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十字架
背十字架
【十字架的双重功效】主耶稣基督钉死在十字架上时,祂不只是代替罪人死,为罪人开出一条活路,叫他们能得永生,而到神的面前;祂并且是带着罪人一同钉死在十字架上。如果十字架的功效只在代替方面,叫罪人有永生,免去沉沦;神的救法就不完全。因为我们即使被拯救而免除了罪行的刑罚,但若未被拯救脱离里面的罪性,我们仍然会不断的犯下许多新的罪行来。所以圣经说:「我们的旧人,和祂同钉十字架,使罪身灭绝,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罗六6)。
我们的旧人──罪身──已经和主耶稣同钉十字架,这是一次成功了的事实;但是在信徒的经历上,仍常会发现旧人好像并没有死,我们仍然会失败、犯罪。这是因为我们并没有一直运用信心和意志,倚靠圣灵的能力,向罪「看」(原文作「算」)自己是死的(参罗六11),所以虽然有了道理上客观的同死,却缺少经历上主观的同死。我们若一直不断的站在罗马书六章十一节上面,向罪「算」自己是死的,我们就必常有胜罪的经历了。
【与主同钉十字架的更深层次】在圣经里面,与主同钉十字架,不只是拯救我们脱离罪性(旧人)而已,并且也拯救我们脱离「己」──我,这就是使徒保罗所说:「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加二20)。一般信徒所最注重的,乃是胜过「罪」,而忽略了胜过「己」。其实,在我们信徒灵命的经历上,向「己」死,是比向「罪」死更深、更进一步的。
然而有些信徒,常把「罪」和「己」混在一起,以为「己」就是罪性。我们的「己」,就是我们的天然生命,也就是我们的「自我」。我们的天然生命因为受亚当堕落的影响,变成非常败坏;那个污秽、败坏的罪性,紧织在我们的天然生命里面,以致很难把「罪」和「己」清楚分开。其实,我们的「己」乃是我们的魂,也就是我们的「个格」所在;它一面被罪性所拖累,另一面也有向善的天性。因此,我们的己生命有时会发出人的眼光所认为道德的、良善的行为来。
【己生命妨碍灵命的长进】无论如何,从我们的己生命所发出来的,都是「善恶知识树」的原则,而非「生命树」的原则;从己生命所生出来的思想、看法、爱好、行为等,虽然有恶、也有善,但都不是神所悦纳的。譬如,当彼得凭着己生命的好心劝主耶稣不要去赴死时,主就责备他说:「撒但退我后边去罢;你是绊我脚的;因为你不体贴神的意思,只体贴人的意思」(太十六23)。当主耶稣活在地上的时候,祂一直放下自己的意思:「我不求自己的意思,只求那差我来者的意思」(约五30)。
当我们信徒还没有看见应当死己时,就要一直凭己意和己力而生活行动,努力作出善行,或甚至为主作工:凭天然的情感来爱人、爱主;凭天然的智力来想出服事主的办法;凭天然的意志来抵挡撒但的试探等等。但这些都是出乎己生命的,并不是神的生命所作的,因此在神面前并没有价值,反倒妨碍了灵命的长进和成熟。
【主要我们舍己】主耶稣说:「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太十六24)。我们跟从主走十字架道路的第一个条件,乃是舍己。但我们若没有看见己生命在神面前是基督十字架的仇敌,就不会甘心舍弃。
到底甚么叫做「舍己」呢?不可否认,在舍己的里面有物质、钱财、东西等等的舍去,但是钱财、物质之类东西的舍去,不一定就是「舍己」。不止不舍己,有时反而供养了自己的魂生命,叫自己的魂生命有所享受。例如捐钱建教堂,往往在新建的教堂墙上挂着牌子,叫人看见某某圣徒捐钱多少,他物质的舍去是事实,但是己的名誉却有所得着。己并没有舍去,反而得着滋养,变得更刚强。又如你为着一个你所喜欢的人有所舍去,你如果在舍去的事上,不是专一的为着神,而另有一个目的,你的舍去是要从对方有所得。换一句话说,你还是为着你自己打算。这不是舍己。
因此我们看见普通物质的舍去,不是真的舍己。真的物质的舍去是从神来的,是外面有舍去,里面也有舍去。外面的舍去不一定是真的舍去,但里面从神来的真舍己,定规外面也有舍去。
【真实的舍己】「舍」字在英文里面是Deny。「舍」就是拒绝、放下、否认。舍己就是把自己舍在一边。己不是别的,己就是天然生命的那一个最主要的东西,可以称天然生命的中心,魂生命的中心就是己。己,就是魂生命的出发点。一个属魂的人,他的思想和说话都是从己出来,又归于己。说一句话是为着自己,作一件事也是为着自己。真的己要吃亏,里面的那一个能放下,这叫做舍己。这不是普通人能作得到的,这是神的生命在我们里面支配我们才能作的。
【舍己就是拒绝魂】要认识甚么叫做魂,就得先知道魂有甚么功用。魂里面包括我们的思想、情感、意志,就是我们作人的三个机关。比方你要作一件事,许多时候是先对于这一件事有喜好,这是魂里面情感的作用,然后你就思想要怎样作,你就决定了去作。所以舍己就是这三个东西有所舍去。例如创世记第三章里夏娃被蛇试探时,她一看果子,情感就叫她觉得它好看又好吃,由此引起思想,想若吃了,能够有智慧,能够像神一样。想到一个时候,就推动了意志。意志一转动,罪就出来。
所以当你的情感、心思、意志发动起来的时候,立刻用十字架来砍断,往下就没事了。所有的对付,是在看见之后。你若还没有看见,你还不觉得时,你就不会去对付它。甚么时候你一看见,你就用十字架砍断,立刻拒绝它,这件事就不发生了。
【舍己的方法乃是背十字架】主耶稣的话并没有停在「舍己」,祂说:「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太十六24)。主这话表明:舍己的方法,除了十字架以外,并没有别的。请注意主的话,祂不是说:背起别人的十字架,或背起主的十字架;祂乃是说:背起「他」自己的十字架。
甚么叫做「背十字架」呢?十字架是主耶稣被钉的地方,一横一竖。十字架有一个口号和一个心愿。十字架的口号就是「除掉他」(约十九15)。今天十字架在我们身上,要把我们除掉,以「己」为中心的生命要除掉,也就是把我自己除去。而十字架的心愿就是「不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你的意思」(路廿二42)。神的意思把我的意思打了一个岔,结果就成了一个十字架。
一位西国姊妹说,十字架不是物质的,乃是生命和肉体相碰就是十字架。碰得过去的,就是十字架;碰不过去的,就不是十字架。比方我天然是爱看电影的,但主的生命和我的天然生命相碰,打了一个岔,我就不去看电影。这个打通得过去的,叫我天然生命难受的,在我身上就是十字架。反之,如果是打不通,我非要去看电影不可,结果叫主的生命碰钉子,叫神在你里面不舒服,这就不是十字架。
所以,你要真是让神的生命通过而背十字架,就得对付你自己的情形。你的话语、你的思想一露头就得勒住。勒住它的时候,生命就有出路;不勒住的时候,生命就碰钉子。每一次勒住的时候,就让神的生命有地位,能越过越长大,大到像保罗一样,「我活着就是基督」(腓一21)。
【要天天背十字架】路加记载主的话,与马太所记载的稍有出入:「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路九23)。这里加了「天天」两个字。舍己背十字架不是一次过的经历,而是天天继续的舍己背十字架。使徒保罗说:「我是天天死」(林前十五31原文)。主所赐给我们每一个人的十字架,是一个「天天」的十字架,需要我们天天背,天天死己。我们一不小心,己生命就又活跃起来了,就又要惹麻烦了;所以我们必须天天背十字架,天天钉死己生命。
舍己背十字架的人,得着一切;紧握己生命不放的人,反而失去了他所有的。这就应验主的话:「因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丧掉生命;凡为我丧掉生命的,必得着生命」(太十六25)。凡现在不肯背十字架,要救自己魂生命的,将来反而要丧掉魂生命的享受。
【还要积极的跟从主】舍己背十字架是消极的;舍己背十字架的目的,是为要跟从主,所以跟从主才是积极的。一方面,我们需要先舍己背十字架,然后才能跟从主。另一方面,我们若不跟从主,舍己背十字架就没有多大的意义。舍己背十字架除去魂天然的生命,这一个对付的目的,是要叫基督在我身上完全有权柄。本来是我自己作王,样样是由我自己支配。我喜欢就作,我不喜欢就不作。但是主的生命一进来,就有了争战。今天的问题是谁得胜。生命在你里面得胜,国度权柄就彰显,神掌权在你身上,神的旨意就通行在你身上如同通行在天上。── 黄迦勒《灵命基要信息》
新旧的战争
信徒重生之后,顶要紧的,就是当知道他从重生所得着的有多少,并他先天的秉赋还剩下多少。知道这些,才会叫他在灵程上一直进前。所以,我们要在这里说明人的肉体所包括的是甚么,以及主耶稣在祂的救赎里如何对付肉体中的成分。换一句话说,就是信徒在重生所得着的是甚么。
【十字架对付肉体的罪与己】罗马书七章十四节说:「我是属乎肉体的,是已经卖给罪了。」十七节说:「住在我里头的罪……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看这两节圣经,我们就知道肉体的成分,是分为「罪」与「我」的。这个罪,就是罪恶的能力;这个我,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己。信徒若要明白属灵的生活,就对于肉体的这个成分一点不能相混。
我们知道,主耶稣在十字架上,已经对付过我们肉体的罪。因此,圣经告诉我们说:「我们的旧人,和祂同钉十字架」(罗六6)。圣经对于罪恶的问题,没有一处叫我们去钉十字架,因为这是基督所成功的,并且是完全成功了,所以用不着人再去作甚么。因此,圣经就叫我们应当算这件事是真的(罗六11),叫我们可以得着基督死的效力,使我们完全脱离罪的能力(罗六14)。
虽然圣经没有叫我们为着罪去钉十字架,但是圣经却告诉我们应当为着己去背十字架。主耶稣多次说,应当舍己背十字架来跟从祂。这是因为主在十字架上对付我们的罪,与对付我们的己不同。我们知道,主耶稣是在十字架上才为我们担罪的(以前并没有);但是,主耶稣是一生舍己的,并非到十字架时才舍己。所以,信徒可以在一刻钟完全得胜罪;但是,他需要一生来舍己。
【完全的救赎】加拉太书把这两方面的肉体与信徒的关系说得顶清楚。一面它告诉我们说:「凡属基督耶稣的人,是已经把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同钉在十字架上了」(五24)。这意思就是,当人属基督耶稣的那一天,他的肉体就已经钉了。人如果没有受圣灵的教导,就以为说那么肉体没有了,因为肉体已经钉了。但是,在另一方面,圣经又告诉.我们说:「你们当顺着圣灵而行,就不放纵肉体的情欲了。因为情欲和圣灵相争,圣灵和情欲相争」(五16~17)。这里明明以为一个属基督耶稣的人,一个已经有圣灵住在他里头的人,还是有肉体的。不但还有肉体存在,并且是特别的有能力。这怎么说呢?这两段的圣经有冲突么?不。二十四节是特别注意肉体的罪方面,十七节是特别注意肉体的己方面。基督的十字架对付罪,圣灵藉十字架对付己。基督借着十字架叫信徒完全脱离罪的能力,叫罪不再作主;基督借着圣灵住在信徒里面,使信徒天天胜过自己,完全顺服祂。胜罪是一件已经成功的事,胜己是一件天天正在成功的事。
信徒如果明白十字架完全的救法,就当他重生的时候,换一句话说,当他接受耶稣作救主的时候,就可以一面完全胜过罪恶,另一面得着一个新生命。所可惜的,就是许多的工人,并没有把神完全的救法摆在罪人面前,因此他只相信一半的救法,也只得着一半的救恩。罪赦免了,却没有能力不再犯罪。有的时候,救法是传的完全,却因信徒只想得着赦罪的恩典,而不诚心的要胜罪的能力,所以也就只能得着一半的救恩。
【新生命与肉体争战】如果一个信徒在重生时,就相信完全的救法,而得着完全的救恩,就在他的基督徒生活里,少有对罪争战而失败的经历,而多有与己争战的经过。不过,这样的信徒顶少。我们虽然不敢说有多少,但是可以说是顶少的。更多的信徒,所得的是一半的救恩。所以他们的争战,几乎都是与罪的争战。并且也有的在才重生的时候,竟不知甚么叫作己的。
人还没有重生时候的经历,对于这个也是有关系的。许多人在未重生的时候,就早有行善的倾向(自然他们是没有能力的,是不能行善的);良心虽然是比较光明,行善的能力却是薄弱,争战就成为不可免的。世人所说的理欲之争,就是这个。当这等人听见完全的救法时,他们是很恳切的接受了胜罪的恩典,如同接受赦罪的恩典一样。另有一班人,在未信之先,良心是黑暗的,是罪大恶极的,从来没有怎样用力打算行善。当他听见完全救法的时候,就很天然地抓住赦免的恩典,而忽略了(不是拒绝了)胜罪的恩典。这一等人在重生之后,特别有与肉体的罪争战的经历。
为甚么呢?因为人一重生,一得着新生命,这生命就要叫人离开肉体的掌权,来顺服它。神的生命是绝对的,它非得着完全的权柄不可。它一入人的灵里,就要叫人脱离他从前罪恶的主人,而完全顺服圣灵。但是罪在这人里面乃是根深蒂固的,这人的意志虽然在一方面已经因着重生的生命而更新,然而因这意志是与罪与己联合的,所以在许多的时候,尚是倾向罪这一方面。因此,新生命和肉体就不免有极大的争战。因为这等人是顶多的,所以,我要特别注意说到他们的经历。不过,我还要请读者记得,这样的与罪(与己有别)长久争战而失败,是不必须的。
肉体所要的,乃是完全的掌权。灵命所要的,也非完全掌权不可。肉体要人永久归服自己,灵命要人完全顺服圣灵。肉体和灵命在在都是不同。肉体的性质,乃是属乎首先的亚当;灵命的性质,乃是属乎末后的亚当。肉体的动机,乃是属地的;灵命的存心,乃是属天的。肉体凡事都是以己为中心,灵命凡事都是以基督为中心。它们既这样不同,人就难免于时时与肉体争战。肉体要引人犯罪,灵命要引人行义;所以自重生之后,信徒因不知基督完全的救法,里面就常常有这争战的经历。
少年的信徒,当他看见自己里面如此争战之后,他真是莫名其妙。有的就因此而灰心,以为自己真是太坏,没法进前。有的就因此而疑及自己重生的真假。岂知就是因为他们是重生的,所以有如此的争战。本来肉体掌权,没有丝毫的干涉,并且因为灵已经死了,所以虽然犯了许多的罪,也不觉得有罪。现在新生命来了,带着许多属天的性质、欲望、亮光和意思。这新的亮光一进入人的里面,就显明出人本来是何等的污秽,何等的败坏。新的欲望就自然不愿长久败坏,长久污秽,就要按着神的意思去行。肉体自然要与灵命争战。这样的争战,就叫信徒觉得在他自己里面好像是有两个人:各有各的意见与能力,彼此争胜。如果他们顺着灵命得胜了,他们就有许多的喜乐;如果肉体得胜了,就不免于自讼。这样的经历,就是证明他是已经重生的。
【胜罪的恩典】神的目的,并非要改造肉体,乃是要除灭肉体。神将祂的生命在重生时赐给人,就是要借着这个生命,除灭肉体的己。神所赐给人的生命,虽然是最有能力的,然而重生的人不过像婴孩一般,因为是才生的,尚是很软弱的,而肉体因掌权已久,权力非常之大;加之,还没有用信心去抓住神完全的救法;所以在这个时候,人虽然重生了,仍难免于属肉体。属肉体的意思,即尚为肉体的管理。并且最可怜的,就是信徒已经重生了,已经有天上的亮光照耀在他里面,知道肉体是可恶的,满心欲胜过它,但因力量微弱,故有所不能。这时真是流泪难过最多的时候。并且每一个重生的人,必定有新的愿望,要除灭罪恶,以叫神喜悦;然而意志又不能坚固,多被肉身所胜过,以致得胜时少,失败时多。此时怎能不痛恨呢?
保罗在罗马书七章所说的经历,就是此时争战的故事。「我所作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愿意的,我并不作;我所恨恶的,我倒去作;……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作。……我觉得有个律,就是我愿意为善的时候,便有恶与我同在。因为按着我里面的人,我是喜欢神的律,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把我掳去,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他最末了的叹息,在许多有同样经历的人心里,真要同声响应。「我真是苦阿,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
这争战的意义是甚么呢?这争战也是圣灵管教的一种。神已经为人预备了完全的救赎,但人不是因不知而得不着,就是因不要而不去得。神只能因人所信的、所接受的、所专一支取的给人。所以当人要求赦免并重生的时候,神就赦免并重生他们。神就是借着这样的争战使信徒来追求并抓住在基督里的完全得胜。信徒若因无知而得不着,经过这样的争战,就要去求知;圣灵就有机会将基督如何在十字架上对付了他的旧人启示给地,使他相信,使他得着。信徒若是因不要而不去得,他所有的真理不过是在头脑里,经过这样的争战,就要知道徒知是无用的;因为失败频仍的缘故,就叫他羡慕来经历他已经知道的真理。
这一种争战是与日俱增的。这等信徒若不灰心,仍然忠心进前,就要有更猛烈的交战;非等到得拯救,这样的争战是不会停止的。―― 倪柝声《碎饼碎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