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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教会四十年来的回顾与前瞻(漆立平)

 

目录:

前言(代序)                                                                                        5

 从圣经的启示论「职事」的意义                                                    9

第一节 「职事」一词在圣经中的意义与用法                                  9

附录:新约圣经中有关diakonia一词的圣经章节                       9

第二节 林前十二章中的职事                                                           11

第三节 林后三章中的职事                                                               12

第四节 罗马书十二章中的职事                                                        14

第五节 以弗所书四章中的职事                                                        15

第六节 从新约初期教会的历史看职事                                              16

第七节 从旧约历史看职事                                                               18

 回顾「地方教会」近四十年的历史                                                 20

第一节 在中国大陆时期                                                                20

第二节  在台湾的四个阶段                                                             20

第一阶段 从一九四八年至一九六五年                                    

第二阶段 从一九六五年至一九七五年                                    

第三阶段 从一九七五年至一九八五年                                    

第四阶段 一九八五年以后

第三节  在美国发展的历史                                                             35

第四节  一九八五年以后的重要事故                                               41

参 检讨在「地方教会」中的话语职事                                                  45

第一节  引言                                                                                 45

第二节  论李常受话语职事的发展与性质                                         45

第三节  李常受话语主题上的偏差与短缺                                         48

第一项 关于生命

第二项 关于人的灵与真

第三项 关于基督

第四项 关于圣灵

第五项 关于三一神

第六项 关于「操练灵」

第七项 关于「神的经营」

第八项  关于爱

第九项  关于圣徒的义行与生活

第十项  关于人成为「神」的谬论

肆 检讨「地方教会」在实行上的偏差、变质、与错谬                          59

第一节 关于教会的实行                                                                59

第二节 关于「新路」                                                                    64

第三节 关于教会的聚会                                                                66

第四节  关于传福音                                                                 76

伍 对于「地方教会」在「成全人」上的检讨                                        83

第一节 引言                                                                           83

第二节 在存心和诚意上的不足与欠缺                                     84

第三节 在观念上的落伍和错误                                                86

第四节 在方式上的呆板和陈腐                                                89

第五节 在内容上的偏狭和短缺                                                92

第一项 在生命与性格方面-生活上的养成不足

第二项 对于圣经背景和解经上认知的缺乏

第三项 对真理的探索流于教条而不够深入

第四项 在逻辑和思想方面的素养幼稚

第五项 在历史知识上的贫乏

第六项 社会性的知识短缺

第七项 语文上的培养不够

第八项  工作上的教导和操练都是暗中摸索

第九项  在事奉上没有专精的教练

第十项  在制度上的独断与霸道

陆 「地方教会」何去何从                                                                   100

第一节 导言-后人需要醒悟接受历史的教训                             100

第二节 重新确定圣经的启示和主的托付                                  101

一、        关于基督

二、        关于教会

三、        关于教会见证的实行

第三节 再看「地方教会」的兴起与失落经过                           104

第四节 实行「教会」见证的三个基本原则                               106

第一原则:「教会」必须是「神的教会」                             107

第二原则:「教会」必须是「基督的教会」                          115

第三原则:「教会」必须是「众圣徒的教会」                      117

1、历代以来「众圣徒」在教会中的地位变迁

2、「众圣徒」在「地方教会」中的地位变迁

3、「众圣徒」在新约初期教会历史中的地位

一、马太十八章主耶稣观念中的「众圣徒」

二、使徒行传中耶路撒冷的「众圣徒」

三、使徒行传中安提阿的「众圣徒」

四、行传十五章教会与教会交通中的「众圣徒」

4、如何实行教会是众圣徒的教会

第五节 关于教会的长老                                                          129

第六节 关于「使徒」的认识                                                   132

一、        「使徒」职分的产生方式

二、        「使徒」职分的使命

三、        辨别使徒的真伪

第七节 关于主的「工人」                                                      141

第八节 「地方教会」重建见证的当务之急                                148

柒 结论                                                                                              151

一、一九四九年以前(在中国大陆时)                                     151

二、一九四九年以后                                                                 152

三、愚民的「独一职事论」                                                      153

四、四十年来的历史事实                                                          154

五、病毒性的「教训」                                                             157

六、错谬变质的欺骗「实行」                                                   158

七、土高炉式的「成全人」                                                      159

八、黑暗丑陋的「工作」                                                          159

九、今后的路途与方向                                                             160

后记                                                                                                     162

 

本书系对「地方教会」的检讨报告,提供给各地关心教会见证的基督徒,和所有蒙召服事教会,服事众圣徒的同工、长老以及其他各种参与服事的圣徒们参考鉴戒之用。

 

前言(代序)

 

  一九八五年九月,当我离开台北的时候,就想写一本书以回忆和记叙我蒙恩信主以来,在教会生活三十五年中的见闻与观感。因为那时我就深深感觉到「地方教会」的见证似乎已经走偏了,并且钻进了死胡同。但是,那时我还不敢十分确定,我觉得需要更多的寻求与默想,也需要更忍耐安静的观察,所以未即着手。然而良心的催促和不愿违背原有异象的初衷并未暂时停息,我不能甘心于随势浮沈而往错误里直奔。感谢主,祂让我悄悄的离开,带领我们全家到一个很偏僻的地方,平平静静的过了两年,让我能够多方仔细的默想,让我摆开一切原有的牵绊重新读圣经,也让我能够安详冷静的观察。

  在我这三十五年不算长亦不算短的教会生活经历中,除了短暂的出外旅行,和有一年因公赴美研习之外,其他年日都生活在台北,都生活在台北教会聚会所的众圣徒中间。这一份在主里面的生命与交通关系,绝不是短暂的时空所能隔绝的。因此,我们夫妻的心一直都惦记着在台北的弟兄姊妹,都思念着主在台北的教会见证。我总觉得我欠了众圣徒什么,欠了与我多年一同搭配的同工与弟兄姊妹什么。

  我蒙恩迄今(1990)的经历,可以划分成三个阶段:

  一、从蒙恩得救到结婚(一九六六年),是我的成长阶段。在年长圣徒和同工们的爱心关怀、照顾、代祷、培养、教导和成全之下,清楚的领受了救恩,享受了基督的爱,看见了主话的宝贵,认识了教会的道路,学习了对别人关怀的负担,也进入了事奉的配搭与交通。那一段日子是甜美的,是轻松惬意令人回味无穷的,然而却在最后一年(一九六五年)结束在教会中极大的风波里,以致我许多同年的属灵同伴都从教会中消失了。他们本来都是教会的产业,很优秀的一批青年人,却成了单纯的受害者。是谁的过失造成了这种严重的伤害和损失?似乎主留下了其中最差的我,来作历史的证人。

  二、从结婚后到放下职业进入全时间事奉(一九七八年),这是我学习教会中各方面服事的阶段。服事的范围从小排分家到会所,到全教会乃至众教会。服事的对象由儿童而少年、青年、大专生、在职青年以至于年长圣徒。服事的项目包括各种事务方面的,执事室的,话语供应(讲道)的,属灵牧养照顾的,以及教会治理方面的。在这期间经历了教会多次试炼的艰难:第一次大风波(一九六五年)之后的重建;一九七○年「呼喊主名」的冲击;一九七三、七四年间全时间训练引起的风波;一九七五年废除长老家排事奉体系后的浩劫;一九七七年的在职青年兴起。这一阶段的教会生活有许多劳苦,辛酸和为难:曾安抚化解过许多圣徒的抱怨、不平、愤怒、误会、责难和敌对;看见了许多可爱的圣徒失落和离开;也挽回了许多弟兄姊妹的信心和信任,使众圣徒重新归一到爱中的交通和建造里,而经历了好几段教会生活建造的高峰,与许多同工和众圣徒共渡了同心合意甜美配搭的时光,使我们从艰苦中又产生出荣耀的盼望,带进了主对教会莫大的祝福来。正因为如此,使我们曾心甘情愿的放弃了出国深造,最后又使我放下了职业来为主的见证尽力。这期间的许多故事,因为我身历其境,知道其中的症结原委,因此我又成了历史的证人。

  三、从进入全时间事奉至离开台北(一九八五年),是我进入教会和「工作」核心与责任的事奉阶段。这期间我不仅进入了同工圈的交通,并且也参与了工作和教会的核心与责任,知道所谓的「工作」是怎样运作的;是谁在主宰,谁在操纵、又如何操纵的。像台北教会这样有上万的信徒,数千人经常聚会的大教会,属灵的牧养照顾是谁在真正的承担;治理与财务上的责任又是怎样安排的;领头的同工长老们之间是怎样「配搭」的。我愈明了其中内情,就愈感觉失望;尤其到了一九八五年,基于在主面前良心的缘故,我毅然决然的离开台北,从「地方教会」中这个最大的工作和责任圈圈中退出来。因为,我觉得这个工作已脱离了「主见证」的正轨,而又在所谓的「工头」的主宰下,正准备往错谬里直奔。

  从一九八五年迄今,这五年之内在「地方教会」中间,尤其是在台北和美国南加州各教会所发生的事故,真是千奇百怪,丑陋不堪,受害的圣徒不计其数,各教会受到的破坏和残害更是无法弥补。身为一个蒙召者,看见这许多情形真是又难过又悲愤。我觉得有责任起来揭发一切虚假的面具,指出所有偏差邪恶的教训和实行,拆穿贪婪者所有的阴谋和诡计。我的目的不是在对付某个或某些人,目的乃是在唤醒众同工、长老和关心教会见证的圣徒们,知道今天地方教会在实行上的错误、偏差、乖离、失败之所在,而能转回到神自己的面前,仰望祂引导众圣徒和众教会,重新走在神所喜悦的正路上,为我们主耶稣基督作死而复活的合一见证,使祂的福音真能广传,祂的国度早日显明在地上。

  一九八七年美国罗斯密教会的事件发生后,许多我以前没有把握,不能十分肯定的事,都已明确的一一显明了。

  我应该向台北的众圣徒和现在的众长老抱歉,因为在我担任台北教会长老的那些年间,无法将台北教会的见证引回到正路上去,我亏欠了主给我的托付。一九八五年我明知来领头的「工头」李常受是个早已变质,在存心上大有问题的人物。他嘴中多有谎言,那时我却没有胆量当众拆穿他,同时也没有够多事实来揭发他,而只能独自离去,使台北的众圣徒和众长老遭遇到这几年在信仰路途上的浩劫与痛苦,为此我要抱歉。我写本书的目的,也正是为还我亏欠众圣徒、众同工的债,同时要尽我作一个传道人的责任,将我所知道所领受的告诉众圣徒,「使你们也知道,凡与你们有益的,我没有一样避讳不说的。」(徒二十20

另一面,我写本书的目的,乃是要将「该撒的物归给撒,神的物当归给神。」究竟今日各地的「召会」是属神的,或属某人的?要跟人走,或跟主走?众圣徒和众同工、长老都应该心里清楚,都应该作一个明智的抉择了。本书的出版,就是供作判断的参考。以往许多的传闻,圣徒或许不知是真是假,也不知其中原委,在一种「虚假生命论」的教训笼罩之下,没有人敢去查问,也无从查问。但是,主给了我特别的环境、和许多特别的机会,让我能将许多从前发生而多数人都无从知晓的事,都一一查证出来,如今可以陈列在这里,让读者可以自己在主面前作明智的判断和抉择。这是关乎各人在主面前所负责的事,也是关乎主的见证和众圣徒生命之事。所以,我写本书的目的是为还债,也是为尽职。

  全书共分为六大篇:

  第一篇要从新约圣经的经文来看,究竟「职事」一词是什么意义;在新旧约的历史中,圣徒是怎样尽他们的职事;究竟有没有所谓的「独一职事」「独一执事」。如果这个谎言和谬论不拆穿,受影响的人就不可能从「偶像」的网罗里释放出来。

  第二篇要回顾近四十年来「地方教会」中间的历史事故。主要以台北和美国南加州为中心来说明,因为这是「地方教会」发展和演变的重心所在。历次各地教会所受的伤害和祸患究竟是怎样产生的?是由谁引起由谁造成的?谁该负那些历史上错谬、偏差、乖离和分裂混乱的主要责任?藉此我们也可以认清「地方教会」这些年来,在属灵上的「领头人」他的真正面目:他是怎样的存心?他的性格与为人又是怎样的?

  第三篇乃是对「地方教会」中的教训(话语)作检讨。自一九七五年以后,无论台湾或美国,李常受的字句和教训几乎已经垄断霸占了所有「地方教会」的讲台与交通空间,而这些教训究竟是在怎样背景下产生的?有什么特性?如何演变?导致出什么结果?他的主要教训有些什么重大或致命的问题和缺失?

  第四篇是论到「地方教会」中五项最基本、最重要的实行:教会、「新路」、教会的聚会、传福音、训练是怎样演变的。这几方面都是关乎主见证的重点。从这些实行上的变化可以看出「地方教会」是怎样堕落和荒凉变质了?是谁一手导演的结果?他导演的存心、动机和目的何在?

  第五篇,是对于「地方教会」中成全人的检讨。在「地方教会」中有许许多多的「训练」,稍微有心的圣徒总参加过一些。可是训练来训练去,经过四十年之久,为什么没有成全出一些够水准的服事人才出来?如今「地方教会」是一片人才荒。无疑地,「地方教会」的成全人是深深的受到李氏的影响和控制,他的态度和观念是什么?他是怎样成全人的?为什么在他多年的带领和「成全」下,产生不了象样的人选?

  第六篇是论到「地方教会」今后何去何从。本来应该讨论到所谓「工作上」的问题。由于国富弟兄另有专论,在此就不提了。那篇专论可以视作补充。因此本篇就直接来看,今后的「地方教会」若要真正成为基督的见证,就必须清楚认识在新约之下实行见证的基本原则是什么?如何实行?该怎样对待主人的仆人?新约中主耶稣的教训如何?使徒实行上的榜样和教训又如何?今天的「地方教会」该如何走向实际的见证之路。

  当我写完前两篇时,曾经停顿了好一阵子,因为我在犹豫:对于一个年高八十多,曾经被许多人尊重过的老人,也被我尊重过的长者,现在要揿开他所行、所作、和所说的底牌,显明给众人看,是否太忍心了?尤其,在一九八八年暑期之后,由于他在台北主持的训练澈底失败,他暗然悄悄地退回南加州之后,他曾一度似乎表显出柔软的态度,显得有些愿意悔改之意。因此,我停了下来,盼望他对混乱的局面能自动自发的「解铃」。然而,那知他在年底去克利夫兰特会之后,认为无论他怎样,总是还有一批人会跟从他,因此他态度又刚愎起来,更变本加厉的导演了南加州许多丑陋之事,故此圣灵催促我提笔再写。在我写作的过程中,又有许多丑闻蜂涌而至,实在令人伤痛,要等待他主动悔改已没有可能了。

  再者,当我着手写本书时,最初只想就事论事,但是一回顾到实际的历史时,就不能不涉及到人了。主也引我看见:

  一、所有属灵的事都与肇事的人发生密切关系。人的问题,远比事的本身更重要,更关键。而人的最大问题,在神来看,就在于他的存心、动机、和隐藏在他深处的目的。一个手段高又会说话的人,常常可以掩饰他的不法隐意,叫人不易觉察;只有经过长时期类似事件的重复发生之后,才能逐渐暴露出他的心机,同时也显出他的作风和人格。回顾教会历史事故的时候,特别需要把握这一点。世俗的历史事故尚是要人负责,追究人的责任;难道教会中的肇事者,就不要负任何责任了吗?就可以让他推得一乾二净?这是神的义所允许的吗?

  二、「地方教会」的见证会变形到今天这步田地,完完全全是因为人存心不正的缘故。试想这几十年来牺牲了多少单纯忠心于主的圣徒和同工,糟蹋了多少信徒将时间、精力和财物所摆上的奉献。若没有这许多消极事故的发生,多少人可以得救而免于灵魂的沉沦。有一天在默祷中,里面有话说:「你若不从深处着想,将这些实情揭发出来,使众人受警惕,免得再被蒙蔽利用,难道你还要假仁假义,表现你的谦谦君子风度,宽宏大量,显出你有属灵的涵养,不予制止,而让作恶的人可以苟延时日,使受害的人继续加增,教会的见证更深的被破坏吗?」要写,就要原原本本直截了当的写!要嘛就不要摸!主厌恶那些虚情假意、假道学、向假冒作恶之人慷神儿女之慨,慷教会见证之慨,怕得罪人却不怕得罪神,貌恭而心不敬畏神的人!

  三、有一天主特别将以西结书三章1721节指示给我。看见在神的儿女中,指出并责备那些行恶之人的恶行恶道,乃是事奉神的人之义务,目的乃为叫他悔改,转离恶道,使他在有生之年再有得救得赦免的机会;另一方面也是叫他不敢再进一步或更深行恶。该说话而不说话的人,乃是背弃了神,同时自已也会陷入于死亡败坏之中。这也是罪大恶极的。「地方教会」的见证会沦落到今天的光景,领头的人会行那些不义,而至今甚至认为理所当然,毫无内疚悔意,就是由于当初与他一同配搭的人,没有刚强的对他善尽言责,没有警戒拦阻他,娇养了他的恶心所致。

  四、一个人已经为自己塑造了多年的偶像权威,建立了庞大的无形控制系统,深植了许多似是而非的理论,许多信徒已经习惯于活在他的阴影之下。这种情形绝对不是仅凭三言两语,轻描淡写所能叫人醒悟的?因此,必需将许多相关之事,一次又一次,一项又一项的列举出来,加以剖析,才能使人知道这些事绝非等闲,才能让人认清他的本形本相,以致受其辖制的信徒和教会,才能离弃偶像而归回主的自己。

  本书的目的,乃是盼望「地方教会」中的圣徒和教会的事奉,能够回归到成为主荣耀见证的正道。求主使我们能知道我们是从那里堕落的,好叫我们悔改;同时也求主开恩使我们知道,该如何行所当所行的,成为祂的荣耀见证!

  本书的另一目的,是要将「地方教会」这四十年来的实行,留作所有清心追求真理,愿意实行教会见证的人,作历史的鉴戒。因为,潜伏在人肉体中的堕落欲望和思想,是有共同性的。地方教会中的圣徒,是为了实行「合一的见证」。却不幸跟人走岔了路,曾付出了极大的代价,受到了神严厉的管教。希望他们所接受的教训,能成为我们自己和其他许多千千万万圣徒们的智慧,今后知道怎样单纯的仰望神,依靠主,为自己的脚把道路修直了。因为主来的日子实在更近了,新妇岂不应该赶紧自己豫备,装饰整齐迎接祂来吗?

 

漆立平

 

壹 从圣经的启示论「职事」

 

第一节 关于职事一词的意义和用法

  在新约圣经中,希腊文「Diakonia」一词共用了三十四次,神的儿女只要把用过这字的经节,将上下文好好的查读过,(参阅本节之后附录一)就可得知以下几点:

  一、「Diakonia」一词的意义是指:从人或从神接受托付,而承担某种供应性的服事或工作。

  二、这种服事有指物质面的,有指属灵面的,也有两面兼而有之的。在物质或事务一面,和合版中文圣经翻作供给供给的事,伺候的事。

  三、在属灵一面的,又有指个人的,有指整体的。凡指个人一面的,和合版大都翻成「职分」,因此有「我从主所领受的职分」(徒二十24)。「你从主所领受的职分」(西四17)。所以保罗劝亚基布、提摩太务要谨慎,尽他们各人的职分。对别人而言,和合版则翻成「效力」或「勤劳」(来一14、启二19)。

  四、论到整体一面的经节,乃在林前十二章和林后三章。和合版均翻成「职事」。林前十二章是以身体的关系论到教会中职事的源头、差异和相互关系。林后三章则论到新约中的职事和旧约中的职事,在性质上不同的比较。(关于这两方面后文将进一步分叙。)

  五、「Diakonia」在语法上乃是一种抽象的观念名词;通常多使用单数形态,并且在使用上都要带上「定冠词」。若将定冠词解释为「独一的」,是一种语意上的误解。

  六、「Diakonia」一词在新约二十七卷中,从无一次用在主耶稣自己身上,只用在圣徒和天使身上。因为主是一切职事的源头,各种职事都是祂所授予,各个职分也都是由祂分派安排的。所以将「职事」一词套在主身上或加在神身上,不仅不相宜,并且是一种错误,也是对主对神的不敬,在其存心上不是要拉低主的地位,就是暗地里想高抬自己的职分,来分沾祂的「独一」性。因为只有主,只有神是「独一」的

  七、论到我们主耶稣的身上,希伯来书九章六节是用「职任」(leitourgia=people-action)一词。那才是一个有行政权柄和责任的名词;是专指我们的主是属天的大祭司,祂为我们献了一次而永远的赎罪祭,并为我们立了新约,如今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边执政掌权说的。这是我们的主,独自承当的职任,是没有任何人能够有分的。三章一节说祂是「那使者」,也是与「大祭司」相联的。

  八、实际上,「Diakonia」一词,查遍任何希腊文字典,其真正的意思就是「服事」(伺候),完完全全是用在一个卑微仆人身上的字眼,内中丝毫没有任何地位和权柄的意义。事实上,新约中用到的三十四次,可以全部都译成「服事」而毫不害意,并且可能更达意。

  

附录一:新约圣经中有关Diakonia的经节

  在新约之中Diakonia一词共出现三十四次,这词的原意乃是服事、供给、职分、职事。其英译乃是Service, dispensing, dispensation, ministry, ministration。这三十四次出现的中文和译本,节录如下:

  1路十40:马大「伺候」的事多,心里忙乱。

  2徒一17:他本来列在我们数中,并且在「使徒的职任」上得了一分。(原意为:并且得了「属这职事」的一分。)

  3徒一5:求你指明你所拣选的是谁,叫他得这使徒的「位分」(原意为:叫他得「属这 职事」和使徒职分的位置。)

  4徒六1:因为在天天的「供给」上忽略了他们的寡妇。

  5徒六4:但我们要专心「祈祷传道为事」。(原意为:我们要专心于祈祷和那话语-道的「职事」-服事。)

  6徒十一29:于是门徒定意,照各人的力量捐钱,送去「供给」住在犹太的弟兄们。

  7徒十二25:巴拿巴和扫罗办完了他们「供给的事」(原意为:他们的职事。)

  8徒二十24:只要行完我的路程,成就我从主耶稣所领受的「职事」,证明神恩惠的福音。

  9徒二一19:便将神用他「传教」,在外邦人中间所行之事,(原文为「他的职事」。)

  10罗十一13:因为我是外邦人的使徒,所以敬重我的「职分」。

  11罗十二7:或「作执事」就当专一「执事」(原文为:或「职事」就当在「职事」中。)

  12罗十五31:也叫我为耶路撒冷所办的「捐项」,可蒙圣徒悦纳(原文为:所办的「职事」,或所办的「供给」。)

  13林前十二5:「职事」也有分别,主却是一位(原文「职事」为复数)。

  14林前十六15:你前们晓得司提反一家:并且他们专以「服事」圣徒为念(原文为他们专对「众圣徒的职事」为念。)

  15林后三7:那用字刻在石头上属死的「职事」。

  16林后三8:何况那属灵的「职事」,岂不更有荣光么?

  17林后三9:若是定罪的「职事」有荣光。

  18林后三9:那称义的「职事」荣光就越发大了。

  19林后四1:我们既然蒙了怜悯,受了「这职分」,就不丧胆。

  20林后五18:一切都是出于神,祂…又将劝人与祂和好的「职分」赐给我们。

  21林后六3:我们凡事都不叫人有妨碍,免得「这职分」被人毁谤。

  22林后八4:再三的求我们准他们在「这供给」圣徒的恩情上有分。

  23林后九1:论到「供给」圣徒的事,我不必写信给你们。

  24林后九12:因为办「这供给的事」,不但补圣徒的缺乏…。

  25林后九13:他们从「这供给的事」上得了凭据。

  26林后十一8:我亏负了别的教会,向他们取了工价来给你们「效力」。

  27弗四12:为要成全圣徒,各尽「其职」,建立基督的身体。

  28西四17:要对亚基布说,务要谨慎,尽你从主所受的「职分」。

  29提前一12:因祂以我有忠心,派我「服事」祂(原文为将我放进职分中。)

  30提后四5:你却要凡事谨慎,忍受苦难,作传道的工作,尽你的「职分」。

  31提后四11:你来的时候要把马可带来,因为他在「传道」的事上,于我有益处(原文为:因为他对于我「尽职分」是有益处的。)

  32来一14:天使岂不都是服役的灵,奉差遣为那将要承受救恩的人「效力」么?

  33启二19:我知道你的行为,爱心、信心、「勤劳」、忍耐(原文为「职事」或「服事」。)


 

第二节 论林前十二章中的职事

  「恩赐原有分别、圣灵却是一位。职事也有分别、主却是一位。功用也有分别、 神却是一位、在众人里面运行一切的事。」

      「就如身子是一个、却有许多肢体.而且肢体虽多、仍是一个身子.基督也是这样。」

「但如今 神随自己的意思、把肢体俱各安排在身上了。若都是一个肢体、身子在那里呢。但如今肢体是多的、身子却是一个。」(林前1246121820

 

一、任何认真的信徒,将林前十二章仔细的多读几遍,都会承认第五节:「职事也有分别,主却是一位」,其中所论到的「职事」,乃是指基督身体的职事,也就是神教会中的职事。是多数的,不是单数的;是神随自己的意思所安排,所配搭的。各样的职事都是出于主,是圣灵将恩赐分给各人所产生的结果。

  二、教会中各个圣徒的职事,就像身体上各个肢体的职事一般。各个肢体的职事可能各不相同,但却都是身体所需要的。脚有脚的职事,手有手的职事,眼有眼的职事,耳有耳的职事。身体之所以得以正常存在,就是包容了神所搭配的所有肢体的各种不同职事。

  三、46节保罗清楚的说:三一神为着基督的身体,就是神的教会,圣灵将不同的恩赐赐给蒙恩的信徒(肢体),使他得以照着主的安排承当不同的职事,随着神的引导运行,发挥他们的功用,使基督身体的见证得以彰显。三一神是各种恩赐,各样职事,各种功用的独一分赐者、安排者、调度者、配搭者,所以基督的身体只有独一的元首,却没有所谓独一的职事。在神的教会中需要各种的职事,一同配搭着尽功用。在此我们要注意,保罗使用「恩赐」、「职事」和「功用」是说到同一件事的三方面。每一个信徒都有圣灵分配的恩赐,都有从主所受的职事,都有在神教会中该尽的功用。

  四、在基督的身体上或神的教会中,究竟需要什么样的职事来尽功用,并不是由某种自居为最高的「职事」来决定的。所以二十一节特别指出那些在教会中「领头」的人,也不能对作「脚」的说,我用不着你。各样职事的肢体,都是神照祂自己的美意安排的。你看不顺眼的,可能更是不可少的;你看为不体面、不俊美的,神却说要越发给他加上体面、俊美。

  五、正常的身体乃是接受所有肢体的各样职事所尽的各样功用。没有任何一种所谓「独一的职事」能建造身体。所以保罗在十七节反问,若全身是眼,从那里听声呢?若全身是耳,从那里闻味呢?同样的,仅有一堆嘴唇皮能构成身体吗?再想想看,若没有心脏,没有肺,没有气管,没有喉头,没有嗓门,没有舌头,没有牙床,没有牙齿,光靠两片嘴唇,能发出有意义的声音,作出口吗?

  六、各种肢体的各样职事,都是为着身体,也都是成全身体的。所以保罗在他的书信中一再强调,在教会中圣徒应该像在一个身体上一样,肢体总要彼此相顾(25节),并且各自作肢体(27节),(参阅罗马十二4-6)因此,在教会中强调「独一的职事」,而排斥其他的职事,乃是将基督的身体分门别类,使身体支离破碎,使神的教会变质成为一种畸形的怪物。保罗对那些标榜「独一职事」的人,是严厉斥责的。

  七、其实保罗写哥林多前书最主要的原因之一,就是因为当时在哥林多有人说,我是属保罗的,我是属亚波罗的,我是属矶法的,逼得有人要说我是属基督的。其实那些说我是属保罗的,就是教会历史上最早的「独一职事论」创导拥护者,他们认为只有某人是当代「独一职事」的「独一执事」。可是保罗否定并责备了那种论调和推崇。他反问他们基督是分开的么?(这证明提倡独一职事论,乃是在分割基督的身体。)我保罗为你们钉了十字架么?(他害怕人推崇他,把他当作偶像而得罪神。)

  八、保罗并没有责怪亚波罗或矶法在哥林多所作所说的,和他不相同而引起麻烦。反而他在第三章责备那些说我们是属谁(就是只跟从谁)的人是幼稚,是出于嫉妒分争,是属肉体的行为。并且他承认亚波罗和他一样,都是主的执事,照着主赐给他们各人的职事,引导哥林多人相信。神差保罗去栽种,神(不是保罗)又差亚波罗去浇灌,都是为叫哥林多信徒生长。保罗、亚波罗都是神的同工。

  九、保罗从来没有意思排挤亚波罗,或巴不得亚波罗再也不要去哥林多,或不去任何他所兴起,所影响的教会;他也没有任何一丝意念,要哥林多教会从此不再邀请或不接受亚波罗;反而他怕亚波罗有了误会,不再去哥林多,因此保罗在林前十六章说,他还再三的劝亚波罗和弟兄们同去。难道保罗是虚情假意吗?难道保罗也像小人一样,表面说的是一套,暗地里行的是另一套吗?不要以小人之心去测度保罗吧!他是真正的使徒。口是敞开的,心是宽宏的,他知道哥林多教会若要能保持正常教会的性质和见证,而不沦于私会,甚或帮会,就在于能接受神所设立的各样职事的执事。

  十、教会是绝不能专属某一职事或某一执事的。反之所有真正的执事都是属教会的。教会乃是神的殿,因为神的灵住在信徒里面。凡是想将教会据为己有的人,乃是要毁坏神的殿。保罗在三章十七节严厉的说,神必要毁坏那人,因为神的殿是圣的。他又说「人」不可自欺,你们中间或有「人」在这世界自以为「有智慧」,倒不如变作愚拙。主叫「有智慧的」中了自己的诡计。主知道「智慧人」的意念是虚妄的,所以保罗告诉哥林多人,无论谁都不可拿「人」夸口,因为万有全是教会的,不要再说什么「我是属保罗的」了。他说,或保罗,或亚波罗,或矶法,全是你们(教会)的,你们是基督的,基督是神的。(林前三21-23

  十一、总之,你若纵观哥林多前书前后文,你就知道,保罗在十二章是以基督身体的异象,来论到神的教会对众圣徒不同恩赐,不同职事和不同功用的包容性和需要性。千万不要让人,从他自己狭窄的心胸所衍生出来的观念辖制和霸占教会,而使教会变质,使基督的身体分裂,使众圣徒受亏损。

  十二、有了对林前十二章的正确认识,再去谈到别处有关职事或职分的经节,就不会误解或乱解。尤其对罗马十二章,以弗所四章和歌罗西二章有关身体中职事的论点,才会有正确的领会,不致受人欺哄。

 

 

第三节 论林后三章中的职事

  「他叫我们能承当这新约的执事.不是凭着字句、乃是凭着精意.因为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精意或作圣灵〕那用字刻在石头上属死的职事、尚且有荣光、甚至以色列人因摩西面上的荣光、不能定睛看他的脸.这荣光原是渐渐退去的.何况那属灵的职事、岂不更有荣光么。若是定罪的职事有荣光、那称义的职事、荣光就越发大了。那从前有荣光的、因这极大的荣光、就算不得有荣光了.若那废掉的有荣光、这长存的就更有荣光了。」(林后3511

 

 

一、使徒保罗在林后三章五至十一节所论到的「职事」,很明显的是将新约职事与旧约职事在性质上作对比。其目的是要哥林多人,不要受那些出于犹太教或私欲而冒充的假使徒所欺骗,(阅十一章四至十五节)教导他们能够正确的分辨新约的执事与旧约的执事,而接受新约执事的服事和供应,而不受那些仍停留于旧约之执事的搅扰。

  二、林后三章六节所谓「新约的执事」,就是将神新约的救恩,服事供应给人的奴仆。他们的工作和任务,就是运用神所赐的百般恩赐,将基督的救恩服事供应给人。凡是蒙恩而这样服事的人,都是神新约的执事,都在「新约的职事」上有份。这不仅包括保罗以及和他同一路工作的西拉、提摩太、提多等人,也包括不和他同一路的矶法、亚波罗、巴拿巴、约翰和写雅各书的雅各,写犹大书的犹大,以及历代以来千千万万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所拣选、差遣、打发的各路仆人。这里所说的「新约职事」,当然包括林前十二章所说「基督身体中的众职事」。

  三、保罗在七至十一节「职事」一词使用单数,乃是将所有新约执事们的工作性质-「新约职事」,与旧约时期执事们(特别以摩西为代表)的工作性质-「旧约职事」作一比较。这并不表示保罗认为他自己那一路人的工作,是新约的「独一职事」;他更没有意思认为他自己是当代新约的「独一执事」。

  四、举例来说:「旧约」(old covenant)一词在林后三章十四节,希伯来书八、九章都使用单数,并加定冠词(the);然而保罗在罗马书九章和以弗所二章说「诸约」,都使用复数。很明显,旧约就其本身的内容来说,是包含了神对列祖以及对以色列人历代所立的许多约,所以是「诸约」(复数)。这些约都是在主耶稣道成肉身之前所立的。主耶稣道成肉身之后为人类带来了神的新约,所以把以前的诸约拿来与新约作对比的时候,就统称为「旧约」;虽只用单数,并非特指诸约中的某一约,而是诸约的总称。若有人不此之察,却大作文章,说「那旧约」就是指十诫;「那新约」就是指擘饼。你想,这人若非浮浅,便是别有居心;更可能是为利混乱神的道。

  五、再举一例来说,「中华民族」乃是孙中山先生对中国国土上汉、满、蒙、回、藏、苗、傜等等民族的统称。若是有人说「中华民族」是中国「独一」的民族,这话本身就不合逻辑。若是有人更进一步说「汉人」是中华民族的「独一民族」,很明显的他是有强烈排他意识的种族歧视者。

  六、同理,「新约的职事」,是所有新约执事们工作职分和任务的统称。其内容包含了神为着祂的教会-基督的身体所安排的各样职事,并且包括了从主耶稣死而复活之后,近两千年来古今中外神所拣选,主所呼召,圣灵所差派所打发的仆人,他们照着新约的救恩和福音去服事和供应人的工作任务。若因在「新约职事」之前有定冠词(the),而「职事」使用单数形态,就认定是指他自己「那独一职事」而说的,则完全是一种不懂逻辑,不合语法的误解。若是无心之错,我们予以纠正指明其错误也就算了;若是存心有问题,那必是可怕的「毒素理论」,不足为训。保罗在提后二章十五节嘱咐提摩太竭力在神面前作无愧的工人,按「正意」分解真理的道。解释圣经必须纵读上下文,前后文和各有关经卷,不能只抓了一个词的单数、复数和定冠词,就大作文章,编造一套高抬某人或自己的理论,这只能骗骗那些懵懂单纯的老实人,却为那些认真追求真理的人所不耻。

  七、林后三章以后的四、五、六各章,都是接续三章所说「新约的职事」,因此不再重复提「新约」,而在「职事」一词之前用指示代名词或定冠词「这」(this)或「那」(the)。这都是语文中的标准用法,指的就是前文第三章所说的「新约职事」。

  八、关于新约职事的特性,使徒保罗在林后有非常丰富的陈述。他不仅从正面说,并且他也从反面说,好使圣徒能从正反两面的比较,分辨出那些是假冒者来。这一点,后文再说。

 

 

第四节 论罗马书十二章中的职事

  「我凭着所赐我的恩、对你们各人说、不要看自己过于所当看的.要照着 神所分给各人信心的大小、看得合乎中道。正如我们一个身子上有好些肢体、肢体也不都是一样的用处。我们这许多人、在基督里成为一身、互相联络作肢体、也是如此。按我们所得的恩赐、各有不同.或说豫言、就当照着信心的程度说豫言.或作执事、就当专一执事.或作教导的、就当专一教导.或作劝化的、就当专一劝化.施舍的、就当诚实.治理的、就当殷勤.怜悯人的、就当甘心。」(罗1238

 

保罗书信提到「职事」一词,其书信写作的顺序是先林前、林后,然后写罗马书,后来在狱中写以弗所书、腓立比书和歌罗西书。关于教会中的职事,他先在林前十二章用身体的图画,说明了圣徒们各样职事之于教会的需要和关系。到了罗马书十二章保罗就把这种彼此之需要和关系,说的更具体明确。

从这一段话,我们清楚的看见下面几点:

  一、在使徒保罗的观念里根本没有「独一职事」这种东西。因为,他在第七节说:「或作「职事」(执事),就当专一「职事」;或作教导的,就当专一教导」,否则他不会把「职事」这个词这样平常化的、一般化的使用。所以后来的人要从他的书信中挖出「职事」一词来编造一套「独一职事论」,可谓是无中生有的。(他的居心实已昭然若揭。)

  二、即使在教会中有「作职事」的,他也不比别样职分的圣徒高;他只该在他自己的「职事」上专一或尽心竭力就是了。他绝不应该排斥别的圣徒所领受的恩赐和功用,使别人不能同样为身体、为教会、为众圣徒尽心竭力尽「职分」。

  三、在教会中作「职事」的,也不一定就是带头的。使徒保罗毫无意思叫整个教会跟着「作职事」的走,也只是要作「职事」的好好的尽他自己的本分;教会也该敞开来接受所有从主领受了其他职分的圣徒,为教会尽他们各自的功用和服事。

  四、使徒保罗似乎预知某些有恩赐的人,会过分抬高自己,所以他在三节特别嘱咐说:「不要看自己过于所当看的,要照着神所分给各人信心的大小,看得合乎中道。」所以在教会中过分高抬某人的「职事」,甚至要教会跟着某人的职事走,都是极不正确又不正常的,其结果必然导致教会的分裂,身体的伤害,合一见证的破坏。教会也绝不该跟着某人或某职事走;教会只该跟随主基督走。圣经明确的教训,所有新约时代,在教会时期的得胜者,共同的特征乃是「羔羊(基督)无论往那里去,他们都跟随『祂』。」(启144)是跟随羔羊,而不是跟随某人。从来没有一处经文,曾明言或暗示要教会跟着「职事」或「执事」走的。

 

 

第五节 论以弗所书四章中的「职事」

  「我们各人蒙恩、都是照基督所量给各人的恩赐。所以经上说、『他升上高天的时候、掳掠了仇敌、将各样的恩赐赏给人。』(既说升上、岂不是先降在地下么.那降下的、就是远升诸天之上要充满万有的。)他所赐的有使徒、有先知.有传福音的.有牧师和教师.为要成全圣徒、各尽其职、建立基督的身体.直等到我们众人在真道上同归于一、认识 神的儿子、得以长大成人、满有基督长成的身量.使我们不再作小孩子、中了人的诡计、和欺骗的法术、被一切异教之风摇动、飘来飘去、就随从各样的异端.惟用爱心说诚实话、凡事长进、连于元首基督.全身都靠他联络得合式、百节各按各职、照着各体的功用、彼此相助、便叫身体渐渐增长、在爱中建立自己。」(弗4716

 

       一、以弗所书四章七至十六节这一段,使徒保罗的本意乃是论到教会生活中,如何成全圣徒建造基督的身体。其本意并不在论职事,而有人却以十二章提到「职事」一词而大做文章。这是他引用建立其「独一职事论」的最重要经节,所以我们一定要好好的来看一看。

  二、保罗在第七节说,「我们各人蒙恩都是照基督所量给各人的恩赐」,并且在第八节立刻引用诗篇上的话,说明这位死而复活的基督就是神,就是主,是祂将「各种的恩赐赏给人」。这个思想与保罗在林前十二章和罗马书十二章所说的观念是完全一致的。林前十二章保罗说每个圣徒都是身体上的肢体,各有各的恩赐,各有各的职事,各有各的功用,都是不可少的,都是基督的身体所需要的,也都是神照着自己的意思安排配搭的。罗马十二章三至五节是接续这个观念。并且他在六节至八节又进一步说圣徒所得的恩赐,各有不同,因此产生了圣徒中间不同的职事。所以他劝圣徒们要照他们所得的恩赐,看得合乎中道,不要看自己过于所当看的,并且他要各个圣徒,各尽他们的职事(或职分)。

  三、保罗在以弗所四章七至八节先讲到「恩赐」,到了十一节(九、十两节是插进去的话,解释诗篇中所说的神和主的确是指死而复活的基督说的,)却说主赐给教会许多不同「职事」的「执事」:有使徒,有先知,有传福音的,有牧人和教师。以此对照罗马书十二章,先知和教师是共同提到的。既然作先知(和合版译作说豫言)是一种职事,作教导的是另一种职事,(参照罗127)同理可知,作使徒的和传福音的也都是神所分派的许多种职事中的一种。虽然在新约时代里,各种职事当中,使徒的职事常是排第一的,但是绝不是「独一的」。排第一是有其重要性,但绝没有「统制性」或「管辖性」,更没有「独裁性」与「独断性」。主耶稣在马太福音二十章二十五至二十八节的话,再清楚不过了。祂的话明确的排斥了「治理」「操权」「管束」的观念;取而代之的,完全是「作用人」、「作仆人」、「服事」的观念。其实任何人可以查遍希腊文或英文字典,「职事」一词道道地地的就是「服事」。

  四、并且使徒保罗在四章十一节说:主所赐的使徒、先知、传福音的、牧人和教师,都是多数形态。在保罗的观念里,教会中不仅没有「独一的职事」(工作),也根本没有所谓「独一的执事(人)」,或独一「代表的」执事。同一种职事里,主安排了好些不同的人,执行相同或相类似的其事。观诸新约历史,在耶路撒冷的教会,在安提阿的教会都有好些使徒,好些先知,好些传福音的,好些牧人和教师。任何正常兴旺的教会都应该是这样,有许多人同时尽各种的职事。只有最贫穷荒凉的教会,所有的职事都是由一个人包办了,那里才会有「独一的执事」和「独一的职事」。

  五、第十二节,保罗进一步说,主赐给教会这许多不同恩赐的人,在教会中尽各样的职事,目的是为「成全圣徒各尽其职,(有人解作,为着「那职事」的工作,)建立基督的身体」。在保罗的观念里,不仅那些使徒、先知、传福音的,牧人和教师是有恩赐,有职事,有功用的人。同时,他认为每个圣徒也都有主所赐的恩赐、职事、和功用。然而只因许多圣徒或刚蒙恩,或在属灵的生命和认识上不够长大和长进,因此还显不出他们各自的职分和功用来。教会中那些使徒、先知、传福音的、牧人和教师,乃是一些蒙恩较早,在真理上和对基督的认识上,先得着了供应和帮助的人,也就是先被别人成全了的人。他们应该在教会中,也供应帮助那些幼嫩的信徒,使他们都得以长大成人,使他们都能尽职事,发挥他们作肢体的功能,使基督的身体得以建造。所以保罗此话原文的直译是「成全圣徒,进入(以致于)服事(职事或职分)的工作,进入(以致于)基督身体的建造」,在此我们要注意「成全圣徒」之后的连接词是eis((进入,以致于)而不是pros(为着)。并且在原文中「职事」一词之前无定冠词,「工作」一词之前也无定冠词,而在「成全」之前有定冠词,在「身体」之前有定冠词。如果真要忠实的把定冠词译出来,也应该是「为要那成全圣徒,达到职事的工作,达到建造那基督的那身体」。很明显的这些「那」不仅成了多余的,而且会引起迷惑造成误解。但这一节译成英文时,由于「工作」「职事」如同「成全」一词都是抽象名词,在文法上必需加上冠词;既然不能使用不定冠词(a, an),当然只得加上定冠词(the)。要把这样一个定冠词予以特殊化,作为建立一套理论的基础,未免太离谱了。

  六、其实保罗这一段的话并不停在十二节,自十三节至十六节乃是十二节的进一步说明。十三节至十五节是说明「成全圣徒」的意义。这包括帮助圣徒在真理与认识上的成长(13),在分辨能力上的成长(14),和在生命上的成长(15)。十六节则正是说明十二节后两句话的意义。「全身都靠祂联络得合式,百节各按各职,照着各体的功用」,这明显是指各个肢体的功用和服事,「彼此相助,在爱中建造自己」,就是指基督的身体的建造。中文和合版的译者将前后文对照,又与林前十二章,罗马十二章比照之后,译成「各尽其职,建立基督的身体」,实在是非常忠实又恰当的。正确的解经是应该顾虑到上下文,而不能断章取义,随自己的意思私解的(彼后一20)。并且,相同性质的经文应该对照来看。(李常受研读圣经已有五、六十年之久了,不应该不知道这两个最基本的原则吧!为什么明知故犯呢?)

  七、由前面这许多圣经章节的分析,奉劝圣徒们一句话,中文和合版的翻译,虽然不能说是十全十美,但那些译者至少都是诚心诚意而忠实的,他们都别无所图,心无成见。至于中文「恢复版」的译者,主观成见太多,尤其那些注解更是常常把人的思想引偏,使圣灵的启示受到极大的扭曲和遮蔽。充其量只能拿它当一本参考书看看,然而若用它当作每日的读经用本,或每日晨更用经,只怕读者久而久之,被他洗脑,真正得着主的启示不多,得着人的私意却不少。所以使用它的人可不慎乎?后面我们要看看历史了。

 

 

第六节 从新约初期教会的历史看职事

  我们先从教会发展的历史中来看。

一、在主耶稣未钉十字架之前,至少有几件事的记载值得注意。主耶稣除了设立十二使徒,差他们两个两个一组的出去之外(太101-5;可313-19;路612-16),我们千万也不能忽略另一件事,主又曾另外设立七十个人,也差遣他们两个两个的出去。(路101-12)主并没有要十二使徒之中,任何一个使徒来作或参与这件事。这里指明一个原则,在新约里主从来不假手他人作间接的王;祂是每个圣徒,每个主仆人(工人)直接的主。

  二、当十二门徒中间正争论谁为大,谁可以坐主宝座的左右边时,主就明明的告诉他们,在外邦人中有王有大臣操权管束别人,但在门徒们中间,却不是这样;谁愿为大就必作众人的「用人」,谁愿为首,就必作众人的「仆人」。(太2020-28;可105-45)。由此可知,使徒的职分完完全全是服事人的,不是操权管束人的。反过来说,凡是想弄权管束人的,都不是真使徒,也不是对主忠心的真仆人。这是很明显的。(林后十三10

  三、当约翰告诉主耶稣,他看见一个人奉主的名赶鬼,他就禁止那人时,因为那人不与他们一同跟从主。主告诉约翰说:「不要禁止他(那人),因为不敌挡你们的(使徒们)就是帮助你们的。」(路九49-50。)当时约翰会去禁止别人,他就认为他们(使徒们)是一班「独一的职事」,不跟从他们的就该被禁止。但神是大的,祂兴起了谁,祂差派了谁,并不需要知会祂所立的使徒们。所以,主耶稣只要他们(使徒们)忠心于他们自己所领受的职事,主却不允许他们去限制别人的工作、事奉、或别的职事。

  四、使徒行传第一章主升天之后,在十七节彼得论到犹大说:「他本来列在我们数中,并且在这职事上得了一分」。他所说的「这」职事并不是指什么「独一的职事」,根据上下文,他所说的「这」就是指前一句「列在我们数中」的「数」所指十二使徒的职分。所以,中文和合译本多加「使徒的职任」一词并没错,乃使意义更清楚,免得有人乱猜或乱解。

  五、从第二章耶路撒冷教会产生之后,除了十二使徒之外,主兴起了许多圣徒:例如殉道的司提反,传福音的腓利,劝慰子巴拿巴,作先知的亚迦布,少年人马可,后来又有作先知称为巴撒巴的犹大,和西拉(徒1532)。我们清楚的看见圣灵的工作和圣灵在门徒身上的引导,我们却看不见彼得或任何使徒在那里对别的圣徒尽职分的限制和支配。倒是出于犹太教的假信徒,一直不断想设法限制并支配别人,甚至他们还想限制那些真使徒们的服事。

  六、从十一章之后我们更看见主同时也从外邦教会兴起许多人来,这包括大数的扫罗,安提阿的教师和先知西面、路求和马念,路司得的提摩太,和保罗同路作医生的路加,来自罗马的亚居拉和百基拉夫妇,以及来自埃及亚力山大的亚波罗。我们看见这许多人,各自照着耶稣之灵的引导,按圣灵所给予的机会,作基督复活的见证人,将神的道,主耶稣福音的救恩传扬出去。他们之间彼此配搭,互相照顾成全,不足之处总是帮补扶持;看不见他们之间有任何互相抵制,拆毁,彼此践踏的光景。

  七、保罗三次出外传道,主藉他实在兴起了许多地方的教会,包括加拉太的以哥念,路司得,马其顿的腓立比,帖撒罗尼迦,庇推尼,亚该亚的哥林多,和亚西亚的以弗所。但保罗从来没有认为这些教会是属于他的,在他所写的书信中,他只说「神的教会」,「基督的教会」和「众圣徒的教会」,根本没有所谓「那职事」或「某职事」的教会。保罗他从来没有自夸过那些教会是他兴起来的教会。

  八、亚波罗既不出于耶路撒冷,也不出于安提阿,所以,他最初所接受的福音教导,并不完全。后来经亚基拉和百居拉的介绍,他到了哥林多,似乎由于他而引起了哥林多信徒之间的纷争。但保罗写哥林多前书,却没有否定亚波罗的职事,也没有叫哥林多教会,再也不要接待他,或其他不是和保罗同一路线作工的工人,免起纷乱。他反而教导哥林多人,要扩大他们的心胸,接受主为教会所设立的众职事的供应,不要分门别类,造成教会的分裂。保罗从来没有否定他以外之主的仆人,保罗只教信徒否定那些不是传主福音的工人。

  九、主是大的,在同一时代为着各国各民的需要,祂拣选了许多人为祂效力。祂的工作是不受人限制的。谁去埃及传了福音,使亚波罗蒙召?谁在保罗之先去罗马建立了教会?谁到亚西亚传福音建立了以弗所之外的那六个地方的教会-士每拿、别迦摩、推雅推喇、撒狄、非拉铁非、老底嘉?只有主知道。

  十、是不是谁去传福音建立的教会就听从谁,就跟从谁?若是这样为什么允许保罗写信给歌罗西和老底嘉的教会?(参西416)真正主的教会,从来不是属人的。主兴起各样的职事是为着众教会,真正新约的执事,也都是为众教会,并且也属于众教会的。

  十一、是不是那个执事比较高明,他所带领出来的教会和长老就比较高明?若是这样保罗费三年之久培养教导出来的以弗所,岂不应该是最好的吗?为什么在启示录中,只有非拉铁非的教会和使者受到称许呢?以弗所显然并不是最好的。(参启2-3章)

  十二、主固然赐给保罗许多启示和负担写了许多书信,阐明许多救恩和教会的真理,但是,主并没有叫保罗包办和垄断祂所有的话语;主也在同时代赐给马太、马可、路加、完成了最重要的福音书和使徒行传。虽然,彼得和约翰不过是渔夫出身,主却也藉他们写了宝贵的书信,尤其是使徒约翰,年老之际更完成了奇妙的福音书和最深奥难测的启示录。有人不喜欢雅各和犹大,可是主却拣选他们写了看来似乎很平凡,却是新约不可缺少的雅各书和犹大书。(除非他们的新约只有廿五卷。)这些新约的著作者,各人在文字上的风格,素养,各不相同,在话语职事的内容和负担上也各不一样,可是主把他们组合在一起,成为完全的新约。所以,我们看看整个新约的见证,就从来没有任何迹象显示所谓「独一的职事」。我们再强调的说,新约的启示只有独一的元首基督。绝没有什么独一职事或执事。主基督为着祂的旨意,拣选了许多人作新约的执事,在各地各方,在各国各族中,从各种不同的方面,各尽各职的传播基督的福音,建立祂的教会,以各种方式供应、服事人,把人带到主面前,接受祂的救恩,使他们(众圣徒)又在各地各教会,也能各尽各职,而建立基督的身体。

 

 

第七节 从旧约的历史看职事

  现在回过头来,我们再看看旧约的历史,有没有所谓的「独一职事」或「独一执事」。

一、论到旧约中的职事,我们不能仅看几处论到祭司在神面前「供职」的经节,就编造出一套「旧约独一职事论」。若是这样,就未免太粗心大意、肤浅粗糙了;是既不合逻辑,也不合乎最起码的读经常识。以色列人只敬拜独一的耶和华神。读过旧约的人都知道,他们有一套自从出埃及以来,神所启示设立的敬拜礼仪和祭司体系,谁也不会把那些敬拜巴力或其他偶像的礼仪和祭司们当作神旧约的职事。那都只是些「偶像的职事」。

  二、旧约中的职事,只跟于司祭的事奉吗?当然不是。使徒保罗在林后三章所论到的摩西,他既不是祭司,也没有论到任何献祭。很明显在旧约时期,除了祭司的职事之外,还有许多先知的职事,士师的职事,君王的职事,文士的职事,以及许多我们难以归类的职事,例如约伯,路得,尼希米,以斯帖,末底改等等。他们岂不都是在那一世代,照着神的旨意,活在神面前,而服事了那一代神子民的人吗?

  三、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时候,神在祂的子民中至少先后选立了三班人,担任不同的工作来服事神的百姓:摩西作先知作管家,亚伦作出口和祭司,约书亚作先锋与战士;并且后来神又安排了以色列的众长老(参出三6,四29;民 十一16-17;他们并不是摩西选的,就像摩西不是他们选的一样),与摩西配合;神并挑选了利未支派与亚伦配搭;耶和华更命定了各族壮丁和族长与约书亚并肩领头作战。在神的百姓中,清清楚楚的至少有三种不同的职事;管家的职事,祭司的职事和战士的职事。所以希伯来书的作者,以主耶稣的职任与摩西、约书亚、亚伦三人的职事对比,来显明新约比旧约更高超,更完美,更完全。从希伯来书的比较中知道,祇有我们的主,祂是包罗的,祂是完全的。也唯有祂是独一的;而其他人所承当的职事,无论是在旧约时期,是在新约时期,都是局部的,有限的,不完全也不完美的。故此他们就都需要配搭,都需要帮补,都需要有敞开的心怀来容纳别人。

  四、在旧约的时代,究竟神拣选什么人作出口,并没有一定的轨迹可循。完全是神自己的主宰;祂要怜悯谁,就怜悯谁,祂要恩待谁,就恩待谁。所以为神说话的先知,有出身高的,如宫庭中长大的摩西,所罗门;有出身卑微的,如牧羊人大卫,阿摩司;有出身祭司家庭的,如耶利来;有出身平民的,如俄巴底亚,约拿;有出身为君王的,如大卫,所罗门;有出身为臣宰的,如以斯拉,尼希米;有出身于犹太王国的,如以赛亚;有出身于被掳之地的以西结,哈该。他们都是神所召的,为神说话,向神忠心。难道神召谁作先知,还要咨询谁,知会谁吗?像保罗所说,神还需要谁作祂的谋士吗?

  五、再说,在每一个时代,只有一个先知为神说话吗?神在同一个时代,不能用两个或更多的人为祂说话?我们若将旧约先知书,作者服事的年代好好排列排列,就可以知道,何西阿、以赛亚、弥迦等三位先知有相当长的一段年代,同时在各尽他们从神领受的话语职事。他们中间没有从属关系,也没有谁支配谁的关系;他们都是惟独从神接受使命,听从耶和华神的吩咐,他们也都只受耶和华神的差遣。只有巴力的先知们中间有从属关系,因为他们没有神,当然要听从人的指挥和安排了。凡是教导人拿着「人的字句」当作「圣言」,而重复照着人的话,照本宣科的「申论」或「申言」的,都是在推行假先知或巴力的祭司体系。

  六、或许有人以为旧约的先知他们虽在同时代,却各在不同的地方;如何西阿在北方的以色列国,以赛亚在南方的犹大国。不错,我们的神是大的,在不同的地方,祂可以差遣不同的人承担不同的话语职事,像何西阿与以赛亚。然而,我们的神也绝对有全权,在同一时期,同一地方,差遣不同的人承担不同的话语职事,又差遣不同的人承担相同的话语职事。例如所罗巴伯、大祭司约书亚、以斯拉、哈该、撒迦利亚、尼希米,都是同时代的人,都是从被掳之地,归回到耶路撒冷,为了重建圣殿,重建耶路撒冷城,重建神子民之见证的人。所罗巴伯和尼希米先后作犹太的省长,是归回之犹太人的首领。约书亚是大祭司,以斯拉是祭司兼文士又兼先知,哈该和撒迦利亚都是先知,而撒加利亚也是祭司。他们都在一起尽他们相同或不同的职事。然而,他们中间是彼此扶持,彼此帮补,彼此鼓励,同心合意对付环境上的、外来的压力和困难。他们之间没有人在践踏别人,拆毁别人,排斥别人,排挤别人;他们各人也没有私心,没有贪婪,没有人自高说他自己那一分是独一的,(没有人独霸到一种程度,叫别人都不能为主说话,不能为主作工,除非说他所说的,否则用尽手段逼他走。)所以,他们才得以重建神子民那荣耀的见证,并且他们见证的荣耀,大过先前所罗门时期的荣耀。

  综合以上四方面的论证,无论就职事一词的意义和用法,新约的真理启示,新约的历史,旧约的历史,在圣经的思想里根本就没有所谓的「独一职事」或「独一执事」。由此可知,倡议「独一职事」论的人,无非是想树立某个人作偶像,而伪造了一套糙制滥造的花言巧语,用以欺骗信徒,欺哄老实信徒的心罢了!

 

贰 回顾「地方教会」这四十年的历史

 

第一节 在中国大陆的时期

  在中国「地方教会」的见证,是由倪柝声弟兄所得的启示与看见,而领头兴起来的。他于1922年蒙恩归主。于1925年左右和几位青年同伴,在福建省的福州市,开始了独立的聚会。当日借着他传的信息,吸引了当时在中国基督教团体中,许多清心跟随主追求真理的人,转到这条路上。由于主的祝福,许多清心有为的青年人也被带进来。他们为着福音和教会的见证,献上他们的一生。倪弟兄实在是主忠心的仆人,他费财(不光是费圣徒奉献的财,更是费他自己积蓄的财),费力(尽他所知所能倾囊相授,他没有收信徒的报名费学费,反而供应他们食宿;他也没有借机推销教材,钻取版税)的成全信徒和同工。虽然,他能这样成全圣徒时间和机会不多,(只完成了第一期六个月和第二期的一部分训练,在19481949年间),却为主的教会见证,在中国大陆立下了坚实的稳固基础。

1949年中国大陆变色,倪弟兄为着主的见证于1952年被囚,至终于1972年殉道。可是倪弟兄所传神的话语,和他撒下去的生命种子,这四十年来却在世界各地和中国大陆不断的发芽生长和蔓延。究竟今天(1990年)发展到了什么程度?据传言在中国大陆有三千万至五千万信徒,真实数字没有人能清楚,只有我们的主知道,相信有一天主会让它显明的。但由此可见,主的工作是主自己借着他无往不透的圣灵,运行在众圣徒里所作出来的,并不是什么人可以特别居功的。若有人确是主忠心的仆人,在众圣徒的良心和灵里也是雪亮的。同样,那些假冒或变质的工人和其工作迟早也会败露。

 

 

第二节 在台湾的四个阶段

          「地方教会」在台湾的发展,可以分为四个阶段来看。

 

第一阶段 从一九四八年至一九六五年

早在一九四八年以前,所谓小群弟兄们在台北的聚会就已经开始。刘湛庠弟兄是头一位在其中服事的全时间同工(那时他还是单身)。倪弟兄也早在一九四八年之前,到过台北。至于刘弟兄是否因倪弟兄的交通而由福州前往台北的,则不得而知。

到一九四八年春,台北聚会的人数已有二十多位。那时他们是在台北市上海路(后改名为林森南路)的一栋日式建筑中聚集,那是一栋塌塌米的房子。圣徒进去聚会时,都要脱鞋,盘膝而坐,当时许多由大陆刚去台湾的圣徒很不习惯。实际上,那栋房子是倪弟兄所购置,奉献给教会发展使用的。这房子一面用来聚会,一方面平常也用来接待圣徒,接待那些刚从大陆迁去台湾的同工和圣徒。

一九四八年中之后,由于大陆上政治和军事局面的迅速演变,就有许多圣徒随从政府机关、学校、和军队撤迁到台湾去。这许多圣徒,就因工作的关系,被分布在台湾的各地,北从宜兰、基隆顺着纵贯铁路,南下到高雄、屏东等地,各重要城镇,几乎都有圣徒散布在其中。

当年九月,曲郇民兄长一家到了台北,他们也加入了台北的聚会。随后当年十一月有赵静怀、孙丰露、张晤晨、刘效良、马葵春、沈岳等六位弟兄全家,搭乘同一条船由上海来到台湾。因此,台北的聚会人数骤增至五十位左右。当年年底,曲郇民兄长因工作关系,前往高雄与郑大强兄长一同配搭,参与高雄教会的聚会与事奉。刘湛庠弟兄则于十二月廿五在台北的聚会中结婚。从那年底开始,台北的圣徒们就同心合意于新年和春节期间,大大地兴旺福音,在全市普遍散发福音单张,福音队更从上海路出发,走遍当时最热闹的博爱路和延平北路一、二段,并在台北新公园传福音,带进许多新蒙恩的信徒。

一九四九年春张郁岚兄长、张振兄长亦由大陆来到台北加入配搭服事,当时经常聚会人数已增至一百五十多位,原有聚会场所已不敷使用。因此,就仿照在大陆上海的实行,分在好几区聚会,(当时称为「第x家」、后又进一步改称为「第x会所」)。

那时,有两位经商的菲律宾华侨圣徒,林光华和刘碧人弟兄,他们因为业务关系,常从马尼拉来到台北,他们看见圣徒传福音的热心,很受感动,又看见教会聚会上的需要,他们就奉献一大笔钱,购买了当日仁爱路二段的土地(就是现在金山南路一会所的土地),并开始建造第一个容纳三百五十人的木造会所,(几年之后又在原址,重建另一栋可容纳八百人木造会所时,就将原一会所使用材料迁建为第三会所,而将原来第三会所的一百五十人木造材料,迁建为第八会所)。当年年初,倪弟兄又第二次来到台北,他看见台北教会发展上的情形,应圣徒们的要求,他就印证了(就是按立了)赵静怀、张郁岚、张晤晨、孙丰露、刘效良五位兄长,为台北教会的长老。当时赵静怀、张晤晨、孙丰露三位弟兄都是全时间事奉的同工。而张晤晨、孙丰露两位兄长,他们曾参加过一九四八年福州鼓岭的第一期全时间同工训练,接受过倪弟兄半年的成全训练。

一九四九年四月,李常受全家才由大陆上海迁去台北。起初,他意志消沉心灰意冷,全教会圣徒们多方为他恳切祷告,同工长老都安慰鼓励劝勉他。同工更陪同他南下看望各地圣徒。当时,在沿纵贯线上基隆、新竹、台中、嘉义、台南、高雄等地均已兴起了聚会。这一次的看望使他得以复苏振作起来。赶在新的第一会所完工,经弟兄们一同交通后,订于八月一日起,在台北召集第一次全台特别聚会。赴会的圣徒约三百多人;其中接待中南部外地圣徒约七十余位,各公会慕道前往聚会者约三、四十位,台北连近郊的圣徒约二百位。这些圣徒都是早在李氏去台湾之前,主所预备的。连同那些在各地未能前往参加特会之一百五十至二百位左右,那时全台在「地方教会」聚会的圣徒,总共有将近五百人。乃是这些圣徒同心合意的配搭,在各地一同兴旺福音,为台湾各地教会,带进了头一段时期的福音开展和成长。

由于福音和工作的迅速开展,带进了许多信徒,当然也带来了许多工作上的需要。为着这些需要,主对当时在教会中,许多清心向着主的优秀青年,发出了呼召。他们有的放下了在社会上很好也很被尊重的职业,有的放下了大学毕业后个人的一切前途,有的甚至放下了他们还没有完成的大学学业,毅然决然的一生奉献为着主的福音和教会的见证。因此,在台北有了头一次的全时间训练。很自然地,弟兄们都推李氏为首,因为他是最有话语恩赐,也是最有事奉经历的同工,圣徒们都尊重他。他也就当仁不让,仿照倪弟兄在鼓岭的训练,他一手包办了这次训练。当时参加训练的圣徒,除了一百多位全时间的青年外,也包括了当时全台各地在教会中领头的弟兄们。这次训练相当成功,他几乎把所有参加训练的人,都作成了「他的」门徒。从此他在地方教会中有了一种独尊的权威性。同工和各地负责的弟兄们,对于他可谓是「言听计从,百依百顺」。那些日子,因着这样的一致性,「地方教会」在台湾各地的发展,的确有好几年内和外兴的祝福。

台湾虽是个孤立的海岛,却有一个开放性的社会和经济体制,它不像当时的大陆和铁幕国家讯息是封闭的。有心事奉和追求的青年,一面由于生命和认识的增长,一面由于服事和工作上的需要,他们或在基督教文字中心,或在校园书房之类地方,看到了台湾福音书房所没有的文字和书籍,知道在这世界上,除了他们独尊的话语职事之外,主还在别的地方兴起了别的话语职事。为了属灵的亮光和生命的供应。这班单纯的青年人,自然渴慕有所交通。在他们提出交通的要求后,格于形势的迫不得已,李氏说他做了他一生最后悔不已的事,就是邀请英国史百克弟兄前来台湾主持特会。在1954年与1956年,分别有一次特会。在那两次特会中,史百克弟兄所传的信息,震憾了地方教会的圣徒;有些同工对于「独尊的」权威性打了问号,因此在同工们之间,起了看法上的歧异。

另一方面,在福音传播与教会工作迅速开展的同时,相对的财物上的供应与需要也起了剧烈的变化。初期的时候,聚会人数少,一般信徒多数为军公教人员,所得偏低,教会的财务自是十分窘迫。随着蒙恩人数的增加和社会所得的逐年提高,奉献的财物自然会增加。一般来说,在「地方教会」聚会的信徒,大部分在十分之一的奉献上,是相当忠诚的。对于福音与教会开展的工作,许多信徒常是经常记念不断响应的。十一奉献主要是为着本地教会的经常开支与对全时间同工的供应;为主工作的奉献,则是为本教会以外的福音与教会的开展工作的额外奉献,包括新建会所、支持外地作工的全时间同工,建立培训中心…等等。

在「地方教会」中间,对于全时间的同工,有些不成文的规定和处理财务的方式:

1、每个全时间的同工,都被教导要在主面前凭信心生活,没有人负他的责任;

2、但是全时间同工的工作地点,却由「工头」调度,必须无条件接受;

3、圣徒的指名奉献包交由个人处理;

4、而指明为主工作的奉献,则立专户作「主的工作款」,由「总工头」支配调度。

经过若干年的时间,在这四项看来颇似合理的成规下,后来却发展出很不合理,而且很光怪陆离的畸形现象(详后)。结果这些成规,导致大部分同工与他们家属的生活,都极为艰苦,而「总工头」却私心滥用主的工作款项。至终,尤其是「工作款」的发展,更成为「地方教会」中的毒癌,产生极大的破坏作用,是造成「地方教会」完全变质的根本原因。

  大约在一九五五年左右,李氏在说服当时台北教会长老们监督的情形下,允许他挪用大笔「主的工作款」,交给他的儿子去香港与东南亚作生意。结果,他作的那些生意,把香港与东南亚的好些同工,都牵扯了进去。一九五八年左右,李氏与他的儿子因作生意失败,造成了「地方教会」历史上第一次的财务大危机。李氏不仅将圣徒历年所奉献累积的「工作款」都赔掉了,而且他还欠了一大笔债。因此,他进一步强迫台北的长老同工,将已购置为建大会所和训练中心,在南京东路五段的一大片土地(约七千坪)变卖去给他抵债。那几位长老在不知不觉中,与他同流合污,在李氏父子的罪上有分,成了他们在服事上,对主的教会对主的福音,终生无法弥补的莫大遗憾,使他们每每想起来,都感到良心不得平安的亏欠,直到他们到临终时,都对此懊悔不已。当然,这一件事后来也被少数人得知,因此引起知情的圣徒与同工们非常的不满。李氏也自知良心有亏,愧对台湾以及东南亚各处的教会与同工,故此他于一九六0年,借故离开台湾,滞留在美国西岸。这是李氏当年去美国的真正原因与背景(这是李氏讲教会历史时,从来不敢提的。)

由于他不在台湾,一些对李氏有异议的同工们,和一些不知情而仍一直追随他的同工们,在事奉的交通上,难免会产生一些不同的意见。那些在训练中深受李氏影响的人,常喜欢在交通上,引用李氏的言语,东一句「李弟兄说」,西一句「李弟兄说」,听在有些信徒的耳中,就觉得剌耳,认为他们把李氏偶像化了,他们不知道李氏只是一个言行不一致的人,为什么不直接回到圣经,引用主怎么说岂不更好。这种观念和态度上的差异,逐渐形成,李常受已经逐渐成为「地方教会」的分裂因素。当时,在台湾领头的同工和长老,没有在神面前好好的仰望寻求,如何引导信徒化解这些争执问题,也没有公正的将李氏的过失,对众教会和众圣徒,作清楚的说明,反而为李氏隐瞒罪过,甚至更有台北的长老写信去告诉李氏,无形中他暗暗地向李氏打了许多有关同工与圣徒的报告,有时他们更写信去请示李氏如何处理。台北长老们的这些作法,无形中都是在埋下教会个人化,教会偶像化的种子。几年下来,裂痕愈来愈深,使得全台湾各地的福音和工作,都大受影响。最后,由于绝大部分的圣徒都被隐瞒而不知实情,使得倾向李氏的同工们在工作上占多数,他们仍以李氏为「地方教会」的大家长,遂邀请李氏从美国回台来解决这事。

李氏乃于一九六五年初夏回到台北。在一次全台「地方教会」的特别事奉聚会中,他以一种政治斗争的方式,忽然宣布那几位有异议同工们的罪状,并公然点名叫一些弟兄姊妹站起来,当庭在众人面前作证,控告那几位同工。谁也不曾想到,他会师法共产党的斗争大会中公审的技俩,应用在教会事奉的问题上。当时他的作法,的确叫几乎所有在场的人都为之震惊,叫当事人更哑然无语。事实上,李氏也不容当事人有任何申述的机会,当下立刻公开宣布,停止他们在「地方教会」中一切的工作和事奉。就这样活生生的,对他们作属灵事奉的屠杀,置他们于死地,无情无义的,也弃他们家属的尊严和生活于不顾。这是在台湾「地方教会」中,头一次血淋淋的整肃事件。在整肃上,他似乎是成功的,他似乎脱去了他不义不法的责任,而且又不负任何责任与代价的取得了对台北与台湾「地方教会」的控制和支配全权。他得了这次甜头,他没有深自警惕,不要再犯类似的错,造成教会与福音莫大的损伤。没想到李氏后来在财务上的老病一犯再犯。因而整肃同工与圣徒的事,后来在「地方教会」中,又发生了好几次这样类似的事故。

对那些被忽然停职的同工们,当然是不公平,也不公义的,事后许多圣徒都不以为然。知道实情的人,更不能认同李氏在教会中的作为与作风。他自己从没有为他私挪公款非法移用认罪,对他自己罪行造成的损失与伤害,也没有表示道歉悔改。他反倒大言不惭,将罪过断章取义的嫁祸于人,这那里是教会的见证。许多信徒看不下去,相继离开「地方教会」。

那些被停职的同工,原是被主呼召的,他们一直都在「地方教会」很忠心的事奉,在圣徒中是颇得好评的,他们又没有犯错,更没有犯罪,他们对于「总工头」非法不义的行为不满,本是出于神公义的反映,希望教会能纠正那些错误,以后不致再犯。如今,反倒当众公开的受到羞耻与迫害,「地方教会」既然只认「总工头」,不认真正的主,只服人的权势,而不问是非,将神的公义和「教会」真理的见证践踏,他们也就没有必要再留在「地方教会」中了。是「地方教会」走上了宗人宗派的路,违背了当初所标榜「基督与教会」的异象,他们不能因不法之人停止他们事奉,他们就因此不事奉了。主的呼召在他们身上并没有改变,是不法者逼使他们走上分道扬镖的路。当时受影响而随他们离去的不下千人,大多是教会中认真追求与配搭事奉的菁英,约占当时台北经常参加聚会人数的五分之二。由于被停职的几位同工,都是在台北、台中、和台南服事大专院校的师生,因此「地方教会」为这次分裂,所失去的大专青年更高达十之八九。更不幸的是,这次事件为地方教会开了一个「排除异己者」的恶例,使「地方教会」的色彩走向「宗派化」,「个人化」,而致终演变成「偶像化」,最后几乎形同「帮会」了。

  另一方面,在一九五○年代的末期,李氏和海外(包括香港、菲律宾、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地)的同工,也因作生意的事有了债务上关系,相互牵连,发生了严重的龃龉,而致决裂。菲律宾原是李氏在海外工作的主要地方,因为那里原有好些位从商富有的圣徒,一直在财务上支持他领导的工作,后来知道他将他们为教会与传福音发展的奉献,移去作生意,也都大不以为然,因此不再相信他,甚至不再与他往来。

李氏与东南亚各地同工之分裂,除了前述主要原因以外,另外还有两个原因:

第一、海外同工们受不了他那种在工作和事奉上,唯我独尊的霸道态度,他那一副君临天下的气焰,除非完全听他支配,受他的限制,没有人能和他同工。要知道原来那些同工,如:香港的魏光禧、陈则信;菲律宾马尼拉的江守道、缪绍舜、吴成杰;新加坡的陆忠信等人,都是倪弟兄的早年同工。他们相继发现李氏在存心与动机上,可议而不单纯。

第二、那些同工发现每每他们邀请李氏到他们那里工作,或开过特会之后,他所传的信息总要指责他们的不是,使当地的信徒对他们继续的领导与事奉,产生怀疑与非议,令弟兄们要花许多功夫善后,他甚至主动插手当地教会的人事安排,而造成教会的不安与动乱。一九六○年马尼拉教会的分裂,就是因他要废除原有的年长长老,按他私意立些青年幼稚的新长老,而发生了严重的冲突。结果他被赶出了马尼拉,菲律宾的「地方教会」从此处于分裂的状态。后来,在新加坡与香港的「地方教会」,都因他一而再的发生类似的事件。

  综合前面所述的事实可知,李氏一九六○年左右离开远东前往美国,与其说是因为他工作上的成功而转进,倒不如说是因为他个人的失败而逃避。他离开台湾时,台湾的工作已陷于混乱,同时菲律宾的工作已经严重的分裂。这就是「地方教会」中间历史的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从一九六五年至一九七五年

  自李氏离开台湾,至一九六五年他回去,将那几位有异议的同工,赶出「地方教会」的工作这段时间,台湾的众「地方教会」就好像在大病之中。当时的局面主要是由张郁岚、张晤晨等几位兄长勉强维持,同工们貌合神离各作各的工。一九六五年的事件,对于「地方教会」在台湾的发展,更不啻是一次断肢的大手术,失血太多,元气大伤。重建的工作,主要是由张郁岚、张晤晨、曲郇民三位兄长,率领所有仍留在「地方教会」的同工,以及各地的负责弟兄们同心合意的起来重建。

  那时,「地方教会」的重建工作实在很蒙神祝福,各地都有一片欣欣向荣的气息。一年不到,经常聚会的人数很快就超过了以往的全盛时期。两三年之内,无论是总人数,或经常参加聚会的人数,都增加了一倍以上。尤其是大专生、青少年和儿童工作更是兴盛。举例来说:单单是台北地区暑期青年特会,逐年参加的人数,就由最初的五百多,而七百多,而一千多人。全台北教会参加儿童聚会的儿童,曾高达四千多人,并且继续增长。

  由于主在台湾各「地方教会」的工作是如此兴盛,应李氏的要求,一九六八年在台北举办了一次国际性的特别聚会。从美国、加拿大各地来了一百六十多位圣徒,还有百多位来自东南亚,日本,欧洲各地。他们看见了「地方教会」在台湾,同心合意的见证和教会生活,弟兄和睦同居,配搭事奉的美丽建造图画,而深受感动。他们回到美、加、东南亚各地之后,产生了无比的动力和负担;尤其,美、加的圣徒回去之后,更成为美加地区各地方教会的开路先锋和骨干,深深的影响了以后若干美、加「地方教会」的开展和见证。

  台湾地区「地方教会」这样的兴盛发展,一直延续到一九七○年。何以在这段时间会有这样的情形呢?当然是因为主的祝福。何以神会祝福呢?我们好好去检讨那一段的历史,就会发现以下几个原因:

  第一、当时在工作上带头的几位兄长,都不是所谓的「强人」:如张郁岚、张晤晨、曲郇民等兄长,换句话说,他们不霸道,乃是同心合意的配搭。他们都没有私心,也没有唯我独尊的「职事欲」,因此在他们领头之下,同工们之间是一团融洽,彼此顺服又互相尊重。

  第二、大部份的「地方教会」都维持着一种属灵上的自由空气,圣灵在教会中有充分说话的权利。祂不仅可以给予同工和长老应时的负担,引导他们说话吹号;也可藉任何圣徒作先知说话,或反映圣徒们灵中的感觉。因此全教会圣徒之间是沟通的,既没有中央集权式的定规,让某人的「信息」独霸众教会的讲台,扼杀圣灵在教会中的说话自由;也没有让某人的「教材」充斥每个聚会。因此聚会的内容是应时的,是当地信徒同心在神面前,祷告寻求出来的,又新鲜活泼,并且适合各地圣徒的光景与需要。

  第三、同工们有很宽敞的服事和发展空间,去尽他们各人在主面前所领受的职事。他们不仅可以在他们常驻之地方,尽他们从主所领受的负担,并且其他各地的教会若有需要,也可以没有任何顾忌的邀请他们前往帮助。有人是善于传福音的,有人是善于造就的,有人是善于带领事奉的,有人是专于治病的,有人是善于服事大专青年的,或带领儿童的,…因此同工们成了众「地方教会」的丰富。每个「地方教会」,都成了各个同工可以发挥他们恩赐所长的园地。结果众教会都受惠,众圣徒都受益,每个同工都得以培养他们的恩赐,发挥他们的功用。他们的服事不是执行某个「独一执事」的命令,他们乃是执行元首基督的托付,成全圣徒,建造神在各地的居所。

  第四、各个教会都注重发展家排,成全圣徒各尽其职。其中尤以台北教会的张郁岚、曲郇民、刘遂等几位兄长,推动家排最力,最足为榜样。至一九七五年,台北教会已有廿二会所,七七个分家,以及二百多小排。小排中配搭服事的圣徒,多达千人之众。他们分别担任看望、照顾、家庭传福音、分家聚会、小排牧养、圣徒的成全(带进服事)、青少年扶持、儿童聚会的监护等各种基层工作。为了成全家排负责,培养教会中服事的圣徒,经常分期举办家排负责的训练,教导有心参与和学习的圣徒,装备、成全并操练他们如何服事照顾圣徒,带领家排聚会,操练诗歌,选诗,读属灵书报,共同追求,传家庭福音等等。当时我个人刚结婚成家,迁住在第三会所第十七分家范围内,虽然我既非家负责,亦非排负责,但分家的负责弟兄都极力成全,也被邀去参加了多期操练(那时可没有缴学费,卖教材的陋规),至今我仍留有许多的记录。所以当时圣徒们参加事奉尽功用的人多,比例高,并且个个自动自发,不是为名,不是为利,不是为某个人的利益,乃是上上下下单单纯纯的为主、为教会,真像个大家庭,年幼的尊重年长的,年长的极其爱护扶持照顾年幼的。大部份全时间同工,都是全心全力在各地成全培养各种服事的人。台北县各地的教会,如三重、士林、北投、淡水、新庄、永和、中和、板桥、…等地,更直接要求报名参加台北的训练与特会,不分彼此。

  第五、同工带同全教会致力于青年少年和儿童的福音、照顾和培养。本来一九六五年事件发生的结果,最受亏损的,就是大专青年一环,因为那几位离去的同工,乃是「地方教会」中间带领青年人的主要同工。所以他们的离去,青年人受的影响最大,随之离去的比例最高,使台北、台中、台南三大教会的大专青年人几乎成了真空。然而,出人意料之外,几位由小地方调往收拾残局同工,竟在很短的期间内,不仅予以重建,并且更超过以往。例如一九六五年郑以理弟兄由士林镇调往台南市,他刚去时与张晤晨,曲郇民弟兄同被成大青年弟兄们愤怒的掷蕃茄,骂他们是李氏的走狗,原有的青年人都随史百诚弟兄而去。可是,在郑弟兄殷勤,劳苦,爱心的传福音,照顾,培养之下,奇迹似的,一年不到,成大信徒竟超过一百五十位之多。使台南的青年聚会达到前所未有的盛况。而后,郑以理调至台北三会所,郑宝芝弟兄调往台南接续服事。

  再如台中市,是当时台湾中部的学府重镇,魏建章弟兄在台中服事多年,得着不少青年人。但因着他的离去,青年人随之消失。那时张湘泽夫妇由北投镇调往台中市,负责中部的工作;梁宏用弟兄则调往专责服事各大专院校。在他们殷勤、劳苦、奔走照顾、爱心忍耐的扶持之下,加上圣徒的多方配合与配搭,使台中教会得以重建校园福音也快速发展。

  又如台北教会第三会所,是一九六五年事件受创最重的。这原是全台校园工作中,最重要的重点密集地区,因为在这区内有台湾大学、师范大学、国防医学院、国军兵工学院(后改名为中正理工学院)、台北师范学院、淡江大学城区部等六所大专院校,是台北大学生人数最多,学生素质最好的地区,一向都是差派最有话语和服事恩赐的同工群,在那里服事作工,而当时在第三会所服事的林三纲弟兄,确实是当时「地方教会」青年工作的佼佼者。

当时,第三会所受到最严厉的重创,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

第一、一方面是由于被整肃离去的林三纲弟兄,他的言论及工作都非常有深度,他的行为和生活都有相称的见证,甚得年长,年轻圣徒们的尊重和敬爱。因此,他被整肃的遭遇,大部份三会所的信徒为之愤愤不平,许多随之离去。

第二、另一面那时江端仪所领导的灵恩运动,正如火如荼的向地方教会冲击,许多不满现况,而又对于真理不清楚,却又热心追求的圣徒,受迷惑附从离开的人也不少。

第三、被整肃离去的弟兄们,不久就在离三会所很近的永康街,开始聚会,许多原在三会所担任家排负责的圣徒,都去为他们服事,三会所反倒缺少了照顾与服事的人手。他们一开始聚会,据说就超过七百人,而原三会所的圣徒占其中六、七成,对三会所的影响由此可知。

那时,刘遂弟兄被调到三会所去收失残局,工作一段时间,毫无起色。一年之后,因此特别请曲郇民和郑以理两位兄长,相继从台南调到第三会所负责重建。

在他们领头的带领与配搭之下,三会所很快的有了复兴;至一九六八年国际特会之前,三会所主日上午聚会经常到会达五百人左右,会所爆满,内外都加满座位。青年聚会分十八家(国防医学院),十九家(台大),三会所三处进行,经常有三百五十多人。高中四、五十人,少年(初中)一百五十人左右,儿童六、七百人分十处进行。师大、台大的弟兄之家和姐妹之家,就是相继于一九六七年开始的。李克信、黄幸辉、蒋宏隆、刘国芳、黄德辉等等许多弟兄都是在那一段时期培植起来的。

  以上台南、台中、台北三会所,只不过是列举三例说明而已,当时的复兴是普遍性的,不仅许多有大专院校的地方,都有欣欣向荣的情形,得着了许多住校学生和教职员,许多没有大专院校的教会和会所,也有许多不住校而通学的青年人被得着,在当地的教会被成全。在台湾各处的「地方教会」中,青年人被复兴的光景,可谓是普遍性的,原因是:

1、同工们悉心的栽培和浇灌是最主要的因素之一。

2、教会中年长者的尽心竭力、多方主动配合的照护扶持,并把自己的家打开来配合,也是不可缺少的一圜。

3、同工们对青年人的正确带领,教他们分别参与高中、少年或儿童的服事,更是对他们积极而健康的成全。因为这样的服事,很自然的使整个教会在一种大的照顾小的,彼此关怀,彼此相爱,彼此服事的大家庭气氛中成长,根本没有代沟的问题。

4、年长的真是爱护青年的,出钱出力,明处暗处的供应照顾,视同自己的儿女一般。

5、年轻的也真是尊重年长的,没有人会傲慢的看轻年长的,存心里绝对没有人轻视年长的为老旧或顽固。

6、那时教会的光景,乃是众人以谦卑束腰,彼此顺服,彼此相爱,彼此服事。

7、并且服事的人既没有什么地位的观念,更没有人在教会中玩弄权术。

教会实在是神国度的见证,这样的情形怎会不得着人?怎会不兴旺?怎会没有神的祝福?

  坦白地说,前面所举之例,以人有限的语言,实在并不能说的公允完全。譬如,那段时间在三会所服事的同工,除了曲弟兄夫妇和郑弟兄之外,先后还有林元度弟兄,翁德惠姐妹、梁宏用弟兄、唐奇勋弟兄、李道君弟兄、黄桂森弟兄夫妇,他们都对三会所的重建和发展往前,有他们的贡献。除了同工外,许许多多当地忠心爱主,爱教会的圣徒也都摆上了他们的那一份,也有他们的贡献。因此我们若将当时的复兴和兴旺归功于某一、两位弟兄或少数的圣徒,就不是很公允的。若是有人自居完全是他的作为,你想在他的良心里还有公义吗?以一个会所的见证说,尚且如此,以台湾众教会的兴起和兴旺而言,就更不是少数人之功了。所以我们只当归荣耀于神;是祂的作为,是祂所兴起,是祂的祝福,是圣灵在教会中有主权,自由运行的结果。

  在一九六五年以前,已与台湾疏离的东南亚各地教会,于一九六七年之后,纷纷的加强与台湾众教会的交通,各地来函要求或邀请台湾的同工前往帮助他们。因此,曲弟兄、张湘泽弟兄经常前往日本、韩国,黄共圜弟兄后来常驻日本迄今。郑以理派往沙劳越(马来西亚);林元度、唐奇勋、翁德惠前往印尼。以后又有黄桂森夫妇去马尼拉,赵之壁前往泰国。不仅如此,东南亚各地一些有心全时间事奉的圣徒,也纷纷到台湾来,在各教会或台北的各会所学习和见习,其中包括从印尼来的王瑞彬姊妹,从菲律宾来的林纯治姊妹。

 

  可惜前面所说的良好发展气氛,到一九七○年有了转变。首先那年夏天,在美国洛山矶,有一次由李氏主持的国际特会。从远东前往参加的圣徒将近百位,其中台湾去的占三分之二,半数以上为各「地方教会」领头的同工和长老。李氏利用那次特会,与后面接继的事奉训练,极其厉害的羞辱贬蔑台湾的同工,斥责他们为「老旧」(意思是不长进,与时代脱节了);因此也定罪说远东的「地方教会」都老旧落伍了,责备同工们,要他们悔改并「埋葬」。

          李氏这样做,乃是他又一次的策略运用,他这项策略有两面作用:

其一、他要藉美国圣徒的开朗释放和活泼,震慑住东方的圣徒,使他们真以为美国圣徒那种喊叫摇摆蹦跳是圣灵充满的表现,迫使他们承认自己老旧,下水「埋葬」;因此再次重新巩固建立他李氏那「独尊职事」的地位和权势。

其二、他要藉东方圣徒那种逆来顺受,唾面自干的服贴俯伏性情,使西方圣徒慑服,看见那样老练有学习的东方圣徒,面对他(李氏)厉言厉色的斥责,竟个个俯首认罪,噤若寒蝉,唯他是尊的情景,无形中收到「杀鸡儆猴」的果效。在西方圣徒心中也植下一种权威形象,从此以后使西方圣徒不敢再和他平起平坐。然而他(李氏)的那项策略,也造成了两项严重的后遗症:

  第一、参加国际特会的圣徒回台湾之后,极力想把在美国所看见的样式,尽速移植到台湾,因此造成好一阵的混乱。尤其聚会中的大喊大叫,不仅对内使好些比较老练的圣徒受不了,对聚会的感觉有些疏远;并且对外得罪了许多邻居,不仅大大的破坏了教会多年来在百姓中间所树立的美好见证与印象,并且经常导致许多无谓的冲突,以致教会的亏损不小,福音的推展受到阻碍。

  第二、美国圣徒因亲身耳闻目睹李氏屡屡在聚会中当面贬斥羞辱华语圣徒老旧、落伍、呆板、发死、甚至说他们是聚会中的累赘,自此后(一九七○年),至少八、九年之久,华语圣徒在美国的教会中是被忽略的,甚至是被轻看的;除非他能够用英语大胆的与美国圣徒一样「释放」。影响所及,那些年间许多移民美国的华语圣徒流离失落了。直等到一九七八年MAX事件发生之后,在许多教会中发现华语圣徒竟是稳定的力量,也是财物供献的支柱,李氏对华语圣徒的态度才大大的转变。再回头来发展华语工作时,已白白损失了十年光阴。

  从一九六五年后的五、六年间,台湾各地教会中逐渐又有一批批大专毕业的青年圣徒,他们非常有心于主教会的见证和福音的传扬,愿意摆出一段时间来好好的学习事奉主,希望得着教会进一步的成全。另一面众教会也觉得,为着福音的开展和教会见证的加强、照顾和牧养,实在需要更多心志单纯,在属灵上有认识,在生命上有长进,在事奉上有学习的青年圣徒,更积极的投入事奉中。因此有了全时间青年训练的需要。可是当时在台湾领头的同工们,一面认为自己无法承担此一重大责任,同时也不认为当时在台的中生代(四、五十岁左右的)同工们有此能力。后来经由弟兄的大力推荐,并征得李氏同意,从美国请来朱氏负责一年全时间训练。参加的一百多人都是台湾众教会中新生代青年中的精选者。当时众教会真是寄以莫大期望。可是,事情的发展,却大大的出人意料之外。因开办后不久,就产生了负面的影响,迫使训练在一种很不愉快的气氛下草草结束,并使教会培养事奉人才的长期工作陷于中断,不能年复一年的继续下去。很多圣徒不了解为什么会演变成如此结果呢?就笔者所知有下面几个原因:

  第一、朱氏从李氏学了那一套「独尊职事」的工作观念和讲道术,在他的讲道中经常有意无意的指桑骂槐,挖苦讽刺那曾经服事过他,比他年长的同工,使得他们忍无可忍,除了一、二位之外,几乎所有的同工都不能与他相和,有的更公开谴责、批评他。因此同工们中间和谐配搭的气氛又被破坏了。

  第二、朱氏将李氏当时在美国所倡导的青年工作口号:「青年人服事青年人」,「三十岁以上的人不要摸青年人的事」,带回台湾去。其实这两个口号,是当时李氏用来排除别人对青年影响力的策略。他是基于一九六○年代台湾事件的后果,而设想出来的新工作策略。其着眼点不在于真正为发展青年工作,而在于能建立一个只受他个人影响与支配的青年工作。朱氏应用这两个口号于台湾,其目的也正是要将原来许多服事青年人的同工(当时多半在四十岁左右)排除于青年工作之外,(他本人既是青年训练主持人,也就是青年工作的领导人,当然领导人是不受年龄限制的。就好像当时在美国青年的领导人都是由李氏自己指导带领的一样)。同时,推行这两个口号的结果,也将许多教会中配合服事青年人的圣徒,排除于这项服事之外。从此青年工作愈过愈独立化,也愈过愈孤立化,而逐渐丧失了前面所说教会性的祝福了。

  第三、朱氏为了要在青年工作方面创造出突出的表现,他的策略是要所有大专青年都全力从事大专校园的工作,不要他们参与儿童或少年(国中)服事,因此在他的讲道中和谈话中,有许多贬抑儿童或少年工作的论调,诸如「天不怕,地不怕,只怕儿童班长大」。这类话流行在教会中,使多年来培育教会人才的基层工作受到很大的打击。而这种急功近利的作法,后来并没有达到大量带进大专学生的效果,因为(一)当大专青年从少年和儿童服事中退下来的时候,相对的也使年长的圣徒(儿童和少年的父母)对青年的关注减少;并且青年也丧失了许多学习服事人的追求和操练机会。(二)当工作过份强调或着重于几个点(某些大专院校)时,全面性的均衡(包括那些没有大专院校的分家,会所或教会)发展就消退了。结果得不偿失。

  第四,最严重的问题是他模仿李氏骂台湾教会老旧、呆板、发死。他挖苦谩骂的对象自然是年长的圣徒,自此年轻的圣徒对年长者的尊重为之消失。有些幼稚浮浅的青年人,更模仿他的语气在教会性的聚会中责备年长的,结果引起众圣徒极大的反感,批评的声音愈来愈多;从来在台北教会中所没有的代沟问题竟发生了,并且变得愈来愈严重,有些地方已经达到社会中正面冲突的地步。由于这些因素的负面作用,导致许多同工们和部分年长圣徒对一年训练的强烈批评与反对,对朱氏本人更演变成水火不容之势。最后不得不请张晤晨兄长远从巴西赶回台北来平息此一争执。后青年训练虽然得以继续至预定时间结束,但参加训练的青年却不能照他们的心愿,留在工作中全时间服事众教会。这是我们中间第二次影响重大的不幸事件。

  可是这个不幸事件并不因训练结束而结束。朱氏虽然离去,事态却有更不幸的演变。他回到美国之后,据说向李氏作了非常不利于台湾同工和台北教会的报告。他认为台湾的同工落伍,都跟不上李氏的带领,对李氏最新的信息大多无所知;而台北教会的家排更是庞大,又没有生命的「组织」。家排聚会都由老年的把持,没有灵,死而又死,不过是说长道短和社交的温床,应该完全拆除掉。后来的事实证明,他的报告李氏完全接受进去了。因为他的报告很抓住李氏的心理:

  第一、李氏最看重他自己的信息,台湾的同工竟然不知道,这是他绝对不能忍受的。当时(一九七四年左右)既没有发行信息录音带,更没有录影带,英文文字出得不快,中文翻译出得更慢,台湾的同工们根本没有机会听到或读到李氏最新的信息,何况同工们的外语能力大多不佳,远在美国的李氏究竟讲了什么,他们的确不太知道。朱氏从美国来,他当然知道。可是他在一年训练当中,从来不讲李氏所讲过的,却单挑李氏还没有讲过的讲。因为他想证明新一代的「话语职事」出现了。

  第二、朱氏与当时的李氏一样,对于不是听他讲道的家排小聚会,从来没有兴趣;他认为那是浪费时间,是给次等信徒参加的。所以一年多来,他根本没有参加过几次家、排聚会,他根本不明了家排隐藏性的照顾、托住、福音、培养、带领成全和建造的功能。他不过以当时美国聚会时的外在热烈表现,来评断台北教会家排聚会的闲静外表而已。

  一九七五年李氏回到台北来带领事奉训练,在同工长老聚会中,首先他痛骂台湾的同工;其用辞之刻薄恶毒,无以复加,令人不忍卒听。真不知当时在场的同工为何能忍受得下去,实在是主的恩与他们同在。第二步他逼使台北教会的长老和执事们提请辞职;然后召集全教会事奉聚会,宣布长老、执事、家排负责总辞。并且拆除所有的家排和事奉体系,只留当时从巴西赶回来赴会的张晤晨兄长和另一位从香港回来的张湘泽兄长两位担任教会长老。廿一个会所,每会所设立两位执事,言明只要他们负责开关会所门户和奉献箱,别的都不准管。第三取消所有家排的小聚会,并且定罪那些小聚会是不法的「小锅饭」;今后只准参加各会所的大聚会,吃「大锅饭」。(如今回想起来,这与共产党的奇怪思想和名词何等的雷同!)第四、统一聚会内容。主日上午聚会,交通「创世记生命读经」;周四中周聚会交通「罗马书生命读经」;并且不许同工讲道,只能由青年人分段背讲,然后由众圣徒分享交通。从此之后台北教会,台湾众教会都套上了李氏枷锁。当时我们大部份的人都不知道,少数有见识、有经历的人已经闻出其中不对的味道了,而我们却以为他们是有异议者,后来他们就相继无声无息的离开了。

  李氏走后,台北教会「改制」的亏损立刻显明了出来:

  参加主日擘饼聚会的圣徒由前一周七十七个分家的六千六百多人,一下子就降到后一周廿一个会所的四千四百多人;以后一直不断的下降。

  参加主日上午聚会的人数也逐渐减少。因为许多人实在听不进那些青年人类似录音机式的背讲,却没有经历作后盾的供应,也引不起圣徒心里深处的共鸣。许多带着虚空心房来得喂养的人,既然还是空空的回去,下一次再来的兴趣就少了。渐渐的聚会只剩下老练的,根基稳固的信徒;聚会的内容完全系不住新人。周四的情形笣是一样。

  圣徒的看望和照顾瘫痪了。

  各项服事也完全的解体了。而青年、少年和儿童工作则每下愈况。

  有些同工无声无息的离开就业或出国了。而建立家排和教导圣徒如何参加小型聚会的张郁岚兄长也被迫退休。

  教会的见证愈过愈低落。许多圣徒内心愤愤不平。

  这是我们在台湾的第三件不幸事次。这就像一个好好的身体被一个幻想派的巫科医生拿去作试验,切除了整个脊椎骨一般。因为他幻想生机体不需要「组织」,而脊椎骨就是一个「系统组织」,因此他把脊椎切除掉。

  一九六五年李氏在台北所作的是排除异己,将同工中有异议的肢体切除,造成台北教会以及台湾各地的教会惨重的失血(许多圣徒随之离开)。他留给台北教会的是残缺。一九七五年李氏对台北教会所作的是抽除脊椎组织,又使主在台北的身体大量出血(又有许多圣徒被绊倒或离开),他留给台北教会的,乃是一片瘫痪。他又是一走了之,要求别人来再次收拾残局。这是第二阶段的结束。

 

第三阶段 从一九七五年至一九八五年

  从这一阶段开始,许多今天的台北教会长老进入教会性的服事。我无需详析这阶段历史,只简单的提一提:

  从一九七五年拆除了家排之后,至少有一年半左右的时间,台北教会的事奉是近乎瘫痪状态,除了勉强维持教会性的聚会外,几乎一无所是。

  经过一段相当长的时间,是两位张氏弟兄或各会所的执事,都不敢在李氏规定的原则之外作任何事。两位张性弟兄祇有每周一晚上,带领操练话语的弟兄们一同追求交通倪弟兄的「神话语的职事」一书,算是唯一例外;众圣徒全都闲散着。

  后来各会所发生的事愈来愈多,两位长老实在应付不暇,而且教会长期的瘫下去,亏损实在太大,因此两位张弟兄才开始与各会所的执事交通,要他们在会所召集有心的圣徒一同进入事奉的祷告交通。虽然如此,对于圣徒的照顾和地区性的福音仍然无能为力。

  一九七七年初,决定当年秋季在台北有一次国际性特会。为着各项服事上的预备,两位张弟兄指定几位在职青年负责筹备事宜。他们在一起同心合意的祷告交通,觉得应藉此机会呼召所有在职青年投入教会的服事,因此召集三次特会。结果三天的在职青年特会实在蒙主的祝福,并不是因为什么人话讲的好,而是圣灵点燃了圣徒爱主爱教会的心,使他们心里火热。影响所及,年长、年轻的圣徒也同受激励,并且台中、高雄以及各处的在职青年风闻台北蒙恩的情形,前来交通,也同蒙祝福,一同往前。使整个台北教会,以及台湾各地教会有了新的转机和复兴。圣灵就引导我们建立十八专项服事,让众圣徒实际的重新投身在事奉配搭和建造中。

  十八项服事容纳的不仅仅限于在职青年,每一项都只是以在职青年为骨干,联络全教会各会所的年长、年轻的圣徒一同学习配搭服事和成全人。所以它的功用,不只是服事,同时包含了教导、成全、照顾、带进新人,真正把圣徒各尽各职的建造在一起,因此引进了甜美的教会生活。在没有家排的情形下,圣徒不只以会所为聚会,祷告交通的地方,更以会所为操练、学习、活动、相调、接待、生活和建造的中心。所以从那时起,各地会所的建筑都以达到多功能的要求为设计的准则。在属灵方面开始了建造的晨更,大家在一起学习操练读祷圣经、读信息、见证分享、唱诗,圣徒们属灵的胃口为之大开。记得当年夏天有一批圣徒去美国参加夏季训练,他们在训练中示范了一次,结果全会众轰动,耳目为之一新,使许多多年来瞧不起东方教会和圣徒的观念,大大修正。这些弟兄们后来被邀到美国各地访问,都以此此激励了各地的圣徒。在这种晨更的基础上,教会的各种聚会都变得愈过愈新鲜、丰富且具有冲击力,因此各种聚会的人数都开始增加,使原来座有余席的会所,又再次的拥挤起来。

  总之,事实证明,一九七七年十月的特会之前,台北教会再一次展现了一幅教会建造的美丽图画。同时许多在职青年愿意全时间服事主的心愿也培养出来了。他们并非由于什么人的教训呼召,乃是由于看见并经历了主对教会建造的旨意而被吸引来答应主的呼召。他们答应主的呼召早在「来去来」聚会之前,聚会中的站起来只不过是外面的表示而已。其实许多当时没有站起来的人,他们里面依然立下了一生服事主、建造教会的心志。明显的,今天台北教会的许多长老,台湾各地教会,甚至美国各地华语聚会中,许多领头的圣徒都是那时兴起、培养出来的。

  特会过后,一面有十几位新进的全时间同工,同时另有近百位的圣徒,接受外出到台湾尚无教会的乡镇,去传福音建立教会的负担。众圣徒对于他们这种福音开展的行动,真是在祷告和财物上支持,很短时间为着福音开展专项奉献就超过新台币两百万元。大家原以为台湾的众教会,尤其是台北教会可以在「对内建造,向外发展」的原则下继续往前;那知道后来的发展又出人意料之外:

  第一、两位张弟兄宣布解散十八专项服事,不许召集人以后再有任何召集。当时他们这项决定是基于李氏的指示,为的是怕专项服事形成「新的组织」。因为前此不久,在李氏麾下的安那翰教会,MAX曾根据他的理念发展出一套「教会组织行政系统图」,而闹出过风波。因此他耽心台北教会的十八专项也会发展出类似结果。其实当时台北与安那翰的情形完全不同(台北纯粹是服事的,安那翰是行政的),性质也完全不一样(台北是为着成全和建造,安那翰是为着树立权威和地位),他一点没有深入了解,只凭他主观成见,自以为是的作出了独断的定论。两位张弟兄也未多加思考,未与服事的圣徒祷告交通,只是听人的吩咐径自执行。结果由于李氏所害的「组织恐惧症」,就再一次残害了台北教会的建造与发展,使台北又重陷入半瘫痪之中。

  第二、一九七八年美国MAX事件爆发,李氏为应付那种局面,当然要以稳定内部为先,因此他在话语上压制所有往外发展的行动。李氏工作的个性是:你若是要与他同工,他怎说,你马上也要怎么说;他想那样做,你马上就得那样做。他停止往外发展,两位张弟兄在台湾也就立刻停止乡镇福音的开展支援行动。当时各地圣徒为各地开展奉献的专款,积存了一百八十多万元,本应以后陆续分配出去的,却立刻被冻结了。已经移居出去的人立即陷入进退两难,属灵上和物质上失去支助的窘境。台湾福音化的工作就此被腰斩了。

  在这样的大环境之下,新进的同工们尽量的在各会所或各教会加强对青少年的服事和对在职青年、年长的相调。曾多次利用一会所的接待设备举办各种短期(二、三天至一、二周)训练。为教会带进一些新的活力并培养圣徒对教会生活的心愿和信心。在福音方面则家庭福音,学校福音,会所福音,甚至全教会福音几乎整年经常不断,也得到许多新人,受浸许多人,但由于缺乏家排性的看望、照顾、带领和成全,新得的人不能坚固,失落的人难以挽回。

  一九七九年在两位张弟兄的再三要求下,李氏终于同意多增加五位弟兄一同背负教会长老的职分。在他们一同为教会祷告交通时,曾多次讨论到加强对圣徒和福音朋友照顾的必要性,因为此一问题不获解决,所有圣徒的努力和主的祝福都会完全落空。可行之路在那里?既然家排为李氏所拆,弟兄们都不敢冒大不讳提重建家排之事,因此各会所按照地理情况建立分区的照顾,但仍不敢应圣徒们的要求允许建立分区聚会,因为那是李氏定罪的「小锅饭」。所以这种分区照顾充其量只具有消极的「亡羊补牢」作用,而缺乏原来家排在积极面的开展性功能。

  一九八○年,有鉴于教会中新兴的青年人愈来愈多,若不好好的成全,而任其被世界所用实在可惜,同工和长老们均认为应有长期的训练或培养事奉人才的计划。当时新进的同工们又一次犯了观念上的错误,认为自己学习不够,必需另请高明。因此又再次征求李氏同意之下,台北教会的长老们联名邀请朱氏再次前来帮助。当初弟兄们认为朱氏在美国克里夫兰地区(中北部)工作的情形还不错,并且自一九七四年回美国后又经过七、八年的历练,他一定会变得更成熟、更稳重、更老练、更丰富。

  从一九八○年五月开始训练,参加人选主要是一九七七年以后台北和台湾众教会培养出来的一批精英,还有少数几位香港和南洋来的青年;共二百多位。当然这样的训练不只是台湾的众教会所重视,远东的众教会也都非常的关心。张晤晨和曲郇民两位兄长,更是率领台北和高雄的教会尽量配合,几乎是要什么给什么,无论是对于物质的,钱财的,属灵的,外面的,内部的,个人的,家庭的,对教会行政的,设备的各种要求,只要提出来,几乎无不尽量予以满足。下半年平安的过去,后半年他的故态和本性逐渐再次复萌,又在讲台此骂人;最初骂与他一同配路服事的同工,后来更骂到两位张弟兄头上。当时受托和配合一同服事训练的人,为顾全大局好劝歹劝下总算维护着训练平安进行到底,没有酿出头一次(一九七三年)训练的不幸结束。叫参训的青年人得以平平安安回到各教会服事,尽他们的功用和职分。

  一九八一年在张湘泽弟兄的一再敦促下,台湾也开始引进教会性的「生命读经」录影训练。我们当时也真是希望藉此帮助圣徒,一面能宝贝主的话语而又都能跟上李氏的带领。所以在台北成立录影训练服事中心,开始和职事站真正接触,并且小心翼翼的和职事站接触。因为我们早就风闻与职事站打交道不容易,一不小心就会惹出许多是非。起初我们还以为职事站办事有规有矩,而各教会服事的人比较松散,以致触犯规矩而产生是非。后来经过多次接触后,才清楚原来职事站的负责人竟是一个有严重心理病态的人,他的作威作福和无理取闹比世上的恶人更有甚之,与一个打着招牌要服事众教会的「职事站」可谓极不相称,而他之所以胆敢如此猖狂放肆,乃是因为他父亲为他撑腰之故。

  李氏的「生命读经」训练早在一九七四年就已开始,但台湾一直没有进行,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因为收费的问题。一九八一年初台北录影训练服事中心成立之前,李氏在他家的客厅里,当着张弟兄亲口告诉台北教会的长老,录影训练所收来的费用,只为着购置各种设备和帮助台湾各地教会的开展或建造会所之用。就是根据他这话,长老们回到台湾向众圣徒解释,言明把参加训练的人所缴费用当作一种为着主的工作的奉献看待,因此许多圣徒欣然缴费报名参加。在服事中心工作的人,除了一位姊妹全天工作支薪之外,其余都是义务服事者,心想是为着主,服事众圣徒,众教会。但是一年之后,有一天张湘泽弟兄忽突然接到一通李氏电话,要他通知主事者漆弟兄立刻将录影训练组很大的一笔款解交给他儿子使用。当时,漆弟兄一面立刻去服事中心将账簿拿来翻给张弟兄看,帐上全部结存只有六十多万元新台币,没有他所要求的二百万元;另一面郑重的提醒张弟兄当日李氏在他家的客厅中所说的支配原则,如果随便挪用了,以后如何向众圣徒交代。后来这事虽然因为数额相差太大,训练中心无法照办而打消。但此一通电话已足以叫服事中心负责人清醒:原来李某人在财务上并不是那样清白可令人信托的。不久之后,在当年四月就辞去服事中心的工作,因他实在觉得有受骗之感,并且因着他的受骗连带叫许多圣徒和教会也受骗。此后我们开始留意李氏在财务上的手段和以往各种传闻。

  一九八三年由于张湘泽兄长在印尼雅加达特会期间不幸中风,致眼睛失明而需长期休养。那时张晤晨兄长身体也不佳,同工和长老们都认为台北教会在属灵上,实在需要曲郇民兄长能从高雄北上到台北来帮助晤晨兄长领导台北教会和台湾的工作往前。曲兄长是一位会团人又会成全人的同工。曾于一九六五年到台南平息了台南的风波,恢复了台南教会;一九六六年到台北三会所消除了所受风波的影响,重建了三会所;同时也辅佐张郁岚兄长培育发展家排,使台北和台北郊区的教会在一九六六年至一九七○年有很大的复兴。一九七五年曲兄长又再次回到高雄,平息了国台语聚会之争,培养出许多在职青年使高雄以及南部的众教会大大兴旺;后来他又兼跑台中培育台中在职青年。在人数上,台北地区的在职青年,当然是超超过中南部的总和,因此盼望他成全人的丰富经历和恩赐能帮助台北的教会。他到台北之后,果然许多忙于世务的圣徒不久又回归教会,他所带领的在职青年训练曾高达一千六百多人,这些人明显的是今日台北教会各分家的骨干。

  然而仇敌总是不甘心神的教会被建造。本来台北教会的长老是要求李氏同意曲弟兄和当时在加州湾区的刘遂弟兄来台北辅助晤晨兄长,加强台北的见证和台湾的工作。由于曲弟兄一直很器重朱氏,前两次一年训练邀请朱氏,实在都是曲弟兄大力促成的。这次台北的长老们要曲弟兄北上时,曲弟兄又再次要求李氏允许朱氏前去同工,服事青年。因此李氏电告朱氏,要他赴台北作工。赴台前朱氏先至安那翰请示李氏,李氏亲自面授机宜;所以这次他来台湾,自认是「那独一职事」的钦差大使,「那职事」派来的独一代言人,其倨傲跋扈不可一世的态度和言行,看见听见的人无不瞠目吃惊,咸谓教会中「有恩赐」的「属灵人」怎会如此!由于他这次到台湾来,有李氏密旨在身,故根本不把张、曲、刘三位兄长放在眼里,认为他们老旧无能;其他的长老同工就更不在话下了。对于别人的工作常肆意诋毁轻蔑,并且他又笼络一些他所训练的门生,搞起结党的事来。有两位一向非常扶持他,又和他私交甚笃的兄长,见他行径乖张离谱,好言私下劝他,他竟反目出言不逊。他们为着良心向主负责的缘故,函告李氏,后来李氏一通电话要他回克里夫兰去了。他走后心有未甘,临行前还交待他那些门生写信给李氏为他不平喊冤。回想起来这些事,实在叫人觉得难过。这那像是「主的仆人」,充满了权势、私欲(不单纯)、不义。为什么会这样呢?这都是那「独一职事欲症」里面的病态呀!

  一九八四年朱氏走后,张、曲、刘三位兄长领着同工、长老、执事同心合意往前去。曲兄长带在职训练,成全在职青年;刘弟兄带年长圣徒一同操练,加强年长者的心情和功用;同工们加强在学方面的福音和培育;执事们领着众圣徒加强分区的照顾和家庭福音;相信假以时日,必然又会另有一番成果和景象。然而李氏于那年秋天来到台北,众人以为若是他加一把力的话,或许会丰收得更快,均寄以无限的热望。

  然而,事与愿违,李氏照着他工作的一向习惯,在头一次所召聚的同工聚会中,就展开了对台湾同工们的清算和谩骂,立即让人嗅到腥风血雨的气味。他说当初(一九六○年左右)他离开台湾的时候,所留下来的「家当」,全给同工们(或指年长者)败掉了,廿五年来在工作上毫无进展,因此在他完成了新约「生命读经」训练之后(指当年夏天),他决定回到台湾要好好的作一番。在另一次台北的同工长老聚会中,看见张郁岚兄长亦在座,他很不自在,那次聚会他什么都不说,只在会中说他怎样打「太极拳」锻炼身体,一面又在会言作示范表演,然而会后却要晤晨弟兄通知郁岚弟兄再也不要来参加长老同工聚会了。又一次同工长老聚会中,他不仅加重的责骂长老同工们无能,并且用了两个譬喻说明他心中的意念:

  其一:若是他办党,他要把在坐的长老同工们全都开除,因为他们都是一班无用的人。(他观念中的「党」乃是「私党」。)

  其二:若是他带兵,他要把在坐的人都解散,他宁可重新招兵买马,组成「新军」来打仗(他所谓的「军」乃是「私军」)。不仅如此,在后来于烟酒公卖局球场的特会训练中,他一再当众宣告长老同工们糟蹋了他留下的家当,毁掉了家排,多年工作没有成绩,个个都应该「撤职查办」。很明显地,他的言行举止,他的态度和存心,在在说明这次来台北目的的就是要完完全全接收「台北教会」。台北教会的长老怎会不了解他的用意?那年冬天他回美国带冬季训练时,至少有四位长老提请辞职。

  一九八五年春他再来到台北时,就立刻展开了台北教会的所谓「改制」,将原来老练、有学习、有生命份量的长老全架空,另外在二十一个分家设立四十几位新长老。其实,这四十几位新任长老本来就在各分家担任重要的服事多年,绝大部分都是分家执事或「话语出口」,只是由于以往李氏不同意多增加长老职分人数而已;这次他改变作风,一口气设立四十多人。这只是他的一种策略和手段的运用,其实并不尊重他们,只是此后要多多利用他们罢了!何以知道呢?有下面几点可资佐证:

  其一、他称这些长老为「娃娃长老」,在他心中并没有给他们多少尊重。他不仅在台湾这样说,后来他到美国也这样说。长老就是长老,尤其是台北教会这一个人数最多,又有三十五牛以上历史的教会,怎能以「娃娃」作长老。其实他们都蒙恩多年,在教会中也学习多年、服事多年,并非「娃娃」;而李氏称他们为「娃娃长老」,分明是他并没有把他们看在眼里,他不过把他们看作他手中的棋子而已,随他摆布。这也难怪,那许多有分量、老练年长的同工、长老,尚且随他摆布,何况这些年轻一辈的呢!

  其二、他在新的长老聚会中说教会中没有长老长,一切事由长老聚会定规;另一面又告诉他们,他不在台湾的时候,一切重要的事都直接打电话与他连络。实际上,一切重要大小事务全决定于他。他以这种连络,控制着台北教会,并不真让这些长老能在各分家一同祷告遵循圣灵的引导往前;他们只能在他所画定的框框里执行他所交付的任务。这五年来他分明把他们和众圣徒都当「娃娃」玩弄。

  其三、从一九八五年秋天以后他从美国带来一批年轻、缺乏学习又缺乏生命和真理认识的人,在台北替他控制操纵台北的训练和教会的工作,让他们来对台北和台湾众教会的长老同工发号司令;甚至要众长老伏首在他儿子的气指颐使之下,让他们父子可以利用各种名目和手段诈敛圣徒和教会的钱财。这分明又证实他把他们当「娃娃」来欺侮。

  从一九八五年秋天以后,他从美国带了一批人马去台北,正式接管了台北教会和台湾的整个工作。这一次不是断肢,不是拆脊椎,乃是「杀头」换脑。这是第三阶段的结束。

 

第四阶段 一九八五年以后

  「地方教会」中的圣徒多年来总以为李氏是个「属灵人」。但主的道路高过我们的道路,主的意念非同人的意念。有人以为「地方教会」这条道路是李氏带出来的,有人以为「教会的工作」和祝福都是李氏作出来的,有人把一切令誉都归给他;可是主是公义信实的,祂不作这种看法和算法。从一九八四年李氏回到台北迄今这五年中,主就借着他恣意的所行、所言、所作、所为,将所谓「主恢复」的「地方教会」近四十年来,起起伏伏始终不能承受祝福的真正原因、黑暗、偏差以及隐藏的罪恶、败坏和贪婪,毫无遮蔽的全然暴露和显明了出来。如今我们回头看看这四十年的故事,不能不痛心!不能不彻底悔改!重新真实真诚的回到主面前去,仰望神启示「祂的道路」,「祂的真理和亮光」。

  在我们没有说到一九八五年以后的故事之前,我们需要先回顾以往廿五年在美国的「地方教会」历史,这样我们才会进一步了解李氏在工作上的性质和特征,他的道路和作风,他的转变和发展、他的作为和建树,以及他到台北去的背景,和其去远东的真正目的。没有美国发展的历史回顾、我们就不会知道一九五○年代的李氏与一九八五年以后的李氏究竟有何异同,前者是怎样演变成后者的过程?

 

 

第三节 在美国发展的历史

  一、在李氏未到美国之前,早有别的圣徒和倪弟兄的另一位同工江守道弟兄,在一九五○年代先到了美国发展「地方教会」的工作。他们先后在纽约,华府和旧金山兴起了聚会,其中以纽约人数最多。这几处的聚会均以双语行之,英语和华语圣徒相调极为和谐。江弟兄的中英文造诣均很高,因此他除了经常在三地供应话语外,还有许多地方的家庭聚会,并建立有文字中心,翻译出版倪弟兄的讲章或著作。许多西方圣徒因这些出版物而受惠,非常尊重弟兄的那一份职事。

  二、一九五八年李氏应史伯克弟兄之邀,往英国访问。在赴英的路途上绕道美国,江弟兄以热诚陪伴,将李氏在上述各处介绍给众圣徒认识,并请他带领特会,江弟兄亲自为他翻译成英语。李氏就是在那次行程中认识了英格斯(Jahn Inglls)。那时英格斯在洛杉矶参加受史伯克影响的西摩尔兰(Westmoreland)的聚会。张宜伦夫妇也于一九五八年由中国大陆移民来到美国(张弟兄是倪柝声师母的弟弟,对于教会的道路当然很清楚。)张弟兄夫妇来到洛杉矶之后,也去西摩尔兰聚会。因此英格斯与张就认识了,并且以后常有交通,也常在一起有家庭聚会,对于教会的道路交通得就更多了。

  三、一九六○年李氏因生意上的失败而造成债务上的严重结果,离开了台湾和远东,再次来到美国。当时他的心情是很沉重的,因为原本一个很好的工作场所,却被自己的错误逼得不能再待下去(并非别人排斥他要他离开,而是他自己里面良心上有破洞过不去,同时外面他也不好意思面对那许多曾信托他的同工和圣徒,才待不下去。)而来到一个外国语言的陌生地方。他曾先后在旧金山、西雅图等地落脚,受到了许多华语圣徒热诚的欢迎和接待。虽然那时他的英语并不高明,必须有人为他翻译,但圣徒们并不在意;同时圣徒们也不知道他来美的底细,当然以一种敞开热切的心情来领受他的交通。因此他心里感觉到一种从未经历过的温暖,特别是在他严重失败之后,这种温暖临到他身上,对于他是一种无比的鼓励,而决定留在美国作工。那时他大部分时间住在西雅图。

  四、一九六二年五月,英格斯夫妇和张宜伦夫妇以及一些其他常在一起聚会的圣徒,愈过愈觉得对地方立场的见证负担很重,因此就离开西摩尔兰的聚会,而开始有所谓在地方立场上的聚会。最初在张宜伦家聚会、有二十多人参加。这就是「洛杉矶教会」的起头。当年八月间他们曾邀请李氏到洛市来带一次特会。李氏看见他们清新的光景,印象深刻;尤其对于英格斯弟兄的单纯以及他在语文上的造诣非常看重,乃于当年十一月从西雅图迁来洛杉矶,与他们一同配搭和同工。并在一九六二年六月开始了文字工作,由李氏、英格斯、张宜伦三人合组成「水流杂志社」,发行「水流报」并着手编辑英文「诗歌」。

  五、他们头几年的发展并不很快,聚会的人数增加的也不很多。但由于「水流报」的发行,文字的水准很高,因此在各地特别引起了一些曾经读过倪弟兄书籍(这些书籍大部分为江守道弟兄所翻译,由纽约「基督徒交通出版社」发行)的人和自由团体的注意。当他们知道李氏曾与倪弟兄同工之后,就纷纷邀请李氏前往交通。头几年常常都堤马健源弟兄陪同担任翻译。此时得着的人仍很有限;虽然如此,却有许多很好的圣徒,逐渐加入了同工的行列,其中包括,Bill MallonBillFreman和已去世的James Barber等人。他们都有很强的话语恩赐;他们的说话和交通使得一些英语圣徒或朋友,很容易摸着属灵的感觉和圣经的真理。至一九六八年买下Elden Hall即桑杉矶一会所时,人数约有二百位。当年夏末一百六十多位美加圣徒前往台北参加国际特会,看见台湾众教会的实际见证,众圣徒在爱中同被建造的实际生活;又访问远东众教会后,他们摸着了属灵的真正实际,看见了教会建造之路,信心大受鼓舞和激励。他们回到美国之后,同心合意的带进洛杉矶教会的大复兴,人数开始迅速增加。至一九七○年已有六、七百人,因此开始移民建立各处教会。至一九七三年初,这是「地方教会」在美加开展最迅速,最有祝福的期间;各大城市几乎都有人兴起聚会来。除李氏外,JonhBob到各处的供应尤其丰富有能,极受欢迎。

  当时笔者适旅美一年,曾到处去访问教会;在访问时我讶异的发现,李氏在工作上竟处处排挤江弟兄。从李氏一九六○年代到美国开始,江几乎每年都邀请李到纽约领一次特会;而李氏所影响下的教会,从没有一处邀请过江。李害怕江的话语职事盖过他的光彩,因此他对各地领头弟兄说江的坏话,又说江不走「教会的路」;多方定罪江弟兄。那时许多江弟兄身边的圣徒因受煽惑离开了江弟兄而跟随李氏,然而江弟兄并没有与李氏争,仍一如以往照着主给他的负担继续尽他所领受的职事。

  六、一九七三年当地方教会在各处正欣欣向荣时,李氏又再次动了发财的念头。于是在美国地方教会中发起了Day Star计划(即「晨星公司」),拟制造旅行住家车厢(Mobile Home)牟利。他自己领头在教会的主日聚会中,以图表公开吹嘘他的计划,宜言将来能如何成功和赚钱。他的想法明显受到当时韩国统一教文鲜明的影响。那时文某正在美国制造了大新闻。文某的作风就是以信徒的钱财来建立他的企业帝国。李也遣人到处劝圣徒参加投资或贷款,暗示这种意念是出于神的引导,包赚不赔;发财的目的是为「主工作」的开展,是为各地购建会所。因此许多圣徒不加思索就相信他的话,把积蓄都投上去了,有些年长又爱主爱教会的,更将养老金都投上去,他们想既是出于主,还怕什么呢!当时这件事英语圣徒卷进去的人很多,华语圣徒比较谨慎,卷进去的人较少。他曾亲自与台北和远东的同工长老交通,但台北的弟兄们坚定持守教会中不谈生意的原则,没有在教会中交通此事,而保守了台湾的众圣徒没有卷入此一财务事件。然而却正因此种下了以后另一被定罪为「老旧」、跟不上「职事」带领的原因。

  七、一九七四年春,中东战争爆发,导致全球的石油危机,油价高涨。Day Star刚建厂完成,开始生产,立刻就发生产品滞销问题;再加上他私心的用人和财务管理都不当,以致在很短的期间内,所有资金都赔得精光。投资和借贷的圣徒当然大失所望。正当他对圣徒所负债务不知如何应对走避之际,Max出面到处为他游说,劝参与投资和贷款的圣徒自动放弃诉债权。这是后来Max能成为李氏「独一代言人」的主要原因。由于此一事件,美国地方教会圣徒的士气大挫,发展为之停顿。

  八、经过投资失败的打击,李氏回到美国之后,重新运用他话语的恩赐,恢复圣徒对他的信心。于一九七四年开始所谓「生命读经」的训练。当时由于连续十天的租用场地和大量接待,对LA当地的教会和圣徒实在是一项沉重的负担。为了减轻这种负担,他就提议每人缴费五十元,用以支应各种场租费用并补助接待之家庭。但不幸此例一开,却为「事奉玛门者」辟了一条在「地方教会」中敛财的路。他将这项收费视为发财之道,于一九七四年成立「职事站」,表面上仍由英格斯、张宜伦出面,实际上指派其二子管理财务和经营,其媳妇管理一切账目,务使内部运作保密不曝光。由此项人事安排看,其存心和用意已至为明显,但众圣徒都很单纯,那会去问个中底细?在老二处心积虑的设计和其父的大力推广下,以后每项与「职事」有关的服事都逐渐玛门化,使每项服事都逐渐变质为敛财的手段。当然,初期并不显眼,众人并不觉得不妥;但随着时间的推进,敛财的名目和花样愈来愈多,诸如录音带、录影带、单篇信息、合订本信息、制服、领带…。至一九八七年达到了最高峰,李氏之子已被提升到在众教会之上掌权的地位,令地方教会的长老作其推销员。名之为「与职事配合」,其实是以「独一的职事」掩护其剥削牟利的面目,使许多「地方教会」几乎完全变色成为私会,甚至帮会的性质。事实上,「生命训练」的发展正成了使「地方教会」变质的致命性癌症。

  九、一九七五年李氏为了使他的训练能容纳更多人,要LA的圣徒迁移至安那翰,并呼吁全球各地圣徒奉献兴建安那翰大会所、接待处和两户工人的住宅。当会所、接待处和住宅都建好之后,在产权登记上,李氏认为奉献款既为全地各教会和圣徒所奉献,就不宜登记在当地安那翰教会的名下,因此这些产权大部份不属于安那翰教会,而登记属于在后来李氏自称为他「私人厨房」的「职事站」名下。(很聪明的巧取豪夺之计。当时圣徒们都不疑有他,想法都很单纯,还以为李氏设想周到。他果然比众人都高明,谁会想至当时由同工们出名设立的「职事站」有一天会变成李氏的「私人厨房」?专门为烹调各种「食物」满足其父子家室欲望的地方呢?)这是绝大多数奉献圣徒所不曾想到,至今也仍不知道的。并且安那翰教会后来使用会所聚会,一度竟然还得支付租金给「职事站」。有许多圣徒当初以为奉献盖会所是为着「教会」的需要,因为各圣徒可能将来都要到那个地方去聚会或参加训练。因此那个「地方教会」的需要是为着「各地教会」的,那就是「教会」的需要,不是「职事」的需要,是「职事」可以尽职的地方和场所;那是为着「教会」的,不是为着「职事」的,那是让众执事将来都可能在此尽职的,不是为某一个执事专用的。若是每一个有恩赐的工人,都像李氏这样要自建一个「自我中心」的职事站,都各搞一个或数个自我中心的会所,还可能有教会合一的见证存在吗?若是李氏的异象就是要建立以他自己为中心的专用会所,应该一开始就清清楚楚的交代明白,不应该在教会中鱼目混珠,以虚假的说词在圣徒中混水摸鱼,诈骗许多圣徒的钱去盖他的「私人厨房」!自从所谓的「职事站」在安那翰有了特殊地位、权势和专用的建筑来发展其业务后,其附近的地方教会,就愈过愈像其附属组织,而失去了教会在神面前独立尊贵的地位和见证。

  十、一九七六年左右,一些批评攻击李氏和地方教会的言论、书籍相继出笼,其中影响最大的乃是Mind Bender(洗脑者)和Godman(神人)第一版。前书径称李氏和他所带领地方教会是一种异端教派,把之比同一九七二年由史密斯所领导的「人民庙堂」(People Temple)。后来许多其他讨论异端的书籍都引证此书把地方教会列入异端教派。虽然有些弟兄们写信给出版商或著作人,要求更正,有的接受了,有的并不接受。这些书的影响,使地方教会在各地的处境,陷入被怀疑的艰苦局面,自然在福音和发展上大受限制。不仅美加地区如此,后来德国、英国更严重,台湾亦深受影响。最后不得不走上诉讼之路。何以致此?乃由于李氏某些言论、作风、和带领过于偏激,脱离正轨所引起。

  十一、一九七七年,Max因帮助李氏消债有功,已经在美国的工作中窜红到第二把交椅的地位。李氏利用他指挥各地方的工作,也利用他修理丑化那些过去不够积极跟随带领的人。这其中包括JohnBobBill等等开创时期的伙伴。若不是John在文字上有其特出的一份,早就不会让他留在安那翰了。那年七、八月Max在加州湾区柏克莱带领青年特会。他根据李氏生命训练的中心负担「基督反传统、反文化、反道德」,导演了地方教会史上最荒唐的一幕闹剧。青年人在聚会中不只狂奔乱跳(这在李氏带领的聚会中早就司空见惯),更有人在会中讥诮年长的老旧,学他们的样子。还有人穿着牛仔装,打水枪射击那装作John等的人,意思指他是「老旧」、传统的代表,是该被枪毙的。后来又到街上举起反基督教的旗帜游行,在街上焚烧表示反传统、文化、道德的物品,引起地方人士的反感,警察的干涉。当时的情形又被人拍了照片,为「神人」的作者搜集去作第二版的论证。许多年长的圣徒忍无可忍,直接打电话告诉李氏,李氏才暂时制止。后来李氏在安那翰的聚会,仍然强调Max他们的负担是对的(因为那是李氏自己授意的),只是作法上太过了一点,不够聪明而已。(李氏自己一向的绝顶聪明,就是许多他自己知道不该做而又想做的事,他总会用各种办法叫别人去作,而他自己躲在幕后。事成了,他会出来居功,事不成,他可推得一乾二净。最典型的政客技俩)。所以湾区事件之后,仍然重用他,让他带头去台湾开特会,传万人福音,做总经理。第二年Max率领一批青年助手到各地区去斗争撤换他们认为老旧的长老,最后并跑到欧洲的德国去做同样的事。毕竟德国的圣徒在真理的根基上稳固,很不客气的制止他们,当场手语质问李氏;李氏推得一乾二净,并且立刻定罪Max假冒。后来李氏把Max和他的同伙都赶了出去,称Max为「邪恶者」。

  其实,此一案件是李氏聪明的一石二鸟杰作。第一、Max去丑化谁、修理谁、撤换谁,难道真是随自己意思行吗?很显然,乃是在他们私下的谈话里,他得知了李氏的心里意图。Max不过是作李氏的执行人而已。正像今日他手边那几个人经常向人所说的。李氏口里虽然没有「明说」,但他们却是在执行他心里真正所要的;因为他有许多种说话方法,叫听见的人明白他真正要什么。而且正因为他没有「明说」,以后才能推得一乾二净。第二Max为人如何,有多少分量,他非常清楚,利用他做了那许多事之后,决不能让他壮大下去。所以时机一到必须趁早铲除。(福音书房有个刘姓中年弟兄,对此事知之甚详,当时就是由于他的传播,台北的同工们才有所了悟,因此同工们谑称他为「包打听」。)其实李氏是个城府甚深的人,而我们都不是有先见之明的聪明人,所以必须等到若干年,看过许多类似故事和历史之后,才能有所领会。由于Max事件的发生,又一次严重的伤害了美加地区地方教会圣徒的信心。但是李氏并不曾为此向众教会公开的认罪,承认是他铸成的大错;他只是一脚别人踢开,表示他「无辜」。

  十二、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自一九七九年二本书的诉讼开始,整整缠讼了五年之久,消耗了众教会许多财力和人力。官司主要是为他而起,众教会乃是受他的牵累,而他自己和「职事站」究竟出了多少钱呢?未见公布和交代。绝大部份的费用和代价都是众教会和众圣徒分摊的,他的良心可曾有过任何歉疚愧对教会的感觉呢?那个言行正派的传道人或见证上没有太大偏差的基督徒团体,会牵涉在这样性质的诉讼案件之中呢?他的教训和带领经常走偏锋,尤其喜欢激动青年人的情绪,导致近乎疯狂的表现,他名之为「灵释放」来欺哄圣徒。老实说,若不是因为弟兄们(曲、杜、刘)为了保护众教会,而多次出面挡掉和劝阻几位由我们中间离开的同工(不是指美国的,而是指台湾出来的)出席做证的话,那场官司结果究竟如何还很难说呢!每逢法院安排的查证听证会临到的时候,李氏就要其二子赶快避开,躲到台湾荣总医院去,生怕会传讯他。这种心态和作法,可以瞒得过法院和对方,但是能瞒得过主吗?李氏后来常常以其胜诉为夸口;其实他若是有清洁完整良心的话,他应该省悟感觉惭愧才对。是他的过失连累了众教会,而胜诉不过是他占了众教会的便宜罢了。

  十三、一九八○年湘泽兄长在美居留一年。当时工作上正转变政策,开始注意华语圣徒。各大城市华人多的地方都纷纷建立华语聚会。湘泽兄长一向都有对华语圣徒照顾和成全的负担,因此他在安那翰召集橙县附近各处的弟兄们,教导帮助他们如何照顾人、如何带领聚会、如何供应话语,如何配搭服事。这其中包括安那翰、喜瑞都、尔湾、富乐顿等各地的人。由于圣徒们同心的配搭,不久都建立起各处的华语聚会,带进许多华人。但一年之后,李氏父子发现华语圣徒的奉献相当稳定而又可观,他们就商议如何将华语聚会都收归「职事站」所有。因此由李氏出面以「职事」带领口气责备各处华语服事的圣徒不会作工,人数没有什么增加,另一面宣布今后华语工作均为「职事性」的工作,各地华语聚会均由「职事站」直接指挥,各地方教会应该配合和支援。换言之,在华语方面,「聚会」是「职事站」的,配合是地方的。他这套政策对加州和德州产生很大的影响,但很多老早就有华语聚会的地方像纽约、多伦多等,当然不会理会它。明显的他这套作法违背地方教会的立场,完全是一套受玛门支配的原则。并且李氏又指定其子老二为华语工作的总负责人(称为「华语部经理」,顾名思义,是从「华语聚会」牟利的执行人),以后各地华语聚会负责人要直接受其指挥,名之为「与职事和职事站」配合(这种「配合」的说法是先在华语聚会方面运用,因为众同工和各地长老与众圣徒都没有明显的反对,因此他才敢大胆的在以后的带领中,进一步推广到全面性的教会政策上去)。同时他又宣布南加州各地的华语聚会,主日上午都集中在安那翰职事站,由他自己亲自讲道。他认为以他的口才和号召力,一年之内一定可以由三百五十人左右增至一千人以上。当时橙县各地都集中了,惟洛杉矶的圣徒反应路途太远,而且年长者居多,都不愿长途奔跑,因此没有合并过去。为此李氏父子很不高兴。橙县华语聚会集中后,圣徒奉献款当然全由「职事站」收去,「职事站」却从来没有提出过圣徒奉献的财务收支报告,只是不断的提出各种名目的需要,催圣徒更多的奉献。好些华语聚会的服事人,他们主要的工作之一,就是常常拿了圣徒奉献的支票,到圣徒家中要求圣徒把原来奉献给「安那翰教会」或「某某教会」的抬头改成「水流职事站」,使许多圣徒很感困惑。这些情形在在说明「职事」和「职事站」争钱夺利的心态;表面上口口声声为「教会」,实际上事事处处掠夺教会。这样集中聚会之后,一年多下来,人数不仅未增,并且连三百人都维持不住

。李氏看看苗头不对,「招牌」快砸了,不得已,赶快找人「代打」,将来可以把责任推在别人身上。连他自己都讲不起来的聚会,「代打者」功力更差一大截,如何撑得住场面呢?聚会又死又沉,人数大降至二百多。那时好些人从台北或其他各地去美国,路过安那翰参加一两次华语聚会,回到各地后都希奇的告诉别人,安那翰的华语聚会竟是如此的差劲!他们说李氏亲自坐镇领导的聚会也不过如此,为什么他还经常批评别处的聚会?

  后来,他又嫌怪安那翰几位华语服事的人平凡没有恩赐,把别处他认为比较有恩赐的人找来,替他张罗,弄得服事的人彼此不和,李氏就要安那翰的长老们把那几个他不喜欢的人从华语服事中撵了出去,因此这些人好几年不再参加华语聚会。又过了一段时间他才取消集中,让各地自行发展和聚会。由此一事例可知:第一、李氏一向迷信自己的讲道,以为教会都是他讲出来的(关于这一点后面还要再谈)。第二、李氏在一九八四年接触到南韩赵镛基的工作之前,根本不重视家排或地区性服事的建立。从前在上海是倪弟兄带领实行家排的,在台北是由张郁岚兄长领头推动发展的。第三、自一九五四年以来李氏的作风一向是只「用」人才,既无暇也无闲情培养和成全人才。他很喜欢用「训练」一词,但他所谓的训练,只限于听他讲道而已。第四、李氏虽然讲地方教会,但他从来不尊重地方教会。第五、李氏常讲「建造」,可是他自己既不能与同辈的人同工建造,他也不能把后辈的人建造在一起,一次又一次他总把愿意建造的人带进纷争里,然后迫使那些他不喜欢的人从服事中出去。这样的历史在我们中间一再重演。

  十四、到一九八五年,新约部分的生命训练和诉讼的事都告一段落时,南加州的众教会已经人疲财尽了,而美加各地的情形也都低沉衰落、毫无生气。何以如此呢?原来在美国这二十五年来,头十年由于李氏初到美国,英语也差,在远东失败的记忆犹新,态度上自然谦卑小心,以一种低姿态周旋在圣徒中间,来赢得别人的好感,争取别人的合作,不敢对人多有要求,更不敢对别人多方限制,所以那时圣灵在教会有较多主权,能自由运行,圣徒颇能各尽负担,显出他们的恩赐和功用,使教会可以生动的发展。那时李氏话语的恩赐着实在某些方面对地方教会有所帮助。可是自从进入七○年代之后,他开始明显的玩弄权术,也着手弄钱;尤其一九七四年开始所谓的「生命训练」收费之后,他的话语恩赐变成了地方教会的沉重包袱和极大限制。原因:

  第一、从一九七四年生命读经训练一、二年之后,他愈过愈欣赏他自己的话语。他开始采取行动和措施,限制同工们在教会中说话;除了他自己开特会和训练外,他不希望见到任何同工包括John在内有话语的供应,他认为那是多余而无益的。他这样的态度和作风,限制了圣灵和先知的说话,也扼杀了圣徒中恩赐的发展和成全。

  第二、他喜欢听人重复他所说过的话,他称那种重复为消化。因此他要各教会每周的例会都用来重复说他的话。若是那个教会不这样做,那里的同工或负责弟兄就会被认为不跟随职事,会被怀疑为有野心的份子,他迟早会被迫而离开。从一九七六年以后,几乎美、加、台湾所有的教会整年都在花时间重复他的话。他说的话愈多,各教会要「消化」的担子就愈沉重。因此霸占垄断了神在教会中所有说话的时间和机会,使教会不能有「新鲜」和「应时」的供应。

  第三、他愈说愈喜欢说。他称他的多话为「多产」。他愈多说,众教会众圣徒就有多听的义务。一年不仅有两次「生命训练」长篇大论的说,并每周三、周五也说。南加州各地圣徒都得周周次次赶去听。各教会的同工长老更有责任督促、劝导圣徒去听。这些教会和圣徒经年累月的奔走作他的听众,不知花费了多少时间和精力,你想这些教会和圣徒还能做什么呢?诚如一位弟兄于一九八二年在台北交通所说:「今天南加州的众教会只作一件事,也只有一个负担,就是作『职事』忠实的听众。」所以他十多年来的说话,与其说是在供应教会,倒不如说众教会都是为着在成全他说话来得更贴切。他的说话已经变成「说话欲」的发泄。

  第四、他因为在地方教会中只听见他自己说话和圣徒重复他的或奉承他的话,而愈来愈自信甚至自迷他是当今神「独一的出口」。因此从一九八○年代以后,开始藉用倪弟兄「圣灵的水流」来倡导「独一职事」论,一面叫圣徒只尊他为大,只听他;一面贬低貾毁别人,使圣徒藐视轻看主别的仆人,使他们再听不进除他以外之人的话,读不进也不去读除他以外之人的书。他说有了他的说,别人的书都该烧掉。许多单纯的信徒,因为读了他两本书,就冒失狂傲,夜郎自大。使圣徒的观念愈来愈封闭,心胸愈来愈狭窄,教会的素质和水准也就愈来愈低落,见证的格调也愈来愈下降。

  第五、他的说话愈来愈为卖钱。他说了话,圣徒和教会都有买他话的义务。他说的愈多,圣徒和教会就买得愈多。要买录音带,要买书,要买信息,要买单行本,要买合订本,要为自己买,还要买去送别人。教会的长老和带头的人都成了推销员,要教会买,自己买,也要劝众圣徒买。不这样做,就会被认为消极,就会被定罪。每个教会或圣徒个人,不管吸收的能力如何,这些书每周每月都源源不断的涌来,使许多圣徒感觉负担沉重;有许多教会更欠职事站的债务累累,要每次聚会后都一再呼吁圣徒奉献、奉献、奉献,为着买职事站的东西,为者归还欠职事站的债。

  到一九八四年新约部份的生命训练告一段落时,南加州的众教会已经被他的说话,重压得喘不过气来。他定罪众教会这些年来没有增长。他不知道,他的说话这些年来在长老同工身上是如何的成为重压,在众圣徒和教会身上更是「迫害」。他不知道这些年来他的说话在压迫他们的味口,在压迫他们的时间、体力、脑力和精力,在压缩他们的观念、思想、见识、心胸和度量,同时更是在压榨他们的钱财。他没有因他们的受压和容忍而引咎道歉,反而一再定罪别人的不是。然而另一方面他自己也知道,以安那翰为中心的南加州已经人疲财尽了,北加州市场太小,德州更不成气候;他发现远东,尤其是台北有丰富的人、财资源,因此他和「职事站」都决定转移阵地。他希望在立言(新约生命读经)之后,去台湾立个大功,同时也带「职事站」去配合赚笔大钱。就在这种双重的意愿下,他们父子联手去了台北。

 

 

第四节 一九八五年以后的重要事故

  由于一九八五年以后在「地方教会」中间发生的许多事,都会相继于后面几篇中论及,为了避免重复,在此就不详细讨论,仅提列一些重要事故的时间表,作为提示和参考。

一九八五年

  年初李氏到台北,对台北教会进行他所谓的「改制」,排除原有之年长长老,另设立四十六位长老,后陆续增至八十多位;李氏谑称他们为「娃娃长老」。

  建立小排和家庭聚会。

  推动为兴建大会所奉献,并冒然购买林口土地。

  夏季训练时,在美国吹嘘台北改制如何成功,要美加各地向台北学习。美加各地效法之际,由于缺乏教导和榜样,结果周日(Week days)的例会被拆散,而家聚会却建立不起来,尤其英语圣徒人数显著下降。美加各地教会均观望,不知如何是好,又不敢作什么,大部分聚会空气冷沉。

  十一月底左右,李氏在台北将各会所主日集中聚会拆散,改为分组「读书交通」聚会,读「真理课程」。从此台北教会没有了「讲台」。台湾各地教会也跟着实行。

  在美国冬季训练期间,发动为林口兴建大会所奉献,要美加各地将奉献款汇交「职事站」转交台北教会。(后来由于林口禁建,兴建大会所计划受阻 ,这笔由「职事站」汇总之款,既未转交台北教会,也未退还各地教会,「职事站」如何处置则未见交代,就是这样不明不白的吞没了。)

 

一九八六年

  二月在美国安那翰召集长老训练,主要作三件事:

  推动各教会都实行主日分组读书交通聚会。一面达到推销「真理课程」之目的,一面达到取消讲台消灭别人作先知讲道的机会。并吩咐拒绝所有老同工。

  鼓动各地长老去台北学习,参加训练,跟随「职事」。

  发起签名运动,表示对李氏职事之效忠,结果受胁迫签名表态者有四百多人。

  八月在台北成立「召会事奉训练中心」指定其子老二主持各项训练之「经营」业务。预定设置在台北三会所新建成之会所内。为增加接待容量,又发起奉献增购七信大楼十一户公寓。美加各地之奉献款均由「职事站」汇转。(但后来李氏即根据此汇转款,要求台北教会转移这十一户公寓之产权给「职事站」)。

  在各地发起运动,鼓动信徒前往台北参加各种长短期训练,职事站借机收费赚钱。并进一步号召全时间青年,要各地教会根据聚会人数,领养全时间者。台湾、美加以及世界各地数百人轮番前往台北参加训练。训练主题就是叩门传福音。当时甚至喊出口号:五年福音化台湾,十年福音化全世界」。

  在事奉训练中,又发起签名效忠运动,并胁迫台北和台湾各地之长老和同工数百人签名。

  在台北一会所大兴土木,将四、五楼均据为李氏父子住宅及「福音书房」办公室,并在一会所设置警卫,限制圣徒出入,甚至不让第一家之圣徒早晨进入晨更。后因圣徒不满之强烈反应,才又允许圣徒使用会所晨更。

  李氏派人去欧洲,鼓吹「与职事合一」和「与职事站」合一,在德国、英国发起签名运动。

  年底英国黑池教会受「职事站」破坏,首先发生分裂事件,原有一百多人之聚会,因纷争而四散。当地长老写信告诉李氏,盼李氏出面解决纷争,李氏反而周罪他们不配合「职事站」。英、德各地教会得知详情后,均极愤慨。

  在台北又发动在六会所址购地建大会所之奉献。

 

一九八七年

  叩门运动在台北和台湾各地如火如荼的展开。职事站参加叩门运动者,必需购买制服。

  在中华体育馆召开授旗与表功大会,一面对参加全时间训练下乡叩门者授旗,一面对训练期间叩门成绩优良者颁奖。并作成录影带分送世界各地大肆宣传。但叩门运动之副作用,已在教会和社会中迅速上升。

  六月间在台北长老事奉训练中,鼓吹绝对跟随职事必须与职事站配合。一面高举「老二」,一面胁迫长老们向「老二」认罪、悔改以往不够尊重他。六月底在美国安那翰长老聚会中,也作同样的事。以后南加州之长老聚会,当李氏本人不在时,即由「老二」主持,并经常直接对各地负责人支配指挥。

  在美国夏季训练时,训练内容临时改变为叩门,要报名参加训练者,与南加州之圣徒混合编组在橙县各市叩门传福音十日,称浸了三七七七人。但实际带进来聚会和交通者,寥寥无几。

  八月底在南加州圣盖博谷,以罗斯密教会为中心,进行向华语人士叩门传福音十日,号称浸了一千多人。九月间李氏却借势排除同工朱永干弟兄,结果引发众圣徒强烈抵制,造成罗斯密事件,罗斯密教会脱离与李氏之交通关系。

  十月底号召全球各地圣徒前往台北过叩门大节期,结果该节期被台风吹跨。

  藉旧金山少数弟兄对杜焕章弟兄不够积极跟随职事之控告,剔除杜之长老职分。后来香港教会请杜前往协助。

  南旧金山市之聚会兴起。李氏竟公然定罪他们不听从职事,而造成加州湾区教会间在交通上分裂。

 

一九八八年

  年初开始高价发售中文新约恢复版,获利版税及盈余数千万元新台币。

  三月间台北及台湾各地出现「异象的再思」,揭发李氏父子罪行。

  五月罗斯密教会之董事会出函赶逐二位李氏差派制造分裂之工人。

  李氏老二丑闻爆发,圣徒反应激烈。安那翰会教长老多次与李氏交通要其主动自行处理,李氏一再敷衍拖延。自此南加州纷扰不断,英语圣徒离散,聚会人数大减。

  八月台北教会出现「请问台北召会诸位长老」函之公开文件。安那翰长老受圣徒催逼,乃宣布教会立场十六点。李氏大为不满。

  八月间德国众教会差遣四人小组,前往美国安那翰调查「李老二丑闻案」结果属实。

  九月间德国众教会致函李氏,定罪他与其身边同工,包蔽李老二之恶行劣迹多年,竟仍然在众教会众长老同工聚会中,一再高举老二,让他主宰支配各地教会,证明其工作连于罪恶,因此公开声明与他断交。

  十月安那翰教会长老宣布开革「老二」。

  十一月李氏在Pasadena特会中点名攻击英格斯与苏民强二弟兄。

  李氏离台返美前在台北召集三天特会,由于到会人数奇少,李氏托病而流会,开创台北教会流会史。

  叩门运动澈底失败,英语全时间受训者全部撤回。

 

一九八九年

  台湾参加全时间训练者,分成各种梯队下乡叩门传福音建立聚会,结果均不成功。

  英格斯等三位弟兄公开辞去安那翰教会长老职分。

  洛杉矶中英文日报和新闻观察杂志均公开报导地方教会中李氏父子之丑闻。

  四月李氏导演出版「关乎美国南加州华语工作的一些澄清声明」攻击罗斯密教会。

  六月罗斯密教会王智仁弟兄出版「真相」反击前文「澄清声明」之谎言。从此敌对立场形成。

  八月第一期「话语与见证」不定期信息报出版,内容刊登英格斯与苏民强在特会中所释放的信息。

  九月南加州橙县杭廷顿滩教会,两位亲李氏长老联名发信公开攻击另一位长老康恩格(Ken Unger),定罪他不跟随职事,将他驱逐于事奉交通之。十月该两位「长老」对其他弟兄姊妹也采取类似行动,甚至动粗拖拉圣徒,不准他们进入会场,使原有两百多人之聚会,目前仅余二、三十位。

  十月李氏向台北教会讹诈台币伍仟余万元,折合美金二百万元。

  十一月感恩节特会李氏在会中公开提名七位同工称他们为「国际阴谋集团」。李氏已不惜制造「地方教会」之全面对立和分裂,来达到维护其私利之目的。

  显然,这种混乱局面将持续一段时间,圣徒和众教会的亏损将继续扩大,所谓合一之「见证」已丧失贻尽。倪弟兄所看见之异象,已完全被李氏之工作所摧残和污染。

 

参 检讨「地方教会」中的话语职事

 

第一节 引言

  自从倪弟兄在中国大陆领导起地方上的聚会以来,被中国基督教界所称为的「小群」,他们的最大特色之一,就是在他们的聚会中,有非常出色的「讲道」;所谓「小群的嘴」和「耶稣家庭的腿」是相提并论的。(「耶稣家庭」是中国大陆山东省的另一个有名的基督徒团体。他们在一起过一种凡物公用,彼此相爱的大家庭生活。他们为着看望圣徒或福音朋友,不辞千里跋涉。)当时仅倪弟兄在教会中说话,许多同工都在教会中受圣灵的引导,为神对神的儿女说话,也对世人说出福音的话。而且他们说话的特点与基督教团体中传道人或牧师不同:他们不是说预先写作好的讲章的话,他们乃是本着圣经说出圣灵应时所感的话;满了新鲜的活力、亮光和启示,使人心的深处起共鸣回响。那是从说话者在祷告、寻求、和领受的心灵中所发出来的感应和对圣灵引导的回响。为了这种话语的职事,在一九四八年倪弟兄于牯岭训练中,特别有一课教导同工们如何在神面前作一个「神话语的职事」,他盼望每一个同工,一个圣徒都羡慕这种服事,都向主忠心的培养自己和别人。台湾初期工作的祝福,也是因为许多同工和圣徒尽了这一方面的职事。然而自从一九七五年以后,「地方教会」中的话语职事完全被李氏所改变了。

  一九七五年以前,台湾各地的教会,或台北的各分家或会所,领头的圣徒尤其是为主说话的同工、长老或弟兄们,每周总要花许多小时在一起在祷告、寻求、交通和读经,找出圣灵对他们的引导、光照、指示和负担。他们在教会中对圣徒的说话是根据圣灵活的、应时的带领。说话的人也是在神面前先受了感动先被摸着了。他们不一定有口才,也不一定有高深的道理,然而他们有敬虔的心意和诚恳的态度,因此他们的话总有一定的份量,也带进圣灵某种程度的工作和祝福。他们不是传话筒,也不是作录音机似的服事。在所讲说的内容方面,没有一定的章程和规律,完全因人因时因地因环境而异,可以灵活的变化,随圣灵的引导。传讲主要的中心主题总不离神的爱、基督的救赎、美德和恩典、圣灵的引导、管教和扶持、圣徒生活的品性和见证等等。这些内容虽不是成套的东西,但却将圣徒和教会的信心与见证一次又一次的拔高。那时,在美国各地的教会大致上也是如此。虽然在这之前,李氏的信息已经有好些印成了书籍,那些都只当作参考书,像许多其他属灵的书报一样,并不算是一种规范和限制。但自一九七五年之后,他规定教会的聚会都以他的「生命读经」作内容作规范,这情形就完全不一样了。地方教会的真正问题就出在他的话上。

 

 

第二节 论李氏话语职事的发展与性质

  一、李氏所最自诩自夸的就是他话语的职事;自认为是当今时代最高峰的,又是集历代之大成,所以在教会历史上也是空前的。从他近年来的说话中就可知道,历代圣徒之中,除了保罗和老约翰之著作不敢轻看之外,使徒彼得、雅各的著作均在批判之列,更遑论当今中外属灵作家之著作,当然更看不在眼里而不屑一谈了。偏偏情形妙就妙在这里,当今全世界千万甚至亿计的圣徒,李氏的著作(严格的说都是讲道记录)也只有「地方教会」的圣徒在「孤芳自赏」,不像倪弟兄的言论早已深入到各宗各派的圣徒心灵和神学院的灵修课程中去了。全世界基督教各宗各派的属灵书报杂志和属灵著作评论家,亦以千百计,迄今为止,尚未闻得那一份稍有名声份量的杂志或书评人(与地方教会有关者除外)称许推荐李氏的某部著作,(可能是我孤陋寡闻),倒是批评李氏的著作因而连带批判「地方教会」为异端教派的书籍却不少。这一点甚值得「地方教会」中的圣徒深自警惕。究竟是别人都有偏见,还是我们自己目盲?

  二、另一方面,今天在地方教会中,大声疾呼李氏是当代「独一话语职事」和拥护这种论调的人,又正是一批为人不正或从未读别家之言的人。他们以一种井底之蛙的姿态在在呱呱乱叫,又以一种「闭着眼睛,捏着鼻子,跳下坑去」的赌博心理,在盲从瞎随。许多人受到了「含受咒诅」、「米利暗长大痲疯」、「可拉地吞」论的恐吓,因此他们学习「鸵鸟功」以求自保。他们忘了也不敢想象「以利亚斥责亚哈王和耶洗别」、「拿单斥责大卫王」、「以赛亚、耶利米斥责假先知」的榜样,来维护主见证的光明、公义和纯洁。

  三、前面说过,李氏在话语上的确有过一份特别的恩赐,若不然地方教会就不会受他那么严重而深长的伤害。他在地方教会中说话的历史很长,差不多有五十五年之久。大致上说,他话语的职事可以分为五个阶段:

  从他兴起来到一九四九年去台湾之前。这一段在中国大陆的时期,是他话语职事的初步成长阶段。那时他有年轻人单纯清洁的心为着主的见证。因着他的服事,兴起了山东烟台的教会。可是那时期他并没有留下什么话语的记录。从他自己的见证可知,在这一阶段,他先接受了弟兄会的帮助(七年半之久),后来更得着了倪弟兄的多方成全。当时倪弟兄释放的话,主要的乃是说到:神那深邃无比的救赎(例如「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基督那丰盛感人入微的爱心和美德(如「马利亚」、「和彼得」、「以马忤斯」等),圣徒的生活、修养、经历、事奉和操练(如「基督徒的正常生活」,「主工人的性格」、「属灵人」、「读经之路」、「人的破碎与灵的出来」、「神话语的「王事」等」,以及教会的道路(如「工作的再思」、「荣耀的教会」、「教会的路」等)。他的话有真摰深入的启发性,又有广大包容的开创性,因此他的那些话引起了当时中国大陆基督徒的普遍回响,直到今天仍然成为神儿女的供应,却没有成为任何人的限制。因这缘故,当时在中国大陆许多主所兴起来,为主传道说话的人,都被开启受吸引,纷纷脱离宗派,归入倪兄弟所高举的合一见证的大纛之下。李氏也是其中之一。

  从一九四八年到一九六○年李氏离开台湾去美国之前是第二阶段。李氏在这一阶段实际上已成为自由世界「地方教会」在属灵上的领导人。他采用倪弟兄对生命和教会的认识与负担,而释放了许多的话语;其中最重要的乃是「生命的认识与经历」、「教会的见证与立场」、「长老治会」和「教会建造的异象」等,这些书才是真正他对台湾地方教会的贡献。很可惜,后来由他的偏激个性与心胸上的狭隘,和财务处理上的私心失当,导致了同工分裂和圣徒信心上的危机,不仅迫使他自觉不得不离开台湾,更且造成了他良心上的破洞与创伤。

  从一九六○年来到美国至一九七三年起发「晨星」之前,可以说是他话语职事的第三阶段。他的话语开始转型,对于生命由内在的认识和经历转向外在的表现和诉求(如释放、呼喊等等;)等于灵则强调外在的表现过于内在的性质与美德。这种转型一面是顺应当时外面环境的变迁,一面也是由于他自己内在心态的改变。因为一九六○年代的美国,正是嬉痞文化时期,许多青年人走出家庭,流浪旷野、流浪街头,他们听不进正道。李氏初到美国的头几年,常到许多自由团体中讲道,并不见显著果效;后来弄出大声呼喊主名和大声读经,青年人反应激烈;自此以后,李氏遂在话语上,诉求这种大声呼喊和热烈行为为灵的表现,并将此类行为称为「灵的操练」、「灵的释放」,鼓励圣徒狂热的表现。至一九七○年他更以一种类似旧约反时代潮流先知的态度说话,以「基督对宗教」为题,开始大骂基督教。当时他的话语策略曾收到某种程度上的效果,却为他自己的职事种下了变质和溃烂的基因。

  从一九七三年至一九八四年,是他话语的第四阶段,也是他话语职事遽烈变质的阶段。变质的原因有五:晨星公司的失败,造成良心的更大破洞。Max事件爆发后的伪善面具。生命训练和职事站的商业化,而受利之牵引和驱使。诉讼事件种下的对外仇恨。由于对内之独占和关闭而形成的狂妄自大,「唯我独尊」的意识。由于这些原因的交互作用,加上他长年沉迷在文字工作上而与圣徒的生活和教会的照顾、牧养、成全完全脱节,使他的话语职事起了本质上的大改变。这些大改变包括:在话语上不愿涉及良心和义的层面。愈过愈在话语上由反传统、反宗教(基督教)而进一步反修养、反道德、反文化、反文明。他的说话已经不是为着教会和徒应时的需要,而是为着推销他自己的产品和职事站的利益。话语的内容愈过愈与生活脱节,而不断反复强调说法和辩辞。愈到后来,几乎篇篇信息都充满了对基督教的漫骂。愈过愈标榜自己,诋毁别人,带领地方教会狭窄的关闭所有的门户。创言独一职事论,欺哄恐吓纯良老实的信徒,使他成为独一的偶像,不敢怀疑或批评他的言论和作为。他的话语已经完全和玛门联结。他的每一篇信息都是为卖钱的,而且愈过愈多方重复的卖钱。这些转变起初都是隐藏的不易为人所察觉,然后愈过愈加深逐渐明朗化。在这段期间,他以诡谲的手段将其信息霸占充斥各地教会的聚会,迫使真正新鲜应时的先知说话逐渐从「地方教会」中萎靡消失。圣灵在各地圣徒中带领和引导的主权被其死的字句所限制和剥夺,使各地教会和圣徒在这十年期间,日日、周周、月月、年年只读他的话,讲他的话,传他的话,不仅没有带进任何祝福,而且使各地圣徒被痲痹、受愚弄,福音愈过愈低落,圣徒心情愈过愈冷淡,教会见证愈过愈下沉。为什么?因为他话语的毒害作用愈过愈加深了。他话语的变质造成了整个「地方教会」见证的变质。

  从一九八四年回台北迄今,是他话语职事的溃烂阶段。由于前一阶段的变质,隐藏的毒素已经发展成熟,达到爆裂溃烂的地步。这就好像肿瘤,长大成熟以致于溃烂流脓一般。看看这些年他职事的表现就可一目了然:

  到台北的第一件大功,就是用话语将他四十年来所有的错误和失败嫁祸于多年来忠心服事教会和圣徒的同工长老身上,逼他们离开。

  第二步以推行家聚会为掩护,以他自己的书籍取代教会中的讲台,抹煞一切先知的兴起和存在,消灭圣灵在教会中说话的自由与主权。使教会完全变质成为李氏的读书会-李氏召会。

  倡言五年福音化台湾,欺哄年轻单纯的信徒献身为其利用,作为支配指使的工具,作其属灵口号的喊手。一面是愚弄他们,一面也是残害了他们,令人叹息。

  设立几个打手型的人物,主持全球性的长老同工训练。要各地方教会长老签名效忠,并且都要俯伏在职事站的脚下,完全配合推销,期使全球各地方教会,都变质成为「李氏帮会」,而且帮主可以世代相传。其背离正道以致于此一荒诞地步。

  发起叩门运动,以「人生奥秘」小册子为万灵符咒,强拉人下水,制造数字,作为其自我夸张的借口,而破坏了真正福音的见证和形像。职事站更是乘机推销制服和领带,讹诈圣徒,从中取利。

  举办表功大会,使圣徒的观念世俗化,使教会的低俗化。扭曲圣徒传福音的存心和动机,误认圣灵的工作和果效,归荣耀给人(李)。

  霸占教会的建筑(台北一会所),作其所谓「李氏私人厨房」营私牟利之用。又兴建三温暖供其子享用。而圣徒用以晨更、祷告、聚会却屡遭多方阻扰,其不公不义早已过于世上的恶人矣。

  在教会中滥权,不断以各种手法排除异己。美国罗斯密教会事件,就是众圣徒都反对他的作法最清楚的明证。其实当他在台北定罪长老和同工时,他询问过高雄的圣徒吗?他已是个说话不负责任,充满谎言的「假先知」。

  他纵容职事站借口各种名目诈敛圣徒的钱财,而装聋作哑,不闻不问。其实职事站和书房所有的进帐,都有一部份转入他个人的帐户。当他一张张几十万,几十万的美金支票开出去给他的儿女们花用时,他可曾有良心上的指责和不安呢?他的良心早已经完全被玛门所蒙蔽了。

  他教导似是而非的道理,混淆圣徒的眼目和视听。他过去在性格上的难处和行为上的过失,由于没有在神和人面前对付和认错的勇气,已在他年老时期成为存心上的欲望和嘴唇上的歪理,因此发展出一套套的邪恶教训来支持他荒谬作为,称义他自己,并为以后的恶行铺路。

  总之,从历史的发展来看,李氏的话语职事已经溃烂了。他有口才有恩赐,却因他心胸上的狭窄和存心上的不清洁而至终溃烂了。地方教会受他的话左右了四十年之久,曾经兴起过,如今分裂了。许多同工和圣徒的建造都被他拆毁。地方教会在实行上已被他带进了死胡同。这期间不知牺牲了多少同工和他们的家庭,也不知糟蹋了多少圣徒的劳苦和血汗。可叹息的是,他不是真正的教会执事,而是貌肖而混迹在信徒中的一代枭雄,他的「信息」中多有假冒。

 

 

第三节 李氏话语主题上的偏差与短缺

  主耶稣说:「你们要防备假先知;他们到你们这里来,外面披着羊皮,里面却是残暴的狼。凭他们的果子,就可以认出他们来。荆棘上岂能摘葡萄呢?蒺藜里岂能摘无花果呢?这样凡好树都结好果子,惟独坏树结坏果子。好树不能结坏果子,坏树不能结好果子。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所以凭着他们的果子就可以认出他们来。」主耶稣在马太七章十五至十八节的话语是教导门徒如何鉴别一个人是否真是从主来的先知。一方面要察看他的存心,一方面要看看他结出来的果子。这里的「果子」当然不是指他出了几本书而言,而是指他的行事为人,以及他所说的话产生出了什么结果。关于李氏的行事为人,看看前面的历史,就可以晓得。他虽然多年讲「生命」,尤其从一九七三年以来,几乎周周、月月、年年讲「生命读经」十余年之久,然而这几年来,我们从他的身上所看见的乃是愈过愈狂傲、夸张、自高自大、虚谎、诿过、不义、贪婪、狭窄、刻薄、自私。我们从他身上看不见能够真正流露基督的德行,良善、温柔、信实、节制、谦卑、爱弟兄的心、爱众人的心。再看看在他身边经常出来为他说话的那几个人,他们那副德性岂不是和他类似的吗?

  另一方面,自一九七五年以来,许多地方教会的圣徒几乎日日、周周、年年都在读他的生命读经,祷他的生命读经,讲他的生命读经,甚至于唱他的生命读经。这种情形可以说是两千年来教会历史上古今中外都没有的,然而十余年下来的结果,地方教会的全面光景究竟如何呢?更生命了吗?教会的见证更发光了吗?圣徒的水准更高了吗?正好相反。愈靠近他,愈以他为中心,愈受他直接指挥带领的教会,光景愈差。这是为什么他要离开南加州到台北去「做试验」的原因。这两三年来他带领全球性地方教会的长老同工和全时间训练,结果如何呢?光怪陆离,陋态百出,将「他(李)的生命」完全暴露了出来。既然看果子就可以知道树,无论是从他个人的德行看,或从地方教会整个的光景看,都证明他所讲的道有严重的毛病和致命的缺陷。现在我们要举其大者一一检讨。

 

  第一项 关于「生命」

  在生命方面,他误解了创世纪二章中的图画,而走入歧途,使他传讲的生命曲解为一为种不能分辨是非、善恶、好歹、弃绝知识、反道德、反律法、反文明、反理性的生命。换言之,一个人如果多听他的道而不鉴别,全盘接受的话,会使他成为一个懵懵懂懂、无知、无德、粗暴、不法、野蛮、无理的人。事实证明;历来那些受到蛊动到超级市场上去大喊大叫;一九七○年在聚会中站在椅子上狂奔乱跳;一九七七年打着反基督教旗帜游街叫骂;一九八七年私闯民宅强拉人下水的;都是教会中一些单纯的受害圣徒。他那种歪曲的生命论,今日成了地方教会中的最大毒害。圣经中所启示的神圣生命完全不是这样。神圣的生命是愈长大愈熟练仁义,愈能分辨出好歹(来六1314),愈能分辨是非(腓一10)、愈有知识的度量,愈亲善远恶(罗十二9)。所以有了生命,还要加上德行,要扩大知识的度量,要有节制,要培养忍耐(彼后一56),要尊重人间社会制度,众人以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罗十二7,)要更爱弟兄也更爱世人。神圣的生命乃是能扬善去恶,吸取知识,有美德,能自我节制,尊重别人,是合乎理性的生命。而李氏的教训完全偏离了这个主流。

 

  第二项 关于人的灵与真

  在「灵」方面,约翰福音四章23节主说:「时候将到,那真正拜父的,要用灵和真拜他,因为父要这样的人拜他。」主在这里所说的灵乃是指人的灵。可是全本圣经中对人的灵并没有明确的解说。倪弟兄根据所有有关人的灵的经文,加以归纳分析,在「属灵人」中指出人的灵乃是指心的最深处,它包含了三方面的功能:良心、直觉和与神的交通;其中最关键的乃是良心。人要真正的敬拜神,必须真正是从人心最深处发起的。是真心真意的,没有别的存心;是能够经得起清洁无亏的良心来验证的。这种内心深处的真纯,在中文里有一个专用的词,就是「诚」。所以和合版将灵和真翻成「心灵和诚实」并没有错。主耶稣责备法利赛人假冒伪善,就是因为他们外貌敬虔,内心却不真诚。他们内心的不真诚,使他们外面的奉献变得毫无意义。因为神是鉴察人心肺腑的,所以敬拜神的人,必须要存清洁、无亏的良心来事奉神(徒二十三2、二十四16)。可是一九六○年李氏到美国之后,由于良心有亏,既不敢也不肯真正认错对付,所以从此以后,说到活在灵中,他就扬弃了早年以对付良心为基础的教训,而以大声呼喊,大声说话来取而代之。从此以后,他创导认为一个弟兄有没有灵,就看他在会中能不能大声呼喊,敢不敢大胆说话来衡量。他把人的灵外相化了。后来他更进一步将约翰四章2324节中的「真」解释为旧约中的「不能空手」和「奉献的祭物」。他以祭物代表敬拜者的真诚(参见他约翰壹书生命读经),所以祭物愈多、愈大,灵的真诚就愈多愈大。他把真诚物化了。李氏这套说法真是一石二鸟。若是发表在十五世纪,可以做支持天王教皇发售赎罪券的有力论证。这些年来,地方教会接受了他这套说法,无怪乎见证的水平会愈过愈下降。他自己后来的光景,也愈来愈离谱,可以说连他自己也是这项毒素的受害人了。

 

  第三项 关于基督

  在基督方面,他为了独树一格,与人所讲的不同,就特别着重两方面:一面借着旧约论到迦南美地丰富的片断,来说基督里的丰富(申八710);第二方面他特别强调基督一生乃是一种庖制过程。从一九六七年他讲出了这两种信息之后,这二十多年来,他翻来覆去的说,认为这是他独创的说法,非常自负,自鸣得意。其实以这两面来论基督,都是有大缺陷的。

  第一、迦南地的丰富毕竟只是一种象征,只是一种外在物质的象征,并不足以用来具体说明基督内在的本性和美德上超越的丰富。多年来地方教会中以此种方式传讲基督的丰富,圣徒们也常唱这类的诗歌,结果都是隔靴搔痒,摸不着实际。究竟那些小麦、大麦、葡萄树、无花果树…等等运用到今日是何所指?不用说新蒙恩的信徒不清楚,即便李氏本人也不过只能东拉西扯,牵强附会一通。这种传讲乍听起来颇为生动,其实是既空洞又无果效的。若是这许多年来,在地方教会中直接明明白白的传讲基督本性的爱,基督为人的义,祂的柔和、谦卑、同情、俯就、恩慈、良善、信实、和平、节制、忍耐、宽大、包容、怜悯、慷慨、正直、刚强、圣洁、尊贵、劳苦…,相信不仅整个地方教会的见证和圣徒的水准都会大大的拔高,而且李氏本人到了晚上也不至于会变得那样拔扈、乖张、狂傲、狭窄、偏激和贪得无厌了。

  第二、将基督的一生描绘成庖制的过程,可谓既不伦不类,而且隐指着祂是不得已的,是被动的,是机械的,其结果不过是予人方便,由人取决而已。这种论调实际上忽略了基督降世的伟大心怀和动机,基督复活的权柄和等待(忍耐)。基督的一生经历,实在处处都是伟大得令人不可思议的,每一个细节都是极具感人的。而李氏的庖制论却使基督的一生庸俗机械化了、公式化了,使人愈听愈厌。地方教会受这种传讲的影响,使圣徒对基督一生真、善、美的认识不仅没有进步,反而愈过愈模糊。

  第三、李氏一九六○年代到美国受到嬉痞思想的影响,从此之后,他最喜欢标榜他自己是个反时代、反潮流的「先知型」人物。因此他常把基督也描绘成一个反派角色。一九七○年他讲的「基督对宗教」所使用主耶稣的例子最为明显。他完全曲解了主所做的。主耶稣从来没有意思要废掉犹太人的律法和信仰,祂乃是要成全,把那些走偏了的犹太人和法利赛人带回到信仰的正路上。义不是外表的不犯罪而已,乃是由内心深处的亲善远恶。安息日不是外表守着不许任何人做任何事,安息日的目的乃是要那些能够安息的人要尽量同情帮助那些不能安息的人,使他们也能够一同分享安息。这才是神的心意,神的慈爱。李氏因为存心上不是要讲基督,而是要以基督做他自己的注脚,所以他常把基督讲偏了,讲反了。

 

  第四项 关于圣灵

  在圣灵方面,近二十年来李氏一直强调他独创的看法,认为旧约出埃及记三十章2225节关于圣膏油的制作一段,一定是指圣灵说的。为了建立这套论调,他发明了基督庖制论。他说神的灵(清橄榄油)不同于那灵(圣膏油);在主耶稣受死之前没有那灵(约七39),那灵是三一神的终极表现。他这些说法既大胆又武断。(其实「大胆」和「武断」是李氏一向的作风。)

  圣经中无论是提到圣灵、神的灵、基督的灵、那灵时,都是注重祂的位格,祂至尊神圣的身位,祂主宰的活动和引导,而不是指祂的「成分」。约翰一书二章2027节说到的恩膏(涂抹),也是指祂在圣徒里面的引导和教导说的。这也就是使徒保罗在腓立比书二章13节所指神在我们心里的运行说的。李氏以约翰壹书二章串到出埃及记三十章,所发展出来的「圣灵成分论」,完全是思想偏差了的牵强附会之说。

  以狭窄有限的物质观念来推论神和神的灵,无怪他会产生出许多古怪的想法和说法。因为他既已认定约翰壹书二章的恩膏就是指出埃及记三十章的圣膏油,而圣膏油是由清橄榄油调制出来的,其中的成份有没药,而没药又是主耶稣降生和钉死埋葬之时都有人献上之物,因此他想原来基督之生与死乃是为调制属灵的圣油膏,故此而有基督庖制论,创出神的灵是清橄榄油,那灵是圣膏油的说法。李氏所领会的「那灵」和化学工厂生产的面霜一样,他注意时间过程中的成份变化。他完全忽略了圣灵、神的灵与神自己一样,不仅是有位格的,并且也都具有超时空的永远性(来九14),以人有限的头脑永远无法领会分析祂的「成分」;圣徒所当注意的乃是尊重祂在我们心中运行的引导、教训和禁止。

  约翰福音七章39节「主耶稣这话是指着信他之人要受那灵说的,那时那灵还没有(not yet),因为耶稣尚未得着荣耀」。李氏根据这节经节说那灵在主耶稣受死复活之前还没有「存在」。其实根据这节的上下文和文法,「还没有」不是指「存在」上的还没有,而是指前一句所说信他之人「领受」上的还没有。施洗约翰在第一章就见证说那灵仿律鸽子降下住在耶稣身上(约一3234),第三章又见证说神赐那灵给祂是没有限量的。再看马太四章1节「当时耶稣被那灵引到旷野」。这些例证已经够清楚的证明「那灵」早已「存在」。李氏的解经和引证是心有成见,为了达成建立他的某种说法,他断章取义,又不按正意分解。所以读他书的人要非常小心。但是他对于他所讲的「真理」,在地方教会中却是容不得人讨论或推敲的,若是任何同工不照他的说法讲,就会被定罪为有异议的「野心份子」。他的「真理」在地方教会中是极其霸道的。

  说「那灵是三一神的终极表现」。李氏这种说法是既大胆、又放肆,在语意和语法上都极其谬误而又冒犯神。他这种说法的含义是:三一神有个终极(祂不是永远的)。李氏知道三一神的终极(他知道祂的结局,他比祂还长久)。三一神最后只有一个表现(祂不是无限的,也不是奥秘的)。他现在就已经看透了三一神最后的表现(他比祂更伟大)。最后三一神不再是三而一的。

  李氏一心想在教会历史上留名立言,尤其到了美国之后,初期工作上的祝福更促成了他这方面的野心;并且他认为他愈能创造出一些新奇特殊的名词和说法,愈有吸引力和号召力,愈能让地方教会中的圣徒相信他是「当今独一的职事」。在各种特会和训练中,他最喜欢有人分享说:「这种说法,这个名词是我从来没有听见过的」。他抓住了某些人耳朵发痒,偏向荒渺言语的心理。

 

  第五项  关于三一神

  关于三一神,近十年来,这是李氏最喜欢讲的题目之一。他化了许多时间和篇幅翻来覆去的强调他的两个观念:其一,父是源头,子是河道,灵是水流;其二,父在子里,子成那灵。其实这两个观念,就是前面所说他的「过程论」和「成分论」的结合。他的说法虽然不能算是异端,但是他乃是把圣徒带进了教会历史上二千年来辩论最多的森林中,而偏要说他所看见的两棵树是全森林的真正代表。如果他将那么多用以辩论的时间和精力好好去传讲,也让千万圣徒化那么多时间和精力去好好听「基督的恩惠」、「父的慈爱」、「圣灵的感动(交通)」(林后十三14),相信对于他自己和地方教会都会产生莫大的真实益处,带进无比的祝福。可是他所传讲的「三一神论」完全偏离了目标,说穿了,他真正的存心并不是要传讲三一神,而是想在众多名家之说中,树立他一家之言罢了。

 

  第六项 关于「操练灵」

  自一九七六年李氏在美国提出呼喊四口号:「哦!主!阿们!阿利路亚!」之后,他就认为此种呼喊为「操练灵」的不二法门。他多次强调呼喊比祷告更实际、更有效。他甚至鼓励圣徒以呼喊来代替祷告。(因为祷告令人瞌睡,而呼喊叫人发热。)并扬弃了要圣徒学习对付罪,对付世俗,对付良心等的教训,认为那是没有用的「老路」;而「新路」就是呼喊的操练灵。他认为一个人只要呼喊得出来,就是活在灵中(他引用林前十二4),就可以享受基督的一切丰富(罗十12)。所以他说的「操练灵」乃是以呼喊为中心,以享受为归宿的。这二十多年来地方教会都笼罩在他这种教训之下,可是历史的事实证明,他这套教训是极其偏差而危险的。

  「操练灵」是不合圣经思想的说法。提前四章8节是「在敬虔上操练自己」,也就是操练自己敬虔。「敬虔」一字希腊原文eu-sebes是由字首eu=well好的、善的)和字根sebes=revere敬拜、尊敬、敬畏)组成的。操练自己敬虔,就是操练自己好好的敬畏神。使徒保罗在提前四章78节是要提摩太与所有的信徒操练自己凡事都要尊主为大。

  新约圣经四次用到「操练」这个字,三次是积极的,一次是消极的。三次积极的除了提前四章外,其余两次都在希伯来书。五章14节是说到要圣徒接受主仁义的道,使心窍操练得通达,能分辨好歹(善恶)。十二章11节则是要圣徒操练敬重万灵之父的管教,以致能结出平安的果子来。很明显的,这两处所说到的操练,都和操练敬虔有关,也可以说是操练敬虔的注脚。操练定虔,就是要让自己的心窍多操练接受基督督那义的话,操练敬重万灵之父的管教。使徒保罗在使徒行传给我们作了一个很好的榜样,他见证说他自己操练(和合版译为勉励)对神对人常存无亏的良心(徒二十四章16节)。新约圣经的思想,乃是:今天主已经与信徒的灵同在,圣灵也住在我们的灵里,所以圣徒当尊重灵的感觉,不要消灭灵的感动,要学习和操练接受灵的引导和禁止。要体贴灵、顺从灵、跟随灵,照着灵来生活行动,就好像当日门徒在地上跟随主,顺从主一样。我们今天常说跟随主、顺从主,但我们不能说「操练主」。同理,我们今天要跟随灵、顺从灵,我们也不能说来「操练灵」。圣经的思想是要我们操练「自己」(魂),操练「心窍」、操练「心思」来顺从体贴灵。灵是我们全人的主人,是要被尊重的,不是来被操练的。我们的魂和体原来都是悖逆的,如今既蒙了主的怜悯,基督的恩,圣灵的内住,魂和体就不应悖逆,而当学习并操练来顺从灵、体贴灵,这是才操练自己敬虔,这样才能对神对人常存无亏的良心。

  操练敬虔不能不对付良心和一切消极的事务。敬虔不敬虔基本上乃是心的问题,尤其是良心上的问题。心中狂傲,心有所贪,心里专顾自己,心不圣洁,心中不怕神,乃是信徒最大的危机,也是末世社会的潮流(提后三15)。保罗警告提摩太说,信徒的心思(心术)若坏了,他会丧失掉真理,甚至以敬虔为得利的门路(提前六45)。所以圣经的教训是要圣徒常存清洁无亏的良心(提前一),要把心思放在灵上(罗八),要操练心窍能够达到接受主仁义的话来分辨善恶好歹(来五14),就可知道要治死地上肢体的邪情恶欲与贪婪(西三5),要弃绝那些罪恶的言行(西三8),要脱去从前行为上的旧人(弗四22),不要效法这个世界(罗十二2),不要爱世俗和世俗的事,就像肉体的情欲,眼目的情欲,并今生的骄傲(约壹二1516)。保罗的榜样乃是自己操练(勉励)对神对人常存无亏的良心(徒二十四16)。所以一个真正操练敬虔的人,不能不操练从他的心思、意念和存心里出发来对付那些不虔、不敬、不圣、不洁、不法、不伦、不类(不合体统)的言行、举行和生活为人的态度。并且操练立志行事都顺着神在心里的运行,成就祂的美意、作神无瑕疵的儿女,将生命的道表明出来(腓二1316)。

  主耶稣一再警告,并且责备些单单呼喊主啊、主啊,却不遵行主旨意的人(马太七21、路六46)。那些喊着主啊、主啊去传道又赶鬼作工的人,主也不一定称许,反而可能责备他们是作恶的人(太七2223)。为什么呢?因为他可能是坏树结了许多坏果子,包括说谎、欺诈、贪婪…等。由此可见,呼喊主名;绝对不是操练敬虔的全部,充其量不过是个起步而已;其存心也不能只为要享受主的一切丰富,而必须是愿意遵行祂的话,接受祂的管教,照着父的旨意,顺着圣灵的引导去结好果子才行。这些好果子包括行事为人中的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温柔、节制、公义、光明、诚实(加五2223、弗五9),劳苦、殷勤、服事人、帮助人等等人性修养上的美德。主的确是丰富的,但主的丰富是要叫人得救。所以对付消极面的事务虽是一条「老路」,却是一条信徒不能不走的路,否则根本没有「新路」可言。老约翰也告诉我们犯了罪的就要认罪,否则仍旧在黑暗里。不是单呼喊就算了。呼喊若不是帮助我们来对付消极的事物以接受积极的,就一点价值都没有。所以呼喊主名只是起步,目的乃是要得救。

  要呼喊更要祷告。主耶稣教导门徒要多祷告,儆醒祷告。使徒也三番四次劝勉圣徒要随时多方祷告,常常祷告并为他们祷告。主耶稣和使徒都没有强调圣徒要多呼喊,为什么呢?因为呼喊主名是每个圣徒都会实行的。早在李氏没有讲「呼喊主名」之前,千千万万的圣徒都已经在呼喊主名快两千年了,只是不一定像李氏所强调的那样大声呼喊而已。圣徒的难处不在呼喊,圣徒的难处在祷告。为什么主耶稣和使徒都不强调呼喊呢?因为呼喊可能只是嘴唇上有口无心的,而祷告里一定包括呼喊。今日欧美的社会到处可以听见许多人口里喊着耶稣的名,却是带着骯脏的三字经咒骂人。他们的呼喊不仅有口无心,甚至是连着邪恶的心这就是很明显的反应。所以带领圣徒以呼喊来代替祷告,完全是在敬虔和生命的事上开倒车,以致今天地方教会中,近些年蒙恩的圣徒,没有几个人有天天祷告、定时祷告的生活了。李氏的教训要负很大的责任。

  近二十年来地方教会的历史也证明并没有因着李氏「操练灵」、「呼喊主名」的教训而使见证的水准拔高,反而使地方教会和他自己亏损愈来愈大;见证的水准愈来愈下降,敬虔和生命的内容愈过愈贫穷荒凉。尤其这两三年来,李氏自己带头引进了许多荒谬可笑的世俗花样,诡诈、贪婪、谎言、迷信、奉迎、欺蒙而不自知,又无感觉;许多圣徒也没有分辨是非好歹的能力;一种互相欺哄、互相敷衍的情形,使地方教会沦落到不如一个正派社团的地步。所谓差之毫厘,谬之千里。他个人存心上的偏差导致谬误的教训,带给他自己和地方教会极大的灾害和损失。他所讲的「恢复」,完全是恢复到旧造堕落的性情里去了。

 

  第七项 关于「神的经营」

  自从一九六四年李氏在美国讲过了这个题目之后,他非常引以为傲,认为这是他的创意,是他的一大杰作;在往后的二十多年间,他洋洋得意反复的说这是他的独有启示。其实李氏所讲的「神的经营」,不过是对「神的救恩」或「神的救赎计划」换了一个名称,换了一个题目罢了;其内容乃是前人所说过内容的拚盘,其中当然也夹杂了一些他自己不成熟的看法。实际上无论就题目的名称来说,就所论的内容来说,都是问题和毛病多多。以前只是因为他容不下讨论、经不起批评,地方教会中的圣徒和同工,为着配搭服事上的融洽,懒得与他辩论,心想反正不是讲异端,就由他姑妄言之;因此他所听到的,都是片面的赞美之词。多年下来他就以为他所讲的是了不得的大启示,自命为当代的「独一出口」,竟然狂妄起来,一面要「地方教会」的所有圣徒都只能说他所说的,一面又限制并逼害那些有真正启示能够为主说话的人,叫他们不能在地方教会中,向神的儿女说话。以致他个人的自我着迷变成了教会和众圣徒的莫大亏损和限制。为了让他能有机会清醒,并使教会中已经被他迷惑的人也都醒悟过来,在此要严厉的指出其名称与内容两方面的重大错谬和缺失偏差。

  「神的经营」乃是一个错谬、扭曲和误导的题目。李氏所谓的「经营」一词,乃是从希腊文oikonomia而来(提前一4、弗一10),它是由oiko(家)和Nomia(法)两字合成的。它的意思乃是家庭管理、家庭行政,也是管家职分。它是指在一个大户人家,家仆如何秉承家主的旨意,将主人的丰富供应、分配给家中每一个人享用,如何照顾、服事家人的需要,因此它的英译乃是dispensation, house-distribution administration, stewardship,保罗在前面所引的两节里是用来描述神的救恩计划,也就是神对祂的家-教会-建立、供应、管理的规划和奥秘。圣经用这个字来启示神教恩的工作和计划,有两面的意义:一面启示神的救恩工作乃是为着建立神的家-教会;一面启示神是家主,祂的一切丰富成为家人的供应,乃是基于爱和生命的关系,对于家人祂的一切所作所给,都是「白白的」恩典,都是不计代价、都是无偿的。它的意义与经营或经济economy是完全不同的。「经营」是用在企业上,是一种将本求利的商业行为,聪明狡滑的人甚至可以作无本生意,他对人所作所给都是要求有偿有报酬的,并且是追求更多更大的偿,因为偿就是「利」的来源。因为企业乃是以营利为目的,经营上必然要采取功利主义,经营的人难免要唯利是图,能公道而不欺诈就算不错了。企业不是一个爱的结合体,老板和雇员之间是雇用关系;所以它是一个利害关系的短暂结合体。虽然今天有人经营企业也开始讲一点「爱」,但那是一种以现实利害关系为基础的爱,是一种以功利主义为前题的爱,不是生命关系上的爱。而「经济」一词范围比「经营」广,它是指社会上各种有形无形的财货和劳务以及各种物质人力资源的生产、消费、流通和分配关系,着重于社会或人与人之间的物质利害关系。李氏将神的救恩工作和计划,与企业的经营和社会的经济混为一谈,实在是犯了缺乏真正属天启示的大错。神没有意思要建立一个大企业。有什么事业能比祂所创造的宇宙更大呢?祂难道还要向祂的造物来赚取「利润」吗?想经营大企业来图利的是李氏,不是神。神的心意是要建立一个大的家,是祂生命所流露的家。祂不要营利,也不要经营,祂乃是要爱、要分赐。祂的救恩完全是白白的爱的恩赐。用「经营」来描叙神的救恩是一大错谬,它扭曲和误导人对神救恩的动机和目的。

  何以李氏会把经营一词连于神的救恩呢?李氏会在题目上犯这样的大错,多年而无所觉,反而洋洋得意呢?究其原因有三:

  他原来是学商的,从专科毕业之后,他又到洋人贸易行去做了多年的事。他看见过他老板们赚钱-经营的丰硕收获,他也知道他们经营的手段,当然也羡慕过他们;虽然后来蒙召放下职业,但是经营和赚钱的思想从来没有忘掉过。在大陆期间,他在烟台的工作稍有祝福而往外开展时,他的作风就已经很像「总经理」,他也以别人称他为「三北公司」的总经理而自豪,他一点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对。很可惜因为中日战争的关系,他没有机会乘机做生意。到台湾之后,福音一有开展,圣徒的奉献一多,他就真私下挪用公款作起生意来,结果却失败了。到了美国也一样,工作上刚有些进展,他又乘机募款作生意,结果又是失败。后来他儿子建议他就在教会内以职事站作生意,结果他「成功」了。

  他既有经营的观念和爱好,虽然因为第一次生意失败而到美国,但他一直想为自己作生意找掩饰的借口,结果就像倪弟兄所说,把他「经营」的观念读到圣经里去了。自从他讲了「神的经营」后,蒙混了圣徒的眼目,以为既然神都是做生意的神,那么李氏拿圣徒的钱去外面做生意,或拿教会来做生意,有什么不对、有什么不可呢!他以此自欺欺人。

  究竟神的救恩怎会与「经营」发生关系呢?原来希腊文oiknomia有「家计」的意思。家计的英语是homeeconomy即家政(或家庭经济),而家政的后半字乃是economy经济。他是学商的,对于经济了解不多,对于经营却很有兴趣,因此就这以把神的救恩和「经营」连起来了。他不知道「家计」或「家政」与「经济」完全是两码子事,风马牛不相及,内容和原则完全不一样,而他就凭一个英语字根,把神的救恩、家计、经济和经营全串通到一块去了。我因此常想,若是他当初没有犯这种观念上的错误,把牟利的思想带到教会的事奉中来,「教会」会受残害吗?

  总之「神的经营」这个题目不仅不好,它曲解、害义和误导了人对神恩典工作和计划的认识与观念;更具它是对神圣救恩的一种亵渎,予人机会和借口,以神圣的工作来掩护人邪恶贪婪的作为。

  最近,在中文译本上,「经营」一词已改为「经纶」。虽然「经纶」比「经营」在意义上好得多,但若著者本人的观念不改,存心不改,只改一字又有什么用呢?何况他的这一中文辞语是由英文译过来的,将economy翻作「经纶」也不通罢。

  就内容来说。李氏因为以经营的观念来看神救恩的工作,所以他强调的是方法、过程、成分和效应。他的论法就像讨论商品的制造一样:基督是方法、是过程、是成分、是模型、是标本;圣徒是「再制品」,最后都要作成「成品」,就达到目标了。他所说的这套,虽非异端,却是机械的,在论到神的救恩工作上,有很大的偏差和短缺。就好像对家庭的论法与对工厂的论法,在观点上当然不一样,把神的家当作工厂来讨论,自然会遗漏了许多家庭的要素与内涵,例如:忽略了神在工作中的心怀和意念-爱;忽略了基督生活为人的榜样和祂在救恩过程中所流露的圣洁、公义和慈爱的情怀与品性;忽略了圣灵内住运行引导的方向性质(如光明、诚实…)和我们的配合(行事为人);忽略了救恩的目标不是产生一个外貌酷肖独善其身的「成品」而已,乃是要建立一个在基督里「彼此相爱而又爱及世人的家」;要成为一个在圣灵里「公义光明的国度」;显出一个完全「属神而合一的建造见证」。在李氏的「经营」里,明显的缺少对那些真诚、良善、爱、义、光、圣洁…等等美德基本性质的内涵。他说这些都包罗在基督里,包罗在基督的灵里。这固然不错,但不认识这些,怎能鉴别那些冒牌的假货?保罗告诉提摩太:「你要谨慎自己和自己的教训,要在这些事上恒心,因为这样行,又能救自己又能救听你的人。」二十五年下来,他在圣徒中不断讲「经营」,不知不觉中把营利的观念、功利主义、唯利是图的作风带到教会中来,结果既不能救他自己,也不能救那些听他的人。适得其反,他的「经营」害了自己,也害了那些现在还在听他的人。他以「经营」蒙蔽了自己,也愚弄了别人,因此他在教会中牟利,在教会中唯利是图而没有良心上的谴责。怪不得保罗警戒提摩太说:「那些想要发财的人,就陷在迷惑、落在网罗和许多无知有害的私欲里,叫人沉在败坏和灭亡中。贪财是万恶之根,有人贪恋钱财,就被引诱离了正道,用许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这不正是他「职事」的写照吗?在他讲的「经营」中,把神的家、基督的国、主的见证的真正特性、特质和美德都讲得看不见了。谁读了那本书之后、能在他的心思里勾勒出一幅神儿女们真、善、美的透视图画呢?事实上,「经营」的观念带进教会中之后,各种败坏和邪恶的事,就一件一件的偷偷爬进教会中来了,以致今天整个「地方教会」都遭遇到悲惨的破坏。如今他还在自夸他的「经营」,同时也仍在教会中牟利。真可恶,也可悲!他真能平平安

安享受他「经营」的成果吗?八十多岁的老年人,还不醒悟悔改,更待何时呢?赶快放下他父子的「经营」,重新回到「神的救恩」来吧!

  他的「经营」观念不只影响了那本书的内容和结构,也控制了他这二十多年来讲道的内容和方向,我们会发现许多该讲的没有讲或讲歪了,同时又发现许多不该讲的竟大讲特讲的讲邪了。

 

  第八项 关于爱

  关于爱,这一方面可能是李氏的讲道中,最短缺的部分。他的短缺有三方面:他一向很少说到爱,一九六○年到美国之后,更少说到爱;尤其不说对世人的爱、对世人实际的关怀。因此他不赞成慈善,认为慈善根本就是一种浪费。他也很少说到弟兄彼此相爱,尤其不愿说到很实际的彼此相爱,即在物质上有的圣徒应如何实实际际帮助那些缺乏的圣徒。因为说了这样的信息,自己就必须付出代价,而他付不起那个代价,何况这也与他所说的要爱职事,要为他的工作(职事站)奉献相抵触。当他一卷一卷的讲解新约,遇到关于爱的教训时,他或简单略过不提,或予以玄学化,使人不知其所云;或予以曲解,使圣经原文中爱的本意完全丧失。今略举数例(都以新约恢复版为讨论对象)为证:

  例一、约翰福音三章16节:这是一节说到神的爱最大最重要的经节。倪弟兄取之作教会传福音的标志和见证。早期在台湾的各地会所外面通常都有「神爱世人」四个红色大字,表明会所乃是宣扬、传播、见证神「爱」世人的地方。然而当李氏在作注解时,其头一版的约翰福音几乎将这一节完全忽略掉了,而把重点放在第十四节上,但当日主说十四节时乃是为十六节的引证,重点其实在16节神爱世人的爱上。李氏十四节的注解却一个爱字也未提到,他的注解重在强调他自己所喜欢自以为是的理论,而不是重在说明主话中的真义。后来他在修订的恢复版中,虽然对十六节补充了一个注解,但他所注的仍不在「爱」上,而是加上一个注来呼应他对十四节的说法。你读他注解的圣经绝对把握不住那个「爱」字。他的注解把你的思想和注意力岔到别处去了。主的话在十九节反过来再说到世人的「爱」时,他就无法注了。

  例二、林前十三章。这是使徒保罗,也是全本圣经中最具体最透澈说到爱的一章圣经。使徒保罗在十二章说到教会是基督的身体,为着这个身体,神赐给每个肢体有不同的恩赐,不同的职事和不同的功用,因此肢体总要彼上相顾,并且要同命同感,不要彼此轻视或过分高估或过分强调自我的那份恩赐;因此他劝勉圣徒要切慕追求那更大的恩赐,也就是一种共同都必须具有的「共同恩赐」-就是爱。所以他在十三章一开始先说到爱对一个信徒的重要性、要命性和关键性;接着他具具体体明明确确的说出这种爱在生活尤其是教会生活的内涵、意义和实际应用;然后他进一步指出其他的恩赐都是短暂、有限、局部、残缺的,惟有爱是长久存在又是最大的。使徒保罗写这一章的目的,是告诉圣徒在教会生活中,若没有爱的恩赐作基础,作存心和动机,则一切人看得见的恩赐和作为都毫无价值,绝对不能建造教会;对基督的身体毫无益处,对神的心意和旨意更是摸不着边际。然而在教会生活中的爱是怎样的内涵和特质呢?保罗在四至八节说得淋漓尽致,这些内容都不是一般的说法,乃是针对信徒的特别说法,没有真正进入过教会生活的人是说不出来的。这是保罗的启示,更是他的经历结晶。

  但是当你去读李氏的注解,他把使徒保罗的心意完全扭曲出去了。表面上他在对经文作驻解,实际上他把你对爱的注意岔开。老实说,他所作的许多注解不是在解圣经,而是借圣经说他自己的话而已。所以读他解经的人要非常小心的慎思明辨,否则吸收的圣经思想不多,得着李氏私想却不少。

  例三、约翰福音十三章。是论到主耶稣离世之前为门徒洗脚,然后吩咐一条新命令,要门徒彼此相爱的圣经。李氏由于缺少那种爱的认识,他在五节的注,却把主为门徒洗脚的榜样和目的完全曲解了。他的注解常在旁枝末节上大做文章而岔出去,结果却不见了主干。使徒约翰记叙十三章的情形,是要让后来的信徒知道,当时主耶稣是如何吩咐这一条新命令的。主在吩咐之前先做了一件不寻常而卑微服事门徒的事,为他们洗脚。身为主、为老师的祂,尚且为他们洗脚,要他们也学习这个榜样。彼此相爱不是大的来要求小的,而是大的肯在最卑微的事上来服事小的。圣徒啊!你若是将十三章多读几遍,就知道主耶稣和约翰的话是何等的语重心长啊!我不知道李氏究竟是因为误解了这章圣经而导致了他那种恶待同工的态度呢?还是他曲解这章圣经为着要来配合他对同工的恶劣态度?总之,他是太缺少爱和爱的启示了。

  例四、约翰福音三章十至十八节。这是使徒约翰再一次说到弟兄彼此相爱的紧要和实行。他乃是从消极讲到积极,从原则讲到实行。而李氏的注解只能停留在消极和原则上。对于约翰真正的负担、积极的实行的爱(十六至十八节),李氏就完全缄默无声或只打打高空而已了。这明显是种避重就轻的注解,他的内心害怕触及这种爱。

  例五、路加福音十章二十五至三十七节。这一段主所说好撒玛利亚人的故事,一面是自喻,一面也是教导人如何去认识和爱他的邻舍,去爱他所发现的邻舍。主的话明明说「你去照样行罢」。主这话不仅是对那个律法师说的,也是对你我每一个信徒说的。要去爱你的邻舍,谁是你我的邻舍呢?不只是那些住在我们附近的人,所有那些落在难处里,你我能够在爱中去帮助他们的,都是我们的邻舍,我们对他们爱的关怀和服事,就可能把他们带到主的恩里。李氏明显没有这种爱的启示和度量,所以他的注解有严重的偏失。

  以上列举的这些例证,足以说明李氏的职事,无论在话语和实行上,都是极其短缺爱的要素和启示的。基督徒和其他宗教徒之最大不同之处,乃在于我们的信仰完全以爱为基础和内容。我们的主是满有爱的主,祂要我们这些蒙恩的信徒,也成为满有爱的信徒;不仅爱主,也爱弟兄姊妹和世人。李氏的信息,缺少爱的内容,是何等大的短缺啊!为什么他会忽略了「爱」呢?因为他重视「经营」(利)的缘故。

 

  第九项 关于圣徒的义行与生活

  我们读四福音会发现,主耶稣当日在地上,曾用许多的功夫来教导开启门徒,认识什么是公义、怜悯(爱)、信实、圣洁的生活。祂自己更带领门徒在日常生活中,把各种美德画在他们眼前。我们再读使徒们的书信,无论是写给各地教会或某个圣徒的,他们除了阐明某些信仰的真理外,也花费了许多篇幅来教导劝勉圣徒在生活与为人上应有的原则和态度。他们用了许多言语把圣徒应有的美德不厌其烦的一一阐明,把那些当时不正常的世俗邪恶光景也不厌其烦的一再指明。主耶稣和使徒们的信息都是非常生活化的,也是非常多面性的。当初倪弟兄在牯岭带领同工训练时,也非常强调对圣徒生活各方面的关心。他认为一个正常的教会聚会,一个正确的同工,该对信徒生活的各方面不断提供应时的教导和勉励。因此根据他那些讲话所整编出来的「初信造就」,就有许多关于信徒日常生活的题目。这是非常符合圣经思想主流的。然而李氏显然缺乏这一方面的启示和体认。从一九五○年代他在台北带领同工训练而整编出来的「初信课程」就已经缺少了日常生活的内容。一九六○年他到了美国之后就更不用提了。这样长期发展的结果,他的信息与圣徒日常生活愈过愈脱节。到了一九七五年之后,他更是长年躲在象牙塔里,搞他的新约注解,既不亲身看望圣徒,更不亲自照顾牧养。因此对于众圣徒的家庭生活、职业生活、求学生活、社交生活、甚至于属灵生活上的种种问题,可以说是完全目盲耳聋,一概不知。到了一九八○年代,他所能讲出来的东西除了「经过过程的三一神」、「庖制过的基督」、「那灵是三一神的终极表现」、「呼喊主名」、「祷读」、「操练灵」、「可怜的基督教」、「不要管你的心思,只要吃喝享受主」、「教会独一的职事」、「跟随职事」、「与职事站配合」、「奉献为主的工作」之外,还能找到什么内容是与圣徒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呢?一九八二年,在台北服事的弟兄们发现了这一方面长年的重大缺欠,以致造成教会在生活见证方面的显著低落,因此特别编印了一系列有关圣徒生活方面的课题「基督徒的生命与生活」以资补救。传讲以来,曾引起众圣徒热烈的响应,然而却因「生命读经」销售量略有下降,有人报告他之后,他在美国立即召集全体长老同工聚会,在会中将台北的弟兄大加斥责,定罪为「不跟随职事」、「是落伍开倒车的作法」,而予以封杀。那知就正在那段时期,污秽羞耻之事却接二连三的发生在他李氏家门之内,发生在他所谓的「私人厨房」之中。李氏的认识由于缺少了这一环,使他的教训后

来完全从圣经思想的主流中偏了出去。其实自路德马丁发起改革运动以来,基督教的特点之一就是重新建立起有高超美德的新人生活。教会历史上的历次大复兴也都显明在圣徒生活拔高的事上。当然复兴不一定都是靠教训产生出来的,但是任何使教会产生反方向变动的教训,一定不是健康的教训。李氏这一方面认识的偏差,使他自己不能建立正常的家庭生活见证,使受他带领的教会也不能产生出美好的见证,也使他误解轻看了许多主的话(例如雅各书以及使徒书信后半论到生活的部份)和主许多其他仆人的工作价值。他不了解在主的天秤上,他那一头能翘上去,正是显明他比较轻的缘故,然而他还洋洋自得,自以为比人高呢!

  由以上检讨可知,李氏虽有话语的恩赐,但由于存心和良心上的问题,使其教训有严重的缺失与偏差,从而使得接受其教训之地方教会遭到极大的亏损。

 

肆 检讨「地方教会」在实行上的偏差、变质与错谬

  

引言

  「地方教会」初期在各方面的实行,大多是基于倪弟兄的启示、看见、经历而发展出来的。一九五一年他自香港返回中国大陆而身陷竹幕之后,「地方教会」在实行上的领导就落到李氏的身上,这实在是非常不幸的事。因为无论就启示、异象、对圣经的认识、对真理的领会、对教会历史的了解,以及他个人的心胸、气度、品格和存心,在在都不能与倪弟兄相提并论。而当他承担了这样的重任之后,他自己并没有觉察到自己的短缺,反而尽力在各方面要显出他的自负,处处要显明他的强人作风进而征服别人,主宰整个局面,树立起一种唯我独尊的形象;在教会的各种实行上采取独断独行的霸道作法。因此这四十年来,除起头几年沿袭从前倪弟兄在大陆上已有的实行而能平安之外,此后他每次「创意」的「新」实行,都或多或少产生偏差引起同工的争议、聚会的分裂、圣徒的分离。及至一九七五年以后「地方教会」已经完全变质成为一个非常非常狭窄的个人宗派。到一九八五年之后的演变更是离谱错谬得无以复加,几乎使那些所谓的「召会」失去了正常基督徒团体的一切特性,以致与「异端」宗派只差一线之隔甚至是一丘之貉了。这一切的演变都是李氏一手导演的。无怪乎那些多年在其中服事的同工和圣徒,只要是对真理比较执着的,都相继不愿再与他同工了。下面我们要就「教会」、「新路」、「教会的聚会」、「传福音」、和「成全人」五方面的实行和演变来剖析,找出其谬误的关键和症结所在。

 

 

第一节 关于教会的实行

  历代以来,基督徒对于教会在属灵方面的启示和其重要性,并没有多少争议。因为在新约圣经中启示得非常清楚。教会乃是神的国、基督的身体、羔羊的新妇。教会今日在地上,就是神的家,神所耕种的田地,所建造的房屋,是基督所牧养带领的羊群,也是主宝爱,所施恩、祝福、保守、并用真理洗净,使之成圣得荣的对象。对于世人,教会应该是盐,是光,是山上的城,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是发光明亮的金灯台,是对付魔鬼撒旦的战士和军队;在永世里教会乃是新耶路撒冷。我们到基督教甚至天主教的书店或图书馆随便找一本论到教会属灵方面启示的书,都会说到这许多点。事实上,两千年以来,教会问题不出在属灵启示的方面,乃出在实行方面。当初倪弟兄所坚持和交通给弟兄们的负担,也是在实行上的。所以无论是在「工作的再思」或「教会的路」书中,他都一再强调教会乃是圣徒在地上基督里的合一见证。要实行这个见证有两个基本的先决条件:

  一、首要的是绝对尊崇圣灵的主权:因着教会是神的,是基督的。教会不是教皇的,不是主教的,不是牧师的,不是传道人的,也不是自称为使徒或先知的,当然也不是长老的。没有任何团体可以主张说教会是他的或他们的。凡是胆敢这样主张的人,非贼即盗;不是在搞宗派,就是在结党。历代以来教会见证的破坏就是由于这样的人在教会中搞权术,耍手腕,要遂行其自己或少数人的私欲所致,于是他僭越了神和基督主宰的地位,自称是神的代言人,基督当代的出口,肆无忌惮的坐在自高自大的宝座上,对受其愚惑的老实信徒发号司令。其实今天神和基督的独一出口乃是圣灵,而三一神祂实实在在的住在每一个真实信徒的里面,每个圣徒的心都是祂的宝座,在教会中绝对不需要再有任何人在王位上。所以真正的教会乃是让圣灵有绝对主权的教会。所有的工人在教会中,都只是站在仆人的地位上,服事照顾圣徒,而不是发号司令。真正的教会不是任何人说了算,只有圣灵说了才算,因此在教会里;不能有任何人为的发号司令系统存在。什么时候这种系统一出现,圣灵就没有主权的地位,教会就变质成为死的宗派组织了。

  二、地方的立场(界限):严格地说,新约中没有任何教训论到教会的「地方」立场。强调「地方」立场的旧约教训,到了新约,主耶稣已在约翰福音四章与撒玛利亚妇人的对话中,亲自将「地方」立场予以否决了(四章2024节),取而代之者,主所强调的乃是「灵和真」(和合版译作「心灵和诚实」)的立场。换言之,任何信徒若亏缺了灵和真(或心灵和诚实),不论在什么「地方」,他都没有敬拜的立场可言了。反过来说,圣徒只要在灵和真理向着主,无论他们在那里,主都接受他们所在的立场,因为这是主耶稣在马太十八章1920节向门徒都有这样的共识,所以在他们诸多的书信中,没有一处明言或暗示过「地方」立场的重要性。倒是使徒保罗曾在加拉太书四章2426节用非常强烈的辞句,说那些强调「地方」立场的犹太信徒是生子为奴夏甲的儿女。真正新约圣徒的「地方」立场乃是那在上的耶路撒冷,是属天的(来十二2223),也就是属灵的。

  当日倪弟兄提出来,教会的地方「界限」并不是在强调地方「立场」上的重要性,而是在强调教会在见证上所具有的「地方性质」。因为圣经上的榜样给我们看见,各地的教会,各有各的需要,各有各的问题,因此对各教会的带领和工作各有不同;使徒和主的众仆人对各教会的服事和教训也各不一样。众教会之间没有统一的仪式和作法,没有划一的聚会方式,没有超教会的组织系统,没有独尊某家学说教训的限制。那时各教会之间是彼此交通的。牧养和治理则是各自向神仰望并负责的。教会不是属任何使徒或个人的,也不是属任何团体或宗派;教会乃是「当地众圣徒的」。事实上在以弗所的众圣徒,就是神在以弗所的教会;在哥林多的众圣徒,就是神在哥林多的教会。谁也不能在任何地方上取代神圣灵主权的地位,来对当地圣徒发号司令;谁也不能越过地方的界限指挥各教会做这做那。任何地方的教会,若当地的圣徒不好好的同心合意祷告,单纯仰望主的引导和带领,却唯某人或某团体的指示、吩咐是从,该教会已非真正的教会,而已沦为某宗派、某团体的附属支会分会了(不论其挂的是什么「地方」的招牌);而其带领者,更是将主的教会出卖给人的罪魁祸首,赶羊喂狼的帮凶。所以领头者可不慎乎(徒二十2830)?领头者要维系教会是地方上的真正合一见证,他们就必须共同持守以下几个原则:

  聚会是向当地的众圣徒完全公开的,没有门户之见。凡神的儿女均须接纳,他们不仅有权来参加各种聚会,也有权参与会中一切的敬拜与活动。聚会不受任何宗派或个人思想的约束或控制。

  教会的事奉也是公开的,凡在当地聚会的圣徒都可以参与,不可有门户之分。教会中的各种事奉均由当地参与的圣徒共同寻求、仰望、祷告、交通而定规;他们的事奉不是暗地里连于一个人或一个团体,而受他或他们的主张或政策所支配。

  除了主神基督之外,教会之上没有更高的权柄。教会唯一的使命就是传扬福音和作主耶稣基督复活与合一的见证。教会不应该承担也不应该执行任何个人或任何团体的指示或所交付的任务,使教会沦为人的工具或附属组织。

  甘会领头者的服事,不仅要向主忠心,向圣灵负责,同时也要凡事向当地的众圣徒负责。这包括奉献财务收支决策的公开,以及各种服事人位更迭决策的公开,使当地的见证不受到任何个人或团体的私意主宰或牵制。

  教会必须公正的接受所有主仆人的服事,而又不卷入工人之间的纷争之中。教会只能拒绝那些传讲异端、傌差教训,存心不正、行为不道德和贪财的工人。

  三、李氏对于前面所述两方面的认识,显然缺少新的启示。初期的时候,由于他在倪弟兄的影响之下,他学倪弟兄的说法,用倪弟兄的辞汇,因此叫人难以分辨。然而自从他(李)在工作上领头之后,便逐渐发展出他自己的语言,用他自己的辞汇,说出他自己的看法,带领众教会、众同工走他所认为对的道路,做他所主张的工作。此后愈过就愈让人发现,他有关教会的带领和实行,愈来愈荒谬离谱了。今举重点来说:

  基本上,李氏的思想和观念都是倾向于旧约的。几乎所有新约中的重要真理,都被他以一种旧约中的图画附会上去;然后根据旧约发展出一套似是而非的理论,使原来在新约中的真义完全丧失,甚至完全扭曲。例如前面所提到的「神圣生命的性情」、「基督的丰富」、「圣灵的成分」,「敬拜者的诚意」…等。同样地,关于教会的实行方面,也不例外。

  关于教会中圣灵的主权,李氏并不「真」相信圣灵在每个信徒灵里的引导和管制就是圣灵主权的实际。他也不相信每个信徒都从灵里尊主为人,就能够产生合一的见证。他相信信徒都活在旧造里,在旧造里的人都是属肉体的,像旧约时代的人一样,都需要「属灵的强人」来引导指示。神只对属灵的强人说话和启示,神不分别对会众或众圣徒直接说话,所以众圣徒是离不开、亦不能离开属灵强人的。在山东烟台的时候,他是那里的属灵强人。在中国大陆的时期,他看倪弟兄比他强。到了台湾之后,他看唯有他强;到了美国当然也是如此。对所谓的「强人」是无所谓配搭交通的;只有听他的话,接受他的吩咐,顺服他,听从他,由他支配;换句话说这就是与他「配合」。至于他软弱,他失败,甚至于他犯罪,他拜偶像,这都不干你事,你绝对不能批评他,顶撞他,指出他的不是,否则你的结局就是咒诅、痲疯,甚至灭亡。这些是他(李氏)骨子里的基本信念。因此他带头的工作和教会都会逐渐往这种趋势里发展。最初别的人不太觉得不对,特别是接受他带领的人更以为理所当然。可是一九五一年倪弟兄最后一次到香港,与海外的同工们有短暂的交通,倪弟兄似乎已经闻出了在李氏身上那种不是新约的气味,因此在倪弟兄再次讲到「教会的立场」,头一点说到圣灵的主权时,他(倪)特别提名道姓的警戒在座的同工和圣徒们说:「教会绝不是李XX」!(当时张愚之和俞成华都不在场,提他们的名字只是陪衬的,来缓和他说话的语气,表明他说话的本意不是在专门对付某人,而是在对付那种趋势和发展。请参阅「教会之路」第一篇第一点「圣灵的权柄」)。这是何等的警语!

  观诸这三十八年来的发展,倪弟兄所耽心的事竟不幸言中,「地方召会」愈过愈是他(李氏)。这许多年来,李氏并不讲什么圣灵的主权,反之他愈来愈借着旧约来讲圣灵「代表的权柄」、「独一职事论」、「独一出口论」;要与主合一就必需「与职事合一」;后来更荒谬绝伦的发展到:要与职事合一就必须与「职事站」合一;要与「职事站」合一又必须与职事站的总经理合一。(这真是「新合一论」呀!)进而要各地的教会长老集体签名,表示绝对效忠「职事」、效忠「职事站」。(这种集体体签名运动,是在唐某人的指示下,从巴西开始发展出来的。)甚至要求长老同工为以往不够与「职事站」合一而签名悔改认罪道歉。

  至一九八七年中,李氏根据他的「教会统一论」(教会正常的情形,在形态、色彩、样式、气氛、内容上都应该一模一样),他就为所有(听他指挥摆布的)「地方召会」,统一定规了聚会方式、聚会内容、传福音方式、传福音内容、甚至传福音的步伐和服装,最后连名称都由他改了,正正式式的称为李氏「召会」。今天这些「召会」的特征就是用李氏经、读李氏书、聚李氏会,唱李氏歌,听李氏话,申李氏言。你只要一进到他们当中,你立刻就会知道「召会就是李XX」。

  并且李氏还不以此为足。一九八八年夏季训练之后李氏更在安那翰召集了「李氏召会」中的长老同工们,有一天所谓的长老训练聚会。在会中又发表了他新创的「使徒主权论」来代替倪弟兄说的圣灵主权。李氏强调他是现今时代的独一使徒,独一出口;他说的话就是现今召会的「宪法」。所以所有的召会和其中的圣徒都该完全听他,他有绝对的主权。你若将李氏这许多年来一再强调和新创的理论:「代表权柄论」、「独一职事论」、「独一出口论」、「与职事合一论」,「教会统一论」、「使徒主权论」、「使徒制宪论」等合在一起,你就会发现,他真正想建立的乃是「李氏主权论」。他想在「地方召会」中做霸主,做专制独裁者。

  关于教会的地方立场:李氏最喜欢引用的圣经根据,乃是申命记第十二章和十六章中「耶和华所选择要立为祂名的地方」。当以色列人出埃及去迦南的时候,神对以色列人的吩咐,的确是非常强调一个「独一的地方」来作他们的敬拜中心。后来这个独一的地方乃是耶路撒冷,因为所罗门王在那里建造了一座圣殿,献给耶和华(代下七)。以后犹太王国南北分裂,北国十支派在撒玛利亚(伯特利),另建了一殿,但耶和华从来不予承认。所以以色列人被掳之后,他们回归之处仍为耶路撒冷,并在那里重建圣殿。直到主耶稣在地上的时候,耶路撒冷一直是犹太人的敬拜中心,而撒玛利亚人却仍在撒玛利亚敬拜。可是当主耶稣在约翰第四章和撒玛利亚妇人对话时,祂明明白白宣告了新时代的来临:「时候将到,你们拜父也不在这山上(指撒玛利亚的伯特利),也不在耶路撒冷。」(约四21)主耶稣清清楚楚的宣告,着重外在「地方」的敬拜时代已经过去了,已经结束了。后来使徒保罗更在加拉太书四章2426节,说那些在新约时代的圣徒该注意自己的「灵和真」,而仍旧强调耶路撒冷「地方」观念的人,都是夏甲所生,为奴的儿女。

  李氏引用申命记的目的,当然不是在强调今天巴勒斯坦的耶路撒冷仍为敬拜的「地方」,他乃是用以隐喻「地方的名义」。李氏认为一群基督徒的聚会,只要冠上了「地方的名义」,那就是「地方教会」了;并且这个「地方教会」就是神所选择要立为祂名的聚会。他这种「地方名义」的观念,不仅完全是开倒车,而且也是极其虚假空洞的。他是教导圣徒拿糠秕当作麦子。这些年来,我们中间许多圣徒对别人自高自大,自以为是的倨傲态度和言行,可以说十足是「李氏的翻版」。当初倪弟兄看见圣经中的榜样,提出地方的界限,完全是为着实行「合一的见证」,摆脱所有人为的圈圈、束缚、辖制和藩篱。其态度是谨慎的,谦卑的。在他(倪)的领头下,多年来都只是奉主名聚会而已,不敢也不愿自称自己是什么。那些年间有许多在中国的名传道人,都纷纷脱离人为的组织加入聚会,因为那时实行「合一见证」的人,的的确确有包容所有神之儿女的真挚胸襟和度量。后来,为了会所的注册登记问题,不得已乃为「建筑物」登记为「基督徒聚会处」。到了台湾,弟兄们为会所登记的名称是「教会聚会所」。然而李氏的教训却是愈过愈从「合一与见证」,偏向「地方名义」,自称我们才是教会,别人不是教会,并对别人多方批评攻击,这些批评攻击正显明我们自己已失去了「心灵与诚实」中真挚的「合一与见证」立场。李氏到了美国之后更变本加厉,干脆叫弟兄们向政府注册登的就是「XX(地方名称)教会」,登记的已不再是建筑物,而是「教会」的本身。近两三年的演变更荒唐,他(李)叫那些听他指挥的人,赶快在南加州(L.A.一带)和北加州(湾区一带)各城市中,赶快先去登记,免得将来这个「名义」被别人先登记,以致于「教会」就被别人抢去了。这种抢「地方名义」为帽子的作风,已经彻彻底底的背离了「合一见证」的异象。他(李)要人去抢「地方的名义」,其目的为排斥别人而建立他自己的势力范围,并不是真正为着在基督里合一的地方见证。由此可见,他(李)的工作已经完全是「挂羊头、卖狗肉」了。他不过利用「地方教会」之名,行其予取予求之实。

  关于教会的建造(实行):李氏很喜欢常常夸口的另一方面,就是说他有「教会建造的蓝图」,有「山一的样式」。一九五八年他在台北讲「神的建造」,圣徒非常响应;一九六一年他讲「教会建造的异象」,这是他有系统的说出他对教会建造的看法。他以旧约中出埃及记三十六至三十九章,会幕及其器具、其衣物的建造和制作来说教会的建造。那时他强调的是配搭和圣徒彼此间的关系。然而经过一九六○年代前后的风波,他发现他自己就是一个不能配搭,也没有配搭的人,因此他在美国就扬弃了前面那一套「配搭建造论」;他自己批评那是死的、物质的、机械的建造论。取而代之的是他所倡议「灵的建造」(「祭司的体系」);强调有灵就有建造,没有灵就没有建造。而一个圣徒有没有灵,就取决于他在聚会中的活不活,能不能尽所谓的「功用」。到了一九八○年代,李氏开始讲「职事建造论」,教会的建造取决于与「职事」的关系。与「职事」建造(配合)得多,就多有建造;与「职事」建造得少就少有建造。后来又强调要与「职事」建造,就要与「职事站」建造。与职事建造的最具体方式,就是读「职事」的话,把时间和钱财摆上来配合。从他这许多年来所讲建造论的进化过程,由「配搭建造论」,而「操练释放灵建造论」,到「与职事配合建造论」,可知李氏手中的建造蓝图,一直在涂涂改改;最后的结果乃是建造他自己。他的理论是随着他心态的变质而改变的。

  再从事奉的实行上来说:一九三八年倪弟兄看见教会建造在生活上的实行,应该建立执事室的服事,使众圣徒都能实际的摆进服事的配搭之中。李氏带回到烟台实行,曾导致烟台的复兴。后来倪弟兄进一步看见,一个人数多的大地方教会,在照顾、牧养、成全和福音上,需要建立地区性的家排服事(参见「教会的事务」第七篇)。当时李氏并没有跟上这个看见,而倪弟兄在上海的实行,却使上海的聚会和得救人数,很快的繁增。到台湾之后,初期在台北的实行,虽然是这两方面齐头并进的,但实际上,当时李氏只注重执事室的建立。他对于家排并无好感,若非上海南京来的一班弟兄们以及张郁岚弟兄注重家排的建立、培养和加强,家排老早就会被废除掉。这一点由李氏来到美国之后,他只带领美国的教会建立执事室的服事,从未提及家排服事的建立可知。这也是美国的教会在照顾、牧养和成全上一直很短缺的主要原因。一九七五年由于朱某人的告状,李氏就很轻率的决定废除台北教会所有家排的服事,并非偶然。到了一九七六年由于Max使安那翰教会的执事室服事变质,李氏就因噎废食,又将所有专项服事予以拆除(连带的使后来一九七七年台北教会的专项服事亦一同遭殃)。所以有一段相当长的时间,在所谓「地方教会」中,服事上是一团散漫、瘫痪、消沉、退后的。所以在那一段时间中,各地教会除参加「训练」,看录影带,读生命读经,配合职事站做工外,几乎无所事事。直到一九八四年,李氏到汉城受到赵镛基牧师工作的刺激,十月他才在台北讲建立家排。可是他讲的那套作法,根本没有经过深思熟虑,也没有真正的启示,完全是他在自己肉体的心思里闭门造车,不切实际的东西。然而他还自吹自擂,又要世界各地教会的长老都到台北去学习依样画葫芦。结果弄得的美国各地人数大减,台北和台湾各地的圣徒也都叫苦连天;因此他就欲样改、那样改。这两年他改嘴说,他在台北作的是「试验」。何等不负责任而又无耻的说法!他真是大胆,竟拿「基督的身体」随便动手术作试验,在他的观念里「教会」仿佛是一具可任其摆布和宰割的尸体,他那里有一丝一毫对「基督身体」的尊重呢?他知道他每次巫师般的手术,残害了多少人,牺牲了多少圣徒吗?无论如何,由这些实行的历史来看,李氏自夸的「山上」样式,连他自己也不知道是出于什么野山,更遑论天上的样式了!地方教会,特别是台北教会,由着他这样三翻四覆的作弄宰割,不知牺牲了多少圣徒和他们的劳苦,浪费了多少人力物力!

  总之,从这三十多年来,他在教会实行上的带领和作风可知,他根本没有「教会」的景象;他的异象乃是「他自己」。

 

 

  第二节 关于「新路」

  自从一九六○年李氏到美国之后,他发现美国人最喜欢「新」的观念,因此每当李氏要发起一个运动时,他总会用「新路」一词来形容。历年来他曾经称过的「新路」计有:

  1、一九六六年称大声呼喊「哦、主、阿门、哈利路亚」为新路。

  2、一九六八年左右称大声「直读直祷」为新路。

  3、一九七○年左右称「埋葬」为新路。

  4、一九七二年左右称「移民开展」为新路。

  5、一九七三年称投资「晨星」为新路。

  6、一九七五年称「录影训练」为新路。

  7、一九八○年称(要圣徒)「买小册子(信息单行小本)送人」为新路。

  8、一九八二、八三年称「配合职事站工作」为新路。

  9、一九八五年称「家聚会」为新路。

  10、一九八七年称「叩门运动」为新路。

  其实从一九六五年以后,凡他所带领的,他都说是「新路」;凡与他当时带领有所不同的,都称为「老路」。并且凡是不能立刻跟上或不愿走他所谓「新路」的,一定被定罪、辱骂为「老旧」。所以历年来那些不肯大呼大喊的,被定罪为「老旧」,不肯照样直读直祷的,被定罪为「老旧」,不肯跟着下水埋葬的是「老旧」,不肯照他意思移民的是「老旧」,不愿投资或贷款「晨星」公司的是「老旧」,不愿参加录影训练的是「老旧」,凡没有能力照他意思大量买小册子送人的是「老旧」,不愿照他所定方式出去扣门的也是「老旧」,后来凡不听他或不任由「职事站」摆布的都是「老旧」。他的「新路」总是带着很强的斗争性和定罪性,故此因着这历次「新路」运动而被定罪绊倒或离开聚会的人,可谓不计其数。每次的「新路」运动都或多或少带给「地方教会」一次试炼,许多圣徒和同工都相继被他这些「新路」逼迫下去。一次次「新路」来到时,就像洪水泛滥;若不能随波逐流,必然要被淹没。能够不为所动而仍然坚定站住的,实在可说是蒙了主恩特别保守的「中流砥柱」;必是有见识,有经历,有真理根基的人。这样的人是李氏所最痛恨的,必去之而后快,因此有了机会必定尖酸刻薄的责骂羞辱他们,藉听众产生的轻蔑压力制造逼退的效果。所幸我们不是生存在中世纪的黑暗时代,李氏也不是有生杀大权的主教或教皇,否则以他的性格而言,将不知有多少圣徒要死于非命。他曾经在台北的同工聚会中,斩钉截铁的对同工们说:「顺我者留,逆我者去」。留去和生死之间的差异乃是十五世纪和二十世纪的时代差异。当一九八五、八六年间他极力推行他所定规的读书「家聚会」时,他会把台北教会所有的聚会全改成一个样子,使那些心中不阿门的人,无处可去,无路可走。真是何等厉害的赶尽杀绝手段!甚至使曾任台北教会多年的长老,在主日坐立难安,被逼到街上去逛马路。由此可见李氏「新路」的霸道性质。

  实际上,李氏历次所标榜的「新路」,无非都是些新方式、新花样、新名词、新包装而已,了无「新义」。他所说的「新」与圣经中所启示的「新」,是绝对不相同的。圣经中所启示的新,如新约、新衣、新布、新酒、新皮袋、新人、新名、新耶路撒冷的新,都不只是指样式上的新,更是指本质上、实际内容上和性情上的新。大声呼喊与小声祷告在本质上有什么不同?不同是一位主吗?直读直祷与普通的读经祷告在本质上有什么差异?一个信而受浸的人,为什么还要再埋葬?当时大讲特讲,为什么这些年不提了?显然是不必要的。移民与不移民究竟是谁的引导?若都是出于主,有什么不好?若不是出于生,又有什么好?「晨星公司」显然是藉教会搞生意。录影训练不过是新方式。买小册子送人,顶多只是一箭双雕的新办法,既可推广李氏自己,职事站又可赚更多钱,李氏可得更多版税,说穿了是新生意眼而已。家聚会在地方教会中早已实行了好几十年,只因一九七五年李氏短视给拆散废弃了。当时拆除家聚会时,说吃大锅反是「新路」;如今李氏醒悟过来,又把所有人多的大聚会废除掉,反过来说,吃小锅饭是「新路」。其实李氏无论以前现在所「走迷」了的路,都是别人已经走了近两千年的路。古今中外历世历代的圣徒出外传福音、拜访亲友邻居,岂不都是要叩门的吗?别的不说,自一九四八年起台湾各地的传福音,就是从挨家挨户叩门传起的。不仅传福音去叩门,以后福音看望、福音真理、初信照顾,都得一次一次的再叩门;要不然到一九七五年台北怎会有七十七个分家,七八千人经常聚会?被李氏讲道、做生意排除异己搞垮了的聚会,又被同工和圣徒们自动自发的叩门,再重新的建立了起来。所以,现在的叩门运动充其量不过是个新名词罢了。其实若要符合时代应该称为「按门铃」;「叩门」还是个旧名词,已经不符合社会实情了。所不同的,这次「叩门」运动有许多很特别的「新规定」;只准用「李氏语录」小册子,要穿「李氏制服」,系「李氏领带」,用「李氏敲门法」,行「李氏浴盆浸」;结果产生「李氏数字」,颁「李氏奖状」,立「李氏功」。这些倒真是震古铄今的李氏新花样呢!

  老实说,若是这二十多年来,李氏在带领这些运动上,不要喊什么「新路」,心胸宽大些,只要见证这些实行上的益处,不要排他,不定罪他人,普遍观察圣徒的反应,听听圣徒和同工们的心声,不走极端,不逞意气,这些运动都还不致使教会未蒙其益而先受其害,造成许多圣徒和同工的下沉离散,甚至分道扬镳,导致见证和工作上的分裂。李氏每次所喊出来的「新路」都成了一把砍杀「地方教会」的刀,尤其最近几年所实行的「新路」更是彻底摧毁「地方教会」基本立场的怪手(挖土机),将「地方教会」所有见证的基础全都铲除得一乾二净了。

  平实而论,李氏前面所创议的所谓「新路」运动,除了前两项稍有属灵的意义外,其他全都搀杂着私意;尤其从「晨星」事件之后的运动,更是以私意和私利为中心而发起的。一些领头与他配搭的同工并非不知道,由于他们不愿造成核心上的不融洽,他们就睁只眼闭只眼的不说。结果大多数的圣徒就给欺哄过去了。少数看透了的圣徒不是无声无息的离开,就是因说了一些话被当作「消极」而冷落隔离了。由于一次又一次的运动总能达到某种程度的私意果效,因此他就愈来愈肆无忌惮的发动一波又一波的荒诞运动,而背后全隐藏着贪婪的动机和手段。实际上,他实实在在是被「地方教会」的同工和圣徒们所宠坏了。终至于一九八七年就让他借着他的「新路」运动将整个「地方教会」的见证完全摧毁了。这也可以说是神对「地方教会」在见证上的审判、既然配搭的同工们因着怕人(李氏)而容让他在教会中多行不义,而不在主面前忠实的劝戒阻止拦住他,主就让他变本加厉的发展来摧毁审判这个「见证」。

 

 

  第三节 关于教会的聚会

  一、聚会的启示和种类

  新约圣经中对于教会的聚会,已经有非常明确的教训,并有许多榜样的记录和说明。林前十四章是论到聚会的,非常明显是论到主日的聚会。自从倪弟兄带进地方上「合一见证」的聚会以来,在「地方教会」中的最大特色之一,就是有比较丰富和多面性的聚会。无论在「工作的再思」或「教会的事务」中,倪弟兄都非常郑重的讨论到聚会,他认为教会的聚会可以分为两大类:

  教会的聚会:乃是一个地方上的圣徒经常有的聚会,是属于当地众圣徒的。它是较具固定性,定期性的,若无特别事故,几乎是每周有的。所以它是基于经常性的需要(像每天的家常餐食一样),单纯的为着本地的圣徒。这包括:祷告聚会,读神话语的聚会,擘饼聚会,运用属灵恩赐的聚会。(这几项是一九三七年倪弟兄交通「工作的再思」时说到的:一九四八年倪弟兄带领牯岭训练交通「教会的事务」时,由于更多的经历,他又加上了下面几种。)传福音的聚会,初信造就的聚会,姊妹的聚会,儿童聚会,(当然倪弟兄列举这几项,并非只限于这几项,这八种乃是当时他认为比较重要,值得提出来交通的)。

  工作性的聚会:乃是工人有了特别的负担,在一地为某一地区各地方教会而有的特别聚会或造就聚会。是临时性,工作性,不定期的;是基于一种特别的需要(像上餐馆吃饭一样),可能不只为一地而是为着各地教会共同的益处。就像倪弟兄所带领的历次得胜聚会和全国特别聚会。

  这两大类的聚会,实在的说应该都是单纯为着教会的建造和见证,是相辅相成的。教会性的聚会是为成全当地的圣徒在爱中建造起来,作耶稣基督的见证。而工作性的聚会原是有更大恩赐的人,基于某种特别的负担来帮助或加强各地教会的建造。不正常的光景是「工人」主宰了教会,占据了教会的讲台,只讲道而不建造,使众圣徒都沦为听道的对象。所以倪弟兄说那种讲道完全是一种浪费。不仅浪费了他的恩赐和时间,更浪费了众圣徒和众教会的时间、精力和物力,致使教会落入死沉、见证暗淡的最大难处中。因此倪弟兄一再呼吁各地的圣徒,都要起来好好的学习聚教会性的会,各尽功用,彼此配搭,在爱中事奉建造;在一地一地作基督荣耀的见证。并且他一再叮咛接受他交通的同工们,不要以工作代替教会;不要以工作性的聚会代替教会性的聚会。

 

  二、早期在「地方教会」中聚会的实行

  早在中国大陆的时期,上海的教会性聚会已经极为丰富而多姿多采了,因此教会极为兴旺。从一九四八年以来,台湾各地的教会大致上也都是朝这个方向发展的。台北教会更在一九六六年夏天,将主日的讲道聚会改成林前十四章的运用恩赐聚会,使得原来因分裂而受伤的教会,得着了很大的复苏和祝福,得救的人天天加增。当时在台北三会所,上述倪弟兄所交通的八种教会性聚会,可以说都有了;并且都非常丰富,有主的恩典和同在。其实那时台北的其他各会所以及台湾许多较大城市的聚会,蒙恩的情形都差不多。一九七○年我到美国参加聚会,看见在美国的圣徒们,他们比较年轻,在会中灵里的火热和自由,以及他们活泼的表现方式,都有独到之处,尤其在诗歌方面带进许多新鲜的气氛,使聚会更为生动。由于这些因素的影响,那段时间教会性的聚会实在富有吸引力,使许多人一参加聚会就被留住。这是当时兴旺的最大本钱。但曾几何时,无论台湾、美国,聚会性质完全改变了。

 

  三、台湾「地方教会」聚会的变质

  「地方教会」中聚会变质的分水岭,就在一九七五年。那年李氏在台北不仅拆散了所有的家排事奉体系,并且他也使教会性的聚会严重的变质,成为一种在人手控制下的聚会。那时他规定:

  主日上午的聚会变成交通「生命读经」(创世记)的聚会。

  周四晚上的中周聚会也变成交通「生命读经」(罗马书)的聚会。

  同工们不许在生命读经之外再讲什么。

  取消所有小型的聚会,包括分家聚会,小排聚会,各种圣徒的小组追求聚会。甚至当时在一会所的年长圣徒们的追求操练聚会都在禁止之列,定罪那些都是「不合法」的「小锅饭」。

  他那些规定出来之后,一周之间使教会的聚会气氛和见证完全变质了。

  首先,主日和周四两个读经的交通聚会都变成了「李氏的话语」交通聚会;以「李氏字句」代替了「圣经」作中心,使聚会完全被一个「不在场的工人」控制霸占了。表面上读了圣经,实际上是以「李氏的字句」作交通的基础和规范。试想一个对「李氏字句」不是很有好感的人,能够在这样的聚会中长久待下去吗?因此那一段时间有好些圣徒,被「李氏的字句」逼走了。留下的人乃是一些偏好李氏或无所谓的人。聚会如此一改就使得教会从原来是属基督的,厉害变质为带着浓厚「李氏」色彩的读者会。这种变质是他强迫造成并非圣徒所愿意的。

  再者,原来的读经交通,圣徒可以各自照着灵里的领受、学习和启示的感觉,自由的为主说话或作见证。如今改成「生命读经」的交通,若有人读经之后的感觉和「生命读经」的观点不同或相左,(当然任何有独立思考能力的人,读同样的经节,由于背景、学习、经历和认识…等等不同,对经节的感觉、反应和理解也必各不相同,正如李氏读经的解释与别人也不同一样,他又怎能要求别人都要与他相同呢?)很自然的就导致教会中产生以下的问题:

  他若说出来,很可能就引起一些轻浮而自命为卫护「李氏之道」的人起来辩驳甚至「纠正」,结果造成很不愉快的争辩和圣徒间的不和。而争辩的内容就圣经本身而论,本来是根本不成问题的。争的问题乃是由「李氏的观点」引起。

  因争辩发生的结果,把圣徒分为对立的两班人。那些与李氏观点不同的人,被认为是说消极话的,是持异议或意见多的,因此在事奉上逐渐排斥他们。

  有些人不愿引起不愉快或被人看作消极的,以后有了不同感觉的就少说话甚至不说话了。许多真正的圣灵感动,就被李氏的字句压掉甚至消灭了。而他们在会中少说话或不说话,又被定罪为老旧或死沉分子。

  许多有独立思考能力又多有追求和经历的圣徒,在那种一直不以圣经为中心,而以一人之字句为中心的聚会中,在在觉得左右为难,灵里不得释放,反而受压,因此就逐渐少来聚会或停止聚会,甚至离开「地方教会」的聚会而到别的团体中聚会去了。地方教会本来标榜是耶稣基督在地方上的见证,如今因聚会内容的改变而变质成为地方上的一个「李氏宗派」了。

  继而,教会性的祷告聚会和擘饼聚会,在以一人之言为中心的情形下,也逐渐变质了。因为在祷告聚会中,为「职事」祷告这,为「职事」祷告那;求的对象是基督,为的对象是「职事」。为一个工人的「职事」而祷告,占了祷告聚会中最重要的地位,太多的分量,以致祷告聚会变质了。以弗所书第六章1819节保罗要以弗所的圣徒为着神的话、属灵的争战、和众圣徒祈求,最后才请求圣徒「也为我祈求」。从一九七五年之后,李氏垄断了大部分「地方教会」祷告聚会中的时间,任何一个进到这种聚会中的人,都能看出他们把李氏偶像化了。

  在主日晚间的擘饼聚会中,圣徒祷告和赞美、称颂的话当然非常受上午聚会的影响。既然上午话语的聚会已经被李氏的言语所充斥,同样的气味自然地就带进擘饼聚会中。对于那些喜欢李氏气味的人,他们觉得很好;有许多无所谓的人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妥;但对那些不太喜欢李氏气味的人,他们就无法长久自在下去了。这就好比一些爱吃大蒜的人在屋子里拚命吃大蒜,使得那些受不了大蒜味的人,他们若不能被同化,就只得离开了。就这样,「地方教会」中所有的聚会都被李氏的气味充斥了。而所谓教会性的聚会也都变成了以李氏气味熏人的聚会,那些不愿意被熏的人乃纷纷相继离开(包括同工)。「地方教会」因此变质成为一个极端狭窄的个人化宗派。挂的名义是「地方」的,实质上完完全全是李氏化的;挂着基督的头,卖的全是李氏不新鲜的「肉」。(所谓不新鲜,指他的话并非现场讲的,只以他字句的东西充斥于聚会之中。)

  若是「地方教会」不是为着地方上在基督里的合一见证,干脆就命名为某地方的「李氏召会」,则其所有聚会都带着李氏气味,就是名正言顺的事。可是在地方上的真正「教会性」聚会,就不应该让任何一个工人的气味,长久的、严重的影响到别人的呼吸;尤其不应该让一个「不在场的工人」长久的充斥在所有教会性的聚会中。即使在「路德会」或「卫斯理会」等正派的公会中,都不曾发生这样严重的问题,这是绝对不合乎真理的,也完全违背了从倪弟兄以来,我们所看见、所坚持的「地方教会」异象。因为许多圣徒之脱离宗派,到「教会性」的聚会中来,并不是为着要与「李氏」发生关联;他们来在一起乃是单纯的为着与基督,与神的话,与当地的众圣徒发生关联,这是主所要的真正见证。为什么现在要在这一个地方上的聚集中,加上「李氏」这一个因素?他是谁!难道「地方教会」的见证已经变质成「基督加李氏」了吗?这个加进来的因素,无疑地已经造成教会分裂的基因。如果李氏亲自出席一个聚会,众人不应该拒绝他,因为他也是一个肢体。(不过他也仅仅是一个肢体,他仍然不应该长久的占据聚会或成为聚会中的中心话题。)然而他自己并不在场,他怎么知道圣灵要在会中启示什么,引导什么,说什么?为什么各地圣徒的聚会,甚圣灵的运行带领,都要长期在他的阴影下,在他的窠臼内来运作呢?众圣徒必需透过他的阴影才能在会中与基督,与神的话,与众圣徒有灵中的相交,这成了什么体统?

  当一个「地方教会」的聚会这样的变质了;并且不是短暂的,临时性的改变,而是本质上,长期的改变,那么这个所谓的「地方教会」就不再是地方上的「教会」了,而是地方上的「李氏会」了。参加聚会的人,几乎清一色都是李氏门徒,(若有人认为他不是,那是因为他还不清楚真相;否则他必是没有找到适当去处,委屈的暂时留下而已。)其中的「工人」都是在为「李氏」作工。他们受李氏命,为李氏喊话,为李氏推销,甚至为李氏作打手而不自知,还以为是在为神,为基督,为教会,其实完全背道了。(说来惭愧,我本人也曾经被这样利用过许多年,所以我说这些话,心情是很沉重的。)然而仍然打着「地方教会」的招牌,卖的全是不新鲜的李氏「肉」,这不是古今中外最愚蠢的欺人欺世,而又自欺的行为吗?可怜十年以来(从一九六五至一九七五年)经众同工和众圣徒努力辛勤栽培、浇灌、培养、成全、建造出来一片大好神的园地,基督的见证,竟在一夕之间被掳到「李氏」偶像之地去了,我们竟然都不知道;虽然当时众人都不满。

 

  四、美国「地方教会」」聚会的变质

  美国各地教会性聚会的情形,大概也在相同的时期(一九七五年左右,也可能更早),发生了相同性质的变化,即由李氏的「生命读经」主宰了一切大小聚会。南加州各地,聚会变质的情形更厉害。因为后来周三、周五都加了「职事站」的聚会,众圣徒都得每周多次跑安那翰,结果连要在本地聚个会都非常困难。主日上午的聚会要用来「消化」好几篇刚刚讲过的「信息」,但时间不够用,因此擘饼聚会和祷告聚会都要用来作「消化」的工作,所以擘饼和祷告就都只得简化草草了事。聚会的最重要内容和目的,不是听就是消化「李氏信息」。(后来这些所谓的「信息」实际上许多都是一些李氏的「胡扯淡」。有人笑话说,对「地方教会」的人士,李氏放个屁都成为他们的「信息」,值得他们一再「消化」。这虽然是取笑的话,却一针见血的点出了「地方教会」中的信徒盲从到没有分辨能力的地步。)至此南加州各地教会的聚会都成了「职事站」聚会的附属聚会。每逢「夏季训练」和「冬季训练」时,各地的聚会更是完全停止达两三周之久(训练完之后要休息一周)。遇到李氏心血来潮(他称为有特别负担),他又可以临时通知各地教会;召集两、三天的特别聚会;各地教会都只能听从照办,停止当地原有的聚会,都跑到安那翰去。所以实际上,在一九八四年李氏去台湾之前,南加州早就以「职事站」的聚会为「主会」,各地的聚会都只是「从会」罢了。

 

  五、进一步的变质

  到了一九七七年以后,美国各地的聚会性质又有了进一步的演变。随着「职事站」推广录音录影带的策略,各地都有了「录影训练」和「录影聚会」。虽然原来「生命读经」的交通聚会,对圣灵在教会中说话的主权,已有极大的限制,(因为若没有「生命读经」的限制,教会中领头的圣徒和长老一定都得恐惧战兢、同心合意的在主面前祷告、寻求、仰望主的引导,让圣灵指教他们,神今天要在当地的教会中做什么,向圣徒说什么,圣徒有什么短缺和需要,应该给当地的众圣徒什么交通?圣灵要给教会启示什么真理和亮光,圣灵要圣徒怎样与祂的工作来配合…等等。而如今聚会交通的内容,早已经由人意定规死了,领头的圣徒和长老自然就少在这方面寻求仰望。圣灵的主权被「李氏」剥夺了,自然受到极大的限制,圣灵只能在「生命读经」所画下的框框之内来引导。)然而毕竟还是一些有血有肉的活人在聚会,会中也是一些活人在说话,因此圣灵还有在活人里面自由运行、感动、作工的机会,使活人说出圣灵所要说的话来;并且说话者和听话者之间,还可以有灵和灵的响应。但是在录影训练或聚会中就完全不一样了。领头的圣徒和长老们无所谓事前的寻求准备,会中他们也不一定说话,所以圣灵也无从对他们感动、作工。众圣徒面对的是一部机器;它只受电的操纵,而不受圣灵的感动。看见的是一个虚假的「李氏」影像;它不是真的人,它是过时的、空洞的机械画面、一个电子「偶像」。圣徒面对着它,它既不领会听者的反应,它也不理会听者的态度;说话者和听话者之间,只有机械性的关系,当然无所谓灵灵感应。因此众圣徒的灵都静止了,安息了,再加上这样的聚会多半在晚上,大家一整天工作和生活的忙碌,身体本就够累了,坐在那里灵不动,心不动,身体也不动,能胜过瞌睡的人,实在不多。这就是所谓「主恢复中」的「最进步」的聚会光景,真是把圣徒都恢复到面对着一个死的机械的「偶像」面前去了。我不知道世界上还有那一个基督徒团体,会有比这更限制圣灵,更消灭、残害圣灵的感动和众圣徒灵灵交通的聚会了!

  以这种聚会为主体的教会,还盼望有主的祝福,将得救的人加给他;这岂不是缘木求鱼,痴人说梦吗?美国众教会的人数因此愈过愈减,这是近十年来「地方教会」愈过愈荒凉的另一重要原因。一九七○年代左右美国众教会那种活泼、生动、吸引人的聚会,完全消失了。李氏会不遗余力的在「地方教会」中推广这种聚会,很明显的证明,他既不是智者,也不是先知,当然更不是什么「使徒」。他若不是与我们一样的既蠢且笨,以致被骗了许多年;那他就一定是利令智昏因贪财而出卖恩赐的大骗子了。因为,很明显地,推广这种聚会,对「职事站」有巨利可图。(每次训练仅美加地区就有近万人参加,每年两次,单是报名费收入就在百万美元以上,而其服事成本可谓极低,多数都是圣徒自愿摆上或投身的,他们以为是为「主」的工作,其实都成了李氏个人和其家庭的义务奴工。十几年下来怪不得他乐此不疲。他完全不理会众教会实质上的亏损,只顾他自己名利双收,一举数得;这样子出卖他的恩赐,真是一本万利呀!多年来他日思夜想的发财梦,竟藉「生命读经」和「录影训练」达成了,怪不得他要感激他儿子「老二」,要把他推崇到众教会之上,因为他是李家的「财神爷」呀!从此以后,李氏所有在实行上的带领,几乎都离不开「利」字,否则「职事站」都不会答应。而众「地方教会」从此都沦为李氏的独家渔利对象,教会中的领头圣徒和长老们更成了他无知又瞒盰的义务推销员;众圣徒更成了听任宰割的鱼肉,是其予取予求的禁脔)。

  教会的聚会已经沦落成这副模样,而「地方教会」的众圣徒仍在祷告聚会中,多方祈求祷告,盼望主祝福他们的「职事」,祝福职事的「工作」!哦,我真仿佛听见圣灵在吶喊:「愚昧的人哪!你们那里是在敬拜神,你们的祷告不过是要神来作你们「偶像」的奴隶,为他效力罢了!」存心敬畏主的众圣徒啊!现在回想看还不醒悟悔改吗?还要错到何时呢?

 

  六、近年在台北实行「新路」的变质

  一九八五年以后,李氏在台北再进一步亲自导演所谓「新路」聚会的变质:

  为了彻底推行他规定的小排家聚会,他就取消了一切人数多的集中聚会。在「召会」中所有的聚会都规定在圣徒家中进行,除非不得已实在找不出愿意长期打开供圣徒聚会的家庭,才可以在会所聚会。即使在会所中聚会,每组人数,在名单上也不许超过十五人。常常许多小排聚会只有三、五个人;有的会所违规合并一些小排成为分区,也不过十几二十人。这样实行了一段相当长的时间,众圣徒叫苦连天,无处申诉,他们不明白为什么他们的聚会都要受到人手这样强横的控制和压迫。除了每月一次在分家会所的集中擘饼聚会之外,他们难得和众圣徒相见了;他们觉得硬生生的被人拆散了,隔离了,也彼此疏远了。只有李氏自己带领的特别聚会和训练是集中的,因此许多会所一时之间都变得毫无用处。曾有人提议将会所产业出售,将款用于兴建大会所和「职事站」,后因反对声浪高,暂停下来。但一会所四、五楼全改了,供李氏父子使用;并建了三温暖供其子为主「工作」。

  为了消灭一人讲众人听的「列国风俗」(李氏引用倪弟兄的话),因此将所有可能发展成为有人「讲道」的聚会,都予以彻底消灭。而且灌输一种邪恶的观念,叫圣徒们都定罪、轻视、讨厌任何人以「讲道」方式传讲;但除了李氏自己或他所偶尔指派的人之外。

  将主日「生命读经」的交通聚会,进一步都改成「生命课程」、「真理课程」的读书聚会。

  传福音都规定按照「扣门」规则,使用「人生的奥秘」小册子。

  这期间李氏讲了许多有关家聚会的「道」。他引用的主要经节不外乎行传二章46节、五章42节、二十章20节,他反复强调,在使徒的时代是如何重视家聚会,(那时可能他们没有会所,都是在圣徒家中聚会。)到会所、礼拜堂崇拜,一人讲众人听,完全是列国的风格,应该完全去掉,走「恢复」的路。

  李氏这套似是而非的说法,完全是曲解圣经来掩饰他的真正意图。八○年代以后,李氏「职事」的最大特色之一就是他已经狂妄到竟敢明目张胆的曲解圣经的地步。他认为他对圣经已经熟透了,可以随便玩弄、利用圣经来欺哄圣徒;随其私欲而以为人不知鬼不觉。其实他大错特错了,他应该知道人都是有灵的,圣徒更有圣灵的内住,即使信徒会一时糊涂,可能短暂受欺,但日久总会显出真相来,到了时候我们的主必会将人背地里的诡诈,和人私心中的隐情都揭穿出来。

  首先就李氏常引用的上述经节来说。这三处圣经都在强调挨家挨户的观念之前,先强调了「在殿里」或「在众人面前」。圣经的思想总是正直又平衡的,不像李氏总是偏颇的。在一九八五年之前,他根本不重视家聚会。从他过去三、四十年的工作历史,就可清楚看出。如果他重视家聚会,他真看清楚了家聚会对教会的重要性,他就不会在一九七五年犯下轻易拆毁台北教会家排聚会的大错;他也不至于从一九六二年至一九八四年,在美国工作了二十二年之久,却从来不提建立家聚会的事。到一九八五年之后,李氏又偏向于另一边,只要家聚会;他又犯了轻易拆散和轻看众圣徒在一起聚会之重要性的错。李氏前一次的错可能是昧于没有启示和看见;虽然家聚会倪弟兄早就强调过、实行过,但是李氏一直茅塞未开,所以他犯错可能是出于无心的。而后面一次的犯错,则是存心不正,是利令智昏故意选择的结果。

  「教会」希腊文“ekklesia”一词的原义,乃是神所呼召出来的「会众」,这相当于旧约时代神差遣摩西将以色列人从埃及召出来之后,称他们为“CONGREGATION”「会众」。教会乃是神新约时代的「会众」。他们必须每周定期的来在一起聚会:一向向神、向主、向基督献上他们的称颂、赞美、感谢和祈祷;并且他们也要来在一起领受祂的话语、亮光、真理启示和引导;同时也需要来在一起向世人传福音作耶稣基督复活的团体见证,如同灯台发光,如同城造在山上。为此基督才赐给祂的教会许多有恩赐的人,如使徒、先知、传福音的,牧人和教师。这些有恩赐的人固然一面可以在圣徒家中个别的帮助成全人,但教会更需要他们在众圣徒的会中(也就是保罗所说「在众人面前」来成全教导圣徒。正因为有这许多圣徒在一起的聚会,圣徒们才多有机会学习配搭,尽肢体的功用,联络建造在一起。这些绝不是三、五个,或十几个人在家中聚会就可以达成的。所以把教会中众人的聚会拆散了,就是把基督的「建造」拆毁了,把基督「身体的见证」拆掉了,其严重性比一九七五年拆掉了家聚会更有过之,错误更大,罪恶更深。

  李氏早年所夸口的异象,为什么到老年都不见了,并且倒行逆施呢?是糊涂了呢,还是因为贪图名利而昏蒙了?圣经说:贪财是万恶之根(提前六10);又说:贪婪就与拜偶像一样(西三5)。显然他近几年来的所说、所行、所作完全偏离了正道;他自己成了玛门的俘虏,神仇敌的工具!可叹!可悲!

  前述三处经节中所说或「在殿里」或「在众人面前」,指的都是公开在世人面前的众圣徒聚集,绝不是家聚会的性质。家聚会主要是为着家人的,当然可以邀请几位外人或朋友参加,但家聚会绝不是公开在世人面前的聚集,因此它不具有「见证性」。当教会初期在耶路撒冷的时候,他们还没自己可用的会所,因此他们的公开聚集乃利用当时圣殿前的广场或所罗门廊下(因为他们是神的儿女,他们有权使用);再者那时使徒和门徒的思想,总还盼望所有神的子民都认识神的救恩,作耶稣基督的信徒。直到有一天他们受到了犹太教和希律王的公开迫害,这样的聚集才完全被禁止而被迫转到圣徒家中去了。(这种转变是不得已的,是魔鬼的作为,就好像一九五○年代,中国大陆上所有基督徒团体的公开聚集都被禁止消灭一样。李氏在台北实行上的带领,对消灭「基督的见证」,实与共产党所做的有异曲同工之妙,且更阴险狡猾;因为他戴的面具是为着「基督与召会」的,因此使许多圣徒、长老、同工都心甘情愿的受骗。这真是可怕!)

  后来,使徒保罗出外传福音,他到各地都是利用安息日的聚集,先进入犹太人的会堂,传讲耶稣是基督;因为他也一样认为那是神子民中间的聚会,福音该先传给他们,他也盼望犹太人都相信。然而有些犹太人不肯接受,当他发现那些不信的犹太人霸占会堂,信的和不信的不能再相合时,他就领导哥林多和以弗所的信徒另行聚会,与犹太人的会堂分开(徒十八511;十九811)。从此基督的教会和犹太教就正式的分道扬镳了。犹太教维持旧约所定规的安息日聚集;而基督的教会则遵照主耶稣的吩咐和使徒们的榜样,每逢七日的第一日(主日)公开聚集,这就成为历代以来神教会的标志,也成为基督身体的公开见证。

  虽然新约圣经并不像旧约,对于众圣徒主日的聚会有非常明确的规定;但从新约中林前十四章的教导和许多记载的榜样,我们可以确知下列几项重要原则:

  每主日都应该有众圣徒一同的聚集(林前十六2,林前十四23)、原则上、应该是「全教会聚在一处」(林前十四23上半),若是因为人数太多,地区辽阔,不容易「全」教会一同聚集(那是因为受场所和时间空间的限制),而有分区的作法,但绝不是被人刻意分割、分散的结果。

  在这样的聚集中,除了诗歌、祷告、赞美、称颂和感谢之外,还应该有被圣灵所感有恩赐作先知的圣徒起来,本着圣经对会众说造就、安慰(鼓励)、劝勉的话,为着造就教会(林前十四34),劝醒不信的赴会者(林前十四2425)。这绝不是一种普通或随便的说话;乃是一种神圣而庄重的说话、乃是叫人学道理,得劝勉的说话(林前十四31),也说叫不信的人被劝醒,心中的隐情被审明的话(林前十四2425)。这种话绝不是任何人可以轻易站起来说的,必须是在主面前有过相当的学习并经过相当长时间的祷告寻求,受了圣灵特别的甲导,甚至被圣灵所充满的人,才能说的。

  在一次聚会中,像前面这样站起来说话的人,虽不一定只限于一人,可以是两三人(林前十四29),但总是少数几个人,其余众人都应当好好的听,并且要慎思明辨。绝不是个个都说,尤其不是你一言我一语的随便说。林前十四章31节说「因为你们都可以一个一个的作先知讲道」,保罗的意思是叫众圣徒一个一个的都要好好学习,并且都一个一个的得着鼓励(因学习作先知说话而得着鼓励)作先知讲话。这才是保罗原文中的意义。保罗绝不是叫圣徒在一次聚会中,个个都随便说话(只有受李氏蛊惑的「申言者」才敢在圣徒的会中随便说话)。

  使徒们非常看重这种先知的说话,因为这是造就教会的恩赐(林前十四134),是圣灵所赐给的(林前十二810),还没有得着的人千万不能冒充(李氏的教训,就是叫人冒充),他只当好好的切慕、追求、学习(林前十四11231),在教会中先尊重的听先知的说话。因此在使徒们的书信中一再劝勉众圣徒不要藐视先知的讲论(帖前五20),要敬重那些施教传道的人(加六6、提前五17下)。并且也嘱咐提摩太(已经在作先知说话的人):「要以宣读(圣经)、劝勉、教导为念」(提前四13),又要「谨慎自己和自己的教训」(提前四16),并且「也要交托那忠心能教导别人的人」(提后二2);又嘱咐提多(另一个在作教师说话的人):「在教训上要正直端庄,言语纯全,无可指责」(多二6)。教会要成为「真理」的柱石和根基的见证,在教会的聚会中,就必须有这种先知或教师的说话。这是最基本的条件之一。倪弟兄因为看见了这一方面的重要性,在一九四八年牯岭训练中成全同工时,特别有一课「神话语的职事」,就是教导圣徒们在主面前切慕、追求和学习的路径。

  由此可见「每逢主日」,各地方有人数较多而集中的公开聚会,是绝对必要且合乎圣经教训和榜样的。并且在会中有一个或几个有学习、有经历的圣徒,在圣灵的预备和引导下,很有分量,郑重其事,本着圣经,有条有理,以讲道的方式,为着主,对大众说出造就、安慰(鼓励)、劝勉、真理、仁义(来五13)的话,来造就圣徒,劝醒不信者;这也是绝对合乎神的心意,合乎圣经教训,从而带进神对教会莫大祝福的聚会方式。一个地方的教会,若缺少这样经常性的聚会,必是贫穷而荒凉的。当地的圣徒应该一面迫切的祷告,追求和学习;一面也谦卑的仰望主兴起有恩赐的人来帮助和成全他们,使他们能建立起这样品格的聚会来;当地教会的建造才可能有进一步的发展。用李氏那套「申言者」的办法,不过是浪费时光,导致教会日益贫穷荒凉,那是对神、对人、对自己都毫无益处的慢性自杀法。

  将主日的读经交通聚会改成读书聚会,更是荒诞狂妄而邪恶的变质。前面已经分析过,将主日读经交通改成「生命读经」交通,已经对圣灵的主权和众圣徒灵中的自由上了一道枷锁。进一步将「生命读经」的交通聚会改成「生命课程」、「真理课程」或任何李氏书籍的「读书聚会」,更是给众圣徒的脑袋套上了「李氏金箍咒」。因为以往在生命读经的交通聚会中,无论如何,宣读的还是一段圣经,「生命读经」的信息不不在会中读,而是由圣徒在私下读,把「生命读经」当作参考书、或解经书看待而已。并且会中站起来领头交通的弟兄们,若是向主忠心,祷告、默想、学习多的话,先知的灵仍可以在他们里面运行作工,赐给他们应时的话;他们仍然可以本着圣经,在「生命读经」的框框内,说出圣灵所赐智慧的言语、知识的言语、启示出神的心意来;尚可以导致圣徒们灵与灵的响应,而产生有冲击力的信息,造就、供应参加聚会的人,引导教会往前去。一九七六年底至一九七七年十月特会之前,台北教会有若干会所,就曾经历过这种超越限制的聚会,而带进圣灵的祝福。但是在目前的「读书聚会」中,读经不过是聊备一格,装点门面而已,读的主体乃是「李氏之言」,以他的话垄断了整个聚会,成为交通的中心。

  当日主耶稣在地上的时期,犹太人会堂的堕落和背弃基督,乃是因为他们在旧约圣经之外,加上了许多「人的教训」,称之为「他拉目」(Talmud)。实际上这些「他拉目」就是法利赛人的「解经论」,当时犹太拉比(夫子)的主要工作,就是根据这些「他拉目」来讲解律法和先知书,教导犹太人。而主耶稣却不照他们的「他拉目」讲论,要他们直直接接回到神的话上去,并且引用以赛亚的话责备那些犹太人和法利赛人为假冒为善的人,说「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心却远离我,他们将「人的吩咐」,当作道理教导人,所以拜我也是枉?」(路七6)。然而当时犹歹人在会堂中聚会的时候,他们尚只宣读圣经,并不宣读「他拉目」,所以主耶稣及以后的巴拿巴、保罗在会堂中,都还有机会本着圣经向神的选民作先知说话,传主耶稣的福音(路四1622;徒十三1416)。(虽然法利赛人因着背后的「他拉目」,仍然容不下主耶稣和使徒们,把他们撵出了会堂。)但是在今日「李氏召会」中聚会,就是主耶稣或使徒们亲自来到,也必需先读一段「李氏训辞」才能说话,并且只能「申」他(李氏)之言,却不能再作先知说话了。其独断和跋扈可谓是无以复加。

  衡诸历史,从来基督徒的公开聚会(尤其是主日聚会),均只宣读圣经,这乃是一种见证,表明这个会众是属神的,敬拜神的,尊神为大的;不是属人的,不是在跟随人、推崇人的。即使在使徒的时代,使徒们的「话」和书信在他们生前都尚未取得「圣经」的地位,他们的书信也不过偶尔的,临时在会中宣读一次而已(西四16),绝没有像今日在「李氏召会」中,周周以他的话作主体,使他的话在聚会中的地位甚至超过圣经本身(已经不是当作参考书来用,而是看作与圣经同等的教训,甚至超越圣经了)。这种情形历代以来只发生在异端教派之中。例如摩门教他们除了圣经之外,也接受史密斯的书信(即「摩门经」),把它看作与圣经同等,也在他们的会中念。所有的正派公会、宗派没有一个有类此情形的。所以,圣徒们哪!千万不要小看李氏这种变态,他所带领的这种作法,不只将「地方教会」变作了「李氏召会」;实质上更将「李氏召会」变作了「李氏庙堂」。

  同时,李氏带领的这种读书聚会也是走向一条愚化圣徒的道路。因为他认为只有他会解经,他能解经,贯有他的解经才是「正确的」解经,又是「独一的」解经;没有他的解经,圣徒都蒙懂无知,圣徒都读不懂圣经;没有他的解经,圣经不过是一本关闭的书,一本黑暗无光的书。因此聚会中除了读圣经以外,必需读他的信息,否则大家仍在黑暗之中,仍在愚蒙之中;是他的信息给了会众光照,是他的信息产生出启示,所有的丰富都是出自于他的信息。他这种读书聚会否定了在圣徒里面还有圣灵的内住;而圣灵才是真正独一的解经者、启示者、光照者、启蒙者。只有圣灵内住的解经是有功效的,是活的解经;也是因人、因时、因地、因事制宜的。并且圣经本身就是神已经打开了的话;它是发光的、赐生命的、洗净的、拯救的话。只要读的人从内心转向祂,主的话就会使愚人得通达叫人得蒙光照,得着话中所赐的各样丰富。只有神的灵和话才是无限包容、无限丰富、且是有功效的。人的领会、看见、解释和教导,老实说,都是极其有限的、褊狭的、局部的、不完全的,也是残缺甚至可能是误解的、扭曲的。因此会众才需要一同来读圣经,一同来寻求,彼此交通,互相切磋,共同来领会和见证。若是有人得着了应时的启示和光照的话语,他才是在会中该说话的人,别人都该让他(林前十四30)。这样才是尊重圣灵在会中的主权,圣灵有充分的自由兴起任何人来作祂话语的出口;每一个圣徒也都可以一个一个的被神的灵感动;赐给当说的话作神话语的出口,作先知对会众为神说话,叫众人有所学习,叫众人得着劝勉或鼓励(林前十四31)。而李氏却愚化圣徒,不叫他们看重先知的灵,亦不尊重先知属灵的话,却叫他们(圣徒)只看重他(李氏)死的字句,机械化的重复申述他(李氏)那些没有果实(如同糠秕)的话。

  李氏将「先知」一词改译作「申言者」:更是他愚化圣徒的诡计之一。因为「先知」乃是受神的灵感动、启示、光照和差遣而说话的人。「申言者」乃是将人的话重复申明的人。李氏是要将原来属神的人,愚化到属人(李氏)的地步;使原来可以受圣灵感动作先知的人,愚化成一个只受他话支配只会重申李氏话的人。任何人看到「先知」一词都会联想到他的说话是与神有关联的;而看到「申言者」充其量是想到申何人之言?李氏不是常常炫耀他参考亨利、阿福德(Henry Alford)的「新约注释」(Nsw Testment for English Readers)吗?阿福德在林前十二章十节对于先知说话就有一个非常好,非常清楚的注释。李氏不是也说他参考G. Kittel所编希腊文的「新约神学辞典」(Theological Dictionary of the New Testment)吗?请他仔细看看第六册八二八页至八六一页关于新约的「先知」的说明。

  李氏所定义的「申言者」乃是他的「新发明」,是专门申述他的话的人。正像是「假先知」,他们不是本着神的灵和神的话,他们乃是本着人的话,而假冒是神的话。且看「晨兴圣言」内页说明的第一点:「本书是特为圣徒于主日会中『申言』的操练而编辑的」。李氏明显是用「申言」二字来愚化圣徒作他的传话筒。凡是想要像保罗所说真正羡慕属灵的恩赐作先知说话的,必须专一清心祷告,好好的读神的话-圣经,求主多开启、多赐光照。凡是只读读李氏信息,而在会中重复申述的,都是神所厌恶的,于人、于己、于神真正的教会都是有百害而勿无益处的。因为李氏正是利用这些人,这些他所愚弄的「申言者」来打击、限制、消灭真正被圣灵感动,属神的「先知」说话。圣徒们且静心想想看,从李氏带领这种聚会以来,在所谓的「召会」中,还有谁能够为主说话呢?圣徒还能有什么机会听见他以外的人,有分量的传扬主话呢?除了他(李氏)和他的传话筒之外,还有谁被允许在「召会」中对众人传述神的心意呢?

  李氏倡导「独一出口论」,是他愚化「地方教会」圣徒的另一策略。难道神的话在这个时代真是那么稀少吗?只剩下他一个人说话了吗?不要再受骗了!这三、四十年来,单是「地方教会」中稍有话语恩赐的人,都先后一批批的不是被他(李氏)赶出去,就是被他整下去了;无论在台湾,在东南亚、在美国都是这样。他性情和心胸的狭窄,使他容不下任何稍有恩赐的同工。而一九七五年以降,尤其是一九八○年代之后,他的私心和贪婪更使得他视「地方教会」为他独霸推销的市场,满足他父子予取予求的私人禁脔。因此他建立了许多似是而非的邪恶理论,诸如:「独一职事论」、「独一出口论」、「代表权柄论」、「咒诅痲疯论」,「地灭论」,「教会统一论」,「使徒制宪论」,「跟随职事论」。他用这些理论来欺骗、恐吓、愚弄、毒化、痲痹「地方教会」中那些单纯老实而对真理不够深思、辨明的人(这样的人,总是大多数),利用他们去对付掉那些能够明辨,且不随便附从的人。使得今天在「李氏召会」中,果然只见他(李氏)一人说话,别人都成了传他话的「申言者」。

  陷身在「李氏召会」里的圣徒们!不要再那样孤陋寡闻,一直坐井观天的呱呱「申言」了;大胆走出李氏出的藩篱,去听听看看,你就会知道,我们的主是何等的广大无限啊!祂在各地各方各国各民之中,兴起了许多清心的人,赐给他们恩赐和口才,为祂传扬纯正的真理,为祂说出许多结好果子的话。可叹的是,今天许多在「李氏召会」的圣徒,受害已深,有多少人能够真正鉴别和珍惜圣徒在基督里真正的敬拜和自由呢?对于李氏所定规的这种「读书聚会」,竟有不少人说,我们这样读读书,大家都交通交通几句,也蛮好蛮自在的。这正像中国大陆上,也有许多人从前拿着「毛语录」,如今拿着「邓氏集」开起政治读书会来,他们个个也可以读一段,都可以发言发言(也是要讲「积极的」,不要谈「消极的」),他们也觉得蛮好的一样。他们反而觉得,在电视上所看到的美国「民主党大会」和「共和党大会」那种乱轰轰的场面只有少数人讲话,众人听的情形,有什么民主自由可言呢?

  李氏这种读书聚会,不仅使「地方教会」完全变质为个人的「私会」,甚至变成帮会(因为不跟随「职事」的就要受到围攻、打击,甚至要被赶出去)的程度,并且圣灵的主权和信徒在基督里的信仰自由和权利已经完全被剥夺了;而先知说话的地位和功能更是完全被扼杀消灭了。这种聚会变质的程度,可以说是旷古未闻;也是现今世界上任何基督徒团体中所没有的。倪弟兄当日所盼望见到的「圣徒们在基督里地方上的合一见证」,竟然有一天会变成这种非驴非马畸形的私人帮会,倪弟兄还能安息吗?但愿主使他能安息,因为主是公义的,这一笔帐不会算在他(倪弟兄)的头上。不管人(李氏)是怎样的借用他(倪)的话,曲解他(倪)的话,遂行其(李氏)自己的私欲,相信主是明察秋毫,鉴察人心肺腑的。

  总之,在今日各地「召会」中的聚会,不仅失去了基督的见证,并且把信徒都愚化作弄得不成体统了。真是可叹!可悲!

 

 

  第四节 关于传福音

  论到传福音,在倪弟兄的带领下一向是着重多方专一的为人代祷(鼓励人有恒心的使用代祷簿,为福音对象一个一个的不断地代祷),对人爱心的关怀和帮助(「为人车水推磨」的见证)作基础,并以「神爱世人」作为「地方教会」的特有标志,也要众圣徒学习以基督的心为心的内在心态。众圣徒乃是在这种代祷的灵和关怀的爱中出去拜访、看望、邀请、传讲、见证的。而在福音聚会中,更因着圣徒的祷告,传讲者预先被圣灵充满的口才,能放胆说出福音的奥秘,而出圣灵所赐权能的话语,因此能攻破人心中坚固的营垒,将人的心意夺回,使人归顺基督。结果每次的传福音,不仅带进许多人归信,也使众圣徒得着一次又一次的福音造就和成全。这些都曾经是「地方教会」中传福音的特点,也是五十年代初期,六十年代下半期,台湾福音工作鼎盛的主要原因。然而这些特点都在李氏一次又一次的「新路」运动和其私心颟顸的过失下破坏无遗了。尤其是「叩门运动」时,规定一律使用「人生奥秘」小册子,然后勉强人进浴室下浴缸,将这一套技俩称之为「新路」,可以说是十足是模仿「摩门教」而画虎不成反类犬的大败笔、大闹剧、大笑话。后面我们就要来看一看他的带领怎样使传福音变质而残害了神的福音和教会。

 

  一、受「呼喊主名」与「埋葬」的影响而变质

  头一个影响传福音变质的「新路」运动,乃是一九七○年带进台湾的「呼喊主名」和「埋葬」。那时李氏极力鼓吹,认为带人「呼喊主名」乃是最快的属灵道路,也是传福音带人受浸得救的捷径。他认为与其长篇传讲基督的救恩,还不如带人简简单单的呼喊主名三声。只要人呼喊了主名,就可以替他受浸埋葬,勉强一点也没有关系,主会负一切的责任。李氏这番道理,当时(从一九六八年开始)台湾的同工和圣徒们都跟不上(说跟不上是一种谦卑自己而对李氏尊重的说法,实在的说,就是灵中不能十分阿们),直到一九七○年去美国参加特会的同工和圣徒们,被李氏修理得昏头转项,回到台湾后也跟着美国的圣徒们,开始带着众圣徒大喊大叫;传福音也一样走所谓的「新路」。表面上看来,果然浸了许多人,从一九七○年底至一九七三年,单在台北就浸了一万三仟人左右,但其实际存留率不及十分之一;换言之十个人中有九个浸过之后就消失了。何以如此呢?仔细深入研究,你就会发现,这一万三千多人中,绝大多数是青少年人,因为他们比较容易被勉强。但是他们喊完浸完也就完了,他们第二天回到学校就对同学说,他昨天被人骗到教会去洗了个澡。从此以后,他再也不肯来聚会了,而别的同学也就有了戒心,因为他们想,信耶稣原来就是这么回事。同时,福音聚会既是这样一种喊叫气氛,许多比较成熟、有理性、有教养的人,来过一次看了这种情形,就不愿来第二次了。再加上邻居不客气的反应,许多尴尬的场面,破坏了整个福音原有的见证和形象,使许多邀请亲友的圣徒对教会传福音的信心渐渐失去。并且这存留的十分之一,在照顾和喂养上,不知比从前要费力多少倍;所幸当时的台北,还有非常细密周详的家排照顾,若不然,连十分之一也留不住。这就好比正常的婴孩是经过怀孕十月才生产的,而「李大夫」他说他发明了催生针,只要打一针,连胚胎期都不需经过,就可生产,但究竟生了什么,他根本不管,生下来养得活养不活他也不闻不问,因为他自己既不生也不养,他只作「出口」随便提意见,叫人去行。这头一次的「新路」运动,使得「地方教会」的传福音,大大的变了形,使原本非常和平、庄重、丰富(诗歌、见证与话语),有深度而感人的传福音,变成了轻率、浮浅、粗鲁、低俗的闹剧。

 

  二、拆散「福音小组」

  台北的同工和圣徒经过几年的尝试,觉得「新路」并不是路,因此很自然的又走回正常的路;并且为了加强福音的内容,培养教会中有福音负担和恩赐的人,因此有「福音组」的成立。他们在一起祷告、追求、操练,并到处去传扬;城市、山地、海边、医院、学校、监狱、公园、机关、家庭、社团,很激励了圣徒,并得着他们的响应和配合,使许多原来受「新路」影响已逐渐对教会传福音失去信心的人又复兴起来。但一九七五年李氏回到台北,不仅颟顸的拆除了所有家排,并且也连带的硬性拆散了「福音小组」,说他们只传福音,而不建造教会,将来会发展成为身体中的癌细胞(请听听李氏多会扣人大帽子,危言耸听的加人罪名)。如此一来,无形中铲除了教会中传福音的恩赐和功用。许多福音小组的圣徒们就这样被压制下去了,跌倒而不再聚会的也不少。这又再次显明李氏的「建造」特性,他善于将「立体」的践踏成「平塌」的。

 

  三、轻视传福音的恩赐

  虽然以弗所四章十一节明确的说,主为着建造教会,赐给教会有传福音的职事(功用和恩赐)和职事(人),但是在李氏的观念里却并不认为传福音那么必要,在李氏认为,基督啷要将李氏赐给教会作「使徒」,作「独一的职事」,一切问题就都解决了,不需要「先知」,他(李氏)会叫圣徒都作他(李)的「申言者」;传福音的会变成癌细胞,牧人和教师也是无用的仆人,他们愈教,反叫人愈糊涂,只要有他(李)的书卖给大家念就够了。不要以为这些话是挖苦李氏的。不,这不是挖苦,这乃是经过多年的观察,根据他的所言所行归纳出来的事实。不信,再举一例来证明。在一九八九年八月出版的「晨兴圣言」「民数记︵一︶」第四页,他又指着美国一位很有名的传福音者,在指桑骂槐了,他说这位传福音者只会传福音,不会成全。(李氏指责别人的话真是岂有此理,人家既是传福音的,当然他就是专一传福音,成全人不是主给他的职事呀),这些话岂不与他(李)一九七五年骂「福音小组」的话一致吗?在李氏这种带头的气氛下,还盼望在「地方教会」中间能产生一位有分量的传福音者吗?若是主赐给了一位,在李氏这种度量的带头下,还能容得下他么?「地方教会」后来福音的祝福愈过愈枯竭,这也是最基本的原因之一。

 

  四、一九八四年以后的错谬

  一九八四李氏到台北之后,又作「大出口」,高唱五年福音化台湾,三百十六个乡镇都要福音化,并且列出几何级数的表来欺哄圣徒,说五年后要有一千万人得救,打对折也有五百万。他认为传福音建立教会比开养鸡场下蛋还简单。一九八六年他用尽他的影响力到世界各地召兵买马,美国许多单纯老实的信徒,信以为真,抛家弃业的一窝蜂赶到台北去凑热闹,接受所谓传福音训练;同时他又喊出十年福音化全世界的口号,他们还以为李氏这个「职事」真是赛基督呢!主在地上三年半只不过得了百余人,而李氏五年十年就能得着全世界。那知道就在他们开始一股脑儿傻里傻气喊口号的时候,他们所在地的教会不仅灯光暗淡了,甚至灯台都濒临不复存在了。从一九八六至一九八八年,李氏动员了「地方教会」一切的力量,开出大批人马,轮番上阵到各地「叩门」,并且又到处宣扬「新路」如何成功,还开表功大会。

  一转瞬,从一九八四年至今已经五年了,这其间他祭出了他所有的法宝、花招、魔术、技俩,卖尽了他所有的面子、声望、门道,招徕了许多人,但李氏「五年福音化台湾」的支票兑现了吗?像他发起的晨星公司一样,又破产了。当然李氏自己并不承认失败或错误,而台北的情形又要不明不白的让别人去收烂摊子了。在李氏来说,如此的结果,他又有许多理由怪罪到许多同工们身上去;这些人不合作,那些人捣蛋,年长的扯后腿,年轻的不中用等等,反正错误都在别人,他永远是对的,他是不会认错的。其实李氏从一九六○年代以后,就再也没有勇气承认任何错误了。这三十年来,他一直躲在不敢认错的虚假面具下生活;他以为没人知道,但他忘了我们的主曾说过:「隐藏的事没有不显露出来的」。李氏一九八四年回台湾所发起的「新路」运动,从一开始就错了;而其中所带领的「叩门」传福音运动楚是彻头彻尾的大错特错!或许有人要问,难道带人传福音也错了吗?他自己辩称连保罗都说「或是真心或是假意,这又何妨?福音究竟被传开了,为此我就欢喜。」但你若知道他对真正传福音的扭曲和残害,你就不能不斥责他了。现在让我们来好好的检讨这件事。

  第一,在心态和动机上的偏差。一九八四年李氏讲完新约生命读经最后一卷书(使徒行传)之后,他认为他在基督教中已经立下了不朽之言,因此他很想回到台湾去,利用那里丰富的人力和财力资源,奠定他不可一世的大功;特别是当他看到韩国赵镛基的工作之后,他很想争雄,证明他是当代的「独一职事」。然而他潜意识里,知道自己已经年纪老迈,时不我予,因此他找急功近利之路;而在他身边正好又有几个肤浅谄媚的青年人,在他们的怂恿下,李氏不加思索的就唱出五年福音化台湾的口号。当时在场的台北长老们,听到之后立刻灵里就觉得不妥,可是大家都慑于他的淫威,不敢坦率的告诉他;因为在几次的长老同工聚会中,李氏已经先厉害的责备过台北的长老同工们老旧无用,把他们骂得体无完肤,说他们这二十五年来,没有作出什么工,把他当初留下的丰富家当都败掉了(究竟是谁败掉的,前文已有交代)。所以对于他的「新路」,谁也不能吭气,除非替他帮腔。(但是要知道,李氏的脾气是当他打定主意要整某些人的时候,即使那些人替他(李)帮腔,他(李)都嫌啰嗦。)「新路」的福音化运动既是在这样的一种心态和动机下产生的,当然先天上就已经是无药可救的偏差了。

  福音之所以不同于一般世俗性的社会工作,乃在于它的基本出发点是神圣的爱。因为圣徒受神爱的激励,体会耶稣基督的心肠和神爱世人的大爱;因这爱的感召,也从内心深处产生了一种对世人的神圣关怀和爱心,而去传福音,为世人效力,盼望他们得蒙开启,接受救恩,同享作神儿女的喜乐。倪弟兄早期领导圣徒传福音时,他自己就是这种情操;他也培养圣徒具有这种情操,因为只有出于这种情操的福音,才有正确的源头,才有绵绵不断的原动力。所以倪弟兄在教会的见证上,强调「神爱世人」;在实行上强调为人多方代祷的负担。从前中国内地会创始人戴德生,他未到中国来之前,挂了一幅中国地图在他自己室内,天天为那块地上的人民祷告了多年;后来他临去世前的见证,还说:「我若有千条命,每条命都要为中国人生活;我若有千万英镑,每一英镑都要为中国花费。」同样的,历史上古今中外许多传福音的圣徒:卫斯理兄弟、慕迪、宋尚节、修女特瑞莎…等等,你去读他们的传记,可以发现他们都是出于这一种爱和关怀的心态和动机。而李氏发起这次的运动,完全是为了想建立他的功名,同时也没有忘记他和「职事站」的财利;他根本没有真正爱和关怀的情操。因此他在带领的时候,也是一直以功利和梦想去引诱、迷惑圣徒,来为其驱使、为建立其功名财利效力。你只要看看他后来那种迫不及待的抢着开表功大会,将录影带送到海内外各地去大吹大擂招摇宣传,就知道他真正的动机和存心何在。他把福音完全带偏了。

  第二,他将福音带狭了。本来一个真正要想广传福音的领头人,在胸襟和气度上一定要宽大,要能容人,要能与人配搭,以致众人能够同心合意,各尽所能,齐心努力的兴旺福音。然而李氏多年来已经与真正传福音的服事脱了节。早在一九五○年代初期,李氏在台湾还传些福音;后来受到史伯克的刺激,他发现在属灵的真道上不如史,从此以后,他潜心于发展一些属灵的道理,说话的对象都以圣徒为主,渐渐地他就与传福音远离了。只是偶尔有些应酬贵人似的传福音。到了美国之后,更是少有机会专一对外邦人说话,因为美加毕竟都是基督教的国家,绝大部份的人,自小就听过福音,都曾经聚过会,许多人都受过浸或领过洗,因此地方教会中所得着的英语信徒,多半是转会的,少部份是恢复信心的,极少部份才是外邦人得救的。(因为他们大多已受过浸或领过洗,再受浸就不通了,因此说到「埋葬」他们就非常响应;然而台湾的情形完全不同,当时强迫「埋葬」移植到台湾去,是没什么道理的。)而华语方面差不多全是东南亚移民或留学生信徒,直到一九八○年以后,开始发展华语聚会,才带进了一些新蒙恩的人,也不是他传福音带得救的。总之,到美国后,李氏的说话对象都是针对信徒。尤其是一九七五年以后,李氏几乎完全躲在他的象牙塔里,全心全意的在搞他那些似乎属灵的深奥道理,与外界与世人可以说是完全脱了节。忽然在一九八四年从象牙塔跑出来,一开口就说要福化化台湾,就他自己来说,无论福音的灵、福音的负担、福音的话都没有预备好;就着他的年龄、体力和精神来说,都已经非常老迈;何况他已经将福音荒废了三十年,他自己也清楚,他无法再作一个实实际际传福音的人了。本来他若度量大些,这也并不会成为问题,他自己不能作;可以鼓励别人尽量按着他们所得的恩赐去作,可是偏偏他度量非常狭小,不希望在传福音的工作上,将来有传福音恩赐的人显出来,那会遮盖他「独一职事」的光芒。因此他以鼓励人人传福音为借口,规定只准两个两个的出去,挨家挨户的叩门,作个别读小册子的接触,却不允许有比较多人型态的传讲和福音聚集,免得可能有人渐渐显明出来;若要聚集,就是超大型的集中在中华体育馆,由他自己独讲,显明他那「独一职事」。本来,叩门个别接触和聚集布道并不相抵触,乃是相辅相成的。在这二者之间,圣徒们可以照着所得恩赐的大小和各地实际情况的需要,自由运用,随灵发展;而李氏的狭心症,却使得这二者变成两极化,完全失去了运用的弹性,无形中限制了许许多

多不同程度福音恩赐的发展和功用,扼杀了大大小小不同规模的福音机会和果效,也杜绝了形形种种不同品味的福音艺术和情趣。神赐给众圣徒有千万条传福音的道路及恩赐,李氏却排斥了神所开的一切路,只叫众圣徒走他所指定的那一条,并且是条他自己都从来没有走过的狭心之路。

  第三,他将传福音带死了。传福音本是一件最生动最多姿多彩的工作。因为所传的对象是活人,他们有不同的年龄、性别、背景、性情、脾气、职业,他们的生活环境、教育程度、社会地位、思想观念、兴趣爱好也都不一样,所以主耶稣吩咐他所打发出去传道的门徒要灵巧(就是要视对象、环境、时机而作适当的应变和合适的传讲。)要驯良(就是要心志单纯,不要乘机去贪人的便宜。)(太十16),不要只预备一些呆板的、机械、教条式的话,要仰望父的灵在里面所赐应时的活话(太十1920)。因此传福音的人,除了必需在福音的真理上有充足、丰富、熟稔的准备,融会、消化和贯通之外,更需要好好多方的祷告,在灵里有充分的预备,以致于在面对不同的福音对象时,能够灵活的按着当时的环境、机会和情形,适切的传讲福音。

  然而李氏带领的叩门运动,规定一律使用「人生奥秘」小册子为内容,不管是遇见工人、农人、学生、教授、大人、小孩、家庭妇女、不识字的老妇、生病的、失意的、结婚的、举丧的,全都一股脑的讲那一套。他把传福音的内容完全僵化了。李氏还自我标榜说「人生奥秘」这一套福音是高品的福音,传讲「悔改得永生」是低品福音。其实他大错特错了!福音就是主自己,无所谓高品低品,重要的是要人相信接受祂的救恩。当主耶稣在地上传福音的时候,祂就传了许多李氏所谓的「低品福音」,为了传福音祂也行了许多医病赶鬼的事,这些都是李氏心中所轻视的(因为他不能)。祂传福音的时候,对农夫说撒种的故事,对渔夫说打渔的故事。对撒玛利亚妇人是一种传讲,对尼哥底母(教法师)又是一种传讲。同样地,教会初期的门徒传福音也是很活的。司提反在公会面前是一种传讲(徒七),腓利面对埃提阿伯的太监又是另一种传讲(徒八)。保罗在犹太人会堂中是一种传讲(徒十三1541),他面对路司得的异教徒又是一种传讲(徒十四1517),他在亚略巴古面对着那些喜欢谈哲学的人又是另一种传讲(徒十七2231)。像李氏那套不管男女老少妇孺,不论士农工商学兵,并且无需圣灵即可通用的「高品福音」,连主耶稣和使徒们都得回头来向他(李氏)学呢!真是不得了的「独一职事」啊!

  李氏他又规定,「叩门」进去之后,就带人读一遍小册子,并且不要多解释,因为愈多解释别人愈糊涂,以十五分钟为宜,读完了就去浴室放水,替人施浸,勉强一点也无所谓。他称之为「闪电战」(这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希特勒侵略荷兰,比利时和法国的坦克战名词,好一个向魔鬼学习的技术!把它应用在传福音上,真是不伦不类而且侮辱了福音),其实完全是愚民政策,这种能拉得动,勉强下水的人,自然绝大多数是小孩子、少年人和妇孺了,当叩门的人一走出他们的家门,这些刚下过水的人,立刻就有被人愚弄了的感觉,因此许多人从此之后厌恶那些传福音的人,连带的也拒绝真正的福音;并且他们又把自己的遭遇和反感不断地告诉家人、邻居、朋友、亲戚、同学,很快地,众民就有了戒心,叩门愈来愈困难,开门的愈来愈少,有些报纸和电台批评叩门的人,甚而产生抵制和攻击的行动。在美国就有叩门的人被主人用手枪赶出来,因为对方认为他们侵犯隐私权。然而,李氏还不知道他自己犯了严重的错误,却拿那些下水的数字,到处去吹擂,到处夸张他是如何成功,真是已经到了灵里麻木不仁的地步。他错误的带领使传福音的方式呆板化,内容僵硬化,表达的方式机械化,而把传福音带进了死胡同;使出去传福音的人,到处碰壁,吃闭门羹,甚至被人厌恶。他(李)对这些一点也不关心,或许根本不知道,因为他自己从来不出去叩门,只会坐在他的宝座上吹吹擂擂,洋洋得意。他不仅把传福音带偏了、带狭了,他也把传福音带死了。

  第四,他将传福音带俗了。传福音本来是一件非常神圣的工作,圣徒们受主爱的激励,愿意接受主的呼召和差遣,将自己所得着的救恩,所经历的主爱向世人作见证,吸引万民离弃虚假的偶像,摆脱罪恶的生活,抛弃虚空的哲学,归向又真又活、慈爱、公义、宽恕、怜悯、智慧、荣耀的独一真神。能够参与并有分于这样的工作,本身就是一件极大的荣耀。一个灵魂得救,在主看来比整个世界都宝贵(太十六26),将一个罪人寻回到主面前,天上的天使天军都要为他欢喜快乐(路十五710)。这样的工作,其价值是无可比拟的。

  然而,李氏却在一九八七年假台北中华体育馆,上演了一出叩门运动的授旗和表功大会;真是轻浮、无聊而又庸俗。主耶稣告诉门徒要小心,不可将善事行在人前,故意叫人看见;施舍的时候不可在人面前吹号,否则那就是一种假冒伪善的行为,故意要得人的荣耀,却为神所不喜悦;主教门徒左手作的好事,都不叫右手知道,神会在暗中察看、奖赏(和合版译作报答,原文即奖赏)(太六14节)。李氏这种授旗和表功大会,比一九五○年代台湾初期的青年战斗晚会都不如,完全把圣徒的传福音庸俗化了。因为这样的大会使人看来:第一、传福音就好像世上的运动队,或文化康乐队出去表演似的,并且也不过是受人的差派;第二、传福音的结果就是那些报出来的统计数字,至于那些下过水的,到底真正得救没有则一概不管,福音好像就是那样表面化的、肤浅的;第三、传福音似乎只是些「人」的工作,圣灵有没有作工都无所谓也无关紧要,所以福音的结果,人可以公然的完全居功;第四、福音的价值也像世界上的事那样,轻浮短暂的好像一张奖状纸;第五、圣徒们的努力叩门好像只不过为争取那张纸所代表「荣耀」;第六、李氏既授旗,又颁奖,而且颁的是他自己签名的奖,他已经不仅代表主,他简直已经是代替神了。因为连我们的主在地上的时候,祂自己都不颁奖,祂只说父在暗中察看奖赏,而李氏竟大胆的公开自己颁奖。由此可知,李氏是何等的狂妄嚣张,不仅眼中无人,甚且目中无神了。他这种授旗表功大会叫世人看了,不过觉得轻浮、无聊、低俗;对于圣徒传福音的心意和行动,无疑地乃是一种轻蔑和扭曲;对于我们的主和神更是一种轻慢和亵渎。他(李)把神圣的传福音工作完全庸俗化了,并且又窃取了所有福音的荣耀。他那些发出去的奖状,将来在主的审判台前,可以作为他(李)居功的罪证。

  第五,他将传福音带歪了。传福音的目的,不只是带人得救,也是为成全神的旨意,建造基督的身体-教会。所以所有真正传福音的人,无不盼望立刻将新蒙恩的人,带进教会,进入与众圣徒的交通中。这样一面对新浸者是一种保护,免得他信心软弱的时候,又沦落回到原来的罪恶生活中去;另一面也是带他立刻进入新人的生活,学习和众圣徒一同在对基督和真理的认识上有长进,以致能同被建造,一同事奉又真又活的神。

  然而,由于李氏私心的作祟,他不愿意这些新浸者进入教会生活中,受到别人的影响,他(李)想把这些人都作成由他牵着鼻子走的人,将来都崇拜他,都作他的工具,因此他(李)竟然教导传福音的人,不要将新浸的人带入教会的交通。李氏甚至恶毒的侮蔑说,教会会把新浸者「污染」,好像世界任何地方都比教会干净,在世界反而干净些,进入教会倒被污染,教会成了世界上最污秽的。由此可知教会在李氏眼中究竟有多少分量,有多少价值。「教会」只不过是圣徒手中还有些钱,可以成为推销其产品牟利的独占市场罢了。所以在圣徒传福音的时候,还要规定他们多买价钱不便宜的小册子,高价的制服,敲竹杠的领带…等等。教会的确被污染了,那些热衷叩门的信徒也的确被污染了,被李氏他们父子联手牟利的作风污染了。他的确是个道道地地的「污染职事」;他摸那个教会就污染了那个教会,他摸聚会就污染了聚会,他摸福音就污染了福音。而那些「职事站」的标志就是污染的标志,其意义并不是什么「在基督里」,而是在「李氏的污染里」,见了就使人想起他的欺哄和巧取豪夺的标志,叫人从内心深处厌恶,许多「地方教会」就是被那个标志的制作人破坏和污染了,所以由他带出来的传福音就不知道歪到那里去了。

  第六、他将传福音带邪了。福音是带人脱离黑暗,归向光明,要把生存在死荫邪恶里的人,带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之中,这原是一件极其美好善良的事。然而,李氏却利用这种美好善良的事,来进行一种暗中铲除异己的工作,真是邪恶到了极点。

  一九八七年夏天,李氏推动他那种暗中图利的「叩门」运动气焰达到了顶点。那年夏季的训练期间,各处缴了费的人,特地请假不远千里的跑到安那翰地;但他不按预定题目施训,临时将训练内容改成「叩门」。十天下来,号称在美国橙县浸了四千人(其实那四千人中,真正留下来的寥寥无几)。李氏就利用那种造出来的声势,宣布八月二十日起全国集中到以罗斯密为中心的地区去「叩门」十天。表面上好像是为着传福音,其实暗中计划布置好,要趁着那时各地圣徒共同造成了声势之际,铲除掉那里的一位长老,因为那位被认为是「异议份子」。后来这件事没有成功,发展演变成重大的罗斯密事件,结果完全出乎李氏父子和其谋士们的意料之外,不仅没有达到他们的预期目的,反而暴露了他们邪恶虚假的真面目。从此以后,「地方教会」中的事件和李氏父子的丑闻层出不穷。李氏假借传福音,利用单纯老实的信徒,当作打击同工的手段,肃清异己者的工具,将一种黑暗邪恶的阴谋,隐藏在神圣美好良善的工作后面。他把传福音带到何等的邪恶里去了!

  总而言之,「地方教会」的传福音在李氏的带领下,不仅失去了传统的优良气质、高超风格、丰富内容、多采型态、持久效果、众多人才和神圣的见证,换来的尽是些轻浮、肤浅、贫穷、机械、呆板、褊狭、庸俗、僵死、贪婪、弯曲和邪恶,把「地方教会」的真正传福音几乎都扭曲和摧残了,使各地的教会受到莫大的亏损,甚至导致许多地方教会,争端、分裂和消失,这是个何等样的「邪恶职事」!在「地方教会」中稍有经历的圣徒们,稍微回想回想,能不叹息伤痛吗!

 

伍 对于「地方教会」在成全人上的检讨

  

第一节 引言

  从倪弟兄于一九二三年在中国福州开始兴起地方性的聚会,迄今已有六十六年之久。在一九四五年以前,一方面地方性的聚会才在萌芽阶段,沿海几处大城如上海、福州、厦门、温州、苏州、青岛、烟台等也刚陆续兴起聚会来,人数并不很多,且各地领头的人大部份都是从别的基督徒团体中转过来的,对于成年人的需要并不感觉那么迫切,同时财务上也有困难。另一方面由于中日战争的爆发;战争带来的混乱和破坏,使得信徒们的生活都在恐怖和慌乱中度过。在这种情形下,信徒能够稍有聚会就已经不容易了,各地之间都失去了联系,当然谈不上成全人和造就人了。一九四五年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中国大陆并没有恢复和平,当时中共接受了俄共的培植和武器供应,立刻就在东北开始打内战,并且逐渐漫延到华北;那时只有华中和以上海为首的华南一带稍稍安定了几年(其实当时的社会仍是动乱不安的),各地方之间的交通又恢复了,这才发现原来地方性聚会的福音发展,并没有因战乱而中断,反而因着众圣徒的分散和战兢恐惧的祷告见证生活,使福音竟传播到更广大的内陆地区和更深入的各个社会阶层中间去了。看见了这种发展,倪弟兄一面是喜乐的;另一面看见各地的实行和领头弟兄们对生命、真理和实行认识上的不足与偏差,使他觉得有迫切大量成全人和培养人的需要。因此在他一九四八年四月恢复他的工作、在上海全国性的交通聚会之后,他立刻与全国各地八十多位同工上福州鼓岭他早就预备好的地方,进行为期六个月的训练。后来又继续有第二期,人数也差不多,但由于政局的急速变化而中途停止了。从此大陆沦陷,圣徒活动受限制,一九五二年倪弟兄和众弟兄相继入狱,至一九七二年殉道。

  从弟兄们的交通和历史上实际的行动中,我们知道倪弟兄对于成全人和培养人是非常重视、也非常诚恳并且尽心尽力而为的。想来这与倪弟兄的经历有相当的关系。倪弟兄于一九二三年自三一学院毕业之后,再没有进过正式的学校。他曾经想进入余慈渡女士在上海所办的神学院就读,但因他不与公会宗派联合的背景而被拒绝了。因此他回到福州,一面为主作工,一面自修追求,当时给他最大帮助的乃是英国籍的何受恩教士(Margret E.Barber)。何教士一面对倪弟兄给予生命上的开启和教导,一面又引导他阅读许多属灵的书籍。倪弟兄本来智慧过人,听说有一目十行和过目不忘的本领,因此很快的就读了好几千册英语属灵书籍;当时英语世界可以找到的历代属灵名著,据说他都涉猎过了。他自己既得了何教士这样的帮助,他也极乐意帮助比他后起的人。李氏自己曾多次见证,他曾多方面得着倪弟兄的成全帮助:讲论教会历史给他听,赠送书籍引导他进修。

  然而自从到台湾之后,在李氏的领头之下,论到成全人,从「地方教会」这四十年的历史来看,实在是令人伤痛的。一批一批单纯清心优秀的青年人被主兴起来,投身在这条为着主「合一见证」的路上,却是一批又一批的被糟蹋了,被践踏了。到如今从整体看来,「地方教会」中硕果仅存的几个较有分量的人,都不是什么人把他们成全出来的,乃是主特别的恩手保守下来的。与任何正统或正派的基督徒团体比较之下,「地方教会」在培养人上,是成绩最差的。是不是「地方教会」不出人呢?不是的。像一九五二年台湾能一下子出来一百多位全时间大专以上程度的青年人,这在当时台湾的各宗派中是无与伦比的。又如一九六五年以后,单单台北地区每年夏季青年特会,人数节节上升,至一九六七年已达一千多人。当时台湾各公会宗派联合在一起的青年团契暑期夏令营,加起来的总人数还不及「地方教会」的一半。一九七三年的全时间训练,经精描细选又是一百多人;其实当时报名的数目远在录取的两三倍以上。后来一九八○年又有全时间训练,参加的人也在两百位以上。这么多青年人被得着,这么多青年人摆出来,而今被成全了的人在那里呢?在李氏来说很简单,他可以推得一乾二净,他要怪台湾的同工不会成全人。

  然而,李氏自一九六○年开始在美国作工,如今也已经快三十年了。我们且问,(李)在美国所成全的人在那里呢?他能指出那几个是他自己真正成全出来的人呢?无疑地,今天整个「地方教会」是一片人才荒的光景;年长的日渐雕零,年轻的青黄不接,是一片人才贫血的情形。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结果?李氏不成全人,也不会培养人,他只利用人。尽管他自我标榜自吹自擂,尽管他还批评别人只会传福音不会成全人,言下之意只有他(李)会成全人,但看他(李)这四十年的成绩单,不仅不及格,根本就是个大鸭蛋。并且不只他自己是个大鸭蛋,他领导的整个「地方教会」在成全人上,几几乎乎都是缴白卷。一个团体经过四十年之久,竟然没有培养出多少新人才,无怪乎它要荒凉,无怪乎它会混乱。一个这样大的团体,四十年来竟然出不了一些新人,它本身一定有严重的毛病,它的内部一定有着不正常的问题。其毛病和问题在那里呢?就在于它的领导人李氏身上。现在容我坦率的点出毛病的症结来。

 

 

  第二节 在存心和诚意上的不足与欠缺

  李氏在存心上没有培养成全人的诚意。在这四十多年来,他只在台北做过一次比较像的成全人工作,那就是一九五三年的全时间并长老训练。那次他是尽全力做的。训练的面也比较广,涵盖了生命、真理、性格、读经、福音、事奉各方面。那次训练可以说是模仿倪弟兄一九四八年在福州牯岭的训练;李氏也有意借着那次训练,向圣徒们展示一下他在属灵方面的功力,显示他并不在倪弟兄之下,倪弟兄能做,他李某人也能做。本来这种训练在一九五二年就提议应该进行,然而他自觉准备不够,因此他推拒了,他要到菲律宾去,而安排当时在台北的同工们:张郁岚、张晤晨、孙丰露、刘效良等人先顶一顶,他自己用那一年好好的准备一番。说老实说,这也实在是有必要的,他不愿意第一次担负这样的训练就把训练做差了。这种存心本来无可厚非,然而他关心那是「他的」训练远比关心「参加训练的人」为甚:他视那次训练为奠立他「职事」的基石。事实上也的确如此,那次训练几乎把所有参训的人都作成了「李氏门徒」(说「几乎」是因为后来有些人证明他们自己并不是他的门徒);从此以后,唯他是从。所以李氏对于那次训练在存心上是「建立职事」的成分要比「成全人」来得强。

  这不是随便猜测的,有两点可以旁证:其一、当他推拒前一年担任训练时,他安排前述几位同工配搭,要同工们多学些语文,如台语、英语等;等到后一年李氏自己训练时,他就不安排任何人与他配搭(当然他觉得他们不够资格,而他们也觉得自己不够资格,所以都参加训练),并且取消了语文课程(使够资格的派不上用场了。)对一个全时间服事的人,若语文的学习重要,在他担任训练的时候,就不应该停掉。其二、倪弟兄在一九四八年曾经带过一期完整的训练,有完整的记录资料,只是还没有印出来,若是真要「成全人」,理当在前一年赶快印出来,供作参考。然而这件事故意被拖延搁置了,在训练中几乎完全不题,似乎那次训练无何可取,所有的内容都是李氏自己新编订新讲的。本来每次训练排订新的内容这并没有什么不好,这表示是一种进步。李氏当然有李氏自己的想法和做法,可是这种为了显示「自我职事」的排斥性,却注定了「地方教会」在成全培养人上的「短命」性和「狭窄」性。「短命」是因为这种训练只能偶尔为之,不可能长期不断的年复一年继续进行;「狭窄」是因为成全培养人的经验与丰富无法一次一次累积扩充,它会受到「个人」有限度量的莫大局限。这样的训练其着眼点是以「建立职事」为第一,「成全人」为其次。后来,朱氏于一九七三年和一九八○年台湾做全时间训练时,都是步李氏后尘,以建立他自己的「职事」为第一要务,前人所做的他一概不采,在这样的一种存心和心态下,无怪乎会问题丛生,其原因即在于此。

  然而,无论如何,一九五三年的训练,是李氏所做的一次尽全力成全圣徒的事。后来由于史佰克二次应邀访台,引起了同工们中间有看法上的差异。正好那几位有异议的同工正是在李氏心目中看为恩赐、口才和学识上比较显明的(当时李氏约四十五岁,他们在三十岁左右),李氏原本非常器重他们,所以把他们都安排在人数较多而大专院校也多的地方服事。李氏没有想到这些他器重的人会对他的领导有异议,从此以后李氏就对有恩赐和口才的同工有了戒心,生怕将来又成为反对他的人,因此再也不愿意真正的成全人培养人了。李氏这种心态大大的影响了以后整个「地方教会」对成全培养人的工作和方针。一方面李氏自己在美国三十年之久,从不做有计划的长期培训工作,而台湾的同工每次请示他时,他的观念和指示也就成了约束和限制。

  李氏的这种心态,同时影响了他对青年圣徒的诚恳。虽然他常常在讲台上说,他非常喜欢青年人,其实那只是一种笼络青年人的说辞。因为这历年来所推动的「新路」运动,都是靠鼓动青年人起来做的,例如:一九七○年要青年人到超级市场去大声呼喊,一九七二年要青年人往美国东部移民;一九七五、七六年又要青年人向欧洲移民;一九七七年要青年人反传统;一九八七年要青年人去「叩门」。每一次那些热烈响应的青年人总有些会闯祸,然后他们就被牺牲掉了。很明显李氏是利用青年人,他很少关心他们正常的学习与进取,很少鼓励他们升学。美国这多年来,所带进「地方教会」的英语青年信徒,大部份都只有高中程度。李氏若真关心这些青年的成全和培养,老早就应该一直呼吁和鼓励他们升学,而不是一直要他们来发展工作。一直到一九七八年Max事件发生后,他为了平息众圣徒的不满,他才改变口气,鼓励青年人升学;到一九八○年左右,由于诉讼之事,需要许多人才协助做诉讼的准备工作,他才说教会中也需要文士。但是李氏对于他肉身的子孙,关心的面就不一样了,最明显的一次,是他在讲台上夸奖他的外孙,以他能以高材生进入医学院为傲。若是李氏早十五、六年前就以这种态度来带领青年人,相信许多青年圣徒就不至于被糟蹋了。一九七三年朱氏就是受当时李氏态度的影响,(朱)在台湾带领青年人时,就一面在讲台上羞辱那些注意学校功课的高材生,一面又打击那些有心想留学深造的青年圣徒,并且标榜他自己参加大专联考六次落榜,来误导青年人对受教育的观念和态度。经朱氏那样一搅和,台湾「地方教会」青年工作的素质,也一落千丈,不出几年就低了好几级,高材生几乎在教会中消失,以后也一直难以恢复。

  李氏那种缺乏诚恳的态度,不仅表现在对青年圣徒的整体带领上,并且也表现在私下个别的交通上。若是有心追求的青年圣徒想找他交通,希望从他得着实际的指导和帮助,是不太可能的。第一、他没有时间见你来和你谈这个问题;第二、若是你偶尔抓住机会,简短的问他,他也会简捷的告诉你:「好好的读生命读经,你把生命读经读透了,就能和我一样了。」其实他这话本身就是一个说明:在他手下休想「青出于蓝」。记得一九七九年李氏到菲律宾带领东南亚长老同工聚会,他在聚会中责备所有的长老同工们都不上进,二、三十年工作下来,一点没有进步,现在做的工和二、三十年前差不多,都不像他(李)这二、三十年来工作是突飞猛进的;现在已经是太空时代,人家都已经登陆月球和火星了,他们还在坐牛车。那时一堂接一堂的把那些长老同工骂得都不敢抬起头来,巴不得有地缝能够让他们钻进去。聚会结束后,有几天休息,可以和大家有些自由或个别的交通,台湾去的十几位青年同工(一九七七年出来的),好不容易也约到一个时间,就问他应该怎样追求,巴望他指点迷津和说出他的经历和秘诀,而他却答非所问,正题不讲,却花一两个小时讲他有一年去耶路撒冷,巧遇江守道弟兄,然后他(李)如何斗他(江)。从这一事例,就可知道李氏对青年人的真实诚恳究竟有几分。本来成全人有两种不同的途径:一途是开班教育,成全大批的人;另一途是带学徒式,成全少数贴身的人。一个真正有心成全人的人,他除了开班教育外,一定会带几个贴身门徒的,尤其属灵的事奉,必须贴身的教学才能有身教的高果效,像主耶稣带十二个门徒。而带的人必需要有毫无保留的诚意和不虚假的爱心才行,而这正是李氏所缺的。他作工五十多年下来,那个是他贴身成全出来的呢?最后他亲口的见证是:最懂得他的心意,最能执行他的负担,最能成全他职事的,乃是他那个行为不检,却挖空心思诈敛圣徒钱财的宝贝儿子。

 

 

  第三节 在观念上的落伍和错误

  李氏对于教育的观念非常落伍,对于现代学校式的教育方式的需要、长处和价值更缺乏正确的认识。他的观念和认识还停留在二十世纪初期中国农村社会的时代。可能这和他自己的背景有关。在他的交通中,我们很少听他自己说到他年少求学的事。约略风闻李氏年幼家贫,他却非常努力,他母亲也非常的器重他,并尽心尽力的培养他,送他进了烟台唯一的新式学堂(公会办的),他一直读到英语专科毕业,以后进了美国人开的贸易行做职员。在属灵方面,因为一直是读「教会学校」,所以主耶稣的故事当然是听过的,只因家庭背景的缘故一直没有相信。好像直到十九岁,听见有个女子到烟台传福音,他在好奇心驱使下去见闻见闻,那知他去一听就被主摸着了,他才真正的相信受浸。那位好子就是汪佩真姊妹,后来她也做了倪弟兄的同工。李氏得救后,曾在弟兄会的聚会中,参加他们的聚会七年半之久,接受他们真理和查经的教育,在新旧约的预言方面,尤其听得多,并且他也接受过当时风行的司可福函授课程。后来他读到「基督徒报」,而开始与倪弟兄通信,接受倪弟兄的帮助和影响。一九三二年倪弟兄应邀去烟台某一会堂讲道,他们才相遇了,有很敞开透澈的交通,使李氏认识了「地方」立场的道路。倪弟兄离开不久之后,李氏和少数几个圣徒开始所谓「站立场」的聚会,而进入他今天所在的工作中。这就是李氏大略的教育背景。

  在李氏自己看来:他和倪弟兄一样都没有读过「神学院」,也没有受过什么「神学教育」,只是单单纯纯读经祷告,凭着信心传福音和服事,就这样成就了他今天的「职事」;那些受过神学教育的人反而都不如他,因为「神学教育」不过是一些人为组织的东西,目的乃是维护发展他们自己的组织(指公会),在属神的工作上毫无作用和价值,那个「先知学校」出过先知呢?

  这些看法似乎蛮有道理,其实不仅是很浅视的,并且是非常不正确的。可是很不幸,这些看法却主宰了四十年来「地方教会」培养成全人的工作和方针。李氏自己和整个「地方教会」都受到这种错误看法的蒙蔽直到如今;同时,这种看法也成为李氏不好好办教育成全培养人,并且也拦阻「地方教会」正正式式办教育成全培养人的借口。

  如果李氏能够平心静气,不带着任何有色的眼镜(成见),更放远他的目光来看的话,他就不会低估各基督徒团体在中国大陆办教育对传播福音和培养了许多中国人才的价值。至于那些「教会学校」对中国社会改革的影响我们且不去说它,那会把话题扯得太广太远,其价值更难以评估。单就福音和传福音的人来说,从二十世纪初一直到一九四九年中国大陆被封锁为止,那个中国传道人或传福音的人不是「教会学校」培养教育出来的呢?包括倪弟兄和李氏在内,可以说都是「教会学校」教育的成果。若说各公会办学校只是为着发展其本身的组织,也未免言之过分,有欠公允,尤其在他自己身上就是个例证。当然我们不排除那也是他们的目标之一,但他们当初兴学的主要目的应该是盼望好好的教育当地的中国子弟,使他们能够有一点预备,好被主得着,为主所使用。就这一目标来说,倪弟兄和李氏岂不都是他们办教育所预定的丰硕成果吗?事实上,所有想要真正成全人培养人的人,都必需俱有这种「不为己用」的胸襟和诚意才行。

  其次,倪弟兄和李氏虽都没有读过「神学院」,也没有正式接受过任何「神学教育」,但这并不表示他们的「职事」与「神学教育」没有关系。从历史背景上我们知道倪弟兄深得何受恩教士在生命上的帮助和影响,许多真理和属灵知识方面的书籍也是何教士引导介绍他(倪)看的,而何教士之所以能如此帮倪弟兄乃是因为她是一个受过「神学教育」的人。当然不是每一个受过同样「神学教育」的人,都能像何教士一样成熟宽广,但无可否认的,何教士若没有受过「神学教育」就不可能成为何教士,也不可能成为倪弟兄的帮助和引导了。很明显地,何教士是因接受了「神学教育」的帮助而发展成为日后的何教士,并且何教士也用她所接受的「神学教育」在无形中帮助和引导了倪弟兄接受非「神学院」式的「神学教育」,倪弟兄所接受的乃是间接的「学徒式」的「神学教育」。同样的,李氏在弟兄会中受教七年半,参加司可福函授课程,又从倪弟兄得着帮助,难道烟台弟兄会中那几位教师没有受过「神学教育」?司可福岂不就是一位「神学大师」吗?即使只从倪弟兄得帮助,那也是间接又间接的受到「神学教育」的影响了。其实倪弟兄和李氏的生长环境,就当时的中国人来说,乃是得天独厚,是神所特别量给的,绝不是别人可以效法跟从的。他们有机会能够读「教育学校」,然后又在受过「神学教育」的人身边成长,这些都是他们能够发展出他们日后「职事」的本钱。

  还有,李氏得以发展出他今日「职事」,真的就只是读圣经而已吗?难道他不读参考书?也不使用工具书吗?而那些参考书和工具书岂不都是一些受过「神学教育」之人的作品吗?倪弟兄送给他两套书籍-达秘的「圣经注释」和阿福德的「希腊文新约注释」,他自己岂非一再见证说受益良多吗?达秘和阿福德难道不是神学教育培养出来的人吗?明明从头至尾一直在「神学教育」的影响和帮助之下,却否定「神学教育」的价值,这是一种昧着良心、掩耳盗铃,自欺欺人的变态心理,不仅拦阻了他自己应该担负起来的回馈责任,也使他抛弃了作为一个服事上领头之人应尽的义务,而且耽误破坏了「地方教会」许多为主为教会成全培养人的大好机会,错失了许多可能被主使用的青年人。这几十年的损失是难以估计和弥补的。

  再者,真的「先知学校」从来没有出过先知吗?他所说的「先知学校」就是指「神学院」说的,他所说的「先知」就是指为神说话而有非常分量的人,例如像他或倪弟兄这样的人。不错,倪弟兄和李氏都没有进过「神学院」,但(A. B. SIMPSON)呢?史佰克(Austin Spank)呢?宾路易师母、达秘(J. N. Darby)、牛顿(Newton)、阿德福(Nenry Alfond)呢?他们够不够资格称为李氏所谓的「先知」呢?他们难道不是从「先知学校」出来的吗?还有近代福音派的闻人:卫斯理兄弟、慕勒、芬尼等,也都是出自英国有名的「神学院」。再早一点的,像马丁路德、喀尔文、迟理运等改革派的先锋,他们都是天主教修道院的神学生出身的,他们够得上称为先知吗?若不然,则在近代教会历史上,有那一个称得上是「先知」而又没有「先知学校」背景的呢?那大概就只剩下李氏一个了。因为连倪弟兄一生也只讲了些圣经中平平常常的道而已,只有李氏所创的那些「基督庖制论」、「圣灵成分论」、「三一神终极论」、「独一职事论」、「使徒独裁论」…等稀奇古怪不一而足的「歪论」,是前面所提到的那些人连想都不敢想的。可能李之所以敢说这些怪论,正是因为他没有进过「先知学校」,在逻辑上没有受过良好的教育之故。

  其实,所有基督徒团体(包括天主教)办「神学教育」的主要目的,并不是为了培养「先知」,而是为了对那些自认有神的呼召,或有志于事奉神和服事人的人,提供一些圣经基本知识和事奉操练的学习机会。至于他们以后的发展如何,端视他们各自向主的态度和主的怜悯恩典如何,是没有人可预知预料的。历史告诉我们,只有那些存心清洁,向主忠心谦卑而又蒙主特别怜悯恩典和拣选的人,才能成为「先知」。老实说「先知」并不是人追求出来的。今天我们回头所看见的那些「先知」,也并不是凭他们自己本领所干出来,或凭他自己的智慧和口才讲出来的。「先知」完完全全是个恩赐,是主神自己所差派所赐给的。往往一些自命是「先知」或当时的人所认为是「先知」的,却因后来的「果子」显明他不是真的先知。反之,许多真正的「先知」,可能在当代并不为人认知和接受,而是后来他所说的结出来的「真实」果子,叫人不得不承认他是真正由主神所赐的先知。然而主神究竟将先知的灵赐给谁呢?当然这完全在于神自己的主宰,他要怜悯谁就怜悯谁。可是另一方面,神也在新约和历史里启示我们:他要将他丰盛的荣耀,彰显在那蒙怜悯,早预备的器皿上(罗九23)。「神学教育」的目的不是使器皿「得荣耀」,乃是使器皿「早预备」。使徒保罗勉励提摩太要自洁脱离卑贱的事,同那清心祷告的人一同追求,做为一个预备好合乎主用的人(提后二2122)。「神学教育」的作用就是要将那些愿意自洁和清心祷告的人,拢在一起,让他们能够好好的一同追求,使他们都预备好,合乎主用,为着神各种美善的工作。李氏以为「神学教育」只是为着造就「先知」,所以称之为「先知学校」,这种认识根本就不正确,并且也太狭窄了。其实它乃是为着神各种美善之工预备人的。由此可见李氏完全错认了「神学教育」的目的和作用。

  不错,今天基督教里的「神学教育」有许多缺点、弊端和不正常的现象,但我们却不能因噎废食而不办教育了。我们的态度应该更恐惧战兢的仰望主,引导我们能除其弊,而存其益,绝对不应该采取一种轻视和贬蔑的态度对之。连我们的主在地上的时候,他都非常尊重当时犹太人的「神学教育」。路加在福音书第二章未了,特别记载一段主耶稣年少时在殿里一面听一面问的事实(路二4149),岂不就是向我们启示这一点吗?那时犹太人的会堂教育和圣殿教育,就是犹太人的「神学教育」,主耶稣和门徒都曾在里面受过教,并且主耶稣成年之后也在会堂中施过教,所以他被尊太人称为「拉比」(即老师)。直到如今,犹太人仍然是「会堂教育」来执行他们一般的「神学教育」。至于作「拉比」的,当然就需要接受更多更严谨的教育,这一点从使徒保罗的身上可以得到证实。保罗原名扫罗,他也有「拉比」的身分,他自己曾经见证是在当时法利赛人中最为百姓所敬重的教法师迦玛列门下受教的(徒五34、二十二3)。早在二千年前,做一个犹太人会堂中的拉比,尚且需要很严格的受教,难道在今天新约之下的信徒都是愚民,远不如旧约之下的信徒,只要拿本李氏的信息来念念,申言申言就可哄得住了吗?即使能哄得住信徒,能哄的住那些福音朋友吗?除了李氏信息之外,一问三不知的人,别人能信服吗?

  我们可以不喜欢「神学」这个名词,可以另外取更适当的名词来称呼,譬如:「事奉」、「信仰」、「圣经」、「真理」…等任何名字来代替「神学」二字,只要觉得更达意都可以。老实说,用那个名字根本无所谓,重要的乃是要那一种专一教育的实际,使那些有心事奉神服事教会的人,能更多更宽广更专一的预备,被装备、被成全出来,作神所要他们的各样美善的工作(提后三17)。

  倘若三十五、四十年前,李氏就能正确的认识这一点,好好把圣徒奉献出来为着神工作的款项,不私自拿去作生意作发财梦,而真正用在神的工作上,一面不亏欠的顾到在各处劳苦开荒工作的同工的生活需要;一面将余款好好的办一所成全传道人的「学院」,专门招收大专毕业,有心事奉神服事教会的基督徒,让他们专一的接受三、五年教育和操练,在他们毕业后让他们随主的引导到任何地方,任何公会、任何宗派、任何团体去服事,去传福音,去帮助人,去从事社会工作,只要在「学院」中传授给他们的生命是真实的生命(不是那种不分好歹,不明是非,没有光的假生命),真理是纯正的真理(不是那些「歪理」),圣经是一部打开来的书(不是「生命读经」那一套东西),服事是踏实的服事(不是只作「出口」),个个都没有「职事欲」,只有服事的愿望。经过三十多年不断一批一批的把人成全出去,相信今日在台湾福音和教会的情形一定另有一片景象:可能就不会发生「职事」之争的分裂;可能就不至于让生活上的艰苦消磨掉许多同工的锐气和冲劲,而带进更多同工们劳苦的祝福和更多福音的开展:可能有更多的同工产生而在更多地方建立起更多的教会;可能有更多的基督徒团体因接受了「学院」毕业的传道人,而放弃了门户之见,拆除了彼此之间的围墙,更显出教会合一的光景;可能有更多的社会部门被基督徒化了,而改变了社会的气质…。总之,若是学院的工作做得正确、蒙主的祝福,这三十多年来一直将人一批一批的成全出去,其结果会像滚雪球似的愈滚愈大,那个祝福价值谁能估计呢?明显地因着李氏走岔了,圣徒和教会遭受的损失又怎能估算呢?当初究竟是因为李氏认识错误而走岔了路呢?抑或是因贪利而走岔路之后,才散发出那些谬论来掩饰他自己的过失,混淆人的视听呢?直到如今,许多领头的同工都受这种错误观念的影响,而对真正成全人的教育仍然采取消极的态度。这是「地方教会」愈过人才愈荒凉的基本原因之一。

 

 

  第四节 在方式上的呆板和陈腐

  这四十年来,他所到之处,不是「特会」就是「训练」。其实无论特会也罢,训练也罢,完全是听他讲道,根本没有两样;而且除了讲道,他好像也没有第二条路了。从一九七五年迁到安那翰后,他定在那里十年之久,从年首到年终,大大小小的各种训练尤其多,几乎要占去全年四分之一以上的日子,南加州各地的圣徒真是疲于奔命,有时每天还要跑两趟,上午一趟晚上一趟,遇到假期更是跑得厉害,因为不是有特会,就是有训练。照道理长年这样多的训练,又有那样多人参加,(经常平均总是在一千五左右,)应该可以成全造就出许多人来才对,然而经过十年的时间,到一九八四年,南加州的众「地方教会」反而一片暮气沉沉,服事的人愈过愈缺,愈来愈没有劲,愈来愈散,等到他要去台湾的时候,南加州的圣徒好像都被他「训练」得瘫痪了似的,根本找不出一点十年多训练的具体成果来,如果有的话,只是他那些不结果子的讲道集出了一大堆,使李氏父子暗地里发了一大笔财。不要认为这些话挖苦得厉害,其实点点都是事实(详后)。

  李氏很喜欢用「训练」一词,因为别人一听这词就以为他要成全人,许多单纯渴慕,对主对教育有心的人就会报名参加。因为在「地方教会」中除了他这「训练」之外,别无培养成全之法,他的「训练」可谓是仅此一家的不二法门。众圣徒在别无选择的情形下,自然都拥到他面前去,因此他得以乘机一面树立他自己的独尊权威,另一面让他儿子予取予求。

  「训练」一词,在他的运用上来说,有好几层的意义:其一、表明他的地位高人一等。你若参加他的训练,他就在你的上面,你就在他的下面,即使你是被邀请来参加的也不例外;你既来了,他一定使你并让公众知道,你是在他下面的。其二、表明他有一种绝对的权威,因为他是训者,你是被训者,因此他有权当众修理你,刮你,责骂你,甚至羞辱你,收拾你,叫你当众难堪,叫你从今以后抬不起头来,叫你羞羞惭惭的退下去,你能够不倒毙已经算是对你口下留情,你得三生感激他对你的慈悲怜悯了。其三、表明他有一种绝对的支配权。因为他是训者,你是练者,所以从此以后,他叫你作什么,你就得作什么,使你习惯于接受他的吩咐和命令,否则你就是「背叛」;他要叫你知道「含的咒诅」、「米利暗的痲疯」、「可拉的灭亡」都有可能要临到你身上。你若是害怕这些,就乖乖的顺服他;若是你良心不能苟同,李氏有几位门徒(如朱氏等)就会告诉你:不要以你自己的良心为良心,要以李氏为你的良心,若是李氏不对,让主去对付他,你还是要顺服他;他若要你犯罪,将来在主审判台前,主会定他有罪,定你无罪。(若你今日被抓到,李氏会说是你干的,不是他干的。若你说朱氏告诉你这样的,李氏会说你去找朱氏,不要找他,他没有告诉朱氏那些话。若你再找朱氏,朱氏会告诉你那是你和李氏的关系,与他无关,到时候你只好一切都认了。)其四、表明他有完全的居功地位。因为你既受过他的训,你就是他的成果,今后你一切作为的积极效果,都得归荣耀于他。你传福音、服事人、兴起教会的果子都要归在他的帐上;至于你所有的过失、错误所造成的消极结果,则全归在你自己的帐上。那怕你只读过他几本信息,或旁听了他两堂训练聚会,他也会把你工作中一切他想要的都记在他自己的帐上。(所以他才会说全地九百多岁「地方教会」,五万多信徒都是他结出来的果子-何等无耻的说法。)

  因着他对「训练」有这样的观念和看法,所以他施训的方式四十年来一成不变,一直都是道道地地的由他『一』人讲众人听。因为他认为只有这种训练方式能够显明他比众人都高,讲话的人总比听话的人高。因着这样的看法,他就不希望在教会中除了他以外还有别人在「一人讲众人听」,所以他极力要铲除、打击、消灭教会中的讲道聚会,使讲道成为他一个人的「专利」。在他所带领的训练中,除了在台湾初期,特别是一九五三年的训练和在美国最初几年的训练,比较多讲些积极建设性的内容外,后来的训练差不多都有下列三项特征:第一、在训练中厉害的对付人(有时是团体的,有时是个人的),尤其是对付那些他不喜欢的同工或教会领头圣徒。他会当然严厉刻薄的责骂、羞辱、打击他们,许多同工和圣徒因此跌倒或离开,那也是正中他的下怀,所以「训练」聚会常常变成了他的「清算斗争会」。在这种场合,被对付的同工圣徒,连开口辩驳的机会都没有,因为他不让你说话;你站起来要说话时,他会说这是他的训练,你若不能接受就请你出去。其态度之蛮横跋扈,可谓是无以复日。而许多被对付的同工或圣徒,常常都是蒙恩服事多年,在生命上颇有学习和经历的,他们也就只好忍气吞声不争了。李氏这种手段是杀人不见血的,初次遇到这种场面的人,真会吓得目瞪口呆,晚上连祷告都祷告不出来。即使多经历过几次的人,每次遇到这种情形,也非常胆战心惊,生怕这个恶雷会劈到自己的头上来。训练外的人根本不会想到如此一个外貌和祥的老者,在「训练」中对付起人来,会如凶极恶煞。第二、在训练中教导一些不足为外人道的「理论」,来恐吓欺哄受训者,例如那些「独一职事论」、「独一出口论」、「教会统一论」、「背叛灭亡论」、「与职事合一论」、「使徒制宪论」、「使徒独裁论」…等,都是先在同工长老训练中说的。一面藉这些伪论来控制同工长老,一面要长老同工把这些「伪论」传出去,教导众圣徒。这种伪论他通常不会在公开的大聚会中说,也不刊在公开发行的书籍里,免得落入外人的手中,而揪出他的重大错谬来。第三、在训练中免不了要攻击基督教的不是,贫穷和可怜,同时也一定会自夸自擂一番,标榜他自己的功绩和成就,使人相信他(李)真是如何不得了,而别人又是如何的无用,叫人死心塌地的跟随他。

  他训练中的这三个特征,实际上乃是他建立其「职事」权威的三步曲。愈到晚近这些年间,积极面的内容愈讲愈少,许多时间都是花在这三步上,甚至后来夏冬两次「生命读经」训练中,列两纲要的部分,往往念过敷衍了事,倒是花许多时间在漫骂基督教和自我标榜上。至于对于同工和服事领头人的对付,在台湾或远东要远比在美国强烈得多,原因是他知道许多白人是不好惹心的,搞翻了会当场反驳,他的英语可休想把他们压下去。而且白人好打抱不平,旁人若不以为然,也会立刻帮腔;但远东的圣徒,除了在属灵的修养比较稳重外,礼教的观念也是一大束缚,旁人只要事不关己,总是不愿表明态度,尤其不愿帮人「犯上」。李氏深知这些因素,所以他在远东态度更是嚣张跋扈,在他的训练中经常根本不把别人的人格和尊严当一回事的糟蹋。事实上,他是要把他「职事」的尊严建立在对别人的践踏上。他这种陈腐恶劣的作法也被朱氏学去,所以朱氏的训练也有相同的性质,一九八六、八七年在台北「全球性」训练的时候,李氏所指定的那「四个帮手」,岂不也是一样的作风和作法吗?朱氏就是在那次吃了排头。圣徒们仔细想想看,他那种训练能成全出实际有「格」真正像「人」的人来吗?

  在李氏的训练中,从来没有「讨论」、「辩论」、「个案研究分析」、「实地考察」、「专题报告」、「评估」等实际有价值的内容。他的训练一向不离开他的椅子和桌子,而受训的人则来到他面前坐在他对面或四周;他的训练实际上只需要一张嘴,一个麦克风和一杯水。当日主耶稣在地上训练门徒时,可真辛苦,一会儿上到高山,一会儿下到海边,或进入人家中,或上到人船上;中午到井边去近荡妇,夜半在室内等候学者,特意到墓场去救发狂的人,有意在街头遇丧子的寡妇;既要当众医治病人,又要当众赶逐污鬼;祂要照顾门徒为他们辩论,祂又要教导门徒为福音听众张罗饭食;祂要教导人撒种,又要教导门徒打渔;带门徒去旷野、去会堂、去圣殿;从加利利到撒玛利亚,到耶利哥,到耶路撒冷;要陪门徒们度平常日子,还要带他们去过节,为他们预备筵席,又为他们洗脚…。三年半的时间,祂为着成全门徒东奔西走,虽然他也差遣他们两个两个的出去实习,然而大部份的时间都是陪他们一起生活作息的,祂的训练和成全可真是实际又多姿多采。当然今天谁也不可能做到主那样的程度;但是只凭一张嘴、一把椅子、一个麦克风就想把圣徒真正的成全为一个服事教会、建造教会的人,岂非作梦!

  为什么历四十年之久,李氏在训练方式上一直落在呆板和陈腐的老套中,而没有一点变化和进步呢?其原因是:

  其一:前面说过,因为他没有诚意成全人,所以他根本不愿花多少时间,真正的把心放在人身上。「讲道」训练的目的并不在人,而在「多产」他的「道」,并且出卖他的「道」。

  其二:因为私心甚重,生怕别人学了他那一点法宝,所以他也不愿意带人在身边,真正的跟着他学。

  其三:因为私德有亏,怕人家看出他和他家的底细,知道他公开说的是一套,私底下想的做的又是一套。

  其四:因为所学有限,毕竟对于正规教育的内容知道不多,若要正正式式办教育,他怕自己不够资格,同时他也不知道该怎样办,怎样设计,怎样规划,怎样管理,怎样施教。

  其五:因为度量小容不下人,不愿意别人有分于这种事功以致遮盖了他的光彩。因此他无法用高明的人或学有专精的人来协助执行,更不用说聘请专才来主持了。另一面,他也不愿在他有生之年,真的看见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情形。因为他知道教育若真办的好、办的成功,一定会出许多人材,出许多有恩赐的人,这种情形,在他看来是非常麻烦的。

  由于这些原因使他古法(主带门徒)、新法(新式教育)都行不得。

 

 

  第五节 在内容上的褊狭和短缺

  李氏于一九五三年在台北主持的全时间训练,是李氏这四十年来所办训练中,最正式,内容最广泛,时间最长,他自认为程度和水准最高,也是他最尽全力,最有意愿要成全人的一次(虽然最大的意愿是要建立他「职事」的地位)。在他所有的训练中,那也是唯一具有代表性的一次。参加训练的人包括当时台湾所有全时间的同工,同时各地教会的重要负责人也多有参加的,总数约在一百八十人左右;为时三个多月。从那次训练之后,无论在台湾或美国,李氏再也没有办过类似的训练。特别是到美国之后,他的训练多半都是专题性的「讲道」聚会,和特会并没有两样,所不同的就是要预先报名,并且为期最多十天、十五天,最长没超过一个月的;内容都只限于一个题目或一卷圣经。至于其他零零星星的长老同工训练或聚会,为期更短,通常三、五天不等;其内容多半是对付当时所发生的某些问题,或是要推动什么计划要大家配合。一九八一年他去远东,在香港和台北两地合起来有二十天的「事奉训练」,算是近二十五年来比较长的,但其主题不过是讲「地方教会」六十年的历史。直到一九八六年他为了要推动他的五年福音化台湾计划,为着招徕世界各地不明就里的单纯信徒作帮手,他在台北办了一连串比较长期的「训练」,实际上就是要大家帮忙去敲门,搞小排。于是在一九八七年开始了整年的全时间训练。照道理这次训练应该有比较充实的内容,但实际上他并没有多少负担,因此他自己没有摆上多少时间和心力,大部份只是叫他身边那几个无知谄媚他的小人,去打点欺哄那些幼嫩的青年人;其目的不过要那些青年人听他们的指使,去执行下乡扣门的工作罢了。可见这次训练的立意和内容,仍乏善可陈;如今已因扣门运动的全面失败,而不了了之,所以不说也罢。现在我们就以李氏自认为水准最高,内容最充实的一九五三年训练来检讨。

  检讨一个训练的得失,首先要确定其训练的目标,究竟是长期的,抑或是短期的。一九四八年倪弟兄在福州牯岭所带领的训练,据参加训练的张晤晨弟兄告知,倪弟兄曾明确告诉参训的人,他盼望那样为期六个月的训练只是将来一连串长期训练的开始,为的是应付那时中国大陆广大、迫切的需要。他希望两、三年之内,他们能够再回去接受第二阶段的训练,四、五年内接受第三阶段的训练,甚至第四、五阶段一直继续下去。由此我们可知在倪弟兄的观念和负担里,他知道成全培养合乎主用的传道人,不是那么容易,需要长期分阶段的进行。当时他进行的第一、二期训练,都是属于第一阶段的。他之所以采取六个月一期,乃是鉴于中日战争后,福音迅速开展的广大需要。因为在战前(一九三七年),地方性的聚会,全中国不过十来处,加起来的总人数不过千余人。战争爆发之后,各地的交通逐渐受到阻隔,福音的发展如何,彼此并不清楚。再加上一九四二年上海的同工长老们对于倪弟兄协助其弟弟经营生化药厂发生误会,停止其擘饼,使倪弟兄的职事片面被中断,更造成了音讯上的障碍;等到一九四五年战争停止,各地交通并不能立刻恢复,直到一九四八年初,李氏在上海平息了同工们对倪弟兄的误会,并请倪弟兄恢复其职事,四月回到上海参加全国性交通聚会时,突然发现在战争期间,全国竟然兴起了四百多处地方性的聚会,信徒约有三、四万人,全时间的传道人也以数百计。在交通中倪弟兄立刻感觉到成全帮助这些全时间同工的迫切需要。好在主早就给了他成全培养人的负担,在他职事被片面中断的期间,他将协助其弟经营药厂所分得的利润,在牯岭买下了战争期间西教士撤退后所留下的二十多幢别墅,是预留着为将来成全培养人才用的,这时正好派上了用场。全国性交通聚会之后,他随即带了八十多位同工上牯岭训练半年。很明显倪弟兄带这个训练是为着当时的迫切需要,参加者又都是在各地已经服事有年的领头弟兄,所以训练的性质乃是一种「在职训练」,像是补课,并且照倪弟兄的负担也只是第一阶段。但很不幸地,第一阶段的成全计划还没有执行完毕,大陆就沦陷了,不久倪弟兄也被囚以至于殉道。我们无从得知其成全培养人的第二、第三…阶段的构想,然而无论如何,我们确知倪弟兄是有长期培训圣徒的观念和构想的。

  李氏一九五三年的全时间训练,虽然训练内容与一九四八年有所不同,基本上却是模仿的。在训练内容上,包括:生命、真理、性格、读经、教会真理、福音、事奉和查读以弗所书。从这些科目来看,好像是基础的,应该只是长期训练中的第一阶段部份。在六个月的期间,包含这许多内容,当然相当有分量,但是从此以后就再也没有类似的训练,也没有再进一阶段的训练了。当然后来各年也都用了「训练」的名词,但真正的负担已不是培训人,而是泄其「专题」或「专卷」的负担。到一九八一年在台北讲「六十年历史」时,李氏提到一九五三年的训练,说那是「水准最高的训练」。由此就更加证明,在李氏的观念里,对于成全培养人无所谓短期目标、长期目标;在他认为一个圣徒只要好好接受了他那些科目,然后再继续的接受了他后来所讲的「专题」和「生命读经」,就能够成为一个象样合格的传道人。但是看看我们中间的历史呢?短期来看,每次训练都轰轰烈烈,好像个个都非常饱满、有所得着,然而从长期来看,好像除了他自己,几乎没有一个人走得上路,几十年下来,不是雕残了就是退下去了。倒是几个乘早离开他(李)的人,如今在工作上还能作得有声有色,继续发展;而跟着他的人反而愈走愈迷糊,愈做愈迷茫,甚至连他自己也愈过愈走向穷途末路。更可悲的是,在我们中间长大的青年人,一代一代不是叫人觉得「后生可畏」,而是令人看了觉得「后生皆萎」,令人叹息。当然这其中原因很多,前面所论各点都有关联,但这些情形也在在说明了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就是我们中间在长期的成全培养人的事上,出了大纰漏,以致叫我们断了后代。除了在成全人的存心、观念、方式上有重大缺欠之外,在内容上的褊狭和短缺可能是更重要的致命伤。现在我们且分项简略的看看。

 

  第一项 在生命与性格方面-生活上的养成不足

  在训练中李氏花了很长的时间、很大的功夫讲「生命的认识」和「生命的经历」,同时也花了不少时间讲「性格」三十点。参加训练的人都很得帮助(可是一九六五年以后李氏自己已经否定了「生命的经历」中的论点,他认为那是「破牛车」,呼喊主名才是「七四七」,前已论及)。但尽管如此,无论是「认识」、「经历」及「性格」,他所讲的都还是知识层面的东西,必须经过相当长期的生活养成教育,才可能把那些认知实化在信徒身上;这必须经过相当长期严格的督促和互相砥砺。别的不说,单是早起、祷告、读经、殷勤、认真工作这几项基本的习性,若没有相当长的时间养成,一个平常的人(大部分的人都是平常人)很快就把它松弛了,这几项若松弛了;在生命和性格方面的讲究,几乎大半都要落空。这一方面天主教的修道院作得最扎实。许多基督教神学院的失败,就在于他们放松了这一面。而我们的失败则在于只讲论,却没有够长够多的时间培养;更何况那一次训练之后,这许多年间在李氏的训练中,根本就完全忽略了这一面。对于培养服事的人,只讲讲「生命」而与生活脱了节,这怎能有结果呢?其实对于现代的青年人,更需要这一方面的加强。若李氏了解其重要性,单是为着这一项生活的培养就值得延长好几倍的训练时间,并且他也不会将应该用于建造训练中心的工作款拿去作生意,更不会将为着训练中心的预留地拿去典当赔他的私债了。

 

  第二项 在圣经方面-对于圣经背景和解经上的认知缺乏

  在训练中对于读经课程,李氏所讲的主要内容,后来搜集在「认识圣经」一书中。那一点内容若是拿去给青少年作为一点诱导教材,也许还不算太差,但拿来训练同工长老则简直不成体统,太差太差了。在倪弟兄的训练中,有「读经之路」,其中将读经的人和读经的方法都作了非常中肯、深入而简明的指导。若是将「读经之路」看作传道人训练大学入门的课程,则「认识圣经」的内容只适合作初中程度的常识。其实圣经有三千多年的历史,单是基督徒读圣经就已读了近二千年,历代在圣经上下过功夫的人何只千千万万,其中有主恩典和怜悯启示的人,也大有人在。并且圣经每一卷书产生的时候,都有其时代背景,一个立志做传道人的人,不能从这许多前面的人得帮助,只在那里抱着圣经死啃,闭门造车,他怎能不陷入望文生义和灵然解的陷阱里(包括李氏在内)呢?结果经年累月的努力下功夫,仍然在解经和真理上产生偏差,在启示上也无从突破和进步。我们许多同工愈走愈暗淡,愈走愈会被人牵着鼻子走,这也是主要原因之一。四十年下来,在我们中间的同工没有几个人对每卷圣经的背景有正确的认知,也没有几个人读过前代圣徒的解经名著,怪不得「真理」随李氏怎样讲,名词随他怎样创,少有人能够分辨,会众更是不分青红皂白甚至佩服得五体投地;换了别的受过专门训练的传道人听了,可能认为都是些荒诞不经的东西。四十年来无论在台湾,在美国的地方教会中,就没有一所公开象样的属灵书籍图书馆好供圣徒使用,指导就更谈不上了,像这样我们的同工和圣徒们的圣经认知水准那能不愈过愈低落愈懵懂呢!与别的基督徒团体比较起来,别的传道人一直在认知和解经上不断追求进步,而我们的传道人只能在李氏所讲论的圈圈里打转,因此他一错误,大家就都错成一堆了,没有平衡,更没有纠正,而他随便一讲,所有的「地方教会」就都连倒西歪了,这就是我们今日的光景。

  然而这种对圣经背景和解经上认知的培养,并不简单,即使有名家指点学习三、四年,也不过是入门而已;李氏在训练中的那一点读经课程的内容,不用说入门,其实离门还远得很呢!初看起来,我们的传道人经过五、六个月就可以出去画画了,而这一点时间人家连打底都还没打好;好像我们的训练真快真有效,但年日一长就见了真章。成全传道人那有什么捷径!这不仅仅是同工以后努力不努力的问题,而是同工当初学得够不够的问题。你作老师的只教了学生认阿拉伯数字和加减乘除,偶尔你自己表演一点鸡兔同笼的巧妙运算来唬学生,但你如何能盼望这些学生将数字学你那样搬来搬去,有一天他们就会搬出代数来?更别提什么微积分了。你说你也不懂代数和微积分,所以你不教,这不怪你,但你只许学生跟你学,不许学生跟别人学(跟别人学就要赶出去),这就要怪你了,是你的狭窄耽误了他们的前程。圣经已经被人读了两三千年,累积的丰富浩瀚如海,你不教导同工们如何在前人的丰富上下功夫,只教他们抱着一本圣经很原始的啃,还美其名为「生命读经」,真是害人不浅!若是当初何受恩教士也是这样「成全」倪弟兄,我不相信倪弟兄会有后来那样的职事。所以李氏他那错误的观念和偏差残缺的教导,确是误了「地方教会」的大事。

 

  第三项 在真理方面-对真理的探索过于教条而不够深入

  李氏在训练中「真理」课的教材,乃是「圣经要道」六十题。这些「要道」最初是李氏在烟台带圣徒造就用的,原有四十二题,后来一九五○年在台北带造就聚会时,又补充了十八题,合为六十题。一九五三年的全时间训练,李氏就继续用为「真理」的教材。老实说,那些教材若用在教会中作为一般性的初信造就材料,还算不错;尤其在当时的中国,基督徒刚兴起,信徒对福音和圣经的知识都极其缺乏,中文的属灵书籍也少,好的翻译材料更不多,以李氏在弟兄会中七年半受教所搜集的资料,再加上参加司可福函授课程所得之教材和帮助,能编出一套如此之「要道」内容,的确难能可贵,所以为当时的圣徒所珍惜。但若是以这套材料当作「成全」或「训练」同工的材料,就太不足了。

  这套材料的最大问题,就是把「真理」很粗浅的教条化了。粗浅的优点是适合入门,所以适用于初信或一般性的造就;教条化使人容易领会,比较便于记忆。但是粗浅而教条化的最大缺点,就是使人以为「真理」就是这样,是固定的,是不能再进步的,亦是不能更深入的,并且教条化更使「真理」变得僵硬死板,使人感觉冷冰冰的提不起兴趣,且因没有启发性使人以为真理不过是一种叫人点点头的道理而已。现在简单的举二例说明:

  例一:论到「罪」。就一个信徒来说,对于「罪」的认知是最基本的,没有罪的认知就不可能产生悔改和相信来接受主的救恩。信主之后,若对罪没有进一步的认知和启示,就不容易摆脱罪的缠累,就不可能过一种公义、圣洁和荣耀的救恩生活。圣徒生命的长进常反应在对罪的认知愈加深刻、敏锐,因此帮助圣徒对罪的认知乃是一个重要的课题。「要道」中有四题:「人的光景」、「对付罪」、「信徒与罪」、「罪」,就是以此为中心的(这不是说其它各题没有论到罪的),分量相当多了。然而这四题的论点都是静态的,是客观的,是道理的,是固定的,是含糊笼统的,也是很肤浅的。老实说,他这套有关「罪」的道理,乃是传统基督教中有关「罪」之道理的另一种排列组合而已。任何人藉助「经文汇编」的帮助,将有关「罪」字的经文查出来,都可以编出许许多多不同组合的「罪」之道理出来。这样编出来一套一套的道理,有的人可能编排得高明一点,有的人编排得差一些,但实际上并没有太大的差异,都一样是「死的」,是机械性的,是一成不变的,在对「真理」的启示上,都是没有太大价值的。若一个传道人所接受的「真理」教育和理想,都是这一类型的,他在启示上必然会逐渐停顿下来,他的观念会逐渐僵硬和老化,他的生活行为和言论,也会跟着固执和刻板起来,不会有什么进步;并且在教的里他会愈过愈老大愈独断独行,因为他会自然而然的认为,该知道的他都知道了,该对付的以前他都对付过了,他既有知识又有经历,他的抉择绝不会错。若他是一个在教会中有地位而又掌权的人,那就更可怕了。其实呢,他所知道的这些道理和真正的「真理」可以说根本是天壤云泥。因为这一套一套罪的道理都是建立在一个错误的「假设」上,这个假设就是认为:人人对于「罪」都已经有了完全而相同的认识。这个「假设」事实上是大错特错的,完全与真理相背。

  圣经中所讲的「罪」乃是启示性的,是随着人在启示上的进步而在认知上更深的;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一个普通的人对于罪只有粗浅的概念;教育程度低的粗鲁人只认识粗暴的罪,教育程度高一点的文明人认识的罪范围大一点;不信主的人多只承认抵触国法行为上的罪;在旧约之下的人,可能进一步接受违背律法书上所规定行为上罪的观念;而一个在新约救恩之下的圣徒,对罪的认识要比前面所说各种各类人更有启示、更深刻得多才行。并且他对罪的认识,随着他与主的亲近,随着他生命的长进,会认知得愈来愈广,愈来愈深:从外面行为、计划和知识的到里面意念的;从粗暴污秽的进到文明粉饰的;从已经犯出来的到尚未犯出来的打算;从已经结果的事实到只刚萌芽的动机;从存心故意的到不知不觉的;从损人的到利己的;从自己犯的到暗示别人犯的;从明显的到隐藏的;从预谋的到伪善的;从恶意的到不愿为善的;从消极的到不愿负责的;从自己定意的到不凭信心的;从人意发起的到不愿顺从灵引领的;从良心所控告的到神所不称许的…。真正的真理,应该带领圣徒从这种观念起步,然后他对主的信靠、他的认罪对付、他的生活态度、他的言行举止、他的追求目标、他的同情爱心,就会在启示中不断的得着光照,不断的受到挑战,不断的得着引导和鼓励,不断的更被拔高、更被纯净。他绝不至于落到自高自大,骄傲自满、黑暗错谬里去。这样的「真理」才能使人脱离罪的权势和阴影,过义的生活,使人成圣,使人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使圣徒能逐渐无可指摘、诚实无伪、将生命之道表明出来。当初主耶稣对门徒的教导就是这种性质,例如:马太五至七章;而后使徒们的教训也是如此,例如:罗马十四1323,雅各四1516;拔高了圣徒对罪的认识。

  李氏的「教条」拦阻了地方教会四十多年来在真理上的追求和进步,耽误了多少同工和圣徒的长进和发展,也造成了他自己的骄傲和自大。若是他真正认识「罪」的真理,相信他自己就不会犯这些年来许多重大的错误,即使犯了,他也会自动自发诚诚恳恳的公开认罪对付悔改,而不至于落入近几年来荒诞的错谬和黑暗之中,还不肯自拔,并且更进一步的带着一群人都糊里糊涂地往更邪恶的错谬里直奔。这真是我们中间令人伤痛的莫大悲剧!

  例二、论到「爱」。本来这也是一个很大很重要的题目,但是在「要道」中除了第二题曾论到「神的爱」之外,就再没有下文了。并且水一题的论调也是粗浅的、教条的、刻板的、没有启示的,好像神的爱是不需要人反应的,好像人只要很自私的接受了神的爱,神就会心满意足似的。这种论点把人导入一种错误的领会和态度之中,使人完全忽略了神爱的心意、作用、目的和目标,好像神爱只是神的一种癖好,人让祂爱就是成全神似的。怪不得在李氏的「要道」中不曾有「爱神」、「爱中生活」、「凭爱行事」、「爱的建造」、「彼此相爱」、「爱众人(世人)」、「爱人如己」等相关题目;也不曾有「不要爱世界」、「不要爱钱财」、「不要爱自己」等反面题目。

  由此可见,李氏的「要道」把许多重要关键,真正能使信徒「成圣」的「真理」遗漏了。用这样的「要道」来成全训练同工和长老,并且还把这一套「要道」当作最高水准的「真理」,怎会不使「地方教会」的圣徒对真正「真理」的认识水准愈来愈差呢?而「按真理而行」的情形更是谈不上;许多人只知道按李氏的道理而行。他指鹿谓马,大家就跟着说鹿是马,他称黑为白,大伙就跟著称黑为白;没有启示,没有鉴别,也没有真正敞开心门来寻求主的启迪。许多人只养成了一种习惯,像驼鸟似的一股脑儿埋在李氏所说过的话里,这都是因为「地方教会」中真正的「真理」残缺所致,亦是没有认真深入探讨「真理」的训练和实行的结果。

 

  第四项 在逻辑和思想方面-素养上幼稚

  传道乃是一种思想上的工作。传道的人不仅要深入了解圣经中所启示的思想观念,不仅要能清楚的分辨新约和旧约观念上的不同,能识别启示上的进步,能把握神圣话语中的精髓;并且他还要知道被传者的思想型态,他们的理念和推理方式;这样,在传道或谈道的时候,才能灵活运用在神面前有能力的话,攻破人坚固的营垒,将各样拦阻人认识神的那些自高之事一概攻破,又将人的心意夺回,使他顺服基督。所以传道人应该好好修习圣经的思想,这是为着「知己」;另一面传道人也应该研习了解世上的小学(即哲学),这是为着「知彼」;并且应该比较研究神圣启示和人间思想有什么不同,有什么高明之处。这些都是传道人应该常作准备的(彼前四15)。传道不是误打误撞的,尤其在现代的社会,世人的教育水准愈来愈高,传道人本身的素养也必须提高才能应付时代的需要。使徒保罗之所以能将福音从犹太人中,带到外邦人的希腊罗马世界中去,很明显地是因为他比其他使徒受过更多希腊罗马文化的教育。他虽然称世人的哲学为「小学」,但他并非不知道那些哲学的内容和讲究,正是因为他知道那些哲学和其缺点,所以与神圣的启示比较起来,他能他也敢称那些哲学为「小学」。因此在传道的时候,他能针对什么样的人说什么样的话。李氏因为自己本身缺少这一方面的教育和素养,所以无法在这一方面来帮助接受他所训练的人;同时也正因为他缺乏这方面的素养,才使他犯了许多很荒谬的重大错误。例如一九八七年的扣门运动训练,他要所有参加训练的圣徒都同样的拿「人生奥秘」小册向所有各色人等作同样的传讲。他简直把传福音视同在工厂中制造罐头,他不仅忽略了圣徒里面的圣灵,也完全忽视了被传的对象是个有思想的人。他这种做法,正像用「土高炉」炼钢一样的荒诞。此外他所创造的一些名词和说法,例如:「三一神的终极表现」、「经过庖制的基督」、「圣灵成分论」、「高品的福音」、「金灯台的终极意义」…等都是不合逻辑的。他可能不在乎逻辑不逻辑,他只在乎耸人听闻,他在乎是否创出了一些标新立异的说法来表示他独特的「启示」(但我们的主耶稣在地上的时候,他都是用非常平易的话,说出了不平常的真理和启示。)并且在「地方教会」中,李氏的每一种带领和说法,都是容不得探讨和辩论的,他那武断和专横的作风,其实也正是缺乏逻辑修养的必然表现。因为他那些带领和说法常是经不起追究和推敲的。

 

  第五项 在历史知识上贫乏

  教会在地上已经有将近两千年的历史,今天会演变至如此的情形,是有其历史渊源的。许多今天在教会中发生的事,可能早在以前就发生过,历史可能提供了许多鉴戒。一个蒙召传道和服事教会的人,应该要细读教会的历史,从这些历史中可以知道,历代的圣徒是怎样追求和事奉的?他们曾经历了什么试探和打岔?他们在那里走岔了路?谁把堕落弯曲的教训和实行带进来?教会变质荒凉的光景到了怎样可怜的程度?主怎样保守了那些忠心寻求跟随祂的人?主又怎样兴起并呼召祂仆人在逆境中起来为祂说话?主又怎样把一批一批圣徒从黑暗带向光明?他们的长处在那里?蒙了什么祝福?他们的短处在那里?我们的历史使命是什么?我们要小心什么陷阱?要防备仇敌怎样的诡计?我相信若是我们的同工曾经如此受引导细读过教会历史,并在一起共同讨论交通过,这些年来「地方教会」中,许多实行上的错误都可以避免;许多不正确的教训正在那里萌芽的时候,就会有所警觉,早早予以连根拔除,不会让那些毒艾毒草漫延了大片神的田地,毒害了许多神的庄稼。

  再者,在人类三、四千年的历史文明中,除了东方的古老文化不是那么明显之外,西方的文化都先和犹太教,后与基督教息息相关。尤其是从第三世纪之后,西方社会的思想、学术、生活习惯、风俗、进而政治、经济、制度的演变都受到教会和圣经的主宰。所以今天的西方世界可以说乃是广义的基督教产物。这两千年来,教会怎样影响了社会,改变了社会?社会又怎样影响了教会、改变了教会?圣经的思想怎样透过信徒而改变了社会的风俗、习惯、政治、经济、制度、学术、道德观念、思想方式、生活方式…?今天教会对社会的有形影响是什么?无形影响又是什么?教会面对着今天的社会所要遭遇的问题又是什么?这些都是一个现代社会中的传道人应该从历史中去发掘理解的。

  换言之,一个现代的传道人应该对教会的历史,和世界的历史有相当的知识水准,才不至于作一个与历史脱节的传道人;否则他遗忘了历史,迟早历史也要遗忘他的。在李氏的训练中,他只三言两语的带过这一课,当然这又是因为他自己在这一方面的知识不够多,认识也不够深的缘故。但做为一个全时间同工的施训者,他有责任要强调这一方面的重要性,责成同工们需要在这方面下功夫,至少他应该推荐几本象样的书,要同工们去研读,去自修;然而他都没有做到。这岂不又是盲人领路吗!

 

  第六项 社会性的知识上的短缺

  传道的人是要与社会上各色人等接触的,他要向社会上各行各业,各个阶层的人士传道。为着他工作上的方便,在与人接触的时候容易洽谈起见,他应该多俱备一些社会性的常识,例如:政治的、经济的、法律的、社会的、心理学的、时事性的,这样他进到任何公开性的或私下性的场合,在与人交谈时,都能够很自然的适应各种正当的话题,而从这些话题自然的引到他要传的道上。传道人不是除了打开圣经,什么都不知道的人,否则他作工的范围会愈来愈狭窄。在李氏的训练中,根本没有这一方面的开导,他的教导使同工误以为传道只要专心的读经和祷告就够了,连看报好像都是一件打岔分心不必要的事。后来我们有好些同工因知识的路愈走愈窄而走不下去了,都是受错误观念的教导所害。

 

  第七项 语文上的培养不够-根本缺少培养

  为了节省篇幅,本项就不予详论。这包括通用语文、地方语文和圣经语文。

 

  第八项 工作上的教导和操练都是暗中摸索

  例如:同工应该怎样配搭?与地方教会的长老如何配搭?训练中一点没有教导也没有原则,完全是让同工去瞎摸瞎碰。对于类似问题或特殊问题没有个案分析和研究,因此让同样的问题一再发生,消耗了同工们许多不必要的功夫和精力。当主耶稣打发门徒两个两个出去时,那些门徒已经跟在主身边见习和实习了好一段时间;然而我们的青年同工大多是在没有受到成全的情形下,就被打发出去作工的,所以倍极艰辛,倍受熬炼。一九五三年是如此,三十五年之后的一九八七年训练仍然如此。在工作上不仅没有一点进步,反而开倒车。主持训练者实际上老早与真正的基层工作脱了节,而其帮手更是一班连皮毛经验都没有的人,他们除了会狐假虎威的作威作福外,在成全人的事上只能作绊脚石。(近一年多来将训练交回给台湾的同工们承担,已有了相当多的改善,他们毕竟是多有一些学习和经历的,不是他那几个「帮手」可以相提并论的)。

 

  第九项 在事奉上没有专精的教练

  一九五三年李氏的训练可以说乃是「一把抓」的训练;他包办一切的项目。然而李氏真正的恩赐和特长乃是对圣徒讲道,所以整个训练乃以「讲道」为中心。其实在事奉上,除了「讲道」之外还有许多方面的需要,譬如传福音、福音看望、圣徒照顾、儿童服事、青少年服事、大专青年服事…等等都各有讲究,这些都需要有特别负担、恩赐和经历的人来帮助、成全或开导新蒙召的受训者,使他们能够学有所专;但是这样的成全不仅三十五年前没有,到今天还是没有,并且直到现在也还没有看重这种需要。李氏一把抓的训练,既不可能给予受训者专精的事奉成全,因此产生出来的同工在事奉上都是一般的,而没有专长的,因此同工们到各处去所做的,也都是一般性的。三、四十年下来社会进步了,福音对象的水准提高了,圣徒的人数多了,而我们在事奉上却一点没有进步。反而一把抓的训练带进了「一把抓的事奉」,圣经中肢体「各尽其职」的教训,变成了「为着那职事的工作」。从这种类型的训练,怎可能成全出建造教会的人来呢!「一把抓」的人只能盖茅草屋,他怎可能建造现代大厦?

 

  总之,从前面九方面的析论可知,这四十年来,李氏所谓的一九五三年「最高水准」训练,在内容上是多方面的褊狭和欠缺;其它的一些长长短短、大大小小的「训练」就更不用说了。那些「训练」充其量只能算是一种专题的讲道而已,其实不够资格称为「训练」。而且这些「训练」的目的愈到后来愈变质,从成全人服事教会的目的转到培养干部推销「职事」商品的目的;尤其最近三、四年以来更变本加厉,其所带来的结果就是这些「训练」把「地方教会」的建造完全拆毁了,造成整体的大混乱局面。

  赞美敬拜主,这是主的美意。若非如此,怎能把多年来实行如教训上的偏差和变质完全暴露出来,使众圣徒有所醒悟呢!虽然冤枉花了几十年的时间,但比起中古十几个世纪的黑暗时期毕竟短得多。建造教会的路本来就是一条锻炼信徒的路,它要炼净我们的动机、存心、意念、欲望、目光和目标。天上的声音本是要我们不见一人只见耶稣,而我们的最大错误偏偏就是只见一人,到后来明明连主都不见了,仍然死跟着这一人。这种情形与犹太人在被掳之前的错误一样,他们表面上敬拜耶和华,实际上凡事求问巴力和巴力的先知。求主怜悯我们,从今以后人人都回头转向主自己罢!

 

陆 「地方教会」何去何从

 

  第一节 导言-接受历史的教训

  如前所述,前面四十多年来「地方教会」的历史,在教训、实行和工作上有许多错谬和失败。面对今天的混乱局面,许多圣徒,特别是清心正直,单纯为着主见证的人,不仅灵里忧伤,心中难过,并且难免感到灰心和失望,甚至开始怀疑当初倪弟兄所看见的「地方上合一见证」的教会道路,是否真是主在圣经上所启示的正路?是否真是今日神要祂的儿女走的路?是否真是一条行得通的路?所谓「地方上的教会」,众圣徒没有门户宗派的在基督里、在爱里的合一见证。这是多美好的理想,多动听的名词,但这可能吗?大家都是堕落过的人,心胸是狭窄的,心情是自私的,观念是势利的,欲望是贪婪的,虽然得救了、蒙恩了,但是那些堕落的性情仍在肉身的血轮里,要在今世实行合一的见证,可能吗?近两千年的教会历史告诉我们,历代的圣徒似乎都是失败的;美好正常的光景,都祗是昙花一现罢了。并且愈有恩赐的人,带进的难处愈大,造成的失败愈厉害;而恩赐较小的平凡圣徒们,好像又起不了什么作用,往往都是被愚弄的对象。这条合一见证的路还能走吗?有谁能走呢?历代千千万万的圣徒,岂不都曾心愿十足,但走到后来就迷失了,跌倒了吗?要不就是走进死胡同去,好像无法再往前了!

  「地方教会」从中国大陆兴起来迄今已将近七十年的历史,岂不也是这样的光景?喊「异象」喊得最大声,喊得最久,而且领头喊的人,竟是背叛异象、污染异象最厉害的人。他自诩为倪弟兄的异象头号接班人和光大者,而其实「地方教会」在他口中不过是个幌子,一旦他藉此建立了权势,他就要统制信徒的思想,排除别的工人,建立控制系统,进而敛财、占产,不一而足。他不仅要做「教皇」,甚至想当「教主」。众圣徒众同工的多年劳苦劳力,牺牲一切拚上去的结果,最后发现竟成了豪强霸占、予取予求、专为满足他父子贪婪之欲的帝国。这一个大骗局岂能不令人悲痛?不令人感觉绝望?脱离宗派追求「合一」的结果,不过是陷入另一个更黑暗更狭窄的「帮派」。讲「生命」讲了四、五十年的人,只显出他本身贪婪邪恶的生命;那些真正的神圣、公义、圣洁、慈爱、真理和交通反倒全不见了。回顾这几十年的历史,实在令人大失所望。

  早在一九八五年以前,我就为许多事情感到纳闷。我实在不愿意一再压抑良心上的不平与不安,而在所谓的「事奉」中混下去,因此我决定从「工作」中退出来;盼望藉更客观、更仔细的观察、回想、思索、寻求,并且一再细读主的话,要知道主究竟要带我们走什么路?要我们怎样作祂的见证人?教会见证的实行到底该如何往前?这几年来,神一面藉许多事情的发生,厉害的暴露了「地方教会」多年来在教训和实行上的偏差、乖离和错谬;领头者的弯曲、私心、误导、贪婪和假冒;同工者的遮蔽、因循、盲从、苟且和愚蒙;跟随者的糊涂顺命、听由欺哄、任人宰割、不闻不问和漠不关心,使得整个见证被不法的假冒之徒一次又一次的残害破坏,以致「地方教会」当初所具有的优良特质和形象逐渐丧失,取而代之的乃是嚣张、狂妄、乖离、狭窄、世俗、颟顸和贪婪。今天「地方教会」的情形,已经远不如一些正派公会和会堂了。尤其这几年发生在工头和他家人身上的丑陋故事,其背后的羞耻和重重黑幕,实在使人伤痛难过。

  可是,另一面,主让我们经过这些事,是要显明我们的偏失和错谬,好知道该怎样悔改,从那里悔改,并仰望祂更水的拯救,进而单纯的依靠祂、寻求祂、接受祂直接的启示和引导,主让我们「被掳」,为的是叫我们真正的归回祂跟前。神不要我们接受代表的引导,而要我们直接的凭祂活着,直接的跟随祂自己。这样我们才能作祂的见证人,而在爱中被建造在一起,成为祂的家、神的国和山上发光的城显在今日的世界上。

  历史告诉我们,神的工作都是在人的失败中一步一步往前的。神曾从偶像之地,带出一家软弱的人,要他们走一条前途茫然的信心之路。除了耶和华神之外他们无所依靠,也一无所有;只是逐步跟着祂的指示走。他们失败过,也有同行的人离开了,但神仍然鼓舞他们忠心的一路跟随祂,至终成了信心之父和多国之母,且从他们产生了那一个字孙-豫表基督的以撒,和以色列的十二支派。同样的,神也是让以色列人经过失败而引导他们建造了物质的会幕和圣殿,叫以色列人学习认识神、事奉神、敬拜神和见证神。后来他们又一再失败,终至人民被掳,圣殿被毁,然而神恢复的工作却使他们能更清心的归回重建,而带进了基督。基督完成救赎,结束旧约,立了新约,为我们开启了一条又新又活的路,要把我们建造成祂的教会;就是神的国、神的家。

  虽然近两千年来,又看见了许多人的堕若和失败;「教会的历史」似乎并不光彩。但我们若仔细追寻,就会发现在人的不断失败中,神却带领跟随祂的人不断进步,不断往前。不怕我们失败,只怕我们不肯悔改。不怕我们跌倒,只怕我们不肯站起来。不怕我们错误偏离,只怕我们不肯接受教训学习归正。主巴望我们不要灰心丧志,要起来跟随祂;主也会兴起更多的人来,更单纯的跟随祂往前走。教会的历史虽有非常黑暗的一面(由于人的私欲和贪婪),却也有光明的一面,并且会愈过愈走向光明。我们的主要引导祂的教会走向光明,至终成光明的「新耶路撒冷」。

  如果从一九七五年到今天(一九九○年)算是「地方教会」的黑暗时期,但这十五年比起从第一世纪末至十六世纪马丁路德改革前的十五个世纪的黑暗时代,已经缩短了一百倍。从前有许多人,他们一生都在黑暗的笼罩之下。但感谢主,今天主让我们付得起十五年的代价,只要我们这班神的儿女不轻看这十五年来,万灵之父对我们的管教(因为我们离弃了主而跟随一个人走)。我觉得希伯来书十二章十至十 三节,正是主对我们今天的光景所要说的话:「万灵的父管教我们,是要我们得益处,使我们在他的圣洁一有分。凡管教的事、当时不觉得快乐、反觉得愁苦;后来却为那经练过的人,结出平安的果子,就是义;所以你们要把下垂的手,发酸的腿,挺起来。也要为自己的脚把道路修直了,使瘸子不至歪脚,反得痊愈。」(歪脚或作差路)

  过去许多年,我们跟着人,被拐去走入歧途,以致受了伤成为瘸子歪了脚。借着父的管教,把我们寻回到祂的跟前。祂不只要我们把下垂的手,发酸的腿挺起来,也要我们为自己的脚把道路修直了;这样我们便不致再歪脚,反得着主的医治而痊愈。我们该怎样把道路修直呢?兹将我个人寻求的心得,简略的陈述于后,以供众圣徒和同工们参考。

 

 

  第二节 重新确定我们的启示和托付

  一、关于基督

  绝大多数圣徒,对基督的信仰都是没有问题的,即使经过了黑暗时期的试炼,有些甚至离开或不聚会了,但他们对于基督仍然笃信不疑,总是认定祂是我们的神,是我们的救主,是我们的盼望和力量。当然对祂的认识和经历,还没有达到完全的地步;我们还要天天追求认识祂、亲近祂与祂同行同路。这一点我想不必多说。

 

  二、关于教会

  经过痛苦的长期试炼,最叫圣徒们灰心失望的乃是「教会」。许多信徒因此不愿再谈「教会」,也不愿再对「教会」认真。有人采取一种不闻不问的态度,找个合适自己的地方去聚聚会就是了,不愿再深入,更不愿再投入。有人采取一种「泛教会主义」,只要是基督徒的聚会,都是教会,反正教会是属灵的,是宇宙性的,不必用人的眼光去分辨,这样他们也乐得自由自在,各处聚会都去看看,与各会圣徒都有交通,但他们对任何会都没有真正的负担,也没有任何责任。另有一些人,则对什么会都毫无兴趣,他们自己在圣经和经历上都有相当基础,一般的会很难满足他们的要求,因此他们那里也不去,只找少数意气相投的人,在家中聚聚以填补心灵中的需要。

  对于这许许多多情形,我们不能评论其好坏,也不能判断其是非。当地上没有出现正常的教会光景时,圣徒们这种各行其是的情形是必然的。老实说,这种情形是那些曾经在属灵上领头的人所要负责的,也是所有蒙召作工的工人所要负责的。因为他们没有完全秉承主的托付和心意,把真正的正常教会光景服事出来,反而以他们的私心、私意,甚至为他们的私欲、私利而把圣徒弄得分裂分散了。

  虽然如此,我却要奉劝圣徒们几句话,一个真正爱主,关心神旨意的人,不能因为工人不法的事情增多,而使我们对主教会的爱心冷淡了;反而我们应该更加的珍惜,更加的热爱,更加的儆醒,免得撒旦乘机运用那些不法之徒作占便宜和破坏的工作。因为「教会」的的确确是神旨意的中心,是基督的心爱。请读下列几处经节:

  主亲自肯定的说:「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盘石上,阴间的权柄不能胜过他。」(太十六18)主在地上所说的话中,没有比这句更强、更坚决、更清楚的说出祂的意志和心意的。若主是这样肯定的「要」,而我们岂能因一点的挫折而心灰意冷的「不要」吗?

  使徒保罗见证说:「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弗五25)若主爱教会爱到这个地步,把自己都完全给了教会;难道我们还要保留什么?教会值不得我们再热爱关心吗?

  使徒保罗又说:「教会是祂(基督)的身体。」(弗二23)教会既是基督的身体,我们能只爱基督,只关心基督,而不爱、不关心祂的身体,让祂的仇敌一直借着不法之人的手来攻击摧残祂的身体吗?我们岂不应该勇敢的站起来,依靠神的大能大力,拿起神所赐的全副军装和圣灵的宝剑,保护基督的身体,抵挡仇敌的攻击呢?

  主教导门徒的祷告是:「愿人都尊你的名为圣,愿你的国降临。」主教导门徒在地上的生活要先求祂的国和祂的义。难道教会不是神的国吗?我们不是与众圣徒为同国之民吗?我们岂能因有人在其中多行不义而就此放弃了呢?我们岂不应该正直的站起来,把那些不法不义之徒揪出来交付审判吗?一面叫他们有认罪悔改得赦免的机会,一面更显出教会确实是神公义的国度。我们既是神国的子民,岂能逃避国民的义务呢?

  保罗吩咐提摩太在神的家中当怎样行:「这家就是永生神的教会,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提前三15)。教会是神的家,不也就是我们的家吗?我们能因家被几个不法的强盗占了就轻易放弃,我们岂能因「怕死」、「怕事」而从此不要家了,甘心让我们的家被据为贼窝?我们何不呼吁所有被害的弟兄姊妹同心合意的起来把强盗贼子赶走,重建我们被破坏的家园呢?难道我们不相信父神大能的手会保护我们,帮助我们吗?

  使徒约翰的异象告诉我们,他「看见七个金灯台,灯台中间有一位好像人子」。这位人子就是那死而复活,升上高天,坐在父的右边,为我们作属天大祭司的基督。祂虽在高天,祂也在灯台中间;灯台就是教会(启一121320)。主在天上,极其关心祂的教会在地上见证的情形和光景,而我们这些今天活在地上属祂的人,岂能将「教会」的情形置诸我们脑后,将教会的「见证」抛到九霄云外,而悠哉悠哉苟安度日吗?主向众教会所发出的得胜者呼召,不就是向我们发出的吗?祂岂不是巴望我们都从那些失败的光景中,站起来对付一切败坏和不法,使每一个灯台-教会-重新照亮,发出荣耀灿烂的光芒吗?祂岂是只对少数人发出呼召呢?祂岂不是一再的说:「凡有耳的,都应当听」吗?

  从上引经节可以证明:主要建造祂的教会,主宝爱祂的教会。教会是祂的一部分(祂骨中的骨,肉中的肉);是神的国、神的家;是我们的主最关心的,是你我都包括在内,都有一分的。我们不能置身其外,也不应该不闻不问;每一个圣徒都有责任,有义务,有地位,有权利起来关爱,护卫教会的荣耀与见证。所以每一个正常的基督徒都应该对「教会」有负担,而且正常的教会见证也必须由众圣徒来共同维系。一个不愿在「教会」见证上有份,对「教会」的事奉保持距离,或漠不关心的人,若不是由于生命幼稚,对真理和神的旨意缺少认识(需要进一步的培养帮助),便就是在逃避一个圣徒的职责(那也是私-己-的表现)。这种态度是主所喜悦、所称许的吗?我相信主巴望每一个爱祂的人,都接受教会见证的托付。

 

  三、关于教会见证的实行

  有人说,关于教会见证的实行,新约里没有非常明确的教训,因此二千年下来,「教会」的情形才会演变成今天混乱的局面,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弄得宗派林立;进入廿世纪之后,更有许多自由团体兴起来;弄得基督教中的宗派团体,大大小小在成千上万个。其实,今天地上教会光景的混乱并非因为新约中的「教训」不清楚,而是因为人的缘故。就好像旧约时代,摩西的律法书,对于事奉耶和华神的每一方面,都说得那样详细,那样清楚,但以色列人的敬拜历史,却一直是那样混乱:耶路撒冷的圣殿没有建成之前,士师的时代固然不用说(他们各宗所好,是一塌糊涂的);所罗门把圣殿建成之后,没有几年,他自己就领头拜起偶像来了;事实上,他建好圣殿之后,也从未把所有大小山岗的丘坛都拆除掉。以色列的分裂并不只显在南北两国的对立和两殿的对立上,他们的分裂混乱以至于最后的亡国被掳,圣殿被毁,完全是因为他们从来没有真正彻底的弃绝「私意的敬拜」。虽然表面上有了圣殿,有了明确的律法,却不能保证他们信仰纯正,存心。有私心私意的「强人」,总能找到一班无知的群众附从追随他们,使他们能作分裂割据的工作自雄于一方。因此他们中间对抗杀伐的事并不间断。直到他们被据归回之时,以色列人的信仰才真正单纯下来。

  今天,新约的内容,老实说比旧约更清楚明白。不仅有许多确定清晰的教训,更有许多实实际际美好良善圣洁的榜样;这些都是旧约远远不及的。关于「教会」的见证和实行,更是新约的中心所在。可以说所有的书信-从罗马书到启示录-二十二卷都是说到教会的见证与实行。使徒行传更是说到教会见证与实行的初期榜样和历史。若是说这许多卷的记叙讲论还不够清楚的话,那是因为人本身就不愿清楚的缘故;是他把圣经中很清楚的话,「解释」得糊涂了。这就只能浊者自浊,清者自清了。当然,在此不可能让我把新约中有关教会实行的教训和启示都详细交通出来。一方面无此可能,因为神的启示总是动态的,随着人领会理解的成长和进步,神会加深祂话语的启示,因此不可能有人能垄断祂的话;另一面亦无此必须,因为神的话本身就有自解之能。领会主话的最佳方法,就是顺着祂话中之理,多读几遍,多在祂面前默想祷告仰望一段时间,将祂相关的话,多作比较思考,就会产生很丰富健全的理解。

  关于教会见证的实行,我只点出三个最基本的原则,这或许能针对我们当今的弊病,而找出一条脱困的路来。但在说明三原则之前,让我们先看一段「地方教会」发展的经过。

 

 

  第三节 「地方教会」的兴起与失落经过

  六十多年前,倪柝声弟兄看见当时的基督教,在一城中信主的人数并不多(如福州城中,基督徒人口所占比例很小),却分成许多堂许多会,而每一堂每一会人数都寥寥无几,各挂各的招牌。虽都立着同样的十字架,用同样的圣经,相信同一位主,可是彼此门户壁立,鲜有往来。当时他刚受洗不久,又大发热心传福音,带了许多同学朋友乡里信主,可是当他们问他应到那里聚会时,他楞住了。最初他不置轻重地告诉他们随便到那个会堂去都可以,像今天许多传福音的人态度一样;但是他后来一直为这个问题所搅扰,因为那些得救的人不爱去那些会堂聚会,不久后又回到罪中生活去了。他看见这种光景,觉得单传福音带人相信受浸还不够,虽叫人得救却不彻底,必须进一步带人好好的聚会,使他们能够靠着恩典的扶持和供应,活出一种得救的新人生活来才行。进一步他又发现,当时的各会堂所有的聚会都枯燥死沉,且各有规矩,繁文缛节,人数既少,人才又缺(服事的人少),还要分门别类,各拥自己的门户。彼此间的争执点不过是一些条规、礼仪,与真正的救恩和真理不关联,却无法调和,各不相让。倪弟兄看见这种情形,当然非常难过,但是他也无能为力。

  后来,倪弟兄读圣经发现,新约中所记叙的教会并没有那许多分门别类的情形。照着圣经的记载,每一个地方只有一个教会,无论人多人,圣徒都在一个交通里。他觉得这是圣经中所启示的「教会之路」,因此他们几位常在一起交通、一同传福音的圣徒们,就开始了所谓地方立场的聚会。后来,借着他文字的传播,中国大陆沿海一带就陆续有许多圣徒起而响应,彼此交通,地方性的聚会就在各城市纷纷兴起来。由于倪弟兄在话语上有一份特别的恩赐,并且在地方立场上的聚会也是他首先倡议的,因此在这些地方性聚会的领头人中,很自然的就以他为首而建立起一种交通。他们的交通完全是属灵上的,一点也没有组织上的关系。各地的聚会彼此的确是各自独立的,没有一点从属关系。在交通上都站在平等的地位,彼此尊重;后进很自然的向先进的学习,少看见的欣然从多看见的接受。他们各从主接受负担在各地作工,然而彼此珍赏互相关心;同时也彼此借重互相邀请,以增加属灵供应的丰富加强工作服事的果效。他们之间真正是没有组织的,只有属灵的交通。这种情形与当时差会(如内地会),公会(如浸信会)的工作性质和方式当然是完不同的。

  到一九三四年倪弟兄召集了地方性聚会中的同工和全时的负责人,有一次特别查经聚会。他引经据典的让大家看见新约中「地方教会的界限」。后来把这次查经信息编印成「聚会的生活」一书。这是有关「地方教会」的实行头一本根据的书。在该书中除了讨论教会的地方界限外,倪弟兄也鼓励同工们放胆的作非正式使徒到各地传福音,建立教会,设立「非正式」长老。由于这次的交通,同工们无形中形成了一个团体;那些受他们服事的各地聚会,无形中因他们而多了一层关系上的连系。同时在各地的聚会成员中,除了原来大家都是「弟兄」外,现在又加上了「非正式」的「使徒」和「长老」等不同层次的职分。有的地方聚会的领头者是「使徒」,有的地方聚会的领头者是被设立的「长老」,彼此之间无形中产生了从属关系。由于这个交通的发展,地方性的聚会也就「非正式」的逐渐走向一种体系的发展了。

  到一九三七年又有两次同工聚会。这两次的交通内容汇编成「工作的再思」。此时倪弟兄就很正式的树立了「地方教会」在工作上和治理上的典范。在工作上以「使徒」领头,负责设立教会,并在教会中设立长老。当长老设立之后,教会就交给长老治理,使徒就不要再插手了。倪弟兄在书中强调工作与教会的分开。这是为避免工作控制教会,使「地方教会」又成了另一派工人控制的会,以致「教会」失去了「地方性」而沦为宗派。倪弟兄释放了这些信息后,中日战争已经全面展开,整个中国大陆都陷入战乱,因此并没有多少实行机会。加上一九四二年倪弟兄停止职事,至一九四八年才予恢复。经过十年的变化,他的观念又改了。

  一九四八年倪弟兄恢复职事后,他曾发起一个叫全国同工「交出来」的运动。这个「交出来」不只同工个人交出来,且要同工们把手中的工作交出来,把所服事的「教会」也交出来。然后他一面对同工施以有计划有系统的训练;另一面也对同工们作中央式的差派调遣工作。这就是所谓「耶路撒冷路线」。实际上这个「交出来」的运动,就是一个正式地方性聚会转化为「地方教会」系统的开始。后来中国大陆赤化,倪弟兄和同工们为了争回共党政府没收的牯岭训练中心房产,而发动全国性签名运动,能多达两、三千名同工和各地负责人签名请愿,充分证明「地方教会」的工作已经组织化和系统化了。也正因为这个签名运动,提供了共党一纸名单,使共党能在一夜之间将中国大陆各地方的「地方教会」领头人一网打尽逮捕入狱;这实在是一件很不幸的事。在倪弟兄未被捕前,他对教会的实行所释放的话,后来搜集在「教会的路」一书中,仍然强调「地方立场」。

  一九四九年李氏到台湾之后,他在工作上领头。各地教会负责人都是听同工的,而同工都在他的指挥和调度之下,「系统」已经极为明显;再经过他刻意的规划和训练,其控制力之强,早已超过公会之有形组织了。惟当时由于同工们都很年轻,经历和学习都尚在成长中,很容易接受强人领导,并不觉得什么辖制和限制。当然在台湾开展的初期,许多与倪弟兄同过工,受过倪弟兄直接带领的人都在,李氏在领导上还得尊重他们的感觉,所以无论在工作上或教会的治理上,他还不能太独裁。那时众人尚可以尽心尽力的传福音,或各自作他们地方上不同需要的工而自然发展。这是当时「地方教会」能兴旺的基本原因之一。

  那段时间,李氏综合从前倪弟兄所说的,加上一些他自己的看法,出版「教会的见证与立场」一书。这本书中所强调的基本重点与倪弟兄所说的并没有太大差异,但实际上,「地方教会」的实行,与书中所说的已经有了明显的出入。「地方教会」已经自成一体系了。对别的基督徒团体多所评断,自我标榜的气焰已经很高。

从一九五八年李氏访问英伦回来之后,「职事之争」就更加明朗化,「地方教会」中的控制权和辖制力开始凸显出来,终于在一九六五年爆发了。几位在看法上不同的同工被所谓的「工作」体开除了,从此他们不能在台湾任何一个所谓的「地方教会」再作工服事。这一事件明显的证明「地方教会」是一个系统,并且其中有宗派问题;「掌权派」可以开除有异议的人。所谓的「地方立场」变成只是一个「地方名称」而已。一九七五年的改变,进一步使「地方教会」变成「独裁制」,一人决定了数千人事奉的去路。一九八五年以后的变化,更使整个台湾和美国的「地方教会」都变成了顶着「地方」名称的「李氏召会」了。

 

  写这一段历史,是盼望圣徒们知道「地方教会」的产生,和当初的立意及目标所在,是怎样演变成今天的样子。若是圣徒们还有心要认真实行真正的教会见证,就必须清楚的看见,各地「教会」的见证在那里失落了,要从那里把所失去的找回来。今天许多在「地方教会」中领头服事的人,可能从来没有读过「工作的再思」或「教会的路」。希望真正关心教会见证的人好好的读一读,其中有许多很基本且极宝贵的认识和启示。当初我会走上这条「地方教会」的路,就是受它的影响。直到今天我并不后悔,虽然这条路已经被人玷污和扭曲,以致令人怀疑它还是否行得通。然而,我相信既然其中有许多新约中的启示,就必是一条通路;只是我们还需要主赐给我们更多的启示和光照,我们才能把这条路修得更通畅。我们相信这条路若被我们走通了,必叫我们的教会生活进入丰富美好的境界。到那时,我相信有许多圣徒和圣徒的会,都要受影响而改变,一同走上这条教会见证之路。

 

 

  第四节 实行「教会」见证的三个基本原则

  在二十七卷新约圣经之中,用到Ecclesia一词计一百十五次。除了少数几次是指圣徒的聚会说的,中文和合版没有翻成「教会」之外,其他一百一十次均翻作「教会」。其实「教会」就是神儿女的聚会。那里有神儿女的聚会,那里就可有教会;那里没有神儿女的聚会,那里就没有教会。教会与神儿女的聚会是不能分的。惟新约中用到教会一词,不仅指儿女的「聚会」而已,更重要的乃是指有分于聚会的人-神的儿女-即会众。所以教会乃是「神儿女」的另一个集合名词,是指「一班常在一起聚会的神儿女们」。马太十八章1520节,主耶稣的话清楚的表明这个观念。这一段话的意义是:弟兄们有问题可以去告诉「教会」,圣徒们都应该重「教会」的裁判,因为主赐给「教会」-即你们-捆绑与释放的权柄。你们同心合意的祷告,天义必成全;你们奉主名聚会,主就同在。主的话是从「教会」而说到聚会,使徒保罗在林前十四章的话,则是从聚会而说到教会,所以圣徒的聚会乃是教会的具体显出,是与教会见证的实行密切相关的。这一点我们必须非常清楚的认识。

 

  新约中对于教会有四种不同的陈叙:

  是「神的教会」或「神的众教会」(有十一次)

  是「主的教会」或「基督的教会」,或「在主耶稣基督里的教会」(有五次)

  是「众圣徒的众教会」(林前十四章34节原文)

  是在某某地方的教会,或在某某地区的众教会(有廿四次)。

  这四种说法的前三种,都是对「教会」属性的启示,后一种说法乃是对「教会」在不同地方的区喧性陈叙。倪弟兄所看见的「地方界限」就是根据第4种说法而得着的启示。可惜在他强调「地方界限」的同时,没能加的说出「教会」见证的属性,他以为只要「界限」或「立场」分明,就能保守住见证的合一。其实不然,这六十多年来实行的历史证明,教会的见证若没有正确的属性,「地方界限」和「地方立场」全都是「空壳子」、「空帽子」,毫无实际的意义、作用与价值。这好比耶和华神的殿,的确要建在耶路撒冷的独一根基上,但若上面建好殿之后,其中领头事奉的人却在里面横行霸道,根本不敬畏神,又领着一班人在其中营私舞弊,假冒为善,这座殿迟早神要让仇敌去将它拆毁掉,连一块石头也不留在石头上。这就是主在地上的时候,当时圣殿的光景。这也正是今天「地方召会」光景。神的见证不是单讲「立场」就够了,更重要的是实质的属性。因为站住所谓「立场」的人,不一定是要作主见证的,就如回教徒以前占据了圣殿的根基,结果他们建了一座回教寺在上面直到今天。

  今天地方教会的严重问题,不是立场或界限的问题,而是基本实质属性的问题。究竟今天各地的「教会」(或召会),在基本实质的属性上,是否够资格被认为是「神的教会」、「基督的教会」、和「众圣徒的教会」?这三项若缺其一,就不是神在新约中所要建造的「教会」,也不配称为主的「见证」,更不会有在基督里,在圣灵里的合一。这种建造一定带着某种程度的人意、私意和假冒在内;不论它表面上设在什么立场上或取什么界限,都全无意义也无价值。反之,若是一班圣徒的聚会,能够单单纯纯的使他们的会,成为神的会,基督的会,和众圣徒的会,他们就真正作了主教会的见证,不论他们在什么地方聚会,他们就可以真正的被称为主在那地的教会。一个圣徒们的聚会,若实质的属性正确了,很自然地就同时会有了正确的立场和界限;反之,若是属性上偏差了,其立场和界限永远都站不正。若是实质的属性不对,却要挂个看来正确的招牌,那就是「挂羊头卖狗肉」的欺骗行为,还不如老老实实的是什么就挂什么来得好。

 

  「地方教会」中的圣徒们若真盼望走在主教会见证的正路上,就必须众人同心合意赶紧的使各地的会,成为「神的教会」「基督的教会」「众圣徒的教会」。圣徒们不妨就下面所提的原则对照看看,从什么地方堕落了,就赶快从什么地方悔改。

 

  第一原则:「教会」必须是「神的教会」

  (后面所论由于相关经节很多,为了节省篇幅,就不一一列出来了)

  新约的启示让我们看见,真正的教会必须是「神的教会」。今天在地上有许多自称为「教会」的,他们以为他们是神的儿女,所以他们的会就是「教会」。然而这些会并没有「教会」见证的属性,怎能视作「神的教会」?那自称为「教会」的,是否具有「神的教会」之实际属性,可由下面几方面来判断:

  「神的教会」就是「神的家」,乃是由「神的儿女」所组成的。他们不仅相信有神,他们更是从神生的,有神圣的生命在他们里面。没有神生命的人,并不包括在内;他们可以参加神儿女的聚会,但他们并不是「教会」的一部分。这使「教会」有别于世上的一切社团。神的儿女不是人勉强拉进来的,乃是因着「信」而由神生的。「地方教会」在一九七○年左右以呼喊主名三声勉强人下水「埋葬」,又在一九八六年以后「叩门」运动勉强人下浴缸,而制造了许多「仿冒品」、「假信徒」。把那些没有经过「信」之过程的人,,列在「召会」的名册上,充分证明「召会」已经变质成了假冒的「李氏召会」。所以各地的「地方教会」若还盼望在主的见证下有分,成为「神的教会」,首先就必须立刻停止那种制造「仿冒品」的行动,重新好好的传福音,带领人「信」而受浸。同时对以前那些留充宣传的名单,要确确实实作一番清查。并且今后不要再作那种自欺欺人的勾当了。

  「神的教会」乃是属神的。他不是属人的或属宗派的。神是父,只有神自己是独一的家主。所有祂所生的儿女,都是家中的一分子,除了神谁也不能拒绝神的儿女在神的家中生活。新约圣经告诉我们,只有那些像林前五章1113节那样习于活在犯罪中的人,为着叫他悔改,并且为着保守神的见证不被人羞辱的缘故,应该暂时把他赶出去,直到他真正悔改。凡是因为意见、观念、看法、道理(不是真理)、规矩、信条、礼仪、主张、实行上的作法等等不合而将「神的儿女」赶出去的会,就不是「神的教会」,而是以人的私意所主宰的「属人」或「属宗派」的会。许多宗派的「诡诈之道」便是如此,为了隐藏他们的「私意」,干脆不承认凡不在他们的礼仪中所接纳的人为「神的儿女」。「宗派」之最大错误乃是他们按照自己的私意断定谁能作「会友」,谁不能作「会友」;即使原是他们中间的「会友」,若后来对某些属灵的事,观念有所不同时,就可能被开革或除名。所以他们的会是「属宗派的」,而不是「属神的」。

  一九六五年李氏在台北宣布停止那几位意见不合的同工在「教会」中的事奉权,结果他们就被停止了在各教会的服事。这就证明自那时起「地方教会」已经整「属神的」堕落到「属李氏的」了。神的儿女在「神的教会」中事奉是天经地义的事,李氏有什么资格停止他们!是否神在「地方教会」中不再当家,都由李氏当家了?请问一个大家庭,作父亲的有许多子女,如果有一天老三、老四与老大吵架,老大是否可以把老三老四赶出去?除非他们的父亲已经瘫痪不能管事,或者已经不在世,那个家已经由老大强横霸占,不再是「父家」了。一九七八年在美国把麦克司等人赶走,一九八五年在台北把老同工赶走都是如出一辙;没有任何同工敢公开表示不赞成、不同意,也没有一个「地方教会」敢表示他们不接受这种作法。这些事都可证明「地方教会」的神老早就不在了,所以任由李氏当家;他要赶走谁就赶走谁,神的众儿女都活在李氏的淫威之下而不自觉。一九八九年底以后许多「地方召会」在李氏的吩咐下竟纷纷宣布他们的会是属于李氏的,要把所有不跟李氏的人都赶出去。以前赶同工长老,现在连圣徒一起赶了。

  一九九○年初李氏在安那翰召开「新春特会」,在报纸上大刊广告招徕听众,有位新近李氏私意设立的「长老」,好不容易从北加州请来马健源师母前去捧场。马师母因与李氏妻曾有同工之谊,好意打电话向他问候,那知李氏知道后想起马师母曾得罪过他,心中怀恨有加,就告诉安那翰七位华语「长老」,不准马师母主日参加擘饼。马师母反问她犯何罪?并且安那翰会中的饼是主的饼抑或李氏饼?若是李氏饼,她当然不擘。七位「长老」无言以答。后来擘饼聚会当日,几位「长老」受李氏再度命令前往会中要诱骗马师母出去,欲拦阻马师母擘饼,而马师母早乘机吃了饼,等两位「长老」找她出去交通,要她不要擘饼时,马师母告以已吃过了,是否要她吐出来?这一幕闹剧充分证明,在安那翰那几位「长老」的心目中已经没有神,只有李氏在他们的心目中作了「代表的神」。安那翰那个会现在很显然不是「神的教会」,而是李氏窃据用来满足欲望,甚至报私怨私恨的「招会」了。

  各地的「地方教会」若还盼望有分于神的见证,成为「神的教会」而不沦于私会的性质,就必须扩大以爱包容和接纳的度量,珍惜宝爱每一个「神的儿女」,千万不能按人的私意,照某人的喜怒好恶,重视这个,轻视那个,迎合这个,排斥那个。教会是神的家,是每个神儿女都有分的。每个神的儿女都有同样的权利和地位。教会没有权柄选择神的儿女,教会也没有权跟从任何工人。任何工人都是奴仆而不是「家主」,只有神自己才是「家主」。维也对够资格,没权利去拒绝排斥谁。长老也不过是服事神儿女的「家奴」,是看守神家门户的。他的看守不是拦阻神的儿女进家门,而是不要让强盗或披着羊皮的狼混进去伤害神的众儿女。同时作家奴的应当特别小心,不要随便绊倒任何神的儿女。要记住主的话说,每个神的儿女都有一位天使在父面前。不要以为神的小儿女们好欺负,而专一去讨好一个大恶仆,主迟早会算账的;我们的神是永活的神。我说这话是因为我也是「神的家奴」,愿提醒同作家奴的人,当如何服事「神的儿女」。

  「神的教会」是以「神的话」-圣经,即新旧约全书-为唯一的依归、典范和根据。在神儿女的聚会中,「神的话」是唯一被高举、被遵循的话。任何人或任何团体的解释、讲论、诠释、信条、教训、信息、纲目,和说法,都不能列作「教会聚会」中教训、讲论和交通的规范,只能任由信徒个人自由私下阅读或参考。换言之,只有「神的话」是「神的教会」中唯一权威,能在圣徒的会中公开被众圣徒宣读、念诵和讲论;除此之外,若再加上别的东西,都是一种变质,都是一种私意的混杂,会成为别人的辖制,会导致圣徒的分裂,甚至发展成为异端。「神的教会」中,没有别的「话语」能与「神的话」匹配。

  然而自一九七五年起,在地方教会中「李氏的话」被私意的凸显了,被定规成为主日讲台的规范,因此许多同工和圣徒被逼离开了。以后十年之间,除了偶尔的特会,教会聚会的话语和交通空间,几乎全都被「李氏话」所霸占充斥了。圣徒的交通和讲论须以他的话为题目,内容和发表,甚至有人的举例与书中的不同,都会被疑为「讲自己的话」,是有野心的,而可能要被定罪。李氏话的地位已经高过「神的话」。一九八五年以后,更是除他以外,不许再有先知说话,只准读他的话,申言他的话;「神的话」不过聊备一格,「他的话」则字字千金的向圣徒收费。经他注解过的新约,比单纯「神的话」贵八至十倍,并且强迫与会圣徒非买不可。众圣徒却不知道李氏已藉此大发其财。地方召会的性质早已变成李家店了。这两年他没有「新货」,就以陈年老货七拼八凑的美其名为「晨兴圣言」,再次卖给圣徒骗钱。这就是「地方教会」离弃「神的话」转向「人的话」的可怜结局。今天这许多「地方召会」若要他们放下「李氏话」,他们不知如何聚会了。可怜、贫穷、瞎眼、赤身露体的光景已经极其显然。

  所以,「地方教会」的圣徒若盼望他们的会成为「神的教会」,有一件非常具体的事必须做到,就是赶快丢弃他们手中那些属玛门的「李氏话」和「李氏经」,重新拾回「神的话」来,并且使他们的聚会都回复到单纯以「神的话」为依归,为中心来聚会;同时也尽快邀请那些真正能传讲「神的话」的人到他们的会中多方面传讲「神的话」,千万不要再拿「李氏话」来「申言」而自欺欺人了。早期的地方教会因多人能传讲「神的话」而为众基督徒团体所羡慕所学习,而如今只剩下一张贪婪之嘴欺哄圣徒的钱囊。「地方教会」这十五年来离弃「神的话」的代价实在大了!

  教会两千年来的历史告诉我们,所有异端、宗派、教党、偏邪、分门别类、争端、混乱的造成,都是因为在纯正「神的话」之外,又加进一些「人的话」。而每一次「教会」的复兴和改革,则都是由于重新单纯的归回「神的话」而带进来的。只是一些曾领头复兴的人,到后来又有一种倾向,就是他自己和拥护他的人又要推崇「他的话」,结果造成另一次堕落,又形成另一支宗派。「地方教会」短短六十多年的历史,就重演了这个失败的故事。若是「地方」或任何神儿女们的会要想成为「神的教会」,就必须从推崇「人的话」的陷阱中完全拔脱出来。

  这里所谓「人的话」不是指传道人即席所讲的话,乃是指那些以文字或其他工具记录下来的话。即席传讲的话,无论在讲者听者都有「神的灵」照现场的情况运行,其反应各场不同,是不能重复的。「人的话」都不能在「神的教会」中有特别的地位,若是圣徒个人喜欢,那是他们私下的事。当使徒们在世的时候,他们的讲章和书信没有任何一卷被当作「圣经」的,甚至连主耶稣自己的讲话,都不在当时记下当作「圣经」,乃是等到神驰死而复活之后,证明祂的确是主,祂在世所说的话才被追记下来,列在福音书里。使徒们更是去世一两百年之后,神才印证他们很少的几封书信是「神的话」。这说出只有这几封信完全是神的灵所默示,其他许许多多现场讲的或写下寄给人的,全都被神所淘汰了。一个还活着的人,他的话究竟有多少价值,有多少真实的成分,当时的人是判断不出来的,必须经过时间的考验,神要先把那个人显明了,然后才显明那些是否留下当作「神的话」。只有被神肯定了是「祂的话」,才能在教会中有一席地位。

  「神的教会」必须让「神的灵」来主导教会中聚会、事奉、敬拜和各种属灵的活动。使徒行传的记载,给我们清楚的看见,圣徒们一切属灵活动,都是受「神的灵」引导、感动、指挥、调度和约束;圣徒们非常尊重圣灵的主权,虽然当时有十二使徒与他们同在,但他们的一切行动均非出于人意的定规、计划和安排;他们的行动不是执行人的意志,他们从始至终都是遵循圣灵的引导。「神的教会」初期兴起时的榜样就是这种情形。他们事前在一起同心合意的祷告、祈求、仰望等待圣灵的带领、引导,当圣灵充满他们时,他们才开始行动。在他们行动的过程中,继续经历圣灵的同在,赐给他们应时满有能力和智慧的话,又赐给他们属灵的口才,能以向各样的人说出神的话来,叫人信服基督。因此他们看见圣灵工作的果效,而将一切荣耀归于神。他们在应付一切外在的环境和压力时,是如此仰望尊重圣灵的带领;在面对内部各种问题时,也是如此尊重仰望圣灵的引导和定夺。在耶路撒冷如此,在安提阿亦复如是。在他们中间没有使徒彼得的强权主观意志,行传后半卷也找不出使徒保罗指挥控制教会的痕迹。我们只看见「神的教会」之特质,就是绝对尊重圣灵的作主权和主导权。

  早期在台湾的地方教会,圣徒的祷告是很强的。教会中的聚会、事奉、福音、看望…等等活动,都不是先由人定规好了再祷告求神祝福开路;乃是先同心合意的祷告和仰望,然后共同摸着圣灵的引导,才定规了那些属灵的活动和内容,因此屡屡经历了圣灵的工作和祝福。这是一九五○年代初期、一九六○年代后期以及一九七○年代初期地方教会的见证,得以兴旺的主要原因。

  然而自一九七五年以后,人意充斥了整个教会。聚会的方式和内容,全凭李氏随兴定规。聚会僵化了,教会的祷告由「寻求」转变成「要求」,圣灵的主权明显的被剥夺,人意的架构成为主流,因此教会中一切的事奉和属灵活动,都变得死而又死了,既然缺少膏油的涂抹,当然没有圣灵的祝福和果效。无可避免的,「地方教会」只有走堕落的一途。这便是「地方教会」丧失了另一层「神的教会」实质属性的情况-不在神的灵主权的引导之下。

  进入八○年代之后,这情形愈演愈烈,尤其到一九八五,八六年之后,几乎所有圣徒的活动、聚会方式、聚会内容、传福音方式,甚至服装、步伐,都被定死了,圣灵在地方召会中可以说是毫无地位可言;一切圣灵的主权和主导权都被剥夺了。其结果如何,不想可知。为了掩饰自己的过失,因此虚谎的数据,假冒的果子,夸张的成绩,捏造的事实,烂芋充数、混乱分裂,种种不法不义都带进来了。这是「教会」脱离的圣灵主导的必然结局。

  当初倪弟兄向同工们说到教会的立场时,并不是只说到「地方界限」而已。无论在「工作的再想」或「教会的路」中,讲到教会的见证,或教会的立场时,都一再强调「圣灵的权柄」是首要条件:没有圣灵就没有教会,没有圣灵的权柄就没有教会的立场;教会的权柄不在于人,乃在于圣灵,凡不是圣灵起头的,就必不是教会。可是倪弟兄这一方面的启示和看见,完全被李氏摆到一边了。当李氏讲「教会的见证立场」时,实际上他所一再强调的,就只剩下「地方界限」而已,在权柄方面,他则很狡猾的借用倪弟兄「神代替的权柄」来建立他自己成为「地方教会」中的独一权柄。这二三十年来「地方教会」中的圣徒绝大多数都文他那种邪恶的「代表权柄论」震慑住了;因此让他在「地方教会」中能够独断独行,强横跋扈,甚至营私舞弊,贪婪欺诈。一些与他配搭的同工不仅不敢制止揭发他,反而一再为他掩盖包庇,编造说词欺哄众圣徒,而在实行上,把圣灵的主权完全扼杀了。众圣徒众同工众长老把李氏的假冒当作了「圣灵的权柄」,而接受他一切带领和作法,是造成「地方教会」见证没落的基本原因。

  所以今天「地方教会」的圣徒,若想重建教会的见证,成为真正「神的教会」,就必须立刻在一起同心合意的祷告,重新找回圣灵的主权,丢弃一切的假冒,使今后教会中的一切属灵活动,都在圣灵的直接引导尽带领之下。过去几十年在「地方教会」中的圣徒,包括最领头的同工长老在内,都不甚清楚什么是「圣灵的主权」,更不知道怎样来尊重「圣灵的主权」。自李氏刻意强调「代表权柄论」之后,他们就以领头者为圣灵设立的「代表权柄」;因此众人就以顺服领头者为顺服圣灵,而领头者也就自居为圣灵的代表。这种作风首由李氏开始。在「地方教会」中从一九五三年全时间训练之后,他已明显自认「朕即圣灵,朕之言即圣灵之命令」。若有人对他所作所言不能苟同时,就会被定以「背叛」之罪名。这种观念影响所及,在「地方教会」的配搭服事中,对于排名次序极为重视;因为那代表了圣灵权柄的「等次」,在后的要顺服在前的。若一个地方,领头的长老比较开明些,他不那样自居的话,还会与配搭的圣徒多有些交通。那些性格比较强的,他们自然而然的就像李氏一样,在那个地方也自认为「朕即圣灵」,虽然他们不像李氏利用权势营私牟利,众圣徒之受苦为难则是不可免的。在这种情形下,人意冒充圣灵是极常有的事,只要不是犯罪或不道德的,既是出于领头的口,众圣徒就必须接受配合,因此错误失败造成问题,自所难免。即使众人都与他同心合意也未必有祝福,因为源头就不是出于圣灵的引导。更差的情形,像李氏假公济私,挪用公款去营私牟利,公然不法不义,而其身边同工竟不敢拦阻制止;甚至李氏命令他们盗卖圣徒奉献之资产供其偿付私债,他们竟也顺从,以为这是不敢顶撞「圣灵代表权柄」。其思想之懵懂迂腐,可见一斑。这种以领头人为圣灵代表权柄之教训,不仅错误而且邪恶。这是造成「地方教会」迷失了真正的圣灵主权之主要原因。

  「地方教会」的圣徒若想重建教会的见证,必须先熟悉圣灵作主权的引导。其实,这是一个信徒最基本的认识。因为一个真正信而受浸的人,应该知道从水里上来的时候,他已经成为神的儿女;是从水和圣灵生的,也是从神生的,有神的灵就是圣灵住在里面。从此以后他要学习听从这个内住之灵的引导来过生活,行事为人说话做事要受祂的指引,约束和规正,而活出新生的样式、新人的生活来。这就是圣灵的内住对信徒个人的主导权。我们读使徒行传,和他们的书信,可以发现当初圣徒生活行动的榜样就是这样。使徒的教训也就是教导圣徒这样生活的。

  圣徒个人的生活既是如此,当圣徒们来在一起为主为神作见证时,难道就从里面转向外面,听从一个领头人的吩咐做事吗?以他为圣灵的代表,以他的声音取代内住之灵了吗?使徒行传让我们看见,当圣徒们聚在一起时,他们乃是一同祷告、一同仰望神的灵对他们共同的指引,然后他们一起交通,摸清楚内住之灵在各人里面所作的共同引导,因此而带来他们一致的行动,同时也带来圣灵大能的印证和祝福。从使徒行传第一章到第十五章所记的许多大事,诸如:耶路撒冷教会的兴起,大能的福音和荣耀的见证,犹太教公会的逼迫,内部饭食的供应服事,财务的管理,服事人位的产生,福音向外开展的交通,对反对者归主后的接纳,福音传给外邦人,外邦教会和安提阿教会的兴起,教会面对政治逼迫的反应,打发使徒到外邦去传福音,以及内部有关真理的争执,和争执的解决之道,教会与教会之间的交通…等等,那一点不是圣灵亲自在圣徒中间主导带领?那一点是领头者凭着个人意志在那里一意孤行刚愎到底的?当他们在一起祷告的时候,无论是「最大」的使徒或「最小」的圣徒,他们都是倒空自己、全心全意的向神仰望;若还不能确知主的旨意,就禁食祷告,一天祷告不出结果,就两天、三天…甚至十天之久。我们没有看见彼得预先带着「满腹的经营」在圣徒祷告一圈之后,以领头者的身份宣布他的计划,发出他的命令,让众圣徒遵行配合;美其名为接受圣灵代表的权柄。这种预先带着「满腹经营」的交通和定规,全然是一种僭越圣灵主权的私意行为。所谓圣徒一同的寻求祷告不过是形式,是烟幕,是假冒圣灵主权的装饰品。

  「地方教会」的长老同工和圣徒们,若想真正尊重圣灵的主权,重新成为神的见证,就必须痛改那种虚情假意的祷告事奉交通聚会,尤其是领头者更要小心他自己预先所有的一切主张和主意,同时其他与会的圣徒也应该学习忠忠实实的将祷告后所摸着的感觉,坦白的交通出来,使众圣徒能够真正的知道究竟圣灵的声音在那里。若非如此,「地方教会」的事奉就不会有真实的东西产生。领头者以私意取代圣灵的主权固然错谬,而一同配搭者的默默无声虚应故事消灭圣灵的感动也是一样不忠不负责任的错谬。他们促成了人意的取代,结果必然使教会的见证堕落、荒凉并往错谬里直奔。所以,教会事奉上的圣灵主权究竟在那里呢?乃在于众圣徒(一同配搭事奉的人)共共同清心、倒空、认真、迫切的祷告、仰望和寻求里,以及坦诚,敞开和敬畏的交通里。圣灵的主权不是在领头者身上,而是在一同配搭事奉的人中间,这就是为什么「教会」也称为「众圣徒的教会」。关于这一点,在交通第三原则时,还要再说。

 

  为着教会的见证,必须尊重的圣灵主权,至少包括下列四方面:

  圣灵在教会中的说话权:严格的说,教会乃是圣灵说话的场所与对象。任何人都不应该在教会中随便说话。圣灵的说话都是应时的;祂针对圣徒的光景,教会的需要,以及对信徒与教会的启示引导而说话。每一个圣徒都应该对圣灵应时的说话保持高度的渴望与寻求态度。尤其是教会中在服事上领头配搭的人,应该周周为此迫切仰望交通。特别是每个主日圣徒集中的聚会绝对不应该贪图省事方便,而拿一本所谓的属灵书籍或一些旧讲章给大家念念,一周一篇的虚应故事。这种作法不仅是一种事奉上的懒惰和不负责任,更是对圣灵说话权的限制与扼杀。这也是使教会的见证走上慢性自杀之路。教会见证之是否能够正常健全的发展,与圣灵的应时说话有绝对关系。这是服事的人最需要谨慎,也最需要学习的。教会不是为人传话的地方,教会乃是随时让圣灵说话的地方。关于这一点,可说的方面太多,但不愿在此作长篇大论。

  圣灵对教会行动的支配引导权:教会中的各种活动和行动,包括聚会、敬拜、事奉、传福音、受浸、接纳、照顾、牧养、造就、成全、圣徒交通、济贫、接待、青少年服事,儿童服事、团体活动、乃至于执事室服事,整洁布置以及各种事务服事等等,都应该是基于圣徒的祷告交通,由圣灵的引导而产生出来的,同时也在圣灵带领中进行。教会不是奉任何人、任何团体之命或吩咐而活动的团体。教会事奉上的领头人尤须谨慎,他们最容易犯的两种毛病:其一是以他们自己的主观意志来定规教会的一切活动;其二是以某个或某些他们认为的「属灵人」的意思来定规教会的活动。这两种情形都是以人意取代圣灵的主导引导。前一种是相信自己(自信),后一是相信「属灵人」(他信);都是对圣灵主权的剥夺。对于教会的活动,服事的人可以多方面的寻求交通,也可以多方面的考察,使自己的认识和领会更开广而不致于陷于褊狭;但教会的实际行动却必须经由众圣徒的共同祷告交通,根据圣灵的主权引导。过去许多年,「地方教会」的听命行事,照吩咐或指示推动事情和聚会,已经习以为常。若是这种情形不改,就不可能重新建立教会的见证;不论它挂什么招牌,它只是个属人的支会分会而不是「神的教会」。

  圣灵在教会事奉中的人事安排权:教会是神的家,也是神的国,又是君尊的祭司团体。圣灵有权为教会兴起任何人来事奉,为祂自己的见证效力。圣灵将各种恩赐赐给人,就是圣灵在服事上的一种授权,众圣徒都应该尊重。这种授权并不是透过一种人为制度的按立或设立,而是透过众圣徒内住之灵的认同。在教会的时代,教会中各种事奉的职分,既不是由人自取的,也不是「由上而下」指派的;而是当众圣徒在祷告寻求交通中,由圣灵指示众圣徒推举出来的。(关于这一点在交通第三原则时将更进一步讨论。)任何「教会」在他们的事奉上,若接受一个外在团体或某人的人事安排任命权,就足以证明那不是一个真正神的教会,而是一个宗派性的公会或私人性的私会。「地方教会」之所以会「教会的见证」而逐渐宗派化甚至私会化,就是由于这种人事安排权使然。初期之时,由于领头者(特别是倪弟兄)非常谨慎,不敢自居为「权柄」,所采取的态度乃为「印证」(「印证」就是承认众圣徒在灵中所共认的);因此这种「印证」并不对圣灵的主权产生多大的妨害(其实这种「印证」并非必要)。但是后来的发展,领头者(特别是李氏)那种自居「权柄」的「设立」和「调度」,完全是对圣灵主权的取代;尤其最近两三年,他的设立和调度,更是充满邪恶的私意,对圣灵的主权已经是一种亵渎。「地方教会」若盼望成为「神的教会见证」,必须从这种人意人事安排的陷阱里出来。

  圣灵对教会财务的支配管理权:神的儿女所奉献之物都是属神的,其支配管理权乃属于神自己。教会在地上为神保管这些财物时,必须非常谨慎尊照圣灵的引导带领来支配运用。事奉上的领头人无权照着自己的意思支配转移。他们不能以自己的意思代表圣灵的意思。过去在「地方教会」财物的支配运用上,常常只是由几位领头者商议好而私相授受。这种作法不仅漠视了圣灵的主权,同时也给存心不正的贪婪之辈可乘之机,而侵占玷污了众圣徒的奉献,损害了神教会的权益和见证。教会中的许多黑暗故事,都是由于财物的授受支配运用管理不当而造成的;而这些不当之发生乃是以私意取代了圣灵主权的结果。如何达到圣灵主权的支配运用,这又与众圣徒有关,这也留待第三原则中再讨论。教会只能照着圣灵所已经感动的支配运用。领头者不能照自己的意思,拿圣徒们的奉献作圣灵所没有感动的事;更不能按照某一组织团体或某一个人的指示去执行其财务计划。这样的作法都是对圣灵主权的侵犯与僭越,使「教会」沦为属人的会。「地方教会」在这一方面曾犯过许多错误,必须重新检讨,加强管理和监督。

  「神的教会」必须显出是「神的见证」。我们的神乃是公义、慈爱、圣洁、良善和信实的神,教会的性质也必须显出这些特质。当然我们的神有说不尽的美善,上列五项只是关乎神教会的见证和荣耀,必须具备的最基本的特性,也是最关键的特质。如果一个神儿女的会,其中充满了不法不义、世俗的情欲、诡诈的手段、假冒和虚谎,又没有真正对人群社会付出关爱与同情,对于贫苦遇难的人们不肯伸出实际的援手,只知追求自己的幸福安乐,那就不是一个真正「神的教会」,而是一班自私自利的人,挂着「教会」的招牌在自欺欺人而已。那是所有真正神的儿女应该弃绝厌恶的,因为它侮慢了神的荣耀,并且它会拦阻神真正福音的广传。

  一个教会要显出神本性的公义、慈爱、圣洁、良善和信实的见证,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因为神的儿女是一班活人而非植物,不能任其自然结果,必须有神圣的教导。因此除了在实行上要持守前述四点之外,更要在教训上不断地对圣徒劝勉、提醒和鼓励,使教会从内部先起变化,而对外显出见证,好使荣耀归给神。这是神儿女们共同的责任。关于这五方面讲究很多,在此仅略题要点:

  公义乃是神国度之根基。主教导门徒先求神的国和神的义;也告诉门徒他们的义若不胜过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断不能进神的国。宇宙、人间和教会中之混乱,均由「不义」所引起。而淫乱、贪婪与偶像(自高)乃「不义」之三大根源。这些必须经常在教会中提醒、警诫众圣徒。另一面,教会既在地上为神作公义的见证,神儿女的生活在世人面前就应显出义的见证。尤其在教会中领头的人和经常站出来说话的人,义的榜样更为重要。当日在主地上的时候,对于罪人、税吏、淫妇、荡妇几乎均未当面责备,只是怜悯同情的向他们传福音,劝诫他们。对于文士法利赛人,却当面严词责备他们假冒为善,是毒蛇之种,是粉饰的坟墓;因为他们在神的子民中坐在摩西的位上,外表敬虔传律法,而实际却是充满了贪婪和诡诈。使徒保罗也告诉哥林多人要将那些不义的人和事,从教会中清理出去。所以林前五章1113节告诉我们:「若有称为弟兄是行淫乱的、或贪婪的、或…。这样的人不可与他相交,就是与他们吃饭都不可…。教会内的人岂不是你们审判的么…你们应当把那恶人从你们中赶出去。」林前六章九至十节又说:「你们岂不知,不义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国么?不要自欺,无论是淫乱的、拜偶像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国。」因为神的国最在乎的就是公义。神的教会将不义的人与事审判清理出去,是为叫神的众儿女蒙保守,同时也是要迫使犯罪作恶的人知所醒悟而真正认罪悔改,使他结出悔改的良善果子而得蒙赦免和拯救,重新,被神和神的教会收纳。

  慈爱是指我们的神是爱世人的神。祂愿意人人悔改,不愿有一人沉沦。祂关心世人的光景和所遭遇的贫苦、病痛、祸乱、灾害。因此神的教会必须一直向世人传达这种神的爱心和关怀;祂的儿女们也应该付出关心和同情,尽可能的帮助他们,并勤勉鼓励他们归向神,把他们带回到神的家中来,使他们得以悔改蒙恩得救,也成为神的儿女。

  圣洁是指不沾染世俗或世界的污秽和情欲。因为我们的神是圣洁的。神召我们乃是要我们成为圣洁,要我们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圣洁。尤其在「神的教会」中,存心要圣洁,不沾染世俗,不与世俗为友,不在神的教会中作世俗或世界上的事。因为与世俗为友的就是与神为敌。世界上的事就如眼目的情欲,肉体的情欲并各种今生骄傲的事。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任何神的儿女都不要把世俗上的权势、地位、名声、头衔、财势、身份、资格、和价值判断观念等带进神的教会来,更不可以有心(存心)或无心的藉神的教会为自己建立这些东西。每一个神的儿女在神的教会中,其存心和行事为人都应该是清清洁洁、单单纯纯的为着神的荣耀,使神的教会真正充满了平安,喜乐和神圣洁的荣耀与光明。

  良善是指心地慈良,不伤人、不害物,乐意俯就同情帮助人。向人伸出援手使人得`益处脱困惫、离艰险、蒙拯救,存心清洁,没有任何私利回报之贪图。因为我们的神是善的,所以祂愿意祂的儿女常要追求良善,能多行各样的善事,在善上聪明、恶上愚拙;有了机会就当向众人行善,好叫我们在一切善事上多结果子,使荣耀归于父神。因为我们蒙召原是叫我们脱离败坏的辖制,好在祂的善良上有分,所以神的儿女都当自洁脱离卑贱的事,作贵重的器皿,预备行各样的善事。因为神的旨意原是要我们行善,可以堵住那些毁谤神儿女之人的口,使他们有悔改相信的机会。所以神的话告诉我们,爱人不可虚假,恶要厌恶,善要亲近,不要以恶报恶,众人以为美的事,要留心去作,甚至爱你的仇敌,关心你的仇敌,帮助你的仇敌,不可为恶所胜,反要以善胜恶。神的儿女们不应该是一种善恶不分,是非不明,义与不义混淆不清的糊涂人;也不应该说教会不是慈善机关,而过着一种对人群苦难漠不关心的自我满足生活。神的教会,不仅应内部满了彼此相爱,互相关心照顾的情形;同时每个神的儿女和整个教会,也应该向人群社会,显出神良善本性中的关怀、同情与实际的帮助,促成人群的和睦,社会的和平,而使人归荣耀与神,并使人心归向神。

  信实是指我们的神没有虚谎。祂是可信的。祂的应许都是实在的,不会落空;祂的话都是实在的,没有虚假;祂的能力浩大,能保守我们脱离那恶者,谁也不能把我们从祂手中夺去。所以神的众儿女也应该挺身昂首,依靠神的大能大力作个刚强正直的人;没有虚谎假冒的言语行为,使神的儿女们可以彼此互信,而不猜忌纷争。在神的教会里,存着清洁的心,无亏的良心和无伪的信心在爱中彼此服事;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不向虚假妥协,不让恶势力植根,使神的教会一直立足在诚信真实的见证基础上。如果有人一时不慎为软弱所胜而犯了罪,作了错事,以致叫人叫神的教会、神的荣耀受了亏损,圣徒应该在爱中指出他的错误,促其悔改。而这人也应该勇敢而负责任的在人前、在神面前,认自己的罪并悔改,求信实公义的神赦免,求人以爱心包容饶恕,该弥补偿还的尽可能的做到;他绝不能以欺骗、隐瞒、说谎、假冒、推卸的手段来掩盖自己的罪,而给魔鬼留地步。任何圣徒也不应该替那人隐藏、包庇、遮掩罪恶,使教会充满虚谎假冒,而在那人的罪上有分,以致罪上加罪,造成对神、对人、对教会的见证更大的伤害与破坏。

 

  然而,「地方教会」的实际情形,与神本性的这些特质相去已经太远太远了,显出来的见证水准更是每下愈况。一方面由于这几十年来,教会中教训的主题偏离了这个主流,对于圣徒的生活,缺少了这些美德的教导、提醒和警诫,以致众圣徒受社会潮流世俗趋势的感染而致观念褪化了,生活上的警醒态度随之松懈了,使圣徒与外邦人的分别,除了聚会与不聚会外,几乎已没有什么差异。另一面,工头存心之不正,营私不义之举,在这四十年期间屡见不鲜,而其他领头同工又曲意为其隐蔽、遮盖,甚至包庇,附从,捏造说词,协助欺哄,久而久之造成工头之良心丧尽,感觉痲痹,观念迂腐。随后工头反而编造传播其「毒化理论」,称义自己,恐吓众圣徒,使整个「地方教会」笼罩在一片黑暗权势之下,同工与圣徒们都不敢过问,更不敢多言。工头父子在这种情形下,极尽敛财贪婪之能事,以致「地方教会」的工作下中心开始腐烂,并且愈烂愈烈。等到有些同工发现情况不对时,「毒瘤」已经扩散,分裂的局面已是无可避免。如今已经到了最关键的时刻。如果各地方教会的圣徒长老同工能够即时醒悟,立刻靠主怜悯和恩典,斩断一切与此「毒瘤」-「工头」相联之关系,或许还能重建教会的见证。否则「地方教会」将成为教会历史上,最可羞耻的名称。

 

第二原则:「教会」必须是「基督的教会」

  神的教会必须是基督的教会;若不是基督的教会,就不是教会。在这个原则下,有下列几层的意义:

  「基督的教会」必须见证基督耶稣就是我们的神,我们的主。神的儿女是因为相信基督的救赎才得以重生为神的儿女。凡是不接受这一观点的人就不是神的儿女,就不是神的教会。这一点就使「教会」与犹太教,或其他不承认基督是神的异端有别。关于这一方面,我们在此不必多论。所有是神的教会必须都是基督的教会;只有是基督的教会才都是神的教会。

  「基督的教会」必以耶稣基督为名,为独一的救主。除祂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祂是教会唯一的救主,也是唯一的主。教会是祂重价买回来的,所以教会只属于祂。祂是教会唯一事奉的主,也是教会唯一跟从的主。今天我们活着是为主而活,死是为主而死;我们或活或死总是主的人。因此可知,所有那些带领人去与某「职事」配合,去跟随某「职事」的人和教训,都是把属主的人引诱偏离主;不仅错误,并且邪恶。许多异端就是在主耶稣之外又标榜了别的名;摩门教即其一例。因此在教会中所有的教训,都必须以主作唯一的中心目标。凡以教导或推动别一目标的人,都是「作恶的工人」,应该劝诫并警告他们不要做这种愚昧的事;若是不听就不予理睬,把他们当作外邦人看待。这样的人需要重新听福音。但去接触这种的人要特别小心,因为他们不是普通的外邦人,乃是带着「病毒的患者」。

  「基督的教会」以基督为众教徒的头,祂是身体的独一元首。在基督与信徒之间没有中间阶级。祂的灵内住在每一个信徒里面,直接的引导信徒生活行动。因此信徒都需要学习操练顺从灵,不消灭灵的感动,接受膏油涂抹的教训,而活出主的见证。在信徒和主之间,没有居间阶级,也不需要任何「代表的权柄」。那种根据旧约故事所编造出来的教训,完全不符合神在新约里的带领,是一种存心不良的邪恶产品。在新约之下,基督的灵引导我们,信徒之间的彼此配搭、井然有序的事奉见证,完全是清洁正直的灵灵相印、灵灵相交、彼此相爱而产生出来的生命关系,不是出于一种外在地位或名分的权势;权势只会导致腐败与混乱。

  「基督的教会」必须是耶稣基督死而复活的见证。凡不承认(相信)基督死而复活的人,就未曾重生,不是我们的弟兄,只能把他们当作福音朋友。教会必须不断地传扬并见证基督的死而复活,并且由于祂的死而复活,神已经赐给他超乎万名之上的名。真正的教会只尊祂的名为圣,奉祂的名聚会和祷告,只高举祂的名;没有任何名可以与祂并列。凡在祂的名之外,另有所宗的别名,实际上就是弃绝祂的名;认为单有祂的名还不够,必须加上别的名。这种含有私意的行径也是一种分门结党,乃是宗派主义的遗毒,不是真正「基督的教会」。「地方教会」要成为基督的见证,必须要从这个推崇李氏的陷阱出来,并且不再掉进任何类似的陷阱中去。

  「基督的教会」必须是基督身体的见证。每一个信徒都是基督的肢体,各有各的恩赐、职分和功用;都是主自己照着祂的美意配搭在一起的,都是身体所需要,彼此互为肢体的,教会没有挑选圣徒的自由和权利,教会也没有排除或弃绝任何肢体的地位和权利(除非他严重的犯了林前五章1013节的罪)。身体需要容纳不同功能的各个肢体,不能重这个轻那个;教会也是这样。当圣徒之间,有意见或看法上的不同,以致有争执时,教会绝不可卷入纷争,重这个轻那个,站这边或站那边以致造成分门结党,破坏身体的合一;教会的态度一直要保持包容,保持兼容并蓄。换言之,除了道德上的犯罪以致羞辱主的名和教会的见证外,教会不可以排除任何圣徒和主的工人。「地方教会」这三十年来在这一方面的积弊甚深,不仅必须迅速悔改,脱离与李氏结党的圈套,以免沦为「李氏召会」,陷众圣徒于不义;并且应该迅速采取补救行动,挽回受伤之圣徒,向曾遭排拒的圣徒同工道歉,重新表明教会是基督身体的见证。

  「基督的教会必须宣扬并见证基督的美德。神本性的一切丰盛都有形有体的居住在基督里面,也在主耶稣的肉身生活中显明了出来。教会最重要的使命之一,就是要叫我们宣扬那召我们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教会要成为神美善的见证,就必须多多传扬基督各方面的美德和榜样,使基督的形像不断活画在信徒心中,好使信徒潜移默化,借着圣灵的工作,使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自然而然的活出基督的美德,显出基督的见证,归荣耀给神。对于世人,这乃是福音,是真光照在他们身上。所以基督的美德,必须成为教会聚会中,最重要最中心的主题。「地方教会」在过去十五年中从这个主题偏离出去了,多年来都是偏重在讲一些空洞的基督道理,神学争论,对基督教的批评攻击,似是而非的经营理论,以致不结果子,并使教会的见证水准日渐低俗下沉;李氏本人和其亲密同工均陷于虚假贪婪的败坏中不能自拔。「地方教会」若要重建为「基督的见证」,就必须赶紧抛弃那些贪婪之人的假冒信息和书籍(如「晨兴圣言」、「生命读经」之类),重新回到福音书中,找回基督的美德来;彼此交通传讲,自益益人,使教会充满基督美德的见证。

 

第三原则:「教会必须是「众圣徒的教会」

  教会不仅要成为「神的教会」、「基督的教会」,同时也必须成为「众圣徒的教会」。每一个所谓的「教会」,若不是众圣徒的教会,则表示该「教会」在众圣徒之上另有人或团体掌权「治理」;这样的「教会」会很快的变质,使它失去「神的教会」和「基督的教会」之特质与见证。祇有当一个教会维持着「众圣徒的教会」特质时,教会的见证才能正常明亮;是神的,又是基督的。但要实行教会是「众圣徒的」,则需要「众圣徒」在认识和启示上有相当的长进才行。

一、历代以来「众圣徒」在「教会」中的地位变迁

  自从使徒时代(第一世纪)过去之后,历代教会中的领头者(所谓的「属灵人」),都有一种倾向,认为「众圣徒」都是浮浅、无知、庸俗、属世、属肉体的,没有多少圣经的知识、属灵的启示和灵性的修养,更谈不上有什么属灵的恩赐、能力和口才;因此「教会」当然不能让「众圣徒」来治理,他们只配接受「服事」作「被治理」的对象。当使徒老约翰还没有过去,「尼哥拉」党人的教训,已经在各地教会中得势了。等到大公教会(即天主教)形成之后,教会就完全由圣品阶级所主宰。每个地方的「教会」都变成神父、主教、大主教 、红衣主教的;最后都是教皇的。

  这种经由圣品阶级主持的「教会」,照道理其光景应该很好才对;因为这些主持者都曾经绝对的奉献,都是当时人群中的佼佼者。他们又聪明又智慧,且都受过严格的修道训练,对于圣经的知识、属灵的启示、灵性的修养都很有基础,恩赐、能力和口才都全备,肉体与情欲也接受过严厉的对付。「教会」摆在这样的「属灵圣品」治理下,光景应该蒸蒸日上,愈过愈荣耀才对;然而,历史的事实正好相反。为什么呢?因为任何建立在权势和地位上的事奉,必然沦于堕落与腐败。自从圣品阶级制度兴起,垄断了教会的事奉之后,黑暗时代就笼罩了「教会」达十几世纪之久。权势叫人腐败,腐败需要遮盖。为了遮盖而曲解真理、封闭圣经、逼迫杀害,接踵而来,于是形成一个庞大的黑暗网幕,笼罩着整个「大公教会」和社会。在这种情形之下,一方面众圣徒的思想是被愚化,被控制的;另一方面众圣徒也是被「圣品」所主宰、所奴役的。

  等到马丁路德起来呼吁改革,天主教皇曾发动过一切恶势力欲加以扑灭杀害。路德唯一的抗争办法乃是将真正的「圣经真理」向众圣徒公布,并将「圣经」向众圣徒公开,因此造成了众圣徒的醒觉;改革运动一时蔚然成风而澎湃兴起,甚至使路德本人都应接不暇。天主教历经十几世纪所建立的重重黑幕,自此才一层层地被揭开,使得它本身也不得不整顿内部而变成现今的新天主教。

  到了十九世纪,许多新约的真理亮光,和广大深远的福音运动,都是由新兴的「众圣徒」带出来的;许多地方的教会也是他们建立起来的。照理,在这些所谓「新教」时代的「教会」中,「众圣徒」应该非常被尊重才对,然而事实上也并不尽然。

  在新天主宗的「教会」里,圣品阶级依然垄断、主宰教内的一切体制,「众圣徒」只有听命和纳献的分;教堂依然是神父、主教 、大主教的。他们是依教内规章行事,行礼如仪,「圣徒」愿意来就箂 ,不愿来就不必来。若要这些规章礼仪置喙,现在虽不像「黑暗时代」那样对你加以迫害,但他们相应不理。若是你真有兴趣,他们在看你尚可造就,便会把你物色到他们的学校或神学院或修道院去,也做成他们「圣品」中的一员。反正教堂是圣品们的;教徒只有前去望弥撒、祷告、告诫和纳献的自由,其他免谈。

  在改革宗的「教会」里,虽然没有「圣品阶级」的存在,但他们建立了「牧长制」;他们的「教会」乃是牧师或长老们主持或治理的。而牧师或长老通常都是接受过他们那一派或那一宗所办的神学院训练培育,并授予资格发给「证书」的人。他们既然受的是宗派性神学教育,接受的是宗派牧长资格的按立,当然是赋与执行宗派性的牧养治理任务,维系着宗派的会堂。他们会很爱护照顾他们的「众圣徒」(会友),因为没有他们,会堂无法存在;会友愈多,牧长愈光釆,表示他们的「牧养」有果效。会友按照他们的规矩、条例、礼仪、信条来崇拜、聚会、祷告、奉献都是受欢迎的,但若在这些方面有什么意见,他们虽不一定不予理会,但许多事情他们也八能照规章行事,他们也作不了主。你若多有问题,他们只好请你另栖别枝。牧长们其实是一批「圣品」的新贵,是为各宗派效力的。宗派的会堂掌握在他们手上,也维系在他们身上。会友在会堂中的地位,和天主教徒在教堂中的地位差不多,他们都是在从属的地位上,是被治理的对象。

  当然,在改革派(即所谓基督教)的会堂里,对众圣徒的尊重是远超过天主宗(即所谓天主教)对教友的尊重。在天主宗里,「圣品」和一般教徒之间的区别是天壤云泥;圣品是统治的「智者」,教徒永远是被统治的「愚民」。他们对教徒根本不存什么大盼望,只要他们常望弥撒、纳献、少犯罪为非作歹就好了;并不盼望他们多读经,明白真理,这些是圣品的事,不是教徒的事。若真有教徒不愿做愚民,他就必须跨入圣品的门槛。而也是否能跨进去,也由不得他自己,要看负责考核他的「圣品」者对他的估价而定;若认为他不是材料,他就只好作「愚民」直到永远。

  在改革宗的会堂里,没有这种隔天渊的界限,并且开明得多,绝对不采取愚民的作风。反之,他们盼望圣徒们多读圣经,多探讨真理,而且多方帮助、鼓励、引导他们在各种属灵的知识和认识上进修。对于那些很杰出的圣徒,他们固然会尽可能的延揽加入他们的牧长群,但他们并不认为牧长与众圣徒的差别,会延伸成为永世中的一条界限。他们只是坚持认为现今「教会」的主宰和治理权,是牧长们的专利,众圣徒只有听命令的份;不肯听话的,就另请高就。他们那一派的会堂,就是专讲那一派的真理,执行那一派的礼仪的。牧长们好比是某家大公司雇来开分店的,圣徒们是他们招来的顾客;分店要卖什么,怎么卖,公司的老板们早已决定,分店作不得主,顾客也只能决定买或不买而已。

  改革宗的会堂分成许许多多不同派系,还有一个根本的原因:改革。他们一面把旧天主教的黑暗权势冲破了;另一面,也是更重要的一面,乃是把圣经公开了。从此「众圣徒」有机会自己读圣经。许多人因着读圣经而得着启示,就自然而然带来许多对教会中教训、实行、礼仪、事奉上改革的要求,结果不仅天主教受不了,跟随路德的人也受不了。天主教逼迫他们,路德一派的人也赶他们,因此他们只好逃到别处去另立聚会,来传讲、实行他们所看见的。后来又有人有新的启示亮光,原有的聚会领头者又容不下他们,这些有新亮光的人,又被迫离开另立新会。就这样新教徒的会愈来愈多,也可以说是分而又分。

  实在地说,这种分都是由于领头者的狭窄所造成,他们容不下众圣徒中间出来的不同声音所致。由于他们在原有的聚会中掌有实权,拥护的人多,因此他们很容易做所谓清理门户的排除异己工作,或限制那些持不同看法的人在聚会中出声。然而这些有而看法的人,往往不是凭人的权势可以迫使他们就范的,为了宣泄胸中的「负担」,另立新会是唯一的出路。他们的新亮光,既是从圣经中得来的,自然会有一些人跟从。在这种情形下,众圣徒往往是无可奈何的。第一他们对于不同的「亮光」,实在很难分辨;第二领头者摆给他们两条路,「去」或「留」,别无选择。尽管会堂上的上上下下里里外外一草一木都是他们所献上,所建造、布置、维护的,甚至领头人也是他们摆上的财物奉养的,然而在他们的会堂里,他们作不了主,他们反而变成是附属的。结果,每一个会堂的建立,目的就是为着讲那一派的理论,行那一派的礼仪。传福音召来的信徒,就是要他们做那一派的财力支持者,并且作那一派的听众与行礼者。那个有新亮光或新启示的人,现在也作了一派「堂主」,作了一派「掌门」人。他们以前受人逼迫,此后他开始逼迫别人。他忘了他曾是「众圣徒」之一;他如今已自命为「属灵领袖」,高于众圣徒了。

  十八世纪以后,在欧洲有许多圣徒由于受到福音派的影响,许多有志于将福音传到地极的人,纷纷成立了许多差会,向众圣徒募集资金,召募有志的青年圣徒,经过训练后,分别送往非洲、澳洲、美洲、中国大陆、印度、印尼各地向当地人或土著传扬福音,带人信主,建立「教会」。「中国内地会」就是其中最著名的一支;他们的传道人,的的确确曾深入到中国内陆各地,传了福音,建立了会堂。这种由圣徒发起的福音工作,本是很单纯的为着要让各地的人群得着神的救恩,基督的福音,而自然地产生各地的「教会」。然而,后来许多宗派和公储也起而仿效,差派了属于他们差会的人到那些地方去作工。由于他们有雄厚的财力作后盾,就先在各地建立了会堂,并借着散发救济物资,召募了许多人作会友。单纯的福音工作经此一搅,就变得混浊不清了,而宗派色彩也就这样带到了这些福音的新兴地区。他们以这些方式招徕了许多人作「圣徒」,对于这些圣徒,他们会真心的尊重吗?灵性修养好的传教士,固然不少,但在「会堂」的治理上气指颐使的情形也比比皆是。因此在这些福音新兴地区,众圣徒在「教会」中的地位,绝不会比在那些基督教传统地区更高,说不定要差好几级呢!

 

二、「众圣徒」在「地方教会」中的地位变迁

  当「地方教会」从中国大陆山起来时,走的是一条完全不同的路。那些「地方教会」都不是带有什么背景或任何色彩的「工人」去兴起来的,乃是一些清心爱主的「平信徒」,凭着单纯的信仰和爱心,将福音传给了乡亲朋友。他们带人得救后,先在家里聚会,学习读经、唱诗、祷告;慢慢人多之后家里实在坐不下了,然后去租一个较大的地方聚会;再后人又多了,财力也比较雄厚了,才会去买栋房子,或买块地,同心合意的建一栋房子作会所。在这整个的发展过程中,圣徒们都是一样的彼此交通,一同商议,一同仰望,一同按照自己的力量摆上。虽然有先后蒙恩的不同,年龄上的差别,却没有地位上的等级和差异,大家都是站在弟兄姊妹的立场上彼此服事,为主也为众人效力。这样的「教会」真像一个神的家庭,以众圣徒为主体,也以「众圣徒」为中心。这是一种很好,也很甜美的起头。后来有人全时间服事了,圣徒们供应他,他仍是以圣徒的身份在众圣徒群中摆上他更多时间的服事。可惜,这种发展后来受到两种因素的影响而逐渐改变:

  第一,自从倪弟兄一九三四年讲「聚会的生活」和一九三七年讲「工作的再思」中,很明显的强调「使徒」和「长老」两项职分之后,无形中把众圣徒和同工们对于「教会」的观念,又带回到阶级和地位的事奉观念中去了。「使徒」和「长老」是上层掌权者,「众圣徒」是下层「受治者」。后来,有人将倪弟兄带一九四九年牯岭训练中的一些谈话,搜集成「权柄与顺服」一书,特别于一九六五年台湾「地方教会」分裂事件发生之后出版,想藉倪弟兄的名与话来平息众圣徒中的不满。却因此使「地方教会」中的圣徒更加深了二层阶级制度的观念:「使徒」和「长老」是掌权治人的,众圣徒是应该完全顺服受治于人的。在观念上,「众圣徒」的地位开始往下降。

  第二,在实行上,从一九四八年倪弟兄恢复职事,发起「交出来」运动,而建立起同工的中央集权雏形;统一调度集训同工,由同工在各地区设立安排长老。这些实行已经由观念而走向实际的阶级制度了。初期,由于倪弟兄本人非常小心而属灵,并且没存任何私心,同时他虽然领头却不独裁,所有重要的决定乃是由一群领头者共同寻求交通定规的;再加上同工们对「众圣徒」感觉之尊重习惯依然存在;因此这些调度与安排,并不能立刻显出其弊端来,阶级化的现象也不明显。然而,从李氏取得领导地位之后,这种权势制度下的各种弊端,就一一呈现出来:一九五○年代末期之财务弊端;一九六○年以权势废立长老、排挤同工造成马尼拉教会之分裂;一九六五年开除意见稍有不同的同工而造成台湾各地教会的分裂;一九七○年公然推行私营企业募款而后倒债的「晨星」风波;一九七五年独断独行的罢黜众长老,废除众圣徒事奉家排体系,按私意设立长老,而残害并控制台北教会,又废除同工的话语服事,建立以一己话语为中心的教会聚会;同时又藉推广出售自己的书籍从中多方敛财牟利的措施;一九七六年暗中建立「私会」;一九八三年提拔属肉体的儿子在教会(华语)服事中掌权;一九八五年更高举犯罪之子要众教会长老俯伏签名效忠;一九八六年藉训练舞弊;一九八八年以出版「新约恢复版」欺压讹诈众圣徒谋取高利;一九八九年支使各地「长老」开除或撵走不积极跟随他的众圣徒…凡此种种现象,不仅使「教会」的见证丧尽,另一面也显示「地方教会」中的权势两极化。自命为「使徒」的,高高在上愈过愈独断独行,玩弄权术、贪婪、营私、舞弊、欺压、讹诈、包庇肉体、残害同工圣徒;凡此不法、不义作为,不一而足,可谓为所欲为,丝毫不受约束。众圣徒则任其摆布、宰割,予取予求:诸凡事奉、敬拜、聚会、追求、交通均受其辖制,却不闻不问,丝毫没有反应。被愚化痲痹的程度,在这廿世纪末期竟犹胜黑暗时代(十五世纪)末期,这是何等奇特的对比现象。而那些无知的「长老」们,上奉假使徒,下压众圣徒;进而控制聚会,执行命令、传达歪理谬论恐吓圣徒,代理推销产品,搜刮圣徒钱财,逼迫不顺命圣徒且将他们强力撵走。这些助纣为虐的所谓「长老」,岂不又和黑暗时代末期的「圣品」相似。

  在短短六十多年之间,「众圣徒」地位的演变一至如此,面对这种怪现象,我们能不长叹!

 

三、「众圣徒」在新约初期教会历史中的地位

  究竟在新约圣经中,「众圣徒」的地位如何?是像天主教里的教徒呢?抑或像改革宗里的信徒?还是像今日「地方教会」中的圣徒?如果我们不认识「新约」启示中的「众圣徒」,我们就不会懂得什么叫「众圣徒的众教会」,也就不可能将真正的教会见证实行出来,将真正「神的教会」、「基督的教会」彰显出来。

 

1、马太十八章主耶稣观念中的圣徒

  在新约中首次提到教会具体的见证,乃是在马太十八章15节至20节中,那里主耶稣告诉门徒,若两个圣徒中间有了故事,可以多找两三个圣徒去一同交通解决;若是解决不了就告诉「教会」。请问此处的「教会」是指什么?是指「长老」呢?或指「众圣徒」?当时主说话的对象不是「长老」而是「门徒」。十八节中的「你们」是指谁?二十节中的「无论在那里有两三个人」奉主名聚会,这「两三个人」又是指谁?岂不是非常明确的指「教会」聚会中的「众圣徒」吗?主耶稣的话很明确的告诉门徒,到了「教会时代」,教会中的最高「权柄」就是聚会中的「众圣徒」。实际上,本来「教会」就是「聚会的众圣徒」。「聚会的众圣徒」就是「教会」。「众圣徒」是教会的中心,也是教会的主体。其他无论是使徒、先知、传福音的、牧人和教师、以及长老、执事等,都是服事教会、服事众圣徒的奴仆;这些人都不该在教会中「操权管辖」,主也不许他们「作王作主治理」(太二十2527)。难道主说的这些话都是虚假的、弯曲的吗?绝不是的!那种以为「属灵的领头人」可以在教会中作主治理、操权管辖的观念,完全是天主教堕落之后,自世界的风俗中借用过来的思想遗毒。可惜,近五个世纪以来,改革宗没有把这个遗毒革掉,「地方教会」的领头人也仍在这个遗毒的影响之下,怪不得「教会」的见证直到如今仍然不能正常的出现。

  世俗的头脑或许以为,教会不由「属灵的人」来作主治理,由「领头的人」来管辖,难道由不属灵的、属肉体的人胡作非为,那还成什么教会呢?作这种想法的人,是既不认识「教会」,也不明白圣经。要知道「教会」乃是一班从圣灵和水重生的人。他们既有了洗净的天良,又有了基督之灵的内住;圣灵的恩膏在凡事上教导他们。他们怎会是一班胡作非为的人呢?即或有人一时软弱为过犯所胜,而羞辱了主的荣耀和见证,但主耶稣在马太十八章的话,正是处理这类情形的准则:首先知道的弟兄,应该先去找他私下交通,指出他的错来,盼望他认罪悔改,而得回那个弟兄;若他不听,就另外带一两个人同去(这一两个人当然是更有学习、更成熟老练的弟兄,或许包含被推举作众圣徒代表的执事或长老),和他很正式的交通(因为既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又要句句都可定准)。若是他还是不听,就告诉「教会」,就是告诉「众圣徒」;众圣徒就要在他们的会中公开劝戒他。他若再不听「教会」,也就是不听「众圣徒」,就把他当作外邦人和税吏看待;换句话说,就是把他从众圣徒的交通中隔绝,把他重新当作要再传福音的对象。

  由主耶稣的这一段教导可知,一个教会的正当治理过程是这样的:每一个圣徒都要受良心和内住圣灵的管制;管制不住了,就要接受任何先知道他过错的圣徒的劝戒;不听,就要多一两位圣徒再郑重的劝戒他;再不听,就要在众圣徒的会中警诫他。他若还不听,众圣徒就处置他-把他当作外邦人和税吏。神的塣过程是何等的完备、周全、细腻、公正、宽忍、怜悯和慈爱;另一面又是何等的公义、正直、光明和严厉。对于不认错的人是一点不妥协的。但处置了他,还盼望他有再听福音、再悔改认罪的机会。在主的整个治理过程中,「内治」有良心和圣灵;「外治」则为一个圣徒、两三个圣徒、和「众圣徒」(即教会)。难道这种治理不比一个人作主的治理,或少数几个人的操权管辖来得更好更有效而更没有弊病吗?在这种治理里,人的私意、私利、私情都毫无地位;能充分的显明神的义、圣和爱。由这整个事例中,可以看见主的心目中,众圣徒在教会中有何等重要的地位-圣徒、圣徒们、众圣徒。

 

2、使徒行传中耶路撒冷的众圣徒

  根据使徒行传的记载,一进入教会时代,「众圣徒」就成了教会的中心和主体,受到使徒们的尊重,有非常明显而凸出的地位。从下面列举诸点,可资证明:

  在教会的时代,「使徒」是由众圣徒选出来,而由圣灵决定的。主耶稣在地上的时候,十二使徒是由祂自己选派的。行传第一章记载,主复活升天后,十二使徒缺了一位;在众圣徒多日的祷告中,彼得有感提议要补足十二位。不错彼得是属灵上领头的,因此他有感而提议;但是彼得深守自己的分寸,他没有「自居老大」而径行指定一位。他属灵的领头只到提议这件事为止,选出来的两个人,是由众圣徒「指定」的。这是基督身体的权柄,高过任何使徒,也高过十一使徒。彼得是属灵的不错,十一使徒更属灵,然而「众圣徒」的属灵才是最高的属灵境界,因此众圣徒的指定比任何个人的指定,更能排除私意、私情、偏见和窄小。然而最后的决定权乃在主自己。虽然是主决定,却是经由众圣徒摇出马提亚来。从这一段事例可知,在教会的时代,「众圣徒」才是最高的,使徒并不高于「众圣徒」;而使徒是由「众圣徒」来指定的。

  教会中的执事,是由众圣徒来拣选的。行传第六章一至六节记载,耶路撒冷教会中另一件重大的事,就是选派七位执事管理供给的事。这次我们又看见,十二使徒在属灵的感觉上又领了头,提议选七个人管理供给圣徒饭食的事。十二使徒不以属灵上领头人的地位就自以为有眼光而越俎代庖的指派七位圣徒。他们又严守分寸,只提议「事」,不提议「人」;选人是众圣徒的职责。使徒们相信「众圣徒」的眼光高过他们少数人的眼光;要众圣徒在他们中间看出人来,然后使徒们为他们按手祷告。果然,这七人之中,有了不起的属灵人物;司提反成了第一位为主殉道的得胜者。他在公会中的一篇见证,使扫罗久久不能忘怀。那是叫他得救的福音,也是对他新的启示。此外还有传福音的腓利,也是那七人中的一位。由此证明「众圣徒」是有属灵眼光的和见识的。

  在教会时代,众圣徒有审问使徒的权柄。使徒行传第十章,彼得去哥尼流家传了福音,并为他们施浸。这件事被耶路撒冷的众圣徒知道了。十一章记载当他回到耶路撒冷时,有些门徒就顾问彼得,认为他不该进未受割礼之人的家里和他们一同吃饭。使徒彼得受到质问时,一点没有争辩说:「难道你们不知道我是头号大使徒吗?你们凭什么质问我?」他反而心平气和的将圣灵的指示和引导,清清楚楚的讲给众人听。众圣徒听见后不仅不予定罪,反而归荣耀给神。彼得充分的表明了尊重教会,尊重众圣徒的态度。他知道他虽为使徒,他的所作所为仍需对教会有明白而清楚的交代,向教会向众圣徒负责,所以在受到质问时,并不以为忤。「众圣徒」的反应也证明他们并不糊涂,而是一班能明辨是非的「圣徒」-有神圣之灵的内住引导的人。另一方面,众圣徒对于一位在属灵上领头者的行事为人,极为重视,对其稍有不合常轨之行径,即予查问清楚。这样一面可免流言扩散,影响圣徒和谐之关系;一面使该称义的称义,该定罪的定罪,显明主公义、光明、荣耀的教会见证。一个真正的属灵领袖是没有什么阴私,没有什么经不起圣徒查问的。他的所作所为愈让圣徒查问,众圣徒就愈得益处,愈受教导,愈被开启,且更懂得神的旨意,更明白圣灵的引导带领,更归荣耀与神。

  众圣徒可以主动的差派人出去作使徒的工作。行传十一章2024节,当耶路撒冷教会听见福音传到了安提阿,并且有希利尼人信而归主了。耶路撒冷的众圣徒非常关心,「他们」就打发巴拿巴去望并帮助安提阿的众圣徒;结果对安提阿教会有极大的帮助。二十二节中的「他们」明显是指耶路撒冷的「众圣徒」,不是指「使徒」,更不是指「长老」(因为到那时,耶路撒冷教会尚无长老;长老的出现是后来的事)。行传八章14节是「使徒」听见,而差遣了彼得、约翰出去看望撒玛利亚新蒙恩的信徒。在此却是指风声传到众圣徒的耳中,众圣徒打发了巴拿巴。这一段清楚的显明,不只使徒属灵,「众圣徒」也是属灵的;不只使徒关心福音和教会的发展,「众圣徒」也是关心的;不只使徒可以打发人,众圣徒也可以打发,并且可以打发新兴起来的人。「众圣徒」打发的人所产生的工作果效可能更大。由于巴拿巴到安提阿,不仅加强了供应,带进更多信徒,而且他又找到扫罗,使扫罗得以被成全,后来也一同成为外邦的使徒,使福音和教会得以更广大的传播和开展。「众圣徒」在这一切行动上所居地位是何等的关键啊!

 

三、行传中安提阿的众圣徒

  不仅在耶路撒冷的教会众圣徒是极其被尊重的(虽然当时十二使徒都在,却没有任何一个使徒自居为高,统治驾御众圣徒的情形。)同样在安提阿的教会,也一样处处显明「众圣徒」被尊重情形。

  行传十一章2730节:当耶路撒冷发生大饥荒时,是安提阿的门徒们先有了感觉和反应的决定。不要以为,教会的事都是使徒、先知或教师们先有感觉;以为他们是属灵领头的,凡事都得先经由他们发起,他们来领头。这是一种迂腐的观念。圣灵可以先感动任何一位圣徒来领头做一些事,并不违反教会中任何「秩序」或「权柄」。其实由前面一连串的事例可以证明,惟有圣灵是唯一的「秩序」和「权柄」。这种秩序和权柄是不固定在任何人身上的。这与他们的职分无关。职分是关乎服事,不是关乎秩序的。凡是将圣徒间的秩序和权柄固定下来的制度,都是一种对圣灵主权的浸犯和僭越。后来,众圣徒就托(也就是打发、差遣)巴拿巴和扫罗把捐页送到耶路撒冷「众长老」那里。耶路撒冷的教会到这时才首次出现了「众长老」。这些「众长老」是怎么产生的没有说明。在这以前圣经多次提到犹太人中间的「长老」,也都,说明。很明显的「长老」乃是犹太人中间的一种古老制度,他们有一定的产生方式,神的子民(犹太人)都清楚,用不着圣经特别说明。他们乃是神子民中推举出来的一些代表,他们乃是代表某一群的圣徒,而不是代表某种权柄。他们不是代表圣灵的,而是代表圣徒的(关于这点后文再说)。因此捐项送到长老那里,长老代表众圣徒接受。由此事例看见,教会与教会之间方交通,乃是众圣徒对众圣徒的。巴拿巴和扫罗是受安提阿众圣徒所托,众长老是耶路撒冷众圣徒的代表。这种交通都是经过了众圣徒授权的手续,不是两边领头者自居领头而私自决定,然后私相授受的。私相授受的行为最多只能算是圣徒间个别的交通,不是教会与教会的交通。若是领头者自以为他可以凡事代表,那便是对圣灵的僭越,也是对众圣徒的一种强暴。

  行传十三章14节:由于圣灵主权的引导,在安提阿的教会中有了新的行动:在好些位先知和教师中,圣灵要分派巴拿巴和扫罗出去作工。这里我们看见在排名的人当中:巴拿巴、西面、路求、马念和扫罗,圣灵指定的是头一名和末后一名,并不照排名的顺序指定。由此再一次证明,圣灵才是教会中真正的「秩序」和「权柄」。许多人把外在的排名当作权柄的等次,完全是出于一种世俗的权势观念。这种观念把教会的见证和实行扭曲了,同时也把圣灵主权的自由限制了,结果以许多人意甚至私意假冒圣灵的意志,而冠以「代表的权柄」。

  另一方面,两位使徒虽说是「圣灵」所分派的,但圣灵如何分派呢?他们怎知道是圣灵分派的呢?难道是天上有声音说话吗?或是有光圈落在他们头上呢?你在这四节中看不出来,也无从猜起;但是当你读到十四章26节,说到他们回安提阿时,指出「当初他们被众人所托蒙神之恩,要办现在所作之工」,原来那奥秘的答案乃是「受众人所托」。十三章说是圣灵分派,十四章是「受众人所托」。由此再次证明,在教会的时代,众圣徒的意愿常是圣灵的真正发表。使徒都是圣灵透过「众圣徒」所选派的。他们做完了工,还要向众圣徒报告交通,有所交代(27节)。历代以来,许多属灵上领头的人,老是自居在教会、在众圣徒之上,而操纵辖制众圣徒,控制摆布教会,怪不得教会的见证,始终不能显出正常的光景。这些领头人一直在不知不觉中作了世俗权势观念的俘虏,而不认识圣灵在教会中的实际主权乃在于「众圣徒」。「欺凌了众圣徒就是欺凌了圣灵;尊重「众圣徒」的人,才能尊重圣灵。

 

四、行传十五章教会兴教会交通中的众圣徒

  历代以来,造成教会分裂的真正原因,并非来自外在政治或宗教的逼迫和杀害,更不是由于社会经济的衰退或饥荒,也不是由于战争动乱,乃是由于在圣徒之间,尤其是工人或属灵领导者之间,起了所谓「真理」上的争执。在这种情形之下,只有众圣徒的智慧行事,才能保守教会的合一,并且也维系教会或教会之间的正常交通与合一关系。这一点我们可以从行传十五章的记载得着教训和榜样。

  众圣徒不随便采取立场,偏袒任何一方。(我们这一段的讨论,可以行传十五章作总结。)13节,在安提阿的教会,为着割礼有了「真理」上的争论。安提阿的众圣徒没有轻率的表示他们属(或支持、或赞成)保罗、巴拿巴,把那几个犹太下来的人妄自撵走来解决问题。「众圣徒」也许对某些真理不是那样的有把握,但是他们知道属灵的事应该用属灵的办法解决。虽然安提阿的众圣徒可能知道保罗对真理很清楚很有把握,但他们并不允让保罗在安提阿「独断独行」或由他「自说自话」独自主张。因此安提阿的众圣徒就「定规叫保罗、巴拿巴和本会中几个人,为所辩论的上耶路撒冷去见使徒和长老」,并且教会送他们起行。

  安提阿众圣徒的定规是非常有属灵智慧的:第一、他们定规保罗去,因为他对这项真理很有启示。保罗的去并非他自行决定,而是众圣徒的定规。保罗不仅真理清楚,而且是一个尊重教会、尊重众圣徒权柄的人。第二、定规巴拿巴去,因为他一向在安提阿是个属灵上领头的,更具有代表性;同时他也是先知和教师,可以帮助在真理上的澄清。第三、还另外有「本会中几个人」都是在真理辩论中有分的,可能代表了其他各种看法。安提阿的众圣徒不愿他们所派出去的「代表团」,被视为是「保罗派」或「非割礼派」的,而造成教会与教会的对立,或抹杀部分圣徒们对「真理」另一面的看法与感觉;同时也多几个证人,免得保罗的强烈性格影响巴拿巴 的柔和性格,以致所产生的「真理」观点立在偏差的基础上。在这次定规和差派上,安提阿的众圣徒实在显出了圣灵主权的超越与智慧。

  众圣徒总是教会的中心和主体,是争执的最后仲裁者。当安提阿的「代表团」到了耶路撒冷,四节说「教会和使徒并长老都接待他们」。这里「教会」排在最前面,「长老」排在最后面。显然前面的「教会」是指众圣徒。在圣经的观念里,「众圣徒」总是在所有主的工人、仆人或圣徒代表前面的。「众圣徒」才是教会的主体,所有各种职分都是为众圣徒效力的。怎能让效力的摆在主体的前面?那岂不是「恶仆凌主」了吗?可是历代以来,教会历史中就是充满了这种「恶仆凌主」的光景,以致使教会变质,见证沦丧了。

  有争执的真理是要经由众人聚会商议讨论的。六节以后「使徒和长老聚会商议这事」。不错,「真理」的问题应该由具「真理」学习和素养的人来商议,多方面的看,而获得一致性的、和谐的解决,不能只由一两个人主观的断定。因为任何一个人,无论他如何有学习、有研究、有启示、有智慧,对真理来说他还是一个窄小、有限的人。真理是不怕多人商议,多人一同来看的。新约时代,神的灵岂是只在一个人里面作启示和引导的工作?圣灵为了滤掉每一个人特有的成见、偏见,甚至私心、私情、私念,必须透过多人的商议、交通和寻求,才能更合适、更恰当、更准确的将「真理」定位。这是圣灵在新约中所启示的榜样。

  在真理的讨论上,彼此尊重属灵上的思考尊严。七节说「辩论已经多了,彼得就起来说」。对于「真理」的问题,在商议的过程中,应该是不怕讨论、不怕辩论的,因为经过讨论之后所得的结论,才能达到周延,达到思考上的完备。历代以来,有许多自命的属灵领头人,他们有很强的性格,非常自负,但逻辑思考的素养不足,往往容易犯武断的严重错误。他们自以为所说出来的道理就是最高的启示,「绝对的真理」,容不得别人的讨论与怀疑。当别人有所批评或有不同说法时,他们就会毫不犹豫的使用他们的权势打击逼迫甚至杀害对方,还成了教会历史上一次又一次的迫害事件,形成了一股黑暗权势压迫笼罩着「众圣徒」。

  然而,行传十五章中给我们的榜样却是何等开朗、何等的具有理性、也是如何的彼此尊重属灵上的思考尊严。那些在属灵上领头的人像彼得与众圣徒、巴拿巴和保罗,都是何等具有属灵上的涵养、宽大的心胸、包容的气度,尊重每一个圣徒,没有一点高压、掌权、控制的气味。尤其像彼得,他是「头号大使徒」,却能不急于发言,安安静静地听完别人的辩论,直到「辩论已经多了」,再没有新义出现时,他才说话,中肯的说出他的看法;但他没有定规,也没有下结论。许多「属灵的领头人」,毫无尊重别人的涵养。和他一起开会,无所谓商议,更不用说辩论,会中从头到尾就是他一个人独讲-他的理由、说词、办法、定规和结论,整个会都笼罩在一种高压的气氛下;他的凛凛威势使得每一个与会者都闭口无言。教会的见证,不是建立在权威权势的基础上,而是建立在每一个圣徒的信仰与信念尊严上。耶路撒冷教会能有光明的见证基于此,历代教会见证的沦落却是失于此。什么时候圣徒的信仰和信念被人主宰或控制了,「教会」的见证就完了。

  真理不是个人武断的认定,而是心灵中的共识。1221节,当众人听了许多辩论,又听到彼得提出他的看法后,对于割礼的问题,都已心里有数,不需再说什么了,因此众人都默默无声。圣徒都是有圣灵内住的,工人和长老对「真理」又多有追求和素养,他们个个是热爱主和教会的,那会故意起来生事?当一个问题经过充分的讨论、交通、甚至辩论后,很自然地就会在圣徒心中产生一致性的结论,而使所有的争论止息。因此对割礼的问题,不需要保罗起来再说什么,他也发现不是只有他一个人懂得「真理」。既没人说话了,大家就请巴拿巴和保罗述说他们到外邦传福音的见证。从他们的见证更加证实彼得的看法是对的:主耶稣的救恩与割礼无关,无论是受过割礼的犹太人,或没有受过割礼的外邦人,都是因主耶稣的恩而得救;神赐圣灵给信的人也没有分别。信的人再去受割礼就不仅毫无必要,而且是一种对信心的打岔。所以等他们两人见证完了,大家都住了声。耶路撒冷的教会应该给安提阿的「代表团」一个明确交代,因此雅各乃以长老-众圣徒代表-的身分,提出他的「意见」,写信给外邦的众教会和众圣徒。

  少数人交通的共识,必须公开交通给众圣徒来作决定。22节,又再次显明使徒和长老们对众圣徒也即全教会的尊重。在讨论「真理」时,免得人太多口杂,由使徒长老们去共同商议;等交通产生一致性的看法和具体解决争论的意见时,他们就郑重的向「众圣徒」即全教会交通,而由全教会来作成具体的决定,并且由「众圣徒」即全教会来选择「代表」-他们的信差。中文和合版翻成「那时,使徒和长老并全教会定意从他们中间拣选人」,其实这一段的原意乃是「全教会所拣选的人,使徒们和长老们都觉得甚好」。

  从圣经的思想来看,在「教会的时代」,所有服事的人选,都是由众圣徒来挑选或推举出来的,并不是由什么高高在上「掌权的」使徒或长老等人所指定、安排或设立的。前面我们已看过使徒、执事、教会代表是由「众圣徒」(即全教会)拣选的;在此我们又再看见,教会的信差又是众圣徒拣选的。使徒和长老们好像只在边上旁观,他们甚至不敢提名,似乎生怕随便说话,就会打岔、干预了圣灵在众圣徒灵里的运行,而使人选上有了私意的偏差。不像今天无论天主宗或「地方教会」,服事人位都是「由上而下」一路「各级」指定安排出来的,里面充满了宗派或个人的私意和操纵,而圣灵的主权完全被强暴了,「众圣徒」更完全处于一种被轻看和被摆布的地位。

  众圣徒才有权柄决定人选,他们的眼光是雪亮的。其实「众圣徒」的眼光会比「属灵领头的人」的眼光差吗?他们的拣选会不如领头者吗?事实证明,众圣徒的拣选实在更好。他们所拣选的西拉,后来成为保罗的得力同工,也是新约圣经中重要的使徒;保罗第二次到外邦布道,就是与西拉同行的,他们一直把福音从亚洲传到欧洲的马其顿和希腊。领头者知人有限,其接触面更为有限,况且个人的成见、偏见又常常成为严重的帕子。然而当众圣徒同心合意寻求仰望时,圣灵的运行更能越过所有个人的难处,而显明祂的旨意来。这是我们看使徒行传,发现众圣徒多次拣选的人,都显明了圣灵的工作,并产生出许多圣灵充满的「新人才」:马提亚、司提反、腓利、巴拿巴、扫罗、犹大、西拉等人。这并非偶然,这些记载充分证明在教会时代,教会是众圣徒的原则。

  教会之间的交通是众圣徒对众圣徒的,不可仅由少数领头者自居代表来代替。3031节的记载也值得我们注意。犹大和西拉随同巴拿巴、保罗等人一同到安提阿去,他们是怎样交付书信的呢?他们不是将书信交给安提阿教会中的领头弟兄或长老,而是「聚集众人,交付书信」。这不是一个仪式,而是对「众圣徒」的尊重。因为当初是众圣徒拣选打发了安提阿的「代表团」去耶路撒冷。所以这种「聚会众人,交付书信」,是一种最郑重的教会对教会的交通,绝不是双边长老或领头人私下通信所可相提并论或取代的。众圣徒接过信来,「众人念了,就欢喜了。」一场「割礼风波」因着教会(即众圣徒)的处置得当,同工之间和圣徒中间都没有形成对立,教会与教会之间没有疙瘩,真理却更明亮了,彼此的交通更亲切了;不仅风波化解,更促成各地教会在见证上往前。尤其重要的乃是让后人看见,当圣徒或同工们之间,发生真理上的争执时,教会(也即「众圣徒」)应该采取一种什么态度。保罗因为从这一事件学了美好的功课,后来当哥林多的圣徒发生派系之争时,他写信劝他们不要为「属谁」而争。那些工人都是属于牧会(即众圣徒)的,教会都应该珍惜,敞开度量来接受他们,却不要卷入工人中间的争执中去。千万不要说教会是属于某个人的!

  教会(即众圣徒)的公正超然合一立场,能使有争执的工人重归和好与合一。当众圣徒不分派系,也即教会不采取任何派系立场时,即使工人之间有争执而分开,迟早他们会因着教会公正而合一的态度与立场,使有争执的工人重归和好与合一。例如行传十五章末了就是一个鲜明的例证。巴拿巴与保罗打算第二次出去看望弟兄时,发生了带马可的争执。巴拿巴是「劝慰子」,性情温和,他认为马可虽然第一次中途撤退,他却愿意第二次再成全他。保罗是真理的斗士,性情刚毅而绝对,他认为中途撤退的人,不可再带他上场。由于观点不同,结果巴拿巴与保罗二人「甚至彼此分开」。后来巴拿巴带着马可往南向居比路去,保罗拣选了西拉向北往叙利亚基利家去。这似乎是一件不幸的事,但安提阿的众圣徒并没有在他们的争执中,挑选任何一边,使安提阿的教会成为「巴拿巴派」的或「保罗派」的。若是那样,真正的分裂才会产生,那才是真正的大不幸,会使整个行传后面的教会历史完全改写,从此「教会」不再有合一的可能;保罗传福音建的教会都要成为「保罗会」,巴拿巴则建「巴拿巴会」,另外当然也会有「玑法会」、「约翰会」等。这样也就用不着等到十五世纪改革之后才有「路德会」、「卫斯理会」…等名堂了。所幸,安提阿的众圣徒不受这两位属灵领袖争执的影响,他们为巴拿巴和马可的外出送行,也同样为保罗和西拉的外出送行,且把他们「交在主的恩中」。

  显然,保罗深受感动,他看见阿提阿的教会,虽然多年在巴拿巴的供应教导之下,巴拿巴并没有把安提阿教会服事成属他的教会。当他与巴拿巴发生争执之后,巴拿巴没有运用他的影响力来排斥保罗;同时安提阿的众圣徒也一直没有偏待保罗,照样为他的外出送行,并且「把他交于主的恩中」。保罗深深的体会到,这才是「神的教会」、「基督的教会」和「众圣徒的教会」。因此,他外出传道所建立的教会都是往这方向服事,他并没有建立属于自己的会。他也没有批评诋毁巴拿巴,反之在他所建立的教会中,他推崇并介绍那位曾多次成全他的巴拿巴让众圣徒知道(林前九章6节),而且又把巴拿巴的故事,那样详细的告诉了可能从来未与巴拿巴见过面的医生路加,以故路加在写使徒行传时,能那样清晰的描绘出巴拿巴来。虽然,我们不清楚行传十五章之后,巴拿巴的行踪和事迹,然而从保罗的书信和行传的记载,我们已可以清楚的感觉到保罗对巴拿巴的怀念(西四10),并且巴拿巴所成全的马可也成了保罗晚年服事上的帮助(提后四11)。有人把行传十五章之后没有再记载巴拿巴的行踪,解释成因为与「独一的职事」保罗分离,从此不被圣灵纪念。这完全是一种出于权势观念和昧于圣经背景的一种曲解。

 

  总之,由于安提阿的众圣徒有超然而公正的态度与立场,不仅使教会的见证正直而明亮,同时也使有争执的工人后来能够重归于一,彼此顾念,互相尊重,捐弃成见而同为众圣徒与教会效力。将于行传的事例和分析,我想可以到此结束。如果,我们明了了圣经中「众圣徒」在教会中的地位和重要性,我们就自然会懂得,在行传以后的书信,除了保罗四封和约翰一封给个人的书信外,其他的书信都是写给各地教会「众圣徒」的,而不是写给领头人或长老的;因为「众圣徒」才是教会的主体,其他各种职分的人都应该是作奴仆来服事众圣徒,服事教会的。他们应该一面秉承圣灵的引导,一面也应该秉承众圣徒的意愿,去尽他们的职分。他们绝对不应该主宰、操纵教会,奴役众圣徒,而使「教会」的见证沦丧,变质成为宗派或属个人的私会。地方教会若要真正成为「主的见证」,就必须具有「神的教会」和「基督的教会」的属性,同时也必须成为「众圣徒的教会」。否则必将重蹈宗派和私会的覆辙;分裂再分裂、混乱再混乱的结局是必然的。

 

4、如何实行教会是众圣徒的教会

  现在,我们要来看如何实行教会成为众圣徒的教会:

  第一、要使聚会成为众圣徒的聚会。聚会是教会最重要的见证部分,是让「神的话」、「基督的见证」、「圣灵的感动和运行」最具体显明出来的时机。所谓「聚会成为众圣徒的聚会」,并非让每个人都在会中说话或活动;因为这不是圣经中的教导和启示。聚会的最重要目的,是要让神「应时的话」释放给众圣徒或与会的人(福音朋友和慕道者),作生命的供应和生活行动的指引,使众圣徒在圣灵感动中,活出基督的见证。所以聚会的目的在使众圣徒因神话与灵而得实际的帮助。因此每周应该聚些什么会,怎样聚;或一同祷告,或要人传讲,或一同追求交通、用什么内容,找什么人来帮助,讲什么题目,集中或分组,在会所或在家中…凡此种种,都应该由当地的众圣徒,同心合意的祷告,寻求交通后定规或改变;他们的聚会不应该是受到某个团体或某个人的指示而定规。换句话说,一个「地方教会」的聚会,应该完全是由当地「众圣徒」在神面前自行斟酌当地的情形而共同决定的。不是由别的外在团体或任何个人决定的。这样的聚会才是众圣徒的聚会。这样的教会也才是众圣徒的教会。凡是聚会受到别人控制操纵或主宰占有的「教会」,都不是真正的「教会」,而一定是具有强烈宗派或私会的性质。

  第二、要使教会中的事奉向众圣徒公开。教会是神祭司的国度;每一个圣徒都是祭司,每一个圣徒都可以有分于教会的事奉。教会中一切共同的活动、聚会、服事,不能只掌握在个人或少数几个人手中,由他或他们来决定,更不能是受外在团体或某个人的支使指挥,而必须是由当地的众圣徒在公开的场合中来共同寻求交通决定。并且教会不能排除任何圣徒进入事奉,除非他犯了罪,亏负了主的见证,被众圣徒所公认且遭谴责或停止其事奉的。为此每个教会都应该建立一个向众圣徒公开的事奉聚会。这是教会中各种活力、聚会和服事的最后及最高决策场合,藉它来推动和执事教会的旨意。其他较小或人数较少的服事交通,都只能视作「辅助」或「参谋」或「执行」组合,是配合性的。

  第三、要使教会成为神的仆人或工人的共同工作园地。教会是神的园地;是每一个神的仆人,神的同工都可以工作效力的地方。他们或来浇灌,或来消除病虫害,或来育苗,或来帮助收割,教会应该让他们都有充分的自由工作,并尽量与他们配合,使他们能照着主给他们的负担,尽他们各人的职分;除非发现他们存心不正、行事偏差,或教训有酵有毒,经过众圣徒的鉴定和审查,而判定他们该受限制或制止。所有其他正常的工人都应该受到教会的尊重。教会不应该重这个、轻那个。若工人之间有矛盾或不同意见时,教会应该一直保持公正不偏的立场和态度,均予以包容和接纳,务使工人间的争执不成为教会中的争执,更不弄成教会间的分门别类。

  同时各地教会也不要让某一工人或工人团体的人员、以他的教训、作法独占甚至控制了教会的事奉或聚会。换句话说,每个教会向着所有纯正的工人或工人团体,都是敞开门来接受他或他们的服事与帮助,但又不是让他或他们占满每个内室的空间,以致别人或别的工人团体不能进来为众圣徒效力。所以教会一面是公开的,一面要防止独占或寡占;尤其要防止有人乘机「营私」。

  第四、要使教会中所有服事上的人位,均由「众圣徒」来产生或拣选。从行传中的记载和榜样,我们知道自从进入「教会的时代」,教会中的一切职分都是由两方面人位组成的:其一是圣灵的恩赐。圣灵赐给圣徒有先知、教师、传福音、劝慰人、医病、赶鬼、行异能、说方言、翻方言、帮助人、施舍、接待人、服事圣徒…等等恩赐,使圣徒可以照着所领受的负担,随着圣灵的引导,自由的服事人,服事教会。他们的服事是在教会生活或日常生活中,自然而然流露出来的,不需要经过任何人的认可或批准;同时任何人也不应去限制或拦阻他,除非他的服事或活动真正造成了对别人或教会的妨害(这可以经由马太十八章主耶稣所教导的程序或过程来劝他)。其二是众圣徒(或教会)授权的服事职分,如使徒、执事、长老、监督、治理的、领头的(圣经中翻成作首领的(徒十五22)、牧师和教师、特使、信差等。这些人不仅各有圣灵的恩赐显在他们身上,并且经过当地教会众圣徒的拣选或推举过程,把他们挑选出来,代表众圣徒来执行某种服事。因此他们的服事不仅要向神负责,并且也要向托付他们的众圣徒负责,受众圣徒的监督,并向众圣徒交账。

  从行传中的榜样,我们清楚的知道,任何地方教会中的授权职分,除了第一代的十一位使徒是主在地上的时候亲自授权之外,其他的人都是经基督的身体-教会,由当地众圣徒的拣选和授权,如马提亚、司提反、腓利、巴拿巴、扫罗、犹大、西拉等,没有一个例外。他们不是受当时的「属灵领袖」的授权,而是受「当地众圣徒」的授权;因此他们每一个人在执行他们的职分时,都要受众圣徒监督,而执行任务的结果都要向众圣徒明确的交账。由此我们可以知道,历代教会之所以变质,失去见证,分成宗派,形成私会,都是由于外在团体或私人授权而产生的结果。地方教会要成为主的见证,必须完全摆脱私人授权或指派服事的制度,而重新建立由众圣徒推举或拣选授权的服事职分,使教会在人事制度上能名符其实的是「众圣徒的教会」。

  第五、要使教会中圣徒所奉献的一切财物和资产,均由众圣徒监督和决定其如何运用。圣徒的一切奉献都是属神的,今天在地上,由教会-基督的身体来代表接受。奉献者是受圣灵的感动和引导,因此其支配与运用必须尊重奉献者的意愿。这是一种对圣灵主权的尊重。也是对圣徒的尊重,除非发现奉献者的存心有问题或用途有不义、不法、不圣之外,没有任何人可以擅予更改或移用。为着使众圣徒的「献祭」不被亵渎与冒犯,教会的财务和资源,都必须置于众圣徒公开的监督之下;所有的支配和运用均应由众圣徒来决定,同时由他们所挑选的人来共同管理。圣经中的榜样,都是如此。例如行传六章中,耶路撒冷的众圣徒所拣选的七个执事,又如行传十一章2930节安提阿教会所委派的巴拿巴、保罗;再如林后九章1923节众教会所挑选的使者。

  经管圣徒钱财是一件极为影响教会见证的事。使徒的时代,无论是彼得或保罗,他们都非常谨慎。正像保罗所说:「我们留心行光明的事,不但在主面前,就在人面前也是这样。」(林后八21)。历代以来,教会历史上许多丑陋之事,都与钱财发生关联。使徒的教训中,选立教会中各种职分的人,第一要件就是不贪爱钱财(徒廿33,提前三38,多一7、彼前五2)。为了不使教会的见证受亏损,不让不法之徒乘机敛财,不叫个人受试探,新约圣经中的原则乃是要众圣徒所公认、所挑选的人,来共同管理,而众圣徒仍要严于监督,不使暗中服事玛门的人,有机会在教会中兴风作浪,而破坏了主的见证。「地方教会」这四十多年来,不知道受到这一方面的破坏有多大!由于贪财的缘故,造成良心破产,释放有毒的教训,乃至于偏差的行为,诡诈的手段,简直无所不用其极。真是无比的代价!惨痛的教训!

 

 

第五节 关于教会的「长老」

  历代以来许多人引用行传十四章廿三节:「二人在各教会中选立了长老」,和提多书一章五节:「又照我所吩咐你的,在各城设立长老」,来证明教会中的长老应该是由「更高的属灵权柄」所指派的。这种解经又是受了占世权势观念的影响所产生的结果。传统的天主教就根据这个解经观念的上下推演,最后产生了教皇以及圣品阶级。因为只要有一层层阶梯的存在,就证明有不同的水平,而在不同的水平之间,就可以划分成许多不同的阶级。改革宗虽然反对教皇和圣品阶级制,却依然沿用权势观念的阶级解经说,怪不得会产生「牧长制」。其实牧长制乃是改革宗中的新圣品阶级制,他们中间依然存在着「没有教皇名义的教皇」;这个教皇可能是一个「委员会」或委员会中的「主席」。在「地方教会」中由于使用相同的解经观念和解经法,所以经过五十多年的演变结果,所谓的「独一职事」其滥权霸道之程度,甚至已经成为「超教皇」了。

  其实,在圣经中「长老」之出现与产生,并非从行传十四章廿三节才开始。在神子民中的「长老」,早在旧约出埃及以前,就已存在。出埃及记四章廿九节是头一次提到以色列人中的「众长老」;他们并不是经由摩西或亚伦斤指派或选立的。他们早在摩西受差遣之前,就已经是以色列各支派各族中的长老了。这里没有设立的问题,圣经中也没有特别的说明。因为「长老」一词,顾名思义已经非常清楚了。长老乃是在神的子民中,生命上比较成熟,为人清洁正直,比较具有领导能力,又有服事神子民的负担,肯为神的子民劳苦,已经赢得神子民的尊敬和信任,因而被神子民「推举」出来,在那一段时期作他们的代表或领头人。圣经对他们的产生和职分任务不需要多作说明,神的子民都非常清楚。这种神子民中的体制,实行了一千五百多年,直到旧约时期的末了仍未中断。

  进入新约时代的初期,主耶稣在地上的时候,犹太人的公会组成,也包含了民间各支派中的长老。等到耶路撒冷教会产生,进入教会时代,行传头几章并未提及教会中有长老;直到十一章三十节,那时才头一次提起了「众长老」。那是指耶路撒冷教会中的众长老。但是圣经却没有说明他们是如何产生的。为什么呢?因为犹太的众圣徒知道如何在他们中间产生他们的长老职分,根本不必另有教导。所以这样重要的事,主耶稣在地上不讲,十二使徒在耶路撒冷、犹太全地、撒玛利亚,甚至安提阿都不作设立长老的事。因为在犹太信徒为主体的教会中,到了时候他们知道如何产生他们自己中间的长老职分。他们懂得这种生命和服事上的故事:那一面是圣灵的主权,一面也是「众圣徒」的认知和举荐的事,用不着使徒们或任何人去插手干预。对于耶路撒冷教会中的长老职分,我们必须从这种历史的观点去了解,而不能凭猜测说那些「众长老」是彼得或其他使徒们指定任命的。我们前面看过,使徒们对于第十二位使徒之递补,和七位执事的任命,他们都不提名,更不指派,只建议「众圣徒」拣选,难道对耶路撒冷教会中的长老,会违反上述原则予以指派任命吗?这显然是不合逻辑,而是根据权势观念幻想出来的推论。

  那么行传十四章廿三节的记载又作何解释呢?这同样要从历史的背景去理解。那时巴拿巴和保罗受了圣灵的差遣到外邦地去传福音,带进了许多外邦信徒,而建立了以外邦信徒为主的教会。这些信徒一面在生命上很幼嫩,一面也不懂得神子民中的「长老职分」是什么,因此过了一段时间之后,使徒回到他们中间帮助他们,告诉他们如何选立他们的「长老」。使徒们在各地所作的乃是一种示范;让圣徒们知道在神的家中,应该怎样产生他们中间的「长老职分」;应该如何「选出」生命长进的,为人有好名声的,可以作众圣徒榜样的人,来担任长老的职分,领头往前。十四章廿三节所用「选立」一词,原文的意思有「举手表决」的选举之意。阿福德和罗伯森(A. T. Robertson)对这一词的注解都认为有众圣徒举手选举长老之原意。这是仿效犹太人选举长老的方式,而非天主教所译的「按手设立」(即:按立)。因此在「新约二十六种译本」中,查理.威廉斯就将这一句译成「使徒在各城帮助他们挑选了长老」。这表明各教会的长老并非二位使徒选派的,而是他们教导众圣徒如何选举出来的。这司全新约只用过两次,另一次在林后九章19节,那里保罗说到有位弟兄是被众教会「挑选」出来的。根据整个新约记载的观念,教会中的人事安排,使徒们都从不插手,都是让当地的「众圣徒」自己来挑选。这是他们对教会的尊重,也是对基督元首的权柄和基督身体的权柄之尊重。一个教会只有在达到他们自己知道如何建立其本身的「长老职分」以及各种服事上的人事之后,使徒们才能毫无后顾之忧的往别处去开展、传福音。圣经中从来没有一次说到任何使徒,派谁到某地教会去作长老的。那种把「私设长老」调来调去的作法,完全是为营私结党布阵和开后门的卑鄙泥塑滥权行为。

  同样,保罗在提多书一章五耳对提多的吩咐,也必须根据历史背景和整部新约中的原则去理解。因为提多是与保罗同行的年轻同工,并且提多也作了外邦教会的使徒。从提多书一章前后文可知,当初保罗和他一同到革哩底去传了福音,带人信主,建立了教会;但保罗因故很快就得离开,因此他将提多留在革哩底继续帮助该岛上的各教会。一个教会的长老职分不是一有人信主,教会建立了就立刻能设立,总得过一段相当的时间,让圣徒们生命的光景能逐渐长出来,并且他们的行事为人足以让圣灵显明,使众圣徒的良心可以举荐的时候,才能在他们中间选立长老。保罗知道这是关乎各教会今后的发展与见证之关键,他非常关心,但又生怕提多失之轻率或囿于私情偏见,因此特别写信提醒并再叮咛提多注意。提多的那种服事,也是仅限于一些刚建立不久的外邦教会,帮助他们认识在神的家中,今后当怎样行。

  论到长老职分的设立,我们应该特别注意行传二十章28节的话。保罗说:「圣灵立你们作全群的监督。」保罗不是说他立的,而是说圣灵立的。在三十五节说:「我凡事给你们作榜样,」因为保罗也是圣灵所立的。圣灵怎样立保罗作外邦人的使徒呢?前面我们曾从十三章24节与十四章26节的话对照上可知,圣灵笃是借着众圣徒来立保罗的。同理,圣灵怎样立以弗所教会的长老呢?当然也是藉以弗所的众圣徒来立他们作长老的。我们要记住,在新约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则乃是:在教会的时代,教会中的一切服事职分,都是圣灵透过众圣徒来选立的。圣灵先赐给了恩赐,圣灵又进一步将他显明在众圣徒的心里;因此众圣徒因着良心的举荐而推举或挑选他。圣灵的恩赐和显明是元首的权柄,众圣徒实际的举荐或挑选则是身体的权柄。凡不能经过众圣徒良心举荐,或经过众圣徒实际挑选的人事安排,可以说都是一种假冒;一面僭越了圣灵的主权,一面欺压了基督的身体。

  当一个地方的教会产生的初期,需要有使徒、或先知、或教师、或传道的,先好好的喂养帮助他们,使他们生命得以长大,让圣徒们所得的恩赐渐渐显明出来;然后带他们认识什么是长老的职分,引导他们知道怎样建立他们中间的长老职分,使教会能不断的在长老们的领头和照顾喂养之下往前开展并建造。一个地方的教会,经过一段年日之后,长老职分也需要不断的更新和调整。例如有人长期的生病了,有人迁居离开了,有人长久出国了,有人力不从心了,有人退后冷淡了,有人因过失跌倒了,或者有人更长进显明了,有更老练的人迁入一段时间了…凡此等等。那时该地的教会应该已经懂得圣灵显明的事,众圣徒也应该知道他们中间圣灵在圣徒身上显明的情形,他们就应该很自然的在众圣徒的会中,作更新调整的工作,用不着再找什么使徒前来印证。其实那些远在天边,终年甚至多年不至该地的使徒,怎了解当地圣徒的真实情形?那种印证充其量不过听人说说,虚有其表而已。这根本是新约中所没有的教训。可能更不幸的是,这种做法会给居心不正、存心不洁的不法之人,利用机会让他设立一些营私结党之徒,而造成教会见证的沦丧。这种印证和设立,变成了引狼入室为害教会的门道。历代以来,许多圣徒的教会,饱受了这种祸害。如今的「地方教会」,这四十多年来也不断的遭受同样手法的摧残,其中尤以台北教会,历次受到的祸害最为惨重。这些历史的教训,应该让地方教会的众圣徒醒悟了!众圣徒不应该再把神所赋与的举荐权和拣选权,平白的让出去给所谓的属灵领头人。历史告诉我们,真正的属灵领头人像彼得、约翰、巴拿巴 、保罗等,他们都不敢使用这种权柄,因为那是违背新约中圣灵和教会的原则。历代以来只有那些妄自尊大的属灵领头人,编造出许多种似是而非的属灵权柄论,来骗取众圣徒让渡圣灵所赋与他们的权柄,以致教会的见证迄今无法正常。现在该是众圣徒为着神的教会和基督的见证,收回这些权柄的时候了。

 

 

第六节 关于「使徒」的认识

  「地方教会」中的圣徒,这许多年来,受到一些似是而非存心不正的教训所影响,对于主的工人,也即神的众仆人缺乏正确的观念和认识。许多圣徒常把那些在众教会间走动,常开特会或话语有恩赐的人当作「使徒」,甚至称他们为「使徒」;对于那些常在教会中说话,也相当有说话份量的人,就认为他们是「先知」。最近几年,邪恶的「申言论」更制造了信徒观念上的模糊和混乱,认为只要人在会中拿起李氏某本书,申说申说其中几句或几段话,就是「申言者」,也就是「先知」说话。由于「独一职事论」散播的影响,李氏更自喻为当代的「独一职事」,当代的「使徒」。尤其是近十几年才信主进入「地方教会」生活中的圣徒,因为从一开始就读他的「信息」,似乎除了他之外,他们所看见所听见的其他工人,也都是传他的话,因此很自然地也以为他是当代的独一「使徒」;他们根本不知神今天在地上有亿万儿女,有千万仆人,「地方教会」在其中不过是很小很小的一支罢了。单单美国今日许多城市中,一个比较大一点的会,其信徒人数比「地方教会」全球号称一千多处加起来的总人数还多呢!若论口才恩赐,与别人相比则更相差甚远甚远!李氏不过是「地方教会」中的一个领头工人,有什么资格夜郎自大?有什么立场可以狂妄自高?

  「地方教会」早期发展于中国大陆;到了台湾,由于五十年代初期众圣徒的同心合意兴旺福音而立下了些基础,再加上从一九六五至一九七五之十年间,台湾的同工们在李氏去美,少有干涉的情形下,曾经比较正常的发展和建造了一段时间,使得台湾的「地方教会」颇具规模外;其他各洲各地的「地方教会」都不过刚刚萌芽而已,根本还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呢!

  至于「地方教会」在英语信徒方面的发展,最早的播种者仍是倪弟兄。由于一九三八至三九年间,倪弟兄去英伦和欧洲大陆数地的讲道记录,经由史佰克的女婿金弥尔弟兄(Angus I Kinnear)(他也是倪弟兄传记「中流砥柱」的作者),整理成书「正常基督徒的生活」,在英语世界发行之后,颇受英语圣徒欢迎,引起回响。他们没想到在中国圣徒之中竟有如此属灵深度和启示的人。后来,江守道弟兄于一九五二年由菲律宾前往美国作工,在纽约和华府都建立了有相当规模的英语聚会,会中有许多白人。同时他又建立了「基督徒交通出版社」(Christian Fellowship Publishers, Inc .New York),翻译出版倪弟兄的信息书籍,供应给说英语的众圣徒,撒播了更多的种子,使英语世界的基督徒普遍知道倪弟兄的启示和工作。

  英格斯弟兄早在一九五四年就已参加过纽约的聚会,得过江弟兄的属灵帮助,到一九五六年因工作关系英格斯迁居到美西洛杉矶,他们仍保持相当的交通。金古勒(现今安那翰的长老之一),陈则全都是江弟兄在纽约成全起来的,并相继举荐他们作了纽约教会的长老。一九五八年李氏头一次赴美之时,也是江弟兄为他领路,带同他访问了旧金山、洛杉矶、纽约等地的聚会,又为他担任翻译英语的工作,就在那一次行程中,李氏在洛杉矶认识了英格斯。一九六二年五月,英格斯与张宜伦弟兄和其他二十多位圣徒,一同开始在洛杉矶「地方」立场的聚会时,其中的白人圣徒为大多数。一九六二年十一月李氏从西雅图南迁到洛杉矶时,洛市的聚会已有四五十人;这些人都是早年别人播下种子的收成。由于这些人的同心合意,加上英格斯高造诣的英语和文字的配合,使得头十年(至一九七二年),「地方教会」在美国有相当的开展。这份成绩得来相当不易,并不是李氏可以完全居功的。其实若不是他在领头上,从一九六九年起刚愎自用接连犯错,「地方教会」在美国的发展会更快、更兴旺。

  在众圣徒、众同工都自己谦卑的情形下,惟独李氏自我夸耀居功,因此大家就把功劳自然而然的让给他了。因此许多华语信徒,尤其身在台湾的人,误认为美国「地方教会」的工作都是李氏做出来的。黄人能作白人的工,真不得了!有些肤浅的人,就开始称他为「使徒」,其实他们那里知道这些发展的背景和真实的来龙去脉呢?至一九七五年以后,他诡诈的使用「生命读经」霸占和控制了各「地方教会」的聚会之后,更使新带进「地方教会」的人,只知李氏之言,不知其他,因此造成一种形势,唯他独尊;加上他自我吹擂,自喻为当代「使徒」,许多老实圣徒信以为真,并且也为他以讹传讹,自欺欺人,传出了今天「地方教会」混乱的结果。

  因此,我们必须回归圣经,从新约的启示中,来看使徒职分究竟是怎样产生的?他们的使命是什么?怎样辨别「使徒职分」的真伪?这是今天实行「教会」见证的重要课题。

 

一、「使徒」职分的产生方式

  新约福音书清楚的记载,主在地上的时候,曾亲自挑选了十二个门徒,称他们为「使徒」(太十14、可三1319,路六1216)。这十二位使徒的名字,在三卷福音书和行传中,都有清楚的纪载,我们无需详列。后来由于加略人犹太出卖了主耶稣而丢弃了他使徒的职分(徒一25),因此这批主亲自设立的使徒只剩下十一位。

  主耶稣复活升天之后,进入了「教会的时代」。行传第一章告诉我们,当初在耶路撒冷的圣徒,他们同心合意恒切祷告中,受圣灵引导所作的头一件事乃是为见证的缘故,补选一人递补十二使徒职分中的遗缺。结果由众圣徒提名两人;众圣徒为他们祷告、摇签,而选出了马提亚成为十二使徒之一(徒一1226)。这是「教会时代」所产生的头一位使徒;是圣灵透过众圣徒而选出来的。

  行传从第二章开始至十一章止所提到的使徒,都是指这十二使徒。行传十三章14节给我们看见,圣灵在安提阿的教会中,挑选了巴拿巴和扫罗,要圣徒们分别打发他们出去。到了十四章414节两次称他们两人为「使徒」。这是「教会时代」第二次产生「使徒」的记载,原则与第一次完全一样。不错,是圣灵的选召,但依然是透过教会中众圣徒而分别和打发出去的。这可从(徒十四26)「当初他们被众人所托」的话得到证明。

  罗马书十六章七节在保罗的问安中,特别提到「问安多尼古和犹尼亚安」,说「他们在使徒中是有名望的,也是比我先在基督里」的。这两人如何成为使徒,在新约中并没有记载。有圣经学者考证推测:当初耶路撒冷的教会为使福音广传,在圣灵的引导下,曾差遣两个两个一组的使徒到罗马帝国各省有犹太人会堂的地方去传福音建立教会,时间相当于耶路撒冷教会打发巴拿巴去安提阿的同时或前后。这是何以保罗第二次外出时,他本想去亚西亚、弗吕加、庇推尼一带传福音,却被圣灵禁止的缘故(徒十七67)。因为圣灵早已差遣别的使徒去传了福音(启示录中的七个教会除以弗所之外的六个地方,以及歌罗西都在这些地区),圣灵不许他们去作重复的工作;保罗自己也「立了志向,不在基督的名被称过的地方传福音,免得建造在别人的根基上。」(罗十五20)这也是何以彼得前书会广及本都、加拉太、加帕多家、庇推尼(彼前一1)各地,而问安之处更远达巴比伦。这些地方其教会的产生和出现都是行传中未曾提及的。虽未提及,并不表示圣灵没有工作,也不表示没有其他使徒们的工作。至于圣灵特别拣选路加,要他与保罗同行,多记载他们这一路人的工作和行程,乃因为他们是外邦人的使徒,福音的更大层面乃是外邦人。这是主的美意。行传前半记载以犹太人为主的教会;后半则记外邦的开展。这些都是题外之话。我们言归正传,有学者认为安多尼古和犹尼亚,乃是耶路撒冷的教会打发前往罗马京城传福音建立教会的使徒。他们的差派方式,正像安提阿教会差派巴拿巴、保罗一样,并且可能时间更早。保罗说他们在使徒中是有名望的,并非客套之话,差往京城的使徒当然是圣徒中特别精选而有名望的。虽然圣经没有记载,但根据在他们之前的人选差派过程,和在他们之后的人选差派过程,可以确知深信,他们也是圣灵透过教会中的众圣徒所挑选打发出去的,绝不会是「自命」的使徒。

  保罗的第一封书信-帖撒罗尼迦前书,实际上乃是保罗、西拉、提摩太三人的共同书信(帖前一1)。二章6节说:「我们作基督的使徒」,可见不仅保罗是使徒。西拉和提摩太也都是使徒,西拉和提摩是如何成为使徒的呢?难道是他们在写信时自称的吗?抑或是保罗以他使徒的职分而替他们加冕或授权设立的呢?有建立「大使徒」权势观念的人,一定这样猜想和解释。存心清洁的人,若回到圣经中去查考,就会发现西拉和提摩太使徒的职分,既非自命的,也非保罗授与的,他们同样是圣灵借着教会中的众圣徒所挑选打发出来的。行传十五章2234节对西拉之使徒职分有清楚的说明。十五章40节保罗拣选西拉,并非因保罗的拣选而使西拉成为使徒,而是因为西拉本来就是使徒;保罗因为失去了使徒巴拿巴作同伴,因此他选择使徒西拉作他的同伴。至于提摩太固然比较年轻、按年龄、学习和经历而言,保罗可以作提摩太的父亲,实际上提摩太也确实作了保罗属灵的儿子、但是提摩太能具有使徒的职分,却并非因提摩太作了保罗属灵儿子的缘故,而是因为圣灵透过路司得以和哥念的弟兄们都称赞提摩太而举荐他之故(徒十六12)。由于可见,西拉和提摩太之成为使徒,并非自称的,亦非经由更大或更前面的使徒立的,仍然是在圣灵的引导下,透过众圣徒而挑选打发的。

  林后八章23节保罗说到「两位兄弟,他们是众教会的使者,是基督的荣耀。」中文和合版所翻成「使者」一词,原文即为使徒。那两位弟兄如何能成为众教会的使徒呢?保罗在同章1819节有清楚的说明:「这人在福音上得了众教会的称赞,不但这样,他也被众教会挑选和我们同行」。由此可见,成为使徒的人,不仅在福音上先旷野了他的恩赐和热心,以致得到了众教会的称赞;更重要的是还被众教会挑选出来,接受了众教会的托付,接受了教会赋与的使命。没有托付和使命的授与,他乃是一个传福音的,或传道的,像行传八章中的腓利一样,受主圣灵的引导,可以到处去传福音、传道。只有当他接受了教会的托付和授与使命,打发他去作工时,他才能称为「使徒」。这个说法与前面四种情形是完全一致的。在教会时代,使徒乃是圣灵透过教会所特别挑选和打发出去的工人。使徒不是高过教会的工人,使徒乃是受命于教会服事教会的工人。有了这种认识,就不难理解为什么行传一章,彼得不敢径自提名补立第十二使徒;六章使徒们也不敢径自提名设立七位执事;十五章耶路撒冷的使徒和长老们也不敢径自选派两人作教会的使者;这些人事的提名和拣选都必须让教会中的众圣徒来作、因为他们(当初的使徒和长老)知道,无论使徒、长老、执事那一种职分,对教会、对众圣徒来说都是作仆人的服事职分,不是作王作官掌权管理的职分;他们都没有提名权,更没有任命权。像保罗自己所见证:他是属教会的?教会不是属他的;教会乃是属基督的(林前三2223)。主给他的权柄是造就(林后十8),是帮助,不是辖管(林后一24)。使徒彼得的话也一样:作使徒作长老都是服事,作榜样,而不是辖制、辖管(彼前五13)。

  腓立比书二章25节保罗说到以巴弗提:「他是我的兄弟,我一同作工,一同当兵,是你们所差遣的,也是供给我需要的」。以巴弗提是一位很忠心的弟兄,一位很可信托的工人,因此腓立比的教会曾差遣他去罗马将他们的关怀和物质供应,送去给被囚的保罗(腓四18)。因此保罗在二章25节说以巴弗提是「你们的使徒(「所差遣的」原文为使徒)。这又再次证明,在保罗的观念里,并非一个有恩赐能作工能打仗的工人就是「使徒」,他必须接受了教会的托付,接受了教会所赋与的特别使命,而为教会忠心效力的工人,才能被称为「使徒」。「使徒」是受教会之命服事的工人;「使徒」不是在教会中发号司令的掌权者。

  以上七点是新约圣经中启示「使徒」职分的意义和产生方式。主耶稣在地上的时候,使徒是他亲自挑选、设立和差遣的。主耶稣死而复活升天之后,进入教会的时代,所有的「使徒」都是经由教会挑选授命的。其实不仅使徒的职分如此,教会中的长老职分和执事职分也都是由教会(即众圣徒)拣选授命的;并且这些职分都是为教会效力,直接向众圣徒负责,没有彼此层属关系,绝对不是一层一层指派任命的。

 

二、使徒职分的使命

  根据新约的启示,前面所论及的使徒们,他们的使命和托付却不尽相同,因此他们的服事对教会所产生的影响也不一样。按照他们的使命和托付,可以区分为三种:

  十二使徒的使命是最根本的。教会的福音是由他们来界定的。因为他们都是「从约翰施洗起直到主离开他们被接上升的日子为止」,常与主作伴的人(徒一2122)。福音中的耶稣不是一位传奇性的故事人物;不是人们可以任意想象或穿凿附会爱怎么说就怎么说的人物。祂在地上的生活、为人、思想、教训,祂来的目的,祂工作的每个细节,和祂的被捉、受审、钉死、埋葬和复活,以及在升天前做了什么,说了什么,有什么交代和吩咐,都必须准准确确的被这十二位使徒见证出来。这是当初耶路撒冷的圣徒选立一位递补使徒职分的基本条件。他们的主要任务就是同作耶稣复活的见证,并且要在耶路撒冷,犹太全地、撒玛利亚、直到地极,向普天下之人,向历世历代的人,作主耶稣的见证。基督徒所信仰、所传扬的耶稣,乃是他们所见证的耶稣。他们所见证的这位耶稣,不是传闻中的人物,乃是他们亲眼看见、亲耳听见、亲手摸过、实实在在、具具体体的(约壹一1)。所以主耶稣曾亲自对他们说他们是有福的(太十三16)。因为他们有三年多的时间,和祂一同出入,同吃同喝同住(徒十41、约一3739),他们是神豫所拣选为他作见证的人。他们的见证,奠定了历世历代普天之下基督徒信仰的基础,所以启示录二十一章描绘新耶路撒冷的城墙有十二根基,根基上有羔羊十二使徒的名字。他们的见证,奠立了教会建造的根基。这是他们的职分,也是他们的使命,是无人可以取代的。

  或许有人以为,四福音作者之中,马可和路加并非十二使徒中人。不错,马可和 路加虽非十二使徒,但要知道他们所记叙的福音仍是十二使徒所传讲、所见证的耶稣。圣经学者多数认为马可福音是马可根据彼得所传讲而记述的,所以可以称为彼得福音。又有人认为路加福音是根据保罗所传讲而记述的,因此可以称为保罗福音。但这是一种错误的说法,因为保罗自己对主耶稣的认识也是根据于十二使徒们的见证。在大马色的路上之前,他不信十二使徒的见证,认为他们说谎骗人,因此他逼迫杀害圣徒还以为是事奉神。他去大马色的路上遇见光之后,他才惊悟而确知十二使徒的见证不是假的,乃是实实在在的,因此他悔改相信了,并且也起来见证这位耶稣是基督。他对耶稣的基本认识仍然根据于十二使徒的见证。他所传的耶稣也就是十二使徒传给门徒,门徒又传给他的。即使保罗传福音给路加,带路加信主,但路加所信的耶稣仍是十二使徒见证的耶稣。

  路加原是外邦的医生,受过良好的教育,虽然可能是因保罗传福音而归主,并且又和保罗同在一起工作多年,但路加写福音书的时候,取材却未必仅限于保罗所知。我们知道,路加曾陪同保罗最后一次回到耶路撒冷,后来保罗被捉拿囚在该撒利亚,根据路加的记载,他也一直没有离开犹太地。那两年的时间,是他搜集福音材料很好的机会。当时好些使徒、耶稣的母亲马利亚、耶稣肉身的兄弟雅各、犹太等人可能都还健在,并且许多亚兰文的福音记录正流传于众圣徒和犹太众教会之间,路加很容易搜集到这些珍贵的资料,并找圣徒帮助转译为希腊文,经整理而成福音书;不仅保罗审阅过,可能也请好些使徒审阅认为无误后,才誊写发出去的。

  事实上,福音是先有口传,然后记录为亚兰文素材,最后整理为希腊文定本。因为当时从加利利、撒玛利亚到犹太地所使用的通俗语言为亚兰语;祭司和文士所使用的希伯来文也是亚兰语文中的一种。由于中东靠地中海一带曾经被希腊帝国征服统治了两百多年,希腊语文已经成了地中海世界的文化语文;受过教育的人,都学了希腊语文。后来中东一带又被罗马帝国征服统治了七、八十年,因此罗马语成为政治上的官方语文。十二使徒之中,大多是加利利的渔夫和乡下小民,他们多使用亚兰语文,对希腊语文的水准并不高,只有马太因做过税吏,他能够使用希腊语文。后来彼得、雅各、犹大和约翰可以写些书信,那都是他们年老时的作品,乃是经过几十年的传道和学习才学会的。马可比较年轻,家又住在耶路撒冷、显然受过比较多的教育,因此他在希腊文的造诣上有基础,能将使徒们的福音见证记述为希腊文。

  根据圣经学者的考证、马太、马可、路加三卷福音书中,可马成书最早,有些学者就认为马太、路加都引用过马可的资料。马可比较简略,路加因为完书最晚,所以资料最丰富。但从另外一方面来说、马太、马可、路加虽是三卷福音书的作者,我们却不应该想象他们仅是各自闭门受圣灵所感而写成的;我们宁可相信他们乃是在与使徒们的交通中记述下来的。马太福音不是仅记述马太自己所认识的耶稣,马可也不是仅记述彼得所知道的耶稣,路加更不是仅记述保罗所知道的耶稣。事实上保罗没有跟随过耶稣一天,他所知道的都是别人告诉他的。他所知道的也很有限,说不定路加就是因为受到他的鼓励,才利用在犹太地住了两年多的时间和机会,详细搜集、访问、考察整理之后,按着次序写出来的(路一14)。所以我们应该相信,马太、马可、路加三卷福音书,无论先出的,后出的,简略的,详细的,为犹太信徒也罢,外邦信徒也罢,他们都是记述了十二位使徒所共同见证的耶稣。虽然十二位使徒并没有具名各写一本福音书,但并不表示他们对耶稣的见证没有具体的贡献,或说他们对教会的建造徒具虚名,这种观念是错误的,是肤浅的名利主义者的看法。事实上马太、马可和路加三卷书中,处处都是他们的见证,我们根本分不出那一段是出于何人的;这三卷书把十二使徒的见证完全融会贯通在一起了。三卷书都是十二使徒的见证。其实最重要的是见证的中心-主耶稣-其人其事,而记述者是谁并不重要。

  约翰福音则很特别,它是约翰老年之际所完成的。那时可能其他十一位使徒都已经不在人世了,保罗也早已殉道了。约翰可能也看过了其他三卷福音,并且他已见到当时各地教会的偏差和圣徒们在认识和观念上有所欠缺。他回想当初主与他们同在时的行事和教训,许多是三卷福音书中所没有记载的,因此在圣灵的引导和感动下,他补叙了一卷福音书,免得福祥网开一面,而让许多鱼漏失了。同时他又于晚年,在拔摩海岛上蒙圣灵启示,在异象中,主吩咐他「要把所看见的,和现在的事,并将来必成的事都写出来。」传给众圣徒、众教会(启一19),把福音的总结、福音的最后归趋、福音的最终目标告诉众圣徒。四福音是记叙福音的起头,启示录是记叙福音的归结。起头的福音是由十二使徒所见证,归结的福音也是由十二使徒之一来见证,这是主的拣选,也是主的美意,我们只有低头敬拜赞美主。

  十二使徒是祂所托,他们的使命是立下教会信仰的根基,也指出了教会建造的最终目标。这两方面是没有人可以加添什么,也没有人可以删减什么的(启二十二1819)。信的人可以得着生命,不信的人就与生命和圣城无分无关。这十二使徒的职事,不仅是为着当时当代的,更是为着历世历代的;不仅是为着众圣徒、众教会的,更是为普天下万民的。他们中间有人的足迹也许没有离开过犹太地或巴勒斯坦区域,像主耶稣自己一样,但他们的见证却超越一切时间空间的限制,存到世世代代永永远远。他们原来虽然是一些被人视为无知的小民,然而他们诚实无伪,刚正不阿,不顾性命的忠诚见证,底定了各族、各方、各民、各国的福音与救恩。他们那种不为自己名利,全心为主为神的国、为全人类的信仰而作的见证,其价值是永恒的。

  此外,十二位使徒与其他一百多位圣徒,从逼迫恐吓艰难中建立了第一个教会;是教会的榜样,是历代所有教会之母。十二使徒在其中见证、传道、牧养、照顾、看望;尊重圣徒的感觉,接受圣徒的盘问,解除圣徒的疑虑,公正公开的处理教会的财务,引导圣徒配搭服事,彼此顺服,鼓励有圣灵恩赐的人为教会效力;解决在真理上的争端,促进教会之间的交通,以及开启外邦福音的门。在这一切活动上,使徒们都扮演了重要的角色。然而他们的角色只是属灵上的领头、引导、榜样,没有一人在其中掌权、主宰、控制、支配、自居高位,他们是真正神的仆人,服事神的儿女,服事主的教会。他们为教会的见证立下了好的榜样,使教会真正成为神的教会,基督的教会,众圣徒的教会;圣灵在教会中有绝对的主权,每个圣徒的恩赐都受到尊重。使徒们领头而不辖制,引导而不支配,不贪财、不自私、宽宏大量,实在为后代圣徒在教会中的服事立下了美好的楷模。虽然,这十二位使徒留下来的「话」并不多,除了彼得有两封书信,马太整理出一卷福音书外,约翰算是著作最多的(他的福音、书信和启示录都是晚年的作品,在新约中的地位都是独特的),其他九位使徒似乎没有留下什么来。(其实主耶稣又何曾留下任何「著作」来呢?)但是他们的见证,他们的榜样,都奠定了历代教会的根基。

  受教会差遣去外邦传福音建立教会的使徒。这包括巴拿巴 、保罗、西拉、安多尼古、犹尼亚、提摩太、提多等人。他们的使命是把福音传给外邦人,把神的救恩带给各永各方各民各国的人。这些使徒有些共同的特点,与前面十二使徒不同:第一、他们可能都没有直接跟随过主耶稣,甚至没见过祂肉身的面;他们对祂的信,完全建立在使徒们的福音见证和圣灵的启示上。第二、他们自小在犹太教中受了许多教导,对于旧的圣经非常熟悉,甚至都有犹太教会堂中「拉比」的身份(提摩太和提多没有,因为他们比较年轻,同时因为他们是外邦人的子孙),因此他们可以进入犹太人的会堂讲道。第三、他们的教育程度都相当高,不像十二使徒是「加利利的小民」。他们不仅受了犹太教中严谨的教育,更接受了当时最盛行的希腊文化甚至罗马文化的教育,因此他们对当时地中海世界的知识相当丰富。他们可以自由的运行希腊语文,当然他们对于希伯来语文或亚兰语文也很纯熟,他们是双语甚至多语者,因此他们能将福音传播给外邦人,这是十二使徒所不及的。第四、他们和十二使徒是同时代的人,虽然他们没有直接跟随过主耶稣,但他们有相当长的时间与十二使徒以及头一批的圣徒们相处,因此他们能直接领受到最纯净、最清新的新约思想、观念和负担,他们又能在最初、最单纯的教会生活中,亲身观察、感觉和接触到属天国度中的实际品格、气质和榜样。内在、外在的熏陶,加上圣灵的开启,使他们对福音真理的神圣架构有了澈底的认识,对于教会的见证有了具体的异象,对于新约旧约的关系有了确切的领会,对于福音的开展更充满了热切焚烧的负担和盼望。在这样的情形之下,他们被圣灵透过众圣徒所选、所打发,也蒙众圣徒把他们交在神的恩中。

  从新约的启示上,我们看见这些使徒达成的使命有两方面:

  第一、他们把福音真正的传播到各地,建立或兴起了教会的见证;教导圣徒们如何活在神面前,如何事奉神,如何作主的见证,如何随从圣灵的引导生活行动,如何过教会生活并彼此在爱中建造,如何同心合意兴旺福音,如何为真理和福音争战,如何维系主荣耀的见证。他们一直开拓见证的路,披荆斩棘,冒着各种的危险,不顾自己的性命,不求自己的益处,不为自己建立什么,一切为主、为教会、为众圣徒、凡事都作了众人的榜样。他们所建立的教会,没有一点门户、宗派或一丝私意、个人的色彩,乃是真正神的教会;唯独高举基督,且众圣徒同被尊重,没有阶级等次,而是彼此照顾,同为一体的教会;向着神的众儿女,主的众仆人是完全敞开,不分彼此,只在主的爱里互相交通热忱接纳的。因着这样单纯、美好、神圣和荣耀的见证,使福音能攻破一个个偶像世界的营垒,超越一处处撒但权势的藩篱,而吸引万民来归依;使基督的福音在罗马政权的长年倾力迫害之下,仍然能够渗透到西方世界的每个角落和人群里去。都是这些使徒为外邦教会立下了稳固的基础。

  第二、这些使徒阐明并建立了福音和教会的真理。从罗马书到希伯来书,共有一百章;这是新约中福音真理和教会真理的最重要部分。这些书信都是当日使徒们与各地圣徒,对有关福音和教会各方面问题的交通。使徒们一面阐明了福音的内容、性质、原理、过程和目标;使徒们也教导了众圣徒该如何生活和实践教会的见证。同时又在这些书信的交通中把基督的启示、教会的性质、信仰的生活、事奉的原则、建造的道路,新约与旧约的关系等等实际和关键的问题,都非常明确的厘清了。新约若缺了这一百章圣经,就会显得漫无边际,叫人找不着门路,踏不着实地。就好像一栋房子,没有隔间也没有四壁,人进入其中,只觉空洞洞的无法真正的安息;因为那是个没有完工的建筑。这一百章书信的内容,使新约的房屋秩序井然,各间各室都作恰当的布置,使人可以在其中舒适的起居作息。

  有人认为这一百章书信全是使徒保罗一人的作品。当然,除了希伯来书之外,其他十三卷书信全有保罗署名,而希伯来书又是那样一卷重要且有深度的书,把它归给保罗对敬爱保罗的人,实在更有成人之美之意,并且正好凑足一百章岂不十全十美。对于这点我没有评论。但有一点我要提醒圣徒们注意:千万不要以为这一百章都是使徒保罗独有的见解和启示。在保罗著名的十三卷书信中,至少有七卷是与别人连署的;除非我们认为那些人都是挂虚名的。圣灵和使徒保罗的意思很明显,连署的意义乃表示经过一同的交通共同认可而写的。我们无法究辨那一段那一句源出于何人,因为他们已经完全融和在一起了。后人看他们的书信,硬要重这个轻那个,只怕被偏爱的保罗要责备偏爱他的人是属肉体的思想。保罗是一个看重交通的人,也是个尊重同工的人;他的启示虽高虽大,甚至有三层天上的经历,但是他未必愿意被人高抬而轻忽了他的同工同伴。如果我们真正懂得保罗的为人,尊重他的人格和意愿,同时也尊重圣灵的意旨,我们就得承认在那些连署的书信中,西拉、提摩太、所提尼都有一分。而希伯来书究竟是谁写的,我们也不敢妄自猜测。圣灵既不愿人署名,必有祂的美意,要知道其中底细,等到永世里就可揭晓了。

  另一方面,使徒保罗单独署名的六卷书信,有三卷是与个人的交通(提摩太前后书和提多书),其他三卷都是重要的真理书信。难道那些真理都只是他个人的启示和主张吗?难道与他同工的人不也有相同的信念吗?我们能相信那些真理都只是他个人读经祷告而得着的启示,而不是他与同工或圣徒们在一起读经、祷告、追求、交通而累积起来的启示吗?难道因为他一人写出来了,那些真理就算他一人的专利启示,他一人的独有职事吗?相信使徒保罗绝没有那种独占独夸的病态心理。他知道他所述说的那些真理,固然一面是得自于圣灵的启示,一面也是与圣徒和同工一同追求和交通的累积丰富。他深知巴拿巴去大数找他,把他带到安提阿,在那里若干年之久,一面服事一面祷告并寻求交通,所得到的启迪、和累积的丰富,使他能成为一个新约的教师、先知而后成为使徒。就是因为他自己有过这样的经历,所以他写信劝勉提摩太要「同那清心祷告主的人一同追求」(提后二22);也正因为他所交通的「真理」不是闭门造车的产品,那些真理的书信才能赢得众圣徒、众教会和众同工的回响,获得普遍的接纳和尊重,因为他的书信说出了圣灵在众人里面启示的共同信念。因此保罗的书信,即使是他单独署名的,他所写的内容也不是个人独特的标新立异之说,而是经过多年、多人、多次交通、深思熟虑,确定是圣灵在要圣徒里面共同的带领和引导的真理。真理不是孤芳自赏的;真理乃是圣灵的普遍工作,叫众人一同受益,圣徒们同被建造的。

  使徒保罗对教会的建造和新约的启示,有极大的贡献;这是历代圣徒都知道的。有些人对他过份的推崇,实因其别有居心。保罗之所以能被普遍性的接受,最重要的原因还不仅是他有启示,会作工;更是因为他存心清洁,在凡事上都可荐于众圣徒、众同工的良心,作了新约执事的一个榜样。不仅他如此,当时那些虔教会差遣到外邦传福音的使徒也都如此。他们留下了美好的果子,使历代的圣徒都乐意接受他们的职事。他们书信的交通被圣灵所印证,透过后代的众圣徒拣选鉴别,列为「神的话」,或为新约的重要部分。相信当时这些使徒们在写这些书信时,他们只是单单纯纯的在圣徒的交通里,在圣灵的引导下,把他们对福音或对教会各方面问题和实行的认识,交通给别人而已;他们做梦也没有想到,后来这些书信会被列作「圣经」。这完全是他们身后一两百年的事,是圣灵的主宰而显明的。这些书信绝不是使徒们定意要写「圣经」而写出来的。主历一百多年之后,的确有许多自居有属灵启示的人,定意想尽办法写「圣经」,结果他们写出来的东西都成了「伪经」、膺品。也许他们身前利用过他们自己那些假冒的东西,辖制过受其迷惑跟随他们的人,但等他们死后不久就被人丢弃了,甚至被后人定为异端、邪派。

  另一方面,当时这些使徒们,经过四、五十年的工作、劳苦和服事,难道真的只有这么十四封书信吗?虽然那时代的通信不像今天这样方便,也绝不会只有这么少。同时,为什么没有留下任何使徒们的「专著」或「讲道集」?虽然那时印刷出版不如今天发达。同时也没录音、录影设备,但也绝不至于完全没有文字的著作或讲道记录,否则为什么路加能在行传中,将彼得、司提反、保罗传福音的长篇大论记载下来;那些场合都不是路加亲临其会的。很明显一定有人作了「记录」。既然初期的传福音会有记录,难道后来教会聚会中的造就、成全、传讲真理、注解圣经等,就不会有讲道记录留下来?其中一定有许多很好很珍贵的东西,为什么圣灵不将这些「信息」挑出来呢?照表面来看,这些东西应该更感人、更丰富,然而圣灵不把那些列为「圣言」,只精挑细选了十四封书信。为什么呢?在新约之中,有一个非常非常重要的决定原则:所有的「话」都必须有人来实实际际的见证它。换言之,只有那些经过了人具体见证过的话,才列在新约里。主耶稣没有留下任何著作,乃是当祂「见证的生活」结束之后,才由十二使徒来追叙祂。福音书就是祂亲自见证过的「话」。十二使徒乃是为「祂的见证生活」向世人见证说,祂那些生活都是真的,实实在在的;由祂的生活证明祂实在是神成肉身,是我们的救主。

  同理,圣灵不挑选「讲道记录」、「信息」、「专著」列为「圣言」,因为这些可能都是人的道理只是讲给别人听,写给别人看而且是未经见证的话。尤其「讲道」和「信息」其中更可能充斥了许多造作、哗众取宠、夸张喧染的言辞。而这些被选出来的书信,不仅阐明了福音和教会的真理,而且其字里行间所流露出来的真情、实意,充分见证了这些使徒怎样活在他们的信念之中。他们自己的是那些「话」的见证人。他们的生活和行事为人见证了他们书信的话;仿佛读他们的书信就看见他们的为人生活似的。若是当日他们的生活和行事为人,不能得圣灵的称许,不能荐于当时圣徒们的良心,相信他们的书信就不会被列在「新约」之中;因为那样的书信,其本身就是一个虚假不实的记录。主耶稣自己是福音的见证人;这些使徒也都是真理的见证人。这是他们不朽的使命。

  受教会差遣担任临时特殊任务的使徒。这包括前述「使徒职分的产生方式」中的第67两种情况中的使徒。中文和合版均翻成「使者」。其实巴拿巴和扫罗在行传十一、十二章也曾经担任过这种受托将圣徒捐款送到耶路撒冷去的使徒。为了不使执行临时任务的使徒与前两种使徒混淆,将执行临时任务的受差者翻成「使者」倒是一个很适当的区分。

 

三、辨别使徒的真伪

  当第一世纪过去之后,上述的前两种使徒也都过去了,后来再兴起来的传道人,就也没有被众圣徒公认的「使徒」了;因此在教会历史上第一世纪被称为「使徒时代」。换言之,从第一世纪之后,再也没有公认的「使徒」了。事实上,第一世纪之后的传道人所作之工与第一世纪的使徒所作之工,的确有很大的区别。到了路德改革运动之后,更是宗派林立,传道人到各处所作之工,都有非常浓厚的宗派色彩、或私人私意味道,当然这些传道人就不能再被称为「使徒」。他们也有自知之明,所以仅称自己是接受了「差会」使命的传道人(Missionary),而不敢自称为使徒。因为照圣经来看,那种自称为使徒的就是「假使徒」,而变成了撒但的差役。不幸,地方教会的历史正应验了圣经的话,最领头而自居「使徒」,自比为保罗的人,正是「玛门的使徒」;外面装作基督的使徒,骨子里完全是「假使徒」的品性。从圣经的角度去看,他绝不是前鮤三种真使徒中的任何一种。

  新约圣经中有两处论到「假使徒」。林后十一章13节说:假使徒那等人「行事诡诈,装作基督使徒的模样」。这是指假使徒行事为人的特征。他们行事为人非常诡诈,外表装作光明的天使,说起话来又头头是道、冠冕堂皇,但在他们话语的背后隐藏着许多虚谎,欺诈、贪婪、不法与败坏,很容易使人上当。若没有经过相当的时日,很难识破他们的诡诈;所以主和使徒们一再警戒圣徒要儆醒。启示录二章2节告诉我们一个秘诀:假使徒乃是一班「自称为使徒」的工人。换言之,他们并没有经过教会众圣徒的拣选和授命,他们的行事为人是通不过众圣徒的试验,通不过众圣徒意检验或鉴察的。过去四十年来,「地方教会」吃大亏,一再被「自命使徒」的人践踏残害,就是因为不明白这个秘诀的原则和应用。今后任何一个圣徒的聚会,要想维系教会的见证,不再受到假使徒的残害,就不仅要儆醒,也要牢牢抓住这个原则,使假使徒无所遁形。

  即使是真使徒,若后来他的行事为人改变了,甚至变质败坏了,他的使徒职分,并不需要经过摘除或废除的手续才能消失或失效。卖主的犹大是明显的例子,他绝不是那「自称为使徒」的;他是主耶稣亲自设立的。主并没有废弃他,乃是由于他的不义行径就构成他自己的「丢弃」(徒一25)。换言之,教会中的服事职分,根据圣经的启示,都需要经过「众圣徒合法的设立」-公开挑选推举。但有职分的人,一旦陷入不义不法的行径中去,他所有的合法职分就立刻自动无效,并不需要等众圣徒,对他采取废除的行动。

  关于使徒的问题,鉴于圣经的启示和教会历史上的许多「自称」与「假冒」的事实,今天我们宁可采取审慎和严谨的态度。因为教会是要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弗二20)。很明显保罗这句话是指「圣经」说的。旧约可以说全是「先知的书」,新约全是「使徒的书」;教会是完全建造在「圣经」的启示上。一个人在没有确定他的所言所行,能被「众圣徒」的灵所真正肯定之前,不要轻易称他为「使徒」。在此所谓的「众圣徒」不是仅仅指「听他的会众」而言,而是指「所有神的儿女」。若是一个人所讲的道,传的信息,只能使神儿女中的少部分人阿们,他充其量只能算个传道人,切切不要让他自居为使徒。教会的历史告诉我们,愈是有欲望自居使徒的人,愈有倾向是个居心不正存心在权势之上的人;他往往就是个肇祸的人。因称某人为使徒时,即意味准备把他的话当作「圣经」;而一个经常自喻或自居是「使徒」的人,也一定极力想把他自己的话与圣经同列。这种故事在教会的异端史上屡见不鲜。所以称一个传道人为「使徒」,不是可以随便说的恭维之话。它若不是中了人的诡计,就是陷人于骄傲的试探之中。

 

 

第七节 关于主的「工人」

  谁是主的工人?广义的说,所有蒙主所召,为圣灵所感动而分别出来为主作工、服事神儿女、服事神教会的人,都是主的工人。这虽然是一个很简单的定义,然而今天真正符合此一定义的「工人」却不多。因为许多所谓做主工的人,实际上是为一个团体、或一个组织或某人所召,而照该团体或组织或某人的吩咐作工;他们虽然也自称为主的工人,其实并不那样单纯。一个真正的教会,应该敞开门户接受所有「主的工人」的服事。至于另有背景的工人,是否仍可当作「主的工人」来接纳,这就需要教会中众圣徒的监督和非常谨慎的思辨了。如果监督(即长老)是在有背景因素的情况下产生的,他们本身就是有偏差或带着有色眼镜的人,那他们的判断自然不会准确,那个会也就不一定是真正的「教会」,所以在对主工人的认定上,是有两方面讲究的。

  主的工人并不一定要有什么「位分」(或职分),不像使徒、长老、执事是经过「众圣徒」正式挑选、推举或差派任命的。这些职分是经过教会正式授权,而代表众圣徒并在某一方面服事众圣徒或教会的。长老和执事不一定是「工人」,可以是众圣徒中任何一位可信托的弟兄姊妹。长老和执事都是为着本地教会的。使徒是「主的工人」中经过特别授权和打发的,并不是为本地教会,而是为着开荒开拓的。除了十二使徒在教会开始产生之先就已是使徒,因此他人在各地教会都被称为使徒外,其他后来经由教会差派的使徒,在那原来差派他的教会中他们并不称为使徒。从使徒保罗的身上可以看清这种情形。保罗在安提阿的时候,可能已是教师或先知(教师或先知不一定有特别的位分,而是他们在教会中的服事恩赐与功用),他和巴拿巴被安提阿的众圣徒差遣出去之后,到了行传十四章他们在以哥念传福音得着了许多人,兴起教会来了,他们才被称为「使徒」。对于那些被他们建立起来的教会,他们被称为使徒。但到十四章末了,他们回到安提阿时,并不称他们为使徒;十五章他们被打发往更有历史的耶路撒冷教会去寻求交通时,也不称呼他们为使徒。十五章中的「使徒」,都是指十二使徒中之人说的。保罗之称为「使徒」都是对外邦教会说的。因为当初差派他就是到外邦去传福音,所以他自己也说主是叫他为外邦人作使徒(加二8)。一个在老地方讲道的人,绝对不是使徒。使徒乃是被差遣出去开荒开拓,从一无所有的情形下,产生出信徒,建造起教会来,然后又往前走的人。若是近代还有使徒的话,那像中国内地会的戴德生,印度的孙大信,非洲的李文史顿等人才有资格入选。但他们都是自己受感而立志前往的,因此他们是「主的工人」而不自称为「使徒」。

  主的工人根据他们各自所得的恩赐,从主所接受的负担,而有不同的工作,和不同的目标。严格的说,他们乃是各自直接向主负责,向主忠心,将来各自向主交账。从整体来看,因为主是建造教会的主,也是教会全体之首,又是为教会作万有的头。我们就应该相信,所有真正主的工人,他们忠心为主所作之工,无论直接或间接,必是对教会有益处的。因此主的教会既是基督的身体,对于主的工人原则上总应该采取一种敞开接纳和支持配合的态度。然而,另一面由于现今的世代邪恶,假冒伪善的不法工人也愈来愈多,为了免使圣徒受害,教会的见证被破坏,主的名和神的荣耀受亏损,在对待所谓「主的工人」时,教会又不得不谨慎。因此这两面如何权衡,实在需要众圣徒和领头者儆醒祷告和多方寻求交通,绝不应该任由少数人作主定规,而必须根据众圣徒的交通来定夺。少数人无论如何属灵,缺少了众圣徒的交通,渐渐地就会有所偏颇,使整个教会的见证逐渐歪斜,而沦为宗派的性质。这是一件非常要紧的事。各个教会需要怎样的工人,什么工人、在什么时候来帮助,是随各教会的需要和圣徒的情况不同而定的。各教会的圣徒们和领头人,需要为此经常同心合意的祷告交通,这种事不应该太受到别人或别个团体或别个教会的影响,也不该由少数人决定,更不应该受到别人的控制和支配,或看某人的脸色,或先请示某人、某团体的意见来作定规;否则就是一种宗派或结党的作风。另一方面,邀请工人来作工或帮助,应该根据教会或圣徒的需要,不要让领头人弄成了一种「属灵的应酬」,或领头人之间藉教会所作的「彼此应酬」。因此每次邀请行动之后,圣徒们都应该在主面前有非常诚实坦率的交通和检讨,使教会的行动真正是为着并有益于教会的建造。

「主的工人」实际上可以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完全为着建造教会,也即为着建立圣徒的聚会并使参加聚会的圣徒都建造起来作主的见证;

另一类是为着教会以外的各种工作,例如文字出版与发售、办孤儿院、养老院等社会工作、慈善救济事业、赠送圣经书籍、医疗院所、办学校教育等等。

前一类以建立会众为目的,不联于其他任何事业,其工作包括布道传福音、传讲真理、查经、圣徒造就、培灵训练、圣徒照顾看望等;为教会而作、在教会中作、结果也是完全归给教会的。

后一类的工作乃是联于教会之外的事业,其最终目的可能也是为着福音的传布,但其工作的过程则必以建立事业为手段为凭借,并以发展事业的业务来推展其工作。(当然那些以图私利等而下之的工作不在此列也不在此讨论。)前一类的工人可以称为「教会工人」,后一类的工人可以称为「事业工人」。

  为着教会见证的缘故,教会应该敞开门户来接受真正的「教会工人」的各方面服事,却要限制「事业工人」在教会或利用教会来发展事业,「事业工人」应该到事业中去作工,到社会上去发展事业。像其他带职业的圣徒一样,到社会上从事他的职业工作。教会一让事业工人在教会中发展事业,则教会的性质和见证迟早要被改变甚或被破坏。教会是「教会工人」作工服事的园地,不是让事业工人作工或发展的领域。由于事业工人也是圣徒,教会应该让他们以圣徒的身份,单纯的参与教会中的各种服事和事奉。一个有品格的事业工人,应该严守他的分际,不要利用参与教会的各种活动之际,来推展他的事业。

  另一方面,教会工人也可能去参与事业工人的工作,去协助他们发展事业。这种情形未尝不可。然而教会则应该谨慎注意,也不要让「教会工人」在教会中来发展事业。圣经上所谓的「不法工人」,以服事教会或圣徒的方式,从中营私牟利的人,多半是指这种以「教会工人」作身份掩护的人。地方教会近几十年来所受的亏损,就是遭到这种「教会工人」的破坏,他利用在属灵上带领的身份,掩护其推展牟利的勾当,终使整个「地方教会」完全变质。一个正常的教会工人,若因主的引导(不是因生活的原因),去协助推广某种与福音或社会工作有关之事业时,为了避嫌起见,就应以无职给的义工方式进行。若是他在事业单位中正式受薪,他就不能再被当作「教会工人」看待,其在教会中的服事应和其他带职业的圣徒一视同仁。

  一个在事奉上领头的工人,老实说,就不宜再主持任何事业。因为一个人无论如何属灵,只要他一卷入了事业,他在事奉上所作的属灵领头判断,迟早会受到他所主持之事业的影响,最后一定导致教会见证上的亏损,甚至变质。一个工人若不能单单纯纯的完全为教会而作工,最好他就不要作「教会工人」,免得拖泥带水,以致后来纠缠不清。事实上,一个教会工人有作不完的工,除了他自己的读经、祷告和参加各种聚会,预借各种聚会的供应之外,还有许多圣徒要照顾看望,许多福音朋友要接触探访,生病的要鼓励安慰,有难处的要帮助解决,有软弱跌倒的要扶持劝诫,犯罪失落的要警诫挽回,年长的、中年的、青年的、年少的和儿童都需要各种不同方式、不同内容、不同程度的砥砺、培养和成全,而且这些才是在爱中建造教会的真正工作。读经、祷告、聚会和讲道不过是圣徒个人的「生活」;一个「教会工人」不应该只以「生活」当工作,而将该作工的时间去作事业,除非他是事业工人。反观「地方教会」的领头工人,尤其是工头,近二十多年来根本就「不作工」,只专心一意的搞自己的事业,却狡滑的称为他的「职事」,并且使许多该作工的工人都不是真正为教会作工,而是为他的「职事」效力,他们都向教会取了工价,却被利用作他的推销员,结果使「地方教会」完全变质走样。这是一个极狡滑的骗局,也是极惨痛的教训。

  新约圣经中的榜样给我们看见,教会工人乃是林后三章所谓的「新约执事」,也就是歌罗西书一章中「教会的执事」;他们除了传扬基督和建造教会之外,并没有任何属于他们自己的工作或「职事」。其实所有想为自己建立什么的人,都是以自己为中心的人,都不是真正的「教会工人」。主耶稣明确的告诉祂的门徒,一个要跟随祂建造教会的人,就当舍己(太十六24)。老实说,一个存心要为自己建立「职事」的人,就是一个建造「己」的人,迟早主要当众转过身来对他说:「撒但退我后边去罢」!因此凡蒙召立志作「教会工人」的,就必须单单纯纯的全心为教会;不为自己、不为利名,也不为建立所谓的「职事」而生活与事奉。

 

  教会对于教会工人服事上的需要,可以区分为两大类:

其一、为临时性的供应帮助。

即教会工人前来短期的停留数日或数周,作短暂的特会供应、造就、训练或事奉交通之类的工作;这一类工作是客串性的,取其恩赐或负担之所长,达到激发当他圣徒之目的,以使平淡的教会生活迭有高潮,使聚会供应之内容能增添许多丰富,使圣徒灵命的认识和度量得以更加扩大开广。但这种临时性的工作帮助,犹如一场雨水对于一块园地之作用,在效应上有其限度与讲究。若是来得太猛,像一场豪雨泛滥成灾,庄稼和田园就会有被冲刷淹没或流失之虞,害多益少。若是来得适度且合时令,像春雨秋雨的滋润,则可以加强灌溉的作用,从而使庄稼欣欣向荣,带进一片丰硕的收成。

但这种客串性的工作最忌讳以下几种情形:

喧宾夺主:去的工人不是为真正「供应」「帮助」该地教会的建造,而是为乘机「夺权」布植自己的势力,去作「清算」「斗争」和「安插」私人之工,使当地的教会见证完全被摧残,沦为一个私会。

属灵应酬:领头人之间彼此互邀,并非基于当地属灵上的需要或工人之特别负担,而是当作一种酬庸与拉拢联络的方式,彼此热闹热闹,像属灵的「派对」一样。

例行调剂:好像一个教会总需要找人来讲讲说说,免得单调;因此预先排好日程,邀人填空,至于讲什么内容,悉听尊便,客人说到那里会众就听到那里,说说听听就成了工作的目的。

  这三种情形的工作都对教会的建造没有实际的益处,尤其头一种更会带进灾害。实在的说,一个不在当地相当长期驻留,深入事奉配搭的工人,根本不应该摸当地教会的行政和人事安排;一个真正属灵的工人,也应该严守自己的分际,只作属灵的供应和引导,绝不应该随便插手地方教会的行政和人事。新约的启示非常清楚,教会的行政和人事必须由当地的众圣徒在圣灵里的祷告交通中,自行定规和推派。过去「地方教会」中的恶习恶例之一,就是喜欢向着外来的「属灵人」,把教会的行政和人事摊在他面前,让他批评论断,由他乱出主意,随他任意安排,结果每每弄得乌烟瘴气,分裂混乱随之而生。这一方面是会众迷信「属灵人」;另一方面是「属灵人」僭越偏爱弄权之结果,而造成对圣灵主权的侵犯,使教会的地位和见证失格。一个「教会」中的圣徒们若不知道如何在祷告交通中,依循圣灵的引导而处理本会中的行政和人事安排,他们就不配称为一个「教会」,充其量只配作个人或某个团体的分会和支会罢了。一个教会必须让其圣徒知道如何依靠主的带领,随从圣灵主权的引导而自立自治的往前。教会工人的临时性帮助,只能限于属灵的供应、启示、喂养、教导、浇灌和医治(指疾病)等,不能依靠他作治理性的工作。依靠工人作治理性的工作,乃是使一个教会沦于宗派失其见证的开端。这种「依靠」实际上是离弃了主的主权,而归属到人的权下去。

 

其二、为长期住留的协助建造。

即教会工人较长期的驻在该地,参与当地教会的事奉配搭,完全调入当地的事奉体系,以其学习及恩赐,很自然的协助并引导该地教会在各方面的建造与成全之基本工作。经过一段时间的服事和相调之后,他以一个当地圣徒的身分,赢得当地众圣徒的敬重和信托;他也可以接受当地众圣徒的推举而担任长老或执事的职分,受托担负该教会的行政和治理责任。他所接受之职分和责任不是受之于某人或某团体的安排指派,而是受之于当地教会的众圣徒推举。没有任何个人的地位可以高过教会,高过基督的身体,而为教会指派长老。这种将近十九个世纪以来实行上的基本错误,造成了教会历史长期的黑暗与混乱。过去这种错误的实行今天应该终止了,让教会的见证回复到以基督作元首教会作身体的地位上去。不要让教会一直沦为人的脚凳,那些自称为「神的代表权柄」的人,从今后应该老老实实的作「教会的奴仆」,而不应该再在教会中玩弄权术了。所以一个「教会工人」不可以「受指派」到某地教会去作长老。他若接受这种指派就证明他是「人」的佣工。若是一个「教会」接受这样被指派去的「佣工」作他们的「长老」,那就不是一个「教会」而是一个「宗派」或私人的会;不论它挂什么招牌。

  「教会工人」以长驻一地的方式来建立一地的教会,在服事上确有必要。使徒行传给了我们许多例证。例如耶路撒冷的教会,因十二使徒较长期的驻留,使教会的见证在历经犹太教徒和希律王强烈的迫害之下,仍得以坚固屹立(徒八1十二1);安提阿的教会因巴拿巴的前往服事,而有很好的发展,使福音得以传布外邦(徒十一2026十三13);后来腓力比、帖撒罗尼迦、哥林多、以弗所的教会都是保罗和其他使徒们(如西拉、提摩太、提多等人)经过好几年的服事才一一建立起来的;尤其以弗所的教会,由于使徒保罗在那里停留的时间最长,所以教会的见证也最明显。因此可见,教会工人在一地住相当长(好几年)的时间,脚踏实地的从基础工作,一步一步培养建造起来,实在是有必要的。

  但是,教会工人不应该将他服事建造起来的教会,弄成了他作王掌权的「地盘」,更不该当作他发号司令予取予求的禁脔。真正的建造,乃是把圣徒一个个的成全起来,使他们知道如何背负主的见证,如何服事众圣徒,如何尽他们的职分,如何治理神的家,如何照顾喂养成全那些年幼、年轻的信徒使他们更长进;使他们学习让一些获得众圣徒尊重和信托的弟兄姊妹一同承担教会的各种责任,让他自己得以抽身,前往较微弱甚至没有教会的地方去作工。真正忠心的「教会工人」,是应该不断往新兴之地去「开荒」的,使没有教会的地方,兴起教会来,使见证微弱的壮大起来;并且在神的恩道中继续往前(徒二十32)。他没有一点抓权、操纵、遥控、支配和贪图。然后他又再往前走,不是到圣徒多的地方去建立「职事」,而是到没有福音的地方去建立「教会」。如果年纪老迈,体力不继了,就不必逞强,可以在一处安安静静的著书立说;不再插手任何教会的行政和人事,免得被不法之徒包围,抬出来当偶像,到处招摇撞骗,作拆毁破坏的工具。「权势」是最能败坏教会工人的大试探,任何「教会工人」若不能从「权势」的网罗里脱出来,至终必被纠缠得身败名裂,而他所服事的「教会」也必成为「有撒但座位之处」,并且许多忠心的见证人「安提帕」被杀害,也是在所难免的,同时「巴兰的教训」、「耶洗别的教导」、「尼哥拉一党人」都会相继充斥其间(启二1315)。天使长曾经因为「权势」而被败坏成为撒但,教会工人也会因为权势而被败坏成为「撒但的座位」。我们可不慎乎!

  教会工人可以有他们的团体或组织。行传中给我们看见,初期的教会工人的确有一团一团的情形。例如在耶路撒冷以十二使徒为首的一团工人,他们为着福音和教会的推广工作,有互相差派(不是上下指派)的情形,彼得、约翰(徒八14)(九3132)、巴拿巴(十一22)都曾相继打发出去看望圣徒并坚固教会。后来安提阿的教会又兴起了一团人,他们打发了巴拿巴、保罗、马可等人出外传福音建立昝。再后来保罗、西拉、提摩太、提多、推基古、路加等人形成了另一队工作团,他们中间在服事与工作上也有许多调度、打发和差派。所以教会工人为着福音和服事工作上的效果与方便,有一队队或一团团的情形,乃是理所当然的发展。教会初期也许没有很具体的组织形态,可能只是一种属灵上志同道合的结合。到今天的时代,各种组织的形态已经非常发达,为着福音和教会服事工作的推广和发展,在属灵上志同道合的教会工人结合在一起,成为一个有组织的工作团体,达到共同努力建造、服事教会的目的,并无不妥。只要组织的本身很健全公开,目标正确,有组织的工作,远比外表似乎没有组织,而实际上由某个人私意掌握、控制、操纵的漫无章法的工作好得多。

  「地方教会」中间的同工们,这四十年来所遭到的辖制、利用、迫害、剥夺、屈辱的程度,比任何基督教中有组织的工作团体中之工人,超过千百倍。并且同工们向来遭受的对付的,都是来自这个无形工作团体的领头人(李氏);并非同工们有任何真正的过失,都是由于他自己的不法私意所造成的。就是因为同工们中间缺少一个公开健全的组织,所以这个不法的工具得以一手遮天并嫁祸于人,而让他在这个工作团体中无法无天的营私舞弊达四十年之久,结果众同工、众圣徒集四十年之精力所惨淡经营,胼手胝足建造起来的「地方教会」,竟变成了他「个人职事」贪婪讹诈的禁脔。这又是一个血泪凝聚的沉痛教训。

  在工作上,一个健全公开的组织,并不一定会消灭或削减同工的属灵负担。事实上,在今天的社会,要有效的广布福音和建立教会,健全公开的组织乃为势所必须。进步而健全的组织也是一种工具,就像讲道用的麦克风一样。两千年前主耶稣和使徒向万人布道不用麦克风,难道今天布道也不应该使用麦克风吗?许多人用麦克风来唱色情歌曲,我们因此就能定罪麦克风色情吗?同理,「组织」是工具,李氏可以利用黑暗营私的「组织」来诈敛圣徒和教会;「教会工人」也可以用光明公开健全的组织,一面来发展福音和教会的建造工作,一面也用以防止不法的工人利用服事来作恶或营私舞弊。

惟在教会工人组织了工作团体来作推动和发展工作时,这个工作团体的宗旨和目标,必须针对着教会工人的异象:「传福音而不传属灵人或工作团体,服事建立教会而不建立属工作团体的会;不建立工作团体的地盘」。行传中,教会初期的工作榜样非常清楚:虽然如前面所说,那时的工人有一队队不同的人马,分别到各个方向传福音建立教会,但他们却毫无地盘观念;耶路撒冷和安提阿的教会真是毫无门户之见,向着众圣徒、众同工是完全敞开的。

我们看保罗一路人马在外邦建立的教会,和他们之间的交通关系就会发现,他们毫无狭窄自私的思想。例如保罗写信给哥林多的教会,要圣徒们不要把工人分门别类,重这个轻那个,或爱这个属那个;要他们知道无论从耶路撒冷去的矶法(彼得),从埃及亚力山大去的阿波罗,都和他一样是神的同工,都是为众教会效力的,圣徒们要敞开心怀来接纳他们的服事,不要落在肉体里,说自己属这个属那个(属的意思就是「只跟随」),他们只该属基督而不该属任何人。

歌罗西和老底嘉的教会在真理上有问题时,他们会派人专程去找在真理上有特长的保罗交通,虽然这两个教会都不是保罗建立的;同样,罗马的圣徒对神的救恩盼望能有清楚的观念时,保罗也会义不容辞的写信告诉他们,他一点不需要有任何避讳和顾忌,虽然罗马另有使徒在那里服事,他们一点没有「地盘」的观念。

当以弗所和老底嘉的教会都有堕落的倾向时,主吩咐约翰写信给他们,祂并不直接找当地的「负责人」或该「地区的领头同工」,主有权吩咐任何祂所选择的仆人为祂传话,若是他们不听,灯台就会挪掉了,主就不见了,那个会就不被承认了;尽管以弗所的人可以自夸他们曾是保罗带领过的,甚至还有保罗时代留下来的所谓「长老」,主不会因保罗的缘故而称许他们,主会定罪他们是一班作恶的人。从这种种例证可知,初期的教会都是属于主的;工人的服事,只能传播、撒种、浇灌、供应、建立,工人团体绝不能将教会据为己有,视作地盘来霸占、操纵、控制、控制、支配。否则的话,那就不是一个真正的教会工人团体,而是一个宗派的私党团体。

  过去「地方教会」中的工人,实际上都在一个自私自利者的黑手控制之下,好像没有「组织」,其实比任何其他有形的组织控制得更严密;而且其手段黑暗邪恶,许多作法、实行,同工们明知错误,却宁可背弃良心在其中苟且图存,他们生怕光明正直的说话为人,就会被那只黑手追击得陷于绝境走投无路,因此他们为了在「地方召会」中生存下去,甚至连说谎、欺骗、谄媚、阿谀、逼迫圣徒、奉命打击别的同工都做得出来。所以黑暗的无形组织,使所有在其中的人,也都染成黑暗;因为许多黑暗的事在其中发生,既不能公开讲论,又不愿公开对付掉,因此越滚越黑。倒不如健全公开的组织,能使众同工们在光明正大、公开平等的地位上相交,若有什么黑暗的事发生了,立刻可以在公正的审断下对付掉,不会让它一直存留蔓延下去,使大家得以保持清洁,凭着无亏、无伪的良心,事奉神和服事人。故此,教会工人光明正大的组织远比黑暗无形的组织益多而弊少。如果当初地方教会的同工有健全的公开组织,像李氏这样的作风和作为,早在三十年前就会被割弃,至少会叫他受到该受的惩罚,使他后来不敢再贪婪不法,而不致肇出日后许多的祸害。

  教会工人当然不一定都需要加入工人组织,他可以作自由传道人,随他自己的意思作工(或说随圣灵的带领而行),无拘无束的也未尝不可;像当日的亚波罗一样。对于这样的工人,教会仍然应该尊重他们的服事,让他们能尽他那一份由主而来的职事。另一方面,我们也要认识,参加了工人团体或组织的人,并非就是不自由的,也非不能照圣灵的引导主动自决做工的。一个现代的工人团体或组织,其功用不在限制工人的工作和行动,乃是在集思广益,发挥团队功能,促进工人在各方面的进步;借着交通使同工们之恩赐、专长得以相辅相成,免使同工陷于孤单无援的困境;同时又能结合同工,群策群力,作一些单个或少数工人所无法作成之工。这种团体并非一种机械性之结合,它可以是一种属灵生命和属灵负担上的结合,而其宗旨、功能和运作方式,都可由同工们先在一起好好祷告、交通、讨论而后决定,立为章程,作为活动的准则;以后发现不妥之处,也可以再经过众人的祷告、交通、讨论而作修正补充。工人觉得好,可以继续参加,觉得不好或无益,也可自由退出。这种组织应是非常具有弹性的。其目的是使它发生良性的功能,避免它发生恶性的功能。就好像麦克风你可以使它达到你所需要的扩音功能,而不使它发出噪音;但不能因为有的麦克风,品质差或操作不良而发出刺耳的尖叫声,就厌恶弃绝所有的麦克风。同样的,地方教会的工人不能因为李氏的「恐组织症」传染给大家,今后就一直弃绝「组织」,而让那种阴私的隐形的组织继续在地方教会中操纵玩弄着同工们。其实李氏之所以反对公开有形的同工组织,乃是因为一旦那种组织成立,他那只操纵玩弄和作弊的黑手就会被暴露出来,以致他的工夫和作用废掉了;同时他那个贪婪舞弊的「职事站」和「书房」就再也不能在众教会和众圣徒中间敛财了。公开健全的组织对同工们真正的属灵负担与工作不会产生任何限制,只会产生积极的帮助;对于那些黑暗自私的人和事却能发生扼阻和防止的作用。地方教会的工人们若仍然盼望存心清洁的配搭服事和建造「主的教会」,就必须赶快使工人的交通和组织化暗为明,不要一直躲在阴暗之中,让黑手操纵同工,同工又以黑手操纵「召会」;以致「召会」一直在那只黑手的辖制之下。

  教会接受工人的服事和帮助,可有两种不同的态度和方式:一种是被动的,一种是主动的。被动的,就是教会等在那里,等到圣灵感动或引导某个教会工人,经过那地方或移居那地方,因此而接受他的服事与帮助。主动的,就是该地教会中的圣徒,因祷告交通而觉得应该邀请某人前来,在某方面作短期特别的或长期经常性的帮助。对于前一种情形,教会只要有诚恳而敞开的态度,工人自然非常乐意服事或调入教会的事奉中;若是教会的门户向他们是关闭的,他们也许就不能尽主给他们的职分。而已经受到引导长住下来的工人,因教会向他关闭使他不能传达他的负担,就只好另外开工了。实际上当地的教会不应该向他关门,他们的关门造成了工作的分开,同时也显明当地有宗派狭窄的灵;他们已经失格,不配称为「教会」了。教会向着神的儿女和主的仆人永远都应该是敞开的。

  对于后一种情形,教会不只应该诚恳的口头邀请,并且应该很正式的下聘书,使工人明确的知道自己所接受的托付和任期,让他可以在主面前好好的寻求规划,并与众圣徒先有透澈的交通,然后一步步照着圣灵的引导同心合意的往前去。他的所作所为是要向众圣徒负责的。教会的工人不应该是受到「某人」的支配。「某人」要他去就去,要他走就走,去是什么任务,走是什么原因,做什么,向谁负责都不必向众圣徒交代,好像「教会」都是「某人」私营公司的分支行号,同工是他雇用的职员,他要他们去那里,他们就到那里去执行他的命令,完全不尊重众圣徒的感觉和意愿。这种「工人」根本不是「主的仆人」,而像帮派分子。今后教会应该拒绝接受这种差派的「工人」来操纵事奉,而应该持守对教会工人的聘任权,只有当地的众圣徒知道他们的教会真正需要聘请谁,要聘请他做什么,托付他作什么。

  工人团体的组织可以有许多个,每个教会不要仅限于与一个团体有往来关系;尤其要避免因为某某团体有交通,或因聘请了该团体的工人来帮助而逐渐受其辖制。教会工人都应该培养一种德性:去帮助教会的时候,尽量不要插手当地教会的行政。若因久住一地而接受了众圣徒的托付担任该地教会的长老或执事时,也应该扩大度量,不受自己团体的局限。工人在教会作工服事时,处处事事当以教会之建造与见证为目标,不可存心为自己所参加之工人团体作推广工作。工人团体的本身目的只在促进工人之间的交通、切磋和砥砺,作一些个别地方教会所不便作,或无力作的事。

  总之,教会工人乃是一班成全圣徒建造教会的人。他们该作的事是教导、喂养、照顾、成全和传扬福音;应该尽量避免插手教会的治理和行政事务。而教会也应该广泛的、多方面的接受工人的交通与帮助,却在行政和治理上保持教会的地方独立性,不受到任何个别工人或团体的管辖与限制,并且保守教会不卷入工人与工人团体间的争执之中。

 

 

第八节 「地方教会」重建见证的当务之急

  如今,许多「地方教会」的见证,与圣经的启示,可以说相去太远太远。由前面的论述可知,尤其是近年来受李氏控制的「地方教会」,已到了贫穷、瞎眼、赤身,可怜的地步,可以说比任何正派的基督徒团体都不如了。他们狭窄,无知,对圣经的真理一窍不通,对不义不法的感觉逐渐痲痹,被恶人愚弄宰割也毫无所知,态度乡愿,姑息养奸,过着一种对世人漠不关心只知自求多福的偷安生活,以致在他们的会中充满了贪婪不法之人的作法与商品。这种光景若不蒙主的光照和拯救,是无人能奈其何的。所以当今蒙怜悯已醒悟的人,第一要紧的事乃是要为主的教会,为众圣徒迫切的祷告,求主真理的灵在人深处发光照耀,使人不再沉睡,早早醒悟悔改,同心合意的仰望神重新带领走前面的路。

 

  以下几事应是今日教会的当务之急:

  一、重新检讨今日教会中的聚会。是否应该完全摆脱甚至丢弃那些全是属人字句的信息集、教材之类玛门书籍的辖制,而原原本本回到主纯净的话里去,并且仰望主赐给人新鲜、活泼、能光照人的话语,带领众圣徒和全教会真正往前走路。是否每周主日上午,应该有全教会或全会所的集中聚会,让真正受圣灵感动的人,向全会众说出主应时的话来,让真正的先知能有机会在教会中说话,而不是让许多人以「人的话」来申言所取代。若没有这种聚会的重建,「教会的见证」永远显不出来。

  二、重新建立全教会或全会所的事奉祷告交通。让众圣徒都能敞开说出他们埋藏在心头的话;无论是观感或盼望,从众圣徒心声的发表,能找出圣灵的道路。教会的每一行动,每一聚会,什么内容,都让众圣徒共同来寻求定规,共同接受负担、预备和参与。

  三、要把教会或会所的门户向神的众仆人或工人打开。有些教会或会所有同工常驻服事,该让这些工人真正照他们的负担尽他们的职分;但不要他们干预太多教会行政的事,也不要让他们完全把持教会或会所的聚会与服事。总要留些空间让别的工人也能去服事,带进教会或会所更多的祝福。许多没有同工的教会或会所,也不要觉得没有工人可去服事;其实属于你们的工人很多,以往只是你们不在乎那些工人,并且你们一直在看某个领头人的脸色而不敢邀请他们来帮助。若是你们今天醒悟,知道你们的教会是神的、是基督的、是众圣徒的;不是李某人的,也朱某人的或张某人的。只要你们众圣徒同心合意的定规,后面一长列名单,都是你们可以邀请的工人;他们本来就是「地方教会」的,如今仍然是地方教会的。只要你们表明你们自己是真正的「地方」上的教会,相信许多主的仆人会接受你们的邀请,乐意帮助你们;虽然他们不一定能久留或长驻,每年一周或两周都是非常可能的。只要你们有度量敞开门户,相信主会借着许多工人,把天上的祝福倾倒在你们的怀里,甚至使你们应接不暇,无处可容。这份名单包括:曲郇民、郑光敏、杜焕章、朱永干、袁启安、鲍寿恒、苏民强、封志理、江守道、林三纲、魏建章、张竹君、俞崇恩(俞成华之子)、何广明、陈希曾、John IngallsBill MellonBill Freeman等人。除此之外,当然还有许许多多神的仆人,是我不知名而无法一一列出的。

  四、教会中所有有名有位的职分,应让众圣徒在神面前重新举荐。如长老,执事等,都应该重新摆在众圣徒的面前,重新安排各项服事。凡不能通过众圣徒肯定的,都应该自动立刻放下,却也不必灰心丧志。不管以前是谁立的,现在自动放弃名位,重新学起;该认罪的认罪,该悔改的悔改,过去的错误并不只是少数人,其实以前都错了,因此我们都得悔改,都得求圣徒彼此饶恕,为着爱主爱教会的缘故,愿意存清洁的心、无亏的良心、无伪的信心、在爱中重新学习,重新起步走。以使神儿女的家园、基督的见证得以重建。

  五、在教会的财务和资产管理与运用上,要绝对向众圣徒公开。所谓的公开不是仅仅按月或按年将教会的财务报表向众圣徒报告或公布而已,乃是应该更进一步使管理服事的人位,以及运用的决策过程都要向众圣徒公开。换言之,教会中管理财务的服事,应该由众圣徒举荐或摊派几位清洁、忠心的圣徒共同配搭。除了一般性的经常开支可以经过众圣徒之授权,由各项服事人运用支付外,其他非一般性的运用支配均应由众圣徒在会中决定,而不由领头者或一两位或少数长老私下决定。服事财务的人,应该是向众圣徒负责,而不是向长老负责。长老应该多在属灵的供应、照顾和喂养上尽职,而不应该有太多财务上的支配和运用权。

  在今天的世界上,各国均有宗教财团法人的组织法规。这种财团法人的法规原就是从基督教国家发展出来的,欧美这些先进国家,在已过的几百年历史中,他们的社会曾出现过许多基督徒团体,他们曾遭遇许多假冒的属灵人借机敛财,结果不仅造成许多不公不义的丑闻与混乱,更影响了社会的诚信善良风气,因此创立财团法人组织法规,俾使会众公开监督。以往「地方教会」的财团法人,均未让众圣徒参与,而由长老或少数领头人控制,因此造成许多弊端,让不法之徒从中操纵舞弊;尤其由李氏领头之财团法人更是乌烟瘴气,不仅没有职监督之责,反成为其父子榨敛众圣徒、众教会以及欺瞒社会政府之工具。为着今后教会见证的缘故,所有「地方教会」之财团法人组织必须重组,由众圣徒遴选清白公正可信托之人,担任理事或董事,组成理事会或董事会向众圣徒负责。由他们监督并保管教会之财产,务期在运用和支配上确实符合众圣徒之意愿。由众教会或各教会之圣徒共同奉献之资产,则应由众教会选出之代表组成财团法人管理,像「职事站」及「福音书房」,绝不该容其变成「私人厨房」,「地方教会」之圣徒应该立即组成代表小组向李氏办严重交涉,促其交出「职事站」管理权,否则各教会应宣布切断与其所有关系,让众圣徒知道其为私人之敛财工具,并非服事众教会之组织。而福音书房若不能重新整顿,则台北教会应将该「书房」驱逐出境,不应容此敛财组织继续占用教会之资产。

  六、各「地方教会」应向众圣徒、众教会以及社会大众公开宣布并表白。该地方教会今后不再高举或跟随任何人;并敞开门户欢迎众圣徒,欢迎神的众仆人前往交通或作工。「地方教会」因多年来受李氏牵制,所以必须作此公开之宣言。一面使李氏得知该地教会今后不再其势力范围之内;一面使众圣徒、众教会或众人能确知其立场已确实澄清,而不致让别人仍然以为该处不过是挂「地方」之名的「李家分店」而已。

  七、要重新建立起圣徒在新约中的教会观、新人的道德观、仁义观和是非观。一面使众圣徒对教会的见证,明确的知道什么是「神的教会」,教会如何成为「基督的教会」?为什么教会又必须是「众圣徒的教会」?众圣徒该如何彼此配搭、互相服事、广传福音与真理,在爱中同被建造而成为神的国、基督的见证?使众圣徒知道自己的职责何在,神所赋与的托付何在,如何来共同维系和光大主的见证。另一面要使众圣徒清楚的认识新人的道德、品性、操守、爱心、信心、公义和圣洁在观念上与世人有何不同;帮助圣徒建立起新约之下神圣生命中的道德感、仁义感、是非感、羞耻感和犯罪感,而使众圣徒在日常生活和行事为人中,知道依靠圣灵和良心的指引活出新人的生活、品行与见证,叫圣徒个人、家庭和教会发出荣耀的光,照耀在世人当中。

 

  圣徒的认识与观念若不拔高,却一味的不明是非、不讲道义、不察善恶,对于社会与世人的事漠不关心,对于教会的事逆来顺受,不闻不问任人摆布,甚至秉持乡愿、苟且、明哲保身、自求多福的观念和态度,则教会全体和圣徒个人的见证永远都是晦暗无光的。因为那些观念实际上全是几千年以来中国封建社会里衍生遗留下来的毒素。圣徒的生命和良心感觉必须根据新约的观念、榜样和教训来提升,才能产生出新约之下的光明生活和见证。「地方教会」的见证就是在「李氏的生命论」被强调之下而逐渐堕落的,至一九七五年之后而变本加厉,以致演变成今天的情形。「地方教会」若要重新建立起新约之下的见证,就必须赶紧回归到新约中,建立起新约的道德观、仁义观和是非感来提升圣徒的良心感觉和生活品性。

  最后,所有蒙怜悯而早得醒悟的人,都要更迫切的为众圣徒和众教会祷告,求主捆绑仇敌一切的作为,拆穿撒但一切的诡计,使更多的人得开启得释放,使真理的光更多照明,使所有神的儿女(不仅「地方教会」中的),都能在基督里同归于一,作合一的见证,使荣耀归于父神,直到永永远远。阿们!

 

柒 结论

 

一、一九四九年以前(在中国大陆时)

  「地方教会」的启示和见证从一九二三年开始,发展迄今不到七十年,回顾其间的变化,实令人不胜唏嘘。在一九四九年中国大陆被中共统治之前,地方性聚会的发展,虽然受到中国政治上的动乱和后来中日战争的打岔,但在不到三十年的时间,却从最初只有四个人在福州王家的擘饼,发展到一九四九年,中国大陆已有四百多处(另一说法为二百多处)聚会,圣徒达四万多人,遍布中国沿海和内陆各省分。同时也在海外各地华侨社会中兴起了许多聚会:香港、马尼拉、新加坡、槟城、实吊远等城市乃是其中人数较多的地方。全时间的同工已有四、五百人之多。这种发展并不是有组织用人为的力量造成的,而是一种自发性的,在当时实在是个奇迹。一个数千年来被偶像和异教思想霸占控制的广大民族,许多欧美基督教和天主教团体,差派了无数受过专门训练、心愿强烈,有组织、有丰厚财力的支助作后盾的差会、传道人、宣教士到中国来,工作了上百年的时间,都难以打开的福音之门,却被一些没有背景、没有组织、没有财力支持、没有专门训练的单纯信徒打开了,并且非常快的到处蔓延繁殖。这在两千年来的教会历史上,的确是很少见的奇迹。

  何以会有那样的发展呢?无疑地,乃是由于当时的倪弟兄,他在属灵的启示上的确有真知灼见,他在话语和文字上富有圣灵的感召力,他的为人和存心清洁而真诚,因此借着他文字的传播(「复兴报」),使当时许多在各宗派中的信徒,都深受感动,似乎听见了圣灵的呼召,纷纷脱离宗派,走出信仰上的门户,而一同走向「地方性」的聚会,并且很热心真诚的在各地传扬基督的福音,带人读圣经祷告唱诗,彼此造就服事。这种在基督里爱的相顾和对邻里关心的生活与光明的见证,在人群中产生了感化作用,福音和地方性聚会的见证就这样逐渐逐渐的蔓延开来,并没有受到战乱的限制。这的确不是「人的工作」,而是「圣灵的工作」。

  那时倪弟兄的服事乃是不断把他从主所得的启示释放供应出去,并没有一个具形的工作团体受他指挥调度差派,各地的见证都是主自己在各处兴起人来建立的。在一九三四年之后,曾有几次所谓「全国性」的特会或同工聚会,那都是一些属灵上的交通,并没有任何统属关系或支配调度关系。那时「地方性」的聚会的确是各地圣徒自己的聚会。他们也许知道有倪弟兄其人,也许根本不知道他;知道他的人也许很尊重他,但各地的聚会却不受他的支配或牵制。他们都是本着圣经,在圣灵的引导下同心合意的祷告、寻求、交通、彼此服事照顾,同心努力传福音。各地的见证就这样由少数一、两个人或三、四个人在家中的聚会祷告,而逐渐发展起来,变成十几个人、几十个人、上百人、数百人。聚会由家中开始,坐不下了,就另租地方,然后购建会所,又不够坐了,就分成好几处,成立新的聚会。一些长进的信徒就自然而然的逐渐开始全时间服事(即所谓「同工」),专心照顾服事当地或附近地区的圣徒与聚会。有了大聚会,家庭的聚会也一直没有间断,并且有更多圣徒的家打开召集邻近的圣徒和邻人聚集。这种发展生生不息、绵延不断,完全由圣徒受内住圣灵的感动和引导,自动自发的生活、见证与传扬而自然产生出来的。

  社会的动乱和中日战争把信徒分散了,而分散的信徒正好成了播散到各地的生命种子,因此地方性的聚会就由沿海一带,传布到内陆各地去了。所以等到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各地交通恢复之后,一九四八年各地圣徒在上海又有一次「全国性」交通时,才发现战乱并不能限制福音,反而助长了生命和见证的繁衍。根据当时到会的各地圣徒和同工所作统计,中国各地地方性的聚会约有四百多处,人数约在四、五万左右;其实谁知道那些没有人到会的地方,又有多少处聚会和多少信徒呢?

  中国大陆一九四九年被共党统治之后,有形的「聚会」和福音活动受到限制,后来又遭到拆毁和禁止,但是那种无形的生命繁衍和福音传播始终没有停止过。有人在一九八○年代初期,中国大陆开放后,到内地去深入访问与探察,合计各地散布的家庭聚会可能有几十万处,信徒人数高达三千万至五千万人。当然真实的情形究竟如何,只有主才清楚。但这些现象告诉我们:福音和教会的建造,全是圣灵的工作,而不是「人的工作」。若我们一定要说那也是「人的工作」,则我们也能肯定的说那是「璩圣徒的工作」,绝不是「某一人」或「某些少数人」的工作。

  事实上,一九四八年之后,倪弟兄看见战乱期间「地方性」的聚会竟有出人意料的发展,并带进了许多信徒,产生了许多全时间同工。经他接触交通之后,他发现他们在属灵和真理上的基础都不够,因此很想帮助他们。他的存心原是很好的,但在未深思熟虑下,他接受了一位同工-李氏-的献策,而发起了所谓「交出来」的运动。(这种「文出来」的运动,实际上早在一九四二-一九四三年间,李氏在山东烟台就曾实行过一次。他乘圣灵浇灌、充满圣徒之际,要圣徒把一切均奉献交出来。当时许多圣徒因为爱主受感都把房产、地契、钱财、手饰、各种财物,甚至人身、家庭、儿女都交出来了。若不是后来因为日军将李氏逮捕,把他看守限制住,他可能老早成立了「中国三北开发投资公司」,当起董事长兼总经理兼财务经理的工作了。)这个运动的目的就是要将「地方性」的独立聚会,统一在一个工作团体的体制之下,成为一个由组织来发展和控制的系统。当时果然有许多参加「全国性」交通的同工把自己投身在这运动中,倪弟兄也亲自带领了一期半的「同工训练」。

  后来大陆被中共统治,「地方性」聚会统一的工作就被打断了。为着在福建牯岭的训练房产被中共政府没收,当时工作上的领头人曾发起过一次全国性「地方教会」负责人的联合签名愿运动,总共有两千多人签名,要求发还房产给「地方教会」使用。这份名册送到中共政府的手中,正好成了中共一九五三年发动清算斗争,将各地「地方性」聚会中的领头人一夜之间一网打尽全部下监的凭据。其中许多同工长老后来都死于监狱或劳改场,倪弟兄本人也于一九七二年病逝。在中国大陆统一「地方性」聚会的工作未成,「领头的工人」都被监禁,但是真正的福音传播却始终没有停止。由这一段的历史更可证明,福音和教会的见证,乃是圣灵的工作,不是少数「属灵人」的工作;乃是「众圣徒的属灵生活和见证」。真正主的仆人,应该将他们从主所领受的启示都交通出来,呈现在所有神儿女的面前。神的儿女们在领受之后,自然会在圣灵的引导中生活见证而尽他们各自一份的功用,用不着人手的统一和控制,甚至操权管辖或调度安排。人手的作法都违背了当初的启示和教会异象,也僭越了神圣的圣灵主权;是走向宗派的开端,必然会产生宗派的结果,而重蹈分裂、门户壁立的覆辙。

 

二、一九四九年以后

  不幸,从一九四九年以后,「地方教会」在中国大陆以外地区的发展,正陷在这一个注定倾覆的道路上。因此这四十年来,在「地方教会」的历史上,事故不断、分裂不断、令人伤痛的悲剧也不断。一波一波的人投身进去,一批一批的人又从其中离开。初期,在中国的基督徒当中,「地方教会」具有良好的名声,在属灵的启示、认识和事奉上,都起了带头的作用。他们热心传福音,生活上也显出光明清洁的见证,各种聚会满了属灵的丰富,而且活泼、新鲜、感人,有敬虔的实意和潜移默化人的功能。社会上各阶层的人,无论贵贱、贫富、教育、家世、年龄、性别、省籍、职业、愚智、粗驯都能毫无间隔相亲相爱的齐聚一堂,彼此尊重的相交,显出在基督里合一的见证。曾几何时,这种聚会的性质逐渐改变了,某一个人的声音、字句、作法、意见逐渐的在时间和空间上加重、加强的占据了众圣徒在各处活动的领域。每一次这种「个人的东西」在地方性的聚会中,有意的被扩大时,就会有一批「有识之士」被排挤出去,而造成一次分裂;以致「地方性」的聚会渐渐的变质,失去了真正的「地方性」,而加重了「个人性」。到一九七五年这种演变更开始极端化;个人的字句垄断了所有各处「地方教会」的聚会时间,使「地方性」的聚会完全变质成为一种非常狭窄的个人性宗派聚会。至此,所谓的「地方教会」只是徒具「地方」之名而已。

  这样转变的结果,使得「地方教会」中许多有见识的圣徒陆续不断的离开;因为他们首先闻到那些「变质的异味」。他们把所闻到的告诉别人,就被那散发「异味」的人,定罪为消极或野心份子,把他们冷落或排挤出去了。因此「地方教会」的见证和聚会的水准,愈过愈下降,竟至堕落、贫穷荒凉的地步。爱心冷淡了「拥李」的青年人与所谓「消极分子」壁垒分明。接着许多不义、不法、贪财的人和作法又乘机渗入敛财,错误与弯曲的教训随着发展。他一面要掩饰罪过,蒙蔽圣徒的心和眼;一面要更进一步欺骗信徒,加强粉饰他那变质的作为使之「合法化」。这种恶性循环的演变,到了一九八八年前后,终于爆炸性的崩溃了。一些不愿受欺骗和愚弄的圣徒,起来揭发那些造成「地方教会」变质的原因,盼望「地方教会」中的信徒都能够觉醒,而不要再中恶人的诡计,盲目的跟从,任其摆布,落进黑暗的深坑里。显然,许多似是而非的「毒系理论」已经多年深植人心,「地方教会」中的信徒已经习以为常,视为「真理」,若不是追根究底的挖出根源,求主圣灵的光澈底照耀,受迷惑上毒瘾的人,是不容易蒙拯救的。因此为了基督的见证和众圣徒真正的益处,我们不能不尽所能的针对这四十年的历史、教训和实行作澈底的检讨。求主让我们寻出病因,也让我们找出救治之道。

 

三、愚民的「独一职事论」

  一九八○年左右,那时各地所谓的「地方教会」早已被李氏暗中「赤化」为「李氏堂会」了。每个地方的聚会中,都已被「生命读经」之类的字句或「信息」所充斥;站在会中话的人,若不是传讲「李氏的话」,几乎就不会被容忍。对信徒和同工无形的控制和压制已经极其强烈除了李氏之外,真正的「先知」说话在「地方教会」中已不被允许,(所谓「不被允许」,不是众圣徒不允许,事实上众圣徒总是盼望更多听见「众先知」的说话;而是「教会」中的「长老」们不敢允许,他们已经被灌输了一种思想,根本不应该认为在李氏之外,还有「先知」存在先知不是已经死了,就是还没有出生)。虽然如此,总有些同工觉得教会变成「一言堂」不是正常的现象,而且也不合乎圣经。

  李氏为了使他的带领合法化,并巩固他的极权统治起见,一九八一年五月,他在美国安那翰召集了全球性「地方教会」的长老同工训练达十天之久,正式的发表了他的「独一职事论」。那十天三十篇信息的确很有征服力。他引经据典的从新约讲到旧约再讲到新约,从倪弟兄讲到挪亚、摩西、大卫、施洗约翰、主耶稣、彼得、巴拿巴 、保罗、马丁路德…再讲到倪弟兄,最后讲到他自己。总之历世历代只有一个「职事」;历世历代神都是命定「一个人」执行那个「职事」。所以「独一职事论」连带的「独一执事论」乃是「神的经营」中的不变的「真理」。当时,在座的人显然都给他的洋洋大观震慑住了。此后,发展出来的「代表权柄论」、「痲疯论」、「咒诅论」、「背叛地灭论」、「使徒独裁论」、「使徒制宪论」、「教会统一论」,与「职事配合」的建造论等等,可以说都是从「独一职事论」衍生出来的东西。至于「与职事合一」,与职事站配合,甚至签名效忠等等举动和措施,则是更进一步衍生出来的实行,而达到他统治控制的目的。许多人慑于他「独一职事论」的淫威,虽然看到许多不法的事情,而怀疑他的作为,但畏惧「咒诅、痲疯和灭亡」的恐吓,始终不敢正视「地方教会」的实际情形,而一直在敷衍、苟且、虚与委蛇、随伙装假、自欺欺人中过日子。这是一种严重的病态,也是一种极其可怜的光景。「地方教会」像是害了严重的病症却不敢求医,眼睁睁的看他消瘦、枯干、溃烂终致崩溃。我们真不希望这样的结果发生。我们巴望「地方教会」的信徒勇敢的来到主耶稣自己和纯净圣经的话语跟前,求祂的光照和医治;求祂指明那条又新又活的路,引我们走向健康和光明。

  其实,「独一职事论」完全是一个曲解圣经的「愚民理论」,无非是用来建立他自己独特地地位和控制权势的工具而已。从整本新约的启示来看,「职事」的真义就是服事,只是一个奴仆者的工作,没有任何权柄、地位的含义,更没有要求、控制、支配、被服事的内涵。保罗在林前、林后、罗马、以弗所等书中的论说,是非常清楚而不容人误解的。李氏只根据几个定冠词(the)来作文章。他并不是语文能力有问题,乃是故意欺骗玩弄众圣徒。并且无论新约和旧约的历史来看,也根本没有所谓的「独一职事」存在过。保罗用身体上的肢体来描述职事的观念;乃是多数的,如同众圣徒是肢体一样,是多数的观念。而且,职事是指工作和服事,又是一种抽象观念,因此在语法上用单数加冠词来代表,以说明它的性质。今天地方教会中的信徒,许多都是大专毕业生,都受过相当的语文教育,大家只要把相关经节摆在一起,将前后文好好的多读几遍,仔细的比较默想,就可以知道「独一职事论」是不屑一顾的欺世之言。

  李氏用「独一」来高抬自己,又用「独一」来排斥别人。他已经把他自己塑造成了老实圣徒的「偶像」。严格的说,他的「独一职事论」含有严重的异端倾向。因此在他这种教导下,曾经产生了:「四位一体」(把他和三一神同列):跟随「职事」不用祷告,呼喊李氏之名就会被圣灵充满…等等荒谬异端的说法。而且传播这种话的人,就是他身边的左右手,亲当众的见证。虽然这些话,李氏自己不说,他却喜欢别人如此说。曾有弟兄拿这些话当面质问李氏,他一点不讶异或不对,他反而责怪那位弟兄吹毛求疵。这种情形充分证明李氏具有强烈的异端心态-他真的巴望别人崇拜他。李氏这种心态绝不是一日形成的,乃是多年来就隐藏在他深处;以往只是暗中布局,如今在他年迈之际发出来了。就一个病人来说我们应该宽恕他,然而就一个事奉上领头的人来说,我们却不能不责备他,指出他的错谬来,因为今天「地方教会」中许多单纯幼稚的信徒都受到了他的迷惑。并且有好些人也藉用他的说法和作法,去建立他们自己的「偶像」地位;以前韩国的「王某人」,现在美国的「朱某人」都有心态和表现。(寄语朱某,乘早觉醒,莫待他日害人害己残害圣徒和教会)。

 

四、四十年来的历史事实

  从已过这四十年的历史来看:当一九四九年之际,除中国大陆之外,海外的地方性聚会,在香港有陈则信、魏光禧领头同工;在菲律宾有缪绍训、吴仁杰和江守道等同工;在新加坡有陆忠信;在台湾有刚去的李氏和张郁岚等人领头。以上所提人名均为倪弟兄的多年同工,其中更有好几位是倪弟兄的早年同学。在这四个地区之中,自然以台湾的人数最多,因为那时从大陆各地去台湾的「小群」圣徒,总有四、五百人之众,分散全岛各地,遍布各个阶层。尤其在当时那种人心惶惶,精神上真空的情形下,由于这群圣徒同心合意的兴旺福音,带进了许多信徒,使全岛地方性的聚会迅速的发展。当时李氏领头固然有他的一分贡献,但是整个台湾岛上的福音和见证的兴起和发展,绝不是他一个人可以居功的。可是由于李氏性情强暴,又擅于手腕和辩辞,并且敢于自夸自居,因此所有在台湾的福音和见证兴起的成就,都被他自归到他自己身上去了。他以此作「本钱」也自居为海外同工的领导人。曾有一段时期,台湾、香港、菲律宾、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地区的同工,的确尊他为领头人,参加他的训练,接受他的带领。可是他毕竟不像倪弟兄对于「主的见证」具有真正的诚意,他有很强烈的「私心」,又充满了名利和权势的欲望,再加上他心胸狭隘忌才,「地方教会」的工作在他的领导下,不久就出现了三方面的严重问题:

  其一、在钱财的处理和运用上出轨。他将「工作上的公款」拿去营私作生意,结果导致重大的亏损,造成工作上财务的混乱。一面使许多同工受生活之苦,一面使工作的发展大受打击,引起同工和圣徒们的非议。

  其二、忌才。他总是怀疑那些有恩赐具有领头能力的人有「野心」。为了防止他们的「野心」,他总会一面当众批评甚至责骂或损伤他们,一面藉人事的安排,如设立长老或调度工作地点等方式,排挤他们。结果使「地方教会」中的优秀人才一次次被迫离开而流失,见证的水准随而逐渐下降,并且使「地方教会」变质成愈过愈关闭的狭隘个人宗派。

  其三、标新立异的偏激教训。他为了成名,希望在基督教界能树立「一家之言」,他的教训经常走向偏激、或标新立异、或煽动青年圣徒,误导青年人行为脱轨,而引起同工间的争执与教会的混乱、分裂。

  一九六○年左右,李氏就是由于上述三方面的严重问题,迫使他自己不得不离开远东而跑到美国去。那时台湾的工作财务已经完全亏空得一乾二净,福音资产也被盗卖精光,同工中间已起争议;马尼拉教会因他排挤同工,而引起分裂,海外各地同工都公然反对他,与他断绝往来。

  一九六二年他在美国洛杉矶又找到了新的「工作」机会。头几年的情形,由于人生地不熟又有语言障碍,不敢放肆,大致还算正常。从一九七○年以后,故态复萌。一九七二年底财务上又开始混乱,偏激煽动的教训,排挤同工的作风也一再出现:「地方教会」的变质自然更加明显,到一九八八年达到了爆发性阶段。

 

  我们若把这四十年来,在「地方教会」中历次所发生的重大事件,一一表列出来,李氏的荒谬行径便无所遁形了:

年代      事件                         原因                         结果

1956       台湾史伯争执事件          史与李的教会观不同   同工间起争执,「地方教会」开始孤立,从此不再接受外来「职事」和传道人。

1959       台湾工作上的财务危机  李氏私挪「工作款」   交其长子经商失败亏空工作款真空,工人生活受窘,强迫盗卖福音资产抵债。

1960       马尼拉教会分裂事件      李氏按私意设立长老   排挤缪绍训、吴仁杰,同工、圣徒不服,马尼拉教会的财团法人公布赶走李氏和其所立的长老,教会分裂,菲律宾的工作顿挫;新加坡陆忠信也与李断交。

1965       台湾第一次整肃事件      李氏公然排除异己       将有异议的四位同工公然排除事奉之外,全台一千多位同工和圣徒离开「地方教会」另立「基督教会」,大专青年圣徒完全流失。

1970       香港教会分裂事件          李氏讲论有问题教训   李氏在美讲多次受浸以及基督受造论,陈则信等反对。香港教会为李氏前往主持特会而大大分裂,甚至打架争会所,并到法院打官司,经裁定双方共同使用会所。

1972       美国华府冲突事件          李氏排挤江守道           李氏在美国首都华盛顿策动阿灵顿圣徒进占华府,与江守道决裂,将江排斥于「地方教会」工作之外,造成李氏独霸局面。

1973       美国晨星公司事件          李氏推动「晨星」       李氏在美推动「晨星」投资发财计画,在各教会中公然发起,募股募债募捐运动。后因生产失败,资金亏损贻尽,信徒信心大受打击,元气大伤。

1975       台北第二次整肃事件      李氏专擅拆除家排       李氏在台北教会拆除原有家排事奉体系,废除原有长老同工。主日与中周聚会统一开始使用「生命读经」。台北教会从此瘫痪,许多圣徒停止聚会或离开,常擘饼人数由六千多降至三千多。

1977       美国伯克莱事件              李氏偏激教训               李氏在美讲偏激教训,误导青年人疯狂,行为脱轨。年长者大大受伤,「地方教会」被人列为异端,引起诉讼造成各地严重伤害与分裂。

1978       美国Max事件                 李氏利用Max整肃      李氏利用Max整肃美欧各地教会,到处撤换长老,以利控制。但在德国引起德国教会抗议,李氏乘机将Max赶走,美国教会从此一厥不振。

1980       美国诉讼事件                  李氏偏激教训与实行   由于李氏偏执教训,造成「地方教会」被攻击为异端的借口。造成各地教会开展与传福音之困扰。因此引发诉讼事件,历经五年之久,劳民伤财。

1985       台北第三次整肃事件      排除年长同工长老       李氏藉设立新长老达到控制支配之目的,李氏自美带一小批人回台,霸占台北教会,导演以后五年的闹剧。

1987       「新路」分裂事件          推「新路」和训练       李氏藉推行「新路」和训练,走更偏激路线,一面滥权打击同工长老,一面大肆敛财引起公愤,造成全球性的严重分裂与混乱,使「地方教会」完全变质破产,事件继续扩大中。

  

前列十三项重大事件,造成对「地方教会」的重大伤害和破坏;都是出自一个源头,出自李氏的狭窄、敛财和偏差的教训。尤其,他在受尊重的时候,却滥权按私意设立长老藉以排挤同工而引发多次的严重的分裂事件。马尼拉、台北、香港、伯克莱、芝加哥、罗斯密…等等地方的教会,都曾受到严重的摧残。那些被排挤逼走的同工,如:缪绍训、吴仁杰、陈则信、陆忠信、江守道是他的同辈同工;林三纲、史伯诚、魏建章、何广明、徐尔建是后一辈的佼佼者;曲郇民、张郁岚、郑光敏、杜焕章、封志理、朱永干、英格斯、比尔麦伦、比尔弗里曼、苏民强、康恩格…等人都是在地方教会多年,且多有建树,又有好名声的优秀同工;他们都是为人比李氏正直、清白,没有贪财记录,没有不法行为,没有讲过偏激教训,没有为自己建立「职事」而营私舞弊,没有任用肉身不肖之近亲,制造教会问题。

  李氏的排挤行为,完全是不义不法的。从一九七○年香港事件起,他的排挤打击同工手段,都是利用一些对他缺乏认识的青年人之手去执行。他是师法毛泽东的手段,来建立他在「地方教会」中的「沙皇权势」。他是近代教会历史上最卑鄙、诡诈、贪婪、恶毒而又不负责任的不法工人。我并不愿意这样的评论他,但你若详细的查考他的历史,就会知道这是事实的结论。他绝不是一个有诚意要「建造」教会的工人。这四十年来凡经他自己亲身参与事奉的聚会,没有一处到后来不被拆毁的;他离开台北时,台北已经乱了;他离开马尼拉时,马尼拉分裂了;他带安那翰华语聚会时,华语圣徒起了纷争;安那翰教会至终也分裂了;他再去台北,结果台北又遭了殃。因他所造成的事故、纷争、混乱、分裂不知道牺牲了多少圣徒和同工。他一点没有「爱惜」之心,更谈不上内疚;他正是保罗在行传二十章廿九节所说的那种人。换句话说,即使主兴起有「时代性执事」存在的话,也绝对不是他;若有人认为「他是」的话,那是因为自己瞎眼被披着的羊皮的他欺哄了。只要把他的羊皮揭开来瞄一眼,就会知道他是什么东西。如果他曾是个真信徒的话,不知道他的良心被烙得是否还剩下最后一丝悔改的感觉了。

 

五、病毒性的「教训」

  由于心态不正常,从他发出来的教训当然会有严重的问题。自从一九七五年以后,在「地方教会」中除了他的信息之外,几乎再听不见别的信息。许多特会可能由不同的人传讲,可是不论谁说话大多都是讲李氏当时所讲过的;若非如此,立刻就会有人报告给他,那人就会受到猜疑被认为有野心,在不久以后的训练或事奉聚会上遭到严厉的批判。所以严格地说,从一九七五年之后,「地方教会」之中已经没有了他之外的声音和信息;若是还有,那就要算一九八○年台北一年训练期间朱氏所讲的东西了。后来朱的信息印出来,就成了定罪朱的重要凭证。李氏为了使别人都只能重复他的话,使「教会」成为他的「一言堂」,他甚至诡诈的曲解圣经中的「先知」为「申言者」,来愚弄信徒。若是李氏的「生命读经」或其他信息,果真是健康纯良的教训;照他所说「吃什么就像什么」,十余年下来,「地方教会」的光景应该会愈过愈健壮、兴旺结果累累才对。可是实际的情形如何呢?「地方教会」的聚会愈过愈变得空洞荒凉,见证的水准日益下降;尤其是他自己所在的地方和聚会,更是暮气沉沉而黑暗霸道。

  主耶稣说,看果子就知道树,好树不会结坏果子,坏树也不会结好果子。果子不好,必是树有毛病。根据此一线索追查他这些年来的教训,就会发现李氏的「生命读经」和其他信息中,蕴藏着许多「病毒」。他的教训有许多严重的偏差、扭曲、残缺,乖离和人意的诡诈。原来他所谓的「生命」并不是新约中的神圣生命,而是出于他自己那良心已经有了破洞的堕落生命。信徒听到了「生命」的名词,却没有注意发出的源头和其中流露的性质。以致在「地方教会」中讲了十几年「生命」「生命」,然而由他而来的谎言、黑暗、欺哄,贪婪、诡诈、手腕、谄媚、阿谀、压榨…等等不义不法的情形却愈来愈猖獗地充斥在「教会」中。任何稍微有些理性的圣徒,只要冷静的在主面前把前面的举证和分析读过,就会知道李氏所讲的「生命」、「人的灵」、「基督」、「圣灵」、「三一神」、「操练灵」、「神的经营」、「爱」、「圣徒的义行和生活」,这些最基本最关键的主题上,都出了许多严重的问题。「地方教会」被他这种「话语」所垄断,难怪会百病丛生。事实上,他那些话既害了他自己,也害了听他的人和用他话的「教会」。他那本带着许多按他自己私意注解的新约中文「恢复版」,也是一本非常危险的「私版」;充满了「误导」和「偏差」。

 

六、错谬变质的「实行」

  同理,一个心态不正常的工人,他在实行上的带领也一定不会正常。初期的时候不会很明显,否则易被众人觉察而遭弃绝;所以实行上的偏差和变质一定是逐步的。一个近几年才进入「地方教会」的人。他不会觉得有什么不对,因为他生于斯,他没有历史也不知道真理。他一进来所听到的就是一些不健全的「歪理」,所见到的就是一些很畸型的「偏行」;因此这些「歪理」和「偏行」就成了他观念中的「真理」和「常态」。这就好像共产党统治下生长的青年人一样,自小就受「马克斯教育」,「马克斯思想」就是他们的真理,极权专制就以为是理所当然的常态;他们不懂得什么叫「民主」「自由」。好在真理是不怕考验和比较的;那些受「马克斯」教育的人总有一天要面对一个开放、自由、民主的天地,那时他们就会知道「民主」和「自由」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是何等的宝贵。同样的,总有一天那些受「李氏思想」和「作法」控制的人,会发现「在基督里的自由」是何等宝贵。以前曾经历过真实教会生活的人,看到这四十年来,在「教会的实行」、「教会的聚会」、和「传福音」上,被李氏一次又一次的「新路运动」或蛮横的手段拐到如此离谱的地步,能不悲叹?

  今天的「地方召会」,实际上已经不止是个极端狭窄的个人宗派,其实行和作风已像一个黑暗的「帮会」。李氏在「地方召会」中建立了他「沙皇式」的统治,较诸中世纪的「教皇」,他独裁跋扈,黑暗残酷,和贪婪压榨圣徒与教会的情况,犹有过之,且还想把他的权势位置世袭相传呢!自从十六世纪天主教受改革运动影响而自清之后,「教皇」愈过愈开明而受节制,全心全意全力为「大公教」和其信徒而效力;绝不贪财,也不私为其「内亲」。而框的事奉则完全是开倒车的,不仅无止境的抓权,而且无节制的滥权;按其肉体的己意私设、调派长老,铲除同工,曲解圣经欺瞒压榨圣徒,贪而无厌,甚至安排肉身不肖儿子作继承人,把教会的聚会、传福音搞得面目全非。今天在「地方召会」中事奉的同工和信徒,若不赶紧回到主自己面前,从迷途而知返,只怕所谓的「召会」要完全被主吐出去;要被所有真正的基督徒列作「异端」或「邪教」了。

 

七、土高炉式的「成全人」

  成全人是培养教会的下一代和建造教会不可或缺的工作。一个心理上有忌才病态,所受教育又不多的人,要想从他手中调教出有真才实学的人来,是不可能的;他能好好的爱惜人材,不糟蹋人才就不错了。像毛泽东藉「大鸣大放」将有见识的文人(知言份子而有异议者)都赶尽杀绝;他又曾发动「文化大革命」,利用十几岁的少年人做红卫兵从事政治斗争,并废除学校教育达十余年之久;极力推行全国以土高炉炼钢…。这一切倒行逆施就是因为他所受教育不多,却又自负自高心胸狭窄,工于心计,所以当他手中握有权势之后,就会胡言乱道,为所欲为,任意宰割人民。他受教育不多,只自修了几本书,就能达到如此高位,许多高才硕彦都伏在他脚下,以致他轻视教育,低估教育,而高唱「教育无用论」。遇到那些多受教育而不同意他某些观点与作法的人,他就恨之入骨非除之而后快。所以在他的统治下,不可能让教育发展出成果来,人才一批批被践踏,贫穷和倒退就这样接踵而至。他竟把自己的「毛语录」当万灵符咒,强迫全民诵读;大会读,小组读,天天读,藉以达到填鸭的目的,使每个人思想和言论都被统一在他的框格之内。

  不幸得很,「地方教会」的发展也碰上同样的领导者,他的背景、观念和作法正与毛氏一样。四十年来,他从未真正有诚意的成全过人。他只办「干部训练班」,用很短的时间专一灌输他的观念,然后要人「为他」(不是「为主」)「为教会」效命一辈子,作他支配指使的工具,专替他喊口号、作打手,推销他的「商品」;若不听话,就立刻定罪为「背叛」,把他完全从「地方教会」中铲除。李氏手中虽未握有圣徒的生杀大权,但他铲除异己的作为无异是「杀害」其他圣徒的「职事」。圣经和教会历史告诉我们:主耶稣是被杀的,使徒们是被杀的,维护真理的圣徒「司提反」也是被杀的,而李氏却是一再「杀害」圣徒和同工的「职事」。那些被「杀害」的往往都是「地方教会」中的「知识份子」,因为常常破坏他的「好事」,所以他绝对不要培养「知识份子」;「知识份子」永远是他「愚民职事」的刺。

  多年来李氏有一套关于成全人的「理念」,控制着他的态度和作法;并且他那套「理念」也已经灌输到许多同工的思想与观念中去了。因此四十年来「地方教会」曾多次产生一批又一批有心而优秀的青年人,但在他那套「理念」的支配作祟之下,始终培养不出服事教会的人才来。其实作为一个现代的传道人是何等的难!他不只需要有灵性和德性上的素养,也需要对圣经、真理、历史、社会、人文、科学、语文、服事技能上有多方面的学习、操练和装备。若没有多年长期专一的培养,那里产生得出来呢!土高炉只能炼杂钢,那能产生真正的钢材呢!我真为「地方教会」中历次全时间奉献出来的青年人叫屈,为他们伤痛!「地方教会」的领头人,太对不起他们!

 

八、黑暗丑陋的「工作」

  在工作上的种种问题,由于国富弟兄另有专论,在本书中就不再多说了。国富弟兄的检讨,实在可以视作本书的补充。或许有人以为国富弟兄那本书的目的旨在攻揭李氏。其实不然,我可以见证他和本人的目的相同。旨在挽回「地方教会」和其中的信徒不要跟随人往误谬里直奔。我们都考虑了很久很久,对一个老年人不要太严厉;但是主却一再让我们看见,他一再的愚弄欺诈众圣徒,拆毁神的教会,破坏基督的见证,迫害许多主所召来忠心服事的仆人,如果不揭发他的真面目,怎能使许多仍在迷蒙中的信徒醒悟过来。即使我们写了这许多,还是有许多人顽梗不悟的。我们所说的不过是把「该撒之物,归给该撒」,盼望属神的人仍归回给神。我们也盼望「李氏」能乘今日仍有气息之时,明白自己的错误和悖谬而早日悔改,苏着主和人今日的饶恕和赦免,免得将来在审判台前说没有人指出过他的错误给他悔改的机会。神是又真又活的,人不要以为他暗地里所想所作的没有人知道。神是灵,祂渗透万事,祂鉴察人的心肺。圣徒们也许老实容易受骗,但神的灵可以使愚人通达,从一个人的言行和态度可以窥出他的内心,看出他的真面目。加拉太书说:「神是轻慢不得的,人种的是甚么,收的也是甚么;顺着情欲撒种的必从情欲收败坏。」(加六78)。

  「地方教会」的工人,这几十年来都或多或少被李氏许多教训和思想观念玷污败坏了。虽然有少数人已经清醒,脱离了他外在的辖制,但许多错误的观念与思想,实际上已经深植在他们的血轮里,若没有主亲自个别的光照和根治,是很容易又偏行到老路上去的。当然,最严重的是有些多年的同工,他们曾长久与李氏配搭,受李氏的直接熏陶,已完全接受了李氏的是非、道义、行为标准和观念。他们的良心和心术也一样像李氏烙惯了;这些工人也注定成不了什么「善功」,到后来他们必定结出同样的葫芦来。举例来说,最近(一九九○年三月)朱氏正在对加拿大多伦多的教会作拆毁的工作,同样打压李仲伦等人(也是借着按私意指派长老的方式);刘遂在旧金山也正在做类似的工作(一九九○年五)。「召会」的工人,有些已经被金钱收买,成了「耶洗别的雇工」,若不脱胎换骨,彻底悔转,迟早他们都要走上自己毁灭自己的结果。总之,无论就圣经真理、教会历史、教训内容、实行带领、工作行为和作风来看,「独一职事论」都是荒诞不经的。李氏对「地方教会」并没有带来什么好东西,实际上「地方教会」的实行已经被他偏差弯曲的教训,错谬乖异的带领,狭窄贪婪的作风和行为,带到死胡同里去了;而且在基督徒中满了臭名,与「异端」「邪教」已经是邻居了。圣徒啊,清醒罢!

 

九、今后的路途与方向

  经过四十年的惨痛教训,主让我们看见,一群会功不是冠上了地方的名称,就是那地方上的真正教会。主带我们看见,教会的实质更重于名称。真正的教会乃是神的教会、基督的教会和众圣徒的教会。神的灵,主的自己今日就内住在众圣徒每个人的灵里,祂在每个人里面亲自引导日常的生活行动和聚会事奉。圣徒的心灵就是神的宝座,也是圣灵的殿;一个真正属神,属基督的教会,必是让圣灵在每个圣徒身上显明其主权的教会。众圣徒若不被尊重,反被人宰割、操纵、摆布那之不是一个属神的教会。只有当众圣徒能在一起真正共同受到神灵的启示和引导,而一同事奉配搭和传扬基督,彰显出基督的美德,那才是一个真正神的教会-基督的见证。

  使徒时代过去之后,一千九百多年以来,众圣徒都是被轻看、被摆布的。所谓的「属灵人」以灵性优越自居,而作王掌权,作「代表权柄」来操权管理,辖制、支配、主宰,其实他们乃是奴役众圣徒。天主教的圣品阶级掌权的结果,带给教会十五个世纪的黑暗时代;改革之后,虽然对众圣徒不再采取「愚民政策」,却仍未将众圣徒引到该有的地位。改革宗建立了另一套「牧长制」来取代「圣品制」。地方教会的初期,颇尊重众圣徒,然而这四十年的演变又「恢复」了众圣徒为鱼肉任人宰割的地位。天主教和改革宗都还有「制」(制度),「地方教会」则完全被「自称为使徒者」个人所把持霸占;他的话就是「制」,他的性子就「制」。他今天说不要家排,一天之内就拆掉;他明天说只要家排不准有大聚会,立刻大聚会就被废除。今天不喜欢这些长老,一下子把他们全部革职;明天需要长老,一下子设立几十位;阿狗、阿猫、犯罪的、作恶的、娃娃全可立作长老,并且东调来西调去的。他说他是神「代表的权柄」,实际上只是一个十足的大肉体,贪婪无厌的谎言之子。他完全不尊重众圣徒的感觉,他以极端的强暴,屡屡愚弄欺压众圣徒、众同工。他只有在要钱的时候会说尽好话,甚至派他妻子去对一个富有的圣徒低声下气恳求的说:「你是我们李家的大恩人!」摆出一副可怜玛门之子的丑态。

  今天是众圣徒该醒觉的时代,众圣徒必须起来一同维护神的教会-基督的见证;应该让内住在众圣徒中的圣灵,在教会一切的聚会和事奉中掌权与治理,像使徒时代初期的教会一样;尤其是那些人数多,有五年、十年以上历史的教会。当地的圣徒们应知道该如何同心合意的共同祷告交通,来决定自己教会的聚会内容和方式;推选长老和执事;管理和监督教会的财务;选择并聘请当地所需要的工人来帮助;由他们自己建立当地的事奉体系和决定教会的一切活动。只有真正是由众圣徒治理的教会,才能是神的教会和基督的教会;也只有真正是由众圣徒治理的教会,才能是当地真正的地方教会。

  所有主的工人,都是教会的「奴仆」-服事教会服事众圣徒;而不是「主管」。他们该作的乃是撒种、栽种、浇灌、喂养、牧养、照顾、成全和作良好的服事榜样;他们无权到任何教会去操纵,管辖、主宰、发号司令,作统治的工作。众圣徒不应该容让这样的工人在他们的教会中操权作恶,以致残害圣徒,破坏神的教会。容让了他们,就是容让仇敌在主的教会中设立「撒但的座位」,让他纂夺了圣灵的主权。

  自从进入教会的时代,教会中的任何职分,包括长老、执事、甚至使徒,都是圣灵借着众圣徒所推选,差派出来的,没有任何人可以高过主的身体-众圣徒-来越俎代庖,任命谁或指派谁担任「教会中」的任何行政职务。

  对于那些「自命为使徒的人」更要谨慎,他们可能是很有口才和能力的人,但是假以时日必能看出他们的狼牙狐尾。他们不会爱惜羊群,不肯卑微服事,却会口出高言、雄心大志并且要求无穷。真使徒都是去开荒的。假使徒则喜欢往人多的教会去「唱戏」把持,为的是占便宜,为利贩卖「他的道」。

  一个工人除非在一个地方服事了一段时日,众圣徒已经看出他的学习和诚意来,否则不应该让他参与教会行政或治理的事。一个在背后受某人或某团体支配的工人,他就不是一个真正主的工人,而是一个人的雇工。雇工没有资格在神的教会中做工。

  长老和执事都必须出自当地的众会,并且在众圣徒的心目中符合圣经中所列的条件和榜样,而被推选出来,代表他们服事众人。因此长老和执事所有的服事不仅要向主忠心,同时也要向当地的众圣徒负责,向当地众圣徒交账。在神的教会中,没有「官派长老」,因为教会之上只有基督为元首。那些自居高位指派「长老」或「调派长老」的人,实际上都是尼哥拉一党的徒子徒孙,他们想建立权势制造宗派,使教会变质为其私会。真是的教会和信徒都应该勇敢的站起来拒绝他们,以维护基督的见证。长老和执事均非终生职;随着环境的变化,住处的变动,长进和学习的差异,经过众圣徒在灵中的交通和引领,应该适时的作适当的调整。一个犯罪或行了不义不法而得罪身体或羞辱主名的人,他所有的职分就随即失效终止,应该由圣徒推举别人取代,若没有适当人选,宁可出缺等候一段时间让圣灵来显明。一个教会不应该卷入任何工人或真理派别的纷争之中去,向着所有正常主的工人都是公正而敞开的接受他们的服事与供应但要谨慎的防止那些假冒的、图利的、结党的,在教会中作恶或敛财的。

  今天「地方教会」的圣徒都应该好好在一起祷告祈求,澈底的检讨以往的错谬和偏差,而求主显明祂的公义和圣洁,并引领教会走向荣耀的道路。顾主挽回所有清心寻求跟随祂的人和各处圣徒的聚会,使他们被洁净,建造成荣耀的教会,作金灯台照耀这世界,也作装饰整齐的新妇归给祂,迎接祂的再来,带进新天新地和新耶咯撒冷的降临,直到世世代代永永远远。阿们!

 

后记

 

  写完本书,卸下了一个沉重的负担。费时前后两年之久,时续时断。多次想搁笔罢休,但一次接一次的事件发生催促我不能轻易放下;直到祂引导写完最后一段。许多年来,已没有写作的兴趣和操练,近几年来更是为生活所捆绑,那会想到在这期间,作这一件事呢?主的意念高过人的意念,祂把证人一个个带过我的身边,也把一件件事实显明在我眼前;祂给我思想、话语、用辞甚至全文的结构;祂也分别我的时间和心情,让我能够写出这十几万字来。我只是一个无用的仆人,学习不多、操练也少、变化有限、装备又欠缺,智慧更是不足,本不配来作这件事;然而主却验中了我,是祂莫大的怜悯和恩慈。

  在写作的过程中,我的妻子儿女完全支持我,使我多有时间思想,翻阅资料,访问证人。有些弟兄姊妹知道了,也自动乐意的为我缮写、抄录,并且多方为我代祷。没有他们的鼓励和托住,是不容易支撑下去的。又有一些弟兄们不惜代价的为我作排印、校对、润饰、编排、校阅、出版和发行的工作,没有他们的配搭帮助,是很难把这本书呈现在众人面前的。他们为什么呢?绝不是为了名利,更不是为了作对,乃是基于对主教会,对众圣徒的关爱。他们都巴望能为今天「地方教会」那些不正常的光景,不清不楚的信徒,以及被欺蒙的服事者,提供一些真正有意义的服事,藉以揭穿撒但的诡计和网罗,使众圣徒众「召会」都得以蒙拯救被释放,使神在各地的儿女们能够摆脱一切不法之私意的辖制,而同享在基督里捏称与敬拜的自由与丰富,同在圣灵的主权与引导交通下,作父神慈爱、基督恩典的光明、荣耀与合一见证。

  我深切的求主记念那些圣徒的祷告、服事和盼望,愿主祝福他们也使他们的心舒畅并得安慰。我也恳切的求主记念那些拿到这本书的人,使他们有清洁的心、正直的灵,来读本书所论各点,而寻求主的义路,并且勇敢地跟祂走上去。教会的见证,是维系在每一个圣徒身上的;没有大小轻重地位恩赐之分,只有存心是否正直、清洁、和忠心之别。主呼召忠心的人与祂配合,建造祂的教会。愿所有信徒都能赤忠、赤诚的事奉祂;甚至也盼望李氏、朱氏等都悔改,「恢复」真心来事奉并跟随祂。愿 神得着所有的荣耀和称谢!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