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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记第二十四章注解 壹、内容纲要 【神儿女生活的条例(十一)】 一、休妻和新婚的条例(1~5节) 二、有关借贷和取当头的条例(6,10~13节) 三、对待拐子和长大痲疯者的条例(7~9节) 四、对待雇工、孤儿、寡妇、寄居者的条例(14~15,17~22节) 五、不可因子杀父,也不可因父杀子(16节) 贰、逐节详解 【申二十四1】「“人若娶妻以后,见她有什么不合理的事,不喜悦她,就可以写休书交在她手中,打发她离开夫家。」 〔吕振中译〕「『人娶了妻、做了那女人的丈夫以后、若因发现妻子有丑事,以致妻子在他眼中不蒙恩爱,他便给她写了离婚书交在她手中,打发她离开他的家;」 〔原文字义〕「不合理的事」赤身,无礼,不当的举止;「喜悦(原文三字)」找到,发现(首字);恩宠,恩惠(次字);眼睛(末字);「休书(原文双字)」离婚(首字);文件,证书(次字)。 〔文意注解〕「人若娶妻以后,见她有什么不合理的事,不喜悦她」:『不合理的事』不是指她犯了奸淫,因淫妇须被处死(参申二十二22),故应指其言行严重违反常规。 「就可以写休书交在她手中,打发她离开夫家」:『就可以』原文并无此词,表示只是描述事实,并非批准或鼓励;『休书』指离婚协议书;『交在她手中』指正式的手续,不能经由第三者代理;『打发她离开』指另一个正式的手续,须给予合理的赔偿(如赡养费)。 〔话中之光〕(一)1~4节原文是同一个长句,1~3节是假设前提,4节是得出结论。因此,1~4节并不是允许离婚,而是禁止人在以「玷污」(4节)为名离婚后,再以任何借口重婚。 (二)「一夫一妻、一男一女、一生一世」的婚姻关系是「二人成为一体」(太十九5)的合一见证,「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太十九6),所以离婚并不符合神的心意。神说:「休妻的事和以强暴待妻的人都是我所恨恶的」(玛二16)。神借着先知何西阿的婚姻表明(参何一~三章),即使妻子不忠贞,何西阿也没有弃绝她(参何三1);同样,虽然以色列向神不忠贞,但神仍然没有弃绝她(参耶三1~8)。 (三)主耶稣指着这一段话说:「摩西因为你们的心硬,所以许你们休妻,但起初并不是这样」(太十九8)。一切以感情为理由的离婚,都是「犯奸淫」:「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奸淫了」(太十九9)。神让人在婚姻生活中学习「舍己」(加二20)而变得「柔和」(太十一29),而不是坚持「自己」而更加「心硬」(太十九8)。夫妻双方只有放下自己,甘心接受婚姻对我们的破碎,才能渐渐变得「柔和谦卑」(太十一29),活出合一的见证。 【申二十四2】「妇人离开夫家以后,可以去嫁别人。」 〔吕振中译〕「那妇人离开他家以后,去跟着别人;」 〔原文字义〕「离开」前往,出来。 〔文意注解〕「妇人离开夫家以后,可以去嫁别人」:即指正式恢复单身的身分,可以自由再婚。 【申二十四3】「后夫若恨恶她,写休书交在她手中,打发她离开夫家,或是娶她为妻的后夫死了,」 〔吕振中译〕「这以后的丈夫也不爱她,也给她写了离婚书,交在她手中,打发她离开他的家;或者娶她为妻的这以后的丈夫死了;」 〔原文字义〕「恨恶」怀恨;「休书(原文双字)」离婚(首字);文件,证书(次字)。 〔文意注解〕「夫若恨恶她,写休书交在她手中,打发她离开夫家,或是娶她为妻的后夫死了」:意指她离婚之后,或是再嫁后又被离婚,或是再嫁后的丈夫过世。 【申二十四4】「打发她去的前夫不可在妇人玷污之后再娶她为妻,因为这是耶和华所憎恶的;不可使耶和华你神所赐为业之地被玷污了。」 〔吕振中译〕「那么、打发她出来的这以前的丈夫就不可在妇人这样蒙了不洁以后、再娶她为妻,因为这是永�琤D面前可厌恶的事;你不可使永�琤D你的神所赐给你为产业的地蒙受罪污。」 〔原文字义〕「玷污」(性方面)不洁的。 〔文意注解〕「打发她去的前夫不可在妇人玷污之后再娶她为妻」:意指妇人一旦再嫁,无论其遭遇如何(参3节),前夫不可再娶她,因为既然前夫认为她不洁净而离婚,再娶她就自相矛盾了。。 「因为这是耶和华所憎恶的;不可使耶和华你神所赐为业之地被玷污了」:上一句的规定,用意在维护婚姻的神圣,不可轻率地结婚和离婚。 〔话中之光〕(一)我们对1~4这四节经文,必须按照它的目的来理解;它绝不是劝人随心所欲地休妻。离婚乃是夫妇二人永远结束夫妻关系。人一旦仳离,与别人再婚以后,绝不可以与离婚的一方破镜重圆。这种规定,防止为微不足道的事而拆散婚姻,以后又随随便便地复合。它的目的是叫人在离异以前,要三思而后行。 (二)现在,夫妻间的离合很稀松平常,听闻律师们最大的顾客就是打算离婚的夫妇!很多人以为一旦离婚,就可「重获自由」,但在离异后,却承受不了亲友的压力,也愧于对儿女造成伤害。或许,我们要效法摩西律法的精神,不要视离婚为解决问题的惟一出路,反要积极面对并努力解决婚姻问题。 (三)人不珍惜合一的关系,随意的去破坏合一,合一既经破坏,人是不能再作恢复的。人不能恢复人与人的合一关系,更不能恢复人与神合一的关系,这条例很严肃的给人去体会这一点。 【申二十四5】「“新娶妻之人不可从军出征,也不可托他办理什么公事,可以在家清闲一年,使他所娶的妻快活。」 〔吕振中译〕「『新娶妻的人不可出去从军,也不可将任何公务挂在身上,他可以免服公役在家一年,和他所娶的妻子一同欢乐。」 〔原文字义〕「从军」军队,群;「出征」前往,出来;「公事」事情,事件;「清闲」自由,免于义务。 〔文意注解〕「新娶妻之人不可从军出征,也不可托他办理什么公事」:意指新婚的男子,不可被迫长期远离家门。 「可以在家清闲一年,使他所娶的妻快活」:意指至少一年之久,不可用任何形式或理由,使新婚夫妻被迫暂时分开生活。 〔话中之光〕(一)属灵的争战,神自己负责「与仇敌争战」(申二十4),并不依靠人多;而「生养众多」(创一28),却是神交给人的重要任务。因此,在神的眼里,百姓生养众多、将见证世世代代传递下去,直到「女人的后裔」(创三15)弥赛亚出现,比「从军出征、办理公事」更加重要。所以「新娶妻之人」可以有一年休假来陪伴妻子。 (二)新婚的夫妇在头一年要形影不离地在一起。不要将不必要的重担加在他们身上,以使他们在享受新婚之乐时有机会建立关系,达致成熟坚强,以负起众多的责任。不要对新婚者指望太多,或要求太多,因为他们需要充分的时间与精力,来建立牢固的婚姻。 【申二十四6】「“不可拿人的全盘磨石或是上磨石作当头,因为这是拿人的命作当头。」 〔吕振中译〕「『不可拿人的全盘磨石或是上磨石做当头,因为那是等于拿人的牲命做当头。」 〔原文字义〕「全盘磨石」磨石;「上磨石」上磨石;「当头」抵押。 〔文意注解〕「不可拿人的全盘磨石或是上磨石作当头,因为这是拿人的命作当头」:『全盘磨石』指上下两块全套磨石;『上磨石』指上面的那一块活动的磨石;『当头』指借贷时用来担保的抵押品;『这是拿人的命』意指磨石乃是一般人维持日常生活所需之物。 〔话中之光〕(一)活在爱里面,不是单顾自己的享用,懂得爱的人,在享用被爱的时候,一定会去爱人。只知道自己享用爱的,这人不是活在爱里,而是活在自己里。神从来就不喜欢活在自己里的人,因为这样的人一定会打岔神在人中间的运行。神的生命是「不要单顾自己的事,也要顾别人的事」(腓二 4)的。 (二)借给别人的人,他有权利要求用抵押品来保障他的利益。神也不推翻这一点,但神却要祂的子民学习站进别人的处境中,只有站在别人的地位上,才能懂得与人表同情,懂得体恤人。只管自己的利益得保障,而不理会别人的死与活,这只是世人的生活态度,神的儿女绝不该随着世人的习惯去决定自己的脚步,能决定神儿女脚步的因素只有一样,就是神的生命。 【申二十四7】「“若遇见人拐带以色列中的一个弟兄,当奴才待他,或是卖了他,那拐带人的就必治死。这样,便将那恶从你们中间除掉。」 〔吕振中译〕「『若有人被发现把以色列人中的一个族弟兄拐带着走了,去当奴才看待,或是把他卖了,那拐带人的就必须死;这样,你就把那坏事从你中间肃清了。」 〔原文字义〕「拐带」拐带,偷走;「当奴才待」暴虐地对待。 〔背景注解〕古代中东虽然到处都有奴隶买卖,但法律都禁止诱拐、绑架自由的公民成为奴隶。当时的奴隶绝大部分都是被自己的家人出卖,或者是战俘。 〔文意注解〕「若遇见人拐带以色列中的一个弟兄,当奴才待他,或是卖了他」:意指凡是诱拐、绑架、走私、贩卖人口的。 「那拐带人的就必治死。这样,便将那恶从你们中间除掉」:意指凡有分于贩卖人口勾当的,一律处以死刑,用意在杜绝这种邪恶的行业。 〔话中之光〕(一)拐带已经获得自由的弟兄,让他重新落在奴仆的捆绑下,是对神带领百姓出埃及的背叛,所以在神眼中十分严重。同样,「那绊倒人的有祸了。就是把磨石拴在这人的颈项上,丢在海里,还强如他把这小子里的一个绊倒了」(路十七1~2)。 【申二十四8】「“在大痲疯的灾病上,你们要谨慎,照祭司利未人一切所指教你们的留意遵行。我怎样吩咐他们,你们要怎样遵行。」 〔吕振中译〕「『在关于痲疯属灾病上、你要谨慎、照祭司利未人所指教你们的一切事极力谨慎遵行;我怎样吩咐他们,你们就要怎样遵行。」 〔原文字义〕「指教」教导,引导。 〔文意注解〕「在大痲疯的灾病上,你们要谨慎,照祭司利未人一切所指教你们的留意遵行」:『大痲疯』狭义指皮肤像鳞片那样剥落或无知觉,类似现代所谓的「汉森氏病(Hansen)」;广义指一切严重的皮肤病。『灾病』的字根的意思是「击打」,暗示大痲疯是神的「击打」,是一些令人厌恶的东西,各人都视其为羞耻和禁忌;『照祭司利未人一切所指教』意指有关大痲疯的诊断、对待和洁净的事宜,都要遵照祭司的指示而行。 「我怎样吩咐他们,你们要怎样遵行」:『我怎样吩咐』即指一切有关痲疯病的条例(参阅利十三章)。 〔话中之光〕(一)「大痲疯的灾病」常常与罪有关,人若是患了「大痲疯」,就必须严格「照祭司利未人一切所指教你们的」到营外隔离。神的百姓不可「塞住怜恤的心」(约壹三17),但也不能离开真理来强调怜恤、甚至滥用爱心,因为爱是「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林前十三6),真理是爱心的界线。 【申二十四9】「当纪念出埃及后,在路上,耶和华你神向米利暗所行的事。」 〔吕振中译〕「你要记得你们出了埃及、在路上的时候、永�琤D你的神向米利暗所行的事。」 〔原文字义〕「米利暗」反抗。 〔文意注解〕「当纪念出埃及后,在路上,耶和华你神向米利暗所行的事」:『米利暗』是摩西的姐姐女先知,曾因批评摩西娶古实女子而长大痲疯(参民十二10);『神向米利暗所行的事』意指大痲疯的灾病与人的罪性有关,所以当记取教训。 〔灵意注解〕「大痲疯」:表征人肉体之中的罪污,有四个特点:(1)它是从里面发出来的,表征罪是出于人的天性;(2)它是不易医治的,表征罪性难改;(3)它是容易传染的,表征罪具有传染性;(4)它会使人变作腥臭腐烂至死,表征罪的污秽可憎,结局悲惨可怕。 〔话中之光〕(一)摩西的姐姐米利暗是先知,又是妇女的领袖(参出十五20),但是当神责罚她、让她长大痲疯的时候,她也被「关锁在营外七天」(民十二15),没有成为例外。今天,我们若只强调「神就是爱」(约壹四8),却忽略了「神乃是烈火,是忌邪的神」(四24),就可能用一个真理去攻击另一个真理,用「彼此相爱」(约十三34)去抵挡「彼此劝勉」(来十25),用「竭力保守圣灵所赐合而为一的心」(弗四3)去指责「为从前一次交付圣徒的真道竭力地争辩」(犹3),以致罪恶、异端就像「大痲疯」一样在教会里滋生、蔓延,最后整个教会被主「从原处挪去」(启二5)。 【申二十四10】「“你借给邻舍,不拘是什么,不可进他家拿他的当头。」 〔吕振中译〕「『你借给你的邻舍、不拘所借出的是甚么,你总不可进他家去拿取他的抵押品。」 〔原文字义〕「不拘是什么(原文双字)」任何事物(首字);借贷(次字)。 〔文意注解〕「你借给邻舍,不拘是什么,不可进他家拿他的当头」:『不可进他家』含意不仅是应当尊重债户的主权,并且也是在防止债主任意选择高价抵押品以牟暴利。 〔话中之光〕(一)神百姓的属灵光景如果正常,他们在应许之地必然「不缺食物,一无所缺」(申八9)。因此,如果百姓中间有人陷入穷困,需要向人借贷,并不是正常的情况。但这也是神所允许的,因为神要让借贷者和借给人的,都能从其中学到功课。 (二)神的百姓「借给邻舍」,目的是「帮补他」(利二十五35),所以「不可取利」(申二十三19)。但「爱人如己」(利十九18)最好的方法并不是「白给」,因为「白给」容易助长人的罪性,也剥夺了别人学习功课的机会。神所吩咐的方法是「照他所缺乏的借给他」(申十五8),有借有还,甚至收取「当头」作为担保,帮助借贷者学习尽责任还债。只有七年一次「耶和华的豁免年」(申十五2),才需要免除债务。 (三)不但借贷者要学习功课,借给人的也要学习功课。既然「借给邻舍」是为了帮助弟兄卸下重担,就不能增加他的重担;所以借给人的虽然有权利要「当头」,但更应当体恤、尊重对方,甘心放下自己的权利,「不可进他家拿他的当头」。再合理的「当头」,也不能损害借贷者的生命、尊严和基本的生活(6、10、12节),所以「日落的时候,总要把当头还他」(13节),因为爱是「不求自己的益处」(林前十三5)。 【申二十四11】「要站在外面,等那向你借贷的人把当头拿出来交给你。」 〔吕振中译〕「你要站在外面,让那向你借的人把抵押品拿出来给你。」 〔文意注解〕「要站在外面,等那向你借贷的人把当头拿出来交给你」:『把当头拿出来』借贷的人有拿低价抵押品的倾向,为免债主不乐意借钱给对方应急,可能双方会协议以何物为抵押。 〔话中之光〕(一)这是一项很富人情意味的想法与教训。穷人需要借贷他就向邻居的富有者求助。后者可能以他的骄傲,会走到穷人家中搜查,任意取走当头。那些东西可能是穷人家中的宝藏,活着是所珍爱的祖传,或是有特别回忆的东西!所以神不准借予者随意夺取。穷人要借贷,由他自己选择当头,亲手送去,有他自由。 (二)神决不勉强人。虽然祂造作我们,却等我们接待祂。祂站在门外叩门。祂要我们自己奉献,我们应该完全将自己献上,为领受祂无限的恩惠。我们不献,祂决不来取,也不会强调他的所有权。祂只是要求我们,要我们将身心灵完全献上。 (三)我们因此也该彼此尊重,不可任意对人苛求。谁对别人都没有特权,各人良心是神圣的巅峰,不容侵犯,若不是爱的给予,谁也不亏负谁。我们既领受神的恩典,对人就应有恩慈。 【申二十四12】「他若是穷人,你不可留他的当头过夜。」 〔吕振中译〕「他若是个贫困人,你不可留他的抵押品而去睡觉。」 〔文意注解〕「他若是穷人,你不可留他的当头过夜」:因为穷人的抵押物通常是他日常生活的必需品。 【申二十四13】「日落的时候,总要把当头还他,使他用那件衣服盖着睡觉,他就为你祝福;这在耶和华你神面前就是你的义了。」 〔吕振中译〕「日落的时候、你总要把抵押品还给他,让他盖着自己的外衣睡觉,他就给你祝福;这在永�琤D你的神面前就算为你的仁义了。」 〔原文字义〕「义」公平,公义。 〔文意注解〕「日落的时候,总要把当头还他,使他用那件衣服盖着睡觉」:『那件衣服』指较为值钱的外衣,穷人可能没有被单,而以外衣做代替遮暖之用。 「他就为你祝福;这在耶和华你神面前就是你的义了」:意指令穷人感恩的行为,能讨神悦纳,在神面前可以称义。 〔话中之光〕(一)当我们有了公义、又有怜悯,有了真理、又有恩典的时候,神的性情(出三十四6~7)就能在我们身上显明出来。这正是神所喜悦的,因此,「这在耶和华——你神面前就是你的义了」。 【申二十四14】「“困苦穷乏的雇工,无论是你的弟兄或是在你城里寄居的,你不可欺负他。」 〔吕振中译〕「困苦贫穷的雇工、无论是你的族弟兄、或是寄居在你的地你的城内的、你都不可欺压他。」 〔原文字义〕「困苦」贫穷的,可怜的;「穷乏」贫困的,有需要的;「欺负」压迫,错待。 〔文意注解〕「困苦穷乏的雇工,无论是你的弟兄或是在你城里寄居的,你不可欺负他」:意指不可刻薄对待你的工人,特别是那些穷困的人。 〔话中之光〕(一)对于「困苦穷乏的雇工」,我们「爱人如己」(利十九18)的方式是尽力给他工作机会(太二十3),并且「不可欺负他」,「当日给他工价」(15节)。「若有人不肯做工,就不可吃饭」(帖后三10)。 (二)爱不是只有感情上的满足,也同时有公义的要求。爱是必需要有的,但是不能爱到那么的一个地步,把公义也损害了。爱是使人脱离自己的功课,也同时是使人进入神的心意的功课,因为爱是从神开始的,不是从神开始的就没有摸到真正的爱,总是先活在神的爱中,然后从爱神进到爱人。这样的爱才是不带着自己的爱,是在神的性情中显明爱,爱神所爱的,也恨神所恨的。因此,爱的界线就在这里,「爱是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林前十三6)。爱不是只有喜欢的一面,也有不喜欢的一面,不义的事情不能喜欢,只有在真理里的事情才能喜欢,这就是爱的界线,也是爱的真意义。 (三)在神的子民中作弟兄,只有彼此相助的义务,而没有欺负人的权利。不管是恃强或是恃财,欺负人就是越份,作了不该作的事。不以弟兄为弟兄就是破坏了身体的见证,出卖弟兄更是伤残身体上的肢体,神看这是十分严重的事。我们虽然不作拐带或是把弟兄贩卖,若是越了份,践踏了弟兄,在主的光中是过不去的。 【申二十四15】「要当日给他工价,不可等到日落,因为他穷苦,把心放在工价上,恐怕他因你求告耶和华,罪便归你了。」 〔吕振中译〕「你要当天发给他工价,不可等到日落纔给他──因为他贫困,他心直挂念着那工钱──恐怕他呼求永�琤D而控告你,你就有了罪。」 〔原文字义〕「穷苦」贫穷的,可怜的;「心」魂,自我;「放在」举起,承担。 〔文意注解〕「要当日给他工价,不可等到日落,因为他穷苦」:按时发放工钱,乃是雇主的义务。古时雇用临时工,泰半按日发放工钱(参太二十8),特别是穷人,没有积蓄,只能指望拿到当日的工钱,好买食物养活家人。 「把心放在工价上,恐怕他因你求告耶和华,罪便归你了」:意指雇主如果苛扣工钱,穷人无从餬口,仅能向神哭诉冤情,求神伸手援助。 〔话中之光〕(一)「凡事都不可亏欠人」(罗十三8)。穷人比富人更「把心放在工价上」,富足的人若不体恤贫穷者的软弱,以致拖欠工钱、亏欠了别人,结果是自己在神面前受亏损。在以色列人的文化中,「日落」已经是第二天了,所以当日的工价「不可等到日落」,以免雇工担心自己当天的生活费没有着落,因而向神求告,「罪便归你了」。 【申二十四16】「“不可因子杀父,也不可因父杀子;凡被杀的都为本身的罪。」 〔吕振中译〕「『父亲不可因儿子的缘故而被处死,儿女也不可因父亲的缘故而被处死:各人只要各因自己的罪而被处死。」 〔文意注解〕「不可因子杀父,也不可因父杀子;凡被杀的都为本身的罪」:个人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神公义的审判只追究犯法者个人,不殃及他人,甚至亲如父子,也不予连坐问罪。 【申二十四17】「“你不可向寄居的和孤儿屈枉正直,也不可拿寡妇的衣裳作当头。」 〔吕振中译〕「『你不可向寄居的和孤儿屈枉正直,也不可拿寡妇的衣裳作当头。」 〔原文字义〕「屈枉」倾斜,折弯;「正直」判决,判例,正义。 〔文意注解〕「你不可向寄居的和孤儿屈枉正直,也不可拿寡妇的衣裳作当头」:寄居的、孤儿、寡妇都属弱势族群,官长理当为他们主持公义,伸张人权,照顾他们的需要。 【申二十四18】「要纪念你在埃及作过奴仆。耶和华你的神从那里将你救赎,所以我吩咐你这样行。」 〔吕振中译〕「要记得你在埃及做过奴隶,永�琤D你的神将你从那里赎救出来;所以我吩咐你要遵行这话。」 〔原文字义〕「救赎」赎回,解救。 〔文意注解〕「要纪念你在埃及作过奴仆。耶和华你的神从那里将你救赎,所以我吩咐你这样行」:意指以色列人从前在埃及地被有权有势的人欺压,投诉无门,幸而蒙神施予救援;如今情况转变,理当饮水思源,秉承神待人的慈心,善待那些陷于困境的人们。 【申二十四19】「“你在田间收割庄稼,若忘下一捆,不可回去再取,要留给寄居的与孤儿寡妇。这样,耶和华你神必在你手里所办的一切事上赐福与你。」 〔吕振中译〕「『你在田地里收割庄稼、若把一捆遗漏在田间,不可再回去拿;那要给寄居的和孤儿寡妇;好使永�琤D你的神在你手里作的一切事上赐福与你。」 〔原文字义〕「所办的一切事」工作,行为。 〔文意注解〕「你在田间收割庄稼,若忘下一捆,不可回去再取,要留给寄居的与孤儿寡妇」:田主收割时不可割尽田角,也不可拾取所遗落的(参利十九9),使穷人有机会充机。 「这样,耶和华你神必在你手里所办的一切事上赐福与你」:体会神慈怜心肠的善人,必蒙神赐福,诸事顺利。 〔话中之光〕(一)迦南人把遗留在田中的庄稼当作献给偶像的祭物,但神要求把这些留给穷人(参利十九9~10;二十三22),一面避免了敬拜偶像,一面又供应了穷人。大卫的曾祖母、主耶稣的祖先路得,正是靠着在别人的田间「拾取麦穗」渡过了难关(参得二2)。 (二)「寄居的与孤儿寡妇」是当时最软弱无助的群体,「耶和华保护寄居的,扶持孤儿和寡妇」(诗一百四十六9),「祂为孤儿寡妇伸冤,又怜爱寄居的,赐给他衣食」(申十18)。但神却没有自己另外去供应他们,而是把他们留在百姓当中,并且颁布许多律例(申十四29;十六11;十六14;二十四17~21;二十六12;出二十二22),让享用恩典的百姓去学习分享恩典、供应弱者。如果百姓谨守遵行神的话语,「就必在你们中间没有穷人了」(申十五4)。 (三)在田间留下庄稼(19节)、在橄榄树上和葡萄园中留下果子(20~21节),这些都是古代以色列人日常生活中的琐事。虽然现代人的生活已经有了很大的不同,但我们同样要在日常生活中操练「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你的神同行」(弥六8),成为神供应人、流出恩典的管道。 (四)社会的问题,还不是贫富不均,而在于人助长这种不均。人间的法律,是得胜的人立的,为要巩固他们的特权,不会有真正的公义。只有公义慈爱的神,记念困苦贫穷的人。圣经说:「神在祂的圣所,作孤儿的父,作寡妇的伸冤者」(诗六十八5)。既不是出于沽名钓誉,也不是为争取选票。圣经又说:「在神我们的父面前,那清洁没有玷污的虔诚,就是看顾在患难中的孤儿寡妇,并且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雅一27)。 (五)粮食,橄榄油,葡萄酒,是巴勒斯坦地人民的基本需要。种植的人,收取劳作的果子,是天经地义的事,并没有甚么不对。只是神教导我们的经济学,不是要搜取务尽,而是要留余地,顾及别人的需要。如果你以为是浪费,那就错了。爱心不是浪费,正是增加其效用价值。 (六)拥有田园的人,无论如何不会缺少微少的食物,那点田角剩余的禾穗,枝梢留下的果子,对他们不算甚么;但对于缺乏的人,却是非常重要,会为慷慨的人祝福。伯利�痟I足的地主波阿斯,相信遵行神的话,顾念拾穗的孤苦寡妇路得,蒙神赐福,竟成为大卫王的曾祖,弥赛亚肉身的先祖(参得四17)。这是何等美好的史迹,也可以成为神儿女信心的经历。 【申二十四20】「你打橄榄树,枝上剩下的,不可再打;要留给寄居的与孤儿寡妇。」 〔吕振中译〕「你打橄榄树以后,枝子不可再查看;那要给寄居的和孤儿寡妇。」 〔原文字义〕「打」打落;「剩下的」(原文无此字)。 〔文意注解〕「你打橄榄树,枝上剩下的,不可再打;要留给寄居的与孤儿寡妇」:『打橄榄树』指橄榄果子成熟时,摇动树枝或击落果串,方便拾取。 【申二十四21】「你摘葡萄园的葡萄,所剩下的,不可再摘;要留给寄居的与孤儿寡妇。」 〔吕振中译〕「你割取葡萄园的葡萄以后,所剩下的不可再摘尽了;那要给寄居的和孤儿寡妇。」 〔原文字义〕「摘(首字)」摘取,切除;「摘(次字)」拾落穗,严格行事。 〔文意注解〕「你摘葡萄园的葡萄,所剩下的,不可再摘;要留给寄居的与孤儿寡妇」:表示与收割庄稼相仿,总要顾念穷人(参利十九10)。 【申二十四22】「你也要纪念你在埃及地作过奴仆,所以我吩咐你这样行。」 〔吕振中译〕「要记得你在埃及地做过奴隶;所以我吩咐你要遵行这话。」 〔原文字义〕「纪念」回想,回忆。 〔文意注解〕「你也要纪念你在埃及地作过奴仆,所以我吩咐你这样行」:请参阅18节注解。 〔话中之光〕(一)以色列人「在埃及地作过奴仆」,是神所允许的经历(参创十五13),目的既是让他们「成为大国」(创十二2),也是让他们因着纪念「作过奴仆」的经历,学习体谅那些活在困苦中的人。同样,神也允许我们经历患难,「我们在一切患难中,祂就安慰我们,叫我们能用神所赐的安慰去安慰那遭各样患难的人」(林后一4)。神又把那些有需要的人安排在我们的生活环境里,要我们实际地操练怜悯和慈爱,在享用恩典的同时,也学会分享恩典。 (二)穷人虽然在物质上有缺乏,但却一点也不影响他们借着祷告来支取神的能力,所以我们千万不可藐视穷人。因为他们既可以「为你祝福」(13节),也可以使「罪便归你了」(14节);既可以求神赐福人,也可以求神惩罚人。因此,我们应当把生活中遇到的有需要的人都看作是神派来的,要给我们机会学习、成长,好「在你手里所办的一切事上赐福与你」(19节)。 (三)神在全部旧约之中,都吩咐子民要公平地对待穷人。人常常把穷困的人看为懒惰或没有工作能力,但实际上他们可能是受欺压、被剥削的人,又或是环境使然。神叫我们尽可能帮助贫困者。神的公平不容许人向不幸者取利,或者要他们急速归还贷款。相反地,祂的律法给穷人一切的机会去改善生活,又给无力之人提供仁慈的选择。没有人能与穷人完全隔绝,神要我们公平地对待穷人,尽自己本分来帮助他们。 三、灵训要义 【恩义待人】 一、待人公平合理(1~5,8~9,16节): 1.「人若娶妻以后,见她有什么不合理的事,不喜悦她,就可以写休书交在她手中,打发她离开夫家」(1节):夫妻离婚须有合理原因,且离婚后尊重对方自由。 2.「妇人离开夫家以后,可以去嫁别人。…打发她去的前夫不可在妇人玷污之后再娶她为妻」(2~4节):对方再婚之后,不可重新复合。 3.「新娶妻之人不可从军出征,也不可托他办理什么公事,可以在家清闲一年,使他所娶的妻快活」(5节):新婚期间不可打岔。 4.「在大痲疯的灾病上,你们要谨慎,照祭司利未人一切所指教你们的留意遵行。我怎样吩咐他们,你们要怎样遵行」(8~9节):留意遵守律例。 5.「不可因子杀父,也不可因父杀子;凡被杀的都为本身的罪」(16节):虽亲如父子,不可连坐问罪。 二、善待穷困与弱者(6~7,10~15,17~22节): 1.「不可拿人的全盘磨石或是上磨石作当头,因为这是拿人的命作当头」(6节):要为穷人设想,给人预留生机。 2.「若遇见人拐带以色列中的一个弟兄,当奴才待他,或是卖了他,那拐带人的就必治死」(7节):严刑遏止拐卖人口。 3.「你借给邻舍,不拘是什么,不可进他家拿他的当头。要站在外面,等那向你借贷的人把当头拿出来交给你」(10~11节):要顾到别人的体面。 4.「他若是穷人,你不可留他的当头过夜。日落的时候,总要把当头还他」(12~13节):要顾念穷人的生活处境。 5.「困苦穷乏的雇工,…你不可欺负他。要当日给他工价,不可等到日落」(14~15节):不可克扣工钱,断绝穷人活路。 6.「你不可向寄居的和孤儿屈枉正直,也不可拿寡妇的衣裳作当头」(17~18节):要看顾弱势族群,合理相待。 7.「你在田间收割庄稼,若忘下一捆,不可回去再取,…你打橄榄树,…摘葡萄园的葡萄,所剩下的,不可再摘;要留给寄居的与孤儿寡妇」(19~22节):要顾念穷人的生存所需,给予帮助。 ── 黄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经系列──申命记注解》 参考书目:请参阅「申命记提要」末尾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