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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的豐富

 

【海水倒在蜆殼裏】奥古斯丁有一天在海邊散步,默想三而一之神的真理時,看見一個小孩不斷的將海水注入一個峴殼裏面(這殼中間有一個洞)。奧氏就問他說:『你作什麼?』孩子答說:『我要把所有的海水倒在這個峴殼裏面。』奧氏突然覺悟,自己也像這個孩子一樣。哦!誰能藉著理智來明白三而一之神的真理呢?又有誰能測得透基督的豐富呢?保羅說:『我把基督那測不透的豐富,傳給外邦人。』(以弗所書三章八節)

 

【有神就有一切】當神把迦南地分給以色列眾支派的時候,利未支派沒有得到土地。神只對他說:「我就是你的分,是你的產業」(民十八20)。由於這些話,神使他比他的眾弟兄更富有,比世上歷來一切君王和王子更富足。這是一條屬靈的原則,這原則對每一位作至高神的祭司的人都可以適用。一個以神為財富的人,他一切所有的,都積蓄在一位神裏面。所以即使他得到許多的財物,他也不覺得因有了它纔快樂;又即使那些財物一一失去,他也不覺得有甚麼損失,因為他已經有一切財富的總源頭――神;他以此為滿足和喜樂。―― 陶恕《渴慕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