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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數記第三十四章拾穗

 

【民三十四1「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本書自開始就盼望著進入迦南,現在是制定法例,為佔領迦南作規則的時候了。自本章至36章一共記載了五大規劃:1,三十四115厘定應許之地的四界;2,三十四1629指定分配土地的人;3,三十五18指定給利未人的城邑;4,三十五934指示如何潔淨所得之地;5,三十六112各支派分得的土地不可轉讓給他族。──《啟導本聖經註釋》

 

【民三十四1~12應許之地的邊界: 神應許要賜給亞伯拉罕的領土是從埃及河直到伯拉大河廣大地域(15:18)。這裡所提到的領土比神應許給亞伯拉罕的領土縮小了很多。到了大衛和所羅門時期,神應許給亞伯拉罕的產業才得以成就(撒下8:3;代下9:26)。這說明神對亞伯拉罕的應許是將來要成就的事情,而不是在征服迦南時。在以色列征服初期,神並沒有把以色列需要之外的土地賜給他們,以此教導他們知足和順服。本文所提到的地界是征服迦南的世代剛好能加以鞏固,建立家園的地界。 --《聖經精讀本──民數記註解》

 

【民三十四112 邊界輪廓】對應許之地邊界的描繪,自然而然地接在取代當地現有居民的命令(民三十三5056)後面。以色列史中雖然沒有一個階段的國界與本段相同(至於實際領土,見:撒下三10「從但直到別是巴」一語),這裡的描述卻與主前十五至十三世紀時,埃及在迦南所占領的土地大致相似,並且亦接近聖經對大衛和所羅門所控制區域的敘述。勾畫這邊界的是一套當時已知的地點(支派分界,見:書十五∼十九)。最明顯的界線是東界和西界──約但河和地中海。北界直入利巴嫩山區的何珥山(位置不明的山峰,大概在利巴嫩山脈內)和哈馬口(最可能是奧朗底河源頭之一旁邊的萊布韋)。這是哈馬地的南界,因此也是迦南地──包括大馬色一帶和巴珊(大約相等於今日的戈蘭高地)──的北界。西達達很可能是今日的瑟達德(Sedad),位於萊布韋東北三十五哩。西斐崙和哈薩以難通常被考證為西達達東南面的兩個綠洲。向南延伸的邊界穿越加利利海直到雅穆克河谷(第11節所列地名皆不可考),然後西入約但河谷,南達位於尋的曠野(見:民二十1註釋)的加低斯巴尼亞(見:民十三註釋),最後往西在阿里什乾河轉入地中海。學者經常將哈薩亞達和押們考證為加低斯一帶的另外兩個水泉:克代斯泉('Ain Qedeis)和穆維利泉('Ain Muweilih)。亞克拉濱坡位置不明,但通常被考證為沿馬拉乾河(Wadi Marra)朝東北前往死海南端的窄道。──《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民三十四1~15迦南地的疆界:迦南地是出埃及旅程之目的地;繼上一章的旅途紀錄之後,本章將注意力放在迦南地,是最適合不過的了。――《民數記串珠聖經註釋》

 

【民三十四1~29迦南地的疆界和監管分地者的名字――《民數記串珠聖經註釋》

         領土的邊界和分配的人: 在本章列出了以色列征服迦南以後所要得的領土的邊界和負責分配土地的各支派的代表。為了征服迦南將要有很多犧牲,還要過不少難關,但是神在這裡確定領地,並告訴以色列百姓迦南地必將成為以色列的。特別是提到詳細的地名,提前確定領土的規模,是為了表明這個地的主人是神自己。也就是說,這個地並非通過以色列的努力就能得著的,是神以自己的主權賜下的禮物(16:6)。事實上神就是決定人居住地的神(17:26),神掌管著所有人。 --《聖經精讀本──民數記註解》

 

【民三十四2「“你吩咐以色列人說:你們到了迦南地,就是歸你們為業的迦南四境之地,」

         “迦南地”——這三個字在本節指著約旦河西的地(三+二32,書二十二1132)。在先知書上,是指著靠近地中海的平原(賽十九18,番二5,太十五22)。──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所羅門王全盛時期的版圖,的確達到了本節至12節所描述的四界。“鹽海”即死海。“埃及小河”是位於埃及與巴勒斯坦之間的一條溪,歷代為埃及和以色列的邊界。“海”(5節)和“大海”(6節)都指地中海。──《啟導本聖經註釋》

 

【民三十四3「南角要從尋的曠野,貼著以東的邊界;南界要從鹽海東頭起,」

         「南界要從鹽海東頭起」:宜譯為「南界在東面從鹽海起」;「鹽海」即今死海,因鹽度極高,故稱鹽海,又因海中無生物,故現稱死海。――《民數記串珠聖經註釋》

 

【民三十四3~5“南界”——這是和後來之猶大支派的南界一樣(參書十五1-4)。──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應許之地的南界: 應許之地迦南的南界是猶大支派的邊防,與書15:2-4節一致。這個邊界線上有“曠野”、“河流”、“坡”和“海”等天然要塞,這是以色列的神細緻的保守。當然神用超自然的能力看顧他們(13:21,22),同時也通過這些天然的屏障保護他們。 --《聖經精讀本──民數記註解》

 

【民三十四4「繞到亞克拉濱坡的南邊,接連到尋,直通到加低斯巴尼亞的南邊,又通到哈薩亞達,接連到押們,」

         “亞克拉濱坡”——(書十五3,士一36),就是蠍子坡的意思。這坡在死海南,相離約二十四裡路。穿過亞拉巴谷,從這坡北直到加利利海,連死海並約旦河谷一帶,都稱為歌珥(參創十二5)。向南稱為亞拉巴。“尋”——這是地名(書十五3)。尋的曠野,大概是因這地方起名。“哈薩亞達”——有人以為就是希斯倫和亞達珥,也有人以為是亞達珥。在書十五3節還有甲加。──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民三十四5「從押們轉到埃及小河,直通到海為止。」

         “埃及小河”——就是埃及和非利士兩國當中的河(代下七8,賽二十七12)。──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南部邊界西達埃及小河,境地與埃及接壤。――《民數記串珠聖經註釋》

         埃及小河:  是被稱為“埃及河”的地方(15:18),在提及以色列南界時經常使用(王上8:65;王下24:7;代下7:8;27:12)。這個地方不是指埃及的尼羅河,而是指從巴蘭曠野流向地中海的沙漠河。神把這個地方定為以色列的南界,是為了讓以色列百姓時刻意識到自己是從埃及地得以解放的,同時讓他們明白這個自由是全能的神賜給他們的。 --《聖經精讀本──民數記註解》

 

【民三十四6「“西邊要以大海為界;這就是你們的西界。」

         “大海”——就是地中海。──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大海」:即地中海;迦南地西面以地中海沿岸為邊界。――《民數記串珠聖經註釋》

 

【民三十四6~12被外邦人包圍著的以色列: 在神所定下的邊界之外(除約但河東兩個半支派土地之外,32:33-42),居住著被偶像污染的強大的外邦人,圍繞著貧瘠的土地。如果以色列不滿足於賜給他們的土地,離開神所圈定的籬笆,就要面對死亡和拜偶像。這並不是說神的主權和統治只在迦南地有效,在其他地方毫無功效。神向所有人和全地行使自己的主權(17:24-26)。神之所以把這樣的危險和障礙放在以色列周圍,是為了教導以色列百姓順服神話語是最蒙福的生活。 --《聖經精讀本──民數記註解》

 

【民三十四7「“北界要從大海起,劃到何珥山,」

         “何珥山”——這何珥山不是亞倫死的地方(三十三37-38)。那山在以東的西界,這山在迦南的北邊,是黎巴嫩山的一峰。──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何珥山”不是死海西南的何珥山(二十22),而是哈馬和地中海之間同名的山。“哈馬口”(8節)位於今敘利亞,為古以色列地的北境。“西達達”在大馬士革東北。──《啟導本聖經註釋》

         「何珥山」:在迦南北部,與南部近加低斯的何珥山同名而地點不同(20:20-27; 33:37-38)。 北部邊界除哈馬口和西達達現今可確定外,其他的地名已無從稽考。東面邊界有一段以約但河為界(12),因此流便、迦得和瑪拿西半支派在河東所分的地,並不屬迦南境內的地土。這兩支派半既已分得約但河東之地,迦南地便全屬餘下九個半支派所有(13)。――《民數記串珠聖經註釋》

 

【民三十四8「從何珥山劃到哈馬口,通到西達達,」

         “哈馬口”——哈馬口是地名(士三3),就是所羅門建造積貨城的地方(代下八4)。和耶羅波安第二所收回的哈馬不是城,乃是國,或國的一部分。──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民三十四9「又通到西斐侖,直到哈薩以難。這要作你們的北界。」

       “西斐侖”和“哈薩以難”也在大馬色(今大馬士革)東北。──《啟導本聖經註釋》

 

【民三十四10「“你們要從哈薩以難劃到示番為東界。」

 

【民三十四11「這界要從示番下到亞延東邊的利比拉,又要達到基尼烈湖的東邊。」

         “基尼烈湖”——就是新約上的革尼撒勒湖(參聖跡注釋第三十八章路五1注)。──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基尼烈湖”即加利利海。利比拉的位置不詳。──《啟導本聖經註釋》

 

【民三十四12「這界要下到約但河,通到鹽海為止。這四圍的邊界以內,要作你們的地。”」

         “鹽海”——就是死海(參創十四3)。──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民三十四13「摩西吩咐以色列人說:“這地就是耶和華吩咐拈鬮給九個半支派承受為業的;」

 

【民三十四13~15通過拈鬮分配土地 : 以色列須拈鬮把3-12節境內的土地分給九個半支派,因為兩個半支派已經在約旦河東得了產業。在這裡用拈鬮的方法,是為了讓以色列百姓明白土地的主人是神,以此防止對自己所分得的土地心存不滿<27:1-11,土地的私有財產和世代相承的制度>。 --《聖經精讀本──民數記註解》

 

【民三十四14「因為流便支派和迦得支派按著宗族受了產業,瑪拿西半個支派也受了產業。」

 

【民三十四14~15“受了產業”——(三十二28注)。──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民三十四15「這兩個半支派已經在耶利哥對面、約但河東、向日出之地受了產業。”」

 

【民三十四16「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

       摩西指定了主持和協助分配土地的人。他只提到九個半支派的首領,因為流便、迦得和瑪拿西半個支派已經安置在外約但。

各支派中指定的人,除了迦勒之外,均不見於他處(參一515;十九章等)。記述的次序似依分配土地的順序,從猶大和西緬開始,二支派分配在南部;終於亞設和拿弗他利,所得土地在北部。──《啟導本聖經註釋》

 

【民三十四16~29“耶和華曉諭摩西說”——(參書十四1)。──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分地的工作人員:分地一事由十二位領袖一起負責,並不由大祭司或約書亞單獨主持,以示公允。神親自擬出人選,藉摩西向百姓頒佈,因為分地是重要的責任。

         十二位領袖以祭司以利亞撒和約書亞為首,另外每支派各有一位領袖──流便和迦得支派除外,因為他們已有地業。十支派的次序與後來實際分地的次序大致相同(參書14-19章)。――《民數記串珠聖經註釋》

         負責土地分配者的名單: 這段經文詳細列出了征服迦南以後,擔當分配土地之事的十個人的名單及其家族。這說明:①分配迦南地時,是按照原則分配的,而不是按對特定階級和支派有利的方法;②這一切結果背後都有神的保守。繼承摩西的約書亞和以利亞撒的工作,在屬靈方面預表著把我們引進天國的耶穌基督的君王和大祭司工作(提前6:15;2:17)。以下是為領土分配被揀選的首領們的名單。 --《聖經精讀本──民數記註解》

 

【民三十四17「“要給你們分地為業之人的名字是祭司以利亞撒和嫩的兒子約書亞。」

         “要給你們分地為業之人的名字”——摩西在此所用的支派次序(19-28),就是後來從南到北得地的次序。“以利亞撒,和……約書亞”——(參二十七21末注)。──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民三十四18「又要從每支派中選一個首領幫助他們。」

         “每支派中,選一個首領”——是要叫他們同以利亞撒和約書亞分地。這樣,大眾可以放心,所分的地,是至公無私的。除了迦勒以外,聖書上沒有提到這些人的名字(參書十四1)。──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民三十四19「這些人的名字:猶大支派有耶孚尼的兒子迦勒。」

         “猶大”——猶大在先,或因這支派的首領是早先做探子的迦勒(十三6)。流便人,迦得人和瑪拿西半支派,既在約旦河東得了地業,就與這事無份。──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民三十四20「西緬支派有亞米忽的兒子示母利。」

 

【民三十四21「便雅憫支派有基斯倫的兒子以利達。」

 

【民三十四22「但支派有一個首領,約利的兒子布基。」

 

【民三十四23「約瑟的子孫瑪拿西支派有一個首領,以弗的兒子漢聶。」

 

【民三十四24「以法蓮支派有一個首領,拾弗但的兒子基母利。」

 

【民三十四25「西布倫支派有一個首領,帕納的兒子以利撒番。」

 

【民三十四26「以薩迦支派有一個首領,阿散的兒子帕鐵。」

 

【民三十四27「亞設支派有一個首領,示羅米的兒子亞希忽。」

 

【民三十四28「拿弗他利支派有一個首領,亞米忽的兒子比大黑。”」

 

【民三十四29「這些人就是耶和華所吩咐、在迦南地把產業分給以色列人的。」

 

【思想問題(第33, 34章)】

1 有學者認為摩西不單記錄了曠野飄流的各站地名,而且是有耶和華的吩咐,把神引領的歷史記載下來。你同意這種說法嗎?參出17:14; 24:4-8; 34:27; 31:9, 24

2 從何見得以色列民之應許地是聖地,而不是難民雜居的避難所呢?參33:52, 54。這與今日以色列民堅決要在巴勒斯坦地維持國土有否關係呢?

3 「拈鬮」分地在實際建立家園一事上有什麽重大意義呢?耶和華帶領子民的工作有否因數民平安進入迦南地而停止呢?

4 以色列人有沒有徹底對付迦南地的原居民呢?他們這樣做帶來了那些後果呢?參耶2:28; 6:13; 11:2

──《串珠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