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頁 | 返回本專輯目錄

 

耶洗別的教訓(倪柝聲)

 

            在啟示錄中,寫給推雅推喇教會的信裏,提到一個自稱先知的婦人耶洗別;她教導神的僕人,引誘他們行姦淫並吃祭偶像之物。耶洗別是誰?耶洗別乃是舊約以色列王亞哈的妻子,她是亞哈從外邦之地西頓娶來的。耶洗別引誘神的百姓去拜巴力(王上十六30~32)。巴力是外邦的神,不是以色列的神。耶洗別不只是叫人去拜偶像,她更是把巴力變作神來拜。亞哈是藉耶洗別和世界聯合的。今天的耶洗別就是羅馬天主教。羅馬天主教就是自稱先知的耶洗別。他們與世界聯合,拜偶像,又充滿了異端的教訓。無論在甚麼地方,我們都能看見羅馬教的異端,以及他們與政治的聯合。聖經的教訓給我們清楚的看見這事。在馬太福音十三章三十三節麵酵的比喻裏,主說到天國好像麵酵,有婦人拿來,藏在三鬥麵裏。三鬥麵是指神真實的道,婦人是指羅馬教,酵是指異端的教訓。所有神的道加了酵後,就都變質、變壞了。主沒有說麵經過火,乃是麵加了酵,全團都發起來。羅馬教就是這樣,把異端的教訓攙進了神的道,使所有神的道都發了酵。

 

{\Section:TopicID=313}關於受洗】現在我們要來看,羅馬教裏所包含的異端教訓。第一,羅馬教的受洗。根據都蘭會議(the Council of Trent)第五段的記錄說,「藉受洗,本罪得赦免。」根據這教訓,他們說,人藉受洗,就變作無罪,清潔無害,為神所愛,在實際上是神的後嗣,是與基督一同作後嗣,沒有人能攔阻。他們說,人一受洗就能夠得重生。然而聖經裏的教訓不是這樣。亞拿尼亞對保羅說「起來,求告祂的名受洗,洗去你的罪」(徒廿二16)。這一個人力是已經信主得救的,所以才受洗。這與羅馬教的教訓完全不同。羅馬教的人甚至說嬰兒可以受洗而得救。《都蘭教理問答》(the Trent Catechism)裏說,「嬰兒,不管他們的父母是基督徒或不信者,除非藉洗禮的恩典,重生歸於神,否則就是生來歸於永遠的痛苦與沉淪。」羅馬教的教訓是說,藉受洗可以洗去本罪,人是藉受洗接受主。但聖經是說,接受主的人才受洗,這與羅馬教完全不同。

 

{\Section:TopicID=314}關於稱義】第二,關於稱義。在稱義的事上,羅馬教注重人的行為,他們認為是行為使人稱義。因此他們所有的神甫,都是到處勸人要有好行為,但他們卻不將這話寫出來。在都蘭會議裏的神學完全代表了羅馬教。他們說,「如果有人說,好行為不能保守人增加稱義的恩典;如果有人說,好行為不過是已經得稱義的果子,或已經得稱義的憑據罷了,這人就是可咒詛的。」試想,如果主給我們的稱義,還得我們努力去增加,那主給我們的稱義就不是完全的了。但我們知道,主所給的乃是完全的、永遠的稱義,無需人去增加,人也不能增加甚麼。當有些人要加拉太人用行為增加果子時,保羅就在加拉太書一章八至九節說,傳這些教訓的人是應當受咒詛的。聖經中實在沒有這種以行為稱義的教訓。羅馬教裏除了有神學的異端之外,事實上還有許多靠行為稱義的異端,就如人可以藉禱告、禁食、施捨、苦修、煉獄等方法,使罪得赦的事。他們根本不認識基督的救恩。聖經裏正面說到稱義的經節,有羅馬書三章二十二節、二十八節,加拉太書三章八節、十一節等。

 

{\Section:TopicID=315}關於赦罪】第三,關乎赦罪。羅馬教是絕對的相信祭司的赦罪,他們乃是根據約翰福音二十章二十三節:「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赦免了;你們留下誰的罪,誰的罪就留下了。」他們認為赦免的權柄先是交與十二使徒。(事實上,主說這話那天晚上,只有十個使徒在場。)約翰福音二十章二十二、二十三節主的顯現,等於是路加福音二十四章主的顯現。路加福音二十四章十三節說,「正當那日,門徒中有兩個人往一個村子去,這村子名叫以馬忤斯,離耶路撒冷約有二十五裏。」三十三節就說到他們遇到十一個使徒,和他們的同人聚在一處。他們正說話的時候,主向他們顯現,說,「願你們平安。」約翰福音就記說,主向他們吹了一口氣,說,「你們受聖靈。」然後主對他們說,「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赦免了;你們留下誰的罪,誰的罪就留下了。」(約二十23)主在這裏授權門徒,給他們權柄來赦免人。然而祂給門徒這權柄,乃是要他們在聖靈中,而不是在自己裏面來使用。羅馬教裏就是由祭司來執行這工作,只要祭司說誰的罪赦免了,他的罪就赦免了;他們完全不在意祭司是否在聖靈裏。主在這裏所說的,要緊的乃是執行赦免的人,必須是接受聖靈的人;他們必須有聖靈的能力在他們身上,有生命住在他們裏面,才能有赦罪的權柄。這種赦免的事,就是假借的權柄,只有在聖靈的權柄底下作的才行。

            約翰福音是說,我們赦免的,主也赦免,我們留下的,主也留下;但是在使徒行傳裏,沒有看見這種赦罪的權柄。如果主是將權柄交給了教會,就每一個使徒都能赦罪了。主的話乃是要教會作器皿,來赦免人。比方說,若是一個人真實的悔改、認罪了,我們就給他施浸,在主的名裏宣告他的罪得了赦免。這是宣告事實。這是因為一個人自己認罪了,事實上,主就赦免了他的罪。但是因為他原是外邦人,不知道赦免的事,所以我們宣告神赦免他的罪的事實。所以我們能夠看見,人並不能赦罪。除了主以外,在地上沒有人有赦罪的權柄;在這地上,沒有一個人能夠赦罪。

 

{\Section:TopicID=316}關於贖罪券】第四,關乎贖罪券。在十六世紀時,羅馬教因要建聖彼得大教堂,卻又苦於羅馬教內錢太少,所以利歐十世就宣佈了一種買贖罪券的方法。他宣稱人若是犯了罪,只要花錢買贖罪券,就可免去該有的刑罰,例如買十二張就可以抵殺人,買四張就可以抵犯淫亂的罪等。路德馬丁就是攻擊羅馬教贖罪券最烈的人,他強烈的指出,以購買贖罪券來免去刑罰,乃是異端之一。

 

{\Section:TopicID=317}關於彌撒――{\Section:TopicID=318}變質的道】第五,關於彌撒。彌撒是羅馬教異端的中心,這異端是最嚴重的,是所有愛主的人都不能接受的。彌撒是羅馬教的擘餅,聖經裏所給我們關於擘餅的榜樣,乃是有餅有杯。但在羅馬教的彌撒裏,平信徒領聖餐時,他們把杯取消了,只有餅。並且他們說,這餅不再是餅,乃是絕對變為基督的肉了。羅馬教的人說,每一次作彌撒,就是再獻上一個十字架新的祭,再為我們贖罪。教皇庇亞斯第四(Pius IV)的羅馬公信條裏說,「我承認在彌撒裏,乃是為活人,也是為死人,把一個真實的、正當的、平息的祭獻上給神;我也承認在聖餐的至聖禮中,有我們主耶穌基督真正的、真實的、實質的身體與血,帶靈魂同神格在那裏;並且那餅全部的實質變為身體,那葡萄酒的全部實質變為血。」羅馬教就稱之為變質的道。此外,他們也承認在餅和葡萄汁二者之中,只接受一個,就是完全的、絲毫不雜的接受基督了。你看這是何等的異端!

            在羅馬教的第十三次都蘭會議裏決議,凡說聖餐的餅不過是基督的表號的,這人乃是受咒詛的。若有人說,在這聖禮裏,有一點餅與酒的,也是受咒詛的。羅馬教認為,在口裏吃進去的雖只有一點,但也是完全的,因那一點已包括了一切的完全,那一點依然是基督的身體與血。他們說,這些成聖的物質應該受讚美,應該被當作神的聖子,受讚美、受稱謝。所以羅馬教信餅是成肉身的。

 

{\Section:TopicID=319}聖禮】關於所謂的聖禮,《都蘭會議記錄》第七十面引排立比書二章,說到主耶穌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8)。羅馬教宣稱,在聖禮中,主的順服是至為希奇的,祂不只順服父,祂也順服人;祂乃是從天降下,留在祭壇上順服人。他們說,主乃是在聖禮裏不動,讓人隨意將祂帶到各處,給義人,也給罪人。祂在世上時順服父母,如今又順服人,並且要順服到永遠。不僅如此,羅馬教還稱說,這順服最奇妙的乃是,主順服受造之物的人,就是順服神甫。這是何等叫神的榮耀受傷,得罪主之深、之大,又如何能形容!他們在關乎彌撒的事上,所持的根據乃是約翰福音六章五十五節,主說我的肉是可吃的,我的血是可喝的。事實上,主在這裏說祂的肉是可吃的,乃是指接受祂的生命說的,不是指擘餅說的。他們說擘餅的人就得救,不管他是甚麼人;沒有機會擘餅的人就不得救。這實在是福音的大混亂。主在約翰福音六章說這話的時候,祂還在地上,還沒有去受死,所以那話絕對不是指擘餅說的。

另一面,主在設立晚餐時說,這是我的身體,你們拿去吃。羅馬教把餅當作就是主物質的身體,那麼,主也說我是門(約十7),若照羅馬教的解釋,這門又當是甚麼樣的門?是不是真正的木作的門?主說,我是葡萄樹,若照羅馬教的說法,就算主能變作葡萄樹,我們這些人能不能變成物質的枝子?這都是謬解經文,越過瞭解經的界限。在聖經裏沒有變質的事,盼望我們都明白彌撒變質的事。這乃是嚴重的異端。

 

{\Section:TopicID=320}不用酒】我們再來看羅馬教為甚麼在彌撒裏,平信徒領聖餐時不用酒。在都蘭會議的教義問答裏解釋說,第一,為要預防主的「血」滴在地上;第二,不用酒,是為要叫我們無論何時,都能使病人接受生命;第三,因為有人不能喝酒;第四,因酒對人有害;第五,因為有些地方買不到酒。

 

{\Section:TopicID=321}獻祭】此外,我們要注意一件事,就是變質還不算是大異端,大異端乃是獻祭。都蘭會議信條內說,基督的身體與血和祂的靈魂與神格,天天都擺在神甫的祭壇上。羅馬公教的信仰第二十九版第七十七面也說,彌撒時,所獻那神聖的祭,與在各各他山上所獻的,在實質上沒有分別。他們認為教會在地上作彌撒的敬拜,與基督獻祭給父是一樣的。他們之所以信彌撒是祭,乃因羅馬教認為既有一個祭司的職分,就必定得有一個祭。於是他們就去找一個祭,結果就有了彌撒。

            但新約希伯來書說,主一次將自己獻上,就完全成功了永遠的救贖。舊約的祭司是站,新約的祭司是坐,因為祂一次獻上自己,而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希伯來書七章二十六、二十七節說,基督乃是作自己的祭司;祂自己是祭物,祂自己也是祭司。沒有人能把祂獻給神。在希伯來書裏共有四次說到主一次獻上自己。舊約的聖殿裏有祭壇、洗濯盆、桌子、燈臺,卻沒有椅子,這說出祭司乃是站獻祭。在聖所外邊還有罪,祭司如何能坐下,如何能安息?坑裏有牛羊,就不能守安息日。但是今天在這末世的時候,主乃是一次獻上自己,成功了永遠的救贖,就在父的右邊坐下了、安息了。但今天卻有人在那裏說,各各他的救贖還沒有完成,人要靠神甫才能到神面前。你就看見這獻祭的事是一個異端。神甫又是一個更大的異端。沒有一個人配作主的祭司,也沒有一個人能作主的祭司。主一次將自己獻上,救贖就完全成功了,再沒有贖罪的祭了。除祂以外,沒有祭司;若不藉祂,沒有人能到神面前。我們要對這些神甫說,你們這些卑賤的人,誰配作主的祭司?

            我們必須給初信的人看見,希伯來書十章一節、四節和十一節,說到舊約的祭是甚麼。舊約的祭司天天站事奉神,屢次獻上一樣的祭物,因這祭物永不能除罪。然而希伯來書九章二十八節說,主一次被獻,就擔當了多人的罪。九章十二節也說,主帶自己的血一次進入聖所,成了永遠贖罪的事。希伯來書七章二十七節更說,祂不像那些大祭司,必須天天獻祭,因為祂只一次將自己獻上,就把這事成全了。主既然已經把獻祭的事成全了,如果別人再重複的獻祭,就沒有用了。各各他的救贖,一次就完成了,不必再有第二次。我們必須清楚希伯來書九章二十六節所說的。主的工作若是沒有完成的話,就不只是一次在各各他的獻上,而是要有許多次在各各他的獻上;一次獻祭不夠,需要天天的獻。如果真是這樣,那麼自創世以來,主就得多次受苦。然而,祂如今在這末世,只一次將自己獻上,就完成了一切。

            羅馬公教的信仰第七十四說,彌撒是真實的祭,每一次神甫獻彌撒時,主就是又一次被獻上。當羅馬教裏的人受彌撒時,神甫就默想主的死、主的愛。在他們公教的信仰裏,這寫得非常的好。但這是得罪主的;這樣得罪主的人,所寫的乃是出於情感,一點也沒有價值。他們要人在接受彌撒時,相信他們所接受的那餅已經變為主的肉及身體,要拜它如同拜主一樣。這些作神甫的人,這樣拿出餅來,竟要人拜它與拜主一樣!

 

{\Section:TopicID=322}關於政治】關於耶洗別的教訓,另一件事是與地上政權來往。從一九一三年起,羅馬教開始有了這樣的實行,到了一九四九年時進展很大。一九一三年有十四國與羅焉教有來往,到了一九四九年就增加到了七十個國家。我們能看見,羅馬教要大大的興旺。在中國,同一段時期內,更正教的人數減少了三分之一,羅馬教的人數卻增加了六倍,信徒增加了十萬人。這叫我們看見,羅馬教將來要復興,啟示錄十六、十七章裏有這樣的預言。所以我們要儆醒,要注意防備羅馬教異端的事。我們是有先知更確的預言,如同燈照在暗處(彼後一19)。我們不要活得像沒有先知的一樣,我們不能讓羅馬教裏耶洗別的教訓玷污我們。―― 倪柝聲《儆醒謹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