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頁 | 返回本書目錄

 

民數記第二十五章拾穗

 

【民二十五1「以色列人住在什亭,百姓與摩押女子行起淫亂。」

         “什亭”——就是亞伯什亭(三十三49)。“行起淫亂”——巴蘭將這敗壞以色列人的毒方,教導摩押人和來甸人(三十一16,啟二14)。──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從巴蘭的詩歌可以看見以色列無比光明前景。但巴蘭剛離開,這個民族卻陷入空前黑暗中;就象四十年前剛脫離埃及的管轄,便犯誡命,造金牛犢,陷入大罪中一樣(出三十二章)。

什亭位於死海東北,與約但河西的耶利哥遙遙相對。這是以色列人曠野旅程的最後一站(書二1),也是百姓渡河前最後一次受神刑罰的地方(25節)。以色列人參加禮拜毗珥人所拜的假神巴力,不只與摩押女人行淫亂,且拜當地偶像,破壞了神的誡命(出二十35)。

從本書三十一8,16可以知道,引誘以色列人拜偶像、行邪淫,乃出諸巴蘭的計謀;他可能因詛咒不遂,乃出此下策來毀滅以色列民。──《啟導本聖經註釋》

         「什亭」:又名亞伯什亭 (33:49), 是約但河邊、面對耶利哥的一座城。

         「摩押女子」:即住摩押地的女子,也包括與他們聯盟的米甸人 (15)。 行淫亂有雙重的意思──宗教及情欲方面 , 以色列人拜異教的神(2),或娶外邦女子為妻,均為淫亂的事。――《民數記串珠聖經註釋》

         什亭: 摩押平原的一個地方,“槐樹”之意(22:1)。這個地方是以色列百姓為了進軍迦南地最後安營紮寨的地方,也是摩西在申命記向以色列百姓宣佈律法和進行告別講道的地方。而摩西的繼承者約書亞就在這個地方差遣了窺探迦南地的探子,為征服迦南制訂戰略(2:1;3:1)。淫亂: 摩押女子一開始並沒有強迫以色列的男子拜偶像,而是邀請他們參加淫亂的宴席,使他們自然地跪拜偶像。保羅提到這個狀況時說,以色列的墮落是源於淫亂(林前10:8)。 --《聖經精讀本──民數記註解》

 

【民二十五1 什亭】這地的全名是亞伯什亭(民三十三49),這是約書亞探子和以色列人入侵迦南的出發點(書二1,三1;彌六5)。約瑟夫記載這地位於約但河東面七哩,其實際地點雖不可考,卻可能是克夫雷因乾河(Wadi Kefrein)旁的漢曼遺址(Tell el-Hammam)。──《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民二十五1~6選民被誘惑拜巴力:在上文巴蘭事件中,神保護以色列人免受咒詛,本章記載以色列人與摩押女子行淫,跪拜巴力,以致神用瘟疫懲罰他們,殺死了二萬四千人。巴蘭雖然回鄉去了 (24:25) , 但仍心有不甘,後來再回來向米甸人獻計謀,使以色列人陷入罪中 (31:16) 。 神對此事極為憤怒,因為 是忌邪之神(11), 不但用瘟疫責打以色列人,更要追討米甸人的罪(17),連巴蘭也要得到當得的報應(31:8)。――《民數記串珠聖經註釋》

 

【民二十五1~18以色列人在 珥拜巴力――《民數記串珠聖經註釋》

         以色列在什亭的淫亂: 神在一切危險中保護自己的百姓,神的榮耀和能力是任何人都不能敵擋的,巴蘭已經多次確認了這一點(22-24)。所以巴蘭想不借用外部的力量,而是借以色列內部的紛爭和悖逆惹動神的憤怒,使以色列百姓自取滅亡。也就是說,巴蘭誘導以色列百姓落在性墮落和拜偶像的罪裡,使神與以色列的關係不和(2:14)。誘導以色列墮落的主導勢力是摩押,但米甸的女子們也參與了進來(6)。神因這件事情,後來讓以色列百姓擊殺米甸的五王和米甸的男子以及巴蘭(31:1,7,8),讓人們看到了參與罪惡之人悲慘的結局。通過這樣的事件可以發現 :①縱使蒙揀選成為神家裡的人,如果放鬆對罪的警覺,就很容易墮落 ;②肉體的墮落和靈裡的墮落有很深的連貫性;③墮落的人和使人墮落的人都不能避免神的懲治。神毫無遺露地察看著每一個人的行為,在末後的日子必按善惡審判(林後4:10)。 --《聖經精讀本──民數記註解》

 

【民二十五2「因為這女子叫百姓來,一同給她們的神獻祭,百姓就吃他們的祭物,跪拜他們的神。」

         “這次子叫百姓來”——以色列人行淫亂(1),又拜偶像。當拜巴力的時候,多有淫亂的事(何四14,九10,耶十一13,參創三十八15),因此眾先知屢次稱拜偶像為行淫(林前十8)。“一同給他們的神獻祭”——以色列人若不是先受女子的引誘,行起淫亂,也未必肯去拜巴力。“百姓就吃他們的祭物”——(詩一百零六28)。這些以色列人,正像他們的父母輕視嗎哪,貪欲別的食物(十一4,二十一5)。──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與百姓行淫的不只一個女人,而是許多。迦南人的迷信,盛行以女子賣淫獻神為祭。以色列人常受不住引誘而拜巴力(例如士二13;王上十八22;王下十七16等)。──《啟導本聖經註釋》

         跪拜她們的神: 以色列百姓佔領迦南以後,神最擔心的就是以色列百姓拜偶像。這樣的擔心借著征服迦南之前的悖逆,已經顯露了出來。古代近東的拜偶像行為都伴隨著淫亂,同時採取能使人極度興奮的祭祀方法,這種方法能充分迷惑人軟弱的身心。特別是在漫長的曠野生活中身心極度疲憊的以色列百姓,就被這樣的誘惑所捆綁。撒但攻擊信徒時也是一樣,當被聖靈充滿時,信徒就不會被迷惑,但是當信徒的心靈軟弱時候,撒但就會用平安和享樂的武器攻擊信徒。 --《聖經精讀本──民數記註解》

 

【民二十五3「以色列人與巴力毗珥連合,耶和華的怒氣就向以色列人發作。」

         “巴力毗珥”——就是在毗珥山上的巴力(參二十三28)。有時這神也稱為毗珥(18,三十一16,書二十二17),那地方也稱為伯毗珥(申三29,四46)。巴力毗珥或者也是基抹神。“連合”——(5,詩一百零六28,參何九10,林前十5-8)。“耶和華的怒氣就向以色列人發作”——巴蘭的法術所不能成就的事(二十三23),因以色列人的罪惡卻成就了。──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巴力」:是迦南地居民所信奉的繁殖之神;巴力崇拜日後在以色列歷史中影響甚大。

         「巴力」意即主人,迦南各地均有自己的神,巴力 珥便是 珥城的神。以色列人這次拜巴力顯然得到族長的包庇,所以神指示摩西,殺死這些首領,把他們的屍首掛起示眾(4), 以儆效尤。摩西並沒有照做,只吩咐把與巴力 珥連合的人殺死,個中原因這裡沒有交代,可能摩西擔心損失將領會削弱軍力。瘟疫早在百姓犯罪後便已爆發(3), 摩西雖命人殺死拜巴力者,但因未遵行神的吩咐,所以未能遏止瘟疫。摩西與全會眾都在會幕前哭泣(6),更顯出事態的嚴重。――《民數記串珠聖經註釋》

         巴力毗珥: 指“毗珥地區的巴力”,這個巴力是當時的摩押人所事奉的偶像。耶和華的怒氣就向以色列人發作: 與巴力毗珥聯合的以色列百姓是少數,但是神向整個以色列百姓發怒了。這怒氣代表了神聖潔的心意是面向以色列百姓群體的。也為了提醒以色列百姓罪惡具有強烈的傳染性,以色列百姓當時刻警醒。 --《聖經精讀本──民數記註解》

 

【民二十五3巴力毗珥是什麼?】

   答:巴力毗珥Baalpeor系摩押人之假神,祀於毗珥山。以色列人離棄上帝時,他們信奉巴力,而多行傷風敗俗之汙事,因此受神嚴加懲罰之。(民廿五19)。── 李道生《舊約聖經問題總解()

 

【民二十五3 巴力毘珥】* 巴力以山(如:洗分)或迦南各處的城邑(見:民三十二38,三十三7;王下一2)為名,並非罕見之事(「巴力毘珥」在原文是「毘珥之巴力」的意思)。以色列人在這個案例中,受摩押的女子影響,崇拜毘珥城(見:申三29的伯毘珥)的神。這次事件,顯然是他們第一次與迦南 * 豐饒和風雨的神祇巴力有所接觸,因為巴力一名並沒有在創世記之中出現。這次接觸以災難收場,成了神對拜偶像反應嚴厲的先例。──《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民二十五4「耶和華吩咐摩西說:“將百姓中所有的族長在我面前對著日頭懸掛,使我向以色列人所發的怒氣可以消了。”」

         “將百姓中所有的族長”——就是那些在巴力毗珥的事上犯了罪的族長,這些族長本當嚴禁這些事,警誡百姓,給他們做好榜樣。“對著日頭”——就是明明地使大眾觀看(參撒下十二12)。“縣掛”——指先斬了首級,以後又被懸掛起來(5),這是極大的淩辱(撒下二十一9),顯明他們在神面前是咒詛的(申二十一23)。到日落的時候,就要把這些屍體取下來(申二十一23)。──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要停止神的刑罰,必須付出贖罪的代價;神吩咐把全體族長處死。全民犯罪,首領未能及時制止,應負代贖之責。懸屍示眾,可儆全民。──《啟導本聖經註釋》

         對著日頭: 可能是因為巴力是象徵日頭的偶像。神將拜巴力的以色列族長對著日頭懸掛,象徵性地、公開地表明所有拜偶像之人悲慘的結局(22:41)。 --《聖經精讀本──民數記註解》

 

【民二十五4 曝屍】處死的方法雖然不明(見用語相同的撒下二十一9),把這些不忠領袖的屍體示眾是有其用意的。其用意可能是消弭神的怒火,也可能是表明嚴禁祭偶像,作為對其他人的警戒。律法傳統禁止曝屍或懸屍過夜(申二十一2223)。將屍體插在柱上示眾是 * 亞述的常例(西拿基立和亞述巴尼帕的年表中都有提及)。──《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民二十五5「於是摩西吩咐以色列的審判官說:“凡屬你們的人,有與巴力毗珥連合的,你們各人要把他們殺了。”」

         “凡屬你們的人”——這吩咐和6節的吩咐不同。唯有摩西管轄族長的事,審判官只能管轄屬自己的人。──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以色列的審判官: 他們主要擔當審判的事情,與士師記中出現的士師有些不同<士 緒論,士師職權的特徵>。 --《聖經精讀本──民數記註解》

 

【民二十五6「摩西和以色列全會眾正在會幕門前哭泣的時候,誰知,有以色列中的一個人,當他們眼前,帶著一個米甸女人到他弟兄那裡去。」

         “正在會幕門前哭泣的時候”——(珥二15-18)。“誰知”——當瘟疫已經發作,全會眾的虔誠人正哭泣的時候,誰知仍有人犯罪。“米甸女人”——這女人是米甸的尊貴人(1518,三十一8),顯明米旬人是故意誘惑以色列人。──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全會眾為死者及己罪舉哀的時候,一個名叫心利的以色列男人公開帶了一個名叫哥斯比的米甸女人,不顧一切進到帳棚中宣淫。蔑視誡命,輕看神怒,縱一己之欲;祭司非尼哈用長矛將二人刺殺。“腹”可指女人性器官,似暗示二人是行淫時被刺殺而死(8節)。──《啟導本聖經註釋》

         當他們眼前……去: 即使以色列百姓的曠野生活充滿艱難,他們也不應該把身體交在宴樂中。但是在百姓們面前公然犯罪的首領心利(14)的行為,等於是在試探與摩西同在的神,也是踐踏群體條例的行為。不顧他人只顧自己享樂的利己主義、不顧神旨意成就與否,只想走在他人面前的驕傲之人、在神面前想要用自己的力量把犯罪合理化的人都當滅亡。 --《聖經精讀本──民數記註解》

<syncBible ref=25:6>

【民二十五6  神發怒,人痛悔,首領心利仍行淫,如何處置?】“到他兄弟那裡去”這句話若譯為“帶到他的內室去”更佳,這是指心利帶她到帳棚中行淫。心利輕視誡命,終遭神怒。――《靈修版聖經註釋》

 

【民二十五6 帶到他家人那裡去】這名以色列人可能不過是把米甸妻子介紹給家人(和合本作「弟兄」)認識而已。但很多學者相信構成問題的,是儀式化性交的習俗。此人將米甸女子領到家人那裡,是鼓勵家中所有男子參與這個嚴禁的 * 儀式──全體百姓其實已經棄絕昔日祭偶像的行為。他們所進的「亭子」(8節)似乎是個聖室,表示這是性交儀式。然而這是 * 豐饒崇拜的儀式,以色列人這時並未務農,所以這儀式有什麼意義也很難想像。另一個理解則是按照詩篇一○六28,巴力毘珥和獻祭給死人有關(NIV:「沒有生命的神」,和合本:「死神」)。他們可以辯稱第8節的瘟疫,是祖先之靈作祟,可以藉性交儀式平息。若然,則本節帶女子所到的「家人」,就可能是祖先之靈了。──《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民二十五6~15腐敗的多數和義的少數:正當以色列百姓因淫亂受神懲治的過程中,竟發生了為了肉體的享樂把外邦女子帶進神所居住的以色列營中的罪惡。這說明當人只追求肉體的享樂時,將變得非常可憎。因非尼哈公義的懲治,瘟疫在以色列中停止,這說明人公義的行為能討神喜悅,也能滿足神的心意。神的工作就是借著這些少數的義人得以成就<9:1-34,信徒對社會不義的態度>。 --《聖經精讀本──民數記註解》

 

【民二十五7「祭司亞倫的孫子,以利亞撒的兒子非尼哈看見了,就從會中起來,手裡拿著槍,」

         “祭司亞倫的孫子,以利亞撒的兒子非尼哈看見了,就從會中起來,手裡拿著槍”——(參11)。聖書上這樣兩次詳細記載非尼哈的履歷,暗指他不是平民,乃是一位任公家職務最熱心出色的一位少年人(參代上九20節,注意管理二字)。──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民二十五7~8以色列百姓在神面前(會幕門口)的哭泣不能滿足神的公義,但是一個人公義、有勇氣的行為卻使神停止了對以色列的憤怒。非尼哈所發的義怒是代行神震怒的決斷,是真信心的表現(2:26)。對罪惡和不義的沉默和旁觀,等於是變相地參與罪惡和不義(10:28)<  緒論,信徒的社會參與>。 --《聖經精讀本──民數記註解》

 

【民二十五7~18非尼哈的智舉:以利亞撒的兒子非尼哈殺雞儆猴的行動,竟然止息瘟疫,證明祭司保守會眾聖潔的職事,是帶有代贖功能的。在此,神將祭司職任的約賜給非尼哈,這約稱為「平安的約」(12),因為祭司的職事使神與人和好。――《民數記串珠聖經註釋》

 

【民二十五8「跟隨那以色列人進亭子裡去,便將以色列人和那女人由腹中刺透。這樣,在以色列人中瘟疫就止息了。」

         “跟隨那以色列人進亭子裡去,便將以色列人和那文人由腹中刺透,這樣,在以色列人中瘟疫就止息了”——有人以為那瘟疫發作,是因為百姓的官長沒有聽從摩西的吩咐【比方】貪欲者(十一33),疑惑者(十四36-37),埋怨者(十六46)。──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民二十五8 瘟疫】聖經沒有提到症狀,所以以色列人遭受的是何瘟疫也不清楚。美索不達米亞討論診斷的文獻,經常試圖在某些症狀、疾病與據說致病的罪之間,建立因果關係。以色列並沒有這種疾病分類的系統,但他們仍會將大規模或突發的嚴重疫症,視作神的懲罰。古代地方性和流行性的疾病包括了傷寒、瘧疾、霍亂、肺結核、炭疽、腺鼠疫、白喉等等。耶和華對瘟疫的使用,與古代近東瘟神的作為相仿。按照美索不達米亞神話,匿甲(或埃拉〔Erra〕)是瘟疫的神,冥界的王。迦南對應的神祇是雷謝夫(Resheph),赫人的則是伊沙帕(Irshappa)。大約在這時代的赫人君王穆希利(Murshilish),在祈禱中埋怨說有一場瘟疫,已經延續了二十年之久。他認為這是對他父親所犯之罪的懲罰。──《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民二十五9「那時遭瘟疫死的,有二萬四千人。」

         “二萬四千人”——這大概是總數,官長所殺的或者也在其內(4-5)。林前十八節的二萬三千人,只記一日所死之人的數目,官長所殺的不在其內。──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遭瘟疫而死的人數達二萬四千人(參出三十二35),數目甚眾,證明兩次人口調查數字雖大,應為實數(一46;二十六51)。──《啟導本聖經註釋》

         二萬四千人: 林前10:8節說死亡的人數是二萬三千人,這可能是因為保羅所參考的是當時文士學派的觀點(二萬四千人中包括了因士師(5)死亡的一千人)。 --《聖經精讀本──民數記註解》

 

【民二十五9以色列人于什亭敬奉巴力毗珥,遭神降罪施以瘟疫的懲罰;在這次瘟疫中,有多少人死亡?】

     根據民數記二十五章九節的記載,以色列人敬拜巴力毗珥而被神懲罰,在一次瘟疫中,死了至少二萬四千人。有一些人認為,哥林多前書十章八節所指的是同一件事,該處指出有二萬三千人死亡。然而,這種反對的意見是沒有根據的,因為林前十章八節所指的,並非巴力毗珥那次事件(民二十五1-8),卻是記述以色列人因拜金牛而起的瘟疫。上一節(7節)聖經已清楚說明:「也不要拜偶像,像他們有人拜的。如經上所記,『百姓坐下吃喝,起來玩耍』」經文中的引句,來自出埃及記三十二章六節,由此看來,林前十章八節所指的,乃拜金牛事件;這一點是無庸置疑的。

         使人感興趣的是,出埃及記沒有記載因金牛犢災禍而死的有多少人,只是簡單地說:「耶和華殺百姓的緣故,是因他們同亞倫作了牛犢」(出三十二35)。到了新約林前十章八節,才指出有二萬三千人因瘟疫而死。民數記二十五章九節與哥林多前書十章八節所記載的數字沒有衝突,因為二者所記的是不同事件。── 艾基斯《舊約聖經難題彙編》

 

【民廿五9「那時遭瘟疫死的有二萬四千人」】

{命題27}為何這裡所說的二萬四千人死亡,其數字何以與哥林多前書十章8節所記載的不同?

〔難題〕在巴力毘珥神施審判,以色列人遭瘟疫致死的有二萬四千人(民廿五9)。然而在哥林多前書十章8 節記載:二萬三千人倒斃。那一個數字才是正確?

【解答】

對這個問題有兩個解答:(1)有些學者建議說, 這兩個不同的數位是由於哥林多前書十章8節所記載的數位是在一天之內死亡的人數(23,000),而民數記廿五章9節記載的數位(24,000 )是總共的死亡人數。

2)其他有些學者認為這兩節經文所提的數字不同乃是他們所指的不是同一件事。他們認為哥林多前書十章7節是引用出埃及記卅二章6節,而且哥林多前書十章8節是指百姓拜金牛犢,神對他們施與的審判(出卅二章)。這章並沒有詳細記載神施審判的懲罰被殺的人數,直到哥林多前書十章8節才列出確實的數字。根據哥林多前書十章8節的記載共有 23,000人由於拜金牛犢被殺。而根據民數記廿五章9 節,以色列人在巴力毘珥向巴力獻祭被殺的有24000 人。

── 賈斯樂郝威《聖經難解經文詮釋手冊》

 

【民二十五10「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神親自為非尼哈的行為作了解釋。從表面看,祭司似不應如此兇暴;但祭司乃神在人面前的代表,他有神忌邪的心,把犯罪的人處決,表達了神對罪惡的怒氣,因而沒有向以色列人發作(11節);處死犯罪的人,有若獻上為以色列人贖罪的祭(13節)。

神的約是恩典的賜予,不同于普通的雙邊協定。此約應許非尼哈的後裔永遠擔任大祭司的職務(代上六315)。非尼哈的父親以利亞撒乃亞倫第三子,他的兩個哥哥拿答與亞比戶因為獻凡火而被天火燒死。──《啟導本聖經註釋》

 

【民二十五11「“祭司亞倫的孫子,以利亞撒的兒子非尼哈,使我向以色列人所發的怒消了;因他在他們中間,以我的忌邪為心,使我不在忌邪中把他們除滅。」

         “使我向以色列人所發的怒消了”——因此13節就說非尼哈為以色列人贖罪。非尼哈所作的,是特別的辦法,是我們現在不可效法的。“以我的忌邪為心”——非尼哈以耶和華忌邪的心為心,可作主耶穌的預表(詩六十九9,約二17)。──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以我的忌邪為心: 希伯來語中“忌邪”是指神自己的忌邪之心,而不是指為神而有的人感情上的嫉妒。當神的百姓拜偶像時,神會嫉妒(20:5)。這說明神對以色列百姓極大的愛。神以完全的愛愛自己的百姓,同樣向他們要求完全的愛。 --《聖經精讀本──民數記註解》

 

【民二十五12「因此,你要說:‘我將我平安的約賜給他。」

         “我平安的約”——(賽五十四10,瑪二5)。非尼哈後來果然繼續他父親以利亞撒做了大祭司(士二十28)。──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民二十五12~13平安的約: 雖然非尼哈殺了人,但是神把大祭司職分的祝福永遠賜給了他和他的後裔。這個祝福是因著消除神震怒的功勞賜給他的,這說明只有除去罪惡才能成就人與神之間的和睦。耶穌基督的十字架事件淋漓盡致地表明瞭這個真理(53:5;6:56;19:34)。 --《聖經精讀本──民數記註解》

 

【民二十五13「這約要給他和他的後裔,作為永遠當祭司職任的約;因他為神有忌邪的心,為以色列人贖罪。’”」

         “要給他和他的後裔”——神借著主耶穌的十字架所立之平安約的一切幸福,也是這樣堅定(詩八十九28-29)。“作為永遠當祭司職任的約”——本節的應許,後來應驗了。除了以利家做了幾十年的大祭司以外,這大祭司的職分,就歸了非尼哈的後裔,直到耶穌降生(撒上一9,王上二27,代上六4-8,參二十四36)。──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民二十五13 祭司的約】 * 約和與大衛所立的約一樣(撒下七816;詩八十九29),也是「永遠」的約。永久性條約協定的用語和概念,並非聖經所獨有,在美索不達米亞的條文之中也很普遍(見:* 亞述王以撒哈頓的藩屬條約)。非尼哈這時的虔誠行為,是亞倫家中惟有屬他的一族得到在聖殿事奉之專利的根據(代上六314的家譜單獨記述他的家系,他弟兄的則絕口不提)。──《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民二十五14「那與米甸女人一同被殺的以色列人,名叫心利,是撒路的兒子,是西緬一個宗族的首領。」

         “西緬一個宗族的首領”——可見非尼哈有勇敢,不問犯罪的是什麼人,西緬支派的人多受了引誘(二十六14注)。──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民二十五15「那被殺的米甸女人,名叫哥斯比,是蘇珥的女兒;這蘇珥是米甸一個宗族的首領。」

         “是米甸一個宗族的首領”——顯明引誘心利之米甸女入的尊貴。按三十一8節,蘇弭為米甸五王中的一位。──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民二十五16「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米甸人引誘以色列人背叛祂,神宣告了刑罰。以色列人攻擊米甸人的事見三十一章和《士師記》六∼八章。

米甸族由許多部落組成,包括以實瑪利人(創三十七28;士八24)、摩押人(民二十二4,7)、亞瑪力人(士六3,33)等,在西奈半島、南地和外約但的風沙平原上逐水草而居。神要消滅的是屬摩押族的米甸人,而非所有的米甸族,因為引誘百姓與巴力連合的是摩押人(1節)。──《啟導本聖經註釋》

 

【民二十五16~18米甸滅亡的原因: 米甸人滅亡的原因在於把神聖潔的百姓誘惑到罪惡的道路上。神滅絕他們並不僅僅是為了塗抹他們的罪,也是為了從罪惡中保護神的百姓。神為了保存他百姓的純潔,能承受任何的犧牲(10:11)。 --《聖經精讀本──民數記註解》

 

【民二十五17「“你要擾害米甸人,擊殺他們;」

         “你要擾害米甸人”——這大概是因為米甸人在引誘以色列人泛罪的事上作了禍首。摩押人雖然沒有被以色列人擾害(申二9),卻也受了應得的懲罰(申二十三3-4)。──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神的命令後來給執行了(見31記載)。

         「擾害」:意思是把對方當作敵人。雖然摩押和米甸人並無興兵進侵,但所作的實在是殺敵的陰謀。――《民數記串珠聖經註釋》

 

【民二十五18「因為他們用詭計擾害你們,在毗珥的事上和他們的姐妹、米甸首領的女兒哥斯比的事上,用這詭計誘惑了你們;這哥斯比,當瘟疫流行的日子,因毗珥的事被殺了。”」

         “用這詭計誘惑”——米甸人沒有明明地攻擊以色列人,乃是用巧法謀害使他們自取滅亡。──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思想問題(第25章)】

1 以色列民為何會和摩押女子行起淫亂(25章)呢?你靈性生活中最大的敵人是什麽呢?「飽暖思淫欲」是不是你靈性停滯不前的主因?你當怎樣使自己繼續前行?不被安逸所困呢?

2 耶和華用什麽方法懲治犯了罪的以色列民領袖(25:4-14)和以色列百姓(9)呢?那一種懲治較為嚴厲呢?神對人的懲罰是否有雙重標準呢?

3 你認為被非尼哈刺死的以色列人是否死不足惜?悔改和審判兩者之間有什麽關係呢?

4 中世紀神學家加爾文讚賞非尼哈的做法,認為他比痛哭悔改的以色列民更積極,對清除罪有更徹底的態度。你同意他的說法嗎?你犯錯後除了悔改之外,有沒有更積極的行動表現呢?

5 耶和華素常不鼓勵以色列民以牙還牙?為何 卻吩咐(25:16-17)他們擊殺米甸人呢?

──《串珠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