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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伯記第一章註解 壹、內容綱要 【約伯第一次受試驗】 一、約伯的行事為人和他的家庭(1~5節) 二、撒但在神面前控告約伯(6~12節) 三、撒但在神的限制下加害於約伯的產業和兒女(13~19節) 四、約伯遭受災禍後敬畏神的反應(20~22節) 貳、逐節詳解 【伯一1】「烏斯地有一個人,名叫約伯;那人完全正直,敬畏神,遠離惡事。」 〔呂振中譯〕「烏斯地有一個人名叫約伯;那人純全又正直、又敬畏神,遠離壞事。」 〔原文字義〕「烏斯」樹木繁茂的;「約伯」被恨惡的;「完全」完美,健全;「正直」筆直的,正確的;「遠離」轉變方向,出發;「惡事」壞的,惡的。 〔文意註解〕「烏斯地有一個人,名叫約伯」:『烏斯地』位於死海東南面的以東境內;『約伯』本書主角人物,從其居住地烏斯和「東方人」(3節)的身分,可推知他大概不是希伯來人。 「那人完全正直,敬畏神,遠離惡事」:『完全正直』原文意指「無論在哪方面都純全無瑕」,然而此處並非指約伯全然無過,乃是指他行為純正,並不虛假;『敬畏神』意味著約伯並非單純是恪守倫理道德的人,他良好行為的動機乃是出於對造物主的敬畏之心;『遠離惡事』此處重在指離棄任何不討神喜悅的事。 原文的時態顯示「敬畏神」與「遠離惡事」都是一種持續的狀態。 〔話中之光〕(一)約伯並不是以色列人,但卻「完全正直,敬畏神,遠離惡事」,注意,聖靈把「挪亞、但以理、約伯」(結十四14、20)作為地上義人的典型。 (二)只有敬畏神的信仰才是智慧的根源(參箴九10),也是恪守倫理道德的動因。因為若沒有信仰作前提,人就行不出善來,耶穌基督那著名的登山寶訓若沒有信仰作前提,也不過是一個道德經。因此,使徒保羅也強調基於信仰的倫理生活(參加五4;腓四8~9)。 【伯一2】「他生了七個兒子,三個女兒。」 〔呂振中譯〕「他生了七個兒子、三個女兒。」 〔文意註解〕「他生了七個兒子,三個女兒」:在聖經中『七、三、十』這三個數字都象徵完滿的意思,表示約伯此時的家庭情況相當美滿。 【伯一3】「他的家產有七千羊,三千駱駝,五百對牛,五百母驢,並有許多僕婢。這人在東方人中就為至大。」 〔呂振中譯〕「他的牲畜有羊七千隻、駱駝三千隻,牛五百對、母驢五百匹;他還有很多僕婢;這人在東方人之中至為昌大。」 〔原文字義〕「至大」巨大的,偉大。 〔文意註解〕「他的家產有七千羊,三千駱駝,五百對牛,五百母驢,並有許多僕婢」:約伯牲口的數目極龐大,再加上許多僕婢,表示他擁有遠超過一般人的財富。 「這人在東方人中就為至大」:『東方人』在亞伯拉罕的時代,泛指幼發拉底河北部的亞蘭人(參創二十九1);以色列人定居迦南之後,則泛指約旦河東的民族(參賽十一14;士六3);『至大』意指首富,又因素行端正(參1節),備受地方人士尊敬。 【伯一4】「他的兒子按著日子,各在自己家裡設擺筵宴,就打發人去請了他們的三個姐妹來,與他們一同吃喝。」 〔呂振中譯〕「他的兒子們往往在自己的日子到各人的家,擺設筵席;又打發人去請他們的三個姐妹來、和他們一同喫喝。」 〔原文字義〕「設擺筵宴(原文雙字)」宴會,筵席(首字);製作,完成(次字)。 〔文意註解〕「他的兒子按著日子,各在自己家裡設擺筵宴」:『他的兒子』原文是複數詞,故宜譯為「他的兒子們」(參呂振中譯文),指他的七個兒子(參2節);『按著日子』可能按照七或七的倍數,每隔七天或七天的倍數,也有可能按照各人的生日,則每年僅輪流一次,作東擺設筵席宴請全體手足。 「就打發人去請了他們的三個姐妹來,與他們一同吃喝」:古時中東一帶富家或王室子弟可能每個人都各自擁有他們自己的住宅,未必是已婚的才可以(參創廿五5~6;士十4;撒下十三7;十四24,31),至於女兒們若是未婚,則與父母同住。 〔話中之光〕(一)約伯的兒女們至少每隔一段日期便聚集在一起,享受盛筵,和樂相處,其景其情,何等令人羨慕,顯明敬畏神之人的家庭蒙福光景。 【伯一5】「筵宴的日子過了,約伯打發人去叫他們自潔。他清早起來,按著他們眾人的數目獻燔祭;因為他說:“恐怕我兒子犯了罪,心中棄掉神。”約伯常常這樣行。」 〔呂振中譯〕「筵飲的日子輪完了,約伯總打發人去叫他們來〔或譯:打發人去〕,使他們潔淨自己為聖;他往往早晨時候清早起來,按着他們幾人的數目獻上燔祭;因為約伯說:『萬一我兒子犯了罪,心裏謗讟〔同詞:祝福〕神呢。』每逢這個日子、約伯總是這樣行的。」 〔原文字義〕「自潔」使成聖,分別;「犯了罪」錯過目標;「棄掉」自我祝福。 〔文意註解〕「筵宴的日子過了,約伯打發人去叫他們自潔」:『筵宴的日子』表示每一個週期,可見並非每天都在筵宴;『自潔』可能是指沐浴、更衣等禮儀上的潔淨。 「他清早起來,按著他們眾人的數目獻燔祭」:『清早起來』是一句希伯來成語,表示行動積極(參創十九27;出九13;民十四40;書三1),並不一定是指實際的時間;『眾人的數目』即指兒女的數目;『獻燔祭』指將祭物放在壇上完全焚燒,發出馨香之氣討神喜悅的祭,早在摩西制訂獻祭的律法之前,古人便已有這種獻祭的行為(參創八20~21)。 「因為他說:恐怕我兒子犯了罪,心中棄掉神。約伯常常這樣行」:『心中棄掉神』原文是「心中祝福神」,是「心中咒詛神」(英文ESV譯本)的委婉說法;『常常這樣行』意指這是他「日常所行的」。 〔話中之光〕(一)約伯不但自己敬虔,而且為兒女守望。他擔心兒女因歡宴中的輕浮言行而得罪神,所以「筵宴的日子過了」,就會提醒兒女「自潔」,並且作為家中的祭司和中保,為兒女獻祭代求。 (二)約伯最擔心的是其兒女從心中背叛神,這表明他是一個真正有信心之人,重視與神進行內在親密的相交多於重視外在的儀式(參約四24)。約伯不僅親自成為信仰的表率,而且周到地照料兒女們的信仰,可以說是所有基督徒家長的榜樣(腓二22)。 【伯一6】「有一天,神的眾子來侍立在耶和華面前,撒但也來在其中。」 〔呂振中譯〕「這一天、神子們都來侍立在永恆主左右;撒但〔即:「敵擋者」的意思〕也來在他們中間。」 〔原文字義〕「侍立」站立,持守立場;「撒但」敵對者,對抗者。 〔文意註解〕「有一天,神的眾子來侍立在耶和華面前」:『有一天』指第三層天上的特殊時刻;『神的眾子』指眾天使。 「撒但也來在其中」:『撒但』是魔鬼的別稱,牠原為天使長,後因自高而墮落成為神的對頭(參賽十四12~14);『來在其中』在牠被天使長米迦勒摔下去(參啟十二7~9)之前,神似乎容忍牠得以列席天使們的聚會中,以致牠能夠在神面前控告神的兒女(參啟十二10)。 「撒但」是希伯來文「敵對者」的音譯,也被譯為「抵擋」(民二十二22、23)、「反對」(撒上十九22)、「敵人」(撒上二十九4;王上十一14、23、25)、「仇敵」(王上五4)和「對頭」(詩一百零九6)。這裡原文有冠詞,特指敵對神的「那惡者」(太五37)。 〔話中之光〕(一)地上在聚會(參4節),天上也在聚會(參6節)。今天屬神的人們因聚會而顯出教會的模樣,將來還會「有名錄在天上諸長子之會所共聚的總會」(來十二23)。可見,我們信徒活著一天,就「不可停止聚會,好像那些停止慣了的人,倒要彼此勸勉,既知道那日子臨近,就更當如此」(來十25)。 (二)撒但有兩副面孔:一副是龍一般的兇惡,對此我們「務要抵擋」,牠就「必離開你們逃跑了」(雅四7);另一副是蛇一般的狡猾,對此我們「務要謹守、警醒」(彼前五8),免得陷入迷惑。 (三)撒但「自高自大」(提前三6),是「說謊者之父」(約八44),「全世界都臥在那惡者手下」(約壹五19)。牠是「迷惑普天下的」(啟十二9;二十2;太二十四24),引誘世人敬拜偶像,迷惑信徒「心或偏於邪,失去那向基督所存純一清潔的心」(林後十一3)。
【伯一7】「耶和華問撒但說:“你從哪裡來?”撒但回答說:“我從地上走來走去,往返而來。”」 〔呂振中譯〕「永恆主問撒但說:『你從哪裏來?』撒但回答永恆主說:『我是漫遊地上、在那上面走來走去、回來的。』」 〔原文字義〕「走來走去」四處走動,急切的行走;「往返而來」行,走,來。 〔文意註解〕「耶和華問撒但說:你從哪裡來?」:神是全知的,不是不知道撒但從哪裡來,問的目的只是要撒但有說話的機會,好讓我們知道撒但的行徑。 「撒但回答說:我從地上走來走去,往返而來」:撒但在「地上走來走去,往返而來」,不是閒逛,而是「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遊行,尋找可吞吃的人」(彼前五8);是尋找我們的罪證,好「在我們神面前晝夜控告我們」(啟十二20)。 〔話中之光〕(一)撒但的動機雖然不對,牠卻有一個長處,就是非常忙碌、殷勤。我們基督徒若是活著無所事事,就是「閒懶不結果子」(彼後一8),簡直比魔鬼都不如。結屬靈的果子需要殷勤,結福音的果子更需要殷勤。魔鬼自己殷勤,卻喜歡我們懶惰。魔鬼最喜歡使用懶惰的人,但神只使用殷勤的人。 【伯一8】「耶和華問撒但說:“你曾用心察看我的僕人約伯沒有?地上再沒有人像他完全正直,敬畏神,遠離惡事。”」 〔呂振中譯〕「永恆主問撒但說:『你有沒有用心察看過我僕人約伯,看出地上沒有人能比得上他像他那樣純全,又正直又敬畏神,又遠離壞事呢?』」 〔原文字義〕「用」放置,設立;「察看」(原文無此字)。 〔文意註解〕「耶和華問撒但說:你曾用心察看我的僕人約伯沒有?」:神並非不知道約伯的光景,祂故意問此問題,實際上是主動讓撒但有機會作工在約伯身上,控告約伯。 「地上再沒有人像他完全正直,敬畏神,遠離惡事」:這是神親口給約伯的評價,表明約伯的敬虔,無訛可擊。 〔話中之光〕(一)神稱呼約伯為「我的僕人」,表明約伯以生活為人來服事神。今天,我們基督徒配受「神的僕人」這個稱呼嗎?今天,我們的生活和生命經得起撒但「用心察看」嗎? 【伯一9】「撒但回答耶和華說:“約伯敬畏神豈是無故呢?」 〔呂振中譯〕「撒但回答永恆主說:『約伯哪裏是無緣無故敬畏神呢?」 〔原文字義〕「無故」平白,免費。 〔文意註解〕「撒但回答耶和華說:約伯敬畏神豈是無故呢?」:『豈是無故』即不是沒有原因的。撒但不能否認約伯的確正直敬虔,但他說神給約伯的環境太好,他不是愛神而是愛他自己。 〔話中之光〕(一)撒但認為約伯的無可指責以及正直僅因為他沒有理由反對神。自從約伯開始跟隨神,就一切順利。撒但想要證明,約伯敬拜神不是出於愛,而是因為神給了他許多福分。撒但精確地分析了許多人為甚麼信神。一些信徒只是在萬事順意的時候跟隨神,或是為了得到些甚麼而相信祂。逆境能摧毀這分虛假的信心,也可以增強真正的信心。有真信心的人,在逆境中能在神裡深深紮根,使自己經得起風浪。你信心的根有多深?讓你的信心在神裡紮根,你就可以面對任何風浪。 (二)撒但認定,一切都在因果律的控制之下,一切都是有條件的,並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敬畏。按照因果律,人應該「趨吉避凶、有奶便是娘」,誰賜福就敬拜誰;因果律由此淪為偶像律,敬拜神變成敬拜金牛犢,推論就是「事在人為、人定勝天」。實際上,人在這種因果律下並沒有真正的自由,因為一切的選擇都已經被自私和功利所捆綁。 【伯一10】「祢豈不是四面圈上籬笆圍護他和他的家,並他一切所有的嗎?他手所作的都蒙祢賜福;他的家產也在地上增多。」 〔呂振中譯〕「豈不是因你四面給圈上籬笆圍護着他和他的家、跟他一切所有的麼?他手所作的你都賜福;他的牲畜在地上也突破限量地增多。」 〔原文字義〕「圈上」在…的周圍;「圍護」(原文無此字);「增多」增加,超過。 〔文意註解〕「祢豈不是四面圈上籬笆圍護他和他的家,並他一切所有的嗎?」:『四面圈上籬笆圍護』意指神無微不至的保護約伯,以致他一無所缺。 「他手所作的都蒙祢賜福;他的家產也在地上增多」:意指神使他凡事順遂,家產豐富。 〔話中之光〕(一)撒但用因果律來判斷一切,所以不但指控約伯是用敬虔來換取祝福,經不住苦難的考驗(11節),也指控神用「圍護、賜福」(10節)來收買人的「敬畏」(9節),並沒有讓人自由選擇。撒但把因果律當作挑戰神的悖論:神若施行因果報應,人的善行就成了交換賞賜,怎麼會有真正的敬畏和愛?神若不施行因果報應,又怎麼能公正地賞善罰惡?人生如果只是在等待被另一塊多米諾骨牌所擊倒,道德、敬虔又有什麼意義呢? (二)「少種的少收,多種的多收」(林後九6),屬靈的因果關係是有的,但卻不是按照撒但的定義。人手所做的並不能加減神的榮耀:「你若犯罪,能使神受何害呢?你的過犯加增,能使神受何損呢?你若是公義,還能加增祂什麼呢?祂從你手裡還接受什麼呢」(伯三十五6~7);相反,「神一切所做的都必永存;無所增添,無所減少」(傳三14)。因此,因果律對神並不起作用。 (三)撒但以為,敬虔的目的是為了「增加」(10節);但在神的眼中,敬虔的目的是為了「減少」。撒但以為,神賜福的目的,是要收買人的「我」;但神恩典的作為,卻是要除掉人的「我」;撒但以為,世界是在永恆的變化之中;但神的眼中,世界是在永恆之中變化:「祢要將天地卷起來,像一件外衣,天地就都改變了。惟有祢永不改變;祢的年數沒有窮盡」(來一12)。神帶領我們所走的天路,就是讓我們不斷丟棄必要變化的事物,最終除掉那個必要朽壞的「我」,讓我們得著「那永不衰殘的榮耀冠冕」(彼前五4),得著那「不能朽壞、不能玷污、不能衰殘、為你們存留在天上的基業」(彼前一4)。 【伯一11】「祢且伸手毀他一切所有的;他必當面棄掉祢。”」 〔呂振中譯〕「但你只要伸手擊打他一切所有的,他就一定當面謗讟〔同詞:祝福〕你了。』」 〔原文字義〕「毀」打擊,塗抹;「當面」臉,面;「棄掉(原文雙字)」自我祝福(首字);不,沒有(次字)。 〔文意註解〕「祢且伸手毀他一切所有的;他必當面棄掉祢」:『祢且伸手』原文是「但若祢伸手」(英文ESV譯本);『當面棄掉祢』原文是「當面祝福祢」,是「當面咒詛祢」(英文ESV譯本)的委婉說法。撒但的意思是,只要神除掉給約伯的保護與賜福,約伯對神的態度便會全然改觀。這是撒但向神直接挑戰。 〔話中之光〕(一)撒但清楚認識,許多自稱信神的人,其實只是敬拜金牛犢。他們所關心的只是神所賜的福氣,而不是賜福的神,所以一旦失去成功、健康、財富、平安、公義等福氣的時候,就會露出真面目:信仰全然崩潰,「當面棄掉」神。今天,我們的信仰是否也是在拜偶像?我們的福音是否已被簡化成各種「信耶穌得好處」?我們之所以敬畏神,是因為祂所賜下的「一切所有的」,還是「祂即便殺我,我也要信靠祂」(伯十三15a英文KJV譯本)呢? (二)撒但質疑約伯只不過是因為「想要獲得福氣」才行善敬虔,當然,這同時也質疑神都是用收買的方式獲得子民的忠誠。撒但認為一切都是受「因果律」控制,有「果」是因為有「因」,沒有什麼因果關係之外的「信仰」、「情操」。 【伯一12】「耶和華對撒但說:“凡他所有的都在你手中,只是不可伸手加害於他。”於是撒但從耶和華面前退去。」 〔呂振中譯〕「永恆主對撒但說:『看哪,凡他所有的都讓你手擺步;只是他的身子、你卻不可伸手加害。』於是撒但就從永恆主面前退出來。」 〔原文字義〕「伸」伸展,打發;「退去」出來,帶出。 〔文意註解〕「耶和華對撒但說:凡他所有的都在你手中,只是不可伸手加害於他」:神允許撒但對約伯的身外之物動手,但不允許動約伯身上的一根汗毛。 「於是撒但從耶和華面前退去」:撒但得著神的許可之後,急著要去證實牠的論點。 〔話中之光〕(一)撒但雖然敢於挑戰神,但能力卻是有限的,從來都無法與神抗衡,必須經過神的允許才能有所作為,而且範圍、程度都要受到限制。因此,約伯的苦難雖然是撒但直接的行動,但卻是來自神的許可。神為什麼會允許苦難臨到義人,「將義人與惡人同殺,將義人與惡人一樣看待,這斷不是祢所行的。審判全地的主豈不行公義嗎」(創十八25)?亞伯拉罕曾經發出的問題,也是約伯最大的疑問。 (二)雖然撒但又是裝作「吼叫的獅子」(彼前五8),又是裝作「光明的天使」(林後十一14),但完全在神的約束之下。在我們不知不覺之中,神已經為軟弱的人「四面圈上籬笆」(10節),圍護我們和我們的家。因此,屬靈的爭戰並不是主動挑釁撒但、靠近試探,而是「順服神。務要抵擋魔鬼,魔鬼就必離開你們逃跑了」(雅四7)。而神早已知道約伯「完全正直,敬畏神,遠離惡事」(8節;伯二3),既不需要考驗約伯的信心(伯三十四23),也沒有必要向撒但證明約伯的敬虔,更不會用約伯來挑戰撒但、與撒但打賭較量。祂向我們所懷的意念,「是賜平安的意念,不是降災禍的意念」(耶二十九11),更不是「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 (三)神說:「我造光,又造暗;我施平安,又降災禍;造作這一切的是我——耶和華」(賽四十五7),祂若暫時打開「籬笆」,容許撒但攻擊約伯、苦難臨到義人,一定是祂量了又量,是我們可以靠著恩典承受的(參林前十13)。因為苦難不是十字架的目的,十字架的目的是讓我們的生命被改變、與神的關係被改變;是要讓「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羅八28),讓他們「效法祂兒子的模樣」(羅八29)、「叫他們得榮耀」(羅八30)。 【伯一13】「有一天,約伯的兒女正在他們長兄的家裡吃飯喝酒,」 〔呂振中譯〕「這一天、約伯的兒女們正在他們大哥家裏喫飯喝酒;」 〔文意註解〕「有一天,約伯的兒女正在他們長兄的家裡吃飯喝酒」:這是撒但發動事故的背景,就在約伯兒女們開始新一輪的家宴中,有壞消息傳來(參14節)。 【伯一14】「有報信的來見約伯說:“牛正耕地,驢在旁邊吃草,」 〔呂振中譯〕「忽有一個報信的來見約伯說:『牛正在犁田,母驢正在旁邊喫草;」 〔原文字義〕「報信的」使者。 〔文意註解〕「有報信的來見約伯說:牛正耕地,驢在旁邊吃草」:『有報信的』他是第一件變故現場唯一的倖存者(參15節);『牛正耕地』在中東地方,人們是在初冬開始耕地。 【伯一15】「示巴人忽然闖來,把牲畜擄去,並用刀殺了僕人;惟有我一人逃脫,來報信給你。”」 〔呂振中譯〕「示巴人猛然來攻,把牲畜擄了去,並用刀擊殺了僮僕;只有我一人逃脫、來向你報告。』」 〔原文字義〕「示巴」七,誓約。 〔文意註解〕「示巴人忽然闖來,把牲畜擄去,並用刀殺了僕人;惟有我一人逃脫,來報信給你」:『示巴人』住在烏斯和阿拉伯沙漠南部的遊牧民族貝度因人(bedouins),其祖先素以殘酷、劫掠著稱;『惟有我一人逃脫』是撒但特意留下的唯一倖存者,專為著傳報噩耗給約伯。 〔話中之光〕(一)撒但所操控的第一種災難來自一班不法的人,他們專門劫掠、傷害別人。凡是自私自利,不尊重別人,沒有公德心,不遵守法律秩序的人,都屬於這一類的範疇。他們都是撒但手下的工具,用來破壞神的治理。 【伯一16】「他還說話的時候,又有人來說:“神從天上降下火來,將群羊和僕人都燒滅了;惟有我一人逃脫,來報信給你。”」 〔呂振中譯〕「這個人還在說話的時候、又有一人來了;他說:『有猛烈的閃電像神火從天上降下,燒燬了群羊和僮僕,把他們都滅盡了;只有我一人逃脫、來向你報告。』」 〔原文字義〕「降下」落下,掉下。 〔文意註解〕「他還說話的時候,又有人來說:神從天上降下火來,將群羊和僕人都燒滅了;惟有我一人逃脫,來報信給你」:『神從天上降下』人們通常會把超自然的現象認為是出於「神」;『天上降下火』可能是一陣突如其來的暴風雨,夾雜著猛烈的雷電(參王上十八38;王下一10~14);『惟有我一人逃脫』請參閱15節註解。 〔話中之光〕(一)撒但所操控的第二種災難來自不同尋常的天災,雖然所有的天災並非都出於魔鬼,但魔鬼握有一點超自然的能力,在神許可的範圍內行事。 【伯一17】「他還說話的時候,又有人來說:“迦勒底人分作三隊,忽然闖來,把駱駝擄去,並用刀殺了僕人;惟有我一人逃脫,來報信給你。”」 〔呂振中譯〕「這個人還在說話的時候、又有一人來了;他說:『迦勒底人分作三隊、突然衝擊駱駝,把駱駝擄了去,並用刀擊殺了僮僕;只有我一人逃脫、來向你報告。』」 〔原文字義〕「迦勒底」破土者;「闖來」侵襲,猛衝。 〔文意註解〕「他還說話的時候,又有人來說:迦勒底人分作三隊,忽然闖來,把駱駝擄去,並用刀殺了僕人;惟有我一人逃脫,來報信給你」:『迦勒底人』是北方米所波大米流域的遊牧民族,素以野蠻、兇悍著稱,他們可能是亞蘭人、巴比倫人的祖先;『把駱駝擄去』第一災擄去牲畜(參15節),第二災燒滅群羊(參16節),第三災擄去駱駝;『惟有我一人逃脫』請參閱15節註解。 【伯一18】「他還說話的時候,又有人來說:“你的兒女正在他們長兄的家裡吃飯喝酒,」 〔呂振中譯〕「這個人還在說話的時候、又有一人來了;他說:『你兒女正在他們大哥家裏喫飯喝酒;」 〔文意註解〕「他還說話的時候,又有人來說:你的兒女正在他們長兄的家裡吃飯喝酒」:本節的場景乃是13節的延續。 【伯一19】「不料有狂風從曠野刮來,擊打房屋的四角,房屋倒塌在少年人身上,他們就都死了;惟有我一人逃脫,來報信給你。”」 〔呂振中譯〕「忽有大風從曠野那邊颳來,擊打了房屋的四角;房屋倒塌在青年人們身上,他們就死了;只有我一人逃脫、來向你報告。』」 〔原文字義〕「狂」巨大的;「倒塌」傾覆。 〔文意註解〕「不料有狂風從曠野刮來,擊打房屋的四角,房屋倒塌在少年人身上,他們就都死了;惟有我一人逃脫,來報信給你」:『狂風從曠野刮來』可能是龍捲風(旋風);『房屋倒塌在少年人身上』意指約伯的兒女們都被房屋壓死了,顯然約伯和他的妻子並未參與宴會;『惟有我一人逃脫』請參閱15節註解。 【伯一20】「約伯便起來,撕裂外袍,剃了頭,伏在地上下拜,」 〔呂振中譯〕「約伯便起來,撕裂外袍,剪了頭髮,伏在地上敬拜,」 〔原文字義〕「撕裂」撕開,撕碎;「伏在」倒下,躺下。 〔文意註解〕「約伯便起來,撕裂外袍,剃了頭,伏在地上下拜」:『撕裂外袍,剃了頭』乃是悲傷哀慟的表示(參創三十七29,34;賽十五2);『伏在地上下拜』不是絕望,而是謙卑在神腳前,相信祂的慈愛和保守(參撒下一2;九6;代下二十18)。 〔話中之光〕(一)15~19節一連串的打擊,絕非一般常人所能忍受的,許多人的反應往往是灰心失望,甚至埋怨神。但是約伯卻表現得異乎尋常,在悲痛之餘,仍然沒有改變他對神的敬愛和信心。許多人在蒙福的情況下理所當然地敬愛神,但是一旦遭遇苦難,便會歸咎與神。 (二)約伯沒有掩飾他那難以抑制的悲痛,然而他並沒有對神失去信心。約伯流露的感情顯示出他有人性,非常愛自己的家人。神創造了我們的情感,而像約伯那樣表達自己的感情並非不當或犯罪。如果你經歷了一次巨大損失、失望或傷心,就坦承你的感情,表達自己的悲傷吧。 【伯一21】「說:“我赤身出於母胎,也必赤身歸回。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 〔呂振中譯〕「說:『我赤身出母腹,也必赤身歸回;永恆主賞賜,永恆主取去;願永恆主的名受祝頌。』」 〔原文字義〕「赤身(兩次)」赤身露體;「賞賜」」給,賜予。 〔文意註解〕「說:我赤身出於母胎,也必赤身歸回」:為詩歌式形像表達,即「來時空手,去時空手又何妨」,何況人生禍福在神手中,賞賜或收回,悉聽主旨。 「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這句話突出地刻畫了約伯的信仰態度。亦即:(1)他告白神是萬物之主宰,自己不過是管理從神領受之物的管家(參彼前四10);(2)告白掌管人生死禍福的是神,人作為被造物理當順服神的主權,稱讚神的名。 「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約伯的反應與撒但所預期的恰恰相反(參11節)。 〔話中之光〕(一)雖然盜賊、閃電和旋風都是當地常見的天災人禍,雖然是撒但的手在攻擊,但約伯卻在每個不幸的背後都看見了神管理的手。神從來不會袖手旁觀,宇宙中並沒有真正的意外,所以約伯既沒有咒詛示巴人和迦勒底人,也沒有抱怨火和風,而是宣告「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既然一切天災人禍都是出於神,人不但應該順服神的主權,也應該從神的身上尋找答案。在約伯的眼中,完全沒有撒但的地位,甚至都沒有把不幸歸咎於牠,安慰自己「賞賜的是神、收取的是魔鬼」,所以使惡者大大蒙羞。今天,我們卻常常抬舉撒但,動輒把自己的軟弱推給牠,讓牠替人背黑鍋。 (二)今天,雖然每個重生得救的信徒都會承認,我們應當「像從死裡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神,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羅六13)。但是,只要神收回我們的財富、親人和事業,就會顯明我們內心真正的光景。當你「一切所有的」(11節)都被毀了的時候,還有信心宣告「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嗎?還能承認自己只是財產與兒女的管家嗎(彼前四10)?還能「只要有衣有食,就當知足」(提前六7)嗎?你所信的是「永生」(約三16)、是「天上的基業」(彼前一4),還是神自己呢? (三)約伯是悲傷的,他用行動表明了自己深切的悲哀,但他的禱告卻是順服的,承認神可以賞賜、收回原本不屬於約伯的東西。以致撒但的控告完全失敗。約伯的反應說明他的敬虔跟利益無關,「信仰,不全是因果關係可以說明的」。我們是否認為自己所有的東西都是屬於神的?神有權可以收回?我們是否真的由內心相信我們只是我們財產與兒女的管家?願意順服神給的境遇?一無所有了,我們還信神嗎? (四)當我們從《約伯記》中看到災害和苦難時,應該記住,我們也活在一個墮落的世界裡,好行為不見得會得到讚賞,壞行為也不一定受到懲罰。我們看到一個惡名昭彰的罪犯享福,而一個無辜的兒童陷在痛苦之中時會說:「這不公平!」但事實的確是這樣。罪惡已經扭曲了公義,使我們這個世界變得醜惡和不可理喻。《約伯記》了一位好人無辜受苦的經歷。令人感歎的是,我們這個世界也常有這樣的事。然而約伯的故事不是以絕望告終。通過約伯的生命,我們可以看到,即使我們處在無望的情況下,仍應該對神有信心。信心不應建立在得獎賞或成功的基礎上,而應堅信神的國度最終會臨到。 【伯一22】「在這一切的事上,約伯並不犯罪,也不以神為愚妄(或作“也不妄評神”)。」 〔呂振中譯〕「在這一切事上、約伯並沒有犯罪,也沒有以神為處理失當。」 〔原文字義〕「愚妄」寡廉鮮尺,不適當的行為。 〔文意註解〕「在這一切的事上,約伯並不犯罪,也不以神為愚妄」:『不犯罪』意指沒有偏離標的,亦即沒有離開信仰的正軌;『不以神為愚妄』小字作「不妄評神」,意指約伯雖然承認他所遭遇的一切都出於神的許可,但是他尊重神的主權,而不妄自評論神的作為,持守自己是受造者的身份與分際。 〔話中之光〕(一)約伯失去了一切所有的,但既沒有犯罪,也沒有妄評神,更沒有棄掉神。他的信心並不是因果律所能解釋的(參9~11節)。但是,這信心並沒有解除約伯的傷痛,反而造成了更大的痛苦。因為他憑信心相信,這一切不幸都是神允許發生的,而他所信的是公義良善、大有能力的神,所以就更無法理解為什麼「全能者的箭射入我身」(伯六4),為什麼「完全人和惡人,祂都滅絕」(伯九22)。 (二)這位「完全正直」(1節)、無可指摘的信心偉人,突然莫名其妙地跌了一大跤,在疑惑的沼澤中擱淺了。約伯親身經歷的無妄之災,使他心中因果報應、賞善罰惡的傳統公式(伯二十二21~30)全然崩潰了,人的選擇和行為還有道德意義嗎?義人和惡人還有區別嗎?約伯不得不在痛苦的思索中接受拆毀,從一位「完全正直,敬畏神,遠離惡事」(1節)的信心偉人,逐漸被還原成一位真實的亞當後裔。 叁、靈訓要義 【】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約伯記註解》 參考書目:請參閱「約伯記提要」末尾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