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頁 | 返回本書目錄

 

民數記第三十二章拾穗

 

【民三十二1「流便子孫和迦得子孫的牲畜極其眾多;他們看見雅謝地和基列地是可牧放牲畜之地,」

         “流便子孫和迦得子孫”——按民二1014節,這兩個支派在一營中,所以有同心商議的好機會。“牲畜,極其眾多”——(三十一32-47)。“雅謝地”——這地屬雅謝城,大概在希實本東北。雅謝地或者是希實本的平原。“基列地”——基列地三個字,含著兩層意思:(一)約旦河東的全地(2629),連巴珊地也在其內(申三十四1,代上五16);(二)約旦河東之地,從加利利海之南邊,到死海的北邊。這些地士很肥美,勝似約旦河西的許多地。“是可牧放牲畜之地”——亞拉伯人到如今還以雅謝和基列地為牧放牲畜的好牧場。後來亞述人,先擄掠了約旦河東的流便人、迦得人,和瑪拿西半支派的人(代上五26)。──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加利利海以南的迦南地,約但河為東疆的界河。雅謝地和基列地在約但河東,也屬神所賜之地(3節)。不過以色列的子孫應遵神命一同去取得迦南為業。流便和迦得兩支派出人意外地要求留在外約但,因為這是神吩咐攻取之地,極宜牧放牲畜。這事使摩西想起百姓聽了探子的回報不願進迦南的往事(615節),於是責備他們為什麼要學效前人罪行。在這緊要關頭節外生枝,再導致眾民滅亡。

這兩個支派提出的方案也同樣出人意外:他們的軍人仍舊過河,且帶頭打仗;他們的婦孺則留下來定居,打仗的人要到完全征服了迦南才回來(1618節)。四十年的曠野生活沒有白過,在風沙中成長的新一代,目光是向前看的,且願為全民的幸福拼死生。摩西同意了這建議,同時把已征服的外約但土地給了流便和迦得的子孫。還把一部分給了瑪拿西半個支派(3342節)。

外約但屬高原地帶,雨水豐足,土地肥沃,宜於放牧,但缺少軍事屏障。這二支派半在以色列亡國之前,便為亞述國攻入,最先遭到被擄的命運。《約書亞記》十三1520,2528詳載其地的自然環境。──《啟導本聖經註釋》

         「雅謝」:從亞摩利王西宏奪得之地(33, 21:32)。

         「基列」:原指約但河東面,由死海以北至加利利海一帶的地方,但廣義上可泛指約但河東以色列人所佔領之地(申34:1)。雅謝和基列地適合畜牧,流便和迦得二支派情願放棄迦南的地業,要擁有這地。――《民數記串珠聖經註釋》

         看見……地: 看見肥沃牧場的兩個支派,落入了貪心的陷阱中,忘記了民族的大使命。勿庸置疑其他支派也擁有牲畜(31:32-36),肯定也同時看見了已經征服的約旦河東的土地。但是他們的眼睛沒有停留在這個地上,而看見了神所應許的迦南全地,所以其他支派的百姓沒有產生貪心。貪欲和安逸誘惑人凡事以自我為中心,最終因犯罪導致滅亡(1:15)。 --《聖經精讀本──民數記註解》

 

【民三十二1 雅謝和基列】雅博河一帶的外約但地區宜於放牧,吸引流便和迦得支派在此定居。雅謝大概是雅博河以南十二哩,位於亞捫邊界上的賈齊爾廢墟(見:民二十一32)。基列地區(* 烏加列文獻中曾經提及)是從南面的亞嫩河,往北延伸到巴珊以及加利利海外約但一面的湖邊。──《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民三十二1~5分地建議:此建議由流便、迦得兩個支派聯合提出,他們的營地都在帳幕之南,彼此易於往來。流便是長子,理應排名在先,但此事的主謀人實為迦得支派,所以下文多次以迦得排首(6, 25, 29, 31, 33)。――《民數記串珠聖經註釋》

         流便和迦得支派利己的態度: 流便和迦得支派想要的雅謝地和基列地是位於約旦河和約旦河的支流亞嫩河、雅博河、雅穆克河之間肥沃的牧場。有很多牲畜的他們要求這個土地是非常自然的。但是,他們的這種要求是不顧神的旨意,只顧自己的利己主義行為。放棄弟兄之間的愛和對神的奉獻,只顧自己安逸的行為不符合神的旨意(10:37)。當人為神放下自己的一切時,才能得得更豐富(10:39;16:24-27;19:29)。 --《聖經精讀本──民數記註解》

 

【民三十二137 外約但地形】外約但包括巴珊、基列、亞捫、摩押、以東等地區,各處的地勢有很大的分別。北部包括黑門山脈(最高峰海拔9,230呎),以及胡列盆地(Huleh Basin,海拔230呎)與加利利海(海拔695呎)之間的裂谷(Rift Valley)。南端是亞喀巴灣。裂谷自北至南,沿約但河延伸到死海(最深處在海平線下2,550呎)。約但河東面的基列山地海拔有三千五百呎,南部彼特拉地區附近的以東山區,更高達五千七百呎。以大馬色為起點,橫渡幾條乾河,繞過東面沙漠地帶的「王道」,是本區南北的主要大道。東西行的商旅則沿亞比斯(Wadi Yabis)、雅博、寧林(Wadi Nimrin)、加拉巴(Wadi Gharaba)諸乾河行進。本區氣候乾燥,因此必須倚靠灌溉才能耕作,但卻為遊牧民族提供足夠的牧草。──《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民三十二1~42約但河東的地業:以色列人擊敗米甸人後,正式佔領了約但河東一帶的地土。雖然神應許列祖的地域是在約但河西邊的迦南地(參34章),但流便和迦得二支派認為河東之地適宜牧畜,提議以此地為他們的地業。本章記載此事的前因後果:兩個支派提出建議 (1-5), 摩西責備他們令其他支派灰心喪志(6-15), 於是二支派提出折衷的方法 (16-19), 摩西結果接納這建議(20-32),最後把河東之地分配給兩支派半(33-42)。――《民數記串珠聖經註釋》

         流便和迦得支派的利己態度和摩西對他們的說服: 因著征服約旦河東土地(21:10-35;31:1-12),有一些以色列百姓,忘記神聖潔的計畫,只想居住在已征服之地。以勇猛著稱的流便、迦得支派的人滿足於現狀,不願意繼續參加征服迦南的戰爭。摩西為此勸勉他們,讓他們放棄個人主義思想,一同參與神聖潔的工作,終於從他們那裡得到了將繼續參加戰爭的承諾。通過這件事情可以發現:①在為神的榮耀聚集在一起的群體中,個人主義會破壞團結;②追求肉體的欲望必結出破壞屬靈生命的果子。 --《聖經精讀本──民數記註解》

 

【民三十二2「就來見摩西和祭司以利亞撒,並會眾的首領,說:」

         會眾的首領: 當時以色列沒有行政、司法體制等國家組織體系,在這樣的以色列社會裡支派或家族中有威望的年長者所起的作用是極大的。本節的“首領”就是這樣的人,與“長老”非常類似的概念<21:6,聖經中出現的長老職分>。 --《聖經精讀本──民數記註解》

 

【民三十二3「“亞大錄、底本、雅謝、寧拉、希實本、以利亞利、示班、尼波、比穩,」

         “示班”——就是38節的西比瑪。“比穩”——就是38節的巴力免。本節的九座城(參34-38)都在基列以南,離以色列人所經過的路不遠,以色列人當時或者靠近這些城,牧放他們的牲畜。──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民三十二3 城邑的名單】這名單在民數記三十二3438再次出現。亞大錄被考證為底本西北八哩,死海東面八哩之處的阿塔魯斯廢墟(Khirbet 'Attarus)。米沙石碑(約主前830年)的碑文也提到這城是以色列人所建,以及迦得支派在此定居。底本(=迪班)是摩押的首都,位於亞嫩河北面約四哩,死海以東十二哩處。今日之寧林遺址(Tell Nimrin)附近的寧拉,與雅謝一同位於外約但的北區。希實本(=黑什班)是在馬達巴平原的西北角(尼波山東北三哩),它雖稱為 * 亞摩利王西宏的首都,卻沒有考古證據證明主前一二○○年之前有人在此長期居住(見:民二十一2528的註釋)。以利亞利(=阿珥〔el-'Al〕)在希實本東北(見:賽十五4,十六9;耶四十八34)。示班地點不明。尼波的位置亦未確定,但曾在米沙石碑中提及。比穩(=馬因〔Ma'in〕,亦即民三十二38的巴力免)在希實本西南十哩。摩押王米沙(主前九世紀)在其凱旋紀念碑上,宣稱此城是他自己所建。──《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民三十二4「就是耶和華在以色列會眾前面所攻取之地,是可牧放牲畜之地,你僕人也有牲畜”;」

 

【民三十二5「又說:“我們若在你眼前蒙恩,求你把這地給我們為業,不要領我們過約但河。”」

         “求你把這地給我們為業”——這兩支派,大概先是只顧自己,受了摩西的責備以後,才有幫助弟兄們之心。──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不要領我們……: 尤其向不確定的未來前進,倒不如居住在現實的安逸中,這就是人的本性。可是以色列的將來並不是不確定的,那些有信心的人,確實地看見了榮耀的異象。所以,這兩個支派的要求是自動放棄更高層次的盼望的行為,也是在苦難面前軟弱的行為。今天信徒也必須越過橫在面前的高牆,才能過真正平安的生活,維護永遠的真理。 --《聖經精讀本──民數記註解》

 

【民三十二6「摩西對迦得子孫和流便子孫說:“難道你們的弟兄去打仗,你們竟坐在這裡嗎?」

         “難道你們的弟兄去打仗,你們竟坐在這裡嗎”——摩西要使他們覺得慚愧。──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民三十二6~15摩西的責備:摩西認為二支派此舉是放棄進入應許地的行動,相等於多年前十探子不信的惡行 (參13-14章)。 摩西特別提到神對上一代以色列人的懲罰(11),免得他們重蹈覆轍(15)。――《民數記串珠聖經註釋》

         摩西的勸說: 在聖潔的群體裡,少數人的不信能使整個群體失望,最終會瓦解神的計畫,因此摩西斷然拒絕了他們的要求。通過這些可以發現:①漠不關心是無視神旨意的罪惡(6);②使聖潔的群體悲觀失望的行為是對神的挑戰(7-9);③神的祝福與懲罰取決於百姓的順服與否(11,12);④重複的罪必激發神的震怒(13,14)。 --《聖經精讀本──民數記註解》

 

【民三十二7「你們為何使以色列人灰心喪膽、不過去進入耶和華所賜給他們的那地呢?」

         “你們為何使以色列人灰心喪膽”——(參9)。──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灰心喪膽: 這句話是“使心傾斜”的意思,源於具有“禁止”,“反對”,“拒絕”等意思的希伯來語。另外被神離棄處在與神為敵的關係上的希伯來語的詞根也是這個詞(14:34;33:10)。所以根據原文的意思,就可以知道這兩個支派的行為是拒絕神的旨意,而不是單純地使以色列百姓灰心喪膽的行為。使屬神的百姓失望的事情就是使神失望的事情,是應該受神刑罰的。 --《聖經精讀本──民數記註解》

 

【民三十二8「我先前從加低斯巴尼亞打發你們先祖去窺探那地,他們也是這樣行。」

         “加低斯巴尼亞”——(十三26注)。“你們先祖”——那一代的人已經去了世(二十六64-65)。──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你們先祖……也是這樣行: 窺探迦南的十個探子們報惡信,動搖了整個以色列百姓,也使進入迦南的時間推遲了四十年。可以想像這兩個支派所帶來的患難到底有多大。 --《聖經精讀本──民數記註解》

 

【民三十二9「他們上以實各穀,去窺探那地回來的時候,使以色列人灰心喪膽,不進入耶和華所賜給他們的地。」

         “他們”——就是代表會眾的探子。──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灰心喪膽: 對於那些要打聖戰的勇士來講,“灰心”就是意味著失敗。所以神勸勉將要征戰的約書亞,要剛強壯膽(1:6)。 --《聖經精讀本──民數記註解》

 

【民三十二10「當日,耶和華的怒氣發作,就起誓說:」

         耶和華的怒氣發作: 再一次確認沒有信心,就不能得神的喜悅(11:6)。 --《聖經精讀本──民數記註解》

 

【民三十二11「‘凡從埃及上來、二十歲以外的人斷不得看見我對亞伯拉罕、以撒、雅各起誓應許之地,因為他們沒有專心跟從我。」

 

【民三十二12「惟有基尼洗族耶孚尼的兒子迦勒和嫩的兒子約書亞可以看見,因為他們專心跟從我。’」

         “基尼洗族”——(參書十四14,十五27注)。“他們專心跟從我”——(十四24)。──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專心跟從我: 指完全地依靠和順服神。他們不被外界因素影響,單單仰望永活的神,因此得到了進入迦南的榮耀。真正的信仰是在看環境之前,先看神,側耳聽神的話語(12:2,3)。 --《聖經精讀本──民數記註解》

 

【民三十二13「耶和華的怒氣向以色列人發作,使他們在曠野飄流四十年,等到在耶和華眼前行惡的那一代人都消滅了。」

         “在曠野飄流四十年”——這是應驗十四3334節的預言。──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民三十二14「誰知,你們起來接續先祖,增添罪人的數目,使耶和華向以色列大發烈怒。」

         你們起來接續先祖: 這裡的“接續”是“代替”的意思,強調效法祖宗罪惡(13:25-14:45)。人雖然經歷了神的懲治,但因軟弱隨時會犯同樣罪行。明白這個事實的人不會依靠自己,只會依靠知道我們的軟弱並使我們剛強的神(103:13,14;4:15,16)。 --《聖經精讀本──民數記註解》

 

【民三十二15「你們若退後不跟從他,他還要把以色列人撇在曠野,便是你們使這眾民滅亡。”」

         “你們若退後不跟從他,他還要把以色列人撇在曠野,便是你們使這眾民滅亡”——本來以色列人已經出了曠野,但他們未得迦南地以前在曠野飄流的事不能算是完了。──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民三十二16「兩支派的人挨近摩西,說:“我們要在這裡為牲畜壘圈,為婦人孩子造城。」

         “造城”——(243438注)。──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民三十二16~19折衷建議:兩個支派看來十分喜愛這塊地,雖經摩西的警告和以古監今,仍死心不息,他們的男丁願參與爭戰,直到以色列其他支派定居迦南地為止;後來他們實踐了這承諾(書4:12; 22:1)。現在他們希望重建河東的城壘及羊圈,使婦孺牲畜有安身之地。他們認定約但河東之地為他們的佳美地業,放棄將來在迦南地的業權(19)。――《民數記串珠聖經註釋》

         改變態度的流便和迦得支派: 摩西責備的兩個支派提出了三個條件,並表示要順服摩西的意思:①首先要建設保護自己家族的城邑(16,17);②在結束這件事情以後,必與其他支派一同在征服迦南的戰爭中充當先鋒(17);③在迦南地(約旦河西)不再分得土地(19)。這樣承認自己的錯誤,願意改正的態度才是蒙神喜悅的。 --《聖經精讀本──民數記註解》

 

【民三十二17「我們自己要帶兵器行在以色列人的前頭,好把他們領到他們的地方;但我們的婦人孩子,因這地居民的緣故,要住在堅固的城內。」

         “我們自己要帶兵器”——(書四12-13)。約有四萬人過了約旦河,還有二十歲以外的七萬多人,看守他們的婦人、孩子、羊群和所有的牲畜(參26)。“行在以色列人的前頭”——流便人和迦得人原來在第二營中,瑪拿西人在第三營,故此有注釋家以為本句的意思說,他們行在以色列人前面(參書四12注)。但這兩支派半的婦女孩子,既被安置在約旦河東(參24),他們的勇士就能行在以色列人前頭(書一14,四12)。──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行在……前頭: 指“成為在前頭忙碌的人”,也就是說兩個支派行在以色列百姓前頭,要在前征戰的意思。當以色列過約旦河的時候(4:12),征服耶利哥城時(6:7,9,13),這兩個支派行在其他支派前頭,履行了上面的約定。懺悔並不僅僅是明白自己的錯誤,更要在生活中實踐出來,這才是真正的悔改<13:1-9,關於悔改>。 --《聖經精讀本──民數記註解》

 

【民三十二18「我們不回家,直等到以色列人各承受自己的產業。」

 

【民三十二19「我們不和他們在約但河那邊一帶之地同受產業,因為我們的產業是坐落在約但河東邊這裡。”」

         “因為我們的產業是坐落在約旦河東邊這裡”——二支派半的人,不應該說這話,因神未曾准他們在河東得基業。──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民三十二20「摩西對他們說:“你們若這樣行,在耶和華面前帶著兵器出去打仗,」

         “在耶和華面前”——(32)。流便迦得二支派,正在約櫃前面行走(參起行的次序,十18-21),但左22節上,這一句的意思更廣。──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在耶和華面前: 20-22節中提到了三次,摩西通過這句話暗示自己與兩個支派之間的約和約的履行。這句話也表明摩西再次承認神的主權和統治。人在神面前是赤露敞開的,接受神的統治時,人才不會犯罪和懈怠。真正擁有信仰的人時常把自己的行動和思想擺在“神面前”(Coram Deo)(帖前1:3;3:9)。 --《聖經精讀本──民數記註解》

 

【民三十二20~23征服戰爭的性質: 摩西說以色列所要進行的戰爭的性質是“在耶和華面前”進行的聖戰。也就是說摩西讓以色列百姓明白,征服迦南的戰爭不是按人的意志可打可不打的戰爭,是必須要打的。神的命令就是這樣,不管人的意志如何、環境是否逆順,都要必須絕對地遵行。神的祝福與咒詛取決於人是否順服神的命令(26:4,5)。 --《聖經精讀本──民數記註解》

 

【民三十二20~32摩西答允二支派請求:摩西認為兩支派新提出的建議十分合理(22);但本段似乎顯示,摩西並無尋求神的指示,只按他對律法的瞭解作出決定,並向祭司以利亞撒、約書亞和眾族長宣佈(28),因為他們是神指派日後負責分地的人 (24:16-18)。 這事按起願的條例處理(參30章注),神既未有清楚曉諭,即等於默許,兩支派須履行起願的承諾(29),這事才蒙神悅納;否則仍要按神原先的心意進行,全部支派以迦南地(約但河西)為業(30)。――《民數記串珠聖經註釋》

 

【民三十二21「所有帶兵器的人都要在耶和華面前過約但河,等他趕出他的仇敵,」

         等他趕出他的仇敵: 妨害神聖潔計畫的人或成為絆腳石的人是神的仇敵。與地位的高低無關,他們必在這個地上受到神震怒的審判(12:1-3)。 --《聖經精讀本──民數記註解》

 

【民三十二22「那地被耶和華制伏了,然後你們可以回來,向耶和華和以色列才為無罪,這地也必在耶和華面前歸你們為業。」

         “這地……歸你們為業”——(申三12-20,書三15-33)。──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才為無罪」:沒有任何的責任或義務。――《民數記串珠聖經註釋》

 

【民三十二23「倘若你們不這樣行,就得罪耶和華,要知道你們的罪必追上你們。」

         “要知道你們的罪必追上你們”——意思說你們的罪追上的時候,就必受罰,那時你們必後悔自己的愚昧。一切的罪,都是如此。──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你們的罪必追上你們: 如果他們不按自己所說的去行,他們自己的話必成為他們的束縛,他們也必受到神的報應。人在神面前所起的誓,與自己的意志無關,是必須要執行的。如果不這樣,就免不了神的懲罰<30:1-16,有關許願和起誓>。 --《聖經精讀本──民數記註解》

 

【民三十二24「如今你們口中所出的,只管去行,為你們的婦人孩子造城,為你們的羊群壘圈。” 」

 

【民三十二24~27兩個支派的悔改帶給人的教訓: 兩個支派的決志在以下兩個方面應得到稱讚:①他們嚴肅地承認一時的錯誤,接受了摩西的命令——神的命令;②決定將妻兒留在約旦河東,他們自己過去在前征戰,這說明他們的悔改是真實的。 --《聖經精讀本──民數記註解》

 

【民三十二25「迦得子孫和流便子孫對摩西說:“僕人要照我主所吩咐的去行。」

 

【民三十二26「我們的妻子、孩子、羊群,和所有的牲畜都要留在基列的各城。」

         “留在基列的各城”——就是約旦河東並東南的各城。──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民三十二27「但你的僕人,凡帶兵器的,都要照我主所說的話,在耶和華面前過去打仗。”」

 

【民三十二28「於是,摩西為他們囑咐祭司以利亞撒和嫩的兒子約書亞,並以色列眾支派的族長,說:」

         “並以色列眾支派的族長”——(三十四15-29)。九個半支派都得了地業以後,流便迦得二支派才得了約旦河東的地為業(參32,申三12-20)。──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民三十二28~32摩西的最後指示: 摩西將在征服迦南之前離世,所以向新世代的主角約書亞和以利亞撒,指示征服迦南以後有關領土分配的事宜。從此約書亞和以利亞撒正式登上了以色列領袖的位置,彷徨和悔恨的時代也宣告結束。雖然現在迦南尚未征服,但是摩西用信心的眼睛看到了這一切事情的成就(11:1,2),以此為確據,向他的繼承者說明瞭征服以後的事情。 --《聖經精讀本──民數記註解》

 

【民三十二29「“迦得子孫和流便子孫,凡帶兵器在耶和華面前去打仗的,若與你們一同過約但河,那地被你們制伏了,你們就要把基列地給他們為業。」

 

【民三十二30「倘若他們不帶兵器和你們一同過去,就要在迦南地你們中間得產業。”」

         在迦南地……得產業: 如果兩個支派不參加征服迦南的戰爭,不僅要受到神的懲罰(23),約旦河東的土地也不能成為他們的產業。這是因為如果他們不參加征服戰爭,就必招來其他支派的怨恨 ;在這樣的情況下得約旦河東的土地,就必造成以色列永久的分裂。在這意義上來講,這樣的措施是為了防止以色列的分裂,而不是兩個支派的特權。屬神的百姓是不能以任何理由分裂的一個整體(林前1:10)。 --《聖經精讀本──民數記註解》

 

【民三十二31「迦得子孫和流便子孫回答說:“耶和華怎樣吩咐僕人,僕人就怎樣行。」

         “耶和華怎樣吩咐僕人,僕人就怎樣行”——(書一16,二十二1-38)。──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民三十二32「我們要帶兵器,在耶和華面前過去,進入迦南地,只是約但河這邊、我們所得為業之地仍歸我們。”」

 

【民三十二33「摩西將亞摩利王西宏的國和巴珊王噩的國,連那地和周圍的城邑,都給了迦得子孫和流便子孫,並約瑟的兒子瑪拿西半個支派。」

         “瑪拿西半個支派”——就是瑪姬的子孫(39,書十七1)。聖書上早先沒有提到瑪拿西半支派的人,也沒有解釋瑪拿西人為何分為兩半。瑪姬人最有勇敢、好冒險,他們或者與基列人也有些不和(39);摩西或因這緣故讓本支派分為兩半,叫瑪姬族在約旦河東得基業,叫基列的後裔在約旦河西得基業(參申三13-15)。──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據《約書亞記》十三章所載,土地分配時,流便支派取得緊貼死海東岸之地,迦得支派安置在死海與加利利海之間的約但河東岸。迦得子孫重建的底本與亞他錄(34節),後來歸入了流便的領土(書十三1617),而原歸流便的希實本(37節),則歸屬迦得(書二十一39)。38節說到尼波和巴力免兩個名字,都是異教假神之名,所以要改;但此處未志新名。──《啟導本聖經註釋》

         摩西以神中保者的權柄,把約旦河東的土地分給流便、迦得子孫和瑪拿西半個支派的人。原本土地分配是通過拈鬮,以神的主權決定(26:55),但是摩西這次並沒有用這個方法,而是以神代理者的權柄和神所賜的智慧直接分配了土地。瑪拿西半個支派之所以分得約旦河東的土地,是因為他們征服了基列地(39,40)。以此預防了分裂,為以色列征服迦南地打好了基礎。 --《聖經精讀本──民數記註解》

 

【民三十二33~42分地為業:瑪拿西半個支派的突然出現,使一些學者以為是後人穿鑿附會而加上的。

         這解釋欠妥善,因為此事在摩西,約書亞時代曾多次記載(申3:13; 13:29; 17:1) 。 可能瑪拿西支派見有迦得和流便支派的先例,向摩西自動請纓攻取基列北部及巴珊的一些土地,希望成功後可佔據該地為業 (39-42; 參書13:29-31)。 當然他們也要遵從同樣的條件,要參與進攻應許地的戰爭,才可得此地為業。

         流便和迦得子孫所得的城邑 , 後來互有對換 (比較書13:15及下文),以便清楚界定各支派的邊界。現屬迦得支派的底本和亞羅珥,後來屬於流便;現屬流便的希實本,後來轉給迦得。――《民數記串珠聖經註釋》

 

【民三十二34「迦得子孫建造底本、亞他錄、亞羅珥、」

         “建造”——就是修補的意思,因為這些城早已就有。【比方】底本,希實本(二十一30)。“底本”——(二十一30注)。因迦得人占了這城,所以稱為底本迦得(三十三45-46)。這城在亞嫩河北,相離約十二裡路,後來約書亞將這城給流便人(書十三16-17)。“亞他錄”——這城在底本西北二十一裡。“亞羅珥”——這不是拉巴前的亞羅珥(書十三25),乃是河邊的亞羅珥(申二36,書十三16)。──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民三十二3442 外約但各支派產業的地理】按照名單上城邑的地點(大部分的位置,見:民三十二3註釋),迦得支派在外約但地區的南部、北部、西北部(以基列和巴珊為主)築城。流便人集中於希實本及其附近村落。約書亞記十三1531有關城邑分配的記錄,將一部分迦得建築的城邑撥歸流便支派。民數記三十二3沒有提及,但地點可以測定的城邑,包括了亞嫩河畔,迪班以南三哩的亞羅珥;拉巴西北五哩的約比哈(=朱貝哈特〔Jubeihat〕);寧林遺址以南的伯哈蘭(=拉梅遺址〔Tell er-Rame〕或伊克坦努遺址〔Tell Iktanu〕);迪班西北六哩之外的基列亭(=庫雷亞特廢墟〔Khirbet el-Qureiyat〕)。近二十年來考古學家加強了對本區的注意,但不少遺址至今仍未挖掘。──《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民三十二35「亞他錄朔反、雅謝、約比哈、」

         “亞他錄朔反”——(參34)。這城不知在何處。“雅謝”——(1注)。“約比哈”——這城在雅謝北邊(參士八11)。這些城後來都歸於流便人,迦得人不過是暫時住在其中。──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民三十二36「伯甯拉、伯哈蘭,都是堅固城。他們又壘羊圈。」

         “伯甯拉,伯哈蘭”——這兩座城在摩押平原。伯甯拉城在亞伯什亭以北,伯哈蘭城在亞伯什亭以南。──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民三十二37「流便子孫建造希實本、以利亞利、基列亭、」

         “流便子孫”——在摩押平原記算民數的時候,流便支派的人數比迦得的多。流便支派也曾做了第二營的首支派,但從此以後,流便支派就占了次要的地位(參書十三15-23)。“希實本”——(參二十一25,書二十一39)。代上六81節說,希實本屬迦得支派,這是因為二支派暫時的居處混雜。希實本先前是那一代的京城,或者被迦得流便二支派同占了,後來本節的城邑都被摩押人恢復(賽十五4十六8,耶四十八32-33)。──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民三十二38「尼波、巴力免、西比瑪(尼波、巴力免,名字是改了的),又給他們所建造的城另起別名。」

         “巴力免”——又稱為比穩(3),伯巴力免(書十三17),和白米恩(耶四十八23)。“名字是改了的”——改名的緣故,大概是因為那些舊名是因偶像起的(出二十三13)。“所建造的城”——這些城,大概不是重新建造,乃是修補堅固,並為牲畜築圈(16-17);因為這些城,本來就有(172634注)。──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尼波,巴力免」:是異教之神的名字,所以這些城名要更改。通常攻佔城鎮的將領,用自己的名為這城命名(41-42)。

         本段提及的城市,大多已不能確實考據,但座落的範圍是相當確定的。以色列人額外得地為業,是神所容許的,只是他們不可放棄神應許之地,必須竭力攻取。――《民數記串珠聖經註釋》

         另起別名: 在希伯來社會中改名具有特殊意義(何 緒論,希伯來人的名字)。在這裡改名的意義:①標誌著基列的統治權從現在開始已經屬於以色列;②與偶像有關的名字被除掉,宣告聖潔的信仰已經得勝。通過這些可以看到神要除去以色列百姓頭腦中的一切不潔(2:17)。由此聯想到原本作撒但奴僕的我們因耶穌基督救贖的恩典,已更名為“基督徒”,“聖徒”了。 --《聖經精讀本──民數記註解》

 

【民三十二39「瑪拿西的兒子瑪姬,他的子孫往基列去,占了那地,趕出那裡的亞摩利人。」

         “瑪姬”——這人早已去世,他的兒子被養在約瑟的膝上(創五十23),他的子孫很有名聲。瑪拿西只有一個兒子,名叫瑪姬,所以一切的瑪拿西人,原是瑪姬的後裔。怎麼還有瑪姬族呢(民二十六29)?按代上二21節,希斯倫正六十歲,娶了瑪姬的女兒為妻,當時他的兒子已經成家立室(這些兒子仍屬猶大支派),希斯倫既然歸於瑪姬家(41注),他六十歲以後的子孫,或者列入瑪拿西支派,稱為瑪姬族。這族的人或者與其餘的瑪拿西人不和。“往基列去”——瑪姬的子孫,早已往基列去了(二十一33),所以摩西當時將那地應許給他們(申三13-15)。瑪姬人所得的地業,多在巴珊地(參1注)。──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瑪拿西半個支派”分得了加利利海以東基列地的北部。42節提到的基納,距加利利海東岸約75公里。──《啟導本聖經註釋》

 

【民三十二40「摩西將基列賜給瑪拿西的兒子瑪姬,他子孫就住在那裡。」

         “摩西將基列賜給瑪拿西的兒子瑪姬”——意思說,賜給瑪姬的子孫。【比方】在士五14節瑪姬與以法蓮和西布倫的名字相連。照樣猶大兩個字,往往代表猶大人;以法蓮三個字,往往代表以法蓮人。──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民三十二41「瑪拿西的子孫睚珥去占了基列的村莊,就稱這些村莊為哈倭特睚珥。」

         “瑪拿西的子孫”珥”——按代上二2122節,睚珥的父親名西割,是希斯倫的後裔,希斯倫是猶大的孫子。希斯倫娶了瑪姬的女兒為妻,列表如下:

 

 

 

 

 

 

 

 

 

 

 

 

 

 

 


這樣看來,睚珥的父親西割,原來屬猶大支派(參二十七1注)。或者有別支派的勇士幫助瑪拿西的首領,攻擊巴珊人。按書十九34節(看注)或者有些猶大人跟從睚珥,幫助他占了基列的村莊,後來這些人,也住在睚珥的村莊。按書十三13節,瑪拿西人沒有把那地的居民全然除滅,大概他們只殺了噩王的眾民(參二十一35),留下其餘的種族,強追他們納貢,正如這些族從前給噩王進貢一樣。在士師年間,瑪拿西人曾為以色列眾民出力(士五14)。

基甸和耶弗他大概也屬於這支派,他們所行的,也顯明他們有睚珥挪巴那樣的勇敢。做牧人的迦得和流便人,反倒屢次受責備,因為他們不幫助以色列人(士五15-17,八4-9)。睚珥是豪傑,占了亞珥歌伯的全境(申三414)。以色列的士師睚珥(士十3),大概是這人的後裔。“哈委特睚珥”——就是睚珥之村莊的意思。這些村莊,原有二十三個(代上二22),到士師年間,就成了三十個(士十4)。有時哈倭特睚珥也包括睚珥歌伯的六十座城邑(申三414,書十三30,代上二23)。──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民三十二42「挪巴去占了基納和基納的鄉村,就按自己的名稱基納為挪巴。」

 “基納”——因基納被挪巴占了,所以這城就改名為挪巴(士八11),後來人又複用原名。──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思想問題(第32章)】

1 你認為迦得子孫起初的要求是否合理呢?摩西為什麽大發義怒呢?在個人主義澎湃的今日,你行事為人的準則應該是怎樣的呢?

2 迦得和流便支派提出了那項保證?為什麽他們作此保證?

3 當你有不同的立場時,是否勇於和當事人一起商討呢?完全聽從長輩、不表示自己的意見和盼望,是否最好的方法?

──《串珠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