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頁 | 返回本書目錄

 

約書亞記第十七章拾穗

 

【書十七1瑪拿西是約瑟的長子,他的支派拈鬮所得之地,記在下面。至於瑪拿西的長子基列之父(“父”或作“主”)瑪姬,因為是勇士,就得了基列和巴珊。

         約瑟的長子“瑪拿西”被幼子以法蓮搶先分得土地。參看創世記四十八章14節的腳註。――《約書亞記雷氏研讀本》

         瑪姬……吉列與巴珊: 瑪姬的子孫所得之地是約但河以東的整個巴珊王國與半個基列。他們英勇如壯士的父,因此不僅輕鬆地征服了巴珊與基列,在佔據那地之後,為了幫助兄弟支派而帶頭渡過了約但河。 ――《聖經精讀本──約書亞記註解》

         雖然雅各預言約瑟的次子以法蓮比瑪拿西更大(創四十八19),但以法蓮支派只是影響力更大,瑪拿西作為「約瑟的長子」(1節),仍然分得兩分產業,在約但河西和河東都有土地。

         「瑪姬」(1節)一族因為戰鬥能力強,所以承擔防守邊界巴珊的任務。── 約書亞記綜合解讀

         瑪拿西是約瑟的長子( 17:1 ; 創 41:51 ),這解釋了為什麼約瑟的子孫有雙重產業,一部分在約但河東,一部份在約但河西。但是創 48:14 提到他弟弟以法蓮得的祝福是在他以上。

         17 講的瑪拿西支派分得的土地。 17:1 開頭講的這個支派其中半個支派已經在約但河東分得土地( 13:29-33 ; 32:33,39-42 ),而 17:2-6 則記載他們剩下半個支派如願以償分到河西所得之地。

         瑪拿西支派分得的土地之大僅次於猶大,而更加肥沃。這十份地17:5 中的五份給了亞比以謝等五弟兄 17:2 ;但這並不包括希弗,因希弗的兒子西羅非哈沒有兒子,所以另外的五份給了西羅非哈的五個女兒 17:3

         「瑪吉」:字義是「賣出」。 代上 7:14 記載瑪吉並非是瑪拿西的長子,可能是後來被立為長子。

         「基列之父」:此處的「基列」是「瑪吉」的兒子 代上 7:14

         「勇士」:原文是「戰士」。

         照說此時瑪吉應該已經去世,怎麼會說因為他是戰士所以獲得基列和巴珊呢?參考 民 32:39-40 ,可了解此處的意義是「瑪吉的後代都是驍勇善戰的戰士」。

         「基列」:字義是「多岩之地」,位於約但河東。

         「巴珊」:「多結果實的」。位於約但河東的極北之處,涵蓋了目前的戈蘭高地。該地土壤肥沃,不但宜農,也適於畜牧。── 約書亞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拈鬮。儘管瑪拿西是長子,雅各卻更喜歡以法蓮(48:17~20)。以法蓮支派有幸先接受土地的分配。但瑪拿西作為長子權獲得雙份的產業(21:17)。這一章主要敘述分給瑪拿西支派約但河西的土地,但也提到分給他們的約但河東的土地。

  至於……瑪姬,因為是勇士就得了基列和巴珊。瑪姬本人這時一定已經去世。他是瑪拿西在埃及生的兒子。如果活著是話,該有兩百歲了。他可能在戰爭中名了名,或者他的子孫有尚武的精神,繼承了他的名聲。不管怎樣,摩西和約書亞都認可他們的作戰能力,所以把防守邊界巴珊的任務交給他們。── SDA聖經註釋

 

【書十七1~6瑪拿西支派的子孫: 本文詳細記錄了承受迦南地為業的瑪拿西支派的剩餘子孫,包括六個男丁與五個女性後裔。被造時男女原擁有平等的人格(2:22,23),夫妻則當以愛與順服的關係聯合成一體(5:22-23)。然而,據舊約聖經記載,女性象東西般被買賣(21:7,8),有時則成為施虐的對象。就原則而言,女性並沒有權利繼承父或夫的產業<代下21:3,聖經中的長子權與繼承權>。只是到了後來,才承認女性在沒有兒子的家庭中有繼承權(27:4-7;36:1-12)。在本文中,西羅非哈擁有繼承權的女兒們只能嫁給本支派的人(36:8)。因為,她們若嫁到其它支派,產業亦會屬於其它支派(36:3)。神為了同時保護個人(女性)的地位與各支派的權利而擬定了這些規例。最後,西羅非哈的女兒們順服了耶和華的命令嫁給了瑪拿西支派的子孫,保存了先祖的產業(36:10-12)。總之,西羅非哈的女兒們沒有放棄自己的權利與責任,堂堂正正地行了當行之事。 ――《聖經精讀本──約書亞記註解》

 

【書十七1~18瑪拿西所得之地:包括河東(1-6)及河西(7-13)之地。――《串珠聖經注釋》

         瑪拿西半支派的產業: 本章描述了瑪拿西半支派分得產業的過程。其中尤為詳細地記錄了瑪拿西的子孫按宗族分得產業的過程(1-6),這是為了表明女性也有分得產業的權利(24:4-7)。約瑟的子孫(瑪拿西、以法蓮)分得了迦南中部的遼闊土地<14:1-5,12支派的邊界線>。然而,他們還不滿足,說自己分得之地不夠寬廣(14)。對此,約書亞命令他們自己去“開拓”(18)。事實上,約瑟的子孫(瑪拿西、以法蓮)不願去開墾分給自己的土地,反倒以山地多為理由來表示不滿的情緒。 ――《聖經精讀本──約書亞記註解》

 

【書十七2瑪拿西其餘的子孫,按著宗族拈鬮分地,就是亞比以謝子孫、希勒子孫、亞斯列子孫、示劍子孫、希弗子孫,示米大子孫;這些按著宗族,都是約瑟兒子瑪拿西子孫的男丁。

         亞比以謝、希勒、亞斯列、示劍、希弗、示米大:為基列的子孫(參3)。――《串珠聖經注釋》

         「亞比以謝」:字義是「我父是幫助」。 民 26:30 記載其名為「伊以謝」字義為「無援」。

         「希勒」:字義是「部份」。

         「亞斯列」:字義是「我將會是神的王子」。

         「示劍」:字義是「後面」或「肩膀」,原文編號是SH 7928

         「希弗」:字義是「一口井」。

         「示米大」:字義是「有智慧」。

         「玄孫」、「曾孫」、「孫子」、「兒子」:原文都相同,字義是「兒子」、「子孫」。── 約書亞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這裡所列的,實際上是瑪拿西的曾孫,因為他們是基列的兒子(26:28~34)。基列是瑪姬的兒子,瑪姬是瑪拿西的兒子。民26:30中的“亞比以謝”拼成“伊以謝”,可能是筆誤。其他名字都相同。參照代上7:14~19,這六個名字更像是重要宗族的名字,而不一定是幾個兄弟的名字。── SDA聖經註釋

 

【書十七3瑪拿西的玄孫、瑪姬的曾孫、基列的孫子、希弗的兒子西羅非哈沒有兒子,只有女兒。他的女兒名叫瑪拉、挪阿、曷拉、密迦、得撒,

         依希伯來法律,父親的財產只可以分給兒子,女兒通常不可繼承,但可得一筆嫁妝,包括女奴、陪嫁田地(創二十九24,29;王上九16)。摩西死前,因西羅非哈的女兒提出抗辯,確立了有條件的女子繼承權,因西羅非哈無子,而眾女兒也同意只嫁給本族人(民二十七6;三十六10)。此處所記為他的五個女兒根據摩西的決定,要求取得產業,如願以償。――《啟導本聖經約書亞記註釋》

         「西羅非哈」:字義是「形像」。

         「瑪拉」:字義是「疾病」。

         「挪阿」:字義是「動作」。

         「曷拉」:字義是「鷓鴣」。

         「密迦」:字義是「皇后」。

         「得撒」:字義是「討人喜歡」。── 約書亞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基列的六個兒子中有一個叫希弗。他有一個兒子叫西羅非哈,在曠野中死了,沒有兒子。但他有五個女兒(26:333427:1~5)。這些年輕的女子曾到摩西面前訴說自己的情況,要求保留她們父親的產業和名份。摩西在神的指引下答覆說,女子可以繼承她們父親的產業,但必須和本宗族的人結婚,好保留這一宗族的土地。她們後來也嫁給了叔伯的兒子們,滿足了這一要求(27:6~1136:10~12)。這件事說明神對女性權利的尊重,超過了當時一般人認可的程度。它所確立的原則表明女性不是一種財產,沒有自己的權利。不論何處,只要維護真神的原則,婦女的地位就會得到尊重。── SDA聖經註釋

 

【書十七3~4摩西曾說女兒可以繼承父親的產業。參看民數記二十七章3711節的腳註。――《約書亞記雷氏研讀本》

 

【書十七4她們來到祭司以利亞撒和嫩的兒子約書亞並眾首領面前,說:“耶和華曾吩咐摩西在我們弟兄中分給我們產業。”於是約書亞照耶和華所吩咐的,在她們伯叔中,把產業分給她們。

         「伯叔」:原文是「父親的弟兄」。

         ● 17:4 的事,記載於 民 27:1-11 36:10 。西羅非哈無子,他的女兒在同意嫁給自己本族的人的條件下可以繼承地業。── 約書亞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書十七5除了約但河東的基列和巴珊地之外,還有十份地歸瑪拿西,

         “基列”。參看第十三章2428節的腳註。――《約書亞記雷氏研讀本》

         瑪拿西支派所分得的土地之大僅次於猶大,且肥沃過之。這十分地中的五分給了亞比以謝等五兄弟的子孫(2節),不包括希弗,因希弗的兒子西羅非哈沒有兒子;另外的五分給了他的五個女兒瑪拉、挪阿等(3節)。在這事上,男女是十分平等的。――《啟導本聖經約書亞記註釋》

         「十分地」:有五分給希弗的五個孫女,另外五分給基列其餘的子孫。――《串珠聖經注釋》

         十份: 就是分給除了希弗之外的基列五子之五份與分給西羅非哈之五女的五份。 ――《聖經精讀本──約書亞記註解》

         瑪拿西的地一共分成十二分。河東的「基列和巴珊」(5節)兩分地給了瑪姬和睚珥兩個宗族(申三14-15),河西「還有十分地」(5節),可能給了五個男丁的宗族(2節)和西羅非哈五個女兒的宗族(3節)。── 約書亞記綜合解讀

         「十分」:「十段」、「十個部份」。這意思是基列的六個兒子(希弗不算)和西羅非哈的五個女兒各得約但河西的一段地總共十段地。── 約書亞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第二節列舉了包括希弗在內的六個家族。希弗的兒子西羅非哈死了,沒有兒子。他的五個女兒繼承了父親的產業,於是希弗的產業分成了五份。這樣,瑪拿西的產業共有十份。── SDA聖經註釋

 

【書十七6因為瑪拿西的孫女們在瑪拿西的孫子中得了產業。基列地是屬瑪拿西其餘的子孫。

         古代中東只有兒子有承受產業的權利。西羅非哈沒有兒子,但神定意要讓他在以色列中留名,所以就允許他的女兒承受產業(民二十七1-7)。而新約的信徒肉身雖然有男女之分,但「因信基督耶穌都是神的兒子」(加三26),都有承受神產業的權利。── 約書亞記綜合解讀

         依照希伯來律法,父親的財產只可以分給兒子,女兒通常不可繼承,但可得一筆嫁妝,包括婢女( 創 29:24 ),或陪嫁田地( 王上 9:16 )。在 民 27:6 36:10 記載摩西死前,西羅非哈的女兒提出抗辯,確立了有條件的女子繼承權,因西羅非哈無子,而眾女兒也同意只嫁給本族人。因此, 17:4 這邊當西羅非哈的五個女兒要求取得產業,結果得以如願以償。── 約書亞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書十七7瑪拿西的境界:從亞設起,到示劍前的密米他,往北到隱他普亞居民之地。

         「亞設」:在瑪拿西以北,「示劍前的密米他」:為瑪拿西南界,「前」意指「東」。

          「北」:原文為「南」。

          「隱他普亞」:即他普亞的水泉。――《串珠聖經注釋》

         「亞設」:字義是「快樂的」。以色列的支派名。

         「示劍」:原意是「背」或「肩膀」。位於以巴路山和基利心山之間的山谷中, 位於耶路撒冷以北54公里,撒瑪利亞東南10.5公里。這個地點距離哈蘭大約有600公里。

         「密米他」:字義是「藏身處」。

         「隱他普亞」:字義是「蘋果城的水泉」。

         「他普亞」:字義是「蘋果城」。── 約書亞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從亞設起,到示劍前的密米他。這裡先說明瑪拿西的南界是挨著以法蓮支派的。從亞設起。據我們所知,亞設如果是一個城鎮的話,它是在示劍和伯善之間。邊界從這裡延伸到示劍稍東的密米他(16:6)。示劍靠近現在的納不盧斯,位於基利心山和以巴路山之間。

  往北。原文為“往右”。希伯來人辨別方向是以東為正面,即前面。右邊是南邊,特別是原文的“右”(yamin)前面加了冠詞和介詞’el(朝者),如本節那樣。所以邊界線從密米他往南到隱他普亞居民之地。他普亞城屬以法蓮,但它旁邊的土地屬瑪拿西。邊界線顯然延伸到該城的城外,然後再向西延伸。── SDA聖經註釋

 

【書十七7~11瑪拿西控制中央山地的北部,直到耶斯列谷。“又有三處山岡”(11節)。“山岡”(Napheth)一詞並未在別處出現。它可能指三個區域、城鎮或山岡,也可能要說明多珥(名單上的第三個城)是拿法特多珥(Naphathdor)。――《約書亞記雷氏研讀本》

         在約瑟的子孫的地業中,以法蓮在南面,瑪拿西在北面,一直到耶斯列平原。具體位置和地點參見地圖。── 約書亞記綜合解讀

         事實上瑪拿西支派所分得的地業僅比猶大支派小。── 約書亞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書十七7~11 瑪拿西的疆界本段對這支派範圍的描述頗為含糊,只說其領土在以法蓮的北鄰,示劍一帶,延伸至與亞設支派毗鄰。領土有時亦會重迭,至少他普亞城(見:書十二17)屬於以法蓮,但其周圍的區域卻分配給瑪拿西(見:書十六9)。西界是地中海,東面與以薩迦接壤。在其他支派境內分配給瑪拿西的城市,除多珥以外,全在以斯德倫平原(Plain of Esdraelon;耶斯列平原東部不包括耶斯列穀的地區;見:書十二21)之上。這些城市計有伯善(胡斯恩遺址〔Tell el~Husn〕)、米吉多(穆特瑟林遺址〔Tell el~Mutesellim〕),納布盧斯附近的以伯蓮,迦密山南面沿海的多珥,隱多珥(拿撒勒東南七哩)、他納(米吉多西北四哩的蒂因尼克遺址)。——華爾頓《約書亞記背景注釋》

 

【書十七7~13約但河以西瑪拿西半個支派的境界: 這一段經文描述了在約但河以西迦南地瑪拿西支派所分得的產業的境界<14:1-5,十二支派的地界>。其境界北接亞設、西布倫、以薩迦支派的境界,南則沿著加拿河到他普亞。東從加利利海的南端到約但河地帶,西臨地中海。 ――《聖經精讀本──約書亞記註解》

 

【書十七8他普亞地歸瑪拿西,只是瑪拿西境界上的他普亞城歸以法蓮子孫。

         以法蓮支派在瑪拿西的境內擁有「他普亞城」(8節),因為這兩個支派本來就屬於同「一鬮一段之地」(14節)。

         這段對這支派範圍的描述頗為含糊,只說其領土在以法蓮的北鄰,示劍一帶,延伸至與亞設支派毗鄰。西界是地中海,東面與以薩迦接壤。

         ◎ 17:8-9 提到及瑪拿西和以法蓮的領土有時亦會重疊,例如12:17 提到「他普亞城」屬於以法蓮( 16:8 ),但其周圍的區域在 16:8-9 卻分配給瑪拿西。── 約書亞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書十七9其界下到加拿河的南邊,在瑪拿西城邑中的這些城邑都歸以法蓮。瑪拿西的地界,是在河北直通到海為止。

         「加拿」河:字義是「蘆葦」。── 約書亞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迦拿河的南邊。原文的“河”指“冬天的河流”。有人認為這條河是紮布拉河(Abu Zabura) ,也有人認為是卡薩巴河(Nahr el~Kassab),保留了“蘆葦河”的古名。它可能是從約帕以北流入地中海。

  這些城邑都歸以法蓮。這些城鎮的位置不詳。在書16:9中也曾提到。他普亞可能是其中的一座。其餘的名字沒有提到,但顯然以法蓮支派在瑪拿西的境內擁有城邑。瑪拿西支派也在亞設和以薩迦境內擁有城邑。支派之間的這些特殊安排是為了調整土地的佈局以適應人口的狀況。這種現象至少在以色列歷史的早期,表明了上述幾個支派之間的團結。── SDA聖經註釋

 

【書十七10南歸以法蓮,北歸瑪拿西,以海為界。北邊到亞設,東邊到以薩迦。

  根據瑪拿西在以法蓮支派土地的佈局,瑪拿西在以法蓮的北邊,寬度與以法蓮的領土相當。從上下文的描述來看,這裡所述瑪拿西的邊界,北邊到亞設,東邊到以薩迦。書19:26記載亞設支派向南延伸到迦密山,瑪拿西支派延伸到多珥和周圍的市鎮(見第11),就是在迦密附近。這兩個支派似乎在地中海岸邊交界。── SDA聖經註釋

 

【書十七11瑪拿西在以薩迦和亞設境內,有伯善和屬伯善的鎮市,以伯蓮和屬以伯蓮的鎮市,多珥的居民和屬多珥的鎮市。又有三處山岡,就是隱多珥和屬隱多珥的鎮市,他納的居民和屬他納的鎮市,米吉多的居民和屬米吉多的鎮市。

         分給瑪拿西支派在以薩迦和亞設的不少鎮市,這時尚未取得,伯善便是其中一個。掃羅王戰敗自刎而死後,非利士人曾把他的屍體掛在伯善的城牆上示眾,說明此城與非利士人聯手抵抗以色列人(參撒上三十一10.《和合本》將“伯善”譯為“伯珊”。同一 地名在希伯來文有兩個讀法:beth shanbeth shean,義為“寂靜之屋”)。――《啟導本聖經約書亞記註釋》

         「伯善」:在耶斯列與約但谷之介面。

          「以伯蓮」:在米吉多之東南約十六公里(十英里)。

          「隱多珥」:在他泊山以南六公里(四英里)。――《串珠聖經注釋》

         瑪拿西在以薩迦與亞設境內: 亞設與以薩迦支派是在瑪拿西支派後才分得產業(19:17-31)。因此,本節並非按照分地的時間順序記錄,只是為了說明瑪拿西支派的境界而這樣記錄。雖然每一個支派各自擁有自己的產業,但他們之間的關係並未隔絕,作為同胞,他們當彼此協力,彼此相愛。調整境界依據的是平衡的原則,當在彼此理解與協助中進行。 他納: 是現今的Tell Taannak,在地理上非常重要的地方。此處是西連沙侖平原,東北接以色列平原,北通亞柯平原的商道要地。瑪拿西支派更加強盛之後,才得以佔領此地(1:27,28)――《聖經精讀本──約書亞記註解》

         「亞設和以薩迦境內」(11節),可能代指亞柯平原和耶斯列平原,不一定指這幾個城邑原來屬於亞設和以薩迦支派。

         「伯·善」(11節)位於在耶斯列穀的東端,把守進出約但河谷的重要道路。這個地名的希伯來文「בֵּית שְׁאָן」有「伯· Beth-shean」和「伯· Beth-shan」兩個讀法。一直到掃羅時代,迦南人可能還佔據著這座孤城,所以掃羅戰敗自刎而死後,非利士人把他的屍體掛在「伯·珊」的城牆上示眾(撒上三十一10)。在新約時代這裡被羅馬人建成一個奢華的城市,在浪子回頭的故事中,浪子揮霍財產的地方可能就是「伯·善」。

         「隱·多珥」(11節)是掃羅交鬼的地方(撒上二十八7)。

         「米吉多」(11節)是控制耶斯列平原和古代國際貿易路線沿海大道的重要城市,是著名的古戰場,主耶穌再來時的「哈米吉多頓」(啟十六16)決戰將在這裡進行。── 約書亞記綜合解讀

         「伯善」:字義是「安靜之地」。可能是胡斯恩遺址〔Tell el~Husn〕。掃羅戰敗自刎之後,非利士人曾把掃羅的屍體掛在伯善的城牆上示眾 ( 撒上31:10 ;和合本譯為「伯珊」,因同一地名在希伯來文有兩個讀法:beth shanbeth shean),說明此城與非利士人聯手抵抗以色列人。

         「以伯蓮」:可能位於納布盧斯附近。

         「多珥」:字義是「世代」;在迦密山南面的沿海。

         「隱多珥」:字義是「多珥之泉」,位於拿撒勒東南11公里。

         「他納」:字義是「多沙的」;可能是米吉多西北6.5公里的蒂因尼克遺址。

         「米吉多」:字義是「群眾之處」;可能是穆特瑟林遺址〔Tellel~Mutesellim〕。── 約書亞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伯善。直譯是“安息之所”。位於以薩迦支派境內,但劃給了瑪拿西支派。這是一個戰略要地,位於兩個重要的河谷,即約但河谷和耶斯列谷的交匯處。可能是因為瑪拿西人英勇善戰,可以充當以色列人的保衛者,讓他們佔有這個要地,似乎是智慧之舉。在新約時代,伯善是希臘最大的十座城市之一,叫低加波利。現在的阿拉伯名是胡森丘(Tell el Husn) ,靠近現代的Beisān(伯善)

  以伯蓮。就是今天的貝拉米丘(Tell Bel`ameh) 。這是一個重兵駐守城市,是從伯善到地中海一系列堡壘中的一個,位於撒瑪利亞東北偏北21公里處,通往米吉多的路上。和伯善一樣,以伯蓮分給瑪拿西支派是為了軍事防禦的目的和提供更多的居住空間。

  多珥。地中海岸邊一個港口,本屬亞設,劃歸給瑪拿西,位於新約時代的迦密角和凱撒利亞之間。

  隱多珥。這座城位於摩利山以北,在塔沃爾山以南6公里和拿撒勒東南10.4公里處。掃羅所求助的女巫就住在隱多珥(撒上28)

  他納。這座城控制著通往埃斯德賴隆平原的一個隘口,位於米吉多東南8公里處,在通往迦密的大道上。這條道路連接猶大和加利利。該城的遺址現在叫塔納克丘(Tell Ta`annak)

  米吉多。是通往埃斯德賴隆平原的一個要塞。其遺址就是現在的馬杜塞林廢丘(Tell el~Mutesellim )。把這些要塞劃歸瑪拿西支派,似乎是出於軍事的考慮。

  三處山岡。七十士譯本為“瑪非塔(Mapheta)的第三部分及其村莊。”敘利亞譯本為“三個村莊”。RSV版為“第三是納法斯(Naphath)。”許多注釋家認為這是指的前面提到的三座城市:隱多珥,他納和米吉多。它們坐落在山岡上,與平原的城市不同。── SDA聖經註釋

 

【書十七12只是瑪拿西子孫不能趕出這些城的居民,迦南人偏要住在那地。

         約瑟家的兩個支派都沒有記錄很多城邑,可能因為當時這裡大部分是森林,城市很少,後來各宗族都用自己祖先的名字作為新建城名(1-3節)。僅有的一些城邑都在平原,住在其中的迦南人使用鐵車,所以一時很難攻取。

         一面是「迦南人偏要住在那地」(12節),一面是瑪拿西人半推半就(十六10),等到強盛了也「沒有把他們全然趕出」(13節),而是「使迦南人作苦工」(13節)。約瑟的子孫貪圖眼前的好處,沒有徹底執行神的命令(申七1-26),這種屬靈的近視卻給後代埋下了屬靈的危機。他們捨不得「全然趕出」迦南人,結果自己因為「不聽從耶和華——他們神的話,違背祂的約」(王下十八11-12),被神趕出了應許之地。── 約書亞記綜合解讀

         分給瑪拿西支派在以薩迦和亞設的很多市鎮,這時尚未取得。

         「偏要住在」:字義是「留下、耽擱」,猶太版英文聖經(TNK,1985)作「stubbornly remained(固執地留下)」。── 約書亞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說明了迦南人堅決不肯搬出去。也反映了以色列人的不信和懦弱。如果他們作出必要的努力,神就會幫助他們取得完全的勝利。── SDA聖經註釋

 

【書十七12~13當時居住在從伯善到米吉多之間地區的迦南人擁有鐵制兵器。因此,尚未走出青銅器文化圈的瑪拿西子孫只能服在他們的淫威之下。但是,他們若以真正的信仰裝備自己,藉著神的幫助定能戰勝任何強敵。在迦南征服初期,瑪拿西子孫一馬當先與極其強大的迦南聯軍英勇奮戰(4:12),如今,卻不能驅逐其殘餘勢力,這首先是因為他們的信仰已懈怠。這些原因加增了以色列的網羅、陷阱與鞭打(23:13;2:2,3)――《聖經精讀本──約書亞記註解》

         ◎ 17:12-13 提到「沒有把他們全然趕出」,表示以色列人並沒有完成全征服迦南人,參 士 1:27-29 。── 約書亞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書十七12~18約瑟的子孫沒有把境內的迦南人消滅,卻要求他們進貢;跟,他們又抱怨沒有足夠的土地。約書亞建議他們把樹木清除,住在樹林區的山地。“鐵車”。大概是木製的戰車,只有車軸是用鐵做成的。――《約書亞記雷氏研讀本》

 

【書十七13及至以色列人強盛了,就使迦南人作苦工,沒有把他們全然趕出。

         「做苦工」:「奴工隊」、「勞工隊」。── 約書亞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七十士譯本為“使他們屈服”。這種妥協的動機可能是貪婪。金錢和權勢泯沒了許多人的天良。沒有公義的金錢不可能幫助正義的事業。很多人在審判時被定罪,就是因為他們愛金錢過於愛神。神所需要的是具有信心和勇氣,絕不願被金錢,權勢和榮譽所收買的人。── SDA聖經註釋

 

【書十七14約瑟的子孫對約書亞說:“耶和華到如今既然賜福與我們,我們也族大人多,你為什麼但將一鬮一段之地分給我們為業呢?”

         約瑟的子孫抱怨自己只有「一鬮一段之地」(14節),可能還想再拈「一鬮」。但這「一鬮一段之地」聽起來很少,其實是迦南最大、也是最肥沃的地段。約瑟的子孫對神的恩典挑三揀四,感覺神的恩典對不起他們的「族大人多」(14節),實際上就是藐視恩典。各支派的面積對比參見地圖。── 約書亞記綜合解讀

  一鬮。這裡把以法蓮和瑪拿西視為一個支派,就是“約瑟的子孫”。這樣考慮至少目前對他們是有利的。他們可能想起了年邁的先祖雅各關於多給約瑟一份產業的應許和預言(48:22)。但同時他們也似乎忘記了自己的指派已經在約但河東得到了一份產業。自私和貪婪往往會使人忘記已經得到的東西。以法蓮和瑪拿西支派可能把自己的產業與猶大支派進行了比較。他們也可能提出,約書亞作為一個以法蓮支派的人,應該給他們以特殊的照顧。但約書亞的人格非常偉大。他沒有屈從以法蓮和瑪拿西支派自私自利的要求。

  族大人多。現在許多人也抱有約瑟子孫的態度。那些高估自己的人經常想到自己的偉大應該得到神和世人的承認,否則他們就怨天尤人。就本節的情況而言,如果約瑟的子孫真因耶和華的祝福而成為偉大,就應該繼續仰望主賜下更大的福氣,而不是向約書亞提出非分的要求。

  蒙神祝福的人如果將其歸為自己的功勞,那是很危險的。他們可能因此而得不到上天更多的福氣。他們往往誤解這種祝福,在嘴裡把榮耀歸給神,在心裡卻把功勞歸給自己。── SDA聖經註釋

 

【書十七14~18約瑟子孫要求得到更大的地方。――《串珠聖經注釋》

         約瑟子孫的不滿與約書亞的命令: 16:5-17:13記錄了約瑟的子孫以法蓮支派與瑪拿西支派所分得的產業。他們佔據了迦南地的中心地帶,若加上分給約瑟支派的兩個產業,他們所得的地寬闊得不能與其它支派相提並論。約書亞“你們自己開拓吧”的命令中,隱含著雙重意義,即當驅逐殘存於約瑟支派境內的迦南居民,並開墾荒地使其成為肥沃之地。耶穌也曾警告輕看所領受之銀錢的現象(25:26-30)――《聖經精讀本──約書亞記註解》

         ◎ 17:14-18 提到約瑟的子孫(包括以法蓮和瑪拿西)來見約書亞,投訴說他們族大人多,僅僅是一鬮一段之地是滿足不了的。這樣的投訴並不合理,因為以法蓮人口32,500 ( 26:37 ) 和瑪拿西半支派 26,350( 26:34 )加起來還少於猶大支派 76,500( 26:22 )及以薩迦 64,300( 26:25 ),後者擁有的土地卻少的多。約書亞要他們把已經分配給他們當中仍為迦南人所占的土地攻下來( 17:15 ),但是他們強調敵方有戰車,裝備精良,他們根本不是對手( 17:16 ),因此約書亞重複並強調神的應許,激勵他們要勇敢前憑著信心攻打迦南人,進取得地業( 17:17-18 )。── 約書亞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書十七15約書亞說:“你們如果族大人多,嫌以法蓮山地窄小,就可以上比利洗人、利乏音人之地,在樹林中砍伐樹木。”

         約書亞鼓勵他們砍伐法蓮山西北的樹林區來擴張土地。

          「利乏音」:在河東(12:4; 13:12),但這名也出現於河西。(15:8

          「比利洗人」:居河西(3:10; 9:1; 11:3等)。――《串珠聖經注釋》

         約書亞也是以法蓮支派的一員,但他卻沒有遷就以法蓮和瑪拿西支派。約書亞對於怨言的回答是:既然你們蒙神「賜福」而「族大人多」(14節),就應該善用已有的恩典,趕走「比利洗人、利乏音人」(15),「在樹林中砍伐樹木」(15),而不是要求更多現成的城邑。── 約書亞記綜合解讀

         「族大人多」:「有眾多的人民」。參考 民 26 約瑟的子孫兩支派相加的確比其他支派多,但是單一支派少於猶大支派。

         「比利洗人」:原意是「屬於某一村莊的人」、「鄉村人」。應該是居住城市的迦南人之外的另一個民族。

         「利乏音人」:「巨人」的意思。

         「砍伐樹木」:原文沒有「樹木」,僅僅是「砍伐」、「開墾」的意思。── 約書亞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你們如果族大人多。約書亞很明智地沒有與以法蓮和瑪拿西支派的人爭辯。他實際上是對他們說:“既然你們因神的祝福而成為大族,神就會繼續幫助你們去征服更多的土地。你們完全能照顧好自己。上去佔領廣闊的巴勒斯坦中部森林為業吧。”由此可見,當時巴勒斯坦中部有很大一部分是森林,人煙稀少。所以以色列人在約書亞的領導下首先攻佔迦南的中部,使敵人的兵力從征戰一開始就被分割了。這樣,以色列人就可以集中兵力先攻擊南部的敵人,打敗他們以後再回師攻擊北方的敵人。

  比利洗人。見書3:10注釋。

  利乏音人(repha'im )。見書12:4注釋。── SDA聖經註釋

 

【書十七16約瑟的子孫說:“那山地容不下我們,並且住平原的迦南人,就是住伯善和屬伯善的鎮市,並住耶斯列平原的人,都有鐵車。”

         平原才可供戰車、戰馬馳聘。“鐵車”在鐵器剛發展出來的時代(此時仍處後銅器時代),當非後來的鐵甲車可比。古代人有了鐵金屬以後,競相用於戰爭中,製成刀槍。戰車中須承受重大摩擦的部分,例如車軸與車輪的邊,可能用鐵來替代或包邊,故稱“鐵車”。――《啟導本聖經約書亞記註釋》

         「鐵車」:見士1:19注。――《串珠聖經注釋》

         「鐵車」(16節)可能指車身加鐵鞏固的戰車,車軸與車輪可能用鐵包邊,上面可能還安裝了釘子或箭頭,用於加重和衝鋒,在平原作戰很有優勢。當時剛剛進入鐵器時代,以色列人還不具備煉鐵技術,青銅兵器不如鐵器堅硬。但雖然迦南人有鐵車,以色列人只要照著神所吩咐的去行,照樣能「砍斷他們馬的蹄筋,用火焚燒他們的車輛」(十一9)。

         約瑟的子孫再次抱怨「住耶斯列平原的人,都有鐵車」(16節),認為敵人太強,約書亞應該替他們把敵人趕走。猶大支派八十五歲的迦勒憑著信心爭取最危險的希伯侖(十四6-15),約瑟的子孫卻只想坐享其成,聖靈把這兩個鮮明的對比「寫在經上,正是警戒我們這末世的人」(林前十11)。── 約書亞記綜合解讀

         「耶斯列平原」:此平原由伯示麥向東北展開,直達海法,位於加利利海西南,是個肥沃的平原。「耶斯列」是「神栽種」的意思。

         「鐵車」:就是指「戰車」,這最初是由「海民」引進巴勒斯坦,非利士人就是擁有戰車的海民之一。當時剛進入鐵器時代,鐵可能只用在戰車的某一部份,而非全車都是鐵。迦南人、非利士人很早就從赫人身上曉得鑄鐵的秘密,而且很謹慎保持他們的優勢( 撒上 13:19-22 )。以色列人則是一直到了大衛時才脫離青銅器時代晚期。── 約書亞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容不下我們。直譯是“找不到”,“得不到”,“不存在”。這些支派提出山區不適合於他們。在那裡開墾耕種太艱難了。他們想要平原,但那裡的迦南人擁有非常厲害的武器。

  鐵車。骨架不是鐵的,只是外麵包了鐵而已。有些人否認那時鐵器的存在。但同時代圖坦哈蒙國王的墳墓中發現了鐵器,證明了當時鐵的存在和使用(參創4:22注釋)。這些裝備都是戰爭中的堅兵利器。但約瑟的子孫應該記住,他們的神要比這些“鐵車”更有力量。── SDA聖經註釋

 

【書十七17約書亞對約瑟家,就是以法蓮和瑪拿西人,說:“你是族大人多,並且強盛,不可僅有一鬮之地。

         約書亞對於怨言的回答是:既然你們「族大人多,並且強盛」(17節),就更應該剛強壯膽,靠神爭戰:「迦南人雖有鐵車,雖是強盛,你也能把他們趕出去」(18)。神把產業分給我們的同時,也把「未得之地」分給了我們,讓我們一面享用應許、一面學習神所量給的功課。因此,在屬靈成長的道路上,當盡的本分不能讓別人承擔,當學的功課也不能讓別人代勞。

         約書亞說:「不可僅有一鬮之地」(17節),意思可能是「你們不是僅有一鬮之地」,而是有很大的一片山地和相鄰區域(18節)。── 約書亞記綜合解讀

         約書亞處理這種爭議的方法很有意思,鼓勵約瑟的子孫如果自認強大就應該自己向外擴張,而不是僅僅想直接透過政治分得好處。聖經對這些事情的紀錄,對照 14:6-15 猶大支派不落人之後來爭取最危險的地方,跟約瑟的子孫只想分好處,其高下立判。── 約書亞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這些支派不應該稱自己的產業為“一鬮之地”。因為如果他們能完全佔領,那就是一片很大的土地。如果他們到森林裡去開荒,土地就能增加一倍。顯然當時他們的領土有很大一部分是森林(見申8:7注釋)。── SDA聖經註釋

 

【書十七17~18約書亞使約瑟子孫建立必能驅逐迦南列族的確信。只要那分開約但河,用超自然的方法使堅固的耶利哥城倒塌的神與之同在(20:1),誰都不是以色列的對手。我們可以通過約書亞在本節中的回答,領悟蒙應許得到永恆產業的聖徒當持有什麼樣的態度。人因執迷於追求世界就容易失去對神之永恆應許的信心。因此,就不會因巨大的屬靈祝福而感恩,反而常因迷戀吃喝之事而抱怨不平(6:25)。然而,想要成為一名成熟的基督徒,當以作天國子民為榮(3:20),懷著對救恩的確信,竭力傳揚天國的福音(25:14-30;2:10)――《聖經精讀本──約書亞記註解》

 

【書十七18山地也要歸你,雖是樹林你也可以砍伐,靠近之地必歸你。迦南人雖有鐵車,雖是強盛,你也能把他們趕出去。”

         約瑟的子孫因著他們的祖宗約瑟敬畏神、被神使用,享受了比其他各支派更大的恩典,但他們卻把恩典當作理所當然的,不但不知感恩,反而發怨言;不但不反省自己的信心,反而一味地強調客觀理由。約瑟的子孫後來越來越驕傲(士八1),不斷招來災難(士十二1-6),最終在恩典中失落,被神趕出了應許之地(何十二14)。── 約書亞記綜合解讀

         約瑟的子孫雖然享受神特別的恩寵但卻視而不見,不反省自己信心的缺乏並一味地強調客觀理由,與已屆老齡卻仍信心百倍的迦勒之老當益壯( 14:6-15 )形成鮮明的對比。他們的驕傲自大也隱隱浮現,這樣的毛病在日後還會多次出現,因此招致災難( 士 8:1 ; 12:1-6 )。── 約書亞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靠近之地。如果他們能開闢和佔據山林,他們就能佔領整個平原。他們先進駐所有的隘口,就會把迦南人趕走,儘管他們擁有鐵制的戰車。

  你也能把他們趕出去。這是對這些懦弱的支派最後的命令。這個命令也給了那些心懷罪惡的人。任何一點罪惡都是不能容忍的。一切罪惡都應當從心中清逐。所有容忍或妥協的藉口都會帶來毀滅。我們經常覺得自己無法勝過罪惡,就像以色列人看待迦南人的鐵車一樣。於是我們就昧著良心允許它們繼續存在,其最終結果就是失敗。恐懼,缺乏信心和勇氣都是對撒但有利的。但神的命令一代一代傳了下來:“你也能把他們趕出去”。又見書16:10注釋。── SDA聖經註釋

 

【思想問題(第17章)】

 1 西羅非哈的五個女兒為什麽要求與叔伯的子弟一同分得地業呢?參民27:1-11注,36章。這事有否增添你對神的認識?

 2 約瑟的子孫為何埋怨約書亞(14)呢?從約書亞的回答可見他們本身出了什麽問題呢?若有信徒表示他的處境使他不作好的見證,或認為他的恩賜太小,以致他不能有效地服事神,你對這些埋怨有何意見?

 ──《串珠聖經注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