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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伯記第二十五章拾穗

 

【伯二十五1「書亞人比勒達回答說:」

         比勒達第三次發言,毫無新意,只是重申神的無所不能(3)和聖潔(4~5)――《啟導本約伯記註釋》

  比勒達的簡短答覆結束了約伯的三個朋友要說的話。瑣法則不想回答。這段講話表明比勒達刻意表達自己想要說的話,但不知道如何應付約伯的觀點。他無法回答約伯的問題,解決惡人興旺的難題。他避開這個話題,只是簡單論述兩個眾所周知的題目──神的大能和人類普遍的罪孽。他的論述沒有新意,大都重複了以利法講過的話(見伯4171514)──《SDA聖經注釋》

 

【伯二十五1~6比勒達已經想不出反駁的論點,所以他沒有試圖指出約伯的錯,而只是斷言約伯以為自己可以與神爭辯的想法是放肆的。至於第4節,參看第九章2節的腳註。《約伯記雷氏研讀本》

         神大能聖潔:比勒達反駁約伯說神不公義的論調,歌頌神的權能和聖潔,以此反映出人的卑微和不潔。――《串珠聖經註釋》

         本文是比勒達的第三輪辯論,是朋友們的最後一次辯論:①就內容而言,比勒達揚棄了魯莽的誹謗(225~9)或粗鄙的威脅(205~29),主張關於神之威嚴與人之卑賤的主題,影射誹謗了約伯;②就份量而言,本文明顯地短於其他所有辯論(221~3140)――《聖經精讀本》

         因為這段的篇幅較短,許多學者就認為比勒達的發言一定是與約伯的發言混淆了。不過,說話不一定有固定長度,況且古抄本也都支持目前的結構,因此我們也就沒有理由隨意更改。

         比勒達基本上是重複以利法在 417~21 的論點。──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二十五2「“神有治理之權,有威嚴可畏;他在高處施行和平。」

         「神有治理之權」(2),意思是神並沒有放任宇宙自生自滅,而是對人間的善惡進行干預管理。──《聖經綜合解讀》

         約伯說「惟願我能知道在哪裡可以尋見神,能到祂的台前」(二十三3),比勒達則回應:「祂在高處施行和平」(2)──《聖經綜合解讀》

         「治理之權」:表示神不是放任宇宙自生自滅,而是進行干預治理。──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治理之權。約伯充分認識神的主權(見伯2313)。但比勒達只能籠統地講述這個題目,因為他沒有約伯的經歷。約伯對神的信心正在經受考驗。比勒達則沒有。

  施行和平。似乎指出神是維持天上和諧的主。──《SDA聖經注釋》

 

二十五2 在高處施行和平新國際本將原文之「他在他高處施行和平」,譯作「他在諸天的高處建立秩序」。大部分學者都相信作者是暗指神擊敗利維坦和其他怪獸的原始爭戰(伯九13,二十六12~13)。在各自擊敗仇敵之後,巴力(烏加列)和瑪爾杜克(巴比倫)亦在諸天施行和平。但新國際本的翻譯也非無關,因為擊敗代表混沌之怪獸,正是在宇宙中建立秩序的途徑。──《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伯二十五2~3在某一方面,比勒達在約伯的攻擊之面前作了意味深長的撤退,他不再如此有把握地說到神對惡人的審判。根據七十士譯本,第一句話是個問句,與下面的問句一致;這些問句以一種方式預示出神自己很快就要在更精巧的層面上發出的問題。比勒達高飛速逃,而且藉著強調它大量的居民,來暗示不止神無限量的資源不能受到阻撓,而且沒有一個人能奢望瞭解神的企畫344;約伯沒有對這樣的主張作爭論,但其推論何等不同!根據比勒達的看法,弱小的人在神無限大的心中算不了什麼;但約伯卻認為神能夠給予每個個別的人最完整的個人關顧,顯然是因著祂無窮的認知能力。——《丁道爾聖經注釋》

         比勒達最後一次的發言毫無新意,他不再滿有把握地述說神對惡人的審判,而是答非所問地避開約伯的疑問:「全能者既定期罰惡,為何不使認識祂的人看見那日子呢」(二十四1),而是強調神「有治理之權,有威嚴可畏」(2)。言下之意是:卑微如蟲的人(6)怎麼能自以為義(4)地向神質疑呢?──《聖經綜合解讀》

 

【伯二十五3「他的諸軍,豈能數算?他的光亮一發,誰不蒙照呢?」

         「諸軍」:包括星辰(4026)――《串珠聖經註釋》

         他的諸軍豈能數算:象徵神的無限能力。本節所論及的軍隊是指天使,聖經有不可勝數的軍隊指天使(6817;來1222),且說明天使有一定的位格與秩序。 ――《聖經精讀本》

         「祂的諸軍」(3),指天上的群星。──《聖經綜合解讀》

  指天上諸軍。(見王下61617;詩6817;但710;太2653;來1222)。他們執行神的命令。──《SDA聖經注釋》

 

【伯二十五3~6儘管有些學者認為這首詩是斷簡殘篇,這幾節經文卻呈現出美麗的勻稱。天體(35)與人(46)交替出現。我們又回到以利法所提出的第一個論點上(17及下),當天體與神的光亮比擬時,立刻現出何等黯淡無光,這觀念把人投入一個更黑暗的陰影中;如果諸天尚且不是潔淨的,那麼令人嫌惡的、必朽壞的人豈不是更為不潔嗎(十五14及下)?這聽起來像是全然敗壞的一個非常悲觀的教義;在神面前,沒有任何一個人可以得著潔淨稱義345,人是──蛆狀幼蟲(6)。在這非常令人討厭的、沒有盼望的語調中,約伯的朋友們結束了他們的發言。——《丁道爾聖經注釋》

         3~6節是重複以利法的觀點(17~21),但卻被編成一首美麗的詩歌,天體(35)與人(46)交替對稱出現。 比勒達的結束語說得非常漂亮,對神的高舉也沒有什麼錯誤,但卻體會不到任何愛。約伯此時需要的是安慰,而不是提醒自己只是「如蟲的人,如蛆的世人」(6)。三位朋友雖然熱心地為神辯護、勸勉約伯,但卻既不能明白神的心意,也不能體會約伯的感受。──《聖經綜合解讀》

 

【伯二十五4「這樣,在神面前人怎能稱義?婦人所生的怎能潔淨?」

         比勒達強調:神的能力與聖潔絕對不能分割。――《串珠聖經註釋》

  比勒達,他的朋友,以及約伯,都不能回答這個問題。只有到了福音時代,人們才能充分理解因信稱義的原則(見羅323~25;西125~27)──《SDA聖經注釋》

 

【伯二十五5「在神眼前,月亮也無光亮,星宿也不清潔,」

  比勒達認為月亮和星星都無法與它們的創造主神相比。所以人是多麼卑微!比勒達不知道,人雖然軟弱,在神的眼中卻比無生命物更加寶貴。──《SDA聖經注釋》

 

二十五5 星宿也不清潔根據現有資料,並沒有任何傳統認為擬人或神化的星辰犯了什麼過犯或罪愆。「清潔」一詞也有清晰純淨的意思,在此可能是指夜空上的星也可能會掩蔽昏暗,不一定明亮閃爍。──《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伯二十五6「何況如蟲的人,如蛆的世人呢!”」

         卑微如蟲的人怎可以向神發出挑戰?――《串珠聖經註釋》

         何況如蟲的人,如蛆的世人呢:這句經文讓我們回想起人的全部墮落(total depravity)(179;羅3410~15)。在辯論過程中,比勒達的認識似乎涉及了人的普遍罪性,並因而克制對約伯的論斷。除了蟲蛆之外,聖經常用“塵埃”(10314),比空氣還輕的存在(629)、草(406)、雲霧(414)來比喻人的腐敗或脆弱。――《聖經精讀本》

         約伯的口才實在太好了,辯論的內容令讀者眼花繚亂,也令三位朋友筋疲力盡;他們簡單膚淺的神學已經不能提供更好的說辭,繼續下去也只是重複之前的陳腔濫調。因此,比勒達無力地結束了辯論,而瑣法乾脆就消失了。這是約伯過去的「我」所發出的最後挑戰,然後神就要讓約伯面對現在的「我」。比勒達在退場之前,順手用「如蟲的人,如蛆的世人」紮了約伯一針,讓約伯立刻跳起來還擊(二十六2~4),開始滔滔不絕地講述他對神的認識。就在這樣的滔滔不絕中,約伯裡面的「我」再也停不住了,他將一口氣講六章(二十六~三十一章),神使用三個工具的目的達到了。──《聖經綜合解讀》

  見伯75節。這些話是為了讓約伯認識到自己的卑微。約伯所需要的是鼓勵,而不是有人提醒他的軟弱。他的朋友就這樣用蟲子的比喻結束了他們的辯解!他們雖然熱心地為一種觀點辯護,卻完全不理解神和他們受苦的朋友。──《SDA聖經注釋》

 

【思想問題(25~27)

 1 如比勒達所言,神有權能和聖潔,而人卻卑微和不潔,那麽人怎能在神面前稱義呢?參羅322

 2 古人雖然對天文地理的知識有限,解釋大自然的運作時往往加上幻想的色彩,但他們都承認神在背後掌管。這與今人有何不同?

 3 約伯在277~23中論惡人的結局,與先前在27章的言論是否有矛盾的地方呢?有人說約伯並不否認神的公義,乃是否認自己的苦難與罪有關,你同意麽?

    ──《串珠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