的生活 12, —— 性情兇暴。(加4:29;羅6:7~8)
C. 給予夏甲的安慰 13~14,(申32:10~12)
四、錯誤的生活 —— 虛度 15~16
1. 體貼肉體損失靈性 15,(加4:22)
夏甲回來了,服在主母的手下,生了以實瑪利。從此有一段時間,亞伯蘭在靈性上遭到損失:以前是因信稱義,(創15:5~6);但此時人意的方法成功了,對神的信靠立刻軟弱下來,於是體貼肉體,滿足於現狀,就不再需要求告神,真是何等的慘敗。
今天也有很多基督徒,有了「以實瑪利」就不肯追求「以撒」;有了「地堂」生活的享受,就不肯再羡慕永恆榮美的「天堂」;為得世界的享受,寧願失去生命永恆的福樂!真是可憐啊。弟兄姊妹,你現今是否仍然體貼肉體呢?
2. 虛度光陰沒有祭壇 16, —— 13年沒有祭壇的生活。 (弗5:15~18)
亞伯蘭在靈性親近神的時候,每到一個地方都有祭壇,向神求告。現在生了以實瑪利之後,從86歲到99歲的13年裡,聖經沒有記載他再有祭壇求告神,卻是用一句話跳過去,可見亞伯蘭的這13年裡沒有蒙神紀念。這個時候正是以實瑪利在家的時候;也是不築壇的時候;正是虛度光陰的時候;這13年裡,在神的眼光中,沒有一點屬靈的價值。
弟兄姊妹,你知道重視以實瑪利是虛度光陰嗎?你能知道不築壇、不禱告神是虛度光陰嗎?你能打算好如何度餘下的光陰嗎,(彼前4:2~3)?你能知道人生還有幾個春秋嗎?(詩90:12;弗5:16)
—— 毛南春陽
【耶和華為看顧人的神】
經文:創16:1~14
引言:
神的看顧。我們要時時思想神的看顧,如果越思想這真理,就會滿心喜樂。神的看顧是怎樣的?
一、神的看顧是公平的
有人以為敬虔人才會得到神的看顧,但這裡夏甲是使女,是因與人鬥爭而逃跑的,而神仍看顧(創16:13)。所以神的看顧是公平的,一律對人看顧,不是人對祂好,尊敬祂才看顧(太5:45)。祂的看顧是不變的。
二、神的看顧是眼前的也是將來的
創世記16章,神的看顧是關係種族的和睦問題,祂要夏甲服在主母手下(創16:9)。神要人過一個有次序的社會,各階層彼此服從。創世記21章,神的看顧是種族強大的看顧,神要眷顧以實瑪利的後裔(創21:17~18)。神的眷顧是為永遠的計畫,是長遠的看顧,而不因為小事而改變祂看顧的原則。
三、神的看顧顯明祂的性格
1. 祂是活的,是全在的。在家中,也在曠野。
2. 祂是全知的。夏甲受欺祂來看顧,但也責備夏甲因懷孕而欺負主母。
3. 祂是全能的神。
四、神最具體的看顧
神最具體的看顧就是道成肉身。主耶穌在世上醫病,使寡婦的兒子復活時,人說神眷顧祂的子民(路7:11~16)。
結論:
我們要天天體會神的眷顧。
—— 黃彼得
【第十六章綱目】
一、恩典與律法
1. 亞伯蘭的妻子撒萊不給他生兒女 —— 這是亞伯蘭為他的兒子受第一次的試驗,上章說耶和華領他到外邊舉目觀看,數算眾星,又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現在是信心要受試驗比那被火試驗仍舊能壞的金子更顯得寶貴(彼前一7)沒有兒子就需信,有了就不必信。
2. 撒萊有一個使女名叫夏甲,是埃及人 —— 加四21~31。亞伯拉罕有兩個兒子,一個是使女生的,按著血氣生的…一約是出於西乃山生子為奴,乃是夏甲,因此夏甲是代表律法,西乃山是神將律法的地方,雷轟閃電…耶和華在火中降臨叫人害怕神的公義聖潔榮耀,不許可人親近祂。
恩典的一切,都是神作的,人是白白享受,律法是靠人自己行出來,故生子為奴沒有自由。
3. 撒萊對亞伯蘭說 —— 又是女人出頭,人越過神來作事。第一次女人出來,受造人類墮落了,第二次女人出頭,蒙召族類墮落了,因此在事奉中有人提議時,先要問說是否出於神。
4. 耶和華使我不生育 —— 既是出於耶和華,我們只有敬拜主,行許多異能,人都不悔改。他說,父啊,我感謝你,你的美意本是如此。
5. 求你與我的使女同房 —— 她又有人又有方法。
6. 亞伯蘭聽從了撒萊的話 —— 證明亞伯蘭等了相當久,裡面相當焦急了。
7. 她見自己有孕,就小看她的主母 —— 這是神對撒萊的管教,因這件大錯是她提議的,現在正好來對付她,人犯了罪,要吃罪的果子。如大衛殺了烏利亞,刀劍必不離開他的家。
另意,人有了一點屬靈的知識道理就驕傲起來,輕看別人前面的弟兄姊妹長老負責。
8. 撒萊對亞伯蘭說我因你受屈 —— 自己做錯了事,還怪別人,因別人受屈,人是何等不認識自己。
9. 亞伯蘭對撒萊說,使女在你手下 —— 亞伯蘭仍承認每人所該站的地位,等次,權柄。
10. 撒萊苦待她,她就逃走了 —— 愛心能得著人,成全人,恨就敗壞了人,叫人分離。
二、神看顧人
1. 耶和華的使者 —— 舊約時常稱主耶穌為耶和華的使者。
2. 在曠野的路上 —— 曠野是乾旱不毛之地,一片荒涼,沒有供應,沒有享受,沒有安息之處。
3. 水泉旁遇見她 —— 雖然世界像曠野一樣,但主耶穌乃是活水泉,人到祂這來,必定不餓,永遠不渴,是主尋找人遇見人。
4. 對她說撒萊的使女 —— 提醒人叫人認識原來的地位,保羅是耶穌基督的奴隸,我們都是主的奴僕,賣身的奴僕,沒有自由的。
5. 對她說你回到你主母那裡服在她手下 —— 既是撒萊的使女,就該服在她手下,沒有話說的,她好我們服,她不好也得服。
6. 我必使你的一極其繁多,甚至不可勝數 —— 當我們服了該服的權柄,神必祝福我們,使我們大大興旺。
7. 你要生一個兒子,叫以實瑪利,因耶和華聽見了你的苦情 —— 感謝神,我們所有的痛苦,無論在明處在暗處,祂不只看見了,也聽見了。
當約伯全身生瘡,又被朋友譏誚苦到無處可以訴說時他說在天有我的見證,在上有我的中保,我只向神眼淚汪汪( 十六19~20)。
8. 他為人必像野驢 —— 我們的肉體天然生命,乃像野驢一樣,野生野長從來不受約束,沒有經過對付,很容易傷別人。
9. 他的手要攻打人,人的手搖攻打他 —— 以色列人常常和以實瑪利人爭戰,就是肉體常和聖靈相爭。
10. 夏甲就稱那對她說的耶和華為看顧人的神說,在這裡…那看顧我的麼 —— 無論在何處何時何人,神都看顧。
11. 夏甲給亞伯蘭生以實瑪利時,亞伯蘭年八十六歲 —— 從這時候起十三年之久,神不向亞伯蘭顯現了。亞伯蘭完全在黑暗中,在神面前沒有歷史了。不蒙神紀念了,光陰完全虛度了,這是所有事奉神的人嚴肅的警戒。
—— 《創世紀 —— 讀經記錄上冊》
【人有事情當仰望神 創世記16章】
一丶生育之事在於神16:1~2
二丶聽了人意忘了神16:3~4
三丶判斷世事不交神16:5~6
四丶逃避環境不合神16:7~8
五丶面對逆境聽從神16:9~10
六丶以後道路信靠神16:11~12
七丶經歷神後稱頌神16:13~14
八丶生活需用賴於神16:15~16
—— 作者不詳
【神的眷顧(十六1~16)】
一、錯誤的行動(1~3)
二、嚴重的惡果(4~6)
三、特別的勸解(7~12)
四、立刻的祝福(13~16)
—— 《新舊約輔讀》
【創世紀第十六章】
一、嫉妒(十六1~6)
二、上帝的曉諭(十六7~16)
—— 《每日研經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