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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活的主(王峙)

 

復活的主

 

馬可十六章九節

  主耶穌在世上所經歷有七件事:

  一、主的降生 二、主被釘死 三、主埋葬 四、主復活 五、主升天 六、主再來 七、主為王

  主復活是以上七件事的中心。若主復活是假的,那末七件事都推翻了。主道成肉身,若不復活,我們怎知道祂是神的兒子,祂的身體一直在墳墓,那和我們有甚麼分別?主說祂把生命捨去,也有權柄收回,若是祂不復活,怎能說祂把生命取回?祂為我們的罪被釘死,神已滿意而悅納否?她復活,那就表明神已滿意而悅納了。而且祂若不復活,怎能說祂升天?再來?所以主復活是七件事中最要緊的事。魔鬼要推翻基督教福音,所以教人不要相信主的復活,甚至有些傳道人也懷疑。求主堅固我們的信心。

  主復活有甚麼憑據?歷史上的證據最多。當日門徒看見主已死,他們很灰心而回去打魚,其後忽然頭有能力,放下一切而去為主作證,為甚麼?乃是因親眼看見復活的主。當法國拿破崙與英國威靈頓交戰於滑鐵爐,生死關頭,情勢緊張!英王忽接前線電報說:「威靈頓打敗」。於是全國自皇上以至苦力們都大驚而哭!但是電報末段幾點鐘之後即打來說:「威靈頓打敗仇敵」!全國大喜!各位,主的死令人灰心而說「打敗了」,其後主復活,才知道不是「打敗」,而是「打敗仇敵」啊。

  主復活令我們不灰心不懼怕,我們罪得赦免很有把握。祂當日對那癱子說:「小子,你的罪得赦了」。他就平安而去。何況主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於十字架上而死而埋葬,以致神認為滿意而叫祂復活,我們的罪豈不因祂的復活而得赦免嗎?正如拿支票到銀行錢取,寫一萬元在支票上,而簽名於支票之下,取得之後簽名蓋印就妥了。主在十架成了救恩,神叫祂復活,那就是赦罪的支票,這是福音。主復活後升天,而說你們到普天之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若是一個傳道不相信主復活,他不配傳道,最好不要傳道,世上的事業很多,何必要去傳道呢?

  主說:你們去傳福音給萬民聽,不但是對未信的人傳說,也對已信的人說。主對有罪的人說:「小子,去罷,你的罪赦免了」。主也對已蒙赦罪的人說:「去罷,以後不要再犯罪了」,主復活不但是有權赦罪;同時也有能力保守人不犯罪。坐腳踏車前後要有燈光,否則要被員警捉拿而罰錢。他雖下命令叫人在車上安放燈光,但是他並沒有燈給你。主說:「你去吧,不要再犯罪了」。同時祂給你能力以保守你不犯罪。以弗所一章十九節說:祂向我們這信祂的人所顯的能力是何等浩大。

  一個教友初信主,他很熱心,常常來禮拜。久之,不見他來,牧師到他家裏,由他前門進,而他由後門走。在街上遇見他,他也轉身走開。一天在火車上遇見他,他走不脫,牧師行前對他說:「很久想看你,為甚麼你總是走開?我得罪了你嗎?」他說:「不是你得罪我,是我自覺有罪。我在家裏,在寫字樓,常常犯罪,所以很不好意思」!牧師說:「你對於主的信仰是怎樣的」?他說:「我信主降生,釘死……」牧師說:「你信主復活,並且祂的復活大能,可以保守你不跌倒而勝罪嗎」?那教友聽而不明,牧師把筆放在左手上,而把右手握那枝筆,他說:「看哪,這筆不會跌啊」。教友說:「那是因為你的右手握牠」。牧師說:「我們很像這枝筆那麼易跌,但是主有力緊握我們。消極方面,主能赦我們的罪;積極方面,主能保守我們站立穩妥。基督教福音與別的教義不同:佛教大廟中有釋迦牟尼的牙齒掛,而叫人拜牠。穆罕麥得埋葬於米迦,人到那裏拜他。他們死而歸於烏有了,但是主基督死而復活,且常與人同在,祂復活的大能保守我們。

  主說:「你們去傳福音給萬民聽。多人未聞福音,要趁機會勸他們相信。雖未能到普天之下,但也要盡目前的本份為主作工。求主多賜能力。

  以上所說:「主赦免人的罪,保守人不犯罪。這都是祂復活的大能。祂的救恩很完全,讓我們趁機會,同心合力,傳揚祂的福音。── 王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