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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母耳記下全書綜合拾穗

 

【大衛王朝紀】撒母耳記下是一本大衛王朝紀。它是以大衛在猶大登基開始(緊跟著掃羅之死),而以大衛臨終前的一段日子作結束。因此,本書所包括的時間,大約是四十年左右——那是大衛統治期間。第五章四至五節說:「大衛登基的時候年三十歲,在位四十年。在希伯侖作猶大王七年零六個月,在耶路撒冷作以色列和猶大王三十三年。」因此,我們若記緊撒母耳記下是大衛四十年統治的記錄,也就很有幫助了。── 巴斯德《撒母耳記下研究》

 

【悲慘的分割】 撒母耳記下明顯是分為兩段的;它之所以明顯是因為大衛的罪,那是記在全書的中間——第十一章,亦是發生在他統治期的中葉——約在前廿年之末,這分割真是夠悲慘的。在那罪之前,大衛是所向披糜的,但之後,一切羞辱、家破、逃亡,接踵而至。在書之前半部,我們為大衛奏凱歌,但到後半部,我們禁不了要為他唱哀歌了。

我們要好好記著,撒母耳記下是分為兩部分的,各占十二章,而記載著大衛犯罪和悔改的十一、十二章應歸入前半部分,因為他的失敗都是因為前期的成功、版圖擴大、列國歸服,他就在太陽平西時起床。心既不儆醒,被引誘以至失敗就是必然的事了。在十二章之末記載了大衛攻取拉巴——亞捫人的京城,那是本書最後一次的勝利。── 巴斯德《撒母耳記下研究》

 

【大綱】

一.大衛的成功(1:1-10:19

1. 大衛作猶大王

2. 大衛作全以色列王

3. 大衛打敗四圍仇敵

大衛接過掃羅身後的一個支離破碎的國家,把它建成統一的強國,四十年以後又將這國家留給他兒子所羅門。他有愛神之心,他是按照神的原則去治理神子民的王,神也大大地賜福給他。我們可能沒有他屬世的成就,但順從神,終必是最佳的抉擇。

二.大衛的掙扎(11:1-24:25

1. 大衛與拔示巴通姦

2. 大衛家庭生變

3. 以色列全族背叛大衛

4. 大衛作王的末期

大衛與拔示巴犯姦淫之罪,為了遮掩這罪就謀殺了她的丈夫。他的罪雖蒙神赦免,其後果仍一直存留──他體驗到艱難困苦,先是家庭,後是全族。神雖樂意赦免,我們仍須負行為後果之責。想遮掩罪,只會倍增罪的痛苦。

――《靈修版聖經註釋》

 

【重要主題

主題

解釋

重點

國度的擴展

以色列國在大衛領導之下急速地擴展,隨著擴展帶來許多改變:由各支派的各自為政到中央集權,由士師領導變為君王統治,由非中央性的敬拜神變為以耶路撒冷為宗教中心。

不是怎樣地擴展或有多少改變,只要我們愛神、極力尊重祂的原則,祂都會為我們作安排。用神的方法作神的工,祂所供應的智慧與活力必定源源不絕。

個人的偉大

大衛的聲望與影響力大大增長,但他知道他的成功全靠神,因為是祂向以色列人大施慈愛。大衛把神所關注的事看得比他自己的重要。

因為主基督為我們成就的大事,神將祂的恩惠大大地澆灌我們。祂並不喜歡人將個人的偉大作自私的用途,乃叫人以它作工具,在祂的百姓中作祂的工。我們若渴慕偉大的作為,就應當像神愛我們一樣地愛別人。

公義

大衛王對掃羅家族、仇敵、悖逆者、盟友、密友、皆一視同仁地行公義、憐憫與公平。他因信靠神,認識祂而以公義治國。神完全的品性是公義的標準。

大衛在以色列君王中雖是最公義的一位,他仍不夠完全。他行的公義只令人對屬天的理想國度產生盼望;這種盼望只有在他的子孫主基督到世上來行完全公義的時候,才令人心滿足。

罪的後果

大衛在戰爭的時候撇下作君王及領袖應有的要務,貪享逸樂使他由勝轉敗,受到苦難。他與拔示巴的通姦,使他嘗到罪的苦果,既敗壞他的家庭,又損害國家民族。

在人生漫無目的的時候,最容易受到試探,我們有時會以享罪中之樂,不受神拘束而覺得飄飄然;殊不知,罪的短暫歡樂不足以補償它所帶來的痛苦。

兒女情

大衛不單單與拔示巴犯罪,並且殺害一位無辜的人;在他的兒子強姦、謀殺的時候,他也忽略管教。這位偉大的英雄在個人操守上,顯出了缺陷。英雄氣慨勝不了兒女情長。就如但以理解釋鐵的人、泥的腳之異象,鐵人是堅強的,泥腳則是軟弱的(參但2:36-45)。

我們切不可把罪只看作軟弱或是過失。罪是致命的,所以必須從生活中把它除去。大衛的一生教導我們要同情所有的人,包括那些由於罪性引導而犯罪的人。它可以作我們的鑑戒,在自己生活中,甚至在成功的時候,都不要寬宥罪行。

――《靈修版聖經註釋》

 

{\Section:TopicID=578}人物介紹】

押尼珥

  對手的真誠稱讚會顯出一個人的偉大。押尼珥與大衛雖然常在戰場上兵戎相見,聖經卻使我們窺見他們英雄惜英雄、彼此相敬的一面。大衛在青年時代於押尼珥手下隨軍作戰,以後掃羅要追殺他,又由押尼珥率領軍兵去執行。掃羅死後,押尼珥臨時攝政,扶持王室家族,但是由於押尼珥與掃羅後裔伊施波設的衝突,使他決定支持大衛作全以色列的王。在他致力於全國統一的時候,被約押所殺。

  在他被殺以前的幾年,他所統率的伊施波設的軍隊,與約押統率的大衛的軍隊,發生過一場爭戰。他逃跑的時候,被約押的兄弟亞撒黑追趕,他兩次勸亞撒黑不要追他,但是這位貪功的青年戰士不肯,所以押尼珥把他殺死。約押因此定意為弟弟報仇。

  押尼珥看出掃羅家註定敗亡,大衛必然接著作王,就決定棄暗投明。他盼望將掃羅的國交給大衛,大衛會立他作軍隊的元帥。大衛樂意答應他的要求,可能成為約押想殺害押尼珥的另一個原因。

  押尼珥隨自己的機智與意志行事。對他來說,如果與神合作符合他的計劃,他則願意為之,不然他就要做當時對他最有利的事。我們皆有押尼珥的性情,想與神作有條件的合作。聖經教導與我們的計劃相符的時候,我們願意順服;但是神的計劃與我們的心願南轅北轍的時候,就能考驗出我們對祂的忠誠。你現在要採取甚麼行動順服神的話語?

優點與成就:

.是掃羅軍隊的元帥並且是幹練的軍事領袖

.在軟弱的伊施波設統治下,使以色列有幾年時間團結一致

.認識並承認神的計劃,立大衛作全以色列與猶大的王

缺點與過失:

.出於自私的動機,而不是敬虔的信念,想把猶大與以色列統一起來

.掃羅死後與他的妃嬪同床

榜樣與鑒戒:

.神向人所要的,是無條件、全心全意的合作,不要只獻上一半

重要資料:

.地方:便雅憫地業以內(出生地)

.職業:在掃羅與伊施波設手下作元帥,統領全軍

.親屬:父親──尼珥;堂兄──掃羅;兒子──雅西業

.同期人物:大衛、亞撒黑、約押、亞比篩

鑰節:

王對臣僕說:“你們豈不知今日以色列人中死了一個作元帥的大丈夫嗎?(撒下3:38

在撒母耳記上1450節至撒母耳記下412節講到押尼珥的事蹟。在列王紀上2532節;歷代志上2628節;271622節各處皆提到他。

米甲

  有時候光有愛情是不夠的──尤其是這愛情產生於英雄與他的崇拜者之間時更是如此。對掃羅的女兒米甲來說,英勇的青年大衛,一定好似她夢寐以求的情人。她對這位英雄的傾慕漸漸流露出來,她父親也知道她愛大衛,並認為這是除去這位受百姓愛戴的對手的機會。他應許把米甲嫁給大衛,卻要大衛完成一項不可能的任務,去殺死一百個非利士人,實際上是想借仇敵之手殺死他。結果大衛得勝了,掃羅只好嫁出這個女兒,而他的競爭對手反而愈加得到百姓的愛戴。

  米甲對大衛的愛情,還沒來得及受實現婚姻的考驗,大衛就被掃羅搜捕。米甲的反應敏捷,幫助大衛逃脫捕捉,但也招致掃羅的忿怒,以致婚姻被拆散。她父親另將她嫁給帕鐵(撒上為“帕提”),但是大衛後來將她索回。

  米甲不像她的哥哥約拿單,她與神沒有密切的關係,可以幫助她勝過人生的艱難困苦,她因此變得苦毒。她不能與大衛一同歡歡喜喜地敬拜神,她憎恨這件事。結果,她一生沒能給大衛生孩子。

  我們不單單為她難過,也須以她為鑒。我們對人生中不期而有的轉變,是多麼容易變得苦毒。但是苦毒並不能除去或改變所發生的壞事,卻常常使壞的情勢每況愈下。在另一方面,甘願回應神,會給祂機會使人從艱難的環境中得福。這種甘願回應有兩部分:求神引導,和從聖經之中尋求那引導。

優點與成就:

.愛大衛並成為他的第一個妻子

.救了大衛的性命

.在必要時能迅速的思想與行動

缺點與過失:

.受到壓力時說謊\cs16

.讓自己受環境影響而苦毒

.不快樂的時候,憎恨大衛所愛的神

榜樣與鑒戒:

.神不計較所臨到我們的事,只在於我們對環境的反應

.不順服神,常常既傷害自己,又傷害別人

重要資料:

.職業:君王掃羅的女兒,君王大衛的妻子

.親屬:父母──掃羅與亞希暖;兄弟──亞比拿達、約拿單、麥基舒亞;

姐姐──米拉;丈夫──大衛與帕提

鑰節:

耶和華的約櫃進了大衛城的時候,掃羅的女兒米甲從窗戶裡觀看,見大衛王在耶和華面前踴躍跳舞,心裡就輕視他。(撒下6:16)。

在撒母耳記上14章至撒母耳記下6章講到米甲的事蹟。歷代志上1529節也提到她。

拿單

  拿單這名字是“祂(神)已經賜下”的意思,他也的確過著名符其實的生活。他是神所賜給大衛不可或缺的益友。他作為神對大衛的發言人,表明自己是一位無畏的良朋與謀士,以講述真理為己任,即使他知道這會帶來極大的痛苦也在所不惜。

  拿單在指責大衛在與拔示巴的事上所犯的貪心、偷竊、姦淫、謀殺等諸多罪之前,先使大衛說出,他絕不會容忍其他人有那樣的行為,然後才幫他明白他自己的錯誤。大衛的悔改,使拿單能以神的赦免來安慰他,並且使他勿忘自己的罪將帶來的痛苦後果。

  拿單對大衛的忠諫,有助於我們判斷自己的行為。我們作出的抉擇,常常是我們譴責別人作出的。我們自問神與別人會怎樣看我們的行為,這是必要的,可惜我們極容易自欺。神給了我們防止自欺的兩種保障:就是祂的話語──聖經,與真正的良友。從這兩方面,我們都能得到超越自身的看法。你既有聖經,就讓聖經講出它對你的看法,即使是忠言逆耳的話也要聽。如果你沒有像拿單這樣的良友,就應當求神賜下一位;你也應當求神使用你,對別人作恰到好處的拿單。

優點與成就:

.是大衛的可靠謀士與策士

.是神的先知

.英勇無畏,卻小心謹慎地責備君王

.神對大衛行事的監督

缺點與過失:

.出於渴望見到大衛在耶路撒冷為神建造聖殿,使他沒有得到神的指示就發言

榜樣與鑒戒:

.對自己所關懷之人,應當毫無畏懼地講出實情

.可靠的良友是神最大的賞賜

.在我們行差踏錯的時候,神關懷備至且設法開導我們

重要資料:

.職業:先知,大衛王的策士

.同期人物:大衛、拔示巴、所羅門、撒督、亞多尼雅

鑰節:

拿單就按這一切話,照這默示,告訴大衛(撒下7:17)。

在撒母耳記下7章至列王紀上1章講述拿單的事蹟。在歷代志上1715節;歷代志下929節;2925節等處皆提到他。

押沙龍

  父親的過錯,常常反映在兒女的生活上。大衛從押沙龍身上,看到他自己過去的許多罪行,並且有過之而無不及。因為他與拔示巴犯姦淫又殺了她的丈夫烏利亞,神就預告他的家庭必遭災禍。他眼見神的預言實現而痛心疾首,神雖赦免他,卻不免除他應當承受的惡果。他看到兒子缺乏自己那種從神而來的節制,勢力如野火燎原一般發展,感到驚恐不安。

  大多數人估計,押沙龍可能成為一位了不起的君王,百姓也喜愛他,但是他缺少作偉大領導人所不可少的內涵與節制。他的儀表、技巧與地位,並不能彌補他本身所缺少的美德。

  大衛的罪雖使他遠離神,但是悔改又使他歸回。押沙龍犯罪後卻不斷地犯,在這方面成為強烈的對比。他雖然徵詢別人的建議,自己卻不夠聰明來衡量別人給他出的計謀。

  你是否像押沙龍?你有否發現自己踏上自我毀滅的途徑?押沙龍不願講:我錯了;我需要得饒恕。神雖廣行赦免,但是只有在我們真誠地承認自己的罪,將那一切皆毫不隱諱地向神陳明的時候,才能體驗到那種赦免。押沙龍拒絕他父親的慈愛,最後也拒絕神的大愛。你有多少次沒有藉著赦免之門,回到神的愛中?

優點與成就:

.像父親大衛一樣容貌英俊而有魅力

缺點與過失:

.殺死哥哥暗嫩,以報他姦污妹妹她瑪之仇

.陰謀反叛大衛以奪取他的王位

.不斷地聽信人給他出的壞主意

榜樣與鑒戒:

.父母的罪常常在兒女身上重現,並且更為嚴重

.活躍的人物會得到許多建議;智慧人才衡量他所得到的建議

.抵擋神計劃的行動,遲早歸於失敗

重要資料:

.地方:希伯崙

.職業:王子

.親屬:父親──大衛;母親──瑪迦;兄弟──暗嫩,基利押,所羅門及其他;妹妹──她瑪

.同期人物:拿單、約拿達、約押、亞希多弗、戶篩

鑰節:

押沙龍就打發探子,走遍以色列各支派,說:“你們一聽見角聲就說,押沙龍在希伯崙作王了(撒下15:10)。

在撒母耳記下33節及1319章,皆講到押沙龍的事。

約押

  約押是一位偉大的軍事領袖,他有兩個兄弟也都是著名的軍人,一個叫亞比篩,一個叫亞撒黑;他是這三兄弟之中最偉大的領導人。他在大衛作王期間,作以色列全軍的統帥,從未遇挫敗。

  他和他的兄弟一樣,是一位英勇無畏的軍人,不過他不像他們,他還是一位卓越而冷酷的戰略家。他的計劃通常都付諸實行,但是他很少理會受其連累或殺害之人,為著達到目的,他毫不猶豫地使用奸詐或謀殺的手段。他的一生有偉大的成就與卑鄙的行為。他攻佔耶路撒冷,並征服周圍列國,打敗押尼珥,使大衛王與押沙龍和好;但是他也殺害了押尼珥、亞瑪撒、與押沙龍,並在大衛殺害烏利亞的事上有分,與亞多尼雅密謀反對所羅門,以致令自己喪命。

  約押設立自己的標準──他為此而活,也為此而死。聖經之中很少有證據顯明他承認神的標準。他曾諫勸大衛,指出沒有神的命令去數點百姓的危險,但這可能僅是保護自己的行動而已。他以自我為中心,終於敗壞了他自己。他只對自己忠心,為著想保持他的權力,甚至甘願犧牲他與大衛經年的友誼。

  約押的一生說明除了自我之外,沒有從神而來的指引的悲慘後果。精明幹練與權力如果沒有神的引導,就會自我敗壞。只有神能賜下我們所需的,為了這個緣故,祂使我們能從聖經上讀到祂的話語。對於承認需要祂之人,祂樂意親自住在他們的生命之中。

優點與成就:

.卓越的設計者,也是戰略家

.英勇無畏的戰士,深具謀略的統帥

.滿有信心的領袖,毫不遲延地勸諫大衛王

.使大衛與押沙龍和好

.攻佔耶路撒冷的英才

缺點與過失:

.殘酷無情地施行暴力並報復別人

.執行大衛的陰謀,使拔示巴的丈夫烏利亞被殺

.殺死押尼珥,以報殺他兄弟亞撒黑之仇

.違背大衛的命令殺死押沙龍

.與亞多尼雅串謀反對大衛與所羅門

榜樣與鑒戒:

.靠暴力生活之人,常死於暴力之下

.即使是卓越的領導人,也需要神的引導

重要資料:

.職業:大衛軍隊的統帥

.親屬:母親──洗魯雅;兄弟──亞比篩、亞撒黑;叔父──大衛

.同期人物:掃羅、押尼珥、押沙龍

鑰節:

王說:“你可以照著他的話行,殺死他,將他埋葬,好叫約押流無辜人血的罪不歸我和我的父家了。”(王上2:31

在撒母耳記下2章至列王紀上2章之中講到約押的事。在歷代志上216節;11592026節;19815節;201節;2126節;2628節以及詩篇60篇的題目之中,皆提到他。

亞比篩

  大多數偉大的領導人,都有少數容易冒進的部下,對大衛來說,亞比篩就是這樣的下屬。他太過於樂意護衛他的領袖,以致他對大衛的忠心必須加以抑制,以免適得其反。大衛從來沒有制止亞比篩的赤膽忠心,他只是耐心地因勢利導,善用勇力。這種方法雖不是完全成功,最低限度救過大衛一次性命。不過另外三次,如果不是大衛及時阻止的話,亞比篩就可能為他殺死敵人(掃羅,示每等)。

  亞比篩是一個極其優秀的軍人,不過他更適於受命行事而不是發號施令作統帥。在他執行大衛的命令時,通常聽他弟弟約押的指揮,這兩位兄弟彼此相助,既完成偉大的軍事任務,也作出卑鄙可恥的兇殺暴行──亞比篩幫助約押殺死押尼珥與亞瑪撒。他作領導人的時候,大多數會以身作則(爭戰時身先士卒),不過,很多時候他未經深思熟慮就行動。

  我們敬佩亞比篩的英勇無畏和赤膽忠心,但是也應當謹慎,不要像他那樣性情衝動、不假思索就行事。單單是剛強勇敢並不夠,還需要有神所賜的節制與智慧。我們要全心全意地聽命而順服神。

優點與成就:

.是大衛戰士之中的英雄

.自告奮勇從事艱巨的任務,對大衛赤膽忠心

.拯救大衛的性命

缺點與過失:

.總是不假思索而行

.協助約押殺害押尼珥與亞瑪撒

榜樣與鑒戒:

.最有效能的部屬須慎思與力行

.愚忠能引致極大的惡行

重要資料:

.職業:軍人

.親屬:母親──洗魯雅;兄弟──約押與亞撒黑;叔父──大衛

鑰節:

洗魯雅的兒子,約押的兄弟亞比篩是這三個勇士的首領;他舉槍殺了三百人,就在三個勇士裡得了名。他在這三個勇士裡是最尊貴的,所以作他們的首領,只是不及前三個勇士。(撒下23:1819

在撒母耳記下218節至2319節之中講到亞比篩的事。在撒母耳記上26113節;歷代志上216節;1120節;1812節;191115節也提到他。

大衛的勇士

  要想明白大衛成功的秘訣,有一個方法就是留意跟隨他的是哪一類的人。在他被掃羅追捕的時候,他逐步建立起一支有數百人的作戰部隊,其中有些是他的親屬,有些是社會所鄙視的流浪者,有些是受到法律困擾的人。儘管背景不同,但他們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對大衛徹底效忠。他們的成就,使他們出了名。在這一批人之中,有軍事上的精英,如“三個勇士”,與“三十個勇士”,皆揚威戰場。

  聖經說明這一班人因為受他們領導人的個人風格所激勵而立志做大事,令人讀來盪氣迴腸。大衛啟發他們超越目標,讓他們內在的潛力能發揮得淋漓盡緻。我們所追隨的領導人,以及獻身從事的事業,同樣也影響我們的一生。大衛的成功也與他認識自己蒙神引導有明顯的關連。他順服神的領導時,自己就是一位偉大的領導人。你是否知道你最尊敬的、又追隨的領袖是誰?你的答案應當幫助你決定,你是否值得向那些人效忠。你是否也看出神在領導你的一生?只有創造你的主宰能領你一生有成。

優點與成就:

.驍勇善戰的軍事領袖

.同有許多特別的技巧

.雖然常常遇到勢力龐大的敵人,卻從未敗北

.忠於大衛

缺點與過失:

.他們除了在忠於大衛及擁有軍事專長外,很少有共同之處

榜樣與鑒戒:

.領導人的特點與氣質,常常會激勵人成就大事

.即使是一小隊忠心善戰之部隊,也能成大功立大業

重要資料:

.地方:他們來自全以色列地(主要是猶大與便雅憫支派),也有些是來自周圍各國

.職業:各式各樣的背景──幾乎皆是亡命之徒

鑰節:

大衛就離開那裡,逃到亞杜蘭洞。他的弟兄和他父親的全家聽見了,就都下到他那裡。凡受窘迫的、欠債的、心裡苦惱的,都聚集到大衛那裡;大衛就作他們的頭目,跟隨他的約有四百人。(撒上22:12

他們的事蹟記載在撒母耳記上22章到撒母耳記下2339節之中。在歷代志上1112章之中也提到他們。

――《靈修版聖經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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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中的人物】

要想對本書前幾章所記的一些人物有清楚印象,可參考這裡的概略資料。

人物

關係

地位

支持誰

約押

洗魯雅的兒子,大衛的內侄

大衛的將領之一,後來作全軍之元帥

大衛

押尼珥

掃羅的堂兄弟

掃羅軍的元師

掃羅、伊施波設,後來與大衛立約

亞比篩

約押的兄弟

大衛軍中高級官員──三個勇士的首領

約押與大衛

亞撒黑

約押與亞比篩的兄弟

高級軍官──大衛揀選的三十勇士之一

約押與大衛

伊施波設

掃羅之子

掃羅與押尼珥所選擇的王

掃羅

――《靈修版聖經註釋》

 

【抨擊神所立的領袖】

從這裡所列的抨擊者的後果可知,抨擊神所立的領袖是危險的事。

抨擊者

行為

結果

經文

米利暗

毀謗摩西娶古實女子為妻

生大痲瘋七日

12

可拉黨

領以色列百姓反叛摩西領導

被地開口吞滅

16

米甲

因大衛在耶和華面前跳舞而輕視他

終生未生孩子

撒下6

示每

咒詛並用石頭砍大衛

被所羅門王處死

撒下16章;王上2

童子

戲笑以利沙及他的禿頭

被熊撕裂

王下2

參巴拉與多比雅

散佈謠言,阻嚇建聖城城牆

懼怕並受羞辱

246

哈拿尼雅

以假預言反駁耶利米的預言

兩個月後死去

28

行法術的以呂馬

敵擋使徒保羅,企圖使方伯不信真道

神使他眼瞎

13

――《靈修版聖經註釋》

 

【神與人所立之約】

是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承諾(應許)。神在整個歷史之中與人立約──只要祂的子民克盡自己的本分,祂就恪守祂的應許。以下是聖經之中神與人所立的七個約。

名稱與經文

神的應許

立約的記號

伊甸之約創3:15

撒但與人類為仇敵

女人有生育的痛苦

挪亞之約創9:8-17

神不再用洪水滅世

彩虹

亞伯拉罕之約創15:12-2117:1-14

亞伯拉罕的子孫將成為大族,如果他們順服神,祂就永遠作他們的神

冒煙的爐,燒著的火把

西奈山之約出19:56

以色列人要成為神特別的子民,聖潔的國民,但他們必須守這約中他們當守的部分──順服

以色列人出埃及

祭司之約民25:10-13

亞倫的後裔永遠作祭司

亞倫譜系的祭司

大衛之約撒下7:1323:5

藉著彌賽亞的降生,救恩將出於大衛的譜系

大衛後裔接續他的位,彌賽亞由他的後裔所生

新約來8:6-13

罪人藉著信靠主基督,可蒙赦罪並得救恩

基督的復活

――《靈修版聖經註釋》

 

【大衛家庭的患難】

大衛有許多妻妾,使他受極大痛苦。他與拔示巴犯罪,殺了她的丈夫,神說他家中永遠不脫仇殺的威脅,刀劍必不離開他的家,他家中有悖逆,也有別人與他的妃嬪同寢之事。這些事皆照拿單所預言的發生。罪的後果不單單影響我們本身,也影響我們所認識與所愛之人。在你下次想犯罪的時候,請記住這件事。

妻子

兒女之名

發生的事件

米甲(掃羅之女)

未生孩子

因掃羅之罪,大衛將她五個侄兒交基遍人處死。

亞希暖(耶斯列人)

大衛長子──暗嫩

暗嫩強姦同父異母之妹她瑪,被押沙龍報復殺死。

瑪迦(基述王達買的女兒)

三子押沙龍和惟一提到名字的女兒她瑪

押沙龍因暗嫩姦污她瑪而殺他,逃到基述,歸來後不單單背叛,並在宮殿平頂上與父親妃嬪同寢。他的驕傲令他敗亡。

哈及

四子亞多尼雅,非常俊美卻未受管教

亞多尼雅在大衛死前自立為王,陰謀被揭露,大衛雖未殺他,以後被同父異母兄弟所羅門處死。

拔示巴

未取名的兒子

神處罰拔示巴與大衛通姦,令新生兒死亡。

拔示巴

所羅門

繼大衛之位為王,可惜他的多妻使他敗落。

――《靈修版聖經註釋》

 

【大衛一生的興衰浮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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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叛

聖經記載了許多背叛的事,其中有不少是背叛神所揀選的首領,這些背叛者註定都要失敗。另外有些是以暴易暴,惡人攻擊惡人,儘管他們之中有些人成功,背叛者本身通常卻不得善終。不過也有些是善人反對惡人,或反對他們對別人不公平的行動,這種背叛有時則是好的,能解救一般百姓不受欺壓,給他們自由回到神那裡。

背叛者

背叛的對象

結果

經文

亞當與夏娃

被逐出伊甸園

3

以色列百姓

神與摩西

被罰在曠野飄流四十年

14

可拉黨

摩西

被地開口吞滅

16

以色列百姓

神收回特別保護的應許

2

押沙龍(大衛之子)

大衛

陣亡

撒下15-18

示巴

大衛

圍城時被殺

撒下20

亞多尼雅(大衛之子)

大衛、所羅門

因叛逆而被殺

王上12

約押

大衛、所羅門

未尋求神而支持亞多尼雅,因叛逆而被殺

王上12

以色列的十個支派

羅波安

以色列國度分裂,十個支派忘記神,終於被擄

王上1216-20

以色列王巴沙

以色列王拿答

推翻舊王朝自立為王,神剪除他的後裔

王上15:27-16:7

以色列王心利

以色列王以拉

推翻王朝,但未得擁護而自殺

王上16:9-18

以色列王耶戶

以色列王約蘭,猶大王亞哈謝\cell殺了南北兩國的王,後來因他背離神,他的王朝被除滅

王下910

 

猶大王約阿施,大祭司耶何耶大

猶大女王亞她利雅

亞她利雅是惡王,被推翻,所以這是“革命”

王下11

以色列王沙龍

以色列王撒迦利雅

推翻王朝,但自己被暗殺

王下15:8-15

以色列王米拿現

以色列王沙龍

推翻王朝,但有亞述軍隊入侵

王下15:16-22

以色列王何細亞

亞述(王)

撒馬利亞被毀,以色列十支派被擄

王下17

猶大王西底家

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

耶路撒冷被毀,猶大族被擄

王下2425

――《靈修版聖經註釋》

 

【大衛的讚美詩中顯明有關神的真理】

大衛說:“耶和華是我的 ......

巖石,山寨,救主(拯救者),避難所,盾牌,拯救我的角,高台,救主,燈

大衛提到神的這些德性。祂是:

施行拯救,當受讚美,垂聽禱告,(向仇敵)發怒,拯救,報答,察看,信實(又譯作“慈愛”),顯示(顯明)祂自己,(向惡人)彎曲,大有能力,堅強,完全,純潔,祂的話是煉淨的,(抵擋仇敵的)盾牌,賜給,溫和,保守,永遠的。

――《靈修版聖經註釋》

 

【撒母耳記下中的主要地方】

1. 希伯崙

掃羅死後,大衛從非利士的洗革拉來到希伯崙,猶大支派在那裡膏他為王。但是以色列的其他支派支持掃羅的兒子伊施波設,在瑪哈念立他為王,結果雙方起了爭戰,直到伊施波設被殺,以色列的各支派才一致效忠大衛,擁立他為王(1:1-5:5)。

2. 耶路撒冷

大衛作王以後,第一場戰爭就是攻打耶路撒冷的堅固城。他和他的軍隊對敵人作出其不意的突襲,佔領以後便以它作為京城。他將神的約櫃搬運到這裡(5:6-7:29)。

3. 迦特

非利士人一直與以色列人為仇,不過在大衛逃避掃羅的時候,他們也給了他庇護(撒上27章)。掃羅死後,大衛作王,非利士人又想打敗他,結果反被大衛和他的軍隊在耶路撒冷附近打敗(5:17-25),直到大衛奪取了京城的權柄(原文是“母城的嚼環”MethegAmmah,可能在迦特附近)以後(8:1)才將非利士人完全制伏。

4. 摩押

在士師時代,摩押人佔領了以色列人的許多城邑,並向他們徵收重稅(士3:12-30)。大衛打敗了摩押,叫他們向他進貢(8:2)。

5. 以東

以東人與以色列人雖出於同一位祖先以撒(創25:19-23),他們卻世代為仇。大衛打敗他們後,也強迫他們進貢(8:14)。

6. 拉巴

大衛派遣使者想與亞捫人修好,但受到亞捫王的凌辱,遂被激怒而發生戰爭。亞捫人得亞蘭軍隊的幫助,但是大衛首先在希蘭打敗他們的聯軍,然後攻取亞捫人的京城拉巴(9:1-12:31)。

7. 瑪哈念

大衛雖然在戰場上得勝,在家庭之中卻爭端難息。他的兒子押沙龍煽動群眾背叛他,在希伯崙自立為王,大衛和他的臣僕逃到瑪哈念。押沙龍聽不利的獻議,率領軍隊與大衛作戰(13:1-17:29)。

8. 以法蓮樹林

押沙龍與大衛的軍隊在以法蓮樹林裡作戰,押沙龍因頭髮被樹枝繞住而懸掛在樹上,後被大衛的元帥約押所殺。他死後叛亂平息,百姓歡迎大衛回耶路撒冷(18:1-19:43)。

9. 亞伯伯瑪迦(伯瑪迦的亞比拉)

示巴也煽動百姓悖逆大衛。他逃到亞伯伯瑪迦(伯瑪迦的亞比拉),約押率領少數軍隊圍攻這城,城裡的百姓自行把示巴殺死(20:1-26)。大衛的勝利為他兒子所羅門立下太平王朝的基礎。

――《靈修版聖經註釋》

 

【撒母耳記下】

本書的主角是大衛。作者褒貶人物,令亂臣賊子懼,媲美《春秋》;應可稱之為“大衛王朝春秋”,是古代史中十分出色的作品。

大衛,這位掃羅王位的承繼人,是統一後的以色列國第一位受膏王。他的統治始於自己的支派猶大,建都古城希伯侖。在戰勝掃羅家之後,受全以色列民擁戴為王,定都耶路撒冷,迎約櫃入城。耶城遂成為全國的政教中心。

大衛長於組織,又擅軍略,南征北討,平定最頑強的非利士人和亞蘭人,國土廣及約但河東西兩岸,北達大河(幼發拉底河),南連埃及,“從但直到別是巴”全屬王土。以色列既控有巴勒斯坦自北徂南的貿易通道,適逢亞述、埃及諸國均有內顧之憂,無不圖與大衛修好。至所羅門王時代,以色列已成當時中東強國。

大衛在位四十年,道途並非完全平坦,宮廷內外變亂時生。本書以大半篇幅記述王室中的明爭暗鬥,和大衛的軟弱與失敗,包括與拔示巴的私情,對兒子押沙龍的嬌縱。大衛被迫逃亡河東以避叛軍和戰勝回朝之間,人間冷暖百態盡呈史家筆下。

本書在神學上的重要性,因先知拿單所宣佈的“大衛之約”而臻極峰。此約不只答應大衛王朝堅固,所羅門可完成他建造聖殿的心願;也應許一個永遠的王,出自大衛一脈,人類將因彌賽亞(基督)的到來,而有永久的正義與和平。

大衛常因肉體的軟弱而犯罪,決非完人。他能成為以色列民歷史上最偉大的一位君王,是因為他謙卑;身為一國元首,肯公開承認己罪,並能徹底悔改;又深知受天父之托,經常能以牧者之心愛護其子民。在他晚年面臨瘟疫滅耶京之際,天父因著他的這些美質,全城得免於難。他一生飽經憂患,疆場上出生入死,無不化險為夷,深體天父不變豐盛憐憫,因而可以寫出這樣的詩句:

祂的怒氣不過是轉眼之間,

祂的恩典乃是一生之久;

一宿雖然有哭泣,

早晨便必歡呼。——《詩篇》三十5

──《啟導本聖經注釋》

 

 

撒母耳記下的難題(Gleason Archer)

 

假如大衛的對頭人伊施波設在去世前只作王兩年,大衛怎可以在希伯侖作王七年半呢?
   根據撒母耳記下五章五節的記載,(在大衛被北方支派承認他作全以色列的王之前)大衛在希伯侖作猶大王七年半。歷代志上三4亦肯定了大衛作猶大王的期間。撒母耳記下二10亦記述大衛的對頭人——伊施波設——在押尼珥的協助下,作以色列王只有二年。然而,這句記載並不代表接著的一句經文——大衛在希伯侖作猶大家的王,共七年零六個月一一是錯誤的。不過,這兩句經文(伊施波設及大衛作王的期間)怎能同時是正確的呢?耶路撒冷聖經(Jerusalem Bible)假設伊施波設作王的兩年,代表了大衛作以色列王之前真正的期間;於是將歷代志上三4改寫為「大衛在希伯侖作王 『三年』零六個月」。不過,其餘兩段經文(撒下二11,五5)卻沒有作出相應的修改!
  若仔細考察伊施波設作王期間各地區的情況,可為我們提供了解釋他作王如此短暫的線索。基利波山一役,以色列全軍覆沒,非利士人則大獲全勝。押尼珥和其他慶倖逃脫的人,必須逃難至約但河東,而把以法蓮及瑪拿西全部拱手讓給非利士人。押尼珥必定是在瑪哈念設立總部。瑪哈念深入迦得支派地業的腹地,把伊施波設安置在這裡,可以確保他安全。押尼珥顯然要經過五年艱苦戰爭,才能把非利士人從伯珊迫回(非利士人曾把掃羅及他的兒子的屍首釘在這城的牆上)。這樣,方可穿過以斯得倫穀(即耶斯列平原)而與北部的以薩迦、拿弗他利及亞設聯絡,並與南部的便雅憫聯合起來。眾支派一日未聯合起來,將伊施波設立為王的時機亦未成熟。
  無論如何經過了五年,押尼珥卒能召集十個支派的代表,在瑪哈念舉行一個公開的加冕儀式,立伊施波設為王。那時候,瑪哈念仍能充當首都,因為這地方在非利士人的勢力範圍以外。因此,伊施波設事實上只可作王兩年。後來,當伊施波設的兩個軍長巴拿和利甲聽聞押尼珥被約押用詭詐的手段殺死時(撒下三27),巴拿和利甲便將伊施波設殺死在床上(撒下四56)
  至於大衛,在基利波山之役後,他隨即被猶大支派的人封為王。因此,縱使伊施波設在死前只作了兩年王,但大衛卻作猶大王足足有七年半了。
與哈大底謝之戰,大衛據獲多少馬兵?
究竟是一千七百(撒下八4)抑或七千(代上十八4)
  在哈瑪附近,大衛與瑣巴王哈大底謝對陣,大衛戰勝,捕獲很多俘虜。撒母耳記下八4列出俘擄的數目:「馬兵一千七百,步兵二萬。」但歷代志下十八4卻記載那次戰爭俘擄的數目是:「戰車一千,馬兵七千,步兵二萬。」因為上述兩段經文都是記載同一件事,所以俘擄的數目應該相同。撒母耳記下或歷代志上,兩者之中必定有其一在抄傳上起了錯誤。
  奇裡與德里茲(Keil and DelitzschSamuelp.360)對這個問題令人有滿意的解釋:文士抄寫撒母耳記下八4時,粗心地忽略了「戰車」(rekeb)這個字。至於第二個數字七千(parasim「騎兵」),應該由文士所根據的原稿的七千減為七百,因為當一個人已寫下一千這個數目時,他不會在記載同一個數目時卻寫成為七千。漏掉戰車(rekeb),可能是一個較早期的文士的錯誤,但到了後來,將七百誤抄成七千,卻可能是一個後期的文士依據那段已訛誤的經文抄寫時,產生連鎖反應所致。但極有可能的是,歷代志上的這段經文是正確的,故應將撒母耳記下的經文修改,使之與歷代志上和諧。
究竟押沙龍有無兒子?
   撒母耳記下十四27記載押沙龍有三個兒子;但十八18卻說他無子。何者真確?
  撒母耳記下十四27如此記載:「押沙龍生了三個兒子,一個女兒,女兒名叫他瑪。」而十八18則說:「押沙龍活著的時候,在王穀立了一根石柱。因他說,我沒有兒子為我留名,他就以自己的名,稱那石柱,叫押沙龍柱,直到今日。」即是說,到撒母耳記下最後寫成的時候,可能是主前第八世紀。(現在仍位於汲淪穀的所謂「押沙龍墓」,可能是希臘羅馬時期建成的[由其外觀而斷定],即主前二世紀。參看KSchovilleBiblical Archaeotogy in FocusGrand Rapids],P414)這證實了一件—-當押沙龍立這條石柱時(可能是他背叛父親大衛之前的—、二年),他沒有仍然存活的裔子。但這不能證明押沙龍以前沒有兒子。
  奇裡與德里茲(Samuel,p412on chxviii.8)對撒母耳記下十四27所用的字眼,有如下評論:「與一般的習慣相反,押沙龍三個兒子的名字不出現經文中,沒有其他解釋,最大的可能性是三個兒子已夭折了。正因為押沙龍無子,他便築起了一條石柱為自己留名。」很明顯,押沙龍要忍受三個兒子夭折的切膚之痛,而他的妻子亦沒有再為他誕下嬰兒。在所有孩子中,似乎只有他瑪長大。因此,押沙龍沒有裔子為自己留名。而他在十八18說出了那段悲傷的話,並為嘗試補償的原故,立了一條紀念性的石柱。幾年後,押沙龍自己亦不名譽地死去了,因為他「可能」成為謀害父親大衛的兇手,更沾汙了他父親的妃嬪。故此,假如他有任何兒子存留在世上,這兒子也會沾上壞名聲。
  至於女兒他瑪(依照押沙龍的姊妹而命名。押沙龍的姊妹他瑪,被異母兄弟暗嫩污辱了,押沙龍後來為此殺掉暗嫩),顯然是長大了,並有滿意的婚姻生活。她的丈夫是基比亞人烏列(參代下十一20-22,十三1)。他瑪與烏列的女兒,就是臭名召著的瑪迦(或作米該亞)。瑪迦嫁給猶大王羅波安(參王上十五2),其兒子亞比雅(或作亞比央)接續羅波安作王,但其孫亞撒將她從皇太后的寶座趕下來,因為瑪迦牽涉入拜偶像事件中(王上十五10-13;代下十五16)
神因嬰兄父母的罪就取去長子?
   一位慈愛的神怎能因為嬰兄父母的罪,就取去拔示巴與大衛所生的第一個兒子呢(參撒下十二15-23)
  神藉著聖經給予我們的其中一個最義意深長的亮光,就是死亡的真正意義。假若撇開了神聖的啟示,我們可能會認為死亡是一種驚嚇,令人戰兢不已;亦是一個恐怖的咒詛,是審判的最後一擊。就著死亡來說,肉身的死亡就是魂與身體分開了——意味著再沒有機會去找神,也不能以敬虔的生活來榮耀神了,因此,死亡是嚴肅且令人驚懼的。但聖經將肉身死亡的意義明白地告訴我們;無論死亡對於人類有何客觀意義,但肉身死亡並非為人類而設的終局。反之,當人死亡時,他就進入了生命歷程裡的永恆階段,他可能在天堂,亦可能進了地獄,這則在乎他于世上存活時的抉擇取捨了。不過,神的兒子已來到這世界,並向所有信他的人作出可信的承諾:「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約十一26)——死亡已被賦予全新的意義。因為我們的救主耶穌已代替罪人死在十字架上,所以「他已經把死廢去,藉著福音將不能壞的生命彰顯出來」(提後一10),死亡的毒鉤已被除掉,而墳墓亦不能誇勝了(參林前十五54-56),「在主裡面而死的人有福了……他們息了自己的勞苦。」(啟十四13)
  至於嬰孩夭折,他們出生不久死亡,故此可免除了過著充滿悲痛而世途險詐的生活。不過,若我們認為所有嬰孩時期的死亡都能在天堂獲一席位,似乎毋須他們作出信心的回應,加略山上救贖之恩就會賜給他們,這種觀念似乎簡單了。而且,上述論調將可能強烈地鼓勵父母殺嬰,在子女未長大至自己可以負責任時便殺了他們,因為這是確保他們必定可以進天堂的唯一方法。然而,聖經一再強調殺嬰是神所不容的(參利十八21;申十二31;代下二十八13;賽五十七;耶十九4-7)。尤其是奉宗教之名而把嬰孩殺掉,更是神所咒詛的。因此,我們所得出的結論是:關於嬰孩得救的問題,必定有其他原則。即是說,神的全知不單只包括將來實際會發生的事,亦會包括將來有發生潛力的事情。將來必定實現,或將會發生而未及實現的,都在神預知的範圍內。至於在出世時便死亡的嬰兒,或未長大至能為自己作出抉擇之年便死去的孩童,神都預知他們對他救恩的反應,知道他們會相信接受或拒絕。
  可能就是因為上述原因,當大衛知道自己的祈禱沒有結果,神將他的小兒子帶回「家」,大衛反而心內安慰。他將兒子交托于神的恩典之中,而只說:「我必往他那裡去,他卻不能回我這裡來。」(撒下十二23)縱然在如此令人心碎的情況裡,大衛仍相信神有他完全的旨意。神以取去因罪惡欲念而生的果子,作為對那犯罪的父母的懲罰,而大衛亦明白到神這樣做的原因。大衛知道他與拔示巴需要這次責罰,這是神對他們的提醒。作為神的兒女,他們雖已被神原諒,卻必須承受因犯罪而引致的後果,安靜地忍受這苦果,作為他們悔改的一個重要部分。
押沙龍是否確實被葬在汲淪谷的押沙龍墓裡面呢?
  根據撒母耳記十八章的記載,約押發覺押沙龍的頭髮被橡樹枝纏繞著,被懸掛起來,於是約押用短槍刺透押沙龍的心。第十七節記載,「他們將押沙龍丟在林中一個大坑裡,上頭堆起一大堆石頭。」經文提及的「林」,就是所謂「以法蓮林」,這個樹林顯然低於基列地(這地方位於約但河束岸,而以法蓮支派的地業則位於約但河西岸)。當眾人取下押沙龍的屍身,立刻以一種極不榮耀的方式把他埋葬在一個深坑裡,那時候,大衛甚至未聞押沙龍的死訊。

  至於在汲淪穀的所謂「押沙龍墳」,我們可以在撒母耳記下十八18找到它的背景,經文指出,所謂「押沙龍墳」,其實是一條石柱(massebet)。這是押沙龍在汲淪谷中立起的石柱,為沒有兒子為他留名而作出補償。「他就以自己的名,稱那石柱,叫押沙龍柱,直到今日(即撒母耳記下寫成的時候,約主前七五O)。但這石柱至多只是一個紀念碑或衣冠塚,絕不是埋葬押沙龍的真正地方。押沙龍的屍身被葬於約但河東岸基列地的樹林中,而那條石柱則立於約但河西岸。
是誰驅使大衛數點民數?神抑或撒但?
  撒母耳記下二十四1記載:「耶和華又向以色列人發怒,就激動大衛,使他吩咐人去數點以色列人及猶大人。」但在歷代志上二十一1-2的平行經文則有如下記述:「撒但起來攻擊以色列人,激動大衛數點他們。大衛就吩咐約押,和民中的首領,說,你們去數點以色列人樅別是巴直到但,回來告訴我,我好知道他們的數目。」撒母耳記下二十四1及歷代志上二十一1-2,這兩段經文所用的字眼都極相似,沒有顯著分別。但我們若看兩段經文的第一句時,便發覺撒母耳記下的經文裡,是神激動大衛核民數,但歷代志上則指出是撒但——神的對頭。假如兩句經文都真確,那麼,就似乎有嚴重的歧異存在了。
  撒母耳記下及歷代志上都沒有記載這次核民數事件發生的背境。故此,我們無法得知這事發生于押沙龍叛變之前或之後。但因為從這件事而間接獲得日後成為聖殿及王宮所在地的那座山(即摩利亞山),所以核民數必定在大衛逝世之前幾年進行。只有到了那時,大衛才有機會積聚大量物資,以備日後所羅門建聖殿之用(代上二十九3-5)
  大衛並未洞悉自己的內心,他顯然產生了驕傲的態度,為著自己在軍事上的成就及其子民的經濟富裕而沾沾自喜。於是,在他心目中滿了武裝戰士與軍備的思想,比思念神的恩慈還要多。當大衛年幼時,無論他只手持一個擲石器面對巨人歌利亞,或以四百戰士迎擊亞瑪力大軍,大衛全心全意地只信靠神。但到了統治的後期,大衛變得愈來愈仗賴物質方面的資源;就像頭腦精明而冷靜的現實主義者一樣,大衛學會了以人口數目及財富作為量度他力量的標準。
  神認為這是令大衛屈服的時候了,他要使大衛有時間作自我反省,並再次將指望置於神的恩典之中。於是,神激動大衛實行他籌算多時的計畫——數點有作戰能力的人口數目,為要作出將來在軍事上的策略,以期有效地部署軍隊。更有可能的是,核民數所得的資料,使他有足夠的根據來評估稅項。故此,神告訴大衛:「好罷,你只管進行這件事,看看它對你有何好處?」

  雖然約押是頑強而勇猛的軍官,但他也覺得大衛這個計畫極難實行。以色列人在周圍的民族中稱雄,使迦南人、亞蘭及腓尼基的國家都成為以色列的附庸國並仗賴以色列而求存,約押意識到,這一連串勝利已令大衛和他的顧問愈來愈趾高氣揚了。元帥約押恐怕神會不喜悅大衛的態度,因大衛太過自負和自以為是了。因此,約押努力遊說大衛取消這項計畫。歷代志上二十一3記載約押的說話:「願耶和華使他的百姓比現在加增百倍。我主我王阿,他們不都是你的僕人麼,我主為何吩咐行這事,為何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裡呢。」在大衛作最後決定,實行核民數之前,神透過約押的口向大衛作最後警告。
  其實,核點民數本身並不是罪,摩西在世時兩次數點民數,神也沒有厭惡這兩次行動。事實上,神卻命令摩西數算可以出去打仗的以色列人(參民一23,二十六2):第一次核民數是在剛開始曠野漂流的時候,第二次核民數的目的,是要透過得出的人口資料,顯示當時可以打仗的人口數比四十年前少了一點。雖然軍隊陣容比以前遜色了,但他們仍能將前面的仇敵趕盡殺絕;完全不像他們的父執輩,經過迦低斯巴尼亞的戰役便嚇得退縮不前。第二次核民數還有另外一個目的:統計資料成為十二支派分地的基礎,人多的支派獲得面積較大的地業。然而,大衛所籌算的這次核民數,卻只會使日漸抬頭的國家主義更加猖獗。因此,核民數一旦完結,神就懲戒這個國家,令一個毀滅性的瘟疫臨到他們身上,結果以色列人因瘟疫而死的甚多,使國民人數減低了。
  然而,歷代志上二十一1開首第一句經文,就指出是撒但激起核民數的心意,撒但的激動還在約押的警告與抗議之前。撒母耳記下與歷代志上這兩段經文中,「激動」的原文都是wayyaset。假如神早已慫動大衛,將在他心目中那個愚昧的計畫實行出來,為什麼撒但仍會牽涉入事情當中呢?因為撒但自己有興趣。大衛的情況與約伯記第—、二章相似,該段經文顯示,神向撒但挑戰而導致約伯的一連串苦難。神的目的是令約伯的信心更加純淨,並透過苦難的磨煉而令他的品格更加高貴。至於撒但卻目的惡毒,希望盡可能令約伯受傷害,若有可能的話,迫使約伯因自己的極度不幸而咒詛神!因此,神和撒但都牽涉入約伯的災難中。

  與上述情況相似的是基督徒受逼迫時,神和撒但都參與其中(參彼前四19及五8)。神的目的是要加添信徒的信心,並使他能夠在自己的生命中分享基督的苦楚,使他將來在天堂的榮耀中可以與基督同得喜樂(彼前四13-14)。但撒但的目的是要「吞吃」信徒(8),即是將信徒扯往自怨自艾或極痛苦的境況中,從而令他也永遠落入絕望的境地。基督自己也曾受過撒但的試探,聖經記載撒但在曠野三度試探基督,撒但的目的是要使基督轉離救贖人類的使命。然而,在聖父的計畫中,導致第一位亞當(人類的始祖)墮落的誘惑,要被第二位亞當(基督)完全勝過。
  還有一個例子是耶穌被釘在十字架。撒但的目的是使猶大出賣耶穌(猶大的心充滿了貪婪和憎恨[約十三27]):但神亦有目的——被宰殺的羔羊將自己的生命獻出,為多人作了贖價(基督在客西馬尼園所接受的「杯」,即贖價的象徵)。至於彼得,耶穌事前已提醒他,他會在大祭司的庭園中三次不認耶穌,「西門,西門,撒但想要得著你們,好篩你們,像篩麥子一樣。我已經為你們祈求,叫你們不至於失了信心。你回頭以後,要堅固你的弟兄。」(路二十二31-32)
  從上文列出的五個例子可知,在尋索靈魂的試煉與試探之中,神和撒但均參與其事。神的基本動機是對人有益的,他希望信徒能勝過試煉而加增對神的信心;撒但的動機卻異常惡毒,希望盡可能破壞。由此看來,我們可以不慌不忙地指出,神及撒但均有激動大衛核民數。神激動大衛核民數的動機,為要教導大衛及其人民,使他們謙卑下來,並從而使他們的靈命增長。撒但激動大衛,是要給予以色列重重的一擊,並使大衛在臣民面前威名掃地。事情發展的結果(正如其他例子一樣),撒但只是有限度地成功,它所誘發的效果一瞬即逝;但神的目的卻被妥為保留,更進一步地被推廣。
  瘟疫導致七萬個以色列人死亡(撒下二十四15),神的使者在摩利亞山上終止了這場瘟疫,而這地點就是日後興建聖殿的地方(18);在神的計畫中,聖殿為日後的以色列民帶來更大的祝福。撒但的毒計再一次被神統管萬有的恩慈勝過。
以色列與猶大拿刀的戰士數目問題
   撒母耳記下二十四9記載以色列拿刀的戰士有八十萬,這數目比歷代志上二十一5的少了整整三十萬。另一方面,撒母耳記下二十四9指出猶大有五十萬拿刀的勇士,但歷代志上則說有四十七萬。這兩點顯而易見的衝突如何能和諧一致呢?
  對於上述問題,我們可循以下途徑解釋。歷代志上所記載的以色列(即北部十支派)人數,包括所有適齡作戰的男子,而不計較他們是否的確符合行軍作戰的要求。但從撒母耳記下二十四章得知,約押所報上的數目是「勇士」('is hayil),意指有作戰條件的軍團,這批兵士共有八十萬;不過,還有三十萬適齡作戰的男子作為後備軍團,但未曾正式上戰場。這兩批人合共有一百一十萬,正是歷代志上所記載的數目,此段經文沒有'is hayil的字眼。
  至於猶大的戰士,撒母耳記下二十四章所記錄的只是約數,較歷代志上的多出三萬人。然而,歷代志下二十一6清楚指出,約押沒有完成核民數的全部過程,他不曾核算便雅憫及利未人的數目。這事乃發生在大衛為核民數而悔罪之前,約押高興看見大衛回心轉意。數點民數過程由約但河東的支派開始(撒下二十四5),繼而核算最北面的但支派,之後向南至耶路撒冷(7),依照這過程,便雅憫將是最後被核算的支派。因此,這支派的人口沒有加入猶大或以色列的總數之中。但在撒母耳記下的數目裡,則加入了便雅憫的數目(便雅憫剛好在耶路撒冷的隔鄰,其戰士數目——三萬——早已為人所知)。因此,撒母耳記下的五十萬人,其實包括了便雅憫支派在內。
  西元前九三O年所羅門逝世後,聯合王朝分裂成北國及南國。那時候,大部份便雅們人都效忠于大衛的王朝,與南面的西緬,再加上猶大支派本身,組成了南國猶大。因此,將便雅憫加入西緬及猶大之中而組成五十萬這數目,是合理的——雖然約押第一次向大衛作彙報時沒有將這些支派的人口數目分別列明(參代上二十一5)。由此看來,能為大衛打仗的戰士共有一百六十萬人,包括以色列的一百一十萬,猶大及面緬四十七萬,還有便雅憫的三萬。
撒母耳記下二十四13與歷代志上二十一11-12所記載饑荒的年數不吻合
為何在這裡有衝突呢?
  根據撒母耳記下工十四13的記載,大衛充滿著驕傲的態度完成核民數的工作後,先知迦得往見大衛,向他傳達神的訊息:「你願意國中有七年的饑荒呢;是在你敵人面前逃跑,被追趕三個月呢;是在你國中有三日的瘟疫呢。」大衛以謙卑悔改的心靈回答說:「我願落在耶和華的手裡。」(14)
  歷代志上二十一11-12則記載迦得往見大衛,對他說:「耶和華如此說,你可以隨意選擇,或三年的饑荒……被敵人的刀追殺三個月,或在你國中有耶和華的刀,就是三日的瘟疫……」請注意,撒母耳記下與歷代志上關於這段經文的用語有顯著區別;前者只是簡單的問題(即「你願意國中有七年的饑荒呢」),後者則是可供選擇的祈使語式(即「你可以隨意選擇,或三年的饑荒……」)
  據上文的分析,我們可以合理地下結論;撒母耳記下記載了先知迦得首次往見大衛,其中提供七年饑荒給大衛選擇。歷代志上的經文,則記載拿單為此事第一次亦是最後一次往見王,在他們傳達的訊息中,神已將饑荒的期間減為三年(神作出這樣修改,無疑是回應大衛發自至誠的悔改與祈禱)。然而,大衛最後選擇了神的懲罰(饑荒或瘟疫):於是神降了三日瘟疫,將七萬以色列人的生命奪去。
大衛買地究竟花了多少錢?
   撒母可記下二十四24說,大衛「用五十舍客勒銀子,買了那禾場與牛」。但歷代志上二十一25則指出「大衛為那塊地平了六百舍客勒金子給阿珥楠」。
  撒母耳記下二十四24所說的五十舍客勒銀子,是大衛即時付予亞勞拿的價銀(「亞勞拿」亦可作「阿珥楠」,是另一種拼法)。那時候,大街上山看見耶布斯人亞勞拿正在趕羊,於是用五十舍客勒銀子買了二條牛及套牛的軛。第二十一節記載大衛的說話:「我要買你這禾場,為耶和華築一座壇。」禾場是一塊較為平坦的土地,通常不會超過三十或四十尺闊。在當時兩條牛和套牛的軛的市價,絕少會超過三十舍客勒銀子。
  然而,歷代志上二十一25則記載大衛付出六百舍客勒金子,價值大概是五十舍客勒銀子的一百八十倍。但歷代志上的金子數目似乎不只是購買牛和禾場的價銀,還包括整塊土地。希伯來文wayyitten......bammaaom(為那塊地平了……)所指的似乎遠超過那塊禾場。無論是西元前五世紀,或古代歷史中的任何時期,一個農場也不可能賣六百舍客勒金子。由此看來,我們若說阿珥楠擁有摩利亞山的全部土地,這推論也與實情相去不遠。
  摩利亞山綿延一千六百尺,居高臨下,是一塊足可以大興土木的理想地點,所以能夠賣得六百舍客勒金子。當大衛看見那塊禾場,察覺將整個山頂作宗教及政府辦公的用途是極有利的,於是想購下整塊地,作興建聖殿之用。大衛可能在日後才與阿珥楠達成這宗交易,並為此而付出較大的費用。歷代志作者認為記載整件事情的最終結果是合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