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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數記第二十一章拾穗

 

【民二十一1「住南地的迦南人亞拉得王,聽說以色列人從亞他林路來,就和以色列人爭戰,擄了他們幾個人。」

         “南地”——(創十二5注)。“亞拉得”——這是迦南南邊的一座城(書十二14,士一16),這城在希伯倫以南六十裡的一座小山上。“從亞他林路來”——或作從窺探的路來,就是早三十八年探子所走的路(十三17)。“爭戰”——此次的戰事,大概在二十22節以先(參二十20注),因為何珥山還在加低斯以東二百一十裡路,離亞拉得的境界更遠亞拉得王聽說以色列人要從南邊上來,所以預先攻擊他們。“據了他們幾個人”——亞拉得王或者忽然攻擊以色列人,使他們防備不及,神讓幾個人被據;或者要教訓以色列人,使他們全然靠主(詩四十四1-8)。──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以色列人在何珥瑪首次擊敗迦南人,為新時代寫下新的一頁。亞拉得在南地的北部,位於希伯侖以南約27公里。亞他林的位置不詳。──《啟導本聖經註釋》

         「亞他林路」:無從考究,可能是以前探子所行之路,有些譯本以「亞他林」的原文為「探子」的同義字。後來此處陸續有幾次激烈的戰爭(參12:14; 1:16-17)。――《民數記串珠聖經註釋》

 

【民二十一1 亞他林】這字含義不明,可能是個地名,也可能是指某種職業(KJV LXX 譯本作「探子」)。而可能性最高的,則是指死海南岸的地區,或許是塔瑪爾(Tamar)的遺址。以色列人在此被亞拉得王的軍隊攻打。──《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民二十一1~3何珥瑪之役:以色列人的大軍壓境,亞拉得王立即領兵阻擋。其實以色列人無意從南地入迦南,因為此路山嶺崎嶇,但神仍幫助以色列人殺敗何珥瑪一帶的迦南人,一雪三十八年前的恥辱(14:45)。――《民數記串珠聖經註釋》

 

【民二十一13 亞拉得】現在名為亞拉得的遺址,是個 * 初銅器時代(主前第三千年紀上半)有牆的城邑;那是亞伯拉罕之前很久的年代。當時亞拉得是西乃半島蓬勃之煉銅工業的重鎮。按照考古學家的挖掘,此地有定居跡象的下一個時代,是 * 鐵器時代的初期(士師時代)。這時代的亞拉得建有一系列的護城樓,約在所羅門時期還有一個廟宇。由於此地在出埃及和征服時代並沒有定居的痕跡,部分考古學家提出迦南人時代的亞拉得,是在今日名叫亞拉得之遺址西南七至八哩外的馬珥哈塔遺址(Tell Malhata)。主前十世紀的埃及碑文提到亞拉得共有兩個。──《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民二十一1~35節節得勝:本章記載以色列人啟程後首兩宗勝利之役:

 1 在何珥瑪擊敗迦南人(1-3),

 2 把亞摩利人從亞嫩河擊退至雅博河(21-35),並佔領了巴珊   之地。

         途中百姓因道路難行又生埋怨,神於是用毒蛇去懲罰他們(4-9),然後帶領他們向東北行繞過以東(10-20)。――《民數記串珠聖經註釋》

         面對應許之地的選民: 以色列百姓現在脫離了死亡之地——曠野,終於站在了能望見應許之地的地方。但是他們面前還有很多需要克服的障礙。也就是說,他們應該與他們內心的不信爭戰,也應該與攔阻他們進入迦南的原住民爭戰。在這兩種爭戰中能得勝的唯一道路是完全信靠神,因為神是能力的根源。這與人的救恩是借著神的手得以成就的真理相通(2:8)。當人的眼看自己時,只會失望、失敗;但是信靠神時,就能享受無限的成就和喜樂(林後4:7-15;4:13)。 --《聖經精讀本──民數記註解》

 

【民二十一2「以色列人向耶和華發願說:“你若將這民交付我手,我就把他們的城邑盡行毀滅。”」

         “我就把他們的城邑盡行毀滅”——(利二十七28-29)。──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發願說: 因迦南地原住民(9:18;12:6)的襲擊,有的以色列人被俘,為了找回作為選民的自尊和自豪感,向耶和華要求保障他們得勝。他們的這種要求並不是出於對耶和華的信仰,只是因單純的民族優越感。但是,神還是應允了他們的祈求,毀滅了以亞拉得為中心的迦南勢力。當以色列百姓的民族自尊心被毀,被趕到困境中時,他們就徹底毀滅偶像,(7:1-7),當他們的自尊心沒有受損時,這個民族卻悠然自得地對外邦人實行寬容政策(9:3-27;11:19)。以色列百姓顧的只是自己的自尊心和利益,而不是神的榮耀。真正有信心的人,其生活和思想的中心是神(14:8;2:20-22)。 --《聖經精讀本──民數記註解》

 

【民二十一3「耶和華應允了以色列人,把迦南人交付他們,他們就把迦南人和迦南人的城邑盡行毀滅。那地方的名便叫何珥瑪(就是毀滅的意思)。」

         “那地方的名便叫何珥瑪”——何珥瑪就是毀滅的意思(小字,參十四15注)。以色列人走後,迦南入就重新建造這城,又用這城的原名(就是洗法)。以色列人進迦南以後,又得了這城,仍改名為何珥瑪(書十二14,士一17)。──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何珥瑪一名的意思是毀滅。紀念此次將迦南人盡行毀滅的戰役。《申命記》將滅絕迦南人列為必行之事(七,九章),以防百姓去侍奉他神,陷入拜偶像的罪中(申七4)。今天看來似極殘酷,但在以色列的刑法中,凡對神不敬,信神不忠的人,都處極刑。在以色列人的道德與宗教制度中,忠心敬神與完全相信神乃至高無上的行為標準。──《啟導本聖經註釋》

 

【民二十一3 何珥瑪】希伯來語中「何珥瑪」一字的意思是「毀滅」。在此用作地名,是紀念以色列人的勝利。他們起誓要將這個地區的迦南人城邑盡行毀滅,並且將一擄物奉獻給賜他們勝利的神。這和向耶利哥城所宣告的 * 赫倫herem;和合本:「當滅的」)相似(書六171924)。作為地名,這字所指的是別是巴東面七哩半,暫時考證為馬索斯遺址(即梅沙什廢墟)。──《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民二十一4「他們從何珥山起行,往紅海那條路走,要繞過以東地。百姓因這路難行,心中甚是煩躁,」

         “他們從何珥山起行”——民三十三38參二十29節看來,以色列人起行,大概是第四十年六月初幾日,還是天氣炎熱的時候。“要繞過以東地”——以色列人既不能經過以東地(二十20-21),就必須沿著亞拉巴下到亞克巴海灣。亞拉伯地是有沙土碎石的平原,而且水草很缺乏,故此百姓因這路難行,心中甚是煩燥,況且他們越走,離迦南越遠。──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一個打了勝仗又急於想征服迦南的民族,聽到摩西和以東人談判失敗,並決定繞道之後,非常不耐煩,忘記了是神答允他們的要求才有何珥瑪的初勝。他們心高氣傲,又發怨言。

紅海當為今之阿卡巴灣(參王上926)。──《啟導本聖經註釋》

         紅海那條路: 指從迦南地往紅海的亞克巴灣的曠野路。心中甚是煩躁: 因以東王的拒絕,不得已把行軍的方向轉為與迦南相反的方向,經過漫長的三十八年曠野生活(2:14)的以色列百姓因心裡疲憊無法再忍耐,從而向神發怨言。此時以色列百姓因內心的焦急,想要立刻就進入迦南。從屬靈的方面來看,這是要逃避應該經歷的苦難想要過安逸生活的非常利己的行為。在信仰生活中,需要忍耐和盼望。 --《聖經精讀本──民數記註解》

 

【民二十一4 行程】以色列人從以東邊界上的何珥山向南行進,前往亞喀巴灣北端的以拉他。考古學家對當地的鑑定,顯示以東人要到所羅門年間(主前十世紀),才擴張到這麼遠的地方。──《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民二十一4~9銅蛇救民:以色列人原來向南往紅海那條路走,想從以東的南面邊界繞過,及避開強敵亞摩利人 (4); 但經銅蛇事件後,神卻領他們從以東北面邊界繞過(10),神的管教增加了他面對強敵的信心。――《民數記串珠聖經註釋》

 

【民二十一5「:“你們為什麼把我們從埃及領出來、使我們死在曠野呢?這裡沒有糧,沒有水,我們的心厭惡這淡薄的食物。”」

         “我們的心厭惡這淡薄的食物”——就是厭惡那從天上降下來的嗎哪,到如今也有許多人照樣以神的道理為淡薄的食物。──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百姓的不耐煩轉為埋怨食物,把神賜嗎哪褻瀆地稱為“淡薄”(原文qeloqel有“不屑”、“討厭”之意)的食物。神的怒氣發作,使火蛇進入民中。所以稱為“火蛇”,大約因經此種毒蛇咬過的人,皮膚腫脹發炎如火,或痛楚如被火燒。──《啟導本聖經註釋》

         火蛇和銅蛇: 以色列百姓在向迦南行進的旅程中不思感恩,只知發怨言,因此招來神的震怒。他們的這種怨言和不滿始於曠野生活的初期,也就是從出埃及開始一直持續到進入迦南地(14:10-12;15:24)。本章還記錄了象徵人類罪惡的火蛇和象徵神恩典的銅蛇。這樣的對比強調了即使人的罪惡達到極點,神所設定的計畫仍然得以成就。本章的火蛇事件預表著耶穌的救贖工作(3:14,15)<來 緒論,預表論>。 --《聖經精讀本──民數記註解》

 

【民二十一6「於是耶和華使火蛇進入百姓中間,蛇就咬他們。以色列人中死了許多。」

         “耶和華使火蛇進入百姓中間”——這些蛇咬了人,受傷的地方就紅腫,所以稱為火蛇。也有注釋家說,是因為這些蛇的皮色像銅似的。以色列人所過的曠野,本來有蛇不少(申八15);但神常保護他們,直到祂發惡的時候。──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火蛇」:或作「毒蛇」。銅蛇用銅製成,因為銅的顏色像血,帶有救贖的象徵,所以祭壇也是用銅包裹的(出37:2-6)。舉銅蛇一事在新約聖經裡比喻耶穌被釘十字架的代贖功效。(見約3:14――《民數記串珠聖經註釋》

         火蛇: 是棲息在亞拉伯地域和西乃半島曠野的蛇,身上佈滿了紅色的斑點,毒性非常強,對被咬傷的人是致命性的。神從棲息在曠野的火蛇口中保護了自己的百姓(8:15),但是當以色列百姓因天上的糧食嗎哪發怨言時(5),神收起了保護的手,讓火蛇奪走了他們的生命。對於那些拒絕萬有的主宰——神的旨意,得到恩典而不 知感恩的人,神已經為他們預備了審判。 --《聖經精讀本──民數記註解》

 

【民二十一67 蛇】本段沒有清楚說明蛇的種類,可能是沙漠蝮蛇的一種。「火」或「有翼」的形容,可能因為牠是眼鏡蛇,或指其攻擊之迅速(申八15)。較廣泛的討論,可參看:創世記三1的註釋。──《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民二十一6~9火蛇與銅蛇是什麼東西?】

    答:1 火蛇Fiery Serpents─—系一種最毒之蛇Adder,如蝮蛇Viper,在巴基斯坦一帶皆產之。此蛇種類甚多,其名則一,有大小之分。較大者與印度之呵呸啦Cobra眼鏡蛇相似,匿於草木中,或曝曬於曠野之沙土上。當初以色列人曾因怨讀神和摩西而犯罪,神使火蛇進入他們中間,許多人都被咬死。人受咬傷的地方發生紅腫,所以稱為火蛇。(民廿一6,申八15,伯廿16)。

    2 銅蛇Serpent Of Brass,此蛇有注釋家認為其皮色像銅似的,據呂振中譯本注稱,希伯來文[]字與[]字很相似。(民廿一9)。當以色列人認罪時,求摩西禱告神,叫火蛇離開他們。神就命摩西用銅製造一條蛇掛在杆子上,凡被咬的人,一望這銅蛇就活了,所以主耶穌以摩西在曠野舉蛇,指自己必要在十字架上被舉起來,叫一切信他的都得永生(約三14)。古時有以色列人以摩西所造的銅蛇為偶像,向它燒香。到了猶大王希西家即位奮興猶太教的時候,便打碎銅蛇稱為銅塊了。(王下十八4)。── 李道生《舊約聖經問題總解()

 

【民二十一7「百姓到摩西那裡,說:“我們怨瀆耶和華和你,有罪了。求你禱告耶和華,叫這些蛇離開我們。”於是摩西為百姓禱告。」

         “我們怨讟耶和華和你,有罪了,求你禱告耶和華叫這些蛇離開我們”——按聖書所記,這是以色列人頭一次直接請求摩西為他們禱告。法老也曾屢次請摩西為他禱告。“於是摩西為百姓禱告”——摩西往往以善勝惡(太五44),參下列各章節可知(一:出十七4,參11-12;二:民十二113;三:十四121120;四:十六4144-45;五:二十一47)。──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民二十一8「耶和華對摩西說:“你製造一條火蛇,掛在杆子上;凡被咬的,一望這蛇,就必得活。”」

         “你製造一條火蛇”——就是製造一條像火蛇的銅蛇。“掛在杆子上”——銅蛇是以色列人受罰的記號。他們遵著神的命令,仰望銅蛇,就表明三層意思:1他們承認己罪,2他們盼望得救,3他們信服神的救法。這蛇預表主耶穌的救法,有五層要義(約三14-15):1真神所設的救法(8,太一21,約三1416,約壹四9,羅八3,林後五21,彼前二22-24);2人人能用的救法(8,賽四十五22,林前一23,二14,約三15-16,徒二2143,羅十12-13);3十分可靠的救法(9,約三15,五24,六27);4立刻成功的救法(路二十三42-43);5獨一無二的救法(徒四12,提前二5-6)。後來以色列人將這銅蛇帶入迦南,因為他們妄拜為神,所以被希西家王打碎了(王下十八4)。──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神因百姓認罪(7節),聽了摩西的祈求,教他作一銅蛇掛起,凡被蛇咬的人,望銅蛇便得活。這件事因主耶穌用來預表祂的上十架救贖全人類(約三14),成為本書最為人熟悉的一件事。

在以色列人的觀念中,蛇為不潔之物,且為罪的象徵(利十一4142;創三章),何以望銅蛇反能叫人得活?從舊約祭祀及潔淨的儀式中可找到解釋。犯罪應死的人,因殺祭牲代罪可以得活;祭物的血可以潔淨人與器具。紅母牛灰可作除汙之水,本為玷污之物,用在儀式中,可有除汙的作用。人被蛇咬,紅腫待斃,可睹銅蛇得救。銅蛇的紅色與火蛇相似,而紅為血色,也是救贖與潔淨的表徵。

獻贖罪祭要獻的人按手在祭牲頭上,血須灑在獻者身上(利十四章),贖罪儀式才有效。銅蛇舉起後,被咬者必須“望”它,也就是說必須與救贖者視覺上的接觸,才能救活。

主基督用銅蛇喻己。人在罪中死去,只有仰望那掛在十架上為救贖全人類而死的基督,才可得活。罪人雖無法接觸到主基督掛在十架上的身體,但只要信祂便能得生。信是一種心靈上的接觸,口裡承認,心裡相信,便可得救。──《啟導本聖經註釋》

 

【民二十一8~9火蛇……掛在杆子上: “醫治的耶和華”(15:26)能用自己超自然的能力醫治以色列百姓,但是神要通過罪惡的象徵——火蛇,讓以色列百姓認識到自己的過犯和順服神話語的寶貴。以救贖的觀點看,這個事件象徵著為除滅死亡(撒但)的權勢被掛在十字架上,最後勝過死亡的耶穌基督的工作(3:13;西2:15)。耶穌基督是唯一能拯救因罪惡走向死亡(8:34;6:23;2:1)之人的生命之路(14:6;4;12)。 --《聖經精讀本──民數記註解》

 

【民二十一89 掛在杆子上的銅蛇】按希伯來語這蛇是用銅(copper),而非英譯本的「青銅」(bronze)製造。青銅是銅和錫的合金,在發生此事的亭納地區冶煉,所以這翻譯也是有其實際背景的。考古學家在本區挖掘到埃及女神哈妥爾的廟宇。在士師時代占用了這廟宇的米甸人,把它改裝成掛了幔子的神殿。就在這個神殿的內室中,有一條長約五吋的銅製蛇像出土。古代近東普遍相信某物的像能夠保佑人不受此物之害。是以埃及活人死人有時都佩戴蛇形的 * 護身符,以求自保不受蛇害。最後值得一提的,還有 * 尼尼微出土的一個青銅碗;這碗頗為有名,上有希伯來語的人名,以及一條有翼之蛇掛在某種杆子之上的圖畫。──《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民二十一9「摩西便製造一條銅蛇,掛在杆子上;凡被蛇咬的,一望這銅蛇就活了。」

 

【民廿一9「摩西便製造一條火蛇,掛在杆子上。」】

{命題24}製造銅蛇是否就是等於崇拜偶像(idolatry)

〔難題〕耶和華神命令摩西「不可作甚麼形像」(出廿4), 不可將它當成偶像。但是神要摩西「製造一條火蛇掛在杆子上」。後來以色列人向銅蛇敬拜燒香(王下十 八4)。神是否要摩西作出違反祂起初禁誡拜偶像的誡命?

【解答】

耶和華神曉論摩西不可「雕刻偶像」(出廿4),不可崇拜偶像。神並不是要摩西鑄造偶像讓百姓崇拜,而是要以銅蛇為象徵,讓人望了銅蛇因而有信心得治癒。嗣後,百姓將這象徵供奉為偶像。製造這個象徵並沒有錯,畢竟,人人尊敬聖經。這並不意味神要我們將聖經當作偶像來崇拜。

此外,並非所有形像(images)都是偶像。宗教藝術品,包括一些形像(雕像),它們並非偶像。神同時要摩西為約櫃鑄造基路伯,它們並非偶像。神所命定的象徵代表物(如:主聖餐的餅杯)與人所塑造的偶像是有區別的(參見本書出埃及記廿章4)

── 賈斯樂郝威《聖經難解經文詮釋手冊》

 

【民二十一10「以色列人起行,安營在阿伯。」

         “阿伯”——以色列人到了靠近亞克巴海灣的以拉他和以旬迦別(申二8),就轉向東北,安營在薩摩拿和普嫩,又到了阿伯(民三十三41-43)。阿伯大概在以東的東北界;以東的束界,不如西界堅固(參二十27注)。以東人或者也看出,以色列的人數雖多,卻沒有攻打以東人的心,故此以東人賣給他們糧吃水喝,也不為奇(申二6)。──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本章所記旅程表與三十三章的不同,可能以色列人分隊而行,從數途進攻。──《啟導本聖經註釋》

         「阿伯」:離開死海南端廿四公里(十五英里)。――《民數記串珠聖經註釋》

 

【民二十一10~20進摩押地:以東的北面就是摩押地,這地以「撒烈谷」為南界(12),伸展至北部的亞嫩河,過了河便進入亞摩利人的境界(13)。這一帶位於死海東面的高原高達三千公尺,有幾條河流從陝穀注入死海;著名的「王道」 (參20:17) 在這高原上通過,所以以色列人選擇從這條路進約但谷再入迦南地。――《民數記串珠聖經註釋》

         進入迦南前的迂回: 到達迦南前面的以色列百姓從何烈山(20:22)出發沒有能直接進入迦南,而是繞過曠野路(4)行軍到毗斯迦山(20)。這個行軍是捨近求遠(為了遵守在申2:4-6節提到的神的命令),走的是狹窄陡峭的小路,但並沒有經歷象前次的失敗(1)。雖然現實非常艱難,但因遵行神的命令,所以能進行充滿勝利的行軍。 --《聖經精讀本──民數記註解》

 

【民二十一1020 行程】民數記三十三4448詳列了這個旅程途經的各站。城邑數目不明,因此亦難以提供考古證據。但無論如何,當代的埃及地圖和行程表,都記載了好幾個的站口。撒烈谷是今日的黑薩乾河(Wadi el-Hesa),亞嫩河則流經莫吉布乾河(Wadi el-Mojib)。兩河的流向都是從東至西,前者注入死海南端,後者河口則在死海東岸的中腰。──《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民二十一11「又從阿伯起行,安營在以耶亞巴琳,與摩押相對的曠野,向日出之地。」

         “以耶亞巴琳”——亞巴琳就是約旦河和死海東邊的山地(二十七12注,申三十二49,三十四1,參耶二十二20)。以耶亞巴琳五個字的意思,是說在亞巴琳的以耶因為在迦南西南還有一座城名以耶(書十五29原文)。“與摩西相對的曠野”——(申二1-8)。──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民二十一12「從那裡起行,安營在撒烈谷。」

         “撒烈谷”——(申二13-15)。當時十四35節的話全然應驗了。──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民二十一13「從那裡起行,安營在亞嫩河那邊。這亞嫩河是在曠野,從亞摩利的境界流出來的;原來亞嫩河是摩押的邊界,在摩押和亞摩利人搭界的地方。」

         “安營在亞嫩河那邊”——就是從東邊流入死海最大的河,從撒烈穀到亞嫩河是摩押人的地(申二9-12)。從亞嫩河到雅博河是亞摩利人的地(早先是屬摩押人,民二十一24)。從雅博河到黑門山屬巴珊王,亞捫人在亞摩利人之東(申二19-25)。以色列人在此處等候他們所差遣之去見希實本王西宏的使者回來(21,申二24-37)。“原來亞嫩河是摩押的邊界”——就是摩押當時的邊界(參26)。──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亞嫩河在死海東邊,為流入死海中部的一條河。──《啟導本聖經註釋》

 

【民二十一14「所以耶和華的戰記上說:“蘇法的哇哈伯與亞嫩河的谷,」

         “所以”——因為亞摩利王,奪取了亞嫩河以北的摩押地。“耶和華的戰記”——這大概是一本詩歌書,記以色列人得勝的凱歌(參17-1827,一30)。“蘇法的哇哈伯”——原文不清楚,意思或說祂(神)勝了蘇法哇哈伯云云。──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耶和華的戰記》為以色列人的歷史戰歌集,與《約書亞記》十13和《撒下》一18所記的《雅煞珥書》同類。1415兩節的詩歌似為以色列人佔領摩押地而作。──《啟導本聖經註釋》

         「耶和華的戰記」:大概像雅煞珥書(書10:13; 撒下1:18) 一樣,是古舊的詩歌集,14, 15, 17節所記的便是這書中的兩首詩歌。――《民數記串珠聖經註釋》

         耶和華的戰記: 是匿名作者寫的一本古代歷史書,是與“亞撒的書”一同消失的書。 --《聖經精讀本──民數記註解》

         “耶和華的戰記”這卷書已失傳,它極可能是一部勝利的詩歌集。――《靈修版聖經註釋》

 

【民二十一14 耶和華的戰記】聖經作者在編纂征服迦南的歷史和傳統之時,引用過好幾種史料,書面的和口頭的都有。書面的史料包括了雅煞珥書(見:書十13;撒下一18),與耶和華的戰記。聖經所記的三個片斷顯示,這兩本書主要是記述國家肇建時代的凱歌,及有關耶和華大能和以色列領袖的史蹟。可惜這兩本書都已佚失,但聖經提到它們,顯出經文的記載至少有一部分,是基於文化傳統之記憶的。──《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民二十一15「並向亞珥城眾谷的下坡,是靠近摩押的境界。”」

         “亞珥”——亞珥在亞嫩河旁(民二十二36),這城早先是摩押的京城(民二十一28,賽十五1),大概也是申二36、書十三9、撒下二十四5節所論之谷中的城。亞珥在摩押的邊界上,因此摩押王巴勒到那裡迎接巴蘭(民二十二36),這城雖在亞嫩河的北岸,以色列人卻沒有攻取(申二919),這城早先曾被亞摩人燒滅了(民二十一27注)。──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民二十一16「以色列人從那裡起行,到了比珥(就是井的意思)。從前耶和華吩咐摩西說:“招聚百姓,我好給他們水喝”,說的就是這井。」

         “比珥”——這井後來大概名為比珥以琳(賽十五8),就是豪傑井的意思。──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比珥”的意思就是“井”。1718節為另一首詩歌,描寫以色列民在曠野掘井得水的歡樂。此歌可能也摘自《耶和華的戰記》。──《啟導本聖經註釋》

         比珥: 是“井”,“坑“的意思。神使這個地方出水是為了消除以色列的乾渴,鼓起他們的生氣  ;象徵著信徒在這個地上過寄居生活時,神把屬靈的生命活水供應給我們。 --《聖經精讀本──民數記註解》

 

【民二十一16~18“招聚百姓,我好給他們水喝”——神命摩西吩咐眾人挖井,他們就顯出三樣善德:1歡喜快樂的,2殷勤努力的,3同心合意的,挖了這井。──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民二十一16~20以色列人現在可以挖井取水,因為他們已離開曠野,進到肥沃的土地了。本段所提及的地名中,很多地點都不能考究,但這對本段的中心意思並無影響。最後以色列人到達毗斯迦山頂,就是後來巴勒叫巴蘭咒詛以色列民的地方(23:14) , 也是摩西離世前登山遙望應許地的地點(申3:27)。這一段旅程節奏加快,以色列人仿似直敲迦南地的門。――《民數記串珠聖經註釋》

 

【民二十一17「當時,以色列人唱歌說:井啊,湧上水來!你們要向這井歌唱。」

 

【民二十一18「這井是首領和民中的尊貴人用圭用杖所挖所掘的。以色列人從曠野往瑪他拿去,」

         “用圭,用杖”——意思說用圭或杖的,是有權勢(參十七2注)。──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本節末句及1920節所記地名,大概都在摩押境內。──《啟導本聖經註釋》

         用圭、用杖: “圭”是很小的棍子或指揮棒,象徵著“權威”(49:10),“杖”象徵著“引導”,“指導”,可視為與圭的意思是相同的。如果沒有神的引導,在以色列行軍的地域裡挖到有水的井是不可能的。以色列百姓看著從領袖們所挖的井中流出活水,因感激而作此歌。本章的三篇簡短的詩中,散發著結束三十八年曠野生活後喜悅的氣氛。 --《聖經精讀本──民數記註解》

 

【民二十一19「從瑪他拿到拿哈列,從拿哈列到巴末,」

         “巴末”——這地有巴力的邱壇,因此也稱為巴末巴力(二十二41注意巴力的高處,書十三17)。──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民二十一20「從巴末到摩押地的谷,又到那下望曠野之毗斯迦的山頂。」

         “下望曠野”——這曠野大概是死海東北的曠野,和約旦河穀的南邊。“毗斯迦的山頂”——就是在尼波城對面的亞巴琳山(三十三47),毗斯迦是亞巴琳山中的一部分,這山在希實本以西。尼波就是毗斯迦西坡上的一座城(民三十二338,三十三47,賽十五2,耶四十八122,代上五8),靠近尼波山峰,因此這山也名為尼波(申三十二44,三十四1)。──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民二十一21「以色列人差遣使者去見亞摩利人的王西宏,說:」

         “以色列人差遣使者去見亞摩利人的王西宏”——本句續13節(參申二24-27)。以東人、摩押人、亞捫人,都是他拉的後裔,和以色列人一樣(創十一27)。亞摩利人卻是迦南的後裔(創十15-16),亞摩利三個字有時是指著一族(出三十四11),有時是代表迦南全地的眾人(申一71927),亞摩利人原來或從迦南的北邊遷到約旦河外,占了摩押地,直到亞嫩河。約旦河東原不在神應許以色列人的地內(三十四2-12,參創十19,十五19-21),但亞摩利人既然占了這地,以色列人就從他們手中取回來,和得亞摩利人其餘的地一樣。1021節論以色列人所經過的地方,2224節論以色列人如何勝過仇敵。──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亞摩利人”指住在亞嫩河北部、與摩押人為鄰的民族(二十一13)。有時“亞摩利人“泛指巴勒斯坦地諸民族(創十四7)。摩西率眾北上,受阻於亞摩利,其王西宏且大動干戈阻攔,為以色列人所滅。──《啟導本聖經註釋》

 

【民二十一21 亞摩利人】主前二千年之後,* 阿穆魯或亞摩利人是美索不達米亞人數頗眾的民族,來自主前十八世紀 * 馬里文獻和 * 巴比倫王 * 漢摩拉比的行政檔案,都曾經提到他們。埃及的記錄把他們列為主前十四世紀時,奧朗底河以南,一直延伸到外約但的幾個王國之一。他們實際上控制了外約但,可能是與埃及和赫人帝國的爭鬥有關。這兩個強國之間的加低斯之役(主前約1290年)並沒有決定性的結果,產生了短暫的政治真空,亞摩利人得以操縱本區。主前一二○○年左右海上民族的來臨,使形勢更為複雜。在聖經之中,亞摩利人可以用作民族的名稱,指西宏和噩的王國(民二十一2133),也可以是指迦南的居民(創十五16;申一7)。──《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民二十一21~26戰爭中的主權: 雖然亞摩利人是征服物件(7:1),但是以色列百姓以和平的態度接近他們。這是因為以色列百姓認為進入迦南比滅絕亞摩利人更急。神否定了以色列百姓的判斷,提前使亞摩利人滅亡如此。神不放棄對惡人的公義審判,神對惡人的審判是以對義人的拯救顯明的,因此信徒應該向神獻上感謝。神在剿滅罪惡的地方建立自己的國家,召聚自己的百姓。 --《聖經精讀本──民數記註解》

 

【民二十一21~35勝亞摩利王:亞摩利人是迦南民族之一(出33:2), 散居在約但河東部和西部的山嶺中。他們的人數和勢力很大,所以聖經有時以亞摩利人代表迦南地的全體居民(創48:22; 24:15)。亞摩利人在西元前二千年甚至侵佔了巴比倫。在摩西時代,他們管轄了約但河東部大部分的地土,吞占了摩押人在亞嫩河以北的地土(26)。詳細分界線,見書12:1-6。 本段所記的戰事,是進應許地的首要階段,後世看為以色列史中最重要的一件事(詩135:11; 136:19; 2:9)。

         以色列人本欲向亞摩利王西宏借道,但他自恃強大,與以色列人開戰,結果被殺敗,國土、京城全落在以色列人手中。――《民數記串珠聖經註釋》

         殲滅亞摩利族: 以色列百姓繞過了自己的兄弟國家,就是得到神所賜產業的以東,這段經文描述了以色列百姓與外邦人亞摩利人激烈爭戰的場面。亞摩利人是神要滅絕的一族(23:23;33:2;34:11),他們因神的旨意將要滅亡,這個事件成了以色列百姓在神的幫助下剿滅外邦人的最著名的事件(31:4;135:11;136:19)。以色列百姓在征服迦南的過程中所進行的戰爭,都是與代神行公義的審判結合在一起。--《聖經精讀本──民數記註解》

 

【民二十一22「“求你容我們從你的地經過;我們不偏入田間和葡萄園,也不喝井裡的水,只走大道(原文作王道),直到過了你的境界。”」

         “求你容我們從你的地經過”——(參二十17)。神沒有禁止以色列人擾害亞摩利人,像禁止他們騷擾以東和摩押人一樣(參申二919),乃是命以色列人與他們爭戰(申二24),雖然如此,以色列人還用好話向他們通融(申二26-27),西宏王若肯讓以色列人假道從他的地經過,他就必能脫免當時的外患。──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民二十一23「西宏不容以色列人從他的境界經過,就招聚他的眾民出到曠野,要攻擊以色列人,到了雅雜與以色列人爭戰。」

       雅雜在亞嫩河北面(二十一13)。──《啟導本聖經註釋》

 

【民二十一23 雅雜】雅雜是以色列人與 * 亞摩利王西宏大軍打仗的戰場。根據教會史家優西比烏(Eusebius,主後四世紀)和米沙碑文(主前九世紀)的記載,雅雜可能是在馬達巴(Madaba)和底本兩個區域之間,摩押地東緣之塞梅特乾河(Wadi al-Themed)旁的梅代尼葉廢墟(Khirbet Medeiniyeh)。申命記二33和士師記十一20都曾經提及這場戰役。──《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民二十一24「以色列人用刀殺了他,得了他的地,從亞嫩河到雅博河,直到亞捫人的境界,因為亞捫人的境界多有堅壘。」

         “從亞嫩河到雅博河”——雅博河發源在約旦河東,先往東流過亞捫人的京城拉巴(撒下十一1),從此轉向東北,然後又向西,流入約旦河。這河作亞捫人的西界,河西邊的地,或者早先也屬亞捫人(書十三25,士十一13),當時卻屬亞摩利人。“因為亞捫人的境界多有堅壘”——亞捫人的境界多有堅壘,所以西宏王不能得勝。至於以色列人不取他們的地,卻另有別的緣故(申二18-19)。──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雅博河是流入約但河的一條支流,在死海以北約40公里。雅各從巴旦亞蘭回迦南地時,曾在雅博渡口的毗努伊勒與神摔跤(創三十二2232)。──《啟導本聖經註釋》

         亞摩利人的東面就是亞捫人的領土。――《民數記串珠聖經註釋》

 

【民二十一2430 占領之地】本段形容為西宏和噩的國土的外約但中部地帶,南方達亞嫩河谷,北方以雅博河為界。摩押是這地區的一部分,亞捫則不是。這些「王國」在這時代似乎不是有組織的國家,以色列人擊敗它們也只是得以安全通過其領土,各支派並非直接控制這些地區,也不能在此定居。──《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民二十一25「以色列人奪取這一切的城邑,也住亞摩利人的城邑,就是希實本與希實本的一切鄉村。」

         “住亞摩利人的城邑”——以色列人當時所占的地,南北長約一百五十裡,東西寬約九十裡(三十二33)。“希實本”——這城在約旦河口的東邊(書十三2426),相離約六十裡,在迦得支派的南邊(書十三2526)。流便人重新建造這城(民三十二37),不久這城歸於米拉利族的利未人(書二十一39)。後來希實本又屬了摩押(賽十五4,十六8,耶四十八234-35,四十九3)。──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希實本」:西宏的首都。――《民數記串珠聖經註釋》

 

【民二十一2528 希實本】現代的黑什班遺址(Tell Heshban)位於耶路撒冷正東面約五十哩左右。然而考古學家卻找不到任何跡象,證明主前一二○○年之前有人在此定居。部分學者懷疑 * 晚銅器時代的希實本可能在別的位置,賈盧珥遺址(Tell Jalul)是其中一個可能。最近在本區的勘測和挖掘,發現了越來越多的 * 晚銅器時代陶片。但要進一步肯定這時代定居的性質,依然十分艱難。──《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民二十一26「這希實本是亞摩利王西宏的京城;西宏曾與摩押的先王爭戰,從他手中奪取了全地,直到亞嫩河。」

         “奪取了全地”——就是亞嫩河以北的全地(29-30)。後來亞捫人說以色列人奪去了他們的地,這話卻是不真,因為以色列人所占的是亞摩利人(不是亞捫人)的地(士十一1319-28)。──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民二十一27「所以那些作詩歌的說:你們來到希實本;願西宏的城被修造,被建立。」

         “所以那些作詩歌的說”——作這詩歌之人的意思說,你們這些亞摩利人若敢來,就可以到希實本,把西宏的城再修造起來(27)。你們早先誇張說,有火焰從希實本發出,燒盡摩押的京城西珥(28),使摩押的男子逃奔,把他們的女子擄掠(29),現在我們卻來了,把希實本和屬希實本的一切,盡都毀滅,使他變為荒場了(30)。──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民二十一27~30為本章所記第三首古歌。先敘述昔日亞摩利人與摩押人爭戰;後歌詠以色列人戰勝亞摩利人。──《啟導本聖經註釋》

         以色列人作歌紀念是因勝利帶來歡欣和喜悅;得勝的生命是充滿歡欣歌頌的。――《民數記串珠聖經註釋》

         讚美使戰爭得勝的神: 歌頌了以色列百姓剿滅征服摩押人的亞摩利人的事件。這首歌:①讚美了以色列的君王——神的能力,而不是讚美以色列之偉業。神實在是在戰場上有能的耶和華神(撒上17:47;24:8);②通過對征服者的征服,表明了歷史的主角是神和屬神的人;③暗示著雖然罪惡猖獗,但是神的義最終得勝。 --《聖經精讀本──民數記註解》

 

【民二十一28「因為有火從希實本發出,有火焰出於西宏的城,燒盡摩押的亞珥和亞嫩河邱壇的祭司(祭司原文作主)。」

 

【民二十一29「摩押啊,你有禍了!基抹的民哪,你們滅亡了!基抹的男子逃奔,女子被擄,交付亞摩利的王西宏。」

         “基抹”——就是摩押人的神(耶四十八71346),因此摩押人稱為基抹之民,摩押王米沙將他的長子獻與基抹為燔祭(王下三26-27),所羅門曾引誘以色列人敬拜這神(王上十一7,王下二十三13),亞捫人也敬拜這神(士十一24)。“交付亞摩利的王西宏”——意思說,基抹不能拯救敬拜自己的人。──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基抹為摩押人所拜的神(耶四十八7,1315)。──《啟導本聖經註釋》

         「基抹」:是摩押人的國神(參王上11:7)。――《民數記串珠聖經註釋》

         基抹: 是摩押百姓所事奉的神的名稱。在拜偶像時,盛行獻長子為祭(王下3:27)。--《聖經精讀本──民數記註解》

 

【民二十一29 基抹】以色列慶祝戰勝西宏和噩之外約但兩國時所唱的這首「譏諷詩歌」,提及摩押神祇 * 基抹。主前九世紀時摩押王米沙的碑文中,也曾提及這神祇(又見:士十一4;王上十一7)。正如摩押是以色列的仇敵,作為摩押的國神,基抹亦與 * 耶和華對敵。基抹的 * 祭儀與耶和華崇拜相似,其屬性(賜給百姓土地和勝利)也相仿。這可能不過表示古代近東的人對他們神明的期望,國與國間並沒有什麼分別。基抹一名最早出現於敘利亞北部埃卜拉的一個神祇名單上(主前約26002250年)。美索不達米亞和 * 烏加列,都可能有人崇拜這個代表黏土或泥磚的自然力量神祇。──《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民二十一30「我們射了他們;希實本直到底本盡皆毀滅。我們使地變成荒場,直到挪法;這挪法直延 到米底巴。」

         “底本”——這城後來屬迦得支派(民三十二34),約書亞又將這城劃歸流便支派(書十三1517)。當西曆一千八百六十八年,有一位德國牧師,在底本城的舊基石中,尋出一統碑來,寬二尺,長三尺八寸,這碑是摩押王米沙建豎的(王下三4-5),碑上是米沙王自敘脫離以色列人轄制之事的武功。“米底巴”——這城在希實本以南十幾裡路,當大衛年間米底巴是堅固的城(參代上十九7)。──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民二十一30 毀滅的範圍】希實本和底本依次是摩押北部(亞嫩河以北)北端和南端的重鎮。有關希實本可參看上面本章的討論。底本就是今日的迪班(Dhiban),在亞嫩河(莫吉布乾河)以北一二哩處。它在主前九世紀,是米沙王的王城之一,其名字在當地出土的碑文中地位顯著。然而當地缺乏 * 晚銅器時代的文物,因此有人懷疑古代的底本究竟是在迪班,還是在附近的另一處地方。事實上,底本列在蘭塞二世的行程表中,證明晚銅器時代確然有一個以此為名的城市。挪法的地點未有考證,甚至連讀法也不能肯定。米底巴是摩押北部中央地帶的首要城邑,學者認為它就是現代同名的城市。由於它是現代化都市,當地的挖掘工作十分有限。──《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民二十一31「這樣,以色列人就住在亞摩利人之地。」

 

【民二十一32「摩西打發人去窺探雅謝,以色列人就占了雅謝的鎮市,趕出那裡的亞摩利人。」

         “雅謝”——這城後來在迦得境內(三十二35,書十三25),作了利未人的城邑(書二十一39)。──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雅謝位於約但河東南部,在死海的東北。──《啟導本聖經註釋》

 

【民二十一32 雅謝】這地名可以是指一個城邑,又可指這城附近地帶,包括聖經稱為「女兒」(和合本:「女子」)的小村。其位置雖未有定論,最有可能的遺址是在賈齊爾廢墟(Khirbet Jazzir),即雅博河以南十二哩左右。它的功用是作為亞捫邊界的哨站。它反映了以色列兵團朝東的攻勢。──《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民二十一33「以色列人轉回,向巴珊去。巴珊王噩和他的眾民都出來,在以得來與他們交戰。」

         “噩”——這王的身量甚大(申三11),他是利乏音餘剩的人(申二10-1220-23,書十二4,十三12)。他的百姓多是亞摩利人(書二10)。“和他的眾民都出來”——巴珊的城邑甚是堅固,巴珊王和他的百姓若不出來,以色列人必不敢靠自己的力量去攻擊他們。但巴珊王或因有膽量和兵力,或另有別故(參書二十四12),就迎著以色列人出來了,不料竟敗在以色列人面前,完全被殺,沒有留下一個。“以得來”——這城在加利利海東約八十七裡,是巴珊王的一座大城(申三10),後為歸與瑪拿西人(書十三31)。在這城底下,另有一座很稀奇的城,是在石頭中鑿成的,無非是一所避難的保障。──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巴珊在加利利海東北,為黑門山南面的一大片土地 (申三8)。後來摩西把亞摩利(二十一21)和巴珊二地分給流便、迦得和半個瑪拿西支派,他們便定居在約但河東(三十二3342)。──《啟導本聖經註釋》

         「巴珊」:加利利海東北一帶地方,北部黑門山是神應許之地的北界(書11:17) 。 由以上兩章所記述的旅程看來,以色列人的腳蹤由南部邊境,跨越約但河東高原,由南至北到達北部的邊界,繞行迦南地一周。無論是南部何珥瑪戰役、東部亞摩利人之役及北部巴珊之役均節節獲勝,神大能的引導逐步實現祂的應許。――《民數記串珠聖經註釋》

 

【民二十一33 巴珊】擊敗西宏之後,以色列人向北行進,到達北界為黑門山,東界為得如瑟山(Jebel Druze),西臨加利利海的巴珊地區(今日名叫戈蘭高地〔Golan Heights〕),在以得來(今日之戴爾阿〔Der'a〕,位於加利利海東面三十哩)擊敗噩王。巴珊是個廣大、富庶的高原,以牧草著稱(詩二十二12;摩四13)。更詳細討論可參看:申命記三章註釋。──《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民二十一33 以得來】以色列在巴珊東南部邊界的以得來,擊敗 * 亞摩利王噩。這城是今日敘利亞的戴爾阿,位於大馬士革以北大約六十哩,加利利海東面三十哩,雅穆克河附近。此地雖然從未有考古學者進行挖掘,卻曾在埃及和 * 烏加列的古籍當中提及。──《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民二十一33 噩】巴珊的 * 亞摩利王噩被形容為利乏音人(巨人)的最後一位,他的床「是鐵的,長九肘,寬四肘」(13呎×6呎;見:申三11註釋\cf0 )。有關這人的資料歷史付諸厥如。以色列傳統多次慶祝這次的勝利,並且記載於申命記一4,三113,四47,二十九7,三十一4;約書亞記二10、九10;列王紀上四19──《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民二十一34「耶和華對摩西說:“不要怕他!因我已將他和他的眾民,並他的地,都交在你手中;你要待他象從前待住希實本的亞摩利王西宏一般。”」

         “不要怕他”——(參33注),以色列人怕噩王,不但是因為他的身量高大(參申一28,三11,撒上十七11),也是因為他的城邑堅固(參33注)。──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巴珊在加利利海東北方,說明以色列的軍隊已到達外約但的北部。──《啟導本聖經註釋》

         不要怕他: 是神與他們同在的應許。害怕是因著人的犯罪而有的(3:8-10)。神說“不要怕”,是要與他們同在,要引導他們的生活的應許(14:1-27)。 --《聖經精讀本──民數記註解》

 

【民二十一35「於是他們殺了他和他的眾子,並他的眾民,沒有留下一個,就得了他的地。」

         “沒有留下一個就得了他的地”——(申三1-17,詩四十四3,一百三十五10-12,一百三十六17-22)。以色列人這樣得勝,有兩種效果:1使迦南人恐懼(申二25,書二10,九10),2為以色列人也有教訓(申三21-22)。──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本章以巴珊王噩的被殺結束。戰事發生在以得來(今得拉),《申命記》有攻佔巴 的詳細記載(三111)。當時雙方有多少人參加雖無法知道,但這三次戰役極具歷史重要性。所攻佔的外約但成為以色列人最早定居的地方(參三十二章),且為以後進攻迦南的基地。戰勝西宏與噩二王的事寫入了《詩篇》(一三五11;一三六1920),足見此戰役的重要。──《啟導本聖經註釋》

 

【思想問題(第20-21章上)】

1 有學者認為摩西和亞倫所犯的罪是妄自行事(擊打磐石而不是吩咐它及對會眾動怒)。你同意這種說法嗎?他們的結局對你有何警惕呢?新約中「多給誰就向誰多取」這句話在摩西和亞倫身上是否貼切呢?

2 以色列人是憑著什摩擊敗住南地的迦南人呢?這種做法有否「賄賂」之嫌?

──《串珠聖經註釋》

 

【思想問題(21章下至23章上)】

1 耶和華為什麽用一條高舉的銅蛇(21:8)來醫治被火蛇咬傷的以色列民呢?這件事預表什麽呢?參約3:14-15

2 你認為以色列民在曠野的表現是否一無可取呢?參21:7, 17

3 你認為以色列人吞占亞摩利人及巴珊的城邑和鄉村合理嗎?參21:22-23。先前以東王與亞摩利王西宏一樣禁止以色列人過境(20:14-21),為何以色列民不滅絕以東民?參申2:2-8

4 你認為耶和華會透過異族的先知傳遞祂的信息嗎?參申18:15; 3:7; 7:9-11; 1:12-13

5 試找出巴蘭性格上的弱點(參22:12, 15-19)。由此看來,他首次不肯跟摩押的使臣同去,除因神禁止外,可能還有什麽原因?這對今日信徒的行事為人有何警惕呢?

6 有人認為耶和華既然容許巴蘭和摩押的使者同行,就不應再戲弄他了(22:20-35)。你同意這種看法嗎?

7 中世紀神學家認為:耶和華之懲罰巴蘭是因為他早已存心不守神原先吩咐他的誡命,而讓他和使者同去則表明神給人自由意志。你同意這種看法嗎?另參民23:9-10, 19-24, 24章。以色列民在曠野吃鵪鶉肉(11:31-34)、行一夫多妻制或隨意離婚(申24:1-4)是否支援這個看法的事例呢?

──《串珠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