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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西結書第四十四章綱目

 

壹、內容綱要

 

【】

 

貳、靈訓要義

 

【】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以賽亞書註解》

 

叁、其他綱要

 

【忠於所託(四十四114)】

   一、東門(13

   二、聖殿典章法則的序言(45

   三、玷污聖殿,自食其果(614

——《新舊約輔讀》

 

【主是一切(四十四1531)】

   一、忠於職守的獎賞(1516

   二、事奉的細則(1727

   三、祭司的產業(2831

——《新舊約輔讀》

 

【以西結書第四十四章】

   一、進入聖地的許可(四十四1-14

         1東門的關閉1-3

         2關於外邦人的定例4-9

         3利未人的服事10-14

   二、撒督子孫作祭司的責任(四十四15-31

——《每日研經叢書》

 

【以色列的新敬拜】

   1. 祭司的事奉 ﹝44:1-31

         (a) 東門關閉 ﹝44:1-3

         (b) 外邦人不可進聖地 ﹝44:4-9

         (c) 利未人的責任 ﹝44:10-14

         (d) 撒督子孫作祭司 ﹝44:15-27

         (e) 祭司的產業 ﹝44:28-31

   2. 初步的分地安排 ﹝45:1-8

   3. 君王的事奉 ﹝45:9-46:18

         (a) 王應作的本分 ﹝45:9-12

         (b) 王應獻的供物 ﹝45:13-17

         (c) 各節期的奉獻 ﹝45:18-25

         (d) 平日的奉獻 ﹝46:1-15

         (e) 王得產業的條例 ﹝46:16-18

   4. 預備祭物的地方 ﹝46:19-24﹞ 聖殿的平面圖 A 祭壇 B 房子 G 1 外院門 G 2 內院門 PC 聖屋 R 外院的房子 RP 祭司的屋子 T 殿 (聖所) 祭司煮祭牲之地 殿役煮百姓祭物的房子 王坐在其內吃餅 祭司更換聖衣的聖屋 王在門檻那裡敬拜 國民敬拜神之出入口 尖沙咀平安福音堂 2015 年 主日學 舊約課程 〈以西結書〉 23 祭壇的平面圖 及 側面圖 G 底座 AH 供臺 R 起邊 S 臺階 H UL 上層磴臺 LL 下層磴臺

──《以西結書主日學課程》


 
 B.  關閉東門  (四十四1-5)
              
祭司第二件要作的事是關閉東門,這是很特別的一件事。
   
a.  不准人進出(v.1-2)
              
「祂又帶我回到聖地朝東的外門;那門關閉了。耶和華對我說:這門必須關閉,不可敞開,誰也不可由其中進入;因為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已經由其中進入,所以必須關閉」,這外院的東門不准任何人進出,是因為耶和華已從這門進入,故其他的人不可以由此進出。此門因神的榮耀由此進入而關閉,也正好說明神將不再離開,像以前一樣。這關閉的東門不可和今天耶路撒冷的東門封閉混為一談,因為城牆的門與神的榮耀無關。
    
b. 王的例(v.3)
              
「至於王,他必按王的位分,坐在其內,在耶和華面前吃餅。他必由這門的廊而入,也必由此而出」,至於王,就是在千禧年協助主耶穌管理以色列的最高領導人,可以在神殿前吃餅,也可以從這門的廊出入。在千禧年時,將有屬神而得勝的以色列人與基督一同作王,管理耶路撒冷。
   
c.  榮耀充滿 (v.4-5)
              
「祂又帶我由北門來到殿前。我觀看,見耶和華的榮光充滿耶和華的殿,我就俯伏在地。耶和華對我說:人子啊,我對你所說耶和華殿中的一切典章法則,你要放在心上,用眼看,用耳聽,並要留心殿宇和聖地一切出入之處」,正當那時,以西結看見了神的榮耀充滿聖殿。神要他謹記那些法則,教導以色列人遵守,
這樣才能讓神的榮耀充滿這殿。
  
C.  要記取的教訓  (四十四6-16)
       
神吩咐以西結告訴祭司們,要記取過去失敗的教訓,作為今後的鑑誡。  
   
a.  以色列人的失敗(v.6-8)。「你要對那悖逆的以色列家說,主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列家啊,你們行一切可憎的事,當夠了罷!你們把我的食物,就是脂油和血獻上的時候,將身心未受割禮的外邦人領進我的聖地,玷污了我的殿;又背了我的約,在你們一切可憎的事上,加上這一層。你們也沒有看守我的聖物,卻派別人在聖地替你們看守我所吩咐你們的」,神要以色列人記取他們以前的失敗。
        
他們曾讓外邦人來污穢了聖所(v.7)。他們一方面向耶和華神獻祭,另一方面卻讓外邦人進入聖殿,把外邦人的神引進來(參八章5-16),玷污了聖殿。
        
他們也曾背棄了與神所立的約(v.7)。他們常做使神憎惡的事。
        
祭司和利未人沒有把守聖殿(v.8),任意讓外人在聖殿參與事奉,加入外邦偶像的色彩,使聖殿的獻祭不倫不類。
   
b.  利未人的失敗(v.9-14)。「主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列中的外邦人,就是身心未受割禮的,都不可入我的聖地。 當以色列人走迷的時候,有利未人遠離我,就是走迷離開我、隨從他們的偶像,他們必擔當自己的罪孽。 然而他們必在我的聖地當僕役,照管殿門,在殿中供職;必為民宰殺燔祭牲和平安祭牲,必站在民前伺候他們。 因為這些利未人曾在偶像前伺候這民,成了以色列家罪孽的絆腳石,所以我向他們起誓:他們必擔當自己的罪孽。這是主耶和華說的。他們不可親近我,給我供祭司的職分,也不可挨近我的一件聖物,就是至聖的物;他們卻要擔當自己的羞辱,和所行可憎之事的報應。 然而我要使他們看守殿宇,辦理其中的一切事,並作其內一切當作之工」,神也要利未人記取他們過去的失敗。
        
利未人也走迷(v.9-10)。一般的以色列百姓會走迷,原來連利未人也曾走迷,隨從了外邦人的偶像。他們要受罰,就是他們只能在殿中作僕役,為百姓宰祭牲,侍候來敬拜神的人。
       
利未人成了以色列人的絆腳石(v.12),因此他們不能再作祭司,不能再親近神,失去了最榮耀的職份。
              
雖然這樣,神仍然讓他們有機會看守聖所,在聖所作工。
   
c.  撒督子孫的得勝(v.15-16)。「以色列人走迷離開我的時候,祭司利未人撒督的子孫仍看守我的聖所。他們必親近我,事奉我,並且侍立在我面前,將脂油與血獻給我。這是主耶和華說的。他們必進入我的聖所,就近我的桌前事奉我,守我所吩咐的」,利未族中有人失敗,但也有人得勝,就是撒督的子孫。撒督和他的子孫是從大衛時代起就忠於神和大衛家的,雖然其他的人甚至祭司也走錯路,他的家族卻沒有背棄神,故此神要恩待他們,派他們在殿中事奉,可以親近神。神要這樣的人來事奉祂,也要以色列人學效撒督子孫堅守崗位。
  
D.  當謹守的定例  (v.17-27)
              
神再提醒聖職人員,要謹記一些定例。
   
a.  有關衣著方面的(v.17-19)。「他們進內院門必穿細麻衣。在內院門和殿內供職的時候不可穿羊毛衣服。他們頭上要戴細麻布裹頭巾,腰穿細麻布褲子;不可穿使身體出汗的衣服。他們出到外院的民那裡,當脫下供職的衣服,放在聖屋內,穿上別的衣服,免得因聖衣使民成聖」,事奉時不可穿會出汗的衣服,為的是要保持身体的清潔。事奉完了,換了衣服才出聖殿,免得聖衣被污染。這麼嚴謹的規定,用意是要保持絕對聖潔。
   
b.  有關行為方面的 (v.20-22)。「不可剃頭,也不可容髮綹長長,只可剪髮。祭司進內院的時候都不可喝酒。不可娶寡婦和被休的婦人為妻,只可娶以色列後裔中的處女,或是祭司遺留的寡婦」,這些都是有關行為方面的事,作為祭司的都要留意。剃頭和留長髮都是羞辱的記號,故不可行。進到內院事奉神的地方喝酒,是放肆的行為。作為祭司的在婚姻上更不可以隨便,因為要在行事為人上有聖別的見證。
   
c.  有關職責方面(v.23-27)。祭司除了獻祭外,還有些非常重要的職責。
        
要使人知聖俗(v.23)。「他們要使我的民知道聖俗的分別,又使他們分辨潔淨的和不潔淨的」,祭司不光要替百姓獻祭,更要教導人知道聖俗,使人分別為聖。
        
要替人判斷(v.24)。「 有爭訟的事,他們應當站立判斷,要按我的典章判斷。在我一切的節期必守我的律法、條例,也必以我的安息日為聖日」,祭司要熟悉神的律法,以便在爭訟的事上知道如何判斷,替百姓主持公道。也要教導百姓遵守神的律法,在各樣節期及安息日分別為聖。
        
要保持自己聖潔(v.25-27)。「他們不可挨近死屍沾染自己,只可為父親、母親、兒子、女兒、弟兄,和未嫁人的姊妹沾染自己。祭司潔淨之後,必再計算七日。當他進內院,進聖所,在聖所中事奉的日子,要為自己獻贖罪祭。這是主耶和華說的」,更重要的是祭司要保守自己聖潔。不可隨便沾染污穢,一旦沾染了就要徹底的潔淨,並要贖罪。
       
千禧年時為什麼還要守這些律例?耶穌基督的寶血不是已經完全潔淨了屬祂的人麼?這樣行是否回到律法時代?前面我們已經說了,千禧年時,地上有聖殿,有各種聖禮,是記念性質的,好像今天基督教會守聖餐記念主一樣,用意是藉這些記念提醒人要注意聖潔,不要重蹈以色列人從前的覆轍,因為千禧年時,人已蒙更大的恩。
  
E.   當得的分  (v.28-31)
       
最後神告訴他們要得的分。他們好像一無所有,其實他們擁有最寶貴的神。
   
a.  神成為他們的產業(v.28)。「 祭司必有產業,我是他們的產業。不可在以色列中給他們基業;我是他們的基業」,這裡神重申祂在舊約的應許,神是祭司們的産業。
   
b.  神的是他們的(v.29)。「素祭、贖罪祭,和贖愆祭他們都可以吃,以色列中一切永獻的物都要歸他們」,這些本來是屬神,歸神的,現在歸給祭司,因為神的就是他們的。
   
c.  好的是他們的(v.30)。「首先初熟之物和一切所獻的供物都要歸給祭司。你們也要用初熟的麥子磨麵給祭司;這樣,福氣就必臨到你們的家了」,初熟的都是最好的,都要歸給祭司。全心全意事奉神的人,神不會虧待他們,神會將一切最好的賜給他們。
   
d.  保持聖潔(v.31)。「無論是鳥是獸,凡自死的,或是撕裂的,祭司都不可吃」,但是祭司必須保持聖潔,一切不潔的都不可吃。神是聖潔的,他們已經得了本是歸神,屬於神那些最好的,因此他們要保持聖潔。── 劉銳光《以西結書信息大綱》

 

【神的聖殿一一事奉與法則  以西結書44章】

   一丶神的腳蹤君王跟從44:1-3

   二丶神的典章放在心上44:4-5

   三丶神的聖殿被民玷污44:6-9

   四丶神已起誓罪人擔罪44:10-14

   五丶神已應允祭司事奉44:15-16

   六丶神已指示祭司法則44:17-22

   七丶神命祭司淨人淨己44:23-27

   八丶神是祭司惟一產業44:28-31

── 作者不詳《聖經查經題目大綱》

 

【以西結書第44祭司律例】

在耶和華

面前喫餅

一、進入聖殿規則

二、祭司供職資格

三、有關祭司條規

1.關閉東門

2.未受割禮

3.勿入聖地

1.利未雜役

2.祭壇事奉

3.撒督後裔

1.生活婚姻

2.起居衣著

3.必須潔淨

張志新《查經分章大要》

 

【第四十四章 祭司律例】

在耶和華

面前喫餅

   一、進入聖殿規則

         ()關閉東門

         ()未受割禮

         ()勿入聖地

   二、祭司供職資格

         ()利未雜役

         ()祭壇事奉

         ()撒督後裔

   三、有關祭司條規

         ()扛活婚姻

         ()起居衣著

         ()必須潔淨

── 張志新《以西結書查經分章大》

 

【第四十四章  祭司律例】

1) 東門惟君王出入、1/3

2) 典章當放在心上、4/5

3) 責祭司玷污聖殿、6/9

4) 利未人擔辱任職、10/14

5) 撒督後裔作祭司、15/16

6) 祭司衣著與起居、17/22

7) 使百姓分別聖俗、23/27

8) 神就是祭司基業!28/31

── 郭提多《讀經講道輔導提綱》

 

提要:1 東門只為君王所用。4 責備祭司沾汙了聖殿。9 拜偶像的人不可擔任祭司。15 撒督的子孫擔任祭司。17 對祭司的要求。──《SDA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