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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第十六章註解 壹、內容綱要 【神兒女生活的條例(三)】 一、當守逾越節(1~8節) 二、當守七七節(9~12節) 三、當守住棚節(13~15節) 四、一年三次當到神所選的地方過節(16~17節) 五、當在各城設立審判官並按公義審判(18~20節) 六、不可在祭壇旁栽樹或立柱像(21~22節) 貳、逐節詳解 【申十六 1】「“你要注意亞筆月,向耶和華你的神守逾越節,因為耶和華你的神在亞筆月夜間領你出埃及。」 〔呂振中譯〕「你要守亞筆月,向永恆主你的神舉行逾越節,因為永恆主你的神領你們出埃及、是在亞筆月夜�堙C」 〔原文字義〕「亞筆」穀穗成形。 〔文意註解〕「你要注意亞筆月,向耶和華你的神守逾越節」:『亞筆月』原為希伯來民曆七月份,相當於陽曆三、四月間,後來被神於出埃及時改為正月(參出十二2),再後來於被擄期間改稱為尼散月(參尼二1);『逾越節』猶太人每年三大節期之一,為紀念神於殺死埃及人所有的長子時,越過房門上塗有羊血的家庭,使猶太人的長子性命得保(參出十二12~14)。 「因為耶和華你的神在亞筆月夜間領你出埃及」:『亞筆月夜間』指正月十四日晚上(參利二十三5)。 〔靈意註解〕「你要注意亞筆月,向耶和華你的神守逾越節。…從牛群羊群中,將逾越節的祭牲獻給耶和華你的神」(1~2節):『逾越節』表徵基督是神的羔羊(參約一29),被殺流血,拯救人脫離罪的刑罰;『獻祭』表徵過謝恩的生活,讓神有所享受。 〔話中之光〕(一)人要到神那裡去,首先就要接受「逾越節」所預表的救恩。逾越節羊羔的死釋放了在埃及為奴的以色列人,基督就是逾越節的羔羊(約十九36),祂在十字架上的死,也釋放了我們這些在罪惡和死亡轄制下的人。 (二)這個節期是在夜間開始,目的是脫離埃及,進入神所應許的迦南,從開始到結束的過程,正是從黑暗進入光明。預表救恩的逾越節所表明的,就是脫離黑暗的權勢,進入神榮耀的豐富。 (三)逾越節是人在神面前蒙恩的開始,蒙恩的人須要明白神顯明恩典的目的。神作工不是停止在人僅僅得救的事上,祂有榮耀的心意要藉著得救的人去成就。所以對救恩的認識和經歷必須不住的更新,好使我們進入神的心意更深,不至於老是停留在僅僅得救的地步。 【申十六2】「你當在耶和華所選擇要立為祂名的居所,從牛群羊群中,將逾越節的祭牲獻給耶和華你的神。」 〔呂振中譯〕「你要在永恆主所要選擇做他名之居所的地方、將羊和牛做逾越祭牲、宰獻與永恆主你的神。」 〔原文字義〕「立」安置,建立,定居。 〔文意註解〕「你當在耶和華所選擇要立為祂名的居所」:即指在耶路撒冷的聖殿(參王上八29)。 「從牛群羊群中,將逾越節的祭牲獻給耶和華你的神」:『逾越節的祭牲』指過逾越節時,須宰殺牛羊獻祭(參代下三十五7);『獻給耶和華你的神』即指在聖殿的祭壇上獻祭(參王上八64)。 〔話中之光〕(一)神不住的使人明白恩典,神更願意人注意賜恩的主,恩典享用過了就過去了,但賜恩的主永不會過去,祂時刻等著向尋求祂的人施恩。所以在那一段節期都好,神三番四次的提醒祂的子民,要切切的注意祂選擇立為祂名的居所(參2,6,7,11,15,16節)。作這樣多次數的提醒,正是神要祂的子民該學習注意神的同在,過於神的所賜。會幕或聖殿都是神顯明祂同在的標誌,神的百姓到聖殿去,雖然要走過許多的高山和深谷(因為不是每一個人都住在耶路撒冷,就是住在耶路撒冷也得要往山上走),但卻是向神表明他們是愛慕神的同在。他們歡樂的唱著上行的詩篇往上走,他們的心因愛慕神的同在而充滿了喜樂。 (二)神讓人注意立為祂名的居所,對我們來說,這心意還是一樣的有實際效用的。許多基督徒只看見基督教,而沒有看見神的教會,其實這兩者是全然不相同的。基督教是一種以思想信念,或是以道德生活為內容的宗教組織,但教會卻是重生得救的人聯結在一起的生命組合,是神與人恢復了交通的範圍。在教會以外是沒有救恩的,神的榮耀與豐富也只是在教會中。所以神兒女的著眼點該是神心意中的教會,而不是人所組織的基督教。 【申十六 3】「你吃這祭牲,不可吃有酵的餅;七日之內要吃無酵餅,就是困苦餅,(你本是急忙出了埃及地)要叫你一生一世紀念你從埃及地出來的日子。」 〔呂振中譯〕「不可將有酵餅連祭肉一齊喫;七天之內要將無酵餅、就是困苦餅、連祭肉一齊喫──因為你出埃及地、是慌慌張張出來的──好使你一生的日子都能記念你從埃及地出來的日子。」 〔原文字義〕「困苦」貧困,悲慘;「急忙」驚恐,驚慌地,慌張逃逸。 〔文意註解〕「你吃這祭牲,不可吃有酵的餅;七日之內要吃無酵餅,就是困苦餅」:『七日之內要吃無酵餅』即指守無酵節七天(參出十二17~18);『困苦餅』無酵餅的滋味不如有酵餅,用來表示紀念在埃及地所過困苦、悲慘的日子。 「(你本是急忙出了埃及地)要叫你一生一世紀念你從埃及地出來的日子」:『急忙出了埃及地』意指沒有時間使生麵團發起(參出十二39)。 〔靈意註解〕「七日之內要吃無酵餅,就是困苦餅。在你四境之內,七日不可見麵酵,頭一日晚上所獻的肉,一點不可留到早晨」(3~4節):『無酵節』表徵蒙恩的信徒已經成為無酵的新團,應當把舊酵除淨(參林前五7);『七日』表徵完全,有生之日,天天如此;信徒應當天天過無罪的生活。 〔話中之光〕(一)猶太人把「除酵節」看為「逾越節」的一部分,整個節期是七天,「逾越節」只是序幕,而「除酵節」才是內容。因為神的拯救不是停在工作的開始,而是要成就拯救的目的,把神的性情恢復在人的身上,所以首先必須有「逾越節」的救贖,脫離罪惡和死亡的轄制;然後一定要有「除酵節」的成聖,擺脫罪惡和死亡的影響。經過「逾越節」的人必須立刻進入「除酵節」,享用救恩的人也應該立刻追求聖潔的生活,因為「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來十二14)。 (二)脫離埃及就要吃困苦餅,這真有意思,只是吃困苦餅仍舊是過程,困苦餅吃過以後,就進向神應許的豐富。在屬靈的經歷中,能脫出魔鬼的權柄,包括世界的轄制在內,就是多吃一點苦,也是值得的。即便是長久忍受失去世界的好處,也不是損失,而是引進享用神的豐富。 【申十六 4】「在你四境之內,七日不可見麵酵,頭一日晚上所獻的肉,一點不可留到早晨。」 〔呂振中譯〕「你全境內、七天都不可見有酵在你那�堙G頭一天晚上你所宰獻的肉、一點也不可留過夜到早晨。」 〔原文字義〕「四境之內」疆域,境內。 〔文意註解〕「在你四境之內,七日不可見麵酵」:『七日不可見麵酵』麵酵在此含有邪惡的意思(參林前五8)。 「頭一日晚上所獻的肉,一點不可留到早晨」:過節時所獻的祭肉,凡潔淨的人都可以吃(參3節;代下三十18),但不可留到次日早晨(參出十二10)。 〔話中之光〕(一)神不允許人把在逾越節所獻的祭肉留到第二天的早晨,因為神的恩典是不會陳舊的,祂是不住的用新鮮的恩典來供應人。接受救恩雖是一次就完成了,但救恩的果效卻是永遠常新的,因為神的豐富是沒有人支取得盡的,時間也不能把神的豐富減少,也不能使它褪色。 【申十六 5】「在耶和華你神所賜的各城中,你不可獻逾越節的祭;」 〔呂振中譯〕「你不能在永恆主你的神所賜給你的任一座城〔原文:城門〕去宰獻逾越節祭牲;」 〔文意註解〕「在耶和華你神所賜的各城中,你不可獻逾越節的祭」:意指不能隨意在任何地方獻祭,必須到耶路撒冷的聖殿中獻(參2節)。 〔靈意註解〕「在耶和華你神所賜的各城中,你不可獻逾越節的祭;只當在耶和華你神所選擇要立為祂名的居所,晚上日落的時候,乃是你出埃及的時候,獻逾越節的祭」(5~6節):『立為祂名的居所』表徵在基督裡,神人同住同樂;除祂以外,別無拯救。 【申十六 6】「只當在耶和華你神所選擇要立為祂名的居所,晚上日落的時候,乃是你出埃及的時候,獻逾越節的祭。」 〔呂振中譯〕「你只能到永恆主你的神所要選擇做他名之居所的地方、在晚上日落的時候、你出埃及的時刻、在那�堨h宰獻逾越節祭牲;」 〔原文字義〕「居所」住所,立足之地;「時候(首字)」(原文無此字);「時候(次字)」所定的時間,所定的地點。 〔文意註解〕「只當在耶和華你神所選擇要立為祂名的居所」:即指在耶路撒冷的聖殿(參王上八29)。 「晚上日落的時候,乃是你出埃及的時候,獻逾越節的祭」:『晚上日落』與出埃及那天晚上宰羊羔的時間相同(參出十二6);『出埃及的時候』意指當日過逾越節的時辰。 〔話中之光〕(一)在日常的生活中,神的百姓是分散在各自的地方,但是分散的居住,並不消滅他們是合一的事實,不管如何在地域上有分散的現象,他們還是一個以色列。到了守節的日子,他們都上耶路撒冷,都聚集在神的面前,這就是合一的表明。 (二)逾越節是救恩的預表,救恩帶進了合一的見證,在救恩裡的人,應當看見一主,一神,一個教會。教會也因著地域的原因,分散在全地,但是在主的面前,教會依舊是一個,到被提的時候,活在神面前的人都要看見,教會就是只有一個。教會在地上雖是有地域的分散,但在主的面前卻是聚合在一起。所以真正看見了合一的見證,就不會再強調宗派,而使教會合一的見證蒙上了陰影,人也不能為宗派自圓其說。因為神的話一直不許神兒女作分門別類的事,祂只要神兒女活在合一的見證裡。 【申十六 7】「當在耶和華你神所選擇的地方把肉烤了吃(烤:或作煮),次日早晨就回到你的帳棚去。」 〔呂振中譯〕「在永恆主你的神所要選擇的地方煮來喫;早晨纔轉身回家去。」 〔文意註解〕「當在耶和華你神所選擇的地方把肉烤了吃」:即指在耶路撒冷的聖殿附近吃祭肉。 「次日早晨就回到你的帳棚去」:『你的帳棚』指為過節臨時所搭的帳棚。 〔話中之光〕(一)上神立為祂名的居所過節的人,都是在耶路撒冷寄居的,他們住在帳棚裡。他們要就是活在神面前,要就是在地上作寄居的。這種寄居的生活態度,正是合一見證的生活基礎。人在地上無所求,就不會強調人的所有,宗派形成的心思原因也就不存在了,宗派的形成就沒有了基礎,也沒有了根據,神兒女的合一見證頂自然的在生活上顯出來。 【申十六 8】「你要吃無酵餅六日,第七日要向耶和華你的神守嚴肅會,不可做工。”」 〔呂振中譯〕「你要喫無酵餅六天;第七天要向永恆主你的神守聖節會;不可作工。」 〔原文字義〕「嚴肅會」嚴肅會,聚會。 〔文意註解〕「你要吃無酵餅六日,第七日要向耶和華你的神守嚴肅會,不可做工」:『吃無酵餅六日』連同第七日仍然算是吃無酵餅七日(參利二十三6);『第七日』即指正月二十日晚上日落至二十一日晚上日落,猶太人計算日子是從日落時分算起;『嚴肅會』指聚會宣告結束節期。 〔靈意註解〕「第七日要向耶和華你的神守嚴肅會,不可做工」:表徵在節期中(主日)放下手中的工作,與眾聖徒一同聚會享受神恩。 【申十六 9】「“你要計算七七日:從你開鐮收割禾稼時算起,共計七七日。」 〔呂振中譯〕「『你要算算七個七日:從開始拿鐮刀收割站着的莊稼時開始、算到七個七日。」 〔原文字義〕「計算」數點;「七七日(原文雙字)」七(首字);每七數為一組(次字);「開鐮(原文雙字)」開始(首字);鐮刀(次字);「收割」(原文無此字)。 〔文意註解〕「你要計算七七日:從你開鐮收割禾稼時算起,共計七七日」:『七七日』指七個星期;『從你開鐮收割禾稼時算起』即指從收割大麥的初熟節(參利二十三10)算起。備註:大麥比小麥的收割日期早約近兩個月。 〔靈意註解〕「從你開鐮收割禾稼時算起,共計七七日。…手裡拿著甘心祭,獻在耶和華你的神面前,守七七節」(9~10節):『收割節』表徵基督在復活裡作人生命的供應;『七七節或五旬節』表徵基督在完滿的復活裡作神豐滿的享受。 〔話中之光〕(一)在申命記中,聖靈把五旬節稱為七七節,這個稱呼上的不同,叫我們留意到神心中的意念,要藉著教會的建立,使全地都進入安息,享用安息。五旬節是重在教會的建立,在地上作神的見證,七七節是重在人在教會得建立中,大大的享用滿了歡樂的安息。同一個節期,用上了不同的名稱。就顯出了不同的意義。 (二)七七節是從初熟節那天開始,計算七個七天。初熟節一定是七日的頭一日,這是指著主復活的日子,從主復活的日子計算五十天,那就是五旬節。聖靈的降臨是根據復活的主升到天上而發生的,也可以說,教會的建立是建基在主復活的事上。沒有主的復活升天,就沒有聖靈的降臨,沒有復活的主,教會的建立就沒有基礎。 (三)初熟節如何引進七七節,主的復活也是如何的引進教會的建立。教會是建立在復活的主的根基上,教會就是行走在復活的指望中。教會在地上的歷程雖是十分的艱苦,但復活的指望永遠照明著神的兒女,因為沒有任何的艱苦可以改變復活的史實,也就沒有甚麼艱苦可以奪去教會的指望。神兒女的指望既是不能消失,他們所奔跑的道路就沒有不能勝過的難處。 【申十六 10】「你要照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福,手裡拿著甘心祭,獻在耶和華你的神面前,守七七節。」 〔呂振中譯〕「要向永恆主你的神舉行七七節,儘你所給的、你手自願獻的祭的分量、照永恆主你的神所賜福你的來舉行。」 〔原文字義〕「甘心祭」自由奉獻。 〔文意註解〕「你要照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福,手裡拿著甘心祭」:『甘心祭』指自發自動為感恩而向神獻的祭。 「獻在耶和華你的神面前,守七七節」:『七七節』又稱收割節(參出二十三16),或五旬節,離除酵節剛好第五十天,大約在陽曆五、六月間,是猶太人每年三大節期之一。 〔話中之光〕(一)神的百姓在五旬節時,要接連活在兩個安息日之中(參利二十三21)。這不是很明顯的把神的心意說明了嗎?神在為人所作的一切安排上,處處是為了使人得享安息,在創造上是這樣,在救贖上也是這樣,祂就是要人得享安息。第七個安息日是根據創造而有的,五旬節的安息是因著救贖而來。所以七七節是創造的安息,再加上救贖的安息,這是個雙重的安息,又是深厚的安息。神就是要讓人享用這樣的安息。 (二)教會是脫離在亞當裡的人所組成的,他們不再是舊造的,而是新造的人。神以新造的人作祂的居所,把祂的自己連同祂一切的所有都充滿在教會中。真正懂得活在教會中的人,他們確實是時刻享用神的安息,神不單把創造的安息恢復在教會中,也加進了救贖的安息在神兒女的身上,教會實在是那“充滿萬有者所充滿的”。七七節的歡樂,正說出了在基督的身體裡的歡樂。 【申十六 11】「你和你兒女、僕婢,並住在你城裡的利未人,以及在你們中間寄居的與孤兒寡婦,都要在耶和華你神所選擇立為祂名的居所,在耶和華你的神面前歡樂。」 〔呂振中譯〕「要在永恆主你的神面前歡樂,你跟你兒子和女兒、你的奴僕和使女、以及在你城內的利未人、跟在你中間的寄居者和孤兒寡婦、都要在永恆主你的神所要選擇做他名之居所的地方歡樂。」 〔原文字義〕「歡樂」歡喜,快樂。 〔文意註解〕「你和你兒女、僕婢,並住在你城裡的利未人,以及在你們中間寄居的與孤兒寡婦」:守七七節(收割節)不限對象,以色列人、無分無業的利未人、寄居的外邦人、孤兒寡婦等均可參與歡度節日。 「都要在耶和華你神所選擇立為祂名的居所,在耶和華你的神面前歡樂」:意指將祭肉和祭物分給不能預備的(參尼八10),大家一起快樂享用。 〔話中之光〕(一)第二段的節期,指出了救恩在人中間所生發的果效,一開始就把全地的人都包括了進去。以色列人和外邦人都包括在裡面,只要是居住在以色列人中間,他們就給包括在裡面。五旬節預表教會在地上的建立,藉著聖靈的降臨,叫所有信靠主的人都給組成基督的身體,作基督復活的見證。 【申十六 12】「你也要紀念你在埃及作過奴僕。你要謹守遵行這些律例。”」 〔呂振中譯〕「要記得你在埃及做過奴隸;你要謹守遵行這些律例。」 〔原文字義〕「律例」法規,法令,條例。 〔文意註解〕「你也要紀念你在埃及作過奴僕。你要謹守遵行這些律例」:意指藉著紀念先祖從前也曾度過貧困、悲慘的日子,轉而顧念自己周遭那些貧困、無依無靠的人們,如此守節乃是遵行律例的最好表現。 〔靈意註解〕「都要在耶和華你神所選擇立為祂名的居所,在耶和華你的神面前歡樂」:『立為祂名的居所』表徵在基督裡,神人同住同樂。 〔話中之光〕(一)這是很柔和的話,提醒以色列人好好對待客旅的外人,孤兒及寡婦(參11節)。他們知道什麼是寂寞與失望的痛苦,他們的經驗已足夠使心中體會的了。我們若沒有柔和的關懷與同情,對貧苦者有什麼益處呢?我們的施予必須要有恩賜與和善。受苦者的身心往往十分敏感,我們的態度有一點粗魯,他們立即會覺察的。他們所要的是有溫和的同情,雖然禮物微小,也比慷慨卻無關懷的贈予好。我們怎麼會有真正的同情呢?最好先想念自己所受過的苦楚。 (二)神讓你進過試煉,為要教導你,使你成為祂合用的器皿,像祂伸出來的憐憫的手一樣,會安慰別人。不久那痛苦就成為過去。但你因此蒙召服事孤兒寡婦與寄居的外人。那時你心中就會意味神的旨意,使你經過苦楚,得過安慰與眷佑,就能安慰別人,以主安慰的話去幫助他們,有那樣的語氣、柔情與關懷。願頌贊歸給賜各樣安慰的神。我們在一切患難中,祂就安慰我們,叫我們能用神所賜的安慰,去安慰那遭各樣患難的人。 【申十六 13】「“你把禾場的穀、酒酢的酒收藏以後,就要守住棚節七日。」 〔呂振中譯〕「『你從禾場上和酒池中收藏了出產以後、就要舉行住棚節七天。」 〔原文字義〕「禾場」打穀場;「穀」(原文無此字);「收藏」採收。 〔文意註解〕「你把禾場的穀、酒酢的酒收藏以後,就要守住棚節七日」:『住棚節』又稱收藏節,是每年三大節期中最後的一個節期,七月十五日(參利二十三34),猶太人紛紛上耶路撒冷過節,紀念當年在曠野飄流的日子;所羅門聖殿的獻殿禮(參王上八65),也在這節舉行。住棚節一連七日,到了最後一日,又稱最大的一日(參約七1~37)。 〔靈意註解〕「你把禾場的穀、酒酢的酒收藏以後,就要守住棚節七日。守節的時候,…都要歡樂」(13~14節):『住棚節』表徵享受國度的安息;『七日』表徵在國度裡有完全的享受。 〔話中之光〕(一)住棚節是國度的縮影,是人活在神的管理下,和神作豐富的供應的生活寫照。真正滿足的歡樂,是人的日常生活與神的祝福連在一起,這是國度的實際。 【申十六 14】「守節的時候,你和你兒女、僕婢,並住在你城裡的利未人,以及寄居的與孤兒寡婦,都要歡樂。」 〔呂振中譯〕「過節的時候、你要歡樂,你跟你兒子和女兒、你的奴僕和使女、以及在你城內的利未人、寄居者、孤兒、寡婦、都要歡樂。」 〔原文字義〕「守節」節慶集會,筵席。 〔文意註解〕「守節的時候,你和你兒女、僕婢,並住在你城裡的利未人,以及寄居的與孤兒寡婦,都要歡樂」:守住棚節也不限對象(參閱11節註解)。 【申十六 15】「在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你當向耶和華你的神守節七日;因為耶和華你神在你一切的土產上和你手裡所辦的事上要賜福與你,你就非常地歡樂。」 〔呂振中譯〕「你要在永恆主所要選擇的地方、過節拜永恆主你的神;因為永恆主你的神在你一切的出產上、和你手�媬鴘漱@切事上、必賜福與你,你就要痛痛快快地歡樂。」 〔原文字義〕「土產」產物,產品;「非常地歡樂」愉快的,高興的。 〔文意註解〕「在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你當向耶和華你的神守節七日」:『守節七日』請參閱13節註解。 「因為耶和華你神在你一切的土產上和你手裡所辦的事上要賜福與你,你就非常地歡樂」:『一切的土產』指五穀、酒、油、牲畜等;『非常地歡樂』指極度地、確實地歡喜快樂。 〔靈意註解〕「在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你當向耶和華你的神守節七日;因為耶和華你神在你一切的土產上和你手裡所辦的事上要賜福與你,你就非常地歡樂」:表徵神喜悅祂的子民因享福而大大喜樂。 【申十六 16】「你一切的男丁要在除酵節、七七節、住棚節,一年三次,在耶和華你神所選擇的地方朝見祂,卻不可空手朝見。」 〔呂振中譯〕「『一年三次你所有的男丁都要朝見永恆主你的神,在他所要選擇的地方、當除酵節七七節住棚節的時候朝見他;可不要空手朝見永恆主;」 〔原文字義〕「朝見」面對,顯現;「空手」徒勞的,空空的。 〔文意註解〕「你一切的男丁要在除酵節、七七節、住棚節,一年三次」:『除酵節』包含逾越節在內。 「在耶和華你神所選擇的地方朝見祂,卻不可空手朝見」:『不可空手朝見』意指要帶著祭牲和祭物(參2,10,13節)。 〔靈意註解〕「你一切的男丁要在除酵節、七七節、住棚節,一年三次,在耶和華你神所選擇的地方朝見祂,卻不可空手朝見」:表徵信徒從蒙恩得救、而長大成熟、達得勝獲賞,乃是神所定的旨意。 〔話中之光〕(一)神在出埃及的時候就已經向百姓宣告:「一年三次,你要向我守節」(出二十三14),預告了神將把祂的救贖計畫分成三個階段:(1)成就救恩:正月的逾越節、無酵節和初熟節連在一起,預表基督的受死和復活,救贖祂所揀選的人脫離死亡和罪惡;(2)建造教會:三月的五旬節預表教會的建立,基督要借著祂的身體教會,完成神向全地的計畫;(3)國度顯現:七月的吹角節、贖罪日和住棚節預表以色列人再次被神招聚回歸,悔改信主,基督的國度臨到地上。而住棚節的第八日則預告國度以後的新天新地。 (二)神藉著摩西反覆地強調,要在「神所選擇的地方朝見祂」(2,6,7,11,15節),永遠顯明不走樣的見證;這條見證的道路是不好走的,從士師時代一直到約西亞王十八年,以色列人的屬靈光景起起伏伏,並沒有嚴格地「一年三次」朝見神(王下二十三21-23)。一直到被擄歸回、重建聖殿以後,百姓才痛定思痛,嚴謹地遵守了五百多年(拉六19;路二41),一直到這些節期所預表的基督到來(西二16~17)。 (三)新約的信徒若在見證的道路上也不會比以色列人走得更好,所以主說:「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馬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徒一8)。因此,我們必須隨時提醒自己不要倚靠肉體,「你們既靠聖靈入門,如今還靠肉身成全嗎?你們是這樣的無知嗎」(加三3)? 【申十六 17】「各人要按自己的力量,照耶和華你神所賜的福分,奉獻禮物。” 」 〔呂振中譯〕「各人要按手頭的力量照永恆主你的神所賜給你的福獻禮物。」 〔原文字義〕「按自己的力量」(原文無此片語)。 〔文意註解〕「各人要按自己的力量,照耶和華你神所賜的福分,奉獻禮物」:本節表明奉獻的原則有二:(1)按自己的力量;(2)照…神所賜的福分。 〔靈意註解〕「各人要按自己的力量,照耶和華你神所賜的福分,奉獻禮物」:表徵信徒各人到了甚麼地步,就當照著甚麼地步獻上感恩(參腓三16)。 【申十六 18】「“你要在耶和華你神所賜的各城裡,按著各支派設立審判官和官長。他們必按公義的審判判斷百姓。」 〔呂振中譯〕「『你要在永恆主你的神所賜給你的各城內、按着你的族派、為自己設立審判官和官吏;他們要按公義的判斷審判人民。」 〔原文字義〕「判斷」定罪,降罰。 〔文意註解〕「你要在耶和華你神所賜的各城裡,按著各支派設立審判官和官長」:『審判官』審理訴訟案件並下達判決;『官長』輔佐審判官。 「他們必按公義的審判判斷百姓」:『按公義的審判』有三原則:(1)不屈枉正直(參出二十三6),指未分辨事實真相,致公正的一方受損;(2)不看外貌(參箴二十四23),指不看人的身分地位;(3)不受賄賂(參出二十三8),指不可接受任何一方的好處。 〔靈意註解〕「你要在耶和華你神所賜的各城裡,按著各支派設立審判官和官長。他們必按公義的審判判斷百姓」:表徵神喜悅人行事合乎神公義的手續。 【申十六 19】「不可屈枉正直;不可看人的外貌。也不可受賄賂;因為賄賂能叫智慧人的眼變瞎了,又能顛倒義人的話。」 〔呂振中譯〕「你不可屈枉正直;不可看人的外貌;不可收受賄賂,因為賄賂能使智慧人的眼變瞎,能使義人的案件顛倒。」 〔原文字義〕「屈枉」傾斜,折彎;「顛倒」扭曲,翻轉。 〔文意註解〕「不可屈枉正直;不可看人的外貌。也不可受賄賂」:請參閱18節註解中公義的審判三原則。 「因為賄賂能叫智慧人的眼變瞎了」:意指任何不正當的金錢授受,一定會蒙蔽人的心眼,叫人無法分辨是非曲直。 「又能顛倒義人的話」:本句有二意:(1)使公義的審判官作出不公正的判決;(2)使公義之人的見證,變成虛假的見證。 〔話中之光〕(一)神向審判官所要求的三項公義原則是:「不可屈枉正直」、「不可看人的外貌」、「不可收受賄賂」。人的法律制度,最多只能有表面的公義、程式的公義、妥協的公義。執行者常常是「看人的外貌」,不是諂媚有權有勢者;就是以同情、寬容「弱勢群體」為名,包容、鼓勵神所憎惡的行為,結果都是「屈枉正直」,最終使整個社會陷入罪中。 【申十六 20】「你要追求至公至義,好叫你存活,承受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 〔呂振中譯〕「你要追求正義、正義,好使你活着,能夠取得永恆主你的神所賜給你的地以為業。」 〔原文字義〕「追求」追逐,追趕;「至公至義(原文雙同字)」公正,正直,正義。 〔文意註解〕「你要追求至公至義,好叫你存活,承受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追求』意指追隨其原則;『至公至義』意指完全公義,沒有絲毫偏差。 〔靈意註解〕「你要追求至公至義,好叫你存活,承受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表徵公義乃是蒙神賜服的條件。 〔話中之光〕(一)「公義」(18節)高於人類的理性。歷史和經驗都表明,如果沒有名、利等實用主義因素的引導,人的「正義感」只是極不穩定的情感波動,甚至一夜之間就可能出現戲劇性的逆轉:昨天廣受擁護的,今天卻被人棄絕;昨天備飽指責的,今天卻飽賺同情。因此,人的「正義感」並不能維持穩定的社會公義,反而導致了許多不公義、不理性。神的百姓若不「追求至公至義」,就不能長久地活在應許之中,也就不能「承受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三大節期在地上所表明的見證也會跟著停止。人若「追求至公至義」,首先就必須承認「至公至義」的標準是亙古不變的神,而不是朝三暮四的人。 (二)保守在神的公義中,和他們承受地土有直接的關係,失去了神的公義,也就失去了所承受的地土,離開了神所賜的地,節期的歡樂也跟著要停止。以色列的歷史充分證明了這一點,直到今天仍然是一樣。 【申十六21】「“你為耶和華你的神築壇,不可在壇旁栽什麼樹木作為木偶。」 〔呂振中譯〕「『你為自己所築永恆主你的神的祭壇、不可在壇旁栽甚麼樹木、作為亞舍拉神木。」 〔原文字義〕「栽」栽種,種植;「木偶」樹叢(偶像崇拜用)。 〔文意註解〕「你為耶和華你的神築壇,不可在壇旁栽什麼樹木作為木偶」:『壇』指祭壇;『木偶』指代表異教的偶像假神,由樹幹雕成。 〔靈意註解〕「你為耶和華你的神築壇,不可在壇旁栽什麼樹木作為木偶」:表徵神不喜悅祂的子民又懼怕神,又事奉偶像(參王下十七43)。 【申十六 22】「也不可為自己設立柱像;這是耶和華你神所恨惡的。」 〔呂振中譯〕「不可為自己立崇拜柱子、就是永恆主你的神所恨惡的。」 〔原文字義〕「柱像」樹墩,柱子(紀念物);「恨惡」恨惡,懷恨。 〔文意註解〕「也不可為自己設立柱像;這是耶和華你神所恨惡的」:指刻有一些符號或形像的石柱。 〔靈意註解〕「也不可為自己設立柱像;這是耶和華你神所恨惡的」:表徵神所最忌恨的,乃是在神子民的心中,另有追求和敬拜的對象。 〔話中之光〕(一)人大大的蒙福,很容易就剠激起宗教的熱情,向神大發熱心,要為神作一些事。許多的時候,從這種宗教熱情中產生的衝動,正正是頂撞了神的性情。栽種樹木,不管是為了美觀,還是為了得著作偶像的材料,這都不是神所要的。作假神的像固然是不對,就是為神作個像也是神不允許的,是神要定罪的。人的宗教情緒一發動,結果一定是以宗教來代替神,必須要看見,宗教乃是偶像的化身。神所要的是人從心裡發出的敬拜,不是宗教歡樂的氣氛,一切以宗教來代替神的事物,都是神所憎惡的。 叁、靈訓要義 【神人同樂】 一、過節同樂(1~17節): 1.逾越節和無酵節(1~8節): (1)「你要注意亞筆月,向耶和華你的神守逾越節。…從牛群羊群中,將逾越節的祭牲獻給耶和華你的神」(1~2節):『逾越節』表徵基督是神的羔羊(參約一29),被殺流血,拯救人脫離罪的刑罰;『獻祭』表徵過謝恩的生活,讓神有所享受。 (2)「七日之內要吃無酵餅,就是困苦餅。在你四境之內,七日不可見麵酵,頭一日晚上所獻的肉,一點不可留到早晨」(3~4節):『無酵節』表徵蒙恩的信徒已經成為無酵的新團,應當把舊酵除淨(參林前五7);『七日』表徵完全,有生之日,天天如此;信徒應當天天過無罪的生活。 (3)「在耶和華你神所賜的各城中,你不可獻逾越節的祭;只當在耶和華你神所選擇要立為祂名的居所,晚上日落的時候,乃是你出埃及的時候,獻逾越節的祭」(5~6節):『立為祂名的居所』表徵在基督裡,神人同住同樂;除祂以外,別無拯救。 (4)「第七日要向耶和華你的神守嚴肅會,不可做工」(8節):表徵在節期中(主日)放下手中的工作,與眾聖徒一同聚會享受神恩。 2.初熟節和七七節(9~12節): (1)「從你開鐮收割禾稼時算起,共計七七日。…手裡拿著甘心祭,獻在耶和華你的神面前,守七七節」(9~10節):『收割節』表徵基督在復活裡作人生命的供應;『七七節或五旬節』表徵基督在完滿的復活裡作神豐滿的享受。 (2)「都要在耶和華你神所選擇立為祂名的居所,在耶和華你的神面前歡樂」(12節):『立為祂名的居所』表徵在基督裡,神人同住同樂。 3.住棚節或收藏節(13~15節): (1)「你把禾場的穀、酒酢的酒收藏以後,就要守住棚節七日。守節的時候,…都要歡樂」(13~14節):『住棚節』表徵享受國度的安息;『七日』表徵在國度裡有完全的享受。 (2)「在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你當向耶和華你的神守節七日;因為耶和華你神在你一切的土產上和你手裡所辦的事上要賜福與你,你就非常地歡樂」(15節):表徵神喜悅祂的子民因享福而大大喜樂。 4.每年三大節期(16~17節): (1)「你一切的男丁要在除酵節、七七節、住棚節,一年三次,在耶和華你神所選擇的地方朝見祂,卻不可空手朝見」(16節):表徵信徒從蒙恩得救、而長大成熟、達得勝獲賞,乃是神所定的旨意。 (2)「各人要按自己的力量,照耶和華你神所賜的福分,奉獻禮物」(17節):表徵信徒各人到了甚麼地步,就當照著甚麼地步獻上感恩(參腓三16)。 二、討神喜樂(18~22節): 1.公義審判(18~20節): (1)「你要在耶和華你神所賜的各城裡,按著各支派設立審判官和官長。他們必按公義的審判判斷百姓」(18節):表徵神喜悅人行事合乎神公義的手續。 (2)「你要追求至公至義,好叫你存活,承受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20節):表徵公義乃是蒙神賜服的條件。 2.遠避偶像(21~22節): (1)「你為耶和華你的神築壇,不可在壇旁栽什麼樹木作為木偶」(21節):表徵神不喜悅祂的子民又懼怕神,又事奉偶像(參王下十七43)。 (2)「也不可為自己設立柱像;這是耶和華你神所恨惡的」(22節):表徵神所最忌恨的,乃是在神子民的心中,另有追求和敬拜的對象。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申命記註解》 參考書目:請參閱「申命記提要」末尾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