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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第十三章註解 壹、內容綱要 【當嚴拒敬拜別神】 一、不可受假先知行神蹟奇事的引誘(1~5節) 二、不可受妻兒和親朋的引誘(6~11節) 三、不可受任何群眾的引誘(12~18節) 貳、逐節詳解 【申十 三1】「“你們中間若有先知或是做夢的起來,向你顯個神蹟奇事,」 〔呂振中譯〕「『你們中間若有神言人或是作夢的起來,給你們一個神蹟或奇事;」 〔原文字義〕「先知」先知,發言人,說話者;「做夢的(原文雙字)」做夢(首字);夢(次字);「神蹟」神蹟,記號。 〔文意註解〕「你們中間若有先知或是做夢的起來,向你顯個神蹟奇事」:『先知』指為神說話的人;『做夢的』指在睡夢中看見異象,向人宣講神的旨意者;『神蹟奇事』指超自然的現象。 〔話中之光〕(一)以色列人永世不變的一個基本信仰,就是耶和華乃獨一真神(參申六4),凡違背的都屬異端,是假先知,必須從民中杜絕(參申十八9~21)。真先知的憑證不是有無行神蹟的能力(參申十七1),而是他的信息和工作是否符合神所啟示的客觀標準,是否合乎基本信仰。 (二)基督信仰也有一個不變的準則,就是相信耶穌基督的超越性和神性(參約二十30~31)。神蹟、奇事、傳教工作都不能當作真實信仰的憑證。真假信仰的分別在是不是相信真神藉聖子耶穌完成救贖,承認三位一體的神。 (三)古時認為夢是神啟迪人的途徑(參民十二6),但後來夢也成了假先知自欺欺人的手段(參耶二十三16,25)。「神蹟」為指示將來的預兆(參賽七11),「奇事」是證明先知或作夢的確有能力的異事(參出四21);不過二詞常用作同義詞。 (四)神蹟吸引人,有時更勝神的話語。面對神的話語,人要謙卑順服,以神為首要關注,以信心等候神的引導。神蹟給人全然不同的信仰經驗,因為神蹟看得見,可安撫人的焦慮,使人當下立刻感受真實的能力,能滿足人看得見才信的軟弱和崇拜能力的欲望。與神蹟相比,有些人覺得神的話語不夠實在,信心的等候和盼望有時變得虛無。人看行神蹟的人充滿能力,禁不住要崇拜跟隨,甚至奉為神明。 【申十 三2】「對你說:‘我們去隨從你素來所不認識的別神,事奉牠吧。’他所顯的神蹟奇事雖有應驗,」 〔呂振中譯〕「那神蹟或奇事應驗了;他就對你講到這事說:“我們去隨從別的神,服事他們吧”;這些神是你素來所不認識的;」 〔原文字義〕「隨從」在…之後;「別」其他的;「應驗」發生。 〔文意註解〕「對你說:我們去隨從你素來所不認識的別神,事奉牠吧」:這是假借神旨或託夢替魔鬼說話,企圖勸誘人敬拜偶像假神。 「他所顯的神蹟奇事雖有應驗」:意指假先知所行的神蹟奇事即使是真的,也不要相信他所說的話,理由看3節。 〔話中之光〕(一)今天我們不看人的身份,不看他是哪個人哪個團體,當看他所傳的信息。他的信息若是錯的,就是更改福音的(參加一8),他就是撒但的差役(裝作光明的天使)。先知的夢雖然應驗了,預言成就了,又能行神蹟奇事,但傳的信息不對,就該被石頭打死(參5節);照樣,今天人若傳別的福音,他就該受咒詛。 (二)具有吸引力的領導人,不一定是神所差派的,摩西警告以色列人要提防假先知,他們引誘人敬拜別神。激勵人心的新主張可能悅耳動聽,但是我們必須留心那是否與神的話吻合。若有人說是為神發言,我們就要留心察看:他們是否講真話,說真理?是否以神為中心?他們的話與你所知的真理是否一致? (三)神奇的事即使是真的,一點也不假,但源頭不一定是出於神,我們該從神奇的事去看它所引導的方向,因為出於神的,也必回到神那裡去。 (四)不必要注意,也不要去追求神奇的事,不要聽見別人講方言就毫不保留的跟隨,不要看見病得治好的奇事就全心嚮往。我們承認神會使用祂的兒女行神跡,就是筆者也有過趕鬼和治病的經歷。但是我們留心到一件事,就是神更喜歡看見我們注意祂自己,過於注意神奇的事。我們追求的正確方向,是單單的注意主自己。 【申十 三3】「你也不可聽那先知或是那做夢之人的話;因為這是耶和華你們的神試驗你們,要知道你們是盡心盡性愛耶和華你們的神不是。」 〔呂振中譯〕「你不可聽那神言人或那作夢的人的話;因為永恆主你們的神在試驗着你們、要知道你們是不是真地全心全意愛永恆主你們的神。」 〔原文字義〕「試驗」測驗,證明;「心」內心;「性」魂,自我。 〔文意註解〕「你也不可聽那先知或是那做夢之人的話」:『不可聽』指不可聽從或相信。 「因為這是耶和華你們的神試驗你們」:『試驗你們』指驗明人的存心所在。這話並非告訴我們,神主動利用假先知行神蹟奇事,因為邪靈也會行超自然的事,並且可能預測近期內所將發生的事,神乃是容許假先知行騙,以顯明人的存心。 「要知道你們是盡心盡性愛耶和華你們的神不是」:『要知道』並非說神需要經過試驗才能知道,而是藉此使神的兒女(自己和眾人)都知道人心所在;『盡心盡性』原文是「全心全魂」。 〔話中之光〕(一)請留意,假先知的預言也是有可能發生的。要判斷真假先知,我們不能以預言之應驗為根據,卻要看他有否引導百姓遠離神。為了試驗神的子民,神也容許假先知的預言應驗。 (二)許多時候我們的遭遇就是這個原因!神試驗我們,不是祂以前不知道而加以查考,而是祂要我們看見自己。我們必需認識自己,才知道怎樣支取祂的恩典。我們越覺得自身的軟弱,越想領受神的能力。 (三)神給人一點試驗,看人是愛神還是愛神奇的事,是看重神自己還是看重自己的經歷。這個試驗是摸到人的深處,人若不是注意神自己過於神所作的事,很容易就走上迷失的路。不管是神正面的使用神跡,還是神允許一些不是出於祂的神跡得應驗,我們若是真的明白神跡奇事的目的,就不會給神奇的事迷亂我們愛神的心意。 【申十 三4】「你們要順從耶和華你們的神,敬畏祂,謹守祂的誡命,聽從祂的話,事奉祂,專靠祂。」 〔呂振中譯〕「你們要跟從永恆主你們的神,敬畏他,謹守他的誡命,聽他的聲音,事奉他,緊依附着他。」 〔原文字義〕「順從」引導,行走;「專靠」附著,黏住,緊靠。 〔文意註解〕「你們要順從耶和華你們的神,敬畏祂,謹守祂的誡命,聽從祂的話,事奉祂,專靠祂」:六件事:(1)『順從真神』指出於內心的「順」,而顯於外表行動的「從」;(2)『敬畏祂』指害怕惹祂不喜悅、發怒;(3)『謹守祂的誡命』指守法,「誡命」在此代表一切律法規條;(4)『聽從祂的話』指聽話,「祂的話」包括通過神僕所說的話;(5)『事奉祂』指侍立等候、聽命服事;(6)『專靠祂』指牢牢地聯結、緊緊依附著祂。 〔話中之光〕(一)本節提及五樣順從神的事;每一樣事都是以神為目標的,失去了作目標的神,那就是離開了該守的地位。任何插進來要代替神作目標的,定規不是出於神,能辨別甚麼是出於神,甚麼不是出於神的,人就能保守自己不偏離。絕對的拒絕不是出於神的,人必定在神的面前蒙保守。 (二)神是獨一的神,祂不能給別樣來代替。一切產生代替作用的人、事、物,不管他們在人眼前表顯得如何動人心弦,我們也不能跟從。我們所要跟從的只有神自己,那怕是神默然,而人的聲浪翻騰,我們所要聽從的仍然是神。除祂以外,我們甚麼也不跟從,這就使我們可以超然在撒但的倡狂以外。 【申十 三5】「那先知或是那做夢的既用言語叛逆那領你們出埃及地、救贖你脫離為奴之家的耶和華你們的神,要勾引你離開耶和華你神所吩咐你行的道,你便要將他治死。這樣,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 〔呂振中譯〕「至於那神言人或那作夢的,則必須被處死,因為他說了叛逆的話背叛着永恆主你們的神、那領你們出埃及地,救贖你脫離為奴之家的神,要勾引你離開永恆主你的神所吩咐你走的道路。這樣你就把那壞事從你中間肅清了。」 〔原文字義〕「叛逆」變節,背叛,轉離;「勾引…離開」趕離,趕出;「道」道路,路徑;「除掉(原文雙同字)」消耗,燒盡。 〔文意註解〕「那先知或是那做夢的既用言語叛逆那領你們出埃及地、救贖你脫離為奴之家的耶和華你們的神」:『用言語叛逆』指說話直接與神的旨意衝突,不論其外表如何敬虔。 「要勾引你離開耶和華你神所吩咐你行的道,你便要將他治死」:『勾引』指用言語的力量叫人上當;『治死』指處以死刑。 「這樣,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那惡』指叛逆神的惡;『除掉』原文意指用火燒除,含有除惡務盡的意思。 〔話中之光〕(一)把他治死便是不留餘地,把他除掉,別要看那人是先知,是宗教領袖,若是他們說的話是背棄了神的,他就該被除掉。神並沒有看他們是先知,也沒有看他們是宗教領袖,祂只看見有惡在祂的百姓中間。神看為惡的,神的子民不能把它看作善,惡與善是沒有調和的餘地的。 (二)「人當以訓誨和法度為標準,他們所說的,若不與此相符,必不得見晨光」(賽八20)。以色列人拜金牛犢,表面上他們並不是離棄神,他們不過是把金牛犢看作是耶和華神,但這和神的心意不相符,他們仍然是作了可憎的事。不要看人是作牧師,作主教,只要他們說的不是經上所說的正意,我們和這些人都要有徹底的分別,對自由派的人是這樣,對異端也是這樣,對那些給政治利用的基督教更是這樣。 【申十 三6】「“你的同胞弟兄,或是你的兒女,或是你懷中的妻,或是如同你性命的朋友,若暗中引誘你,說:‘我們不如去事奉你和你列祖素來所不認識的別神,」 〔呂振中譯〕「『你的同母弟兄、或是你的兒子或女兒、或是你懷中的妻子,或是如同你性命的朋友,若暗中教唆你、說:“我們去事奉別的神吧”;這些神是你和你列祖素來所不認識的,」 〔原文字義〕「暗中」遮蓋,秘密;「引誘」煽動,唆使。 〔文意註解〕「你的同胞弟兄,或是你的兒女,或是你懷中的妻,或是如同你性命的朋友」:意指無論對方與你的關係多麼的親密。 「若暗中引誘你,說:我們不如去事奉你和你列祖素來所不認識的別神」:『素來所不認識的別神』意指耶和華神以外的任何外邦假神。 〔話中之光〕(一)神警告以色列人,不可聽從假先知,也不要聽從敬拜別神的人,無論是密友家人,都應當拒絕。人常常在不知不覺之中,受引誘離開神的命令。誤導人的話不一定是大聲呼喝,有可能是低聲細語,尤其是出於自己所愛的人,喁喁細語更易使人接受。不過愛親人絕不應超過愛神和對神的敬畏。我們在禱告中向神傾吐,殷勤查考聖經,就能抵制甜言蜜語的引誘。 (二)阻礙人絕對揀選神的另一個原因,就是人的感情。亞當起初的失落,也是掉在感情的圈套裡。不管人意志的堅強度到如何的地步,若是在感情的防守線上出了破口,那就無可挽救的要接受失敗的定局。主在提醒門徒的話上,也是這樣嚴肅的說,「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裡的人。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太十36~37)。能勝過人的感情,不受屬地的感情轄制的人,才能走得上揀選神的道路。 (三)跟從主的人,在感情上要明確的受對付。總的方向是要脫離自己,切實的讓神居首位,在感情上接受這樣的對付,在神的道路上往前走就不多有難處。「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土命平安」(羅八6)。這是不可能改變的原則,人對付了肉體的感情,脫離了屬地感情的轄制,神在人的裡面就有了準確的地位,也再沒有甚麼容易纏累我們的事物可以使我們不揀選主。 【申十 三7】「是你四圍列國的神。’無論是離你近,離你遠,從地這邊到地那邊的神,」 〔呂振中譯〕「是你們四圍別族之民的神。無論是離你近,或是離你遠的神、是從地這邊到地那邊的神。」 〔原文字義〕「列國」國家,百姓。 〔文意註解〕「是你四圍列國的神。無論是離你近,離你遠,從地這邊到地那邊的神」:『四圍列國的神』指迦南地以及其周圍列國之民所崇拜的神,無論有形或無形,包括偶像、偉人、財富、名聲、體育、時尚、娛樂、政治理念、主義等。 【申十 三8】「你不可依從他,也不可聽從他,眼不可顧惜他。你不可憐恤他,也不可遮庇他,」 〔呂振中譯〕「你都不可依順他,不可聽從他;你的眼不可顧惜他;你不要可憐他,不可藏匿他;」 〔原文字義〕「依從」同意,屈服;「顧惜」憐憫,同情;「遮庇」遮蓋,隱藏。 〔文意註解〕「你不可依從他,也不可聽從他,眼不可顧惜他」:『依從』指同意(consent)、附和;『聽從』指聽信(hearken)、隨從;『顧惜』指看為可憐(pity)、不予追究。 「你不可憐恤他,也不可遮庇他」:『憐恤』指寬容(spare)、體諒;『遮庇』指掩蓋(conceal)、包庇。 【申十 三9】「總要殺他;你先下手,然後眾民也下手,將他治死。」 〔呂振中譯〕「總要殺他;你先下手,然後眾民也下手、將他處死。」 〔原文字義〕「下手」手。 〔文意註解〕「總要殺他;你先下手,然後眾民也下手,將他治死」:即所謂「大義滅親」,斷然舉發,經判明有罪後率先出手投石將他殺死。 【申十 三10】「要用石頭打死他,因為他想要勾引你離開那領你出埃及地為奴之家的耶和華你的神。」 〔呂振中譯〕「你要拿石頭打他,打到他死去,因為他想法子要勾引你離開永恆主你的神、那把你從埃及地從為奴之家領出來的。」 〔原文字義〕「勾引…離開」趕離,趕出。 〔文意註解〕「要用石頭打死他,因為他想要勾引你離開那領你出埃及地為奴之家的耶和華你的神」:『勾引你離開』按原文意指「趕逐你離開」。 【申十 三11】「以色列眾人都要聽見害怕,就不敢在你們中間再行這樣的惡了。」 〔呂振中譯〕「這樣、全以色列人聽見,就會懼怕,再也不會在你中間行這樣的惡了。」 〔原文字義〕「害怕」懼怕,敬畏;「惡(原文雙字)」言論,言語(首字);壞的,惡的(次字)。 〔文意註解〕「以色列眾人都要聽見害怕,就不敢在你們中間再行這樣的惡了」:公開執行死刑,以儆效尤。 【申十 三12~13】「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居住的各城中,你若聽人說,有些匪類從你們中間的一座城出來勾引本城的居民,說:‘我們不如去事奉你們素來所不認識的別神’;」 〔呂振中譯〕「『在永恆主你的神所賜給你居住的一個城中、你若聽說有人出來、是無賴子、勾引了他們城內的居民說:”我們去事奉別的神吧”;這些神是你和你列祖素來所不認識的;」 〔原文字義〕「匪類」人;「勾引」趕離,趕出。 〔文意註解〕「耶和華你神所賜你居住的各城中,你若聽人說,有些匪類從你們中間的一座城出來勾引本城的居民」:『匪類』原文是「比列的子孫」,意指魔鬼的兒女。 「說:我們不如去事奉你們素來所不認識的別神」:意指誘拐以色列百姓去敬拜偶像假神。 【申十 三14】「你就要探聽,查究,細細地訪問,果然是真,准有這可憎惡的事行在你們中間,」 〔呂振中譯〕「那麼你就要查究、搜索、仔細地究問。若這事實真地成立了,真有這可厭惡的事行於你中間,」 〔原文字義〕「探聽」調查,詢問;「查究」搜尋,尋找;「細細地」滿意,做的好;「訪問」要求,詢問;「真」真實,可靠;「准有」堅定,牢固。 〔文意註解〕「你就要探聽,查究,細細地訪問」:意指調查、詢問(inquire),搜尋、尋找(search),殷勤地、徹底地(diligently、thoroughly)查問(ask)。 「果然是真,准有這可憎惡的事行在你們中間」:倘若確定消息來源屬實,這種神與人皆感到憎嫌的事,的確發生在以色列人中間的某城的話。 〔話中之光〕(一)神不接受傳聞,但人都不注意的常把傳聞當真實。神並不這樣,因為傳聞常常造成屈枉正直。有一些風聲透露出來,神就要求人必須要找出真憑實據來,才讓人作出行動的定規,神讓人作事一定作在準確裡,祂不要人作糊塗事。若不是這條例作保護,以色列人在進迦南並分地以後,差一點就糊裡糊塗的發生同室操戈,自相殘殺的愚昧事來(參書十二章)。 【申十 三15】「你必要用刀殺那城裡的居民,把城裡所有的,連牲畜,都用刀殺盡。」 〔呂振中譯〕「那麼你就一定要把那城�堛漫~民用刀擊殺掉,將那城和城�堜狾釭漱@切、連牲口、都用刀盡行毀滅歸神。」 〔原文字義〕「殺盡」滅絕,完全地毀壞。 〔文意註解〕「你必要用刀殺那城裡的居民,把城裡所有的,連牲畜,都用刀殺盡」:那就證明那城的居民知情不報、故意掩護,可以視如同謀,便須人畜格殺勿論。 〔話中之光〕(一)證據確實了,就不能再猶疑,立刻就要動手去除滅,人與物都要除滅,要殺盡,要燒盡。損壞神的聖潔,又敗壞人的信心的人,不能讓他存留在神的子民中間,污染了偶像的物,也不因它們有價值而給於保留,要毫不顧惜的毀掉。證據的尋找要準確,行動的執行也要準確,這是向神絕對的考驗。 (二)中世紀的天主教殺了許多人,他們似是引用這原則,但是他們卻不在神的真道上求證據,只在人的遺傳上作定奪,因此流了許多無辜人的血。要使在行動上執行得準確,先要把真理和事情弄準確,不然就是糊塗,並不是向神絕對。神要的是絕對,也是準確。 【申十 三16】「你從那城裡所奪的財物都要堆積在街市上,用火將城和其內所奪的財物都在耶和華你神面前燒盡;那城就永為荒堆,不可再建造。」 〔呂振中譯〕「那城一切被掠之物、你都要收集在城的廣場上,用火把城和城內一切被掠之物都燒做全燔祭〔或譯:完全燒盡〕獻與永恆主你的神;那城就必須永做荒堆山,不可再建造。」 〔原文字義〕「所奪的財物」戰利品,掠奪物;「堆積」聚集;「燒盡」燃燒;「荒堆」土堆。 〔文意註解〕「你從那城裡所奪的財物都要堆積在街市上,用火將城和其內所奪的財物都在耶和華你神面前燒盡」:『街市』指開放的地方,如廣場、市集、城門口等;『燒盡』即指燒成灰燼。 「那城就永為荒堆,不可再建造」:『荒堆』即指成為一堆廢墟。 〔話中之光〕(一)勾引人離棄神的那城,拆毀了就永不再建造,這是很大的啟示。神的祝福與建造,永遠不與撒但有關連,神更不要在根基上給撒但玷污了的事物。金牛犢的結局是磨成粉撒在溪裡,神不保留它而改作別用,神不在舊造裡作任何的改良,而以重生來造成新造,祂對舊天舊地也沒有留戀,而以新天新地來代替。神的性情就是這樣的不與撒但有任何的調和,體貼神心意的人就懂得該怎樣的絕對的向著神,毫不保留的站在神的一邊。 【申十 三17~18】「那當毀滅的物連一點都不可粘你的手。你要聽從耶和華你神的話,遵守我今日所吩咐你的一切誡命,行耶和華你神眼中看為正的事,耶和華就必轉意,不發烈怒,恩待你,憐恤你,照祂向你列祖所起的誓使你人數增多。”」 〔呂振中譯〕「該被毀滅歸神之物、一點都不可粘着你的手,好使永恆主回心轉意、不向你發烈怒,反而向你施憐憫;既憐憫你,就使你人數增多,照他向你列祖所起誓應許過的;如果你聽從永恆主你的神的聲音,遵守他一切的誡命、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行永恆主你的神所看為對的事,就能如此。」 〔原文字義〕「當毀滅的物」禁忌;「粘」附著,黏住,緊靠;「轉意」返回,轉回;「恩待(原文雙字)」憐憫,子宮(首字);給,置,放(次字);「憐恤」愛,有憐憫。 〔文意註解〕「那當毀滅的物連一點都不可粘你的手」:『不可粘你的手』意指不可觸摸。 「你要聽從耶和華你神的話,遵守我今日所吩咐你的一切誡命,行耶和華你神眼中看為正的事」:意指在處理與偶像假神相關的事上,絕對不可憑私意網開一面,完全遵照神的命令而行。 「耶和華就必轉意,不發烈怒,恩待你,憐恤你,照祂向你列祖所起的誓使你人數增多」:『轉意』意指從烈怒轉為恩待、憐恤。 叁、靈訓要義 【持定真神的信仰】 一、堅拒假先知的引誘(1~5節): 1.「你們中間若有先知或是做夢的起來,向你顯個神蹟奇事」(1節):假先知藉邪靈行神蹟奇事。 2.「對你說:我們去隨從你素來所不認識的別神,事奉牠吧」(2節):勾引人事奉偶像假神。 3.「他所顯的神蹟奇事雖有應驗,你也不可聽那先知或是那做夢之人的話」(2~3節):神蹟奇事雖有應驗也不可聽從他的話。 4.「因為這是耶和華你們的神試驗你們,要知道你們是盡心盡性愛耶和華你們的神不是」(3節):神容許神蹟奇事為要試驗人心。 5.「你們要順從耶和華你們的神,敬畏祂,謹守祂的誡命,聽從祂的話,事奉祂,專靠祂」(4節):總要堅定真神的信仰,專心信靠祂。 6.「那先知…要勾引你離開耶和華,…你便要將他治死。這樣,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5節):務要治死假先知,除掉那惡。 二、堅拒至親好友的引誘(6~11節): 1.「你的同胞弟兄,或是你的兒女,或是你懷中的妻,或是如同你性命的朋友,若暗中引誘你」(6節):無論對方的身分與你如何親密。 2.「你不可依從他,也不可聽從他,眼不可顧惜他。你不可憐恤他,也不可遮庇他」(8節):不僅不可聽從,也不可包庇。 3.「總要殺他;你先下手,然後眾民也下手,將他治死」(9節):總要將那人治死。 4.「以色列眾人都要聽見害怕,就不敢在你們中間再行這樣的惡了」(11節):叫聽見的人害怕而不敢行惡。 三、堅拒大眾的引誘(12~18節): 1.「你若聽人說,有些匪類從你們中間的一座城出來勾引本城的居民…事奉…別神」(12~13節):倘若聽見有人勾引選民改信別神。 2.「你就要探聽,查究,細細地訪問,果然是真,准有這可憎惡的事行在你們中間」(14節):經仔細調查後發現屬實。 3.「你必要用刀殺那城裡的居民,…用火將城和其內所奪的財物都在耶和華你神面前燒盡」(15~16節):除惡務盡,凡包容異教信仰的居民和其財物都要除淨。 4.「你要聽從耶和華你神的話,…行耶和華你神眼中看為正的事,耶和華就必轉意,不發烈怒,恩待你,憐恤你」(17~18節):神便不發烈怒,反而恩待。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申命記註解》 參考書目:請參閱「申命記提要」末尾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