箴言第廿八章
恶与美之分(二十八1∼28)
.论守律法(7、9)──守律法的人称为智慧之子,因为律法是神对人的命令,故此遵守律法就是遵守神的吩咐。不听从律法的人,他的祷告是可憎的。神要求以色列人守律法,神也要求每一个基督徒「行事为人与所蒙的恩相称」,我们的行为见证我们的信仰。盼望神喜悦你我的祷告。
.论认罪(13)──遮盖己罪的人,必终夜唉哼,不得安宁(参诗三十二篇)。罪是一连锁性的家伙,一件小罪牵连而生无数的罪是我们常经验的事实。神是宽恕与赦免的神,他要向犯罪者施恩;因此当我们仍然被罪捆绑的时候,只要向他承认、悔改,他必要赦免(参约壹一8∼9)。
.论发横财(20、22)──不劳而获的钱财并不可靠,神欣赏那些辛勤工作的人,而不喜悦那些要发横财的人。钱财有无限的吸引力,但当我们认识那位拥有一切财富的神,我们大可确信,他给我们够用的恩典。发横财的心,会受惩罚;贪恋财物,却致贫穷。让我们彼此互勉,不作金钱的奴隶。
.论自恃(26)──「自是」意指倚靠自己。今日的世代,人的价值受重视,且不断的提高。人要求受尊重,要求自我价值的肯定,这样,人越追求成就,社会也越不断进步。但人的自恃开始走到一地步,就是高举人在神之上,倚靠人而不倚靠神;这风气不单刮在不信的人群当中,在属神的群体──教会中,岂不也受这烈风的吹袭吗?凡事祷告、谢恩、赞美成为可望不可即的滥调。神要求人倚靠祂,因为祂才是一切的根源,更是人得救之源呢!
思想 人事越长,越靠经验,神的重要也越轻。我把神放在哪里呢?──《新旧约辅读》
廿八1
恶人逃跑的原因如下:
(一)他们有罪感;(二)他们担心东窗事发;(三)他们害怕处罚;(四)他们不愿面对罪的事实,而急谋补救之道。
所以他们一直在逃跑,直到天涯海角。柯列基(Samuel Taylor Coleridge, 1772∼1834)的「信天翁」诗中那位老水手正是一个有内疚的人惶惶不可终日的写照。在他残忍地杀了那只带领他到安全地带的信天翁之后,一直害怕遭到报应与刑罚。柯氏写道:
踽踽独行者,恐慌又忧愁;
行行重复返,一去不回头。
魑魅与魍魉,紧跟在四周。
语云:「平生不作亏心事,半夜敲门也不惊」。因此,义人刚强壮胆,气吞山河,有如猛狮。这正是应了:「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的对照。
廿八2
这是反映希伯来史南北朝对峙的史实:北朝以色列,从耶罗波安以至何细亚,仅仅二百五十年就换了十九个王;而南朝犹大国四百年也只有十九个君王。前者倒行逆施,天怒人怨,政权转移不断;后者因有贤明领袖,必能长治久安。参十四34、廿九2、14;赛三4∼5;何八4。
廿八3
穷人 原文为 rash,有学者认为应改为 rasha,使之成为「恶人」,否则变成穷人欺压贫民,乃是「大水冲破龙王庙」──自家人不认识自家人,而自伤残杀。不过,由上下文意看来,这正是用解释法的希伯来诗「合对」对句法(参附录五)。既然下一句是表非里是的子句,上一句应当也是类似的对句。可见穷人欺压贫民,让后者的感觉,是「屋漏偏逢连夜雨」,痛上加痛,原因是:
(一)他是反叛他自己的社会地位;
(二)他不敢欺负有钱人,却专找贫民出气;
(三)在情感上他被贫穷所淹没(小人穷斯滥矣);
(四)他尝试使别人比他自己更痛苦万状。
思高圣经学会采取第一义,翻成:「欺压弱小的恶霸,有如冲没谷粮的暴雨」。
现代中文译本更进一步翻为:「暴君欺压穷人,正像暴风雨冲毁谷物」。
廿八4∼5
这是主张法治的守法箴言,包括两种层面:
(一)个人的行为准则决定反应周遭环境的作法;
(二)离开耶和华就无法完全明白公义和正直的道理。
律法是上帝公义的启示,其目的是让我们明辨是非。无此启示,立身处世就漫无标准,隐善扬恶;遵守律法的,就可靠的指引向建设性的生活,与恶人对抗,据理直争。
按现代神学中的「处境伦理学」轻视律法和规则。任何人忠心遵守上帝的律法都被认为是「律法主义者」,他们的神学家同意在某种状况下违反十诫中的每一条,因此便将律法主义的缺点转嫁到基督信仰传统的历史道德上,使一切的律法蒙上不白之冤,这又是过犹不及了;其实律法的功用就是:
(一)使人知罪(罗七7);
(二)驱使人归向恩典(加24)。
廿八6
本节经文与十九1类似,此处仍然强调人格完整的重要性,所谓:「三军可以夺帅,匹夫不可以夺志」,君子穷且亦坚,所以胜过诡诈的有钱人。
行事乖僻 原意为「两方面的乖僻」,指心怀二意,口是心非的人。
廿八7
上一句请参考第四节的注释。现代中文译本翻成:「年轻人谨守法律就是聪明」。
贪食人 指有依赖性无安全感的人,特别是青年人,为防御忧虑,常变为饮食过量。此处特指那些酒肉朋友。结交这种人为朋友,是贻羞父母。有关警告贪食无餍,破坏饮食礼仪的,请参考廿三1∼3。
廿八8
这是劝人不要囤积居奇,放高利贷,否则将来必自食其果;不仅要失去朋友,而且为自己的灭亡铺路。至终他们的钱财会落在劫富济贫者的手中,而分给穷人(参结十八8,廿二12)。
许多人可能看了这项箴言不为所动,或笑其太天真;也有些认为在这贪婪的现世里只有翻云覆雨的人才能致富;但智慧师坚持如此讥讽的意念是错误的。理由是上帝仍然高高在上,管理人世,到头来祂会确保人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整个来看,不义之财,悖入悖出,正合语云:「造物于人莫强求,劝君凡事把心收;你今贪得收人业,还有收人在后头」。智慧师似乎一直认为社会是贫富悬殊的(参十四31;太廿六11)。
廿八9
本节再谈律法,请参第四、第七节,人若拒绝律法就是拒绝了上帝的义和恩典,他的敬虔也将为上帝所憎恶(参十五8),这是对假冒为善的谴责。
可憎 参阅六16∼19的注释。在六16∼19,十一1,十二22,十六5,十七15,二十10、23;此词特指道德上的犯罪,指一般性的邪恶则在十一20,十五9、26;另外是指假冒为善的敬虔乃在十五8,廿一27和此处。
廿八10
掉在自己的坑里 已成为「作法自毙」的格言(参廿六27的注释),导致一混合的隐喻。下一句是另一双韵对句的一部分,与二21相似。
本节强调邪恶乃是一种两刃的利剑:能伤人又害己。换言之,这是一种「逆火」,必会产生后座力,令玩火者自焚。
现代中文译本译为:「引诱正直人作恶的要掉进自己的圈套。纯洁的人将得奖赏」。
思高圣经学会译作:「勾引正直的人走上邪路的,必落在自己所掘的坑内;但正直的人仍能继承幸福」。
廿八11
查透 指「探讨和详查」,然后「看透和显示」。有钱人以为有钱就有了一切,包括有智慧,其实大谬不然。那些不太富有的人经常帮助有钱人陷入一种不实际的窠臼,因为他们缺乏智慧,使他们以为可以「捞过界」,成为「万事通」。
相对之下,世事洞明的贫穷人就能看穿他们的底细,而不会羡慕他们。
廿八12
上一句参考廿九2,下一句则与廿八节重复。
义人得志与小人得志迥然不同;前者万民欢腾,后者众叛亲离。社会的安宁与领导者的道德灵性水平息息相关。
思高圣经学会译作:「义人获胜,群情欢腾;恶霸当道,人人走避」。
廿八13
承认 意为「自白」,指招认所作的一切,若有可能,还作赔偿,招认通常是在大庭广众之下,或在敬拜的场所中,在上帝的面前为之:「我向你陈明我的罪,不隐瞒我的恶」(诗卅二5)。真正的认罪,继之而来的便是真诚的悔改。一个人认了罪之后,就许愿永不再犯。习惯性的罪人,不容易得到怜恤。摩西的律法规定人在得到上帝的怜恤以前要先认罪:「他们要承认自己的罪,和他们祖宗的罪,就是干犯我的那罪,并且承认自己行事与我反对」(利廿六40)。雅各说:「你们要彼此认罪」(雅五16)。当一个人认罪之后,他就从每日背的重担得到解脱。认罪必须出自诚恳的心灵,而赦罪无法用钱买到。一个人必须要真诚地悔改,才能从上帝得到赦免和怜恤(参约壹一9)。
到底本节经文是指人际关系或人得罪上帝,并不太清楚,但其结果显然差不多,只是五十步与百步之差而已。破坏的关系导致福利和成功的阙如,本节经文确然直接可运用到人与上帝的关系,而且有许多关于人与上帝之间保持正常关系的教导:
(一)遮掩自己罪过的,其实无法逃过上帝的法眼,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人而如此,只是想自欺欺人而已;他甚至也不能瞒过所有人的耳目,因为「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
(二)隐藏自己罪过的,显示他的内疚,等而下之,显示他不愿对自己诚实。这种自欺常常导致严重的精神和灵性难题(必不亨通)。
(三)与上帝恢复正常关系的第一步就是认罪;无人可以「免俗」而一步登天。许多人就是不愿放下心中的骄傲而无法登堂入室。骄傲是一切罪的心理基础,赦罪以先一定要扬弃骄傲。我们无法从上帝或人得到帮助,直到我们承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