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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代志下全書綜合短篇信息
目錄:
《歷代志下精華》結論(漆立平)
歷代志下要義(賈玉銘)
所羅門王和建殿(賈玉銘)
第一至三次衰敗和復興(賈玉銘)
第四至六次衰敗和被擄(賈玉銘)
《歷代志下精華》結論(漆立平)
以色列人是神差摩西拯救建立的子民與國度
以色列人是與耶和華神有約的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之後裔;也是耶和華神以大能,從埃及拯救出來的為奴之民。以色列國是神的僕人摩西,受差遣按照神聖的律法、典章、制度,建立起來的國度。迦南地是神應許賜給以色列子民,建立神子民國度的土地,是祂應許祝福的流奶與蜜之地。
當神差遣摩西拯救以色列人,脫離埃及人與法老的奴役,帶出了埃及,在西乃曠野時,神就藉摩西將神的律法典章制度,傳給以色列人了;並且也將他們按照神聖的制度,建造成為一個在人世間最高文明、公義、仁愛、安和、歡樂的神子民國度,是一個被神的榮耀充滿,蒙神同在又賜福的國度。那時,他們已建成了國,尚未得著神所應許賜給他們的地。
在他們進入迦南地之前,神藉摩西曾與以色列人立約:他們和他們的子孫,若持守對耶和華神的忠誠信仰,遵從祂的誡命、律法、典章、例律、和話語,真正作祂的子民,祂就會永遠的保護與賜福給他們的國度與後裔。相反地,若是他們背逆祂,丟棄祂的律法典章與話語,轉從列邦的風俗,事奉各種偶像或邪惡異教時,神也會拋棄他們,任由他們和他們的子孫,被列邦擄掠折磨苦待,在萬國中被人拋來拋去,遭受各種咒詛災禍,直到他們從心靈中悔改認罪,回轉頭歸向耶和華,仰望祂的拯救,神會再施恩拯救他們。
神的律法典章和制度,神的誡命與教訓,摩西都記錄在《創、出、利、民、申》五經之中,傳給以色列人。這些都是世界上人類歷史中最早的經書,也是最早,記錄最詳細完整的歷史書卷。神對以色列子民的應許和警誡,摩西更是仔細而清清楚楚的記錄在《申命記》最後的部分。當日他還曾呼天喚地的提醒子民要謹記遵行,他說這是神賜給他們最珍貴的珍寶,是以色列人在歷世歷代萬民中的智慧(申4:5-8,30:19-20)。
在迦南地士師時期的以色列國度
神藉約書亞領他們進入迦南後,帶他們征服並趕出了迦南七族,將土地分給他們為產業,讓他們都得著一分自己的地業,使他們可以自主經營,不再作人的奴僕,都可以按著神公義、良善的律法典章制度,受到公平保障的安居樂業生活。這是約書亞按神旨意,照神所賜的律法、典章、制度和話語,建立的神子民「以色列國度」。
在初期的四百年中,在他們中間並沒有設立君王管束或治理他們,神讓他們都可以獨立自主,自我管理的生活。士師、祭司、利未人都只是服事他們的人。有紛爭自己不能和平解決時,可以找士師按律法、例律公正裁判。要向神獻祭、禱告、認罪贖罪,化解怨仇,恢復和平,有祭司和利未人幫助服事他們。平時且常有祭司和利未人在生活上照顧他們,例如:對於子民生病時的檢疫、醫治、照顧;對於生活環境、住宅、身體衛生的教導與檢查;將神律法、典章、例律、與神話語教導他們;對敬虔生活的認識、實行、與傳承等,都有祭司和利未人,作教化他們的工作。神賜給了他們有珍貴的自由、法治的社會、開明的教化、與豐富的資源。他們可謂是過著世上最幸福,最文明,最有文化水準的生活。這是在三千五百年前就建立的榮美國度。
可是,以色列子民並沒有看重這位愛他們的神,也沒有珍惜神所賜給他們的豐富。他們總是輕易的受外邦人引誘,丟棄他們的寶貝,去模仿效法外族的邪風惡俗,愚昧的向受造之物敬拜,悖逆的頂撞神,離棄神的教訓和警誡,因而屢屢墮落,以至失去神的保護,落進外邦仇敵的手中受苦受害。
當他們在苦難中受盡折磨才醒悟,悔改回歸到耶和華神面前,呼求神的拯救時,神總是基於祂的信實與慈愛,興起士師來,藉著祂大能奇妙的作為,拯救他們。重新建立他們的國度和信心,使他們又得以恢復蒙恩的生活。他們這樣起起伏伏四百年之久,經過至少八次重大的敗落與拯救。這就是《士師記》所記錄「士師時代」的以色列歷史。
以色列人要求設立君王的統治
經過那樣長的歷史教訓,以色列人始終沒有從歷史認識神,更沒有看中神的例律典章與法度。他們一直總是受世俗的影響,想效法世上列邦的邪風異俗,看見列國都有君王統治管理,因此以色列人也要求年老忠心的士師撒母耳,為他們立王。神知道這些以色列子民,若沒有受到更多慘痛的教訓,他們是不會從心靈中真正敬服神的。所以,神就要撒母耳照著以色列人當時的想法,為他們膏立了掃羅作他們的王。從此以色列國度的歷史進入了「君王時期」。
君王能帶進榮美的國度,帶進人民生活的自由、平安、和幸福嗎?以色列的君王歷史告訴我們,所有的君王若沒有正確認真的信仰,全都是邪惡的,他們都是魚肉人民的野獸。《列王記》就記載了從所羅門王以後,歷代以色列王與猶大王的更遞與消滅的歷史。君王的好與惡,就決定於他們對神的信仰與事奉態度。對神不忠誠的,不可能對人民良善。不事奉神的,必然是撒但惡魔的工具,這是千古中外不變的定律。
歷史上能夠服事子民,建立神國度的君王,只有那些真正敬畏耶和華神,按照神的誡命、律法、典章和話語,治理與教化子民,並且謙卑的活在神面前,不斷尋求仰望神的君王。他們才能建立神聖榮美的國度,帶給子民長久的自由、公義、良善、法治,產生歡樂幸福的社會,蒙神賜福成為興盛豐富文明榮耀的國度。
《歷代志》中的記錄,就是神子民國度中的君王見證史。這部歷史啟示我們,神子民的榮美國度,絕不是靠人,或靠君王的才智能力與手段方法,所建立起來的。以色列和猶大國的歷史顯明,只有那些敬畏耶和華神,遵行祂所賜的律法、典章、制度與神話語的君王,曾帶給以色列子民或猶大子民榮美幸福的國度和生活。否則,那些君王都是子民與百姓的災難和禍患,國度因他們而毀壞滅亡。那些君王不僅他們的施政、作為、直接影響子民的幸福,他們隱藏的私生活,尤其是他們的婚姻關係與對子女的家庭教育,對國度與子民的影響更深更厲害。
《歷代志》中的先祖家譜
《歷代志》前九章的歷代先祖的家譜,是極其珍貴的歷史文獻。使世上歷世歷代萬民的子孫知道自己的根源來自何處。凡是記念敬畏神,認定耶和華神是獨一創造主的人,神也記念他們,他們的名就被記在神的生命冊上,《歷代志》的家譜,是個小影。不承認祂的,神也不記念他們,他們將永遠滅亡消失。舊約如此,新約也如此,神並不偏待人。由《歷代志》的家譜,可以延續到新約《馬太福音》或《路加福音》中耶穌基督的家譜。凡是因信基督耶穌之名的人,就是因信神兒子之名而重生的人,神就叫他們得著永生,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這等人是從神生的(約1:12,3:16,17:3)。他們就連於這個家譜,永不滅亡,記在神的生命冊上。
以色列的第一位君王掃羅
掃羅(Saul)是第一位被選被神所膏,被以色列人共同認同的第一位君王。士師撒母耳奉神之命,將他已經服事重建起來的國權,交在他手�堙C掃羅雖是神的子民,掌權之後就不敬畏神,不聽從神,也不尋求神,不學神的律法典章,他很快的就從一位人眼中看為好的君王,變成了一個迫害子民的惡王。他的結局是國破家亡。他的歷史《歷代志》的作者不堪重述,只以一章記載他和兒子的為國殉難,以示記念。(代上10:1-14)
以色列的第二位君王大衛
大衛(David)本是一個不起眼的牧童,鑑察人心肺腑的神知道他,差撒母耳去預先膏他。他曾為國立功,殺敗非利士的巨人,卻因以色列婦人的誇讚,而引來掃羅王的嫉妒與追殺。他雖有兩次可置掃羅於死地,但他因敬畏耶和華,而不敢造次,寧可自己在曠野逃亡十餘載。因著他敬畏神並愛神,使人受感。同樣在綠林逃亡的盜賊,因遇到他而不再為非作歹,甘願追隨他,義務性的作保民護鄉的工作。這些事《歷代志》亦沒有重複。其實,當大衛被以色列人擁戴作王時,以色列只是一個殘破的國。
《歷代志》只清清楚楚記載大衛作王之後,怎樣一步一步按照神的心意,把以色列子民導正為一個事奉耶和華神的國度。他也曾因沒有尋求清楚而犯錯,但他保持謙卑的心,受教的靈,在歸正之後更新往前。他總從神的律法典章與話語中,尋求神面前正確的答案。他學習了,也進一步教導以色列子民。他一直以神的律法典章與話語,來教化培養以色列子民。他看重子民在神面前忠誠的事奉,也敬重他們的服事,記錄他們的事奉。
在他執政時代的歷史,有最多的人名事奉記錄。他依神的啟示建立規章制度,傳之久遠。神的國不是由人說了算,任意而為隨心所欲。他知道他雖是王,只是神的僕人,他不是神,他不能隨心所欲。他的任意就會成為他的罪孽、人民的災難、國家的禍害。王應該在神的子民中,作盡心忠誠事奉神,愛心服事子民的榜樣。《歷代志》用十九章的篇幅記載大衛王的事奉,其意義在此,值得後世事奉神的人仔細揣摩。(代上11∼29章)
以色列的第三位君王所羅門
所羅門(Solomon)是大衛犯罪悔改後,悉心教育培養的兒子,他確實得著了父親在信仰上的傳承,繼承了大衛的遺志。他繼位之後,仰望神賜他智慧治理以色列,服事他的子民。神也確實賜給他無人能比的智慧與財富。他建造了輝煌的聖殿,建立了祭司、和利未人各種事奉的體制與班次,把以色列民真是帶進到對神完全的信仰中,使以色列國成為耶和華神見證的國。使神的榮耀與豐富充滿國中,使以色列達到人類歷史上,前所未有,甚至可說是迄今為止,未有再現的光輝與文明中。
可惜,所羅門王因得著極高的榮耀與豐富,而心生傲慢。先放縱自己於情慾奢華之中。他因著早期曾得著神的啟示,撰著了《箴言》與《雅歌》,深得子民的喜愛敬重,他就驕傲的拒絕與他同期先知的警誡,又不能在神面前坦白的謙卑悔改,以至他後面的十年墮落敗壞的愈過愈深,蹧蹋了他自己,也埋下了以色列國分裂與破敗的種子。雖然他後來又撰寫了《傳道書》勸世人乘早追求認識記念造人的主,但並不表示他向神公開的認罪悔改。《歷代志》的作者,以九章記載他的事奉、豐富與成就,目的是要人效法他的善。作者不再記載所羅門王的惡,因在《列王記》中已經記載的夠清楚了。(代下1∼九章)
以色列成為一國,在共同的君王治理統治下,就經歷了掃羅、大衛、所羅門這三位君王。他們分別各在位四十年,共一百二十年的歷史。掃羅王使這個初創的君王國度在他手中敗亡。大衛王使這個敗亡的國,在他的服事中統一,並建立成為迦南地唯一事奉耶和華神的見證國度,是使四周列邦尊重甚至臣服的榮耀國度。所羅門王繼承父志與遺命,將耶和華神的聖殿建造起來,並將祭司、利未人事奉國民的體制,具體的實現了出來,把神子民的國度,帶到榮耀的高峰。然後他墮落,為他所建造的國度,親自埋下了分裂的種子。所以到他一去逝,以色列就分裂了,走向沒落敗亡。
《歷代志》不記載分裂後的北國以色列君王
在所羅門王之後,以色列一分為二。北國仍稱為以色列,包含以色列十個支派的子民與土地,是比較大的國,由以法蓮支派的耶羅波安為王。他雖得著神藉先知賜他的應許,得以作王,他卻不尊重事奉耶和華神,他竟悖逆耶和華,以信仰為政治的手段,建立兩個偶像的敬拜中心,引誘信仰不堅定的以色列子民去事奉偶像,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他是神眼中邪惡的君王。從他以後的以色列君王,卻都效法他所行的惡,沒有一個悔改歸向耶和華。他他的王朝並不長久,往往第三代就被人屠殺篡位了。雖然神基於祂的慈愛,曾差遣許多先知,例如:以利亞、以利沙、米該亞、約拿、耶戶…等,去警誡、去勸戒,那些以色列王,他們總不悔改,他們的後代總是在篡位中,被人屠殺而死於非命中。最後被亞述帝國滅亡。在《列王記》中已有清楚的記錄,因為乏善可陳,《歷代志》不再記載他們。
《歷代志》只記載南國猶大的君王
分裂後的南國則稱為猶大,只包含兩個支派的子民與土地,是比較小的國,繼續以大衛的子孫為君王。由於在京城耶路撒冷,有耶和華的聖殿在其中,猶大許多代的君王都還忠誠的持守對耶和華神的信仰,他們曾經遵行神的律法典章與神的話語,有過很好的事奉,對子民作過良好的服事,帶他們建立單純聖別的信仰,有過輝煌的歷史,在對神的事奉上,對子民的服事上,有過好的成績,神記念他們曾有的作為,要《歷代志》的作者詳細的撰錄下來,讓後世的人記念,從中得著啟示,有所學習。
其中有許多重點,是值得後世事奉神的人,去學習與揣摩的。雖然,猶大國最後也被滅亡,猶大的以色列人也都被擄而分散到列國萬民中去了。但這些猶大的以色列人總能在異邦列國,受人尊重,總不被同化,也不被消滅,這與他們堅固的信仰,有極密切的關係。他們雖也有過許多的失敗,跌倒,他們卻能在危亡中,奇蹟似的重新站立起來,甚至復興起來,回歸迦南地重建,復國,並不是偶然的,而是神奇妙信實的作為,對於祂話語的應驗。我們讀《歷代志》的歷史,是要我們從中會悟靈明,獲得神國度的事奉要領與原則。
無疑地,在神子民的國度中,君王代表屬靈與事奉的領袖,他們的態度與作為,直接影響神國度中絕大多數子民,對神信仰與對神事奉的觀念、態度、與發展。從歷代君王的身前、執政、身後的繼位子孫發展,也可以看見君王的婚姻與私生活,對國度與子民的影響是何等的深遠與嚴重。
歷史上五個階段的猶大君王
猶大國的歷史,從羅波安王之後,我們將之分為五個主要階段討論:
一、從羅波安王的分裂到亞撒王的自強
這一段歷經羅波安、亞比雅、亞撒三代君王,共約六十一年。這段時期的三代猶大王,基本上都尚能敬畏事奉耶和華神。由此可見,自從大衛王從國家之亂平定他自己深切痛悔後,他不僅悉心致力於國政,建立對神國度的事奉,為建造聖殿作多方的預備。同時他也悉心教導培養他的兒孫,使他們務必在家中得著信仰良好的傳承,使他們都敬畏神,都敬重學習神的律法典章與話語,這成了他們的傳家之風。所以從他之後的五代,所羅門、羅波安、亞比雅、亞撒、以至約沙法,都能一貫的持守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雖然他們都可能有局部性的軟弱,行的不一定十分完全,可是神國之道,他們尚能維繫,甚至不斷進步。因此,在這一段期間,猶大國雖小,卻是美而富,平安而有神祝福的國度。事實上,她四周沒有任何國家堪與她相比。在羅波安之後,所有進犯猶大的敵人,都遭到神嚴厲的懲罰。(代下10∼16章)
二、從約沙法王到亞她利雅的篡位
這一段歷經了約沙法、約蘭、亞哈謝三位君王,連同屠殺大衛家族篡位的亞她利雅,共約四十年。約沙法是使大衛王室,猶大王國幾乎頻臨滅亡的肇因者。
約沙法本是一位敬畏事奉耶和華神的君王,何以他後面的三位接續者都背逆耶和華神,事奉巴力呢?乃因約沙法輕看了神的教訓,也輕看了婚姻對信仰的影響。
首先,他在治國的交往上,對交往者的信仰採取了「自由主義」,他自以為在信仰上堅定,而與事奉巴力的以色列王亞哈結交,與引誘以色列人偏離神的邪惡者結盟,是無關緊要的。其實,他大錯特錯了。一個國度的領袖,他的交往對他的百姓,和家庭子孫後裔,產生極大的示範作用與影響。
接著,他又自以為聰明,將他兒子的婚姻,當作政治的工具與手段,要他的兒子約蘭,娶亞哈的女兒亞她利雅為妻。以至他引狼入室,為撒但在他大衛王室的後裔中,帶進了毀滅的差役。在約沙法死後,他兒子約蘭在亞她利雅的唆使下,先屠殺了他所有兄弟的家人。接著約蘭的兒子亞哈謝,去看望亞她利雅的兄弟時,又被以色列的篡位者所殺。亞她利雅得知兒子被殺之後,她竟然以太后的身分起來,把亞哈謝所有的兒子,也就是約沙法所有的子孫後裔全部屠殺淨盡,她便篡奪了大衛家的王位,這是約沙法為他兒子娶亞哈女兒為妻所付的慘痛代價。
若不是神基於對大衛的應許,為他存留餘種,藉大祭司耶何耶大保護了才一歲的王子約阿施,其實猶大國早就滅亡在亞她利雅的手�堣F。這實在是約沙法的罪孽。從他以後,大衛王室家的信仰傳承與教育也就中斷了。
更嚴重的是,從此以後,猶大國中的偶像到處充斥蔓延,猶大子民的心靈與信仰,大受戕害。猶大不再是個單純事奉耶和華神的國度,神國度的見證大受破壞,雖然經過許多代好的君王努力消除偶像,卻都扭轉不過來。約沙法自以為聰明的妄行,其為害之大,是難以估算的。在這一階段猶大國的見證,從優美而變成混亂。(代下17∼22章)
三、從耶何耶大輔政到亞哈斯王的背逆
這一段經由大祭司耶何耶大的輔政,使猶大的王位還政與大衛子孫,歷經了約阿施、亞瑪謝、烏西雅、約坦、亞哈斯五代君王,共約一百五十三年。是猶大國歷史中,較平和安定的一段年代。前四位猶大王初期都敬畏事奉耶和華神,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這不能不歸功於耶何耶大輔政與教育的成功。他的輔政包括對約阿施王婚姻的輔導,使他娶了敬虔賢惠的妻子,使王室在信仰的傳承上得以重建,使後代的兒子繼政時,不因前代的偏離而偏離。
前面的四代君王,在初期都行的正,是因受母教的結果。至於他們後來的變壞,則多是因他們前期執政的成功,而心生傲慢變壞了,這是他們自己要負責的。
大衛的王室得以中興,顯然是受益於耶何耶大的輔政。他對王子約阿施的教育培養,並且為他娶了敬虔的妻子,為王生養教育兒女,使王室在信仰上的傳承,得以延續。由此可見,王若娶了敬虔的妻子,不僅於對王室本身的兒女,在信仰的傳承與教育上有益,將來更影響後來的世代,對全國的子民都有益。
輔政不限於耶何耶大對於約阿施的輔導教育。更重要的是上一代對下一代的輔導教育,包括母親對於兒子的輔導教育,也包括父親對兒子的輔導教育。烏西雅在位時,因生大痲瘋而退居背後,輔導兒子約坦代為執政,顯然對於約坦繼位後的執政,產生駕輕就熟,持續走在正道上的作用。
何以亞哈斯王起來,會悖逆他父親,離棄耶和華神的道,則顯然是因約坦忙於公務,忽略了兒子,產生了代溝而心生怨恨,反其道而行所致。這是很可惜的。所以,神國度的領袖絕不要以忙為藉口,忽略了親自輔導教育下一代的責任。否則,很可能他雖作的成果很好,卻遭遇到被後面的繼位者推翻掉,這對神國度的損害,是何其的嚴重。在《歷代志》中,有很多類似的情形。(代下23∼28章)
四、從希西家王中興到亞們王的背逆
這一段經歷希西家、瑪拿西、亞們三位君王,共約九十年。
希西家是一位很好的猶大君王,能從亞哈斯王的家中產生,不能不歸功於他母親的教養傳承。也可能在王室的教育上,得著了良師的開啟。也可能兩者兼而有之。但毫無疑問地,良母的堅持是最重要的關鍵因素。據說先知以賽亞正是其良師。我們要知道,亞哈斯是一個抵擋耶和華的王,若不是其妻子的堅持,以賽亞不可能成為希西家的老師。無論如何,在母親的堅持下,希西家得著了良好信仰的傳承與教育,這是猶大國與子民之福。
然而,何以希西家之後的瑪拿西與亞們會如此惡劣呢?這又明顯是母教使然。因為,希西家在他得著神給他延壽十五年之後,他竟娶了一個年少的外邦女子為妻,兩年後生下瑪拿西,母親自幼帶著他接觸偶像。
瑪拿西繼位時才十二歲,當然由他母親輔政。從此之後,偶像大舉汜濫侵入猶大國,子民仿效王室,一發而不可收拾。瑪拿西長大親政,自然順著他母親的路線發展。表面上,是瑪拿西所行的惡,也的確與他有關,但最根本的原因豈不是由希西家輕視神的話,娶外邦女子為妻,又將偶像崇拜引進王室,帶進國中所造成的嗎?一個國度領袖的婚姻,並非只是他個人的私事,而是大大影響家人,影響百姓,影響國度發展的大事。(代下29∼33章)
五、從約西亞王重建到西底家王的覆亡
這是猶大國最後一段的歷史,歷經了約西亞、約哈斯、約雅敬、約雅斤、西底家五位君王,其實只是兩代,共約五十三年。約哈斯、約雅敬、西底家三人是兄弟,都是約西亞的兒子。約雅斤雖為約雅敬的兒子,被人帶上位時,他才八歲,只三個月,就被尼布甲尼撒帶去巴比倫了,他根本沒有執過一天政。
在這一段歷史中,只有約西亞是真正作過猶大國的王,其他三個人都是作埃及或巴比倫分封的王,只是傀儡。
約西亞接續王位時,他才八歲,顯然是由他母親輔政。他的父親亞們是個很惡的王,惡到一種程度,被他的下屬所殺。這種事情,在外邦異族的國家中司空見慣,但在神子民的國中,絕無僅有。亞們何以會娶這樣一個虔誠的賢妻良母呢?原來是在瑪拿西被擄歸回還政之後,那時他已悔改歸向耶和華神之後,才為他兒子娶的妻。那時,他已深深知道唯有耶和華是獨一的神,是祂拯救了他,是他祖大衛的神,他父親希西家的神,是猶大的神,是他該事奉的神,也該是他兒子該事奉的神,他看中他兒子的婚姻,為他娶了一個敬虔良善的妻子。這雖然沒有能挽回兒子,卻拯救了他孫子,仍是猶大子民的福。
約西亞不該去打那場神不要他去打的戰,否則他多有些年日,猶大不至於那樣快滅亡。一個敬畏事奉神的人,絕不該自認為是虔誠的,就可以不聽神的話,自己去冒險,以為神一定會拯救他。事奉神的人更沒有任意妄為的權利。
約西亞之後的四位君王,有三位是他的兒子。其實他們都已經不是獨立自主的猶大王了,而是聽命於埃及王或巴比倫王的附庸王了。因為自從約西亞戰死之後,猶大的國防已完全瓦解。在短短二十二年的歷史中,他們被擄了四次。第一次是被埃及王尼哥所擄。後面三次都是被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所擄。第一次至第三次的被擄,都是小規模的被擄。最後一次的被擄,乃是大規模的被擄,是徹底的滅亡。聖殿與耶路撒冷城都被焚燒拆毀,猶大子民沒有被殺害的,都被擄去巴比倫作奴隸。猶大和以色列在迦南地的國,完全結束。
這一段無疑是以色列子民慘痛的歷史。最後的四位君王,可謂都是亡國之君。他們的問題是對耶和華神、對人都不忠誠,他們一面敬拜耶和華神,一面又事奉偶像邪靈。他們不聽神先知耶利米的話,卻聽假先知、巴力祭司的話。猶大百姓也跟他們一樣,以至他們不能得救。神讓他們被徹底滅亡,好在被擄之地巴比倫,拯救那些聽從先知以西結和但以理,徹底向神認罪悔改的人。使他們能夠照先知耶利米所預言,七十年後得以回歸耶路撒冷,重建聖殿。這是《歷代志》的記錄的結束。(代下34∼36章)
神國度中賢良領袖應具備的特質
根據《歷代志》記錄與啟示,神子民國度中的君王,或以今日眼光來看所謂的教會領導者,要成為一個合乎神心意,能賢明良善的事奉神國度,智慧的領導與教化服事神子民的僕人,應具備的特質如下:
1、他是一個自小在神國度中生長的人。認識神國的事。
2、有信仰純正敬虔的雙親、或父親、或母親的教養。
3、受到過父母或國度中優良導師,信心的培養傳承。
4、在神的話語上受到過純正的啟發、教育、與學習。
5、養成了每日敬虔的生活習性,與神有親密的交通。
6、養成了定期性參與禱告、讀經、聚會、服事的生活。
7、在感情與婚姻的生活上,是堅定正常持守神心意的。
8、對神子民有關心愛護家庭與孩子活動的心情與素養。
9、性情溫和,持守真理,尊重神的先知、僕人與子民。
10、生活上不落入財氣、情慾、權勢、和傲慢的陷阱。
為著神的國度與教會的發展,教會與神的僕人,應儘所能的培養這樣的人。
在《列王記》中,在論到一位好猶大王時,常有「效法他祖大衛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王上15:11),或「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王下12:2,14:3,15:3)。但在《列王記》中,並沒有把大衛所「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說清楚。在《歷代志》中就說的非常具體清楚了。這包括:
1、他自己尊神為大,以事奉神為樂,以服事子民為志,把跟隨他的人,都感化的與他同心合意,一同建國。
2、他以神的寶座與約櫃為事奉中心。自己常活在主面前,也盡心勸化子民,全心歸向神。
3、他凡國中的大小事,都尋求神的旨意,無論是戰事、國事、事奉的事,都按主的話解決。
4、他忠誠單純的事奉耶和華獨一真神,不摻雜,不妥恊帶領百姓清除國內一切偶像與異教的蹟像及殘餘。
5、他按主的話語,培養訓練祭司與利未人(即全職的事奉者),並將他們按職責、所長編組,使他們配搭服事。
6、他關心照顧子民的生活,並指導正常的生活,差遣專業的利未人去促進並領導促進子民事業的發展。
7、他重視對全民的教化,派遣祭司利未人,到各支派各城各鄉,擔任士師官長,將神的律法典章教導子民。
8、他在生活與政務上,不奢華筵樂,不搞排場,不課征重稅勞役,愛護子民,秉公行義,務實施行仁政。
9、他按神的旨意,善待祭司與利未人,而為子民的國度建立了忠誠公正,為民服務的專職公務員制度。
10、 他使聖殿與聖會的事奉,更加豐富深厚,尤其將專職的聖詩與聖樂的元素導入,加強教化與感化作用。
11、 他自己真誠過奉獻的生活,作百姓的榜樣,也勸化子民過奉獻的生活。尊重先知的話,敬重祭司的服事。
12、 他在信仰與事奉上,對兒子所羅門和子民,作了很好的傳承,使他對國度的事奉可以延續並發展。
以上所列,都是在《歷代志》中明確的記錄,是留給作領袖者的榜樣,也是《歷代志》在聖經中最重要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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漆立平《歷代志下精華》
歷代志下要意(賈玉銘)
書之要意——猶大國之命運
世上最希奇的民族,即猶太人;最神聖的國家,即猶大國。猶太民族建立猶大國,其中經過,也不過為民族與國家光榮歷史中的一個過程。于王國時代之前,已有列祖時代,士師時代。于王國時代以後,亦有被擄時代;返國時代;播散時代;及最後之國度時代。于王國未建立以前,已為世界最古之民主國;于王國敗亡以後,仍有非具體之猶大國依然存在。後來更要有極榮耀的禧年國,顯然成立,即彌賽亞要坐在大衛的位上,實現大衛國度之約。所以說到猶大國的命運,不能只就王國時代而言;本書所表明的,不過此王國一個過程中的原委而已。
一、國家之興衰
(一)興盛中之衰敗 統觀全書歷史,無非記猶大國的興衰,前數章無論所羅門之榮華、國權之強大、財物之豐裕,實超越當時帝王以上。因為耶和華曾應允他說:我必賜你富足等榮,使你在世的日子,列王中沒有一個能比你的。不過他的興盛,就是他的失敗;因為重物質發達,而忽略靈性,以至奢靡過甚,與外邦聯婚;多納嬪妃,崇拜偶像;國家之分裂,已根本於此;未幾即分南北二國,雖然南國不乏有道之君王,亦僅傳四百餘年,即亡於巴比倫。
(二)衰敗中之興盛 于分國以後,自羅波安起,有六次衰敗,幸有約沙法、約阿施、烏西亞、希西家、約西亞等乘時而起;於屢次失敗中,亦有屢次復興。雖日後陷於被擄,但無形之猶大國,依然存在,不久彌賽亞還要坐在大衛的位上,實現他的禧年國呢!所以看到猶大國興盛中之失敗,且興盛亦即失敗,固可為之痛惜!再看到衰敗中之復興,且其衰敗亦正所以預備復興,又不能不為之額首慶祝。
二、聖殿之原委 舊約聖殿之原委,原是表明大衛家之始終,及教會的真相。所以本書始終不離聖殿,以建造聖殿起,以焚毀聖殿終。因為聖殿正所以表明大衛家,聖殿之經過,亦即表明大衛家的經過。
(一)聖殿之建設 按聖殿之經過,先言大衛之籌備,再言所羅門之建造,費多年經營始得成功。其榮耀華美,無以復加,乃為表示神欲於大衛家所表現的真相;以此榮耀之聖殿,可略表神在大衛家中所顯之華美。不過聖殿雖美麗,終屬必壞的物質,亦究不能代表神聖會中所顯屬靈榮耀的無形之殿。
(二)聖殿之焚毀 希奇啊!神允許大衛藉他兒子所羅門所建造的聖殿,既如此輝煌,如此華美,神何不到底保護他的聖殿,竟任敵人焚之以火呢?此中原因,乃以聖殿之表面雖華美,內容已腐敗,其中已充滿污穢,或如耶穌所言,已成“盜賊巢穴”。屬靈之真意既失,物質之美,還有什麼價值呢?縱然以火焚之,還有什麼可惜呢?
(三)聖殿之焚毀與建設 神任憑敵人焚毀有形之殿,正是為要建設屬靈之殿,使人不重看屬表面,屬物質的,即在靈道中追求了。誠然聖殿被焚以後,以色列會眾之靈性,果然大大長進,從此再不敬拜偶像,惹神震怒了。而且焚毀了暫時的殿,也是預備建設永遠之殿,不但是為要實現主的教會,且是要於將來實現禧年國中之聖殿,即“神的殿要在人間”哩!
三、宗教之光暗 我們已經說到本書之要旨,是特別注重宗教方面,乃以猶大家之真精神,全然在乎宗教。以神揀選以色列族,為的是藉以灌輸宗教。而且人生的真價值,亦全在乎他的信仰價值如何。猶大國可說是舊約的教會,國家與聖殿亦皆是為了表現教會。
(一)宗教昌明政治昌明 我們讀猶大國的歷史,最顯然的一件事,即宗教與猶大國之關係:那一個君王熱心宗教,廢除偶像,那一個君王即興盛,凡事亨通;那一個君王無道,那一個君王的政績即失敗。
(二)國族幽暗真光未滅 讀者如看到選民的末運,見君王無道,國政擾亂,人心黑暗,道德淪喪;神所立的選民國,不旋踵間其暗無天日之真相,或比外邦為尤甚。非但喪其國,擄其民,亦且焚毀其聖殿;舊約教會的黑暗,到這時可謂達到極點。所深幸者,竟於此漫漫長夜中,忽有晨星出現,即上主預言其土地荒涼,僅七十年為限,至古列王時,必返歸故土,聖殿仍可複其舊觀。而且于國亡殿毀以後,宗教之儀式,雖多有廢除,但宗教之精神,卻逾加增進;因為宗教的效感,竟于選民國的幽暗陰翳中,更大放光明。
四、民族之存亡 民族之存亡,自然是賴乎土地與主權之存在與否,此乃天然定例;但選民國,卻有例外之例,與世界他種民族,究有不同處:
(一)存而不存 讀者須注意神揀選猶太民族,究不全在血統方面,乃在於他們是否保守選民的精神。當猶大國宗教幽暗時代,國君與國民,多離棄上主,敬拜偶像,固不得謂為神的選民;即當黃金時代,民豐物阜,宗教之儀式極為隆重,但在神眼中,亦未必看他們為神的真子民;選民如果失了選民的資格,種族雖存亦亡,以無選民資格,即不得算為神的選民了。
(二)亡而未亡 所奇異的是猶太民族亡國後兩千年.雖散居天下仍得保全,乃以他們因為離棄上主敬拜邪神,國亡家破受了責打。從此再不敬拜邪神,亦不再與外邦人聯婚,因而國家雖亡,民族仍然保存。直到耶穌再來時,還要實現帕勒斯聽之約,重返故土,成立選民國呢!
總言猶大國之命運,可以國家、聖殿、宗教、民族各方面,表現出來,本書自始至終所表現的,也無非是這四個問題。書之開始:國家興盛,聖殿華麗,宗教熱心,民族康樂。書之末尾:國家喪亡,聖殿被焚,宗教衰敗,人民被擄。因為在於選民,這幾個問題,是合一的,聖殿之存亡,亦表國家之存亡;宗教之興衰,亦即選民之興衰。實際說來,選民之所以為選民,全在他們對於宗教如何;宗教熱心,聖殿之門即常開,神如常在殿中顯現,民族自必多蒙恩眷,如此國家自然也就興旺了。
所羅門王和建殿(賈玉銘)
第三章 所羅門的生平(1:1至9:31)
我們于列王紀上,已詳述所羅門是世上最有智慧之王,是最榮耀之王,也是最愚拙之王。雖然於本書1至9章仍是論所羅門的事蹟,似乎無須再重述。所以我們於本處,僅略略論及,一個最榮耀最有智慧的所羅門,其生平為人,于我們有何教訓。以色列族自開國以來,所羅門是頭三個國王中的第三個王。這頭三個王各為王四十年,且皆在未分國以前。這三個王,即掃羅、大衛、所羅門;對於國家,對於信仰,各方面所占的地位,有同等的機會。所以我們論所羅門的平生,也連帶論及掃羅與大衛,把這三人比較一下,更可從他們各人身上,得到相當的教訓。
一、所羅門顯然的表像 假使掃羅、大衛與所羅門三人並立,我們用屬靈的評判之眼光,向他們望去,必立時看出他們三人的表現,顯然不同:
(一)掃羅王——身材大。
(二)大衛王——靈才大。
(三)所羅門——頭腦大。
掃羅王顯然的表現,是有大身材,“是高出人一頭的。”大衛王顯然的表現,是靈性最高,是大有信心。就如他初露頭角時,不過一個十幾歲的幼童,手中拿著幾塊石子,就膽敢去攻打歌利亞。所羅門王顯然的表現,是有大天才,是個大有聰明智慧的人。在他一生的經過中,處處都表現出智慧的效力。不論在判斷案件的時候,是治理國事的時候,更是對於聖殿的建築希奇榮美,足以顯出智慧的作用。正是實驗神應允他那智慧的禱告說:“你既有這心意,並不求資財豐富尊榮,也不求滅絕那恨你之人的性命,又不求大壽數,只求智慧聰明好判斷我的民。我必賜你聰明……在你以前的列王都沒有這樣,在你以後也必設有這樣的。”所羅門實在可稱為古往今來、人群中一個有大智慧的人。
二、所羅門靈裡的地位 掃羅、大衛與所羅門,三人皆是神所揀選,雖然掃羅被選由於人意,卻仍為神所允許,也都受了恩膏,所以他們都在靈裡有地位,不過他們的地位亦顯有分別:
(一)掃羅王——屬體的。
(二)大衛王——屬靈的。
(三)所羅門——屬魂的。
掃羅不但身體高大,他也實在是個屬體的人。大衛王乃是一個屬靈的,通靈的;靈性最高,靈智最深,靈恩最富,靈權廣大的人。看他所寫的詩篇,更可見出他靈性的程度。所羅門卻是一個屬魂的,是表明教會中的理智派,對於辦理教會事務,手段很是高明,而且圓滑;把聖殿外觀修理得不能再華美壯觀;對於外人的應酬,南方女王的問難等,亦皆善於對付;連他的禱告也是屬魂的,就如聖經第一次記載他在基遍禱告,足可表現他靈性的程度:一則他所求的,不是關於體之事——不求富貴、尊榮、長壽等;二則他所求的,亦不是關於靈的事——非最高尚之祈禱;三則他所求的,不過是關於魂的事——為有聰明判斷是非。他真是一個魂才發展的人。
三、所羅門的信仰生活 掃羅、大衛、所羅門,既皆為信仰中人,不過有屬體、屬魂、與屬靈之不同,他們的信仰生活,自然就有殊別了。
(一)掃羅王——社會的。
(二)大衛王——生命的。
(三)所羅門——教儀的。
掃羅王的信仰生活,不過是屬於社會的。大衛則與掃羅相反,他的信仰生活,是表現在個人靈性裡,藉個人直接對於神的靈交,把神的生命生活,先表現在自己的生活裡,以後再灌輸到人群教會中——是關係生命的。所羅門的信仰生活,卻是關於教儀;在表面儀式上,敬拜的禮節上,如關於聖殿中一切的獻奉,崇拜等事。究竟在個人生命生活裡,不敢說是有多大的效感。
四、所羅門為人的態度 所羅門既是個大有天才的,是個魂才發展的人,對於信仰生活除了暮年悔改的時期內,多是屬機械的。規矩的、表面儀式的,這自然不能不影響他的為人。
(一)掃羅王——自私的。
(二)大衛王——自製的。
(三)所羅門——自大的。
掃羅一生為人,自私自利,只知有己,不知有神;只知有我,不知有人;因為肉體就是自私的,正可代表一切屬肉體者之真相。大衛一生為人是自製的,事事要求合於神旨,按照神的心意而行,所以神說:“他是合我心意的人。”所羅門一生為人,卻是自大的,因為他的天才大、聰明大、本事大、權柄大、地位大,凡事就自高自大。因為理智的現象,就是自是、自滿、自尊、自覺不錯,結果就是自大。原來“耶和華他的神與他同在,使他甚為等大”(1:1)。如果他靈才發展,就必越尊大越卑微,那就不至中途失敗了。
總觀所羅門的生平,可謂富而貧,榮而辱,智而愚。所可慶倖者,是暮年時的悔改,與失敗中的勝利。他於飽嘗世味,閱盡人情,歷經罪途以後,又大徹大悟,終於從屬魂地步,進到屬靈地步。把他那自高、自大、自私、自用,以人間富貴為榮,專向世界罪欲中求快樂的理智信徒,遽然有了屬靈的眼光,把萬事看成虛空的虛空了。因而他那機械儀式的信仰生活,也就成了實驗的信仰生活,竟然進入主的密室,親嘗親歷雅歌書的愛中生活了。
第四章 雅斤與波阿斯
(3:15~17,4:12~13)
所羅門所建聖殿,可謂壯麗榮美。於殿廊前設銅柱兩根,左右各一;左稱雅斤,右稱波阿斯,為推羅良工戶蘭所制。聖經中有數處,詳記此二柱之事(王上7:15~22,41~42;耶52:21~23;王下25:17),全柱略分三部:一為柱身,二為頂,三為柱飾。柱身據聖經他處言,高十八肘,本處言高三十五肘,在他處是分而言之,本處把兩柱合而言之,除銜接處,或柱座不計外,二柱共高三十五肘,周圍十二肘。中空,以銅為之,厚約三英寸。柱頂為球形(王上7:41)。二柱頂各高五肘,合柱身、柱頂,共計約高四十英尺。柱頂之飾,是先以銅作網,上懸銅刻之石榴二行環繞、每行有石榴一百個。二柱之意義:雅斤是神要建設、指導或堅定之意;波阿斯是能力或靠神得力之意。設立此二柱之原因,最要緊的是為表現靈意,是於歷代神家之工人,大有教訓的。
一、為紀念柱——紀念雲柱火柱之要意聖殿原是聖會的表明,神常在聖會當中,如像他常在聖殿中顯現一樣,所以殿中之二柱,正是為紀念神歷來如何在他聖民當中,顯出他與會眾的關係。按雅斤是神要建設或是堅固、指導之意,正是表明會眾從埃及至迦南,無時無地不靠神意旨的堅立指導。波阿斯意即從神得能力,正是表明會眾所以勝法老、過紅海、遠渡曠野;四十年來衣未破、腳未腫,天天靠賴天降之嗎哪養生;以色列人所以能成為這樣大的民族,皆是由神的能力所建立。這雲柱火柱如何在會眾的前面引導,後面護衛,又如何在會眾的中間光照,外面保衛,並如何在上面遮蔽太陽的炎熱。且時常帶領他們的路程,雲柱何時起行即起行,何時住下即住下;雲柱往左即往左,雲柱往右即往右;這雲柱火柱即是他們最大的倚靠。至於他們的信仰道德方面,自然更是靠賴神能神力之建設而來。現在他們既已到了迦南地,立了選民國,如何可以不紀念上主歷來在他們中間,所施一切引導建設的美旨與能力呢?
二、為見證柱——見證聖殿成功之原因 究竟聖殿是如何成功的呢?院子聖所與至聖所,並殿中一切貴重的器具,是按照什麼樣式建立製造的呢?當大衛快要去世的時候,曾切切叮囑他的兒子所羅門說:“你當謹慎,因耶和華揀選你建造殿宇作為聖所……大衛將殿的遊廊、旁屋、府庫、樓房、內殿和施恩所的樣式,指示他兒子所羅門。……大衛說:‘這一切工作的樣式,都是耶和華用手劃出來使我明白的’”(代上28:10~20)。聖殿中一切的一切,都是照著神所指示的樣式,為的是表明主耶穌來,如何事事按照神旨,他如何生,如何死,如何為我們完全了律法,擔當了罪刑,為我們作成完全的救法。建立聖殿一切計畫,皆是由於神,這就立起一根柱子名雅斤,為見證。不但建殿的計畫由於神,建殿的能力亦由於神,就如神如何藉大衛的手,預備各樣材料;或感動了百姓的心,樂意奉獻(代上29:1~9);又使推羅王歡喜幫忙;更是感動建殿之工人,如戶蘭等,有智慧聰明,並有精巧之手藝,善於製造,“精於雕刻”,“又能想出各樣的巧工”(2:13~14)。這一切雖是藉著人,卻皆是由於神。建殿的力量,是從神來的,耶穌生死復活的大能力.莫不是出於神,所以又立起一根柱子叫波阿斯。將這兩根柱子,立在已經建造成功之殿前,為要見證此高大榮美的聖殿,是由神建造成功的。因為非神自己建造,建造的人是徒然勞苦的(詩127:1)。聖殿所表明的完全救法,當然更是賴神的美旨與大能成功的。
三、為標準柱——信徒工作之表徵 聖殿原是教會的表明,建立聖殿種種經過,亦正可為建立教會之標準。
(一)工人應具資格 殿前的柱子,正是代表教會的工人,彼得、雅各、約翰等,崇稱為教會柱石(加2:9)。得勝的信徒,要在神殿中作柱子(啟3:12)。按殿前的銅柱所表現的:(1)是經過鍛煉的——銅是代表經過審判的。(2)是中空的——虛心的人是有福的。(3)是豎起來的——不是躺下的。(4)是直的——不是彎曲的。(5)是硬的——不是軟的。(6)是多多結果的——且是多子的,每柱頂有二百個石榴,每個石榴皆是多子。(7)是立於門前的——便於送往迎來。(8)是成雙的—— 一木難支大廈。
(二)工人對於工作
1、必須明白神的旨意靠著神的能力——須賴神的建設神的旨意——歷代信徒建立教會,必須要實現這兩根柱子所標榜的:即第一不用人的方法、人的主意,要專憑神旨去建立。各處教會失敗的原因,首在人意太多。各教會總是忙著聚這樣議會,那樣議會;通過這樣議案,那樣議案;聚過了些議會,通過了些議案,定規了些辦法,使書記員忙個不了,歸總也不過是一紙空文,並不生髮什麼效力,這樣怎能使教會進行呢?
2、須靠神的力量神的大能——教會失敗的第二種原因,是靠人力不靠神力。教會所規定的,既多出於人意,縱然照著所規定的去行,還是憑著人力,並不是憑著神靈能力,所以隨你如何建立推行教會的各種事工,終是勞力多,成功少,就如門徒當日在加利利渡海,因為主不同在,直至行到四更天,不但搖櫓甚苦(可6:48),而且也只是行了十裡多路(約6:19)。及至請耶穌上船,立刻風平浪靜,船就忽然到了所要去的地方(約6:21)。亦如門徒在加利利海打魚,“整夜勞力,並沒有打著什麼”(路5:5;約21:3)。今日教會同工,須要時時注意,這屬靈聖殿中的兩根柱子,一則再不要憑人的意思,用人的辦法;二則再不要靠人的能幹、人的力量。幾時我們的眼睛注視這兩根柱子,幾時這屬靈的聖殿,就建立起來了。
四、為通天柱——這兩根柱子立於聖殿院中,即表明聖殿全部的意義:
(一)在神一方面 即代表神如何在教會中與會眾同在。柱子即代表神自己,代表神臨格會中。他是雅斤,即完全救法的原動,救法是本於他,由於他,成功於他。且是整個教會的本源,全體教會的進行建設,全在於他。他是波阿斯,他的意旨、恩賜、生命、能力,皆運用在教會中。從始至終,教會永在他的旨意與能力中,無礙無阻地一直進行。
(二)在教會一方面 在神殿的門前,立起這兩根輝煌壯麗的柱子,曰雅斤,曰波阿斯,各表信仰的深意,令人一望而起景慕謙卑信靠之誠。覺得自己無力無能,實不足恃,即俯伏在神殿的門口,景慕等候神的指示堅定,並求主賜力量。否則不論生命、生活、工作,皆無所成就;更是對於建立神殿之工,不由神建設、不從神得力,皆是徒勞。所以這兩根柱子,立於神的殿門前,使每一個殿中來的人,無不一望而深覺自己之無能無力,非得了神的眷顧、神的能力,決不敢跑在神前面,妄自動作。眼望銅柱,心自謙抑,敬候主前,領取上頭的恩惠力量,方能在救恩上有所得獲、生命上有所長進、在主的工作上有所成就。所以這兩根柱子,真是通天柱,把天上地下通連起來,成為神人一貫的真教會。
主耶穌曾對非拉鐵非教會的使者說;“得勝的,我要叫他在我神殿中作柱子,他也必不再從那裡出去”(啟3:12)。究竟誰是得勝的呢?誰有在神殿中作柱子的資格呢?我們看到聖殿中兩根紀念或見證的柱子,雅斤與波阿期所表明的,就可以顯然曉得了。我教中信徒,果願將來在神殿中為柱子嗎?須要切切紀念你今日在神家的工作:一則不要按照個人意見——必須遵照神的旨意。二則不靠個人的力量——必須靠神得力。這樣不但你一切工作進行順利,這也是表明你有在神殿中作柱子的資格了。誰肯舉目時時注視雅斤與波阿斯,作一個順神旨、靠神力之人,誰就不但有了在神殿中作柱子的資格,而且也有將來在神殿中作柱子的希望呢!當日在聖殿中的雅斤與波阿斯兩根柱子,雖是高大榮美,可惜在西底家三年間,竟被巴比倫人打碎,把柱子的銅運到巴比倫去,這是何等可憐!(王下25:14)。但將來在神殿中作柱子的,卻是永遠不再被挪去,“得勝的,我要叫他在我神殿中作柱子,他也必不再從那裡出去”(啟3:12)。哦!這地位是何其穩固啊;
第五章 神榮充滿聖殿
(3:1至8:16)
大衛平生最要的事工,即籌建聖殿。所羅門一世最大的事工,即建造聖殿。原來“神不住人手所造的殿”,所羅門王曾說天和天上的天,尚且不足為神的居所,何況我所建的殿呢!不過藉此為神與人交通之所,表明神與他的子民同在,更是顯明人在基督裡所得的地位,所以神極重視此聖殿。到聖殿建築完畢,奉獻與神時,神的榮光就充滿了聖殿。如果今日信徒。願意得到靈恩的充滿,亦必須將身靈完全奉獻,有如本處所言。神榮充滿聖殿:
一、建築榮美——無處不顯神榮:(3:1至5:1)所羅門建造聖殿,用十五萬三千六百工人,七年之久才造成,這工程不算不大!聖殿的建築法,是照著天上的樣式,“天有三層,”有“天和天上的天”(王上8:29),以第三層為樂園,為神的所在(林後12:2~4)。此聖殿亦分三進,以第三進為至聖所,即神顯現之地,第二進為聖所,第一進為院子。耶穌即從至聖所出到院子,在祭壇上為人犧牲。此外又有外院子,為外邦人拜神之地。在聖殿院子東面,亦有一個庫房院,殿中所有諸物,皆是美事的影像沒有一物不表現屬靈的深意。所用材料,皆是極其華美。“大殿的牆,都用松木板遮蔽,又貼了精金,上面雕刻棕樹和鏈子;又用寶石裝修殿牆,使殿華美。所用的金子都是巴瓦音的金子。又用金子貼殿和殿的棟樑、門檻、牆壁、門扇,牆上雕刻基路伯”(3:4~7)。不但殿牆等用金子貼了,連“內殿外殿的地板都貼上金子”(王上6:30)金子原是表明屬天的榮耀,聖殿的牆壁地板等,皆用金子包裹,這是何等榮美!進而言之,聖殿本為基督的預表,凡屬於殿一切的一切,無事無物,不是表現基督的救恩,凡到聖殿中的人,觸目所見,無處不是表現基督救恩之妙義,也就是無處不見基督的榮美了。
二、有求必應——隨時皆顯神榮(5:2至6:42) 聖殿原為萬人祈禱之處,凡到殿中誠心祈禱的,無不允如所求,如所羅門禱告說:“唯求耶和華我的神垂顧僕人的禱告祈求……晝夜看顧這殿……求你垂聽僕人向此處禱告的話。你僕人和你民以色列向此處祈禱的時候,求你在天上你的居所垂聽。”不論人得罪人,或得罪神時,如“回心轉意承認你的名,在這殿裡向你祈求禱告,求你從天上垂聽,赦免你民以色列的罪。”如因國民犯罪得罪神,“使天閉塞不下雨”;或“國中若有饑荒……或有仇敵犯境”,若“向這殿舉手,無論祈求什麼,禱告什麼,求你從天上你的居所垂聽赦免”(6:19~31)。“論到不屬你名以色列的外邦人,為你的大名和大能的手,並伸出來的膀臂,從遠方而來,向這殿禱告,求你從天上你的居所垂聽,照著外邦人所祈求的而行”(6:32~33)。“我的神啊,現在求你睜眼看、側耳聽在此處所獻的禱告。”此聖殿實在是神聽人祈禱,顯出他的大能大力,“願你的祭司披上救恩,願你的聖民蒙福歡樂”,這是何等榮耀啊!
三、靈光充溢——內外皆是神榮(7:1~3;5:13~14)
當所羅門把約櫃運到神殿中時,就有雲充滿神殿,甚至祭司不能站立供職,“因耶和華的榮光充滿了神的殿。”“所羅門祈禱已畢,就有火從天上降下來,燒盡燔祭和別的祭。耶和華的榮光充滿了殿。因耶和華的榮光充滿了耶和華殿,所以祭司不能進殿。”雲自天降下來,或火自天降下,以致榮光充滿聖殿,這皆是聖靈降臨的表現。當建殿完工,獻奉已畢,就被聖靈充滿;也正是表明信徒幾時完全獻奉,幾時就可被聖靈充滿;幾時被聖靈充滿,幾時神的榮光也就充滿了。唯有被聖靈充滿的人,方可處處顯出神的榮光來。願被聖靈充滿的信徒須知,須確知,完全獻奉,即靈恩充滿必須的條件。
詩曰:
你常望橄欖山 主應許快應驗 終日裡迫切求在主前
但如今仍可憐 究未得靈充滿 待等你將一切全奉獻
我情願將一切獻在主祭壇 心中讓聖靈居住為寶殿
求靈火降自天焚化我於烈焰 必須將身魂靈全奉獻
四、神人同樂——身靈皆顯神榮(7:8~10,8:12~13) “那時所羅門和以色列眾人,就是從哈馬口直到埃及小河,所有的以色列人,都聚集,成為大會,守節七日。第八日設立嚴肅會,行奉獻壇的禮七日,守節七日。七月二十三日,王遣散眾民,他們因見耶和華向大衛和所羅門與他的民以色列所施的恩惠,就都心中喜樂,各歸各家去了”(7:8~10)。不但當時守節筵七日,王與國民同樂,且於“安息日、月朔,並一年三節,就是除酵節、七七節、住棚節,獻每日所當獻的祭”(8:13)。凡以色列男丁,必須一年三次到耶路撒冷來守此三節。守逾越節,是為紀念羔羊替長子死,表明將來耶穌為人流血。守五旬節,是為紀念在西乃山傳律法,表明將來聖靈降臨,將新律法銘刻人心。守住棚節,是為紀念他們的祖先在曠野為客旅,表明將來千禧年中神人同樂。哦!在耶和華的殿中,正是滿了快樂。聖殿就是神與人同樂之地,何人常住神的殿中,何人心中也就滿了快樂。聖殿中充滿了神與人相通的快樂,就是聖殿莫大的榮耀。
神的榮耀,不但藉著所羅門的聖殿表彰出來。今日也是藉著屬靈的聖殿,即是真教會與信徒,表顯出來(林前3:16)。一個真屬靈的人,神的榮光必要從他的至聖所內,經過聖所,達到外院子。即從他的靈裡,經過魂,達到外體,即整個人的靈魂體,被靈光充滿,把神的榮耀顯出來,使神的榮耀充滿了殿。
第一至三次衰敗和復興(賈玉銘)
第一次衰敗與恢復
(10:1至20:37)
本書記猶大國史,自所羅門以後,有六次衰敗與恢復。其所以衰敗與恢復的原因,全在王與百姓對於信仰的態度如何。考當日選民國,興盛與衰敗的經過中,可以見出他們的信仰與他們國家的關係。本章試先論其第一次之衰敗與恢復;
一、退步之君有二
(一)羅波安——失敗之君 羅波安乃所羅門之子,即位時在西元前880年,在位十七年。其失敗之點甚多,最大的有三:注意:本書所有年錄,皆是按照考盼仰聖經之年錄表,較普通年表或有不同處。
l、使國分裂(10:l至11:4) 羅波安最大失敗即使國分裂,因聽信惡少的詭謀,不容納老人的諫勸,口出不遜之言,以致十個支派離棄,皆各歸各家,另立耶羅波安為王,遂為以色列國。
2、拜像行惡 羅波安的母親,是亞捫人,原敬摩洛神像。所以羅波安自幼受母親的影響,率“猶大人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犯罪觸動他的憤恨,比他們列祖更甚。因為他們在各高崗上,各青翠樹下築壇,立柱像和木偶,國中也有孌童。猶大人效法耶和華在以色列人面前所趕出的外邦人,行一切可憎惡的事”(王上14:21~24)。
3、聖器被擄(1:1~13) 因羅波安離棄耶和華的律法,以色列人也都隨從他。“羅波安王第五年,埃及王示撒上來攻打耶路撒冷。因為王和民得罪了耶和華”(12:1~12)。“於是,埃及王示撒上來……奪了耶和華殿和王宮裡的寶物,盡都帶走;又奪去所羅門製造的金盾牌。羅波安王製造銅盾牌代替那金盾牌”(12:9~12)。可憐聖殿及王宮裡一切寶物,竟因羅波安離棄了神,就被敵人擄去!
(二)亞比雅——無誠心之君 亞比雅亦名亞比央,系羅波安之子,在位僅三年(13:1~2)。
l、昏亂無道 其母名瑪迦,系押沙龍之女,敵悖逆成性,“行他父親在他以前所行的一切惡,他的心不像他祖大衛的心,誠誠實實地順服耶和華他的神”(王上15:2~3)。
2、敗中取勝 “耶和華他的神因大衛的緣故,仍使他在耶路撒冷有燈光”(王上15:4)。雖亞比雅與耶羅波安常常爭戰,卻能於敗中取勝(13:2~20)。其取勝之經過,亦頗有趣:
(1)宣講 亞比雅嘗以洗瑪臉山為講臺(4節),以耶和華的鹽約為講題(5節);以二國宗教的現狀為講材(6~11節);以戰爭當然的結果為終結(12節);大聲疾呼,宣明神對於猶大家永遠不變的旨意,以及南國在宗教地位上的優點,終必獲最後的勝利,可謂最有趣味演講。
(2)呼求 只靠宣講不足以制勝,最要者,是求神力幫助,即呼求耶和華(13:14)。
(3)呐喊 當“前後都有敵兵”,性命最危急時,何以竟吹角呐喊呢?這是因為既已呼求耶和華,即對於耶和華有信心,覺得操了必勝之權,所以就齊聲呐喊,一鼓而勝以色列的大軍。
二、進步之君有二 國王與國民,幾時離棄神即失敗,幾時歸向神即勝利,其失敗與勝利唯一的原因,全在他們的崇拜、信仰如何。選民國于第一次衰敗之後,興起了二位在宗教上有熱誠之君王,國家亦因此恢復:
(一)亞撒——長樂之君(14章至16:14) 亞撒系亞比雅之子,即位於西元前860年,在位四十一年之久,乃猶大國第一次復興之君。
1、復興宗教 亞撒即位後,首先恢復宗教,盡除國內一切的偶像(14:2~5,15:8),重新修築祭壇(15:8),招集大會,令國民起誓棄假歸真。其所作一件最難的事,就是以其祖母瑪迦,嘗倡立偶像,不憚削其權,毀其像,並貶其太后之位。所以聖經持稱他為“一生誠實”歸向主者(15:17)。
2、平定國家 亞撒既已恢復宗教,因而蒙神喜悅,所以耶和華那時就使他“國中太平數年,沒有戰爭,因為耶和華賜他平安”,並賜他“四境平安”(14:5~8)。而且亦勝過敵人,靠耶和華的名,戰勝古實大軍(14:9~51)。
3、老年愚昧 亞撒美中之不足,即老年的愚昧,據言其所行最愚昧之事有二:
(1)敵兵至,求人不求神(16:1~10) 見以色列王來攻耶路撒冷,即求亞蘭王的幫助,不求耶和華,以致重遭天譴。
(2)身有病求醫不求神(16:11~14) “他腳上有病,病重時沒有求耶和華,只求醫生。”這是何等愚昧!聖經特記此事,以作信徒有病只求醫不求神的鑒戒。
(二)約沙法——敬虔興盛之王(17:1至20:31) 亞撒既崩,繼續他為王的,即其子約沙法,即位時在西元前819年,為王二十五載。其為人信仰虔誠,除掉偶像,嘗親率祭司利未人等,遍行各城,招集會眾,讀律法書,以施教訓,好像今日之遊行佈道家;因此猶大國大大振興,較亞撒王時尤盛。其最於我們有教訓的,即是他專憑祈禱勝列國。這是令歷代信徒,深深受感的一件事:
1、戰前在聖殿新院之祈禱(20:1~13) 當摩押人、亞捫人、和住西珥山的人,會師來攻約沙法時,約沙法以寡不敵眾,即定意求告耶和華,因主使人得勝,不在人多人少。
(1)禁食的祈禱——在猶大全地,宣告禁食(20:3)。
(2)靠神應許的祈禱(20:5~9) 抓住神的應許,是祈禱有效顯要的條件;因為主必向敬畏他的人,堅定所應許的話(詩119:38)。
(3)舉目仰望的祈禱 “我們無力抵擋這來攻擊我們的大軍,我們也不知道怎樣行,我們的眼目單仰望你”(20:12)。
(4)大眾有分的祈禱 “猶大眾人和他們的嬰孩、妻子、兒女,都站在耶和華面前”(20:13)。連他們的“嬰孩”也加入祈禱會。會眾能如此靠著神的應許,單單舉目仰望,男女老幼一同禁食祈禱.慈愛的神,怎能不聽他兒女的呼求呢!
2、戰時在大軍陣前之讚美(14~22節) 奇怪啊!約沙法與敵人交戰,不用武器,不靠兵力,竟靠靈力。於未上陣之前,固然要祈禱;既上陣之時,把祈禱變成讚美,使音樂隊,立在陣前歡呼讚美。哦,這是何等奇妙的戰術啊;
(1)因靠神而定勝負——勝敗是在乎神 當時神的靈感動雅哈悉說:“猶大眾人、耶路撒冷的居民和約沙法王,你們請聽!耶和華對你們如此說:‘不要因這大軍恐懼驚惶,因為勝敗不在乎你們,乃在乎神’”(14~15節)。
(2)因鎮靜而站立神前 “猶大和耶路撒冷人哪,這次你們不要爭戰,要擺陣站著,看耶和華為你們施行拯救”(16~17節)。人應鎮靜站立神前,觀看他的作為——息了人的工,靜觀神的作為。
(3)由信心發出讚美 “約沙法站著說:‘猶大人和耶路撒冷的居民哪,要聽我說:信耶和華你們的神,就必立穩;信他的先知.就必事通。’約沙法既與民商議了,就設立歌唱的人頌贊耶和華,使他們穿上聖潔的禮服,走在軍前讚美耶和華”(20~21節)。這種讚美的聲音,全是從信心發出來的,因為信賴神的應許與大能,在未得勝之前,心靈中已覺得操了必勝之權,方能發出這種讚美的聲音來。
(4)以讚美而顯見神榮 奇妙,真奇妙!當“眾人方唱歌讚美的時候。耶和華就派伏兵擊殺那來攻擊猶大人的亞捫人、摩押人、和西珥山人,他們就被打敗了。因為亞捫人和摩押人起來,擊殺住西珥山的人,將他們滅盡。滅盡住西珥山的人之後,他們又彼此自相擊殺”(22~23節)。於是這讚美的軍隊.就不戰而勝了。
3、勝後在比拉迦谷之欣謝(24~29節) 比拉迦穀是稱頌之意。當會眾得勝以後,就聚集在比拉迦谷,欣謝上主。
(1)以見神榮而過雙拉迦穀 因在陣前讚美,就看見了神的大榮耀,救他們脫離敵人之手。——因信看見神的榮耀——既已得救,顯見神榮,自不能不在比拉迦穀感謝神。
(2)以獲全勝而過比拉迦穀 敵人互相殘殺,屍橫遍地,無個逃脫的。經此種奇異的得勝,能不大聲歡呼稱頌神嗎?唯有得勝的人,方會開口讚美神。越讚美神越得勝,越得勝越讚美神。
(3)以得掠物而過比拉迦谷 百姓不但得勝,且得了許多財物,珍寶多得不可攜帶,且是不費力而得的,能不因此歸榮於神嗎?
約沙法因在陣前讚美而得勝,今日信徒之靈戰,何嘗不也是如此憑信而得勝呢?現約沙法終身,固然使猶大國大大振興;所可惜的,為人柔弱,嘗與亞哈修睦,為其子娶耶西別之女為後,且常與亞哈一同作買賣,因而受了他極大的影響。神的子民與不屬神的同夥,是何等危險的事呢!“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什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麼相通呢?……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什麼相干呢?……你們務要從他們中間出來,與他們分別”(林後6:14∼16)。
第二次衰敗與恢復
(21:l至24:27)
按約沙法王雖是猶大復興之主,信仰虔誠,戰勝敵國,使猶大振興。然而其為人柔弱,嘗與亞哈一同作買賣,並與亞哈結親,為其子娶耶洗別之女為後。故其在位時,政治與宗教雖為之一新,而國家隱然衰敗之潛力,于約沙法時已漸次顯露。
一、無道之君約蘭等之墮落——邪惡婦女之敗壞(21:1至23:16)
(一)約蘭(21:l~20) 乃約沙法之長子,即位在西元前796年,在位計八載。娶亞哈與耶洗別之女亞他利雅為後。于其父在位之第二十三年,即攝政為王(王下8:16)。及即正位,心忌諸弟,悉數殺死而不留。其後亞地利雅,正像其母耶洗別弄權操政,誘惑約蘭敬拜巴力;不但其個人效法列國惡風,且令百姓仿效。雖有先知以利亞切切勸告,亦不知悔悟。終有以東背叛,非利士與亞拉伯侵戰,擄其財物,殺其嬪妃,戮其諸子,他自己亦墮腸而卒。他去世以後因多行無道之事,無人思慕他,亦不葬他在列王墳墓裡。
(二)亞哈謝(22:1~29) 約蘭王卒後,其幼子亞哈謝嗣位,時在西元前789年。因聽信其母亞他利雅之惡謀,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像亞哈家一樣。所可幸者,其僅在位一年,即被耶戶所殺。
(三)亞他利雅纂位(22:10至23:16) 當亞哈謝為耶戶所殺,其母后亞他利雅即將猶大家室殺戮殆盡,纂奪國位,此時大衛家室,較暗無天日的外邦,更加黑暗了。大衛之國權竟被逆後竊據,曆六年之久。
二、有道之君約阿施之恢復——重修聖殿之王(24:1~27) 約阿施乃亞哈謝之子,當亞他利雅殺滅王族時,經其姑母大祭司耶何耶大之妻約示巴救出,未遭殘害,使神對大衛家所應許的話,不至落空,尚留一線之光。到他七歲時,即被擁護為王,時在西元前782年,在位四十一載。所羅門雖言兒童作王,是國家之禍;但此時猶大國,立此兒童為王,因有大祭司耶何耶大之輔佐,所行善政,不勝枚舉,如:毀巴力廟、拆巴力壇、戮巴力祭司、整頓國家,“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因而國政與宗教為之一變。其中最大最要之事,即重修聖殿。其重修聖殿之經過,亦於今日負教會之責者,大有教訓。
(一)聖殿破壞之原因
1、天然之荒廢 所羅門王所建聖殿,雖極堅固,但為日已久,總難免有破壞之處。不但有形之殿如此,即無形之殿亦如此,不論國家、教會、並人心,如不及時修理,難免不日久荒蕪。
2、有心之破壞 “因為那惡婦亞他利雅的眾子曾拆毀神的殿,又用耶和華殿中分別為聖的物供奉巴力”(24:7)。不論教會或人心,亦或有時經過人特意的摧殘,以致敗壞不堪,急待修理。
(二)負責人員之曠職 聖殿毀壞,祭司利未人,本應每年顧到重修聖殿之事,“只是利未人不急速辦理,”王就召了祭司來,向他們說:“從前耶和華的僕人摩西,為法櫃的帳幕,與以色列會眾所定的捐項,你為何不叫利未人照這例從猶大和耶路撒冷帶來,作殿的費用呢?”雖然約阿施對眾祭司說:“凡奉到耶和華殿分別為聖之物所值通用的銀子,或各人當納的身價,或樂意舉到耶和華殿的銀子,你們當從所認識的人收了來,修理殿的破壞之處。”無奈到了約阿施王策二十三年,“祭司仍未修理殿的破壞之處”(王下12:4~6)。聖殿破壞固然因為祭司們不盡職,今日教會腐敗,或各人心中之聖殿荒廢,何嘗不是因為祭司們不盡職呢?
(三)約阿施王之提倡 耶和華說“他若生一個兒子,見父親所犯的一切罪,便懼怕,不照樣去作……就不因父親的罪孽死亡”(結18:14~17)。約阿施不因乃祖若父惡行之影響,能提議重修聖殿,這是何等可喜幸的事呢!其所以急於提倡重修聖殿:
l、因其有一個好顧問 少年人若能得到一個老成的顧問,是何等有福的事啊!約阿施自幼有祭司耶何耶大教訓他、輔助他、警告他、勉勵他。所以當“祭司耶何耶大在世的時候,約阿施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24:2)。
2、因其自幼在殿中 當亞他利雅剿滅王族時,“祭司耶何耶大的妻。她收藏約阿施,躲避亞他利雅,免得被殺。約阿施和她們一同藏在神殿裡六年”(22:11~12)。約阿施自幼住在神殿中,今見聖殿破壞難免傷心,所以就召集祭司利未人,要他們“急速辦理這事”(24:5)。
(四)會眾踴躍之捐輸 重修聖殿,不是一人之力所可成功的,須要全體會眾,各盡職務。而且聖殿原是代表全會眾,當然要會眾全體各與有分。
1、設捐錢櫃 “於是王下令,眾人作了一櫃,放在耶和華殿的門外”(24:8)。“耶何耶大取了一個櫃子,在櫃蓋上鑽了一個窟隆,放於壇旁在進耶和華殿的右邊。守門的祭司將奉到耶和華殿的一切銀子投在櫃裡”(王下12:9)。眾首領和百姓,都歡歡喜喜的將銀子送來,投入櫃中這捐錢櫃的方法,實是自由捐輸的好方法,今日各堂的傳道人,如肯打破薪水制;在各堂內設一捐櫃.到了支薪的時候,不向教會司庫要錢,只向櫃內支取;這不但是減輕了教會的擔負,也必加增了傳道人的信心和能力;因傳道人若是祈禱有信,講道有力,櫃中必常充滿。不然祈禱無信,櫃中必空了;講道無力,櫃中亦必空了。所以這設捐錢櫃,讓會眾自由捐輸的方法,的確是捐錢最美的方法。今日已有教會照此而行,不但教會蒙福,神的僕人們的靈性也就因此進步了。
2、管理得人 募集捐款,最要緊的,是管理得人;所以這捐錢櫃,不是人隨便可以開的,乃是“利未人見銀子多了,就把櫃抬到王所派的司事面前,王的書記和大祭司的屬員來,將拒倒空,仍放在原處”(24:11)。似此管理,得人又得法,即捐輸最要的條件。
3、足用有餘 捐款原不是一時即可湊足的,必是積少成多,漸漸湊集。所以司事人將櫃倒空後,再放原處。“日日都是這樣,積蓄的銀子甚多”(24:11)。及至工程完畢,銀子尚未用完,“就把其餘的銀子拿到王與耶何耶大面前,用以製造耶和華殿供奉所用的器皿……”捐款到手,甄別用途,也是要緊的事。
(五)修殿工程之順利
1、司事忠心 “王與耶何耶大將銀子交給耶和華殿裡辦事的人,”“轉交作工的人,不與他們算帳,因為他們辦事誠實”(24:12,王下12:15)。司事人員“辦事誠實”,用不著同他們算帳,這是何等緊要的事!錢財是人格的試驗品,既能在錢財上忠心,在凡事上亦必忠心,辦理神殿的事工,以忠心為最要。這是天國君王二次再來,同他僕人們算帳時,唯一最要的條件(太25:21~23)。
2、工人盡力 “王與耶何耶大將銀子交給耶和華殿裡辦事的人,他們就雇了石匠、木匠,重修耶和華的殿,又雇了鐵匠、銅匠修理耶和華的殿。工人操作,漸漸修成。”修理神殿,免不了有雇工。曆世歷代主的工廠內,雖不免有雇工,若是有好領袖,未嘗不能利用雇工人,成全了建造聖殿的大事工;不過那些為工錢作工的雇工人,在他們自身,亦只是得了工錢而已。
3、聖殿復原 “工人操作,漸漸修成,將神殿修造得與從前一樣,而且甚是堅固”(24:13)。哦!將神殿修成與先前一樣,甚是堅固,這工程是何等美好啊!
神殿如此復原,正是表明宗教與國家之復興。所可惜的,是約阿施之善政,多因有好輔佐,究非個人的自動。所以到大祭司耶問耶大死後,他的輔佐一去,他也就離棄耶和華,甚至在殿壇中間,殺害了待他恩情最深、與他關係最大的耶何耶大之子撒迦利亞。他既離棄神,神也離棄他,遂遭敵軍侵掠,他自己亦被叛臣所殺。可見人有好幫助固然好,能自己奮勉是更好。
第三次衰敗與恢復
(25:l至27:9)
上章論約阿施王,因有耶何耶大之輔佐,不論國政與宗教,皆力求改善。無奈耶何耶大去世後,約阿施因聽從了猶大領袖的話,離棄耶和華,事奉偶像;所以猶大國,當約阿施在世時,已日漸衰敗。
一、亞瑪謝之衰敗——無誠心之王是驕傲的失敗(25:1~28) 亞瑪謝乃約阿施之子,即位於西元前743年,在位二十九載。他于登位之初,雖行耶和華看為正的事,可惜他的心不專誠,聽先知之言而不誠切。後則離棄上主,崇拜偶像,無故與以色列國起釁,而遭極大失敗。終則國事不可收拾,為百姓所殺。
(~)初尚勉遵神旨
1、聽信先知之勸言——不與背道者同行(25:5~13) 亞瑪謝曾照著自己的聰明,召集猶大軍兵三十萬;為要加增兵力,又用銀子一百他連得,從以色列人中,招募兵立十萬人(25:5~6)。有神人來警告他說:“王啊,不要使以色列的軍兵與你同去,因為耶和華不與以色列人以法蓮的後裔同在……神能助人得勝,也能使人傾敗”(25:7~8)。與神所不悅者同行,難免有連帶關係。
2、不借物質之犧牲——寧肯損失物質不背神旨亞瑪謝對神人說:“我給了以色列軍的那一百他連得銀於怎麼樣呢?神人回答說:‘耶和華能把更多的賜給你。’於是亞瑪謝將那從以法蓮來的軍兵分別出來,叫他們回家去”(25:9~10)。這是情願白白犧牲一百他連得銀子,也不願與背道者同行。雖然神“能把更多的賜給”他,但他存心不在此;縱然神不賜給,亦不與背道者同行。
(二)繼即悖逆無道(25:14~28)
1、敬拜敵人所遺神像——最愚昧之舉動(25:14~15) “亞瑪謝殺了以東人回來,就把西珥的神像帶回,立為自己的神,在他面前叩拜燒香。”這是何等糊塗的事!那些神像既不能保護以東人,何以竟背棄使自己得勝的耶和華.去拜不能保護以東人的偽神像呢?有先知奉神命去勸告他說:“這些神不能救他的民脫離你的手,你為何尋求他呢?”無奈亞瑪謝不但不知自悔,反而斥責先知(16節)。這是何等愚昧!
2、無故向以色列挑釁——最驕傲之舉動(17~24節) 亞瑪謝無故向以色列國挑戰,雖然以色列王約阿施輕慢他說:“黎巴嫩的蒺藜差使者去見黎巴嫩的香柏樹說:‘將你的女兒給我的兒子為妻。’後來黎巴嫩有一個野獸經過,把蒺藜踐踏了。你說:‘看哪,我打敗了以東人。’你就心高氣傲,以致矜誇。你就在家裡安居罷了,為何要惹禍使自己和猶太國一同敗亡呢?”“亞瑪謝卻不肯聽從,這是出乎神,好將他們交在敵人手裡,因為他們尋求以東的神。”後來果被以色列人打敗,而且把亞瑪謝擒住,“將他帶到耶路撒冷,又拆毀耶路撒冷的城牆……又將俄別以東所看守神殿裡的一切金銀和器皿,與王宮裡的財寶都拿了去,並帶人去為質。……”其後即被叛黨所殺。
二、烏西雅之複光——為長樂王(26:1~23) 亞瑪謝與他列祖同寢之夜,繼續他為王者,乃其幼子烏西雅——亦名亞撒利雅——即位時在西元前701年,在位五十二載,多行善政,且有智慧,管理國事,極為周詳,無愧為有道之君。
(一)其虔誠(1~5節) 烏西雅行耶和華眼中看為善的事,定意尋求耶和華,耶和華神就使他享通。
(二)其興盛(6~15節)
(1)戰勝敵國(6~7節)
(2)聲名遠揚——他的名聲傳到埃及,並傳到遠方(8節)
(3)大興土木(9~10節)
(4)農業發達(10節)
(5)軍備充實(11~15節)
(三)其傲慢(16~19節) “他既強盛,就心高氣傲,以至行事邪僻,干犯耶和華他的神,進耶和華的殿,要在香壇上燒香。”(1)心高氣傲——他所以強盛,是“因為得了非常的幫助”,即神的大幫助,竟然心高氣傲,不將榮耀歸於神,這是根本上的失敗。(2)僭越聖職——他雖然有君王的尊貴,卻無祭司職分。進聖殿燒香,非有祭司職分不可;烏西雅竟因驕傲,忘記自己的身分,進殿焚香,這真是僭越聖職了。雖經祭司們盡力阻止他說:“給耶和華燒香不是你的事,”他不但不理,且向祭司發怒;殊不知這神聖的職分,連有君王尊貴的人,也不能僭越。此可見祭司職分之神聖與尊貴。這職分原是由於神,除了從神召來與亞倫一樣的,無人可以自取。
(四)其懲罰 他因僭越聖職,立即受罰,“額上忽然發出大麻瘋。”此懲罰和他的罪,是十分相合的:(1)因其驕傲使他學謙卑——烏西雅心高氣傲,神即使他患一種最被人憎惡的麻風病,可以免他的驕傲。(2)因其犯聖使他染污穢——麻瘋病原是表明罪汙,若有麻瘋在身,即不准與人來往。如偶爾與眾人相遇,須高呼“不潔淨、不潔淨”!表明自己污穢不敢見人,否則人即可用石頭砍他。(3)因其向祭司動怒使他向祭司請求——患麻瘋病的人,必須請求祭司查驗身體,果已染麻瘋,祭司就定他為不潔淨,……將他關鎖七天;過七天以後,祭司要察看他,看病況如何。……還要再關鎖七天;第七天要再察看他,……或定為不潔;是大麻瘋(利13:1~59)。(4)因其為帝王顯出聖職之尊榮——他雖是一國之尊,若和神聖之祭司相比較,在神眼中看來,究竟如何呢?人往往重人爵,輕天爵,我們看到烏西雅受罰的經過,即可更顯見祭司職務之神聖與尊榮了。今日教中任聖職的人,當如何重視自己在主面前的職任呢?
三、約坦之進步——平安王(27:1∼9) 約坦乃烏西雅之子,即位時西元前647年,為王十六載。所可惜者,他年僅四十一歲而崩,未能大展其謀獻。
(一)論其為人(l∼2節,6節) 約坦為人蒙神喜悅,“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在耶和華他神面前行正道”(2節,6節)。(l)雖效法其父卻不入神殿——“約坦……效法他父烏西雅一切所行的,只是不入耶和華的殿”(2節)。人往往對於所崇拜所仿效的人,只見其長,而不見其短,因而不但仿效他的長處,亦或仿效他的短處。約坦能效法他父親的善行,卻不入耶和華的殿,或以為法,或以為戒,具了辨別的眼光,與實行的毅力,這真是難能可貴的。(2)雖自己事主卻不禁止百姓錯行——約坦雖自己在耶和華眼前行正道,百姓卻還行邪僻的事,這不能不說是他的弱點,往往有人治己雖嚴,但待人過寬,不能按照自己事奉主的熱誠,盡其當盡的本分,糾正他人同行主道,這也是約坦美中之不足。
(二)論其興盛(3∼6節) 約坦亦繼續他父親的善政,使國家諸事日見興盛。(l)建築(3∼4節)。(2)戰績(5節)。(3)強盛(6節)。“約坦在耶和華他神面前行正道,以致日漸強盛。”
約坦雖肖其先王,對於其父所行善政,皆是則是效,以致諸事亨通,日見強盛。所可惜的,是年僅四十一歲適在中年而崩(8節),未能大展謀獻,以竟其事工。
第四至六次衰敗和被擄(賈玉銘)
第四次衰敗與恢復
(28:1至32:33)
天下事有最堪稱奇者,即父子祖孫之間,善善惡惡有如天壤之別。以聖善之烏西雅、約坦,竟生最惡劣之亞哈斯;以極惡劣之亞哈斯,又生極聖善之希西家;極聖善之希西家,又生極惡劣之瑪拿西。且血統之關係,不盡在於父系,亦或在於母系;其間遺傳性之遞衍,亦或有隔代相傳之明證。
一、亞哈斯之慘史——拜邪神之結局(28:1~9) 西元前632年亞哈斯為猶大王,在位十六載。其在位時,政治之擾亂,宗教之黑暗,可謂達於極點,較亞他利雅時為尤甚。
(一)離主拜像 亞哈斯根本的失敗,就是遠離上主,敬拜偶像,“鑄造巴力的像;……並在邱壇上、山崗上、各青翠樹下獻祭燒香。“在急難的時候,越發得罪耶和華。他祭祀攻擊他的大馬色之神。”“將神殿裡的器皿都聚了來,毀壞了,且封鎖耶和華殿的門,在耶路撒冷各處的拐角建築祭壇;又在猶太各城建立邱壇,與別神燒香,惹動耶和華他列祖神的怒氣。”
(二)焚獻子女 可憐啊!亞哈斯因為敬拜邪神,心地昏暗,達於極點,竟在欣嫩子穀燒香,用火焚燒他的兒女,行耶和華在以色列人面前所驅逐的外邦人那可憎的事。人為事奉邪神,尚能以焚獻兒女為代價,我們事奉真神,究竟出何代價呢?
(三)兵連禍結 先敗于亞蘭:“擄了他許多的民,帶到大馬色去。”繼敗於以色列。“以色列王向他大行殺戮,……一日殺了猶大人十二萬”,並擄去“二十萬,又掠了許多的財物”。再有以東人,非利士人,相繼來攻伐。終則受亞述的欺淩,奪去耶和華殿裡和王宮中、並首領家內的財物。這都是“因為他們離棄了耶和華他們列祖的神”,在各城建立邱壇,惹動了神的怒氣。
(四)仍得餘恩 亞哈斯雖是極惡劣,神對於猶大家卻仍有餘恩。當神藉以色列王去征伐他的時候,因以色列人,“怒氣衝天,大行殺戮”,又有意強逼猶太人作奴僕,神就阻止以色列人行此過分的事,差先知俄德出來迎接往撒瑪利亞去的軍隊。勸阻他們,於是將被擄的人都釋放回國。且以“亞哈斯在猶大放肆,大大干犯耶和華,所以耶和華使猶大卑微。”不論神阻止猶大的仇敵,不至過分的兇殘,或假借猶大的仇敵,攻伐欺淩,使他卑微,皆是神對於猶大的餘恩;他雖離棄神,神為大衛的緣故,卻未丟棄他。
二、希西家之復興——大奮興會的結果(29~32節) 希西家即位時,乃西元前611年,在位二十九載,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為猶大最善之君,中興之主。
(一)奮興 奮興會之感力,在教會中有極大的效果。希西家王一登基,因為經過了亞哈斯的退步,看到宗教如何腐敗,政治如何紊亂,國家如何危難,社會人心如何黑暗,即立時召集會眾,開起奮興會來。試言其奮興之經過:
l、個人的奮興——求主奮興教會先奮興我 當時猶太的大奮興,是先有希西家個人的奮興,“現在我心中有意”(29:10)。當尼希米時,重建聖城之經過,可謂猶大民族的大復興;此復興的烈焰,也是先在尼希米個人心中焚燒起來,即為猶大耶路撒冷禁食痛泣祈禱。歷來各地教會奮興之始,多是先有個人的奮興。——求主奮興教會先奮興我。
2、領袖之奮興——以潔淨聖殿來表明(29:1~36) 按形式上說來,是潔淨聖殿;按精神上說來,是領袖奮興;此潔殿與奮興的經過,是歷代奮興家所注重的。
(1)先開殿門——敞開心門(29:3) 潔殿之第一件事,即“開了殿門”。信徒奮興第一件事,是先敞開心門。希西家登位之元年正月,即先“開殿門”,這是表明他們所行第一件事,就是第一重要的事。多人行事輕重顛倒,未能把第一重要事,放在第一個地位上;希西家深知這其中的緊要.所以於登位第一年、第一月、第一日(17節);第一件事,即開了殿門。我們今日要得靈性奮興,須知第一件事,也是要先敞開心門,敞開心門即奮興之第一件事。詩曰:
(一)
切勿掩蓋自己罪 不肯完全傾吐
須知萬事在主前 都是敞開赤露
副歌:勿掩蓋 勿掩蓋 將心門大敞開
靈光全射進來 徹底鑒照心懷
(二)
切勿掩蓋自己罪 以為神可欺瞞
若是不將罪倒空 心中決無平安
(2)屬靈演講——真理的光照(29:4~11) 開奮興會時,屬靈演講,是不可少的。
甲、說明宗教之腐敗——“我們列祖犯了罪,行耶和華我們神眼中看為惡的事,離棄他,轉臉背向他的居所,封鎖廊門,吹滅燈火,不在聖所中向以色列神燒香或獻燔祭”(6節~7節)。
轉臉背神的居所,是指悖逆的態度。“封鎖廊門”,是不與神有交通。“吹滅燈火”,是不得神靈光的照臨。“不燒香”,是不禱告。“不獻祭”,是不屬於神。哦!多少信徒,多少教會,當退後腐敗時,不正是顯出這種情況嗎?以背向神,不以面向神,不與神有來往,不祈禱,不讀經,不得神靈的光照,也不覺得自己屬於神,居然與非基督徒無異了。
乙、說明神的責罰——“因此,耶和華的忿怒;臨到猶大和耶路撒冷,將其中的人拋來拋去,令人驚駭、嗤笑,正如你們親眼所見的。所以我們的祖宗倒在刀下,我們的妻子兒女也被擄掠”(8~9節)。因道心冷淡,靈性退步,而遭神的懲責,這是當受的處分,也是神特別的恩典。
丙、說明個人的希望——“現在我心中有意,與耶和華以色列的神立約,好使他的烈怒轉離我們”(10節)。神是慈愛而威嚴的,犯當罰的罪,斷不能不罰;他也是威嚴而慈愛的,誰若悔改,他必立時轉怒回嗔。
丁。說明領袖的關係——“利未人哪!當聽我說,現在你們要潔淨自己,又潔淨耶和華你們列祖神的殿,從聖所中除去污穢之物”(5節)。“我的眾子啊。現在不要懈怠,因為耶和華揀選你們站在地面前事奉他,與他燒香”(11節)。如果領袖有深切的覺悟,教會即不怕不興奮了。
(3)除去污穢(12~20節) 於是利未人等,“起來聚集他們的弟兄,潔淨自己……進去潔淨耶和華的殿……將殿中所有污穢之物搬到耶和華殿的院內,利未人接去,搬到外頭汲淪溪邊。從正月初一日潔淨起,初八日到了耶和華的殿廊,用八日的工夫潔淨耶和華的殿,到正月十六日才潔淨完了。於是,他們晉見希西家王說:‘我們已將耶和華的全殿和燔祭壇,並壇的一切器皿,陳設餅的桌子與桌子的一切器皿都潔淨了。並且亞哈斯王在位犯罪的時候所廢棄的器皿,我們預備齊全,且潔淨了,現今都在耶和華的壇前。’”祭司利未人,如此潔淨,這是教會奮興必須的經過。
甲、這是領袖的事工——教會領袖對於潔淨教會,是責無旁貸的。
乙、領袖須先自治——他們就起來先“潔淨自己”(5節)。
丙、須要完全潔淨——“到正月十六日才潔淨完了……我們已將耶和華的全殿……都潔淨了”(17~18節)。
丁、廢壞的要整理——亞哈斯王犯罪時所廢棄的,亦預備整齊,且潔淨了(19節)。不論信徒個人的心,或全體的教會,欲得大奮興,此潔淨的經過是必須的。當除掉的除掉,當整理的整理,且要完全潔淨整理。詩曰:
求主潔淨我心靈 求主潔淨我心靈
求主潔淨我心靈 污穢除淨
潔我心靈污穢除淨 完全除淨
(4)獻贖罪祭(20~25節) 聖殿的污穢既已除去,希西家王即“清早起來,聚集城裡的首領都上耶和華的殿”。為國、為殿、為猶大人,獻贖罪祭;就宰了七隻公牛,七隻公羊.七隻羊羔,七隻公山羊,獻為贖罪祭。既已將污穢倒出來,當然就當即刻獻上贖罪祭,把罪消除。我們信徒于認罪以後,把一切污穢完全倒空了,亦當即刻獻上贖罪祭,靠主流血之功,即在耶穌十字架下。把罪的問題完全解決,用信心接受耶穌贖罪之恩,即可得著赦罪的平安了。
(5)獻感恩祭與燔祭(25~36節) 獻贖罪祭以後,既得了赦罪的平安,不能不獻感恩祭,把讚美感謝歸與神。最後亦不能不獻上燔祭,把自己完全奉獻與神,再不作自己的人。
本處所論領袖奮興的次序,是十分相宜的。凡真奮興,必是先敞開心門,接受真理的光照,看明自己心中的失敗與罪過,再將心中或會內一切罪汙倒出來,把阻礙除掉;再次即獻贖罪祭,用信心接受耶穌贖罪之功,得著赦罪平安;最後則獻上感恩祭與燔祭,將自己奉獻與神。
3、全國之奮興(31~32節) 由個人而領袖,由領袖而全國:
(1)驛卒通告全國(30:1~13) 希西家差遣人,去見以色列和猶大眾人,又寫信給以法蓮和瑪拿西人,叫他們到耶路撒冷來守逾越節。“因為民許久沒有照所寫的例守節了。”驛卒就把王和眾首領的信,傳遍各地,從這城跑到那城,傳遍了以法蓮、瑪拿西直到西布倫。那裡的人都戲笑他們,然而亞設、瑪拿西、西布倫中,也有人自卑,來到耶路撒冷。神也感動猶大人,使他們一心遵行王與眾首領,憑耶和華之言所發的命令,同來守節。今日提倡教會奮興的人,也不免受人譏笑,但至終不顧臉地去工作,必要看見工作的效果。
(2)聚集民眾大會 “二月,有許多人在耶路撒冷聚集,成為大會”(30:13)。此大會之召集,固然由於神靈的感動,卻也是由於王與首領的熱誠,並驛卒的傳報,可見人的本份.是不可少的。
(3)盡除邱壇偶像 他們起來把耶路撒冷的祭壇和燒香的祭壇盡都除去,拋在汲淪溪中(33:14)。甚至大會完畢,“在那裡的以色列眾人就到猶大的城邑,打碎柱像,砍斷木偶;又在猶大、便雅憫、以法蓮、瑪拿西遍地,將邱壇和祭壇拆毀淨盡”(31:1)。這些邱壇柱像,就是南北二國根本的罪,猶大歷代不乏熱誠之君,但終未將邱壇除去,此次大奮興中,才得見除盡偶像之效果,這真是可慶倖的事!不論信徒心中,或各教會內,多有不能除掉的偶像,亦惟有藉奮興會的靈感,可以除掉。
(4)一同守節除酵(30:13~23) 在這大會中所守節期有二:一是逾越節,表明羔羊的代贖;一是除酵節,表明會眾將舊酵除盡,在神前蒙悅納,“使他們在耶和華面前成為聖潔。”
(5)會眾大大喜樂(30:25~26) 猶大全會眾,以及以色列各地來的會眾,盡都喜樂。“這樣,在耶路撒冷大有喜樂,自從以色列王大衛兒子所羅門的時候,在耶路撒冷沒有這樣的喜樂。”凡在奮興會中被喜樂油膏了的人,都可嘗到這種喜樂的滋味。
(6)恢復宗教常例(31:2~5) 宗教定例,多年廢掉,此時即恢復常例,“希西家派定祭司利未人的班次,各按各職獻燔祭和平安祭,又在耶和華殿門內侍奉……早晚的燔祭,和安息日、月朔,並節期的燔祭,都是按耶和華律法上所載的。”教會奮興以後,自然就願按照神所喜悅的侍奉神。
(7)捐獻成為堆壘(31:5~11) “以色列人就把初熟的五穀、新酒、油、蜜,和田地的出產多多送來,又把各物的十分之一送來的極多……也將牛羊的十分之一,並分別為聖歸耶和華他們神之物……盡都送來積成堆壘。從三月積起,到七月才完。希西家和眾首領來,看見難壘,就稱頌耶和華。”祭司們“不但吃飽,且剩下的甚多,因為耶和華賜福與他的民,所剩下的才這樣豐盛。”從來會眾不捐錢,是因為教會沒有奮興;在何處有奮興,在何處的捐獻,也就成了堆壘。如若不信,請試試看罷!教會幾時奮興,幾時就沒有經濟的困難了。
(二)勝敵(32:1~23) 奮興以後常是見有意外的爭戰,也有奇妙的得勝。“這虔誠的事以後,亞述王西拿基立,來侵入猶太,圍困一切堅固城,想要攻破佔據”(32:1)。“這虔誠的事以後”一句,是當特別注意的,這是告訴我們,越有奮興,也是越有仇敵興起來。
1、希西家之自強(32:5~8) “希西家力圖自強……設立軍長管理百姓……用話勉勵他們說:‘你們當剛強壯膽,不要因亞述王和跟隨他的大軍恐懼驚慌,因為與我們同在的,比與他們同在的更大。與他們同在的是肉臂,與我們同在的是耶和華我們的神。他必幫助我們,為我們爭戰。’百姓就靠猶大王希西家的話,安然無懼了。”這是一面有人當盡本份;一面專心傳靠神的幫助。
2、希西家之祈禱 當亞述王西拿基立的臣僕譭謗耶和華,又恐嚇百姓的時候(32:9~19),希西家與以賽亞,就撕裂衣服,進耶和華的殿禱告(王下19:1),向耶和華呼求。急難唯一解救的方法,即同心進耶和華殿中祈禱(32:20)。
3、希西家之滅敵(32:21~23) 此次得勝,真是奇妙!“耶和華就差遣一個使者進入亞述王營中,把所有大能的勇士和官長、將帥盡都滅了。”“當夜……殺了十八萬五千人。清早有人起來一看,都是死屍了”(五下19:35)。亞述王就滿面含羞地回國而去。哦,這是何等奇妙的得勝啊!奮興後被聖靈充滿的人,對於平素不能勝過的事或罪,此時亦就莫名其妙的得勝了。奇妙,真奇妙!
(三)受試(32:24~27,參:王下20章,賽38章至39章) 大奮興後,靈恩沛降,信徒的靈性活潑起來,常是有試煉來到,使人的靈性經過試煉以後,更進到老練地步。
l、不幸之幸——以祈禱病癒 偶染沉屙,實為人之不幸;但因患病,身靈蒙恩,顯出神榮,實為不幸之幸。
(1)以病疾而泣禱(賽38:1~3,王下20:1~3) 當以賽亞來見他時,即面朝牆,向神哭訴;這是把自己的難處,不欲告訴人,只欲告訴主。
(2)因泣禱而痊癒 他祈禱的眼淚被神看見,就加增了他的壽數十五年;且給他一個預兆,隨其所願,令往前進的日影,在日晷上後退十度。此為顯然之大神跡,希西家觀此兆頭,必篤信神的應許與作為,不至有所疑慮了。
2、幸而不幸(25章至31章) 希西家以不治之症,得慶更生,實為莫大幸事!但因痊癒而顯出愚昧與驕傲,使猶大因此被擄於巴比倫。則多加壽數十五年,雖可喜亦可悲,實為幸中之大不幸。
(1)希西家之驕傲 巴比倫王聽見希西家痊癒,即遣使者來見希西家.詢問國中所顯的神跡;這件事神離開他,要試驗他,好知道他的心意如何。可惜一試驗即試驗倒了,竟以驕傲愚昧,把王宮聖殿一切寶物,都給巴比倫使者參觀,以啟其覬覦之心。
(2)以賽亞之警告 以賽亞言,今日王所誇耀於人的,時日一到,必全數被擄到巴比倫去,不留下一物。此言日後果驗,因巴比倫使者回國,將詳情一 一報告,巴比倫王聞耶路撒冷存蓄寶物無算,焉能不生羡慕之貪心呢?希西家為病癒受試而失敗,此亦幸中之大不幸。
希西家因奮興而勝敵,而受試,這是信徒奮興後常有的經過。所以我們當奮興以後,更須謹慎,免因被試而跌倒。
第五次衰敗與恢復
(33章至35:27)
上章論希西家是猶大國中興之王,其嗣位時,不但恢復宗教,開大奮興會,且極力整頓國事,使政治一新。不過自古以來,不論宗教政治皆是建設難,破壞易。於希西家逝世後,其所復興之猶大國,不久就黑暗陰翳,而又有第五次的衰敗。
一、瑪拿西與亞們之衰敗
(一)瑪拿西——極惡劣之君(33:1~25) 即位於西元前588年,曆五十五載之久,為希西家病後所生之子。登位時年僅十二,不效其父之所為,為猶大極惡劣之君。
1、善人不合神旨祈禱之結局(33:1~9) 當希西家患病瀕危,先知以賽亞去把神的旨意告訴他說:你必要死,不能活了。他應該順從神旨,安然而逝。但他在神前痛哭祈禱,求神挽回他的旨意,加增壽數十五年,就有兩樣的大失敗:
(1)誇耀豐富以啟巴比倫人的貪心——病癒後,將王宮並聖殿中一切寶物,皆令巴比倫使者參觀。
(2)生一不肖子以致猶大敗亡——瑪拿西是希西家病癒後所生之子,不但崇拜偶像,親近邪神且在聖殿中設立偶像。不久耶路撒冷居然滿城是邪神邱壇.甚至焚獻自己的兒女,且殺害先知,流無辜人的血,充滿了耶路撒冷,從這邊流到那邊,大先知以賽亞或在此時被殺。假若希西家在神所定之時去世,何至生此不肖之子,禍及全國呢?只因希西家痛切哭泣的強求,神亦隨其所願,究不如順受天命之為愈。我們固然當為天父聽我們的禱告而感謝他,也當為天父不允我們所求而感謝他;以他的旨意盡美盡善,在他旨意以外,決不要有任何獲得,任何成就。可惜猶大國被擄到巴比倫最大原因,是在希西家多活了十五年,以其父子之罪而有的結局。
2、惡人于急難中祈禱之效果(33:10~25) 因瑪拿西的惡行,比耶和華在以色列人面前所滅的列國更甚,所以耶和華使亞述王來攻擊他,用鐃鉤鉤住他,用鋼鏈鎖住他。他在危難中呼求神,極其自卑,耶和華就垂聽他的禱告,使他歸回耶路撒冷仍坐國位。瑪拿西這才知道耶和華是神。危難是人悔改覺悟的良好工具。
(二)亞們——壽促品劣之王 亞們登基於西元前533年時,年二十二歲,在耶路撒冷作王二年。按亞們系一埃及邪神之名,想必是他父親瑪拿西敬事邪神時所生之子,故以邪神之名名之。在耶和華眼前行為惡劣,效法他父瑪拿西所行的,祭祀事奉他父所雕刻的偶像,而且犯罪越犯越大,有臣子背叛,在宮中殺了他。
二、約西亞之恢復 最後有為之君(34章至35:27) 約西亞於西元前531年嗣位,曆31年,乃猶大國最後有為之君。“效法他祖大衛所行的,不偏左右。”
(一)恢復宗教 (1)盡除偶像(34:1~7)——曾潔淨猶大和耶路撒冷,除掉邱壇、木偶、雕像與鑄像,拆毀巴力壇,砍斷壇上高高的日像。將木偶、雕像與鑄像,打碎成灰,撒在祭偶像人的墳上.將祭司骸骨,燒在壇上。又到以色列地,毀伯特利的祭壇,應驗幼年先知的話。並砍斷以色列遍地所有的日像。(2)重修聖殿(34:8~13)——從猶大以色列各地收了銀子來,交給修理神殿的工匠,“這些人辦事誠實,”所以事工極其順利。可見辦事誠實,即事工順利的原因。
(二)恢復民心(34:22~32) 宗教腐敗,道德必墮落,所以約西亞不但恢復宗教,且極注重國民的道德。更以得了一本律法書,個人因律法書上的話,撕裂衣服,在神前哭泣自卑;且讀律法書給百姓聽,在耶和華面前立約,要盡心盡性地順從耶和華,遵守神的誡命法庭律例,成就這書上所說的話。於是民心因而恢復。
(三)恢復國家 約西亞極大的事工,趁巴比倫方興,亞述國衰敗之際,亦恢復以色列,兼管以色列地。且召集南北二國的百姓同守逾越節,“自從先知撒母耳以來.在以色列中沒有奪過這樣的逾越節”(35:18)。此時二國的光景,幾如南北複合為一。
讀約西亞的歷史,可見宗教恢復,民心即恢復;民心恢復,國家自恢復。無奈因歷代罪累,國勢將傾,終不免有一木難支大廈的慨歎。
第六次衰敗與被擄
使地上得安息(36:1~23)
讀猶太歷史,不能不令人懷疑於神的旨意,既已領選民出離埃及進入迦南,何故任憑列國侵伐虐待。于列王時代所遇種種艱苦,更言之不盡:先有以色列國被擄於亞述,繼有猶大國被擄於巴比倫;仁愛的神,何以任憑列國,虐待其子民,若是之苦且深呢?此無他,莫非神以選民國一再衰敗,于慈愛中所施之懲責。但是,國家雖滅亡,人民雖被擄,神對於他選民的旨意,卻永不改變;而且正是藉此,以成全他那永世的美旨哩!
一、衰敗之漸進 選民國之衰敗,計有六次,乃一次甚於一次。自大衛所羅門之黃金時代,一治一亂,一興一衰,至第六次衰敗,即好像自山頂墜落至深谷。不論政治宗教,社會人心,皆黑暗腐敗,達於極點。如第一次衰敗,國雖分裂,卻仍半強半弱;第二次衰敗,是以約蘭等受了邪惡婦女的誘力;第三次衰敗,多以亞瑪謝驕傲的失敗;第四次衰敗,是亞哈斯離主崇邪之結局;第五次衰敗,是瑪拿西王拜像殘殺之慘史;至第六次衰敗,真理之光即完全熄滅,君王無道,政治紛擾,宗教衰敗,人心暗昧,道德淪喪的景象,比不信神之外邦為尤甚了。
二、衰敗之經過
(一)先有約哈斯無道被擄至埃及——約哈斯乃約西亞之子,即位時,西元前500年,為人無道,在位僅三月,即為埃及所執。
(二)繼有約雅敬無道被擄至巴比倫——約雅敬即位乃西元前499年。在位十一載,其在位之第四年,尼布甲尼撒王攻陷耶路撒冷,此時但以理等亦在被擄之列。約雅敬亦被縛,惜終不知悔,雖有先知耶利米為他傷痛,亦不覺悟。
(三)再有約雅斤無道被擄至巴比倫——約雅斤即王位時,是西元前489年,為人無道,僅曆三月即被擄至巴比倫。
(四)西底家無道被擄至巴比倫——西底家於西元前488年即位,曆十一載,為人軟弱,屢欲投靠埃及,叛逆巴比倫,以致巴比倫以大兵圍城討伐他。按以色列人原為埃及的奴隸,所受虐待,已不堪其苦,今又與埃及為友,正是表明信徒與世界為友,怎能不受更重的痛苦呢!
三、衰敗之結局 衰敗的結局就是被擄。按猶太被擄,前後計有三次:
(一)第一次在尼布甲尼撒元年——按考盼仰聖經之年錄表,即西元前497年(普通年錄表為606年)(參:王下24:1~7;耶52:1~11;但1章)。先知但以理即此時被擄。
(二)第二次在尼布甲尼撒第八年——即約雅斤王年間。將極多的會眾擄到巴比倫,先知以西結亦在被擄的民中。
(三)第二次在尼布甲尼撒第十八年(王上24:8~17;耶52:28)——即猶大王西底家年間。當時有先知耶利米勸王即速投降巴比倫,但王的意思,想私逃出城。後來逃出的人,都被獲住。巴比倫王在西底家眼前殺了他的眾子,並且剜了西底家的眼睛,用銅鏈鎖著他,帶到巴比倫去。又焚燒耶和華的殿和王宮,以及耶路撒冷的房屋,拆毀耶路撒冷城牆。並將城內剩下的百姓,都擄到巴比倫去,只留下民中最貧窮的,使他們修理葡萄園等事。因此猶太聖地,就得了安息。以神曾命定以色列人,當守安息年,即六年耕種,第七年安息.如此七年有一安息年,到第五十年有一大安息年(利25:1~15),可惜猶太人竟曆五百年之久,未遵神命,使地安息;因此神就令全地荒涼,使其安息。(被擄七十年;五百年該有七十個安息年)可憐猶大退步的結局,能不令人驚駭痛心?
四、衰敗中的希望 神的旨意是永不改變的,他的應許也是永不落空的,即使人有不信,他仍是可信的。我們讀猶太史,看到猶大、以色列被擄的經過,好像不能不令人疑惑神的旨意改變了,他的應許也落空了;但我們再看到先知的預言,可知猶大被擄;土地荒涼,亦僅七十年為滿。且預言將有一王名古列,必詔告天下,命猶大人返歸故土,則不能不頌美神旨意的奇妙。因猶大、以色列一切被擄的經過,莫不是失敗的勝利;且是因一時的失敗,而有永遠的勝利,使猶大民眾因被擄的經過:
(一)永不與外邦人聯婚,因而可以保全他們的種族。
(二)以巴比倫為拜偶像極盛之地而有的觀感,永不再敬拜偶像,因而可以保全宗教。
(三)以巴比倫為商業國,他的國民善於理財,猶大人得以旅居巴比倫,也就得了積蓄資財的秘訣,以備日後散居天下時,得有生活的本領。直至今日,他們在理財上,仍是負有盛名。所以他們被擄,可說像一棵樹,暫時拔出來,種在更肥美的土地裡,就更榮茂、更發旺了。故猶太人雖已亡國兩千年,而其民族仍然保存,正是為了被擄而有的效力(部分以色列人已於一九四八年五月在聖地成立以色列共國)。假若無這一次被擄,學經商秘訣,恐猶大民族,難以於世界各族中立足。
統觀歷代志全書,無非是藉血統傳道統,藉道統立國統。讀至本書末頁,則見有形之國雖傾覆,而無形之國卻正在進行。迨基督降世,來傳天國福音,原是要坐在大衛的位上,建立他的國度;只以猶太人不歡迎,就成立了一個屬靈的天國,即教會。此屬靈的天國,無非是預備彌賽亞之國實現,及至基督:二次再來時,他的國必顯然成立。即耶和華殿之山,必速然堅立超乎諸山,高舉過於萬嶺;萬民都要流歸這山,萬國萬民都要登耶和華的山,奔雅各神的殿。其時,本書所載時而興盛,時而衰敗;時而進步,時而退步;大衛子孫相繼為王的猶大國所預表之基督的國,即顯然成立,且堅強榮盛,永不腐敗了。深哉,神豐富的智慧和知識!他的判斷,何其難測!他的蹤跡,何其難尋!誰知道主的心,誰作過他的謀上呢?誰是先給了他,使他後來償還呢?因為萬有都是本於他,倚靠他,歸於他,願榮耀歸給他,直到永遠,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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