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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錢財的態度(倪柝聲)

 

一個作主工作的人,事奉神的人,對於錢財的態度到底是如何的呢?這是一件相當重的事。這一個關不能過去,就不能作工。對於錢出事情,就不能作甚麼。作工的人摸著錢的地方很多,這也是一個基本的問題。

基督徒對於錢的基本看法就是,瑪門是站在神的對面的,所以瑪門在神的兒女身上是應該被棄絕的。我們必須不落在瑪門的勢力之下。絕對沒有一個作工的人自己沒有脫離瑪門的勢力而能夠勸弟兄姊妹脫離瑪門的勢力的,絕對沒有這件事。如果我們自己受瑪門的支配,我們自己受瑪門的捆綁,我們要叫弟兄姊妹脫離瑪門的支配,脫離瑪門的捆綁,那是決不可能的事。作工的人應當恨惡懶惰,作工的人也應當恨惡瑪門的勢力。不然的話,在神的工作上沒有用。所以錢財的問題是大問題。關於錢財的問題,我們在這裏要談幾件事。

{\Section:TopicID=239}巴蘭的路

第一,就是錢財和道路、道理的關係。我們知道,舊約裏面有巴蘭,新約裏面也多次提起巴蘭的道路和巴蘭的教訓。關於巴蘭的事,在彼得書裏提起,在猶太書裏提起,在啟示錄裏也提起。這給我們看見,神是如何的注意巴蘭的事。巴蘭乃是一個為利奔跑的先知。換句話說,他的先知職分是出賣的。巴蘭並不是不知道他自己的地位;巴蘭知道。巴蘭也不是不知道神的心意;巴蘭知道。巴勒要咒詛神子民的時候,巴蘭知道他不能咒詛神的子民,因為以色列人是神所賜福的。可是,巴蘭因為巴勒應許他要甚麼就給甚麼,所以一再到神面前去問我可不可以去。最後,神對他說可以去。許多人有一個基本的錯誤,以為這個叫作等候神。其實,如果巴勒沒有給他這樣的應許,他就根本不會去求問,因為他清楚知道這不是神所要作的事。神是要賜福和看顧,神不是要咒詛。可是巴蘭因巴勒給他這樣應許的緣故,所以他一再去問神。神後來對他說「去」,並不是神的旨意要他去,乃是神許可他去,讓他去而已。在神看來,既然巴勒的東西可以叫你有這麼多的禱告,那你就去吧!巴蘭的的確確是先知,沒有錯,可是錢影響了他的道路,叫他的道路走向錯謬裏去了。

一個人在主面前,如果錢的問題沒有解決,錢的能力在他身上沒有脫離,那麼他所在的地方必定和錢發生關係。自然而然他是看供給的問題,有供給的地方就去,沒有供給的地方就不去,供給就變作帶領。如果有錢的供給就去,那麼,一個地方貧窮,就自然而然的,若不是不去,也就是很快的離開,有些地方是豐富的,就自然而然的,腳蹤受當地供給的影響,卻還以為是神給他的帶領。有的人禱告,有的人的引導,是因著供給的緣故,供給變作他所注意的。利與錢,叫巴蘭不斷的到神面前去麻煩神,一再的問神我可不可以上那一個地方去。十幾年前,有一個年老的弟兄在那裏感慨說:「那麼多神的僕人為著錢!多少貧窮的地方沒有人去照顧,許多大的地方、豐富的地方,卻有許多人常常去,是不是在引導上有問題?」這話說得相當的重。如果有一個弟兄,錢的問題沒有解決,他的腳蹤就難免走在巴蘭的路上,這是一點不希奇的事。這樣,他的道路就變作看供給有沒有;供給多少,就變作他道路的方向。如果這個地方是貧窮的,他就不去,或者少去,或者去了趕快就走;如果那個地方的供給多,他就多去,或者老住在那裏。這樣的人,錢變作他的帶領,神只好對他說:去吧。一個作工的人對於錢不能獨立,就沒有用。一個作工的人對於錢不能像保羅那樣的誇口,就沒有用。一個作工的人,如果對於錢財不是獨立的,不是不受錢的影響的,他就不能作神的執事,他必定走巴蘭的路。有的人頂容易受錢的引導,他的路也就受了錢的影響:這個叫作巴蘭的道路。巴蘭的道路沒有別的,就是受錢的影響。所以願意神施恩給我們,叫我們個個從錢裏面出來,不讓我們有一個是就食的人。求神不讓我們作工的地方成了我們就食的地方,因為作工的地方一變作就食的地方,我們就為錢所制服。神的僕人受了錢的帶領,神的僕人受了瑪門的支配,這是多可憐,多羞恥的事!如果我們不是伏在神的腳前求神引導我們的路,而是受錢的支配,這是可羞恥的事!一個人如果沒有徹底的從錢裏面出來,那麼,他說受神的引導的時候,許多時候卻是受錢的捆綁。這樣的事情太可恥!當然,提起錢的事,那是太外面的事。如果我們所信的神是活的,那就任何地方都能夠去;如果我們所信的神不是活的,那我們還是趕快告退,不作更好。如果我們又要傳一位活的神,而我們的道路又要受錢的引導,那是羞恥的事,非常羞恥的事!

在新約裏面,彼得也曾對我們說起巴蘭的道路,他給我們看見巴蘭的道路到底是怎樣的:「他們滿眼是淫色,止不住犯罪,引誘那心不堅固的人,心中習慣了貪婪,正是被咒詛的種類。」(彼後二14)這裏注意習慣。貪婪是心中的問題,但是能夠變作習慣。一個人被貪婪抓住了,一次貪婪,兩次貪婪,多次貪婪,貪婪就成為習慣了。「他們離棄正路,就走差了,隨從比珥之子巴蘭的路,巴蘭就是那貪愛不義之工價的先知。」(彼後14)一個人習慣了貪婪就怎麼作?就離棄正路,就走差了,就隨從比珥之子巴蘭的路!弟兄姊妹,神有祂規定的路,到底我們該走在那裏呢?有一班人,是離棄了正路,他們走差了路,他們隨從巴蘭的路。巴蘭的路是甚麼呢?巴蘭,是貪愛不義之工價的先知。這相當清楚的告訴我們,巴蘭的路,就是人出賣自己先知的職分。福音是不賣的,先知的職分也是賣的。神的福音我們不能賣,先知的職分我們也不能賣。但是,住這裏有一個人出賣他先知的職分,他路走錯了。他心中習慣了貪婪,所以一有引誘就走差了路。巴蘭接受巴勒的話,不是他第一次中心起貪婪,乃是他心中習慣了貪婪。弟兄姊妹,你看見這一個重點嗎?因為是習慣了,所以當巴勒一給他錢,他就離棄正路了。所以,錢的影響力量如果不連根拔掉,不拔得乾淨,那只要一有錢的引誘,你就跟它走,你就沒有用。所以,要我們的路走得正直,錢的拒絕就得徹底。不然的話,外面可以受引導,外面可以禱告,外面可以求神的旨意,我們的路還是走錯了。巴蘭也禱告,巴蘭也尋求神的旨意,巴蘭也等候神,但是巴蘭還是走錯了路。請你記得,如果在你心裏有了地位,如果貪婪在你心裏成了習慣,你也會多次到神面前去禱告說,「主阿,你讓不讓我到那一個地方去?」可是錢支配了你,你沒有正直的路可走。

猶大的書信,也同樣的提起巴蘭的事。十一節:「……又為利往巴蘭的錯謬裏直奔……」這些字都是相當重的字。有的人為利直奔。奔,是很快的跑,非常快的,很急的,往巴蘭的錯謬裏直奔。所以神的兒女應當徹底的脫離利的引誘。不然的話,除了錯以外,沒有別的路好走。

在彼得後書第二章裏,除了巴蘭的事以外,還說了一種情形。第三節說:「他們因有貪心,要用捏造的言語,在你們身上取利;他們的刑罰,自古以來並不遲延,他們的滅亡也必速速來到。」彼得後書第二章都是講假先知的事,這些假先知到底怎麼作呢?他們因為有貪心,就用捏造的言語,在你們身上取利。弟兄姊妹,請你記得,假先知、假師傅,因著他們有貪心,他們就用捏造的言語,在你們身上取利。他們因為有貪心,因為盼望得利,所以捏造言語。所以,如果有人,他的路是受錢的支配,過生日子,你看見,他的道理也受錢的支配。這是一定的。他對於貧窮的人,要講一種道理;他對於有錢的人,又要講另外一種道理。對於貧窮的人,他要說,主有一種要求;當有富足的人來的時候,他對他們講的,好像主對他們又有另外一種要求。他的話,要受他裏面為利的心的影響。換句話說,他所講的道是跟了錢走的。所以,神的話在這裏是相當的直,也是相當的重。我們怕有人是效法假先知,我們怕有人是效法假師傅。如果有人被錢搖動他的道路,被錢改變他的道路,你能知道他是假先知,他是假師傅。沒有一個事奉神的先知,事奉神的師傅、教師是可以受錢的影響的。如果錢能夠買他,如果錢能夠影響他,如果錢能夠叫他的道路不正直,那他就應當伏在灰塵裏承認說:主阿,我是假先知,我是假師傅,我是假僕人,我不是真實的事奉你。這一件事是相當嚴重的事。人必須完全從錢財裏面得救。在走道路上,在講道上,都在那裏打算錢的供應的人,應當被關在神工作的門外。

不只彼得這樣說,不只猶大這樣說,保羅對提摩太也有同樣的話。保羅對提摩太講話的時候,特別注意這件事。他在提摩太前書六章三至五節說:「若有人傳異教,不服從我們主耶穌基督純正的話,與那合乎敬虔的道理……」這一種傳異教,傳各種各樣古怪的道理,不服從我們主耶穌基督純正的話,與那合乎敬虔的道理的人是怎樣的人呢?「他是自高自大,一無所知,專好問難,爭辨言詞,從此就生出嫉妒、分爭、毀謗、妄疑,並那壞了心術,失喪與理之人的爭競。他們以敬虔為得利的門路。」在這裏有一件頂希奇的事,你若回頭去讀教會的歷史,你能看到,所有傳異端的人,沒有一個肯像保羅那樣為著福音費財費力的。傳異端的人都是從異端裏面得利的。他們是看擺了多少進去能夠拿多少出來。我們盼望沒有一個個傳福音的人想從誰身上有所得。世界上沒有第二種事情被神定罪,更過於以敬虔為得利的門路。這一種的賺錢,乃是最卑鄙的事,沒有第二種事比這一個更卑鄙。以敬虔為得利的門路,是全世界最卑鄙的事。作工的人對於利,都必須洗得乾乾淨淨,才能作工。弟兄姊妹,你要作工,就要在錢財上非常獨立,寧可餓死,不能盼望得利。每一個作工的人,在這一件事上必須剛強。如果有任何人在這件事上叫你的道路不正直,你決不能給他留餘地。我們要嚴格的跟從我們的主。弟兄姊妹,我們的衣服可以出賣,我們的東西可以出賣,但是我們的道理和敬虔決不可以出賣。對於錢財,我們的心如果不是死的,我們的態度如果不是獨立的,那我們還是不摸主的工作好。第六節說:「然而敬虔加上知足的心便是大利了。」真實的利是在這裏:敬虔我就知足了,敬虔就不要求甚麼了,敬虔就不盼望得甚麼了,敬虔就以我所有的為夠了。這是利,這是一個大利。如果敬虔是一個手續叫我們得錢,這是最羞恥的事。敬度加上知足便是大利。底下七至十節的話,特別是作工的人應當聽的:「因為我們沒有帶甚麼到世上來,也不能帶甚麼去;只要有衣有食,就當知足。但那些想要發財的人,就陷在迷惑,落在網羅和許多無知有害的私慾裏,叫人沉在敗壞和滅亡中。貪財是萬惡之根;有人貪戀錢財,就被引誘離了真道,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弟兄姊妹,我們不應該以敬虔為得利的門路。我們對於錢的態度要完全獨立。如果在這一點上有難處的話,我們還是有另外的職業更好。我們決不能落到一個地步,受錢財的帶領來說話,受接財的帶領來作事。我們寧可帶著一個職業,好好的事奉神,那還是對的。沒有一個人可以在錢財上馬虎,在錢財上羞辱主的名。每一個作工的人,在錢的事情上必須乾淨。無論如何,總要從心中蒙拯救,總要絕對。因為在錢上不乾淨是在神的話語裏定罪得最厲害的事。

猶太書十六節說:「這些人是私下議論,常發怒言的,隨從自己的情慾而行,口中說誇大的話,為得便宜諂媚人。」有許多人口裏說誇大的話,說他有多少次禱告得著答應,說他行過多少次驚人的神蹟奇事,他說這些話實在是為著得便宜。有的人為著要得便宜而諂媚人,就說許多人喜歡聽的話。我們必須對付謀利的存心,這一點是作神工作的人的基本性格。誰在錢財的事情上一軟弱,就甚麼都軟弱。我們在錢的事情上總應當硬,總應當強,不受彎曲的影響。我們是作主工作的人,對於錢的事必須對付得乾淨。

{\Section:TopicID=240}主對錢的教導

第二,我們來看主耶穌怎樣訓練祂的門徒。路加福音第九章記載主差遣十二個門徒出去。第十章記載主差遣七十個人出去。在四福音中,只有路加記載主差遣七十個人的事。當十二個門徒被差遣的時候,主對他們說:「行路的時候,不要帶枴杖和口袋,不要帶食物和銀子,也不要帶兩件褂子。」(路九3)這裏有許多東西主叫他們不要帶。等到七十個人出去的時候,主對他們說:「不要帶錢囊,不要帶口袋,不要帶鞋。」(路十4)這裏有一點是和第九章所說的相同的,就是錢的問題。換句話說,一個人要出去作工,錢的問題不存在。後來主問他們說:「我差你們出去的時候,沒有錢囊,沒有口袋,沒有鞋,你們缺少甚麼沒有?」他們說:「沒有。」(路廿二35)底下,主接著說:「但如今有錢囊的可以帶著,有口袋的也可以帶著,沒有刀的要賣衣服買刀。」36節)那是因為時代不同了,主耶穌已經被棄絕了。但是在以色列人接受主的時候,可以不帶。現在的問題乃是說,一個作主工作的人,一個被主差遣出去的人,對於錢囊是不注重的,他整個人是擺在信息裏,不是擺在錢囊裏。我這個人出去,是為著見證拿撒勒人耶穌是神所立的主,我的態度是擺在這個信息裏,不是擺在錢囊裏。換句話說,能夠出去作工的人,是對於錢的問題能夠出來的人。如果我要為著主,走遍各鄉各城去傳天國的福音的話,我這個人就必須不是像駱駝一樣。我不能自己作一個駱駝,穿不過針眼,進不去神的國,而站在外面告訴人說,你們要努力進神的國。這是作不到的。

甚麼叫作「不帶」呢?意思就是說,福音的原則,與錢囊和兩件衣服的原則是不相符的。人出去傳福音的時候,就顧不得這些。人出門的時候,錢袋要帶,好放錢,柺杖要帶,好走路,衣服要帶兩件,好更換:這些都是需要的。在路加福音第二十二章,主說你們可以帶。但是在第九章主差遣十二個門徒的時候,在第十章主差遣七十個門徒的時候,為甚麼主說不要帶?祂說不要帶是給我們看見說,傳福音的人根本不以這些事為念。如果今天有差遣,我就出去;有兩套衣服我出去,只有一套衣服也出去;有枴杖行,沒有枴杖也行;有錢行,沒有錢也行;有錢囊,帶錢行,沒有錢囊,不帶錢也行。這樣才是傳福音。這是主差遣十二個使徒、七十個門徒出去作工的時候給他們的訓練。弟兄姊妹,你要清楚這一個。如果一個人要傳福音,這些事情根本不是問題,根本不成問題。這些事情在你身上如果是問題的話,那還是不出去的好。我們要傳福音,衣服不成問題;我們要傳福音,錢囊不成問題;我們要傳福音,枴杖不成問題。如果枴杖住你身上是問題的話,那你不能傳福音;如果幾件衣服在你身上是問題的話,那你不能傳福音。福音的要求是要你絕對的注意福音。福音的要求要你注意到一個地步,這些物質的東西都不成問題,只有福音在你的心上是問題。出去的時候,有人接待行,沒有人接待也行,總是站在神面前作一個光榮的,能夠作主見證的人。所以主說:「無論進那一家,先要說,願這一家平安。(路十5)這個樣子多好看。一個作工的人,是給平安的人。一個作工的人,要尊重自己在神面前的地位。我們能夠作貧窮的人,但是我們不能作失去體統的人。沒有一個作工的人可以錯誤到失去體統。如果到那裏,人不接受,那怎麼辦?主說:「凡不接待你們的,你們離開那城的時候,要把腳上的塵土跺下去,見證他們的不是。」(路九5)你看見神僕人們的體統嗎?他們不是給人趕出來,覺得難為情,怨歎說:「真是倒霉,走錯了人家;」他們乃是把腳上的塵土都跺下去,連那城裏的塵土都不要。神的僕人有他的體統。神的僕人可以貧窮,神的僕人不能失去體統。這件事情如果不弄好,神的工作不能作。一個作工的人要好好的在神面前辦交涉,必須把錢的問題在神的面前辦交涉。不然的話,就不能作主的工,因為錢的問題是相當嚴重的。

我們也可以從五千人、四千人吃飽的事上來看主耶穌如何訓練門徒。那一次,主耶穌帶著門徒,在那裏親口講道給那麼多的人聽,照馬太福音所記的,除了婦女孩子,約有五干人。天將晚的時候,門徒進前來說:「這是野地,時候已經過了,請叫眾人散開,他們好往村子裏去,自己買吃的。」主耶穌對門徒說:「你們給他們吃吧。」(太十四16)門徒們是巴不得主叫眾人散開,讓他們自己去買吃的。而主耶穌卻說:「你們給他們吃吧。」有一個門徒一聽,他想不得了,就回答說:「就是二十兩銀子的餅,叫他們各人吃一點,也是不夠的。」(約六7)他們就是住那裏算二十兩銀子。主說:「你們有多少餅,可以去看看。」(可六38)等到他們把那五個餅兩條魚給主之後,主就行神蹟給這麼多的人都吃飽。弟兄姊妹,請你記得,凡是計算二十兩銀子的人,不能作工,錢如果在你身上這麼大,你不能作主的工。主在那裏給他們看見,每一個作主工作的人,是捨得給人的人。如果錢摸著你,你就要看上算不上算。作工的人需要被拯救脫離錢的勢力,錢在作工的人身上不應該有勢力,不應該有能力。主在那三年多的時間中,就是把祂自己給了這十二個門徒,就是訓練十二個門徒出來。主給他們看見,錢應當花的時候就得花。在神的工作中絕對不提上算不上算。用商業的眼光來看神的工作,那完全是錯誤的。一直計算錢的人不是神的僕人,乃是瑪門的僕人。所以我們要學習從錢裏出來。

但是,這個功課,門徒一下子還學不會。到了馬太福音第十五章的時候,又來了四千人,婦女孩子還不算在內。這一次比前一次更厲害,人已經在那裏三天了。在這樣的環境裏,這些門徒該怎樣作才可以?主在這裏對門徒說:「我憐憫這眾人,因為他們同我在這裏已經三天,也沒有吃的了。」(太十五32)這一個「也」字告訴我們,主自己也沒有吃的了。主說:「我不願意叫他們餓著回去,恐怕在路上困乏。」但是門徒們沒有學會這個功課,他們在那裏想說,我們從那裏得著這麼多的餅呢?人的難處是從甚麼地方得著餅。主耶穌問他們說:「你們有多少餅?」他們說:「有七個,還有幾條小魚。」他們把這七個餅和幾條魚一拿出來,主就行神蹟給這四千人吃飽。

主兩次這樣作,就是說這十二個門徒需要這兩次的訓練。如果不是主給五千人吃了,如果不是主給四千人吃了,恐怕到五旬節的時候一個人都照顧不來。人如果不知道福音書中的五千人、四千人,就不知道使徒行傳中的三千人、五千人。凡看見獅子和熊就逃跑的人,看見歌利亞的時候也必定逃跑。如果不會照顧羊,也必定不會照顧以色列的百姓。在這裏有一班人學了給五千人、四千人吃飽的功課,等一等列了五旬節,照顧窮窮人的問題就不成問題。所以,弟兄姊妹,你在神面前也要受同樣的訓練,你的心在神面前要大。你自己節省可以,但是神不要你替祂節省神蹟。許多人對於錢計較得很,叫你覺得說,這不像神的僕人所作的事,這不像受神訓練的人所作的事。受神訓練的人,錢在他心裏不是大問題,接在他手裏不是那麼計較的。弟兄姊妹,你越在那裏算,你就越不對;你越在那裏算,你就越貧窮。這不是神對於錢的原則。我們也得受這十二個門徒所受的訓練,也得受這七十個門徒所受的訓練。但是這十二個裏面有一個是偷錢的,是賊,他在那裏偷。在這裏有一個人功課沒有學,接在他身上是主要的問題,結果,當他看見馬利亞拿著一瓶真哪噠香膏,打破玉瓶,把香膏澆在主身上的時候,他就以為是枉費了,他說:「這香膏為甚麼不賣三十兩銀子賙濟窮人呢?」(約十二5)在計算錢的人看來,一玉瓶香膏可以賣三十兩銀子賙濟窮人,但是主沒有這樣說。主說:「普天之下,無論在甚麼地方傳這福音,也要述說這女人所行的,作個記念。」(太廿六13)把玉瓶打破,把值三十兩銀子的香膏一下子倒在主耶穌身上,這是福音的結果。換句話說,人如果能夠得著福音,為著主的緣故,不講代價,根本不講枉費不枉費,這在主看來是對的。就是多花一點,就是「枉費」在主身上,也是對的,也是該的。不明白福音的人,就在那裏計較;明白福音的人,就知道這樣的「枉費」是對的。主該得著人所有的「枉費」。誰說三十兩銀子是枉費?猶大。在這裏有一個人沒有學功課,他說的話相當的「有道理」,按著人看,就是這麼一次費掉三十兩銀子,這是多麼不上算!在他看來,三十塊錢好買一個人──他出賣主耶穌的代價就是三十塊錢。在他看,這麼枉費,的確傷心。他要在這裏面得著好處,他是一個會計算錢的人。但是,真得著福音的人,為著主,甚麼都擺上也可以,太多就太多,那個太多是跟著主的福音走的。沒有一個地方有福音,是人和主講價錢的。主耶穌說:「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只是你們不常有我。」(太廿六11)主的意思是,你們要照顧窮人行,但是作在我身上決不是枉費。儘菅作得太多,儘管作得過多,並不是枉費。有一個弟兄說:「有的人一信主就是中庸的,這樣的人一點屬靈的前途都沒有。」弟兄姊妹,我們過十年、二十年再中庸還來得及。初信的時候,你儘管「枉費」一點。你才信主的時候,你就甚麼都擺上,把整瓶的香膏,真哪噠香膏,都倒在主的身上,這樣的拼上去,那才有路。門徒受的是這樣的教育。我們要學習,在我自己身上苦一點也行,在主身七多花一點也行,在別人身上多花一點也行。神的僕人對於錢的事,就是這麼大。有錢也去,沒有錢也去。對錢斤斤較量的人,總是不對的。

在使徒行傳第三章裏面,彼得對那個瘸腿的人說:「金銀我都沒有。」我們在這裏看見,彼得和約翰被主帶到一個地步,「金銀我都沒有。」雖然在第二章有那麼多的錢,但是在第三章「金銀我都沒有。」彼得對那個瘸腿的人怎麼說呢?他說:「只把我所有的給你,我奉拿撒勒人耶穌的名,叫你起來行走。」他們被帶到一個地步,那麼多的錢經過他們的手,他們卻是「金銀我都沒有」。所以,弟兄姊妹,你不作工則已,要作工,在錢的事上就得剛強。你茌錢的事上一軟弱,那你就在其他的事上也都軟弱。一個人在工作上能夠那麼強,一點不搖動,有一個甚本的緣故,就是他在神面前對於錢是可靠的,神能夠信託他。

{\Section:TopicID=241}保羅對錢財的態度

我們現在看第三點,保羅對於錢財的態度怎樣。保羅自己所說的話是相當清楚的。在使徒行傳第二十章,保羅對以弗所人說:「我未曾貪圖一個人的金、銀、衣服。」33節)這是他的存心問題,他沒有貪圖。他在神面前作工的時候,他自己有一件事能夠講得出,就是我沒有想要任何人的東西。任何人的金、任何人的銀、任何人的衣服,我心中根本沒有意思要,這是一方面。接下去他又說:「我這兩隻手,常供給我和同人的需用,這是你們自己知道的。」34節)這是所有事奉神的人所應該共有的態度。我們總得在神面前看見說,我沒有貪圖任何人的金銀衣服,你們的東西是你們自己的,我決不想。你們的東西留著給你們,但是我肯由我作工來供給我和同人的需用。這不是說作主工作的人不可以用福音的權柄,這乃是說,所有作主工作的人,必須在神面前看見對於福音應當這樣:責任在我身上是這麼重,重到一個地步,我肯把兩隻手擺進去,我肯把錢擺進去。我總得在神面前有那個心願。這兩隻手,儘量讓它們作事情。自然,保羅也接受別人的餽送,那是另一面,那是別人的責任,等一等再提起。

保羅對哥林多人所說的也相當好。他在哥林多後書第十一章說:「我因為白白傳神的福音給你們,就自居卑微,叫你們高升,這算是我犯罪嗎?」7節)又說:「我在你們耶裏缺乏的時候,並沒有累著你們一個人;因我所缺乏的,那從馬其頓來的弟兄們都補足了。我向來凡事謹守,後來也必謹守,總不至於累著你們。既有基督的誠實在我裏面,就無人能在亞該亞一帶地方阻擋我這自誇。為甚麼呢?是因我不愛你們嗎?這有神知道。我現在所作的,後來還要作,為要斷絕那些尋找機會人的機會,使他們在所誇的事上,也不過與我們一樣。」9-12節)保羅並不是不接受餽送,不過是說,在亞該亞一帶的地方,因為與見證有關,因為有人毀謗,有人找機會,有人故意的住那裏誇口,好像他們是特別的,所以保羅就不給他們有機會說話。他說,我白白的傳神的福音給你們,我一點不累著你們,就是在有快乏的時候,也不累著你們,我是凡事謹守,將來還要謹守,我總不累著你們這不是說我不愛你們,因為現在所作的,我後來還要作。這是要叫那些尋找機會的人的機會斷絕,叫他們沒有話好說。這是一個作工的弟兄對於錢的態度。我們在任何地方,人有一點的不願意,我們就得有一個態度,不給人有機會說話。神的兒女作神的工作,要有體統。越愛錢的人,我們越是白白的把福音傳給他。越把錢抓牢的人,我們越少接受他們的餽送。你要見你作神僕人的地位。你如果碰著像亞該亞一帶地方的人不樂意,要尋找機會來說話,你就應當像保羅一樣說,我決不累著你們。如果你們送給耶路撒冷的窮人,我可以轉交;如果提摩太來,你們要送他平安前行;但是我保羅個人,要守住我工人的體統。如果你因著一個地方的餽送而叫人有話,那你完全失去了事奉神的體統。你應該守住事奉神的體統。你的事奉神,不能因著錢的事放鬆,你必須嚴嚴的守住。不然的話,你就不能為神作甚麼工。

保羅在這裏,還不只說自己如何維持這個體統,他並且給我們看見,他也親手作工來供給他同人的需用。這一點,就是我們要「給」的原則。保羅說:「我這兩隻手,常供給我和同人的需用。」所以,每一個作工的人,不會給就不行。如果你收入多少就留下多少,專為著你自己,那你還不知道甚麼叫作執事的工作。如果在同工中奉獻不夠多,就證明我們有毛病。如果一個作工的人只會接受餽送,他的信心光是會接受餽送,而不會把錢送出去的話,這一個弟兄就只能到此為止了。弟兄姊妹,你在神面前屬靈的前途如何,就看你對於錢的態度如何。一個作工的人最不好的態度,就是給自己,給自己。今天好像要叫利未人再來給,是相當難的事,但是,利未人也要奉獻十分之一。不錯,利未人在各城裏是沒有產業的,他是寄居在十二個支派裏面的,他是靠著祭壇生活的,也許有的利人要說,我是靠著祭壇生活的,我有甚麼可給的?但是神說,所有的利未人,受十分之一的,還是應當獻上十分之一。這是叫所有神的僕人知道,你不要以為我是把甚麼都丟棄了,我有這一點點的收入,還要奉獻嗎?你一直看你自己的需要的時候,就要出事情,你不會供給同工。你要會供給,應當會供給所有的弟兄姊妹才可以。如果你在神面前把錢扣住,不管那個數目怎樣,你只盼望神在其他的弟兄姊妹身上作工,那你就要看見,神不會把錢託在你手裏。保羅說的話最好,他說:「似乎貧窮,卻是叫許多人富足的。」(林後六10)在這裏,有一個弟兄認識神,他以乎是貧窮的,但是希奇得很,他卻叫許多人富足。弟兄姊妹,就是這個,是我們的路。弟兄姊妹,如果你作工,如果在各地的弟兄或各地的教會中有人對於你有話,如果有人對於你的態度不對,你應當維持工人的體統,你決不應該接受他們的餽送,你要明明的告訴他們說:「我不能用你們的錢。我是事奉神的人,你們中間有話,我不能用你們的錢。我是事奉神的人,要維持神的榮耀,我不能用你們的錢。」你就是在那麼貧窮的裏面,還得學習給。你要有更多的收入,就要有更多的付出。你越能夠給,就越能夠受。這是屬靈的原則。許多時候,我們一缺乏,反而要儘量的給。因為錢一給出去,主的供給就來了。有的弟兄姊妹有夠多的經歷說,錢多給,就多進來。你千萬不要看手裏剩多少。主說:「你們要給人,就必有給你們的。」(路六38)這是神的律法。我們不能破壞神的律法。我們基督徒管錢的方法,是和別人管錢的方法不同的,他們是越積蓄越多,我們是越給越多。這樣,我們自己雖然貧窮,卻是叫別人富足。

在哥林多後書第十二章裏面,保羅說:「如今我打算第三次到你們那裏去,也必不累著你們。」14節)這是保羅的態度。這多嚴!因為從前有人說過話,有過事情,所以如今我第三次到你們那裏去的時候,還是不累著你們。他接著說:「因我所求的是你們,不是你們的。」(原文沒有「財物」兩個字。)他這樣,是度量小,心地窄嗎?不。他說:「兒女不該為父母積財,父母該為兒女積財。」弟兄姊妹,你在神面能夠看見,保羅在這裏的態度是非常好。哥林多人聽了好些人的話,毀謗了保羅好些話,保羅需要不接受他們的餽送。保羅雖然作到這個地步,但是保羅不是在錢的事上不教導他們。可以說,關於錢的事,在哥林多後書裏提得最多。如果保羅對哥林多人不提錢的事,那變作保羅受傷了。但是因為錢在他身上那樣沒有能力,所以保羅沒有受傷,在錢的事上,還是教導哥林多人。他們應該送到耶路撒冷去,保羅沒有不要他們送去。保羅是超越過了錢,所以他們對於他個人的態度,在這裏就不覺得。雖然因為他個人要守體統,所以不接受他們的餽送,但他還是對馬其頓人誇獎哥林多人說,他們已經預備好了。另一方面,他又想,萬一有馬其頓人來到哥林多人中間,見他們沒有預備好,他們就要羞愧,所以他還是勸他們預備妥當(林後九24-5)。他自己沒有個人的感覺在裏面。哎呀,神的僕人實在應當從錢的裏面被救出來。不然的話,哥林多人絕對不會聽是這篇道;保羅也許對以弗所人講這話,對腓立比人講這話,但對於哥林多人不講了。但是,保羅對於哥林多人還是講這話,一點不放鬆,他對於哥林多人還是講到錢。他的意思是神能用你們的錢,不是我要用你們的錢,我保羅不要得著甚麼。在這件事情上,我必不累著你們;但是,我盼望你們總是走前面的路。

弟兄姊妹,你每一次在教會裏和許多弟兄姊妹來往的時候,你能不能分別「你們」和「你們的」?你碰著那麼多弟兄姊妹的時候,你是要得著「他們」,或者你是要得著「他們的」?如果他們對於你有問題,叫你不能得著他們的,那你能不能扶持他們,造就他們,盼望他們進步呢?保羅有夠多的理由能棄絕哥林多人,可是保羅還是來,第三次還是來,但他不要他們的。我們想,這是一個頂大的試探給神的僕人。我們要學習我們的弟兄保羅所作的事。

不只,下面他再提起一點:「我也甘心樂意為你們的靈魂費財費力。難道我越發愛你們,就越發少得你們的愛嗎?罷了,我自己並沒有累著你們……我所差到你們耶裏去的人,我藉著他們一個人佔過你們的便宜嗎?我勸了提多到你們耶裏去,又差那位兄弟與他同去;提多佔過你們的便宜嗎?我們行事,不同是一個心靈嗎?不同是一個腳蹤嗎?」(林後十二15-18)弟兄姊妹,你看保羅這一個態度,他是怎樣肯費財費力為著哥休多人。傳福音,光是人出來還不夠,總得把自己所有的也擺上才行。如果傳福音乃是在那裏要收進錢來,那無論如何不對。總得預備好,我的錢也肯擺進去。如果你不把自己的錢擺進去,那總靠不住。如果把我自己的錢擺進去,那行,那值得作。保羅在那裏就是這樣。他說,我肯費力,不只,也費財。他說,我為你們的靈魂費財費力,我到你們中間來的時候不累著你們一個人,提多也沒有累著你們一個人,那個弟兄也沒有累著你們一個人。我總是不佔你們任何人的便宜。福音是對的,所以我要把錢擺進去傳。弟兄姊妹,我們要像我們的弟兄保羅一樣,就是對於人一點不累著他們,要把自己都擺進去。因為福音是對的,所以我們費力行,費財也行。我們的福音是要把自己的錢也擺進去,這樣,我們才會不錯。

另一方面,保羅對馬其頓人的餽送,就是腓立比人的餽送是接受的。所以,在正常的情形中,傳福音的人應該接受餽送。保羅是在有的地方接受,在有的地方不接受。對於他沒有問題的,像馬其頓的餽送,他就接受。但是,在亞該亞,哥林多,有人批評,有人要找機會來毀謗,那裏的餽送他就不接受。這是保羅的路。今天我們也該這樣,或者在一個地方接受餽送也行,像在馬其頓那樣,或者在一個地方有人有話,在那一個地方就拒絕。弟兄姊妹,你在神面前要維持一件事,你千萬不要以為甚麼錢都可以接受。如果後面有人批評,如果有人找機會批評,那你決不能接受那裏的餽送。在其餘的地方你可以接受。

我們還得讀腓立比書,看接受餽送的時候應當怎樣接受。我們看腓立比書四章十五至十七節:「腓立比人哪,你們也知道我初傳福音,離了馬其頓的時候,論到授受的事,除了你們以外,並沒有別的教會供給我;就是我在帖撒羅尼迦,你們也一次兩次的打發人供給我的需用。我並不求甚麼餽送,所求的就是你們的果子漸漸增多,歸在你們的帳上。」這是保羅的態度。好像腓立比人是唯一送他錢的人,他在哥林多,在帖撒羅尼迦的時候都是腓立比人在那裏記念他。但是他對腓立比人說,我並不求甚麼餽送,所求的就是你們的果子漸漸增多,歸在你們的帳上。他知道他用腓立比人的錢,神入帳,神要記念說,這是腓立比人的錢。所以,他並不是說我要求你們的錢。在這裏有一個人,對唯一供給他需用的人是這一種的態度;我並不求甚麼餽送,所求的就是你們的果子漸漸增多,歸在你們的帳上。馬其頓人作了一次,又作了一次,但是,我們不應該注意人所送給我們的錢。人就是送的話,我們不是都接受;我們就是接受的話,還得像對腓立比人所說的一樣,我們盼望他們在神面前的帳上能增加他們的果子。總而言之,一個神的僕人,如果在錢的事上不得著拯救,那就都錯了。你必須在錢的事上得著拯救。

再看保羅接下去所說的話:「但我樣樣都有,並且有餘,我已經充足。」18節)這一點不像普通的報告,普通的報告往往是說我們缺了多少,好讓人知道了把錢送來。但是,我們的弟兄保羅,對唯一送他錢的教會說:「我樣樣都有,並且有餘,我已經充足。」保羅說的話,難得這樣重複:「樣樣都有,並且有餘,我已經充足,」弟兄姊妹,你要注意我們弟兄的態度。他對唯一送他錢的腓立比教會說,我樣樣都有,並且有餘,我已經充足。我從你們那裏受得夠了,盼望你們的餽送是「神所收納所喜悅的祭物」8節)。在這裏有一個人,他的靈非常美麗,他是一個對錢一點沒有感覺的人。錢在他身上不發生感覺。

再看第十九節,這是最寶貴的一節:「我的神必照祂榮耀的豐富,在基督耶穌裏,使你們一切所需用的都充足。」他感激他們送他錢,但是他一點不失去體統。他們是把錢獻給神為祭,不是給保羅自己,和保羅自己沒有關係。另一面,保羅就給他們一個祝福──我的神必照祂榮耀的豐富,在基督耶穌裏,使你們送錢的人,一切所需用的都充足。這實實在在叫我們能夠說,願榮耀歸給我們的父神,直到永永遠遠,阿們。

{\Section:TopicID=242}對教會金錢的處理

第四,我們來看保羅對於教會所要作的,有捐項經過他,要他處理別人的錢的時候,他有甚麼態度。哥林多後書八章一至四節:「弟兄們,我把神賜給馬其頓眾教會的恩告訴你們,就是他們在患難中受大試煉的時候,仍有滿足的快樂,在極窮之間,還格外顯出他們樂捐的厚恩。我可以證明他們是按著力量,而且也過了力量,自己甘心樂意的捐助,再三的求我們,准他們在這供給聖徒的恩情上有分。」這一點是神的兒女必須拉牢的。一個事奉神的人,為神作工的人,到一個地方摸著錢的時候,必須有這樣的態度。在馬其頓的弟兄,因著顧到在耶路撒冷的弟兄遭遇饑荒,所以他們捐錢。先是保羅通知他們這個難處。他們聽見了這個難處,雖然自己也很困難,但是他們在極窮之間,還是越過他們的力量來顧到在耶路撒冷的弟兄。他們怎麼他呢?保羅說,他們再三的求我們,准他們在這供給聖徒的恩情上有分。這是在馬其頓拿出錢來的弟兄們所有的態度,就是為著顧到聖徒的難處,在這恩情上我也要有分。不管我窮不窮,不管我有沒有難處,但是我要在這件事上有分。因著這一點,他們再三的求保羅。換句話說,保羅第一次沒有許可他們。這一個是正當的態度。為著主作工的人,不是一看見錢就拿進來,雖然不是為著自己用。不錯,是耶路撒冷的弟兄有難處,但不是只要能夠把錢拿來送去就行。特別像馬其頓這樣的人,他們的環境相當困難,可以不要他們送。但是他們第二次再來,第三次再來,再三的求保羅,准他們在這供給聖徒的恩情上有分。這樣,兩邊都是最美的。這才像基督徒。這一邊,拿出錢來的人表示:我窮還要拿,我不夠還要拿,越過我的力量還要拿;那一邊,作工的弟兄說,你們不應該拿。這真是好看!後來,作工的弟兄說,如果你們真的要拿來,我沒有法子禁止。這才像一個作工的人。保羅是料理教會事情的人,雖然他看見耶路撒冷的難處,他要顧到弟兄們的需要,但是,保羅的態度和今天許多作主工作的人的態度不一樣。保羅是因著馬其頓眾教會再三的求他,才准他們在這供給聖徒的恩情上有分。

底下保羅說:「多謝神,感動提多的心,叫他待你們殷勤像我一樣。他固然是聽了我的勸,但自己更是熱心,情願往你們那裏去。我們還打發一位兄弟和他同去……把所託與我們的這捐貲送到了,可以榮耀主,又表明我們樂意的心。這就免得有人因我們收的捐錢很多,就挑我們的不是。我們留心行光明的事,不但在主面前,就在人面前,也是這樣。我們又打發一位兄弟同去……」16-22節)我們在這裏看見保羅所作的事。當他替人把錢送到耶路撒冷去的時候,他在手續上非常清楚。沒有一個神的僕人對於錢能馬虎,從來沒有。保羅怎樣說?他說:「免得有人因我們收的捐銀很多,就挑我們的不是。」保羅請一個弟兄在那裏管錢,兩個弟兄在那裏管錢,三個弟兄在那裏管錢,保羅自己不管錢。那三個弟兄怎樣作?保羅說:「我們留心行光明的事,不但在主面前,就在人面前,也是這樣。」管錢的時候,要有兩三個人,才能沒有難處。

為著錢的事是這麼嚴重的緣故,所以保羅在提摩太前書和提多書特意告訴我們:作監督的人,應當是不貪財的人才能作(提前三3;多一一7)。作執事的人,也應當是不貪財的人才能作(提前三8)。如果有弟兄對於錢的事沒有勝過,那他就絕對不能作執事,絕對不能作長老。不貪財是作長老、作執事的基本條件。錢的問題必須解決,不能馬虎。不只保羅這樣講,彼得也這樣講。彼得告訴作長老的人說:「務要牧養在你們中間神的群羊……不是因為貪財,乃是出於樂意。」(彼前五2)絕對沒有一個人能夠牧養神的群羊,如果他是一個貪財的人。

求神恩賜給我們,叫我們把錢財的問題解決了。貪財的心如果沒有對付,那遲早要出事情。錢財的問題在我們身上是基本的,這一個問題不對付好,就在這條路上一點用處都沒有。錢財的問題不能解決,就甚麼都不能解決,將來必定出毛病,將求必定闖禍。你對於錢財的態度應當是獨立的。甚麼地方的人對你有話,你就要學習拒絕他們的錢。另外,也要學習常常背負別人的重擔,不只供給你自己的需要,不只供給同工,還要學習供給弟兄姊妹。我們如果對於錢財的問題能夠解決,那就是作了一件大事。沒有一個人能夠把工作作得好,如果他對於錢財這樣基本的問題沒有解決。― 倪柝聲《主工人的性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