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詩
【要用悟性和心靈歌唱(林前十四15)】本節揭示歌唱的兩個原則,即歌唱須求同時發自悟性和心靈。這裏說的悟性,中文翻譯涵義是深了些,原本是僅在指知性的在意,英文翻譯作understanding。這是要求我們唱一首聖詩時,詩中涵義需心意注入,理性心意與歌詞相應和。而心靈是指感性的投入,叫聖靈的感觸不缺席。心靈沒有感應,那就不成為敬拜。
悟性和心靈並行的原則,也是主耶穌親自為正確敬拜神所立下的原則(約四24);『誠實』的原字,也可譯作『真理』、『真實』,故也屬理性的範疇。據此,這也是悟性和心靈並立的要求。──
易啟年
【基督徒與詩歌】基督教是歌唱的宗教。基督徒是喜樂的人生。全本聖經是一篇詩歌。自有神子民以來,神一直使用詩歌,成為神兒女屬靈生活、事奉和追求中的一個極大的祝福和幫助。在舊約時代,神子民的敬拜中,吟唱詩篇,是不可或缺的一環;在新約時代,聖徒的聚會與屬靈生活中,更是離不開詩歌,因為它影響聖徒的禱告、敬拜與神交通等。難怪有人說:「詩歌的價值僅次於聖經。」─
張志新《七筐零碎》
【基督徒該唱的十首詩歌】聖經裏面有各種的詩歌,神的目的是要訓練祂的子民,性格和感覺細嫩柔和。一個人作基督徒越長久,在神面前的學習越多、對付越多,他的感覺越細嫩、越柔和,他的人生就像一首詩歌。有十首詩歌是基督徒所應當唱的:
(一)創造歌:屬神的人,都能感覺到創造主宰在萬物中所安排的奇妙,讚美神按著祂的旨意創造萬有(啟四10~11)。
(二)赦罪歌:罪惡是人類痛苦的根源。凡得著主赦罪之福的(詩卅二1),不能不從心靈發出感讚。
(三)見證歌:嘗過主恩滋味的人,自然會作見證,講給人聽,如同約伯所作的(伯卅三27)。
(四)得勝歌:信徒是靠主而勝過仇敵,並且得勝有餘,故須唱得勝凱歌(出十五1)。
(五)奉獻歌:我們既蒙神的慈愛,就要天天過奉獻的生活,作活祭,為主而活。
(六)夜間歌:在受苦之中,更深認識神,因而歌唱讚美神(伯卅五10)。今天,祂要使我們夜間歌唱;明天,祂要使我們只有歌唱,而沒有夜間。
(七)愛主歌:我們愛,因為主先愛我們,並把祂的愛澆灌在我們裏面。這個愛的故事是雙方的,祂的愛怎樣滿足我們的心,祂也等候我們用愛來滿足祂的心,唱愛祂的歌(歌一1~4)。
(八)相愛歌:人對主有愛心,待人自然能親愛;愛能遮蓋人的錯處。主在離世前,給了我們一條「彼此相愛」的命令(約十三34)。
(九)悲哀歌:我們看見教會荒涼,主的百姓被擄、受痛苦,我們不能不懇切流淚、代禱(哀三48)。
(十)羔羊歌:這歌是因羔羊的得勝,配得榮耀和敬拜,直到永遠(啟五9)。─ 張志新《七筐零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