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神
第一章
認識神
一.
“有人說,‘研究人類的正確對像是人’。我不反對這種說法,但我相信研究神的選民的正確對像是神,這同樣是對的;研究基督徒的正確對像是神。最能吸引神的兒女,最崇高的科學,最偉大的揣測,最磅礡的哲理,就是他所稱為偉大的父神的名字、本性、位格、工作、作為,和存在。
默想神,總有一些很能提升思維的東西。這題材何等巨大,使我們的思維都在其浩瀚中消失;又何等湛深,使我們的自尊被它的無限淹沒了。我們可以捉摸苦思其他事物,從而感到某種自足,私底下覺得
‘看我多聰明’。但當我們面對這偉大科學,發現我們的鉛錘線竟測不著它的深度,我們如鷹的眼竟不能窺其高聳,我們就慶然而返,以為人都不是聰明,都是野驢生的笨駒,因而沉重的承認:‘我不過屬於昨日,什麼也不懂。’沒有其他比關於神的思想更能降卑人的思想了
然而,這題材能降年人的思想,卻也能擴大它。常常思想神的人,比那些在這狹窄的地球上勞碌終日的人,有更廣闊的思想。擴闊心靈的最佳研究:是有關基督和他釘十字架的科學,及認識榮耀的三位一體的神。沒有別的像敬虔、熱切、持久的去研究神這偉大的題材一般,更能廣闊人的知識。
在降卑與擴大之餘,這題材卓著的功效是安慰。哦,默想基督的時候,什麼傷口都得到一貼良藥;忖思父神,每種懮傷都平靜下來;聖靈的潛移默化,治癒每顆痛瘡。要消除懮傷嗎?要俺沒困累嗎?去吧!跳進神的最深洋海;在他的無限中消失吧!你就好象在安樂椅憩息後站起來,重新充滿活力。除虔敬默想神之外,我不知道別的法能如此安慰心靈,能如此平靜懮傷和苦痛的怒濤,能如此止息試煉的狂風。今晨,我邀請你思考這題目
”
這些話正如一世紀多前司布真(C.H.Spungeon)所說的(信不信由你,那時他只有二十歲),至今仍然是真理。借用這段話來為以下有關神的本性和位格的研究作序言,最適合不過了。
二.
“且慢!”有人會說:“真的必須繼續研究下去嗎?誰都知道,司布真時代的人,對神學很有興趣,我卻覺得沉悶乏味。為什麼今天要人花時間研究你所提的呢?無論怎樣,平信徒豈非可以不理嗎?這到底是一九七五年,不是一八五五年!”
問得好!理由嘛,我想倒很充足。問者顯然假定:研究神的本性和位格,對生活將會不切實際、無關重要。然而,事實上它卻是任何人所能從事最實際的追尋。要活出我們的生活,認識神是極重要的。譬如說,用飛機把一個亞瑪遜河的土人送到倫敦,一聲不響留他在特拉法加廣場(Trafalgar Square),他不懂英文,也不認識英國,讓他自生自滅,豈不殘忍?同樣,我們若要生存在世上,竟不認識那位擁有並管理這世界的神,對自己也很殘忍。對不認識神的人來說,這世界就變成一個陌生、瘋狂、痛苦的地方,活在其中也成為令人失望、可怕的事情。忽略研究神,你就註定要蒙上眼睛走人生的道路,踉蹌碰壁,毫無方向,全然不認識周圍的環境。這樣,你可白費一生,失去靈魂。
因此,一旦認識研究神的價值,就可以起步了。但從何開始呢?顯然,只能從我們的所在地開始。那是說,在風暴中出發,因為今天有關神的教義是個風暴中心。所謂“神的辯論”,和它那些聳人聽聞的口號——“除掉我們神的形象”,“神死了”,“信條可唱不可說”——有如楚歌四起。有人說,基督徒歷代以來的
“神談”(God talk),不外是比較講究的無稽之談。關於神的知識,嚴格說是一片空言。自認有此知識的各樣教訓,如“加爾文主義”(Calvinism),“基要主義”(fundamentalism)“抗議宗學院派”(Protestant
scholasticism),“舊正統派”(old
orthodoxy),都被當作不合時代。怎麼辦呢?如果要等到風暴過後才出發,恐怕永無效程之日。以下是我的建議。還記得本仁約翰的天路客嗎?當他剛要起程,而妻子和兒女叫他回去的時候,他‘手掩著耳朵,邊走邊喊:生命,生命,永遠的生命!’對於那些告訴你說,沒有方法去認識神的人,我也請你暫時充耳不聞,然後跟我來看看吧。甜餅的味道如何,到底要嘗過纔能知道。任何一個人,走著前人走過的路,即使聽到旁觀者彼此說“此路不通”,也不必太懮慮了。
有風暴也好,無風暴也好,我們要起程了。但怎樣計劃航程呢?
基督徒有五個基本真理,五個認識神的基本原則,將自始至終決定我們的航程。它們是:
—、神已向人說話,聖經就是他向我們所說的話,使我們有得救的智慧。
二、神是它的世界的主
三、神是救主,他至高的大愛,藉著主耶穌基督運行,拯救信他的人脫離罪的咎責和權勢,認養他們成為他的兒子,並向他們施恩賜福。
四、神是三位一體;神有三個位格:聖父、聖子、聖靈。救恩的工作乃由三者一起合作,聖父定意救贖,聖子完成救贖,聖靈應用救贖。
五、敬虔的意義,乃指以信靠和順服、信心和崇拜、禱告和頌贊、獻身和事奉去回應神的啟示。生命必須在神話語的亮光中顯明並活出來。除此之外,沒有別的真宗教。
在這些普遍而基要的真理的亮光中,現在要詳細查考聖經如何論及上面所提及神的本性和位格。我們好像是旅客,遠遠看見巍峨高山,繞了一周,看到這山如何搶盡鏡頭及決定四周鄉野的形勢,現在就直往高山前進,要攀登頂峰。
三.
登山會牽涉些什麼?我們將思想什麼主題?
我們將討論神的神性——那些使神與人不同,使創造者與被造者迥異遠隔的各種神性特質,例如他的自存、無限、永恆、不變。也要討論神的權能:他的大能、無所不知、無所不在。也討論神的完全,他用言語和作為彰顯他的道德性一一他的聖潔、慈愛和憐憫、可靠、信貸、恩慈、忍耐、公義。也要看看什麼使他喜悅,什麼得罪他,什麼惹動他的忿怒,什麼給他滿足和喜樂。
很多人對這些主題都不太熟識。但對神的子民來說,以常不是如此。曾幾何時,所謂神的屬性(God’s
attributes)是十分重要,被列入要理問答(catechism)裏,在教會中教導小孩子,連成年人也要他們知道。因此,在惠斯敏特短篇信仰問答(
Westminster Shorter Catechism)中第四條問題“神是什麼?”,其答案如下:“神是靈,在他的存在、智慧、能力、聖潔、公義、美善和誠實中,乃是無限、永恆、不變。”這句話,偉大的賀智(Charles
Hodge)譽之為 “可能是出於人的手筆、對神的最佳定義”。可是,今天很少小孩子受過惠斯敏特短篇信仰問答的教育,現代的信徒,也難得像查諾克(Charlock)在一六八二年所發表《論神的存在和屬性》(Discourses
on the Existence and Attributes of God)那樣泛論神性的講章。很少人能讀到關於神性簡單而直接的著作,因為目前這種著作實如鳳毛麟角。因此可以想像,探討上述各主題,必能提供一些嶄新的東西給我們思考,和很多新鮮的觀念給我們揣摩和消化。
四.
因此,在登山之前,要先問自己一個很基本的問題——這實在是一個無論何時開始研讀神的聖言之前,必須自問的問題。這問題關乎研討的動機和目的。我們要問自己:我專心致意於這些事物,最終目的是什麼?我獲得關於神的知識之後,要如何處理它?必須面對的事實是:若只為追尋神學知識而追尋,必定身受其害。它會使我們驕傲自負。這題材本身的偉大,會沖昏我們的頭腦,使我們以為因為對這題目有興趣又能把握,就與其他基督徒不同,就鄙視那些在神學知識上看似粗淺貧乏的人,視他們為劣品貨色。正如保羅告訴自負的哥林多人說:“知識是叫人自高自大。若有人以為自己知道什麼,按他所當知道的,他仍是不知道。”(林前八1,2)以獲得神學知識本身為目的,或研讀聖經只為知道一切答案,而沒有更崇高的動機,都可算是達到自滿自足、自欺自騙的直接途徑。我們要保守心志,求神免除我們這種態度。前面說過,缺乏教義上的知識,靈命就不健康;但同樣真確的是,用錯誤的目的去尋求知識,用錯誤的標准去衡量它,靈命也不健康。這樣。教義的研究真能危害屬靈生命,而今天,我們要和古代的哥林多人一樣,在此儆醒自守。
但有人會說,每一個重生的人,豈不都自然愛慕神效示的真理,渴望盡力多知道它嗎?且看詩篇—一九篇吧——“求你將你的律例教訓我”,“求你開我的眼睛,使我者出你律法中的奇妙”,“我何等愛慕神的律法”,“你的言語,在我上膛何等甘美,在我口中比蜜更甜”,“求你賜我悟性,使我得知你的法度”(12,18,97,13,125節)。每個神的兒女,豈不要像詩人一般,渴望盡他所能學習認識天上的父親嗎?他“領受愛真理的心”(參帖後二10)豈不是以證明他已重生了嗎?他豈不應盡量滿足神所賜的渴慕嗎?
這當然是對的。但你若再翻看詩篇—一九篇,就看到詩人認識神的熱忱是實際的,而非理論的。他最高的欲望,是要認識、享受神自己;他把關於神的知識,只當作達到目的的工具。他要明白神的真理,好讓他的心能回應它的真理,他的生活能與之相稱。請注意念開始幾節經文的重點:“行為完全,遵行耶和華律法的,這人便為有福,遵守他的法度,一心尋求他的,這人便為有福。但願我行事堅定,得以遵守你的律例。”(l,2,5節)他對真理和正統信仰,對聖經的教訓和神學有興趣,但不以此為目的,卻以此為達到最終目的——生活和敬虔——的途徑。他最終的關切,是認識、事奉這位他要明白的、偉大的神。
這也是我們必須的態度。研究神性的目的,必須是更知道神自己。我們所關心的,應該是擴大對神的認識,不只宥于關於神屬性的教義,而是擁有這些屬性的永活神。它既是研究的主題,也是我們研究的幫助,故他自己必須是研究的目的。研究神的時候,要尋求被引到神面前。神為此而賜下啟示,我們也必須為此運用啟示。
五.
如何做到呢?如何把關於神的知識變成對神的認識呢?其中的規則是必須的,但很簡單:就是把所學習到關於神的每一項真理,變成在神面前默想的材料,進而向神禱告和頒贊。
或許,我們稍為懂得禱告是怎麼一回事。但默想又是什麼?問得好!因今天默想是已失落的藝術,而基督徒對此無知,損失摻重!默想是人把他所知道關於神的作為、方法、目的和應許等不同事物,加以重溫、考慮、深思的活動。這是聖潔思想的行動,在神的面光中,在神的看顧下,藉神的幫助進行,藉此與神相交。它的目的是澄清人對神心理上和靈性上的想像,讓神的真理在人的心靈和意志上發揮最大而應有的影響力。它可說是一種自言自語一一講及關於神和自己;誠然,這往往是和自己爭辯,在疑惑和不信的迷霧中,找出一條通路,以致能燦然明白神的權能和恩典。每當我們默想神的偉大和榮耀、自己的渺小和慚穢,總是使我們謙卑;又當我們默想神在主耶穌基督身上所彰顯無限豐富的慈憐,又總是激勵、堅固我們——“安慰”我們(“安慰”,要照著聖經自古所用強烈的義去解釋)。這幾點,就是本書開始所引用司布真一席話所強調的,且都是真的。我們越深入這又被降卑又被升高的經驗,對神的知識也越增長,連平安、力量、和喜樂也隨之遞增。因此,求神幫助我們,能如此連用關於它的知識,以致人真能“認識主”。
問題討論:
1.當別人說“找不到一條認識神的道路”,作者告訴我們應存的態度是什麼?
2我們研究神性的最終目的應該是什麼?為什麼只為尋求而尋求的神學知識,使我們“反而受害”?
3為什麼詩篇—一九篇的作者要認識神?本章第四大段對你進行研究的動機有何幫助?
4.我們如何能把關於神的知識變成對神的認識?默想是什麼?你對作者所描述的默想有何回應?
── 巴刻《認識神(一)──認識主》
第二章
認識神的人
一.
有一次,我和一位學者在陽光中散步,他為了恩典的福音與教會要人發生沖突,寧願舍棄在學術界平步青雲的前程。“我並不在乎,”他說,“因為我已認識神,他們卻不。”這只是一句插語,是對我所說的一句漫不經心的評語。但這話卻縈繞在我的腦子裏,使我思索良久。
我想,沒有幾個人會這樣自然的說已認識神。如果我們夠坦白,就必須承認我們完全不瞭解“我認識神”這幾個字所指那肯定、真實的經驗。或許,我們能見證某些經歷,也能滔滔不絕的述說悔改的經過,我們說認識神一一當然,福晉派信徒理應這麼說;然則,我們能不假思索的,而且基於自己過去某些特殊的事例,說已經認識神嗎?我甚表懷疑,因為大多數人對神的經歷,恐怕沒有那麼生動真實吧!
再者,在我們所享用關於神的知識的亮光中,我想很少人也能這樣自然的說,並不在乎過去的失望和目前的痛心(世界所認為的痛心)。因為事實上,我們大多數都很在乎。我們叫這些做“十字架”,且忍受著,又常常反覆思念,無時無刻不掉進苦澀、冷漠、灰暗中。我們向世界表現的態度,是一種乾涸的禁欲主義,與彼得形容他的讀者所有“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彼前一8)相差甚遠。我們的朋友就說:“多可憐啊!多受罪啊!”——我們自己也有同感!但在真正認識神的人的心中,這些虛假、誇大的話是毫無地位的!他們從來不想“如果”;從來不想失去的事物,只想已得著的。保羅說:“我先前以為與我有益的,我現在因基督都當作有損的。不但如此,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我為他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並且得以在他裏面。使我認識基督。”(腓三
7——10)保羅說把失去的事物看作“糞土”,意思說不但不認為這些有何價值,也表示他心中不常常想念這些;正常的人怎會對糞堆有所留戀呢?可惜,這正是很多人所作的。這顯出在真正認識神的道路上,我們所得何等稀少!
在這一方面我們要坦白面對自己。我們可能是正統福音派信徒,能清楚的講述福音,老遠就能嗅出異端邪說。任何人問如何認識神,我們能立刻提出正確的方程式——認識神乃藉主耶穌基督,靠它的十字架與中保,基於他應許的話,靠著聖靈的大能,透過個別運用信心。可惜,認識神的人的喜樂、善良、精神釋放等特質,我們卻付若闕如——甚或比些對福音派的真理認識得不太清楚和不太完全的基督教圈子中人更缺乏認識,更含糊!或許這又是在後的必要在前,在前的必要在後吧。對神一點點的認識,比一大堆關於他的知識更有價值。
有兩件事可進一步說明這一點:
第—,人可以知道很多關於神的事,而不太認識它。我敢肯定,很多人從未真正認識神。我們發現對神學有濃厚興趣(當然,神學是最引人入勝的科目——在十七世紀時它是每一位紳土消閑的活動),閱讀解釋神學和護教學的書,鑽研基督教歷史,研究基督教信條,學習如何解釋聖經。別人贊賞我們在這些事上的興趣,也有請我們就某一個基督教問題公開發表意見,或帶領小組研究,或發表論文,或撰寫文章,和在基督教的圈子裏,通常正式或非正式的擔負正統教義的教導和評審的責任。朋友們說,我們的貢獻很有價值,這也激發我們再接再勵,探討更多神的真理,以應付別人的要求。這都很好一一可惜對神學的興趣、關於神的知識、對基督教主題能想得清楚、能說得動聽,卻不完全等於認識神。我們對神的知識或許可以像加爾文(Calvin)的那樣多(事實上,如果努力研讀他的著作,遲早也可以),卻可能一直對神一點也不認識(我且要說,加爾文卻非如此)!
第二,人可以知道很多關於敬虔的事而不太認識神。這視乎所聽的道、所看的書、所交的朋友。在這注重分析和科技的時代,有關如何禱告、見證、讀經、十一奉獻、做年輕基督徒、做年長基督徒、做快樂的基督徒、分別為聖、引人歸主、受聖靈的洗(或在某種情況下避免聖靈的洗)、講方言(或辯解五旬節式的表現)。和一般如何經歷基督徒所有不同的行為,教會書攤和講台的信息,殊不缺乏。還有很多記述歷代聖徒的經驗的傳記可供賞閱。總之還有很多其他的方法,一定可以使人間接地學習有關基督教的事。再者,一個常識豐富的人,可以經常利用這些追求幫助那些個性較不穩定的基督徒,使他們站穩馬步,培養他們對困難能看得中肯,這樣一來,或可以贏得“好牧者”的美譽。然而,有了這一切,仍可能一默也不認識神。
然而又要舊話重提。問題不在乎是否精通神學,或能“平衡”(多麼可怕、自我意識多強的一個字!)基督徒的生活。問題乃是我們能否簡單而坦誠的說已認識神,不因為自己是福音派的信徒才覺得要這麼說,卻因為這的確是顯淺的事實;同時,能否說因為認識神,就不在乎因做基督徒而有的不愉快的事,或失去的樂趣?若真正認識神,我們會這麼說,若不這麼說,顯然要更清楚面對自己,看看認識神和只知道關於神的事有什麼分別。
二.
前面說過,人認識神的時候,就不在乎損失和苦難;他所獲得的,足以把這些一掃而光。認識神對人還有什麼其他影響呢?聖經不同的部份,從不同的觀點回答這問題;或許但以理書提供了最清楚有力的答案,可歸納成下面四大命題:
—、認識神的人有大能力為神工作。
但以理書其中一章豫言說:“惟獨認識神的子民,必剛強行事。”(十一32)英文聖經修訂標准本(RSV)譯作‘惟獨認識神的子民,必站穩行事(stand
firm and take action)’從經文的上下文看,此節以“惟”(but)字引出,故相對於第31節中那“設立那行毀壞可憎的”、用巧言勾引作惡違背聖約的“卑鄙的人”的行為(參31,32節)。這指出認識神的人的行動,就是對在四周運行、敵擋神的潮流的反杭。他們不能小視神遭受挑戰或被漠視;他們覺得必須採取行動;神的名受侮辱,激發他們奮起。
這正是世以理書各章記載的故事,是但以理和他三個朋友的“豐功偉績”。他們是認識神的人,結果常常覺得被迫要積極的與非宗教和假宗教的盛行和霸道分庭抗禮。但以理尤為特出,他絕不容許這樣的情形每況愈下,卻有感要向之公開挑戰。為了不因吃宮內食物而冒被俗禮玷污之險,他堅要吃素,使太監長驚愕不已(一 8 -16)。當大利烏王禁止禱告一個月,並諭違命者死時,但以理不但繼續每天禱告三次,且在打開的窗前禱告,使每個人都能看見(六10等節)。這使人想起賴爾主教(BIShopRyle)在聖保羅大教堂內他的座位上向前躬身,使每個人看見他在信條上並沒有傾向東方的傳統!可別誤會這些行徑!並不是因為但以理或賴爾主教乃粗魯、蠻不講理、喜歡反叛、不與政府作對就不快樂的傢伙。只是因為認識神的人,對那些神的真理和尊榮受到直接或沈默的危害的場合,非常敏感。與其讓事情腐化下去,他們寧可強使人注意這問題,務求改變人心——而不惜親身冒險。
這種為神而發的沖勁,並不限於外表的舉止。事實上,也不始於外表的舉止。認識神的人,其先決條件是禱告的人,他們為神的榮耀而發的熱忱和能力,最先表現出來的地方也是禱告。但以理書第九章記載說,當但以理先知“從書上得知”豫言中以色列被擄時期行將結束,又看見國家的罪只會招惹神的審判而非憐憫,他就“禁食,披麻蒙灰,定意向主神祈禱懇求”(3節),用一顆對我們很多人是完全陌生的,用激烈、傷痛的心靈——這是我們很多人完全陌生的心靈——祈求恢復耶路撒冷。真正認識神所結出不變的果子,是為神的緣故,禱告出來的力量——誠然,這種力量只有籍著禱先而發泄出來,釋放內在的張力——而認識越多,力量就越大!我們可以用此測驗自己。或許我們沒有必要向不虔不義和離經叛道公開表示些什麼。或許我們年老、有病、或為其他身體狀況所限制。但我們都能為口常生活周圍所見的不虔不義和離經叛道禱告。然而,若裏面很少這種禱告的能力,也很少如此實行,這就是甚少認識神的確據了。
二、認識神的人對神有偉大的思想。
但以理書中的神,是一位隨自己美意掌管歷史,藉審判和憐憫的作為,向個人和國家影顯主權的神。要把書中關於這偉大的神的智慧、大能、和真理等教訓全部寫出來,篇幅是不夠的。總言之,除但以理書之外,整本聖經對神的權能多面性的真理,再沒有更生動、更持續的描述了。
面對著已鯨吞巴勒斯坦的巴比倫帝國的大能和威榮,和後來使以色列在任何人為的尺度下都像侏儒的世界各大國,但以理書卻戲劇性地提醒說:以色列的神是萬王之王,萬主之主,“諸天掌權”(四 26),神的手掌握歷史的每一時刻,而“歷史”(history)實在不過是“神的故事”(His
story),是他永恆計劃的展現,而最終凱旋勝利的國度,是神的國度。
“至高者在人的國中掌權”(四25,參五21)這中心真理,就是但以理在第二、第四章教訓尼布甲尼撒的,在第五章(1823節)提醒伯沙撤的,是尼布甲尼撒在第四章(3437節)所承認的,是大利烏在第六章(34-37節)所承認的,是但以理在第二、第九章禱告的根據,在第—、第六章反抗權柄的信念,和他的朋友在第三章反抗權柄的信念,以及神在第二、第四、第七、第八、第十、第十一至十二各章向但以理啟示的精要。神知道且預知萬事;他的預知乃預定(
His foreknowledge is foreo。dination);因此,他在世界歷史和個人命運兩方面,都有最後的判決。他的國度和公義最後必得勝,因人或天使都不能阻擋它。
這些就是充滿但以理內心關於神的思想,可從其禱告(永遠是人對神看法的最佳證據)看出來:“神的名是應當稱頌的,從亙古直到永遠,因為智慧能力都屬乎它。它改變時候、日期,廢王、立王,將智慧賜與智慧人。他知道暗中所有的,光明也與他同居”(二20等節);“主阿,大而可畏的神,向愛主守主誡命的人,守約施慈愛。主阿,你是公義的主,我們的神,是憐憫饒恕人的。耶和華我們的神在他所行的事上,都是公義”(九4,7,9,14)。我們是這樣認識神嗎?這是我們的禱告所表達的神嗎?我們對它聖潔的尊榮、道德的完美、慈愛的信實等偉大的認識,能好象它對但以理一樣使我們謙卑、倚靠他、戰兢、順服嗎?這測驗也能量出我們認識神有多少。
三、認識神的人為神表現大無畏的勇氣。
但以理和他的朋友忠勇過人,但卻非“愚忠”。他們知道在做什麼,算過代價,量過危險。他們清楚知道,神若不用神跡插手介入(它實在做到了),後果將會如何。但這些事並不動搖他們。既相信自己有正確的立場,並知道忠於神就必須有此立場,他們就如陳伯斯(Oswald Chambers )所說:“欣然洗手,表示與後果無關。”使徒們說:順從神,不順從人,是應當的。(徒五29)保羅說:“我卻不以性命為念,也不看為寶貴,只要行完我的路程。”(徒二十24)這正是但以理、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所具備的心志。這也是所有認識神的人的心志。他們或會發現,選擇正途何等艱苦困難,但一認識清楚,就勇敢、毫不猶豫的擁抱它。若其他神的子民看法不同,他們不擔心,也不附和。(當時的猶太人,只有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三個人拒絕敬拜是尼布甲尼撒的像嗎?他們說的話並無表示他們知道——甚至理會——是否有其他人。他們只清楚知道自己應做什麼,而對他們來說這已夠了。)這試驗也能量出我們認識神多少。
四、認識神的人在神裏面有極大的滿足。
人最大的平安,莫過於滿心確實知道已認識神,神也認識他們,並且知道這種關系,已保證神往今生、在死後以至永遠都有恩惠隨著他們。這是保羅在羅馬書第五章1節所說的平安:“我們既叫信稱義,就籍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他在羅馬書第八章也詳析文中精義:“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裏的,就不定罪了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既是兒女,便是後嗣我們曉得萬字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神若幫助我們,誰能敵擋我們呢?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因為我深信無論是死、是生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的。”(I,16等節,28,30,33,35等節)這是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所認識的平安;因此,面對尼布甲尼撒王的最後警告—“若不敬拜,已立時扔在烈火的窯中,有何神能救你們脫離我手呢?
”——他們仍然屹立不動,從容就義。他們的回答(三16一18),確是古今一絕:“尼布甲尼撒阿,這件事我們不必回答你。”(請勿緊張!)“即便如此,我們所事奉的神,能將我們從烈火的窯中救出來。”(彬彬有禮,卻令人無言以對,他們認識他們的神啊)“即或不然,”——若無拯救臨到——“王阿,你當知道我們決不事奉你的神。”(毫不在乎!根本沒有什麼不同!或生或死,他們都知足。)
主,或生或死,非我所慮,
愛你事你,是我福份;
求他賜我,足夠恩典。
人若長壽,我會歡欣,
因我可以,長久順命;
人若短命——我何用懮
振翅飛翔,永恆之中?
我們知是的程度,又是另一試驗,可判斷是否真正認識神。
三.
我們渴慕這樣認識神嗎?那麼——
第一,必須承認對神何等無知。必須學習如何用禱告和內心所思想的,而不是用關於神的知識或在教會中的恩賜和責任,去衡量自己。恐怕很多人在這層面上完全不知道自己多麼貧乏。求主給我們看見。
第二,要尋求救主。他在世時,邀請人與他為伍;人因而認識它,籍認識他而認識它的父。舊約也記載主耶穌造成肉身之前曾經顯現,做過類似的事——以神的使者的形狀出現與人為伍,使人認識它。但以理書似有兩件這樣的記載———那和但以理的三個朋友在火窯中同行,“相貌好像神子”的第四個人是誰呢(三25)?但以理在獅子坑中的時候,神差遣來封們住獅子的口的使者是誰呢(三25)?現今主耶穌的肉身已離開我們,但在靈界並無分別;我們仍可籍著與主同行去尋找、認識神。只有那些尋找主耶穌直到尋見的人——它應許過我們若全心全意尋找他,必會尋見——纔能站在世人面前見證說已認識神。
問題討論:
1.“人可以知道很多關於神的事,而不太認識他。”這句話是什麼意思?
2.認識神的人有哪四種特徵?
3.是什麼激發神的子民有所行動?為什麼“真正認識神所結出不變的果子是禱告的力量”?
4但以理書所教導關於神的中心真理是什麼?
5.為什麼一個人禱告是他對神的觀念的最佳證據?回想你過去一大或一周的禱告。造些禱告顯示你對神有什麼看法?
6.作者說如果我們要認識神,就應做兩件事。那是什麼?你認為我們如何能每天做這兩件事?
── 巴刻《認識神(一)──認識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