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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第四章短篇信息

 

目錄:

亞伯拉罕因信稱義的榜樣     羅四       (蕭文科)

神的恩典     羅四     (俞敬羣)

亞伯拉罕信神     羅四17~25

主受苦與復活真義    羅四25

 

 

    亞伯拉罕因信稱義的榜樣    蕭文科

                 經文:羅馬人書四章

 

    保羅對猶太人表示,神是公義的,怎樣待外邦人,也怎樣待猶太人,所以福音的中心是因信稱義。但猶太人是驕傲自大的民族,認為自己是神所特別揀選,比外邦人享有特殊權利,對於這因信稱義的道理,不感覺滿意。因此保羅用亞伯拉罕為例子,說明這一位在猶太人心目中最崇高的人物也是因信稱義,而不是靠行為稱義。

 

一、信心的基礎

    當提及亞伯拉罕的時候,兩次說「割禮」,這是猶太人所以自誇的,然而亞伯拉罕也不是因割禮稱義,而是因信稱義,「信」字照中文寫法,也很有意思,人言是信,是指接受別人的話。保羅在前章已申明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可見人是不能靠行為而稱義的,這行為包括了割禮、律法,或者說神的選民,因此是沒有可誇的。經上說亞伯拉罕因信稱義被神算為義,完全是因為他有信心。正如挪亞,他相信神的說話把方舟造好,也照著神的話進入方舟,這是信心的問題而不是行為問題,進入方舟的行動是很容易的,信神的話去行卻是不簡單。信心與懷疑是絕不相同的,懷疑與行動也是兩件事,但信心與懷疑與行動都有密切的關係。假如挪亞不相信神的話,雖然把方舟造好也不進入去,或者他不照神的話所定的把方舟造成,都不是信心。

    信心是經過環境,時間各方面考驗的,許多時因環境,時間的變遷而把信心也變了質。挪亞照神的話去造方舟,這過程很不簡單,因為那方舟相當大,不適宜兩個人,或幾天就造得好,可能許多人見到他無原無故造方舟會譏笑他或許有人認為那麼好的天氣,哪裡會有洪水?同時,進方舟的時候要把動物也帶進去……凡所有這些都是極不容易的事,但挪亞經得起考驗,絕不動搖,我們現今的信心,往往因受環境,時間所影響,巴不得學挪亞,學亞伯拉罕,保守信心,因而生活上活出見證。

 

二、信心的表明

    猶太人信心的觀念,不在乎相信神的話,乃傳統的相信神是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而已。這樣,還以為亞伯拉罕是因行為才稱義,所以保羅說:「作工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惟有不作工的。指信稱罪人為義的神,祂的信就算為義」。恩典是白白的,罪人得稱為義,是福音的奇妙,因為神的兒子來世,是為拯救罪人,只要相信祂,就因祂而得赦罪,得潔淨。這是神的恩典也顯明祂的愛,任何人都一樣,並沒有因為你是猶太人或你是財主,或你有知識,總之有了信心才得成為神的兒女。猶太人強調的割禮,最重要的觀念是①分別:我與你們是不同的:②潔淨,比你更好。這思想在猶太人中很濃厚,因此作成他們自大,對於保羅這樣向外邦人傳福音,便認為是異端,始終非守割禮(行為)不行,保羅因信稱義的道理,便是針對他們這一觀念而糾正他們的。

    另一個猶太人的觀念是律法,而保羅講明律法的功用是顯明是非之心,沒有一個人能守全律法,律法乃是讓人發覺自己的不可靠,因而謙卑下來在神面前認罪。但猶太人以亞伯拉罕、割禮、律法等來自誇,正如現今我們的人有小小成就便自誇一樣,這是最不可靠的,而亞伯拉罕根本不是靠行為而得救。因為他們信心在生活上表明,「亞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有的神。」在亞伯拉罕的時代,從未有人死而復活,恐怕連這個名詞還未有,但亞伯拉罕已經有信心了。然而他的信心,在獻以撒這件事上,表現得最好,根據神的應許,地上萬族是因他得福,他的後裔要繁多。一般人會想,殺了以撒豈不是這些應許都落空了,但亞伯拉罕不懷疑,他相信神是全能的,很單純的接受那考驗,因此成為信心之父。

 

三、信心的果效

    亞伯拉罕信心之大,使我們實在很激勵,他相信神會使人死而復活,這在主的復活生命和以後我們的生命~~罪惡中回轉,就已經得著證明,而使無變為有,更在我們所經歷的許多事上有不少的見證。當我們有了這些體驗,我們信心也會相對增加,主耶穌五餅二魚給幾千人吃飽,用水變酒使婚筵的賓客都嘗夠,都是信心的問題,因此我們要完全相信一切出乎神的恩典,靠著我們這軟弱的人,根本無可自誇,即使自己稍微比別人好一點點,而在神面前也不算甚麼的。所以猶太人以律法,傳統來自誇,根本就是錯誤。

    我們因信稱義了,也要因信心而榮耀神,從前在美國有日籍、美籍三個人一同作禮拜,會後彼此交通,雖然他們國籍不同,職業不同,但有同一的感動,也有同一的信心,認為有需要把福音傳到外地去,於是日本人先回本國工作,跟著那美國人也來了,三個人一起同工,二十年後便建立了許多個教會,引領了許多人歸主,他們之有這樣的成功,我敢說不是他們的本領,乃是神因著他們的信心而加給他們的恩典。在教會工作中,也常常體驗類似這樣的因信心而成就大事的見證,只要我們有信心,神會成就我們所求所想的。經上說:「你要大大張口,我就給你充滿」,憑信心而得稱義,不是出於行為,但既稱義了就應該有好行為表彰主。猶太人以行為來自誇自己比別人好,是不合理的,惟有用信心接受主,才可以得救,得稱為神的兒女,巴不得我們都信保羅教訓中思想:「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弗二8~9 )

 

         神的恩典    俞敬君

                      經文:羅馬人書四章

 

    一個公務員每月所得的薪金,是用勞苦換來的。但神的恩典,是白白賜給那相信的人。經上說:「作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羅四4)愛我們的神不但願意給人永生的福氣,而且在生活中,我們天天還可以得到新的恩典。

 

一、神的恩典在那裡?

    知道東西在那裡,是得著它的先決條件。有一次掛號信來了。我的妻忘記印章放在那裡,東找西找,翻遍了抽屜,還是沒有找到。今天許多人都不知道神的恩典在那裡。甚至有的人很反對白白得到神的恩典,他們的見解認為租房子得付租金,買東西必須付錢。不能白白得到甚麼。這似乎是頂清高的想法,其實是違反事實的。因為在人生的過程中,不可能一切都講條件。以父母的養育之恩來說,難道是生前預先談好了條件的麼?如果把愛放條件的定義下解釋,就變成交易了。假如有人說:「愛就是交易」或「交易就是愛」。不免會令人吃一驚,不知所云了。所以恩典不是代價或條件的環境中。孟子說:「掘井九仞而不及泉,猶為棄井也」。一仞是八尺。假如在沒有水泉的地方,把井雖掘深至七十二尺,豈不仍是徒勞?經上說:

    「這恩典是祂在愛子裡所賜給我們的。」(弗一6

    「祂在基督裡,會賜給我們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弗一3下)

    「我們藉著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乃是照祂豐富的恩典。」(弗一7 )

    從這幾節文中,一個很明確的意思,叫我們看見恩典是在基督裡的。

 

二、神的恩典有多少?

    我曾有看到一項統計,至今還有一個模糊的印象,它把世界上最大的財主所有的錢用世界人口數來平均,每人約得三分美金。現今全世界的基督徒約有六億之眾。將近二千年來,基督徒所得的恩典的總合,是無法用數字計算的。那麼,現代的基督徒所得的恩典是否會比往昔減少呢?不!聖經告訴我們說,「這恩典是神用諸般智慧聰明,充充足足賞給我們的。」(弗一8)就物質方面來說。英喬治英勒在「蒙福的奉獻者」一文中說:「我開始奉獻時,少許少許節省,而神增加我奉獻的能力,增多而又增多,直至祂喜悅將祂豐盛的恩典,謙讓地使用一個窮苦無用如蟲的我……第一年開始奉獻,神賜給我五十英鎊,後來增加直至每年兩千英鎊。大家都認識窮苦的喬治英勒在神的恩典中能夠奉獻四萬英鎊。」

    就靈性方面來說,古先知耶利米處在一個非常敗壞的時代中,社會沒有正義,國內充滿了強暴,百姓都離棄神;然而他說:「每早晨這都是新的,禰的誠實極其廣大。」(哀三23)保羅致哥林多的書信中說:「祂對我說:我的恩典夠你用的,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林後十二9)世上的一切都有缺少的一天,惟有真的恩典是意想不到的豐富。

 

三、神的恩典怎能得著?

    既然我們知道恩典在基督裡,而又是那麼豐富,那如何得著?要得到神的恩典,與世人的想法正好相反。耶穌說:「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太十六25)得著之前先舍,這可說是一個不變的原則。世人營營役役,追求名利,至終赤身而來也同樣赤身而去。所得到的全都是暫時的。我們得著耶穌的生命是永不會朽壞的。當我們清晨跪在神的施恩寶座面前,讀祂的話,仰望祂的慈愛,每早晨神都會賜下新的恩典。記得以前我讀到經上「施比受更為有福」一語,實在難以領會。當有一次在主日崇拜時,我心受主愛的激勵,感到把我的生命獻上仍嫌太少,那一次在奉獻的時候,我把身上僅有的錢和手錶一同獻上給神。按理我應該「若有所失」!但奇妙的,在我心裡立刻比得到了一個金表更滿足更喜樂。我嘗到了新的恩典的滋味,是何得甘美。經上說:「凡想要保全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喪掉生命的,必救活生命。」(路十七33)諸如這類先舍後得的經文很多,如果只想得而不肯舍,是不免會失望的。所以我們應當天天有捨己的生活。就定必得到更豐富的恩典了!

   

亞伯拉罕信神

                    經文:羅馬人書四章17~25

 

    司布真人認為信仰有三個要點1、知識2、信仰3、信賴。三者關係是不可分離的,而最重要的是「信賴」。人的信仰能夠移山,若無信賴仍要歸於空。基督教是對神的絕對信賴,對耶穌基督的絕對服從。

    在此,我們一同來思想神對亞伯拉罕的契約。在創世記十二章記載著:神對亞伯拉罕說你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往我要指示你的地方去。並應許說:我要祝福你。當亞伯拉罕九十歲其妻撒拉八十歲時仍無一子,他難免會想神何不賜一個他需要的兒子呢?神的應許雖遲延,但總會實現。後來神對亞伯拉罕說你的後裔將多如眾星。亞伯拉罕在他無法可信的時候,仍存著仰望,在絕望中仍存著指望,這才是信仰,由於亞伯拉罕的確信,他得了一子以撒,但神卻要亞伯拉罕將以撒獻為祭物。然而神應許亞伯拉罕的後裔要從以撒而出,這樣神的應許是否落空呢?亞伯拉罕順從了神的命令,將以撒帶至摩利亞山準備獻祭,那時以撒問他祭物在那裡,而亞伯拉罕回答道神自己要預備,然後將以撒置於祭壇。若果我們用道德、理智的眼光來看這行為必為不可。而亞伯拉罕只敬畏是神,要不是神的命令他斷不會親自將以撒擺上祭壇,為了信仰,祂忍住了人所不能思的。

    信仰是什麼?是熱心地來服事神?神所要求的不是獻祭,而是祭物,是真心悔改破碎的心。亞伯拉罕若隨意宰羊羔獻祭,就無法成為神恩典的見證,而摩利亞山亦不可稱為耶和華以勒。亞伯拉罕在獻祭時將二個僕人留在山下,這乃是他信仰的考驗,因他知當他獻子時僕人必然阻止,所以必須除去一切可能影響獻祭的障礙。亞伯拉罕在未知結果之時獻子,所以這試煉(將一切交托給神)才成為有意義。

    從亞伯拉罕信仰的態度我們深受感動。若沒有向亞伯拉罕那樣的信仰,信仰就成為虛偽和欺騙,在此讓我們一同反省自己信他的態度,並學習亞伯拉罕堅定、純真的信仰。

    熱心不是信仰,信仰是深沉的、不能見的。是完全的順服。

 

             主受苦與復活之真義

                   經文:羅馬人書四章25

 

     別的宗教信仰,在紀念他們教主的時候,可能有誕辰,也有忌辰,但,卻沒有像我們之有「復活節」,因為別的宗教教主是死了,不會復活的,唯有基督耶穌是又真又活的神,是曾經從死裡復活而且長遠活著的。

 

一、耶穌為何受苦

    保羅告訴我們,主耶穌為什麼會從死裡復活?是因為「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前兩天我們戴著沉重的心情紀念主的受苦,按猶太人計算法,太陽下山後便是第二天,所以祂禮拜四晚上與門徒共進最後晚餐後,便偕同門徒在客西馬尼園禱告,禱告完了那出賣祂的猶太人就領官兵來捉拿祂,從半夜至天亮禮拜五一天,祂嘗盡了痛苦,不但受非法的審訊,淩辱,鞭打,最後還被釘在十宇架上。保羅說這是為我們過犯,聽起來很不合理,如說是為祂過犯,或說我們受刑是我們過犯,那才合理的,豈有我在地方上犯罪,員警不把我捉拿,反去把別人抵罪,雖然我們想不通,然而主耶穌卻是如此。乃是神才能夠這樣,因為祂憐憫我世人犯罪後的光景,當始組犯了罪,死便跟著而來,不過我們要注意,不但始祖犯罪要死,同時,聖經告訴我們:世人都犯了罪,故此雖然罪是因亞當一人而起,死也因他帶來,但我們各人既犯了罪,罪的工價就是死,我們便不能擺脫死的刑罰。按著神的公義,祂絕不會以有罪為無罪,可是祂比公正的法官更公正,因為做法官的也不能因為犯罪者是他親友而私下脫罪,神的公義,罪罰是使人死,這是祂的命令,神也不能變更的,但是神有豐盛的慈愛,祂又不願意任我們受刑,使我們在地獄那不滅的火湖受勞苦~~雖然地獄不是為人預備,而是為撒但預備,可是全世界都臥在那惡者手下,世人犯罪便是罪的奴僕,撒旦的工具,所以也要受地獄之苦了,公義與慈愛在神面前交織,慈愛似乎成為一橫,公義成為一直,

兩者合起來便是十字架,神為執行公義,要使人因罪受死,為彰顯慈愛,要使人得生,所以特別差祂的兒子耶穌來世上,親身掛在十字架擔當我們的罪罰,既然死了,就滿足了神的公義的要求,同時,也達成神慈愛的願望,因為所死的是耶穌一人而不是全人類,而正因為耶穌是神的兒子,所以祂能夠擔當所有人的罪,我們若相信祂,靠著祂的功勞,就可以是罪得赦,在神面前被稱為義。先知以賽亞說:「祂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我們卻以為祂受責罰,被神擊打苦待了,那知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祂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祂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祂身上。」

 

二、耶穌為何復活

    保羅說「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因為若不是祂真的復活,我們信祂也是枉然。耶穌是神的兒子,所以有資格代表全人類,也能夠擔當全人類的罪。假使有人願意待人受刑,即或法律容許,也頂多是代替一個人的罪行,而神是製造萬物天地的主宰,宇宙一切也屬於祂,也是為祂而造,故此耶穌有資格代替人是毫無疑問的。復活是表示勝過死亡的權勢,而死亡乃是控制著一切有生命的東西,換言之,沒有一種生物不會死,經上最長壽的算是瑪土撒拉,也是活了九百六十九歲就死了。但道成肉身的耶穌,能夠從死裡復活,即是說祂不受死亡轄制。而「死人復活也是因一人而來……在基督眾人也都要復活。」祂勝過死亡,信祂的人也也勝過死亡,因此經過公義的審判,罪的問題解決了,就得稱義,罪案已經塗抹,死的權勢已不能在我們身上發生作用。倘若主耶穌沒有復活,便表示祂不能勝過死亡,罪的權勢仍然管轄著我們了,前途是悲慘的,痛苦的,什麼盼望都沒有。然而感謝主,主的復活,因此帶給我們是活潑的盼望,保羅說:「叫祂從死裡復活,給萬人作可信的憑據。」聖經早曾預言有一天神要審判世人,作惡的受審判,行善的稱義得永生,但這些預言曾否應驗,乃全在乎人們看主耶穌復活的預言是否驗應驗。多少時我的信心是較軟弱的,需要有憑據才相信。主耶穌被釘死埋葬後猶太人求彼拉多派兵看守祂的墳墓,有封了的石頭,但到了第三天就是如今的主日,門徒去察看墳墓,發覺石頭輾開,墳墓空了,只剩下裡屍的布,這件事實不但震動當時,也成為二千年來駁不倒的事實,神的預言果然應驗。而「神已經定了日子,要藉著祂所設立的人,按公義審判天下。」這位神所設立的人就是已復活的主,祂復活既成為證據,也就證明祂必要按公義審判天下。所以我們紀念主的復活,不是空洞的,乃是有實在的意義,叫我們認識祂受死是為我們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因此我們滿懷盼望,預備迎見祂的再來,也滿有把握,知道祂是活的真的,所以在世上即或遭受不如意,不順利,也毫無憂疑恐懼,能靠著祂得勝,在黑暗邪惡的日子裡唱出讚美的詩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