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頁 | 返回本書目錄〕

 

箴言第六章綱目

 

壹、內容綱要

 

【真智慧使人知所防範】

   一、不為人作保,免得身受其害(1~5節)

   二、決不可懶惰,以免招致窮乏(6~11節)

   三、不心存惡念,免得受神懲治(12~19節)

   四、決不可行淫,違者甚或喪生(20~35節)

 

貳、靈訓要義

 

【】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箴言註解》

 

叁、其他綱要

 

【作保與懶惰】

經文:箴6:1-11

  一、作保是好心作壞事 1-5

         1.給人作保有冒險。1-2

               (1)“擊掌”表示交易完成,願意擔保替人還債。由於人都是不可信的,所以提醒眾人不隨便作借貸或交易的擔保人,免得連累自己。(箴20:16;22:26;來7:22)

               (2)為一個朋友擔保的人可能會落入圈套。當借貸者不能履行責任的時候,他便需要承擔償還債務的責任。

         2.落入手中之自救。3-5

表明為不守信用者擔保而受到連累時,必須向不守信用的人切切懇求,脫離他如同脫離獵戶的手一樣。

               (1)你要自卑,去懇求你的朋友。——壓服自己,振作起來,火速前去,向你的朋友做出強烈的懇求。(雅4:10)

               (2)不容你的眼睛睡覺。——懇求朋友免除作保的義務,應不眠不休的求,直到他答應為止。(傳9:10)

               (3)要救自己。——脫離作保的捆綁,脫離罪惡的纏累。(詩12:1-2)

  二、懶惰是無心作正事 6-11

         1.懶惰的人要察看螞蟻的動作。6-8節,(西3:16;羅12:11)

什麼叫做懶惰?就是常常盼望沒有事做、不會去找事做、怕累、懈怠、偷懶、為難、拖、遲延、徘徊、猶豫等等。(伯12:7-8;賽1:3;太6:26)

         2.懶惰人的危害。9-11節,——會貧窮。(箴13:4;19:15,24;20:4;24:30-34)

               (1)懶惰人在床上翻身,說:再過一會兒,我就起床去工作。

               (2)貧窮會來得突然,無法阻攔。遲延耽擱可能會帶來意料不到的災難。(箴10:4;20:4)

貧窮就像強盜或拿兵器的人一般迅速撲來,指懶惰會帶來立竿見影的後果。

下面給大家分享:

附錄:得人喜愛的小秘訣

這些“小秘訣”可能跟前文信息互不相干,但我們可以從中得到處世的指引和啟發,使我們的智慧和身量,並 神和人喜愛他的心,都一齊增長。

附錄:如何樹立自己良好的形象?

【西3:10】穿上了新人,這新人在知識上漸漸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像。

         1.精神面貌要開朗、熱情、充滿青春活力,活潑可愛,常常面帶著微笑。富有感染力,使周圍的人能夠從你身上得到啟發和鼓勵。要使人們因為有了你的存在而興奮、活躍,把歡樂帶給朋友們。

【箴15:13】心中喜樂,面帶笑容。

         2.正確的道德觀是你形像的重要環節。營造一個德、智、體、靈全面的成長形像,有正義感,真實與虛假、誠信與詭詐、美善與醜惡,要是非分明。

【加5:22-23】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這樣的事,沒有律法禁止。

         3.要助人為樂。關心、支援和幫助他人,是一種美好的生命品質。熱心助人,能使你與別人和諧相處,彼此相愛。

【羅12:9-10】愛人不可虛假,惡要厭惡,善要親近。愛弟兄,要彼此親熱;恭敬人,要彼此推讓。

         4.尊重他人。在家生活在一起,應當互相尊重,要尊重他人的人格、權利,不去侵奪他人的幸福。尊重他人的事業選擇、生活方式、興趣愛好。不傷害他人的自尊心,才會受到他人的尊重。

【路6:31】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

         5.學會運用服裝來美化自己的形像。穿著打扮,無論在任何場合,都會給人一種感覺,可能是愉快的,也可能是厭惡的感覺。穿著要合體合適、有新意個性、要整潔衛生。不要窩窩囊囊,或是刺眼妖氣,露肉露骨,這樣都失去你的真正品格美感。

【提前2:9】願廉恥、自守,以正派衣裳為妝飾,不以編發、黃金、珍珠和貴價的衣裳為妝飾。

         6.要注意儀錶舉止。穩重、談吐幽默、談笑有節制、大方而不做作,還要注意自己的缺點。

【腓2:3】要存心謙卑,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

── 毛南春陽

 

【無賴的惡徒是神所恨惡的】

經文:箴6:12-19

  一、惡徒的行動敗壞,無法可治 12-15

         1.無賴的惡徒。12-14

“無賴”:原文就是“沒有”和“益處”二片語合而成。表示對社會毫無益處和價值的、專事誹謗的人。相當於崇拜偶像、邪辟、褻瀆神聖等等,在新約中,用來指敵基督或撒但。(約壹2:18,22;4:3;約貳1:7)

他們簡直就是匪徒,沒有任何價值,是卑鄙無用的人。(申13:12-13)

               (1)行動就用乖僻的口。——懶惰往往會導致背信棄義和行騙。乖僻的口是惡人的特徵。這樣的人不但撒謊,而且宣導罪惡,歪曲良善的事。(箴2:12;8:13;太12:34;雅3:6)

               (2)用眼傳神。——惡人用狡猾的眼神來表達內心深處的醜陋。他們有秘密的語言。

               (3)用腳示意。——在誠實人面前,他們會用手腳,嘴唇和眼神與同伴交流。他們的全身往往都表露出內心的邪惡。

               (4)用指點劃。——聳聳肩,點點頭,伸伸腳,都表達了他們長期放縱的墮落行為。

               (5)心中乖僻。——惡人的心已經墮落。他的一切心思意念都沾染著罪惡。

               (6)常設惡謀。——惡人不滿足于自已犯罪,而且總想拖別人下水。如果他們把化在設計惡謀的時間和精力轉到有益的事上,就能使他們過穩定誠實的生活。

               (7)布散紛爭。——一心想著要害人。

我們是聖靈的殿,要保持聖潔。(利11:45;彼前1:16)

若染上惡習的人,就是將自己獻給罪作不潔、不法的器具(羅6:19)。耶穌關於右眼與右手的比喻(太5:29,30)。

相反的,在基督裡面獲得新生的聖徒,當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羅6:13)

         2.災難忽然臨到,傾刻敗壞,無可救藥,無法可治。15節,(代下36:16;箴29:1)

  二、惡徒的心思敗壞,神所恨惡 16-19

         1.神所恨惡的惡徒清單。16

“六樣……七樣”:是一種獨特的文學技巧,表示“祥盡的列舉”的意思。(箴30:18,21,24,29;啟21:27)

         2.身體各部位都可能成為可怕的兇器。17-19節,(太18:8)

               (1)高傲的眼。(箴18:12;彼前5:5)——在七種罪狀當中,最先登場的是高傲,因為驕傲是一切罪之根源。

               (2)撒謊的舌。——我們的神是誠實的神。謊言騙不了祂,因為祂知道一切;但是,謊言卻能給祂的兒女許多人帶來很大的不幸,所神憎恨撒謊。(箴26:28;約8:44;啟22:15)

               (3)流無辜人血的手。——傷害那此無辜的人,以至到流血的地步。(申27:25;賽1:15)

               (4)圖謀惡計的心。——(參創6:5),例:耶洗別的惡謀奸計。(王上21:5-10;詩1:1),使徒行傳二十三章12-13節(徒23:12-13)四十多人禁食要殺保羅

               (5)飛跑行惡的腳。——(賽59:7),跑在行惡的路上,常常行出惡事來。

               (6)吐謊言的假見證。——就是撒謊沒有依據的指控。(箴19:5,9;25:18;出23:1;20:16)

第九條誡命禁止這樣的謊言,(出20:16)。偽證是為了保護惡人,迫害無辜的人。如果這樣縱容對正義的歪曲,就會危害整個社會。

               (7)弟兄中布散紛爭的人。——最後是喜歡挑撥離間的人。有些挑起事端的人並沒有撒謊。但他們和撒謊的人一樣造成混亂和紛爭。(箴16:28;雅3:14-16,18;約三1:9-10)

下面給大家分享:

附錄:得人喜愛的小秘訣

這些“小秘訣”可能跟前文信息互不相干,但我們可以從中得到處世的指引和啟發,使我們的智慧和身量,並 神和人喜愛他的心,都一齊增長。

附錄:如何保持自己的優雅風度?

【撒上16:12】(大衛)面色光紅,雙目清秀,容貌俊美。

         1.要學會真誠地傾聽他人的意見,切忌粗暴地打斷他人的講話。

         2.對你感興趣的東西,不要流露出過分奢求的目光。否則,他人會誤認為你有貪婪的心。

         3.當你與別人發生分歧時,不必當時爭個水落石出,而是通過巧妙的暗示來提醒他人的失誤。這樣,雙方都會感到非常的體面。

         4.不要用教訓的口吻去告訴別人他不懂的東西或某方面的技術知識。

         5.真誠地承認自己的失誤,認錯有時會提高別人對你尊敬的程度。【約壹1:8-9】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我們若認自己的罪, 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6.對人要寬容,對己要嚴格;對人要圓,對己要方,並能設身處地為人著想。

         7.注意你的服飾打扮,優雅的風度大都與不拘小節、吝嗇小氣的人無緣。【賽32:5】愚頑人不再稱為高明,吝嗇人不再稱為大方。

         8.優雅的風度是以穩重為基礎的,以善良為內涵的,以豐盛為品質,並且有真誠坦蕩的胸懷,謙遜幽默的言詞。

── 毛南春陽

 

【攻克己身,遠避情敵】

經文:箴6:20-35

  一、謹守父母的教導 20-24

         1.父母的誡命與法則(指教)要謹守。20節,(箴1:8-9;7:1-4;弗6:1)

         2.要常系在你心上,掛在你項上。21節,——為了抵制美色的誘惑,必須日夜警惕,牢記父母的金玉良言。(箴3:3;4:6,21;林後3:3)

         3.22節,要把誡命與法則當作一天到晚行事為人的守則。指應當順服聖靈的引導,從罪的污穢中解放自己,塑造蒙神喜悅的真我。(羅6:18,22)

         4.生命之道。23節

誡命是燈:指特殊的教導。 法則是光:則指普通教導。即誡命是指羅列成條款的律例;而法則不僅是指摩西的律法,也指神的律法精神或神的旨意。聖經常將神的義,(詩37:6)、智慧,(傳2:13)、誡命,(詩119:105)比作光。耶穌也將自己比作光。(約8:12)、(啟2:5;箴4:4,13)

         5.誡命與法則能保你遠離惡婦,遠離外女諂媚的舌頭。24節

諂媚的舌頭,風騷的眼神和美色會使青年人意亂情迷,造成可怕的後果,包括所羅門下文所說的貧窮乃至於死亡。(箴2:16;傳7:26)

  二、當心壞女的美色 25-29

         1.你心中不要戀慕她的美色,也不要被她眼皮勾引。25節,

“戀慕”是犯姦淫的第一步,她眼皮的美色會增加她的魅力。(撒下11:2-5;太5:28;雅1:14-15)

         2.她能令人傾家蕩產,甚至付出性命的代價。26節,(箴5:10;路15:13-15,30)

“只剩一塊餅”:指極度貧乏的狀態(撒上2:36)。被淫婦所迷倒的第一個後果,就是貧困。因為淫婦主要關心的是騙取錢財,貧困是理所當然的結果。

         3.傷身傷財,家庭破裂。27-29節,(伯31:9-12)

例:大衛和拔示巴(撒下11章)。沒有任何理由可以證明通姦是對的。就像燃燒的火焰一樣,破壞他人的家庭會給一切相關者的生活帶來傷害。

         4.犯姦淫者,神必刑罰。29節,(創12:18-19;利20:10;撒下12:9-10)

  三、切忌喪命的偷情 30-35

         1.因饑餓就去偷竊,雖情有可原,仍要受罰,更何況姦淫這樣的大罪呢?30-31節

“他必賠還七倍”:表示要負受罰的完全責任。

         2.行這事的,必喪掉生命。32節,(創39:9-10;傳7:25-26;來13:4)

“必喪掉生命”:倘若心靈遲鈍到不以姦淫為罪,就會不以所有為罪。姦淫罪不僅傷害身體,也使人陷入倫理的、靈性的罪惡深淵。

舊約摩西律法中有此命令,要處死那些犯姦淫罪的人,(利20:10)。在新約中,也將姦淫視為大罪,因為身體是神聖潔的殿,(林前3:16-17;6:19)。

         3.鄰婦的丈夫決不放過他,怒火中澆,尋求報復,任何賠償都不接受,只求處以應得之罪——依法處治。34-35節,(利20:10)

●在肉體上的淫亂都如此嚴厲的懲罰,更何況在屬靈生命上的淫亂——拜偶像,不是更加嚴厲嗎?(林後11:2-3;啟21:8)

下面給大家分享:

附錄:得人喜愛的小秘訣

這些“小秘訣”可能跟前文信息互不相干,但我們可以從中得到處世的指引和啟發,使我們的智慧和身量,並 神和人喜愛他的心,都一齊增長。

附錄:如何培養一個良好的教養呢?

【箴22:6】教養孩童,使他走當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離。

         1.不輕易遲到。無論是開會、赴約、做客、還是聚會,有教養的人從不輕易遲到。因為他們懂得,即使是無意遲到,對準時到場的人來說,都是不尊重的表現。

【太24:45】誰是忠心有見識的僕人,為主人所派,管理家裡的人,按時分糧給他們呢?

         2.尊重別人。即使他不同意別人的觀點,也從不叫喊什麼:“瞎說”、“廢話”、“胡說八道”,而是陳述理由。

【弗4:29】污穢的言語,一句不可出口,只要隨事說造就人的好話,叫聽見的人得益處。

         3.不表現優越感。有教養的人在與別人交往時,從不強調自己的職位,從不表現自己的優越感。

【箴27:2】要別人誇獎你,不可用口自誇;等外人稱讚你,不可用嘴自稱。

         4.遵守諾言。即使遇到困難,有教養的人也不輕易食言。對他來說,自己說出的話,就是應當遵守的法規。

         5.善於權衡利弊。在教養的人善於分清主次和利弊,不會因為一點小衝突而和朋友斷絕友好關係。

         6.維護他人面子。有教養的人,不當眾指責別人的缺點,對別人的興趣、愛好和習慣從不表現否定的態度。在別人痛苦時,他不袖手旁觀。幫助別人,其實就是幫助自己。

【太18:15】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處的時候,指出他的錯來。他若聽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

── 毛南春陽

 

【誡命,法則和訓誨的用處】

經文:箴6:20-23

引言:
  人總是喜歡安慰,勉勵,稱讚,應許的恩言,這些話對他們如蜜的甘甜,但“吃蜜過多是不好的”(箴25:27),所以聖經中不但有恩言,也有許多誡命,法則和訓誨。人都不大喜歡誡命,法則和訓誨,但它們卻能救人脫離許多危險,減少罪惡和刑罰。

   一.誡命是燈
      1.是紅燈。警告人有危險,如吃禁果會死,犯罪會滅亡。
      2.是路燈。叫人的腳不至跌倒,走在安全的道路上。
      3.是光燈。可以照亮自己,看看有無過失,也可以保持潔淨。所以不要恨惡這個燈光,要愛惜它。

   二.法則是光
  法則是“當這樣”,“要那樣”,指示人應作的事,是積極的,但這似乎讓人失去很多自由,其實不是:
      1.法則是人類生活的原則,叫我們為人要有所遵循,有所根據。例如要聖潔,要愛人,要敬虔等。
      2.法則是人類生活的軌道界限。在其軌道上能蒙福,得自由,否則必受苦。當在真理的指教中行事生活(約8:32),接受真理的指教。
      3.法則是人格的標準衡量。你有這個標準沒有?當以真理為追求的目標。沒有法則,人生是混亂的,所以當樂意守法。

   三.訓誨的責備是生命的道
  注意這裡的責備不是惡毒的,乃是訓誨的,有教育性的,是有建設性的。
      1.訓誨是因為人無自知之明。錯了還不知道(詩32:8-9)。
      2.訓誨是因為人多次犯罪而不悔改,受了警告而不止步,故用責備的訓誨。
      3.訓誨是因為愛,叫他受嚴重的對付,後知迷而返。是出於至深的愛(來12:5-13)。

   四.當如何對待法則
      1.要謹守,不可離棄。
      2.要常系在心上,銘記在心。
      3.要掛在項上,立志去遵行。

   五.我們接受這些的福分
      1.得引導。
      2.得保守。
      3.得交談,得指引。

結論:
  人若不訓誨我們,我們就與廢人無異。所以要樂意接受這些誡命,法則和訓誨。── 黃彼得《簡明查經講章大綱》

 

【神所憎惡的】

經文:箴6:16-19

引言:
  神所憎惡的是甚麼?

   一.高傲的眼
  即驕傲的眼光和看法。看不起人,在靈裡高看自己,輕視別人。

   二.撒謊的舌
  常講不誠實的話。

   三.殺害無辜
  將罪名加在無罪的人身上。

   四.圖謀惡計的心
  即心懷惡計,存心不良。充滿邪惡的思想和計畫。

   五.飛跑行惡的腳
  即偏行己路,不遵行主的道路,或不按神旨去行。

   六.作假見證
  不誠實的見證,雖然也發誓。

   七.布散紛爭
  講閒話,撒分爭的種子。

   八.懶惰人
  荒廢光陰和才幹。

結論:
  當求主從我們身上除去這些不好的東西,才能成為神所悅納的人。

── 黃彼得《簡明查經講章大綱》

 

【第六章  智慧勸你防範過錯】

序:智慧勸人在生活上如何處理雜事,為使我們保持過聖潔的日子。

分段: 1、謹防作保:1-5節

     2、不可懶惰:6-11節

     3、禁戒作惡:12-19節

     4、遠離惡婦:20-35節

   一、謹防作保:1-5節

     1、給人作保有冒險:1-2節“擊掌”表示交易完成,願意擔保替人還債。由於人都是不可信的(詩:116:11節“人都是說謊的”),所以提醒眾人不隨便作借貸或交易的擔保人,免得連累自己。

     2、落人手中之自救:3-5節。表明為不守信用者擔保而受到連累時,必須向不守信用的人切切懇求,脫離他如同脫離獵戶的手一樣。

   二.不可懶惰:6-11節(螞蟻——有“合作”之意)

     1、懶惰的人要察看螞蟻的動作:6-8節 、西3:16節。

 羅12:11節:殷勤不可懶惰,心裡火熱,常常服事主。

“什麼叫懶惰”:盼望沒有事作,不會去找事作,怕累,懈怠,偷懶,為難,拖,遲延,徘徊,猶豫等等。

     2、懶惰人之危害:9-11節 作者提醒懶惰的人必會貧窮。

   三.禁戒作惡:12-19節

     1、作惡的人必遭災:12-15節。“無賴的惡徒”:口,眼,腳,手,心。表明全身行惡的人必有災難。“必”二次。

     2、作惡的人神必恨惡:16-19節。

         ①高傲的眼:哈曼(斯6:6節)箴21:4節“惡人發達,眼高心傲,這乃是罪”。

代下26:16節“烏西雅”,詩131:1節“大衛”

         ②撒謊的舌:“多益”(撒上22:9-10節) 詩120:2-3節  彼前3:10-11節

         ③流無辜人血的手:“猶大”(太27:3-4節)

         ④圖謀惡計的心:“耶洗別”(王上21:5-10節)  徒23:12-13節四十多人禁食要殺保羅

         ⑤飛跑行惡的腳:掃羅追殺大衛(撒上22:7-14節)

         ⑥吐謊言的假見證:王上21:11-14節  太26:59節

         ⑦在弟兄中布散紛爭的人:羅16:17節:那些離間你們,叫你們跌倒……。

   四、遠離惡婦:20-35節

     1、行在生命的光中,能遠離惡婦:20-26節

“誡命是燈,法則是光,訓誨的責備是生命的道。”“光”乃是智慧的法則。

         2、指出危險:27-35節

               ①懷裡搋火:27節  林前7:9節  雅1:14節

               ②如腳踏火炭:28-29節

               ③偷竊被罰:30-35節

── 徐大年《箴言書提綱》

 

【為善應有智慧(六1~5)】

  一、好心做壞事(1~5節)

  二、無心做任何事(6~11節)

   1、可恥的罪(6~8節)

   2、浪費神恩典的罪

   3、浪費生命的罪(9~10節)

   4、後患無窮的罪(11節)

——張慕皚《箴言查經信息》

 

【當防範過錯(六1~19)】

   一、有關作保(1~5)

   二、有關懶惰(6~11)

   三、有關惡念(12~29)

──《新舊約輔讀》

 

【存心做壞事(六12~19)】

   一、傷害別人

   1、無賴

   2、惡徒

   3、敵擋真理

   4、罪是不能見光的

   5、罪是分隔的能力

   二、傷害自己

   1、這是必然的

   2、頃刻敗壞

   3、沒有補救的可能

   4、將來的審判

——張慕皚《箴言查經信息》

 

【存心犯罪─流無辜人血的手(六12~19)】
一、破壞生命的行動

   1、肉身的死——即身體與靈魂分開

   2、屬靈的死——就是與神斷絕關係、遠離神、不喜歡屬神的事情

   二、愛惜和建立生命的使命

   1、敬重生命

   2、熱愛生命

   3、拯救生命

——張慕皚《箴言查經信息》

 

【存心犯罪─高傲的眼(六12~19)】

   一、驕傲的本質

   1、驕傲是自我為中心的罪

   2、驕傲是自我膨脹的罪

   3、驕傲是拜偶像的罪

   4、驕傲是隱藏不易覺察的罪

   二、克勝驕傲的罪

   1、操練捨己──若要勝過驕傲的罪,我們要學習謙卑。

   2、操練不亢不卑──我們謙卑不是低貶自己。

——張慕皚《箴言查經信息》

 

【存心犯罪─撒謊的舌(六12~19)】

   一、言語上的謊言

   1、撒但否定神的話語

   2、陷害人的謊言

   3、白色的謊言

   二、行為上的謊言

   1、敬拜上的謊言

   2、事奉上的謊言──就是在事奉時故意歪曲神的道,不傳揚完整的福音。

   3、工作上的謊言

——張慕皚《箴言查經信息》

 

【假見證的罪與社會的瓦解(六16~19)】

   一、裝腔作勢、言過其實

   二、誇大事實、以偏蓋全

   三、過分褒獎、累己累人

   四、言行不一、誤導他人

   五、隱瞞事實、佈散紛爭

——張慕皚《箴言查經信息》

 

【思想和行為的罪(六16~19)】

   一、罪惡的思想與犯罪的行為

   二、如何勝過罪惡思想帶來犯罪的行為

——張慕皚《箴言查經信息》

 

【克勝情慾的罪(六20~35)】

  一、靠神的話語得勝

   1、教育子女是父母的責任

   2、自小教導的重要

   3、要謹守、要擁有

   4、讓神的道滲透生命,支配生活

   5、神的道叫人活在光明中

   6、神的道改變生命

   二、逃避色誘(25~26節)

   三、克勝慾火(27~28節)

   四、切忌偷情(30~35)

   1.無知的罪

   2.致人於死的罪

   3.難以補償的罪

——張慕皚《箴言查經信息》

 

【箴言第六章】

   一、惹是生非與禍首(12~19)

   二、辯明提防妖冶婦的理由(20~35)

——《每日研經叢書》

 

【第六章綱目】

八、輕率的舉動將為自己帶來災禍 6:1-35

   (一)小心不要任意當保證人 6:1-5

   (二)不要懶惰,要學習螞蟻預先為未來的需要準備 6:6-11

   (三)不要隨意挑撥離間、散佈紛爭。 6:12-19

   (四)不要與人通姦 6:20-35

── 蔡哲民等《箴言研經資料》

 

【生活需要父親勸告  箴言6章】

   一丶擊掌之人必害自己6:1-5

   二丶懶惰之人必要貧窮6:6-11

   三丶行惡之人必受災難6:12-15

   四丶神惡之事必須記住6:16-19

   五丶父親之訓必不離棄6:20-24

   六丶淫亂之罪必須對付6:25-29

   七丶不義之財必須還清6:30-31

   八丶行淫之人必受虧損6:32-35

── 作者不詳《聖經查經題目大綱》

 

【箴言 第6章 防止過失】

繫在心上

掛在項上

一、勿為外人作保

二、殷勤不可懶惰

三、不可貪戀女色

1.償還纏住

2.自卑懇求

3.鹿與飛鳥

1.察看螞蟻

2.貪睡貧窮

3.七樣惡行

1.父母訓誨

2.誡命法則

3.喪掉生命

── 張志新《查經分章大要》

 

【第六章  防範過失】

1) 不要為別人作保、1/5

2) 當殷勤不可懶惰、6/11

3) 行惡事必受報應、12/15

4) 神憎惡七樣惡行、16/19

5) 守誡命得主引領、20/23

6) 保守你遠離惡道、24/26

7) 行惡事難免受刑、27/31

8) 犯姦淫極大虧損!32/35

── 郭提多《箴言讀經講道輔導提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