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箴言第六章綱目

 

壹、內容綱要

 

【】

 

貳、靈訓要義

 

【】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箴言註解》

 

叁、其他綱要

 

【作保與懶惰】

經文:箴6:1-11

  一、作保是好心作壞事 1-5

         1.給人作保有冒險。1-2

               (1)擊掌表示交易完成,願意擔保替人還債。由於人都是不可信的,所以提醒眾人不隨便作借貸或交易的擔保人,免得連累自己。(箴20:1622:26;來7:22

               (2)為一個朋友擔保的人可能會落入圈套。當借貸者不能履行責任的時候,他便需要承擔償還債務的責任。

         2.落入手中之自救。3-5

表明為不守信用者擔保而受到連累時,必須向不守信用的人切切懇求,脫離他如同脫離獵戶的手一樣。

               (1)你要自卑,去懇求你的朋友。——壓服自己,振作起來,火速前去,向你的朋友做出強烈的懇求。(雅4:10

               (2)不容你的眼睛睡覺。——懇求朋友免除作保的義務,應不眠不休的求,直到他答應為止。(傳9:10

               (3)要救自己。——脫離作保的捆綁,脫離罪惡的纏累。(詩12:1-2

  二、懶惰是無心作正事 6-11

         1.懶惰的人要察看螞蟻的動作。6-8節,(西3:16;羅12:11

什麼叫做懶惰?就是常常盼望沒有事做、不會去找事做、怕累、懈怠、偷懶、為難、拖、遲延、徘徊、猶豫等等。(伯12:7-8;賽1:3;太6:26

         2.懶惰人的危害。9-11節,——會貧窮。(箴13:419:15,2420:424:30-34

               (1)懶惰人在床上翻身,說:再過一會兒,我就起床去工作。

               (2)貧窮會來得突然,無法阻攔。遲延耽擱可能會帶來意料不到的災難。(箴10:420:4

貧窮就像強盜或拿兵器的人一般迅速撲來,指懶惰會帶來立竿見影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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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人喜愛的小秘訣

這些“小秘訣”可能跟前文信息互不相干,但我們可以從中得到處世的指引和啟發,使我們的智慧和身量,並 神和人喜愛他的心,都一齊增長。

如何樹立自己良好的形象?

【西3:10】穿上了新人,這新人在知識上漸漸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像。

         1.精神面貌要開朗、熱情、充滿青春活力,活潑可愛,常常面帶著微笑。富有感染力,使周圍的人能夠從你身上得到啟發和鼓勵。要使人們因為有了你的存在而興奮、活躍,把歡樂帶給朋友們。

【箴15:13】心中喜樂,面帶笑容。

         2.正確的道德觀是你形像的重要環節。營造一個德、智、體、靈全面的成長形像,有正義感,真實與虛假、誠信與詭詐、美善與醜惡,要是非分明。

【加5:22-23】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這樣的事,沒有律法禁止。

         3.要助人為樂。關心、支援和幫助他人,是一種美好的生命品質。熱心助人,能使你與別人和諧相處,彼此相愛。

【羅12:9-10】愛人不可虛假,惡要厭惡,善要親近。愛弟兄,要彼此親熱;恭敬人,要彼此推讓。

         4.尊重他人。在家生活在一起,應當互相尊重,要尊重他人的人格、權利,不去侵奪他人的幸福。尊重他人的事業選擇、生活方式、興趣愛好。不傷害他人的自尊心,才會受到他人的尊重。

【路6:31】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

         5.學會運用服裝來美化自己的形像。穿著打扮,無論在任何場合,都會給人一種感覺,可能是愉快的,也可能是厭惡的感覺。穿著要合體合適、有新意個性、要整潔衛生。不要窩窩囊囊,或是刺眼妖氣,露肉露骨,這樣都失去你的真正品格美感。

【提前2:9】願廉恥、自守,以正派衣裳為妝飾,不以編發、黃金、珍珠和貴價的衣裳為妝飾。

         6.要注意儀錶舉止。穩重、談吐幽默、談笑有節制、大方而不做作,還要注意自己的缺點。

【腓2:3】要存心謙卑,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

── 毛南春陽

 

【無賴的惡徒是神所恨惡的】

經文:箴6:12-19

  一、惡徒的行動敗壞,無法可治 12-15

         1.無賴的惡徒。12-14

“無賴”:原文就是“沒有”和“益處”二片語合而成。表示對社會毫無益處和價值的、專事誹謗的人。相當於崇拜偶像、邪辟、褻瀆神聖等等,在新約中,用來指敵基督或撒但。(約壹2:18,224:3;約貳1:7

他們簡直就是匪徒,沒有任何價值,是卑鄙無用的人。(申13:12-13

               (1)行動就用乖僻的口。——懶惰往往會導致背信棄義和行騙。乖僻的口是惡人的特徵。這樣的人不但撒謊,而且宣導罪惡,歪曲良善的事。(箴2:128:13;太12:34;雅3:6

               (2)用眼傳神。——惡人用狡猾的眼神來表達內心深處的醜陋。他們有秘密的語言。

               (3)用腳示意。——在誠實人面前,他們會用手腳,嘴唇和眼神與同伴交流。他們的全身往往都表露出內心的邪惡。

               (4)用指點劃。——聳聳肩,點點頭,伸伸腳,都表達了他們長期放縱的墮落行為。

               (5)心中乖僻。——惡人的心已經墮落。他的一切心思意念都沾染著罪惡。

               (6)常設惡謀。——惡人不滿足于自已犯罪,而且總想拖別人下水。如果他們把化在設計惡謀的時間和精力轉到有益的事上,就能使他們過穩定誠實的生活。

               (7)布散紛爭。——一心想著要害人。

我們是聖靈的殿,要保持聖潔。(利11:45;彼前1:16

若染上惡習的人,就是將自己獻給罪作不潔、不法的器具(6:19)。耶穌關於右眼與右手的比喻(5:29,30)

相反的,在基督裡面獲得新生的聖徒,當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6:13)

         2.災難忽然臨到,傾刻敗壞,無可救藥,無法可治。15節,(代下36:16;箴29:1

  二、惡徒的心思敗壞,神所恨惡 16-19

         1.神所恨惡的惡徒清單。16

“六樣……七樣”:是一種獨特的文學技巧,表示“祥盡的列舉”的意思。(箴30:18,21,24,29;啟21:27

         2.身體各部位都可能成為可怕的兇器。17-19節,(太18:8

               (1)高傲的眼。(箴18:12;彼前5:5)——在七種罪狀當中,最先登場的是高傲,因為驕傲是一切罪之根源。

               (2)撒謊的舌。——我們的神是誠實的神。謊言騙不了祂,因為祂知道一切;但是,謊言卻能給祂的兒女許多人帶來很大的不幸,所神憎恨撒謊。(箴26:28;約8:44;啟22:15

               (3)流無辜人血的手。——傷害那此無辜的人,以至到流血的地步。(申27:25;賽1:15

               (4)圖謀惡計的心。——(參創6:5),例:耶洗別的惡謀奸計。(王上21:5-10;詩1:1),使徒行傳二十三章12-13節(徒23:12-13)四十多人禁食要殺保羅

               (5)飛跑行惡的腳。——(賽59:7),跑在行惡的路上,常常行出惡事來。

               (6)吐謊言的假見證。——就是撒謊沒有依據的指控。(箴19:5,925:18;出23:120:16

第九條誡命禁止這樣的謊言,(出20:16)。偽證是為了保護惡人,迫害無辜的人。如果這樣縱容對正義的歪曲,就會危害整個社會。

               (7)弟兄中布散紛爭的人。——最後是喜歡挑撥離間的人。有些挑起事端的人並沒有撒謊。但他們和撒謊的人一樣造成混亂和紛爭。(箴16:28;雅3:14-16,18;約三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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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人喜愛的小秘訣

這些“小秘訣”可能跟前文信息互不相干,但我們可以從中得到處世的指引和啟發,使我們的智慧和身量,並 神和人喜愛他的心,都一齊增長。

如何保持自己的優雅風度?

【撒上16:12】(大衛)面色光紅,雙目清秀,容貌俊美。

         1.要學會真誠地傾聽他人的意見,切忌粗暴地打斷他人的講話。

         2.對你感興趣的東西,不要流露出過分奢求的目光。否則,他人會誤認為你有貪婪的心。

         3.當你與別人發生分歧時,不必當時爭個水落石出,而是通過巧妙的暗示來提醒他人的失誤。這樣,雙方都會感到非常的體面。

         4.不要用教訓的口吻去告訴別人他不懂的東西或某方面的技術知識。

         5.真誠地承認自己的失誤,認錯有時會提高別人對你尊敬的程度。【約壹1:8-9】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我們若認自己的罪, 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6.對人要寬容,對己要嚴格;對人要圓,對己要方,並能設身處地為人著想。

         7.注意你的服飾打扮,優雅的風度大都與不拘小節、吝嗇小氣的人無緣。【賽32:5】愚頑人不再稱為高明,吝嗇人不再稱為大方。

         8.優雅的風度是以穩重為基礎的,以善良為內涵的,以豐盛為品質,並且有真誠坦蕩的胸懷,謙遜幽默的言詞。

── 毛南春陽

 

【攻克己身,遠避情敵】

經文:箴6:20-35

  一、謹守父母的教導 20-24

         1.父母的誡命與法則(指教)要謹守。20節,(箴1:8-97:1-4;弗6:1

         2.要常系在你心上,掛在你項上。21節,——為了抵制美色的誘惑,必須日夜警惕,牢記父母的金玉良言。(箴3:34:6,21;林後3:3

         3.22節,要把誡命與法則當作一天到晚行事為人的守則。指應當順服聖靈的引導,從罪的污穢中解放自己,塑造蒙神喜悅的真我。(羅6:18,22

         4.生命之道。23

誡命是燈:指特殊的教導。 法則是光:則指普通教導。即誡命是指羅列成條款的律例;而法則不僅是指摩西的律法,也指神的律法精神或神的旨意。聖經常將神的義,(37:6)、智慧,(2:13)、誡命,(119:105)比作光。耶穌也將自己比作光。(8:12)、(啟2:5;箴4:4,13

         5.誡命與法則能保你遠離惡婦,遠離外女諂媚的舌頭。24

諂媚的舌頭,風騷的眼神和美色會使青年人意亂情迷,造成可怕的後果,包括所羅門下文所說的貧窮乃至於死亡。(箴2:16;傳7:26

  二、當心壞女的美色 25-29

         1.你心中不要戀慕她的美色,也不要被她眼皮勾引。25節,

“戀慕”是犯姦淫的第一步,她眼皮的美色會增加她的魅力。(撒下11:2-5;太5:28;雅1:14-15

         2.她能令人傾家蕩產,甚至付出性命的代價。26節,(箴5:10;路15:13-15,30

“只剩一塊餅”:指極度貧乏的狀態(撒上2:36)。被淫婦所迷倒的第一個後果,就是貧困。因為淫婦主要關心的是騙取錢財,貧困是理所當然的結果。

         3.傷身傷財,家庭破裂。27-29節,(伯31:9-12

例:大衛和拔示巴(撒下11章)。沒有任何理由可以證明通姦是對的。就像燃燒的火焰一樣,破壞他人的家庭會給一切相關者的生活帶來傷害。

         4.犯姦淫者,神必刑罰。29節,(創12:18-19;利20:10;撒下12:9-10

  三、切忌喪命的偷情 30-35

         1.因饑餓就去偷竊,雖情有可原,仍要受罰,更何況姦淫這樣的大罪呢?30-31

“他必賠還七倍”:表示要負受罰的完全責任。

         2.行這事的,必喪掉生命。32節,(創39:9-10;傳7:25-26;來13:4

“必喪掉生命”:倘若心靈遲鈍到不以姦淫為罪,就會不以所有為罪。姦淫罪不僅傷害身體,也使人陷入倫理的、靈性的罪惡深淵。

舊約摩西律法中有此命令,要處死那些犯姦淫罪的人,(20:10)。在新約中,也將姦淫視為大罪,因為身體是神聖潔的殿,(林前3:16-176:19)

         3.鄰婦的丈夫決不放過他,怒火中澆,尋求報復,任何賠償都不接受,只求處以應得之罪——依法處治。34-35節,(利20:10

●在肉體上的淫亂都如此嚴厲的懲罰,更何況在屬靈生命上的淫亂——拜偶像,不是更加嚴厲嗎?(林後11:2-3;啟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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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人喜愛的小秘訣

這些“小秘訣”可能跟前文信息互不相干,但我們可以從中得到處世的指引和啟發,使我們的智慧和身量,並 神和人喜愛他的心,都一齊增長。

如何培養一個良好的教養呢?

【箴22:6】教養孩童,使他走當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離。

         1.不輕易遲到。無論是開會、赴約、做客、還是聚會,有教養的人從不輕易遲到。因為他們懂得,即使是無意遲到,對準時到場的人來說,都是不尊重的表現。

【太24:45】誰是忠心有見識的僕人,為主人所派,管理家裡的人,按時分糧給他們呢?

         2.尊重別人。即使他不同意別人的觀點,也從不叫喊什麼:“瞎說”、“廢話”、“胡說八道”,而是陳述理由。

【弗4:29】污穢的言語,一句不可出口,只要隨事說造就人的好話,叫聽見的人得益處。

         3.不表現優越感。有教養的人在與別人交往時,從不強調自己的職位,從不表現自己的優越感。

【箴27:2】要別人誇獎你,不可用口自誇;等外人稱讚你,不可用嘴自稱。

         4.遵守諾言。即使遇到困難,有教養的人也不輕易食言。對他來說,自己說出的話,就是應當遵守的法規。

         5.善於權衡利弊。在教養的人善於分清主次和利弊,不會因為一點小衝突而和朋友斷絕友好關係。

         6.維護他人面子。有教養的人,不當眾指責別人的缺點,對別人的興趣、愛好和習慣從不表現否定的態度。在別人痛苦時,他不袖手旁觀。幫助別人,其實就是幫助自己。

【太18:15】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處的時候,指出他的錯來。他若聽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

── 毛南春陽

 

【誡命,法則和訓誨的用處】

經文:箴6:20-23

引言:
  人總是喜歡安慰,勉勵,稱讚,應許的恩言,這些話對他們如蜜的甘甜,但吃蜜過多是不好的”(25:27),所以聖經中不但有恩言,也有許多誡命,法則和訓誨。人都不大喜歡誡命,法則和訓誨,但它們卻能救人脫離許多危險,減少罪惡和刑罰。

   一.誡命是燈
      1.是紅燈。警告人有危險,如吃禁果會死,犯罪會滅亡。
      2.是路燈。叫人的腳不至跌倒,走在安全的道路上。
      3.是光燈。可以照亮自己,看看有無過失,也可以保持潔淨。所以不要恨惡這個燈光,要愛惜它。

   二.法則是光
  法則是當這樣要那樣,指示人應作的事,是積極的,但這似乎讓人失去很多自由,其實不是:
      1.法則是人類生活的原則,叫我們為人要有所遵循,有所根據。例如要聖潔,要愛人,要敬虔等。
      2.法則是人類生活的軌道界限。在其軌道上能蒙福,得自由,否則必受苦。當在真理的指教中行事生活(8:32),接受真理的指教。
      3.法則是人格的標準衡量。你有這個標準沒有?當以真理為追求的目標。沒有法則,人生是混亂的,所以當樂意守法。

   三.訓誨的責備是生命的道
  注意這裡的責備不是惡毒的,乃是訓誨的,有教育性的,是有建設性的。
      1.訓誨是因為人無自知之明。錯了還不知道(32:8-9)
      2.訓誨是因為人多次犯罪而不悔改,受了警告而不止步,故用責備的訓誨。
      3.訓誨是因為愛,叫他受嚴重的對付,後知迷而返。是出於至深的愛(12:5-13)

   四.當如何對待法則
      1.要謹守,不可離棄。
      2.要常系在心上,銘記在心。
      3.要掛在項上,立志去遵行。

   五.我們接受這些的福分
      1.得引導。
      2.得保守。
      3.得交談,得指引。

結論:
  人若不訓誨我們,我們就與廢人無異。所以要樂意接受這些誡命,法則和訓誨。── 黃彼得《簡明查經講章大綱》

 

【神所憎惡的】

經文:箴6:16-19

引言:
  神所憎惡的是甚麼?

   一.高傲的眼
  即驕傲的眼光和看法。看不起人,在靈裡高看自己,輕視別人。

   二.撒謊的舌
  常講不誠實的話。

   三.殺害無辜
  將罪名加在無罪的人身上。

   四.圖謀惡計的心
  即心懷惡計,存心不良。充滿邪惡的思想和計畫。

   五.飛跑行惡的腳
  即偏行己路,不遵行主的道路,或不按神旨去行。

   六.作假見證
  不誠實的見證,雖然也發誓。

   七.布散紛爭
  講閒話,撒分爭的種子。

   八.懶惰人
  荒廢光陰和才幹。

結論:
  當求主從我們身上除去這些不好的東西,才能成為神所悅納的人。

── 黃彼得《簡明查經講章大綱》

 

【第六章  智慧勸你防範過錯】

:智慧勸人在生活上如何處理雜事,為使我們保持過聖潔的日子。

分段: 1、謹防作保:1-5

     2、不可懶惰:6-11

     3、禁戒作惡:12-19

     4、遠離惡婦:20-35

   一、謹防作保:1-5

     1、給人作保有冒險:1-2節“擊掌”表示交易完成,願意擔保替人還債。由於人都是不可信的(詩:116:11節“人都是說謊的”),所以提醒眾人不隨便作借貸或交易的擔保人,免得連累自己。

     2、落人手中之自救:3-5節。表明為不守信用者擔保而受到連累時,必須向不守信用的人切切懇求,脫離他如同脫離獵戶的手一樣。

   二.不可懶惰:6-11節(螞蟻——有“合作”之意)

     1、懶惰的人要察看螞蟻的動作:6-8節 、西3:16節。

 12:11:殷勤不可懶惰,心裡火熱,常常服事主。

“什麼叫懶惰”:盼望沒有事作,不會去找事作,怕累,懈怠,偷懶,為難,拖,遲延,徘徊,猶豫等等。

     2、懶惰人之危害:9-11節 作者提醒懶惰的人必會貧窮。

   三.禁戒作惡:12-19

     1、作惡的人必遭災:12-15節。“無賴的惡徒”:口,眼,腳,手,心。表明全身行惡的人必有災難。“必”二次。

     2、作惡的人神必恨惡:16-19節。

         ①高傲的眼:哈曼(斯6:6節)箴21:4節“惡人發達,眼高心傲,這乃是罪”。

代下26:16節“烏西雅”,詩131:1節“大衛”

         ②撒謊的舌:“多益”(撒上22:9-10節) 詩120:2-3  彼前3:10-11

         ③流無辜人血的手:“猶大”(太27:3-4節)

         ④圖謀惡計的心:“耶洗別”(王上21:5-10節)  23:12-13節四十多人禁食要殺保羅

         ⑤飛跑行惡的腳:掃羅追殺大衛(撒上22:7-14節)

         ⑥吐謊言的假見證:王上21:11-14  26:59

         ⑦在弟兄中布散紛爭的人:16:17:那些離間你們,叫你們跌倒……。

   四、遠離惡婦:20-35

     1、行在生命的光中,能遠離惡婦:20-26

“誡命是燈,法則是光,訓誨的責備是生命的道。”“光”乃是智慧的法則。

         2、指出危險:27-35

               ①懷裡搋火:27  林前7:9  1:14

               ②如腳踏火炭:28-29

               ③偷竊被罰:30-35

── 徐大年《箴言書提綱》

 

【為善應有智慧(15)】

  一、好心做壞事(15)

  二、無心做任何事(611)

   1、可恥的罪(68)

   2、浪費神恩典的罪

   3、浪費生命的罪(910)

   4、後患無窮的罪(11)

——張慕皚《箴言查經信息》

 

【當防範過錯(六119)】

   一、有關作保(15

   二、有關懶惰(611

   三、有關惡念(1229

──《新舊約輔讀》

 

【存心做壞事(1219)】

   一、傷害別人

   1、無賴

   2、惡徒

   3、敵擋真理

   4、罪是不能見光的

   5、罪是分隔的能力

   二、傷害自己

   1、這是必然的

   2、頃刻敗壞

   3、沒有補救的可能

   4、將來的審判

——張慕皚《箴言查經信息》

 

【存心犯罪流無辜人血的手(1219
一、破壞生命的行動

   1、肉身的死——即身體與靈魂分開

   2、屬靈的死——就是與神斷絕關係、遠離神、不喜歡屬神的事情

   二、愛惜和建立生命的使命

   1、敬重生命

   2、熱愛生命

   3、拯救生命

——張慕皚《箴言查經信息》

 

【存心犯罪─高傲的眼(1219)】

   一、驕傲的本質

   1、驕傲是自我為中心的罪

   2、驕傲是自我膨脹的罪

   3、驕傲是拜偶像的罪

   4、驕傲是隱藏不易覺察的罪

   二、克勝驕傲的罪

   1、操練捨己──若要勝過驕傲的罪,我們要學習謙卑。

   2、操練不亢不卑──我們謙卑不是低貶自己。

——張慕皚《箴言查經信息》

 

【存心犯罪─撒謊的舌(六1219)】

   一、言語上的謊言

   1、撒但否定神的話語

   2、陷害人的謊言

   3、白色的謊言

   二、行為上的謊言

   1、敬拜上的謊言

   2、事奉上的謊言──就是在事奉時故意歪曲神的道,不傳揚完整的福音。

   3、工作上的謊言

——張慕皚《箴言查經信息》

 

假見證的罪與社會的瓦解(1619)】

   一、裝腔作勢、言過其實

   二、誇大事實、以偏蓋全

   三、過分褒獎、累己累人

   四、言行不一、誤導他人

   五、隱瞞事實、佈散紛爭

——張慕皚《箴言查經信息》

 

【思想和行為的罪(六1619)】

   一、罪惡的思想與犯罪的行為

   二、如何勝過罪惡思想帶來犯罪的行為

——張慕皚《箴言查經信息》

 

【克勝情慾的罪(六2035)】

  一、靠神的話語得勝

   1、教育子女是父母的責任

   2、自小教導的重要

   3、要謹守、要擁有

   4、讓神的道滲透生命,支配生活

   5、神的道叫人活在光明中

   6、神的道改變生命

   二、逃避色誘(2526節)

   三、克勝慾火(2728節)

   四、切忌偷情(3035)

   1.無知的罪

   2.致人於死的罪

   3.難以補償的罪

——張慕皚《箴言查經信息》

 

【箴言第六章】

   一、惹是生非與禍首(1219

   二、辯明提防妖冶婦的理由(2035

——《每日研經叢書》

 

【第六章綱目】

八、輕率的舉動將為自己帶來災禍 6:1-35

   (一)小心不要任意當保證人 6:1-5

   (二)不要懶惰,要學習螞蟻預先為未來的需要準備 6:6-11

   (三)不要隨意挑撥離間、散佈紛爭。 6:12-19

   (四)不要與人通姦 6:20-35

── 蔡哲民等《箴言研經資料》

 

【生活需要父親勸告  箴言6章】

   一丶擊掌之人必害自己6:1-5

   二丶懶惰之人必要貧窮6:6-11

   三丶行惡之人必受災難6:12-15

   四丶神惡之事必須記住6:16-19

   五丶父親之訓必不離棄6:20-24

   六丶淫亂之罪必須對付6:25-29

   七丶不義之財必須還清6:30-31

   八丶行淫之人必受虧損6:32-35

── 作者不詳《聖經查經題目大綱》

 

【箴言 6 防止過失】

繫在心上

掛在項上

一、勿為外人作保

二、殷勤不可懶惰

三、不可貪戀女色

1.償還纏住

2.自卑懇求

3.鹿與飛鳥

1.察看螞蟻

2.貪睡貧窮

3.七樣惡行

1.父母訓誨

2.誡命法則

3.喪掉生命

── 張志新《查經分章大要》

 

【第六章  防範過失】

1) 不要為別人作保、1/5

2) 當殷勤不可懶惰、6/11

3) 行惡事必受報應、12/15

4) 神憎惡七樣惡行、16/19

5) 守誡命得主引領、20/23

6) 保守你遠離惡道、24/26

7) 行惡事難免受刑、27/31

8) 犯姦淫極大虧損!32/35

── 郭提多《箴言讀經講道輔導提綱》

 

提要:1 反對作保,6 懶惰,12 設計害人。16 神所恨惡的七件事。20 順從的福氣。25 淫亂的災禍。──《SDA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