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的復活
【第四段 復活後的四十天】
一 是主復活的明證
二 復活之於神
三 復活之於主
四 復活之於聖靈
五 復活之於信徒的身體得贖
―― 史百克《救贖八段》
【基督復活有三方面的關係】
一、基督的復活是祂作神兒子的憑據(羅一4)
二、基督的復活是基督徒新生命的全源(羅六11)
三、基督的復活是信徒將來復活的印證(林前十五20)
―― 陸德禮《歌羅西書註釋》
【基督復活帶來『四得』的保證】
一、得救的保證(林前十五14,19)
二、得贖的保證(林前十五20;羅八23)
三、得榮的保證(林前十五42~44,50~54;西三1~4)
四、得勝的保證(林前十五5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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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徒輝
【基督復活的證據】
一、神話語的應許(徒二30~31)
二、空墳墓的事實(可十六6)
三、主自己的預言(可八13;九31;十33~34;約二19)
四、復活後的顯現(約二十19;徒一3)
五、門徒們的見證
六、禮拜日的調整
七、真信心的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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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維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