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頁 | 返回本書目錄

 

民數記第二章拾穗

 

【民二1「耶和華曉諭摩西、亞倫說:」

 

【民二1~34編列營地:人口統計的目的,是要為各支派編列安營的陣形及行軍的次序;本章再次記載各支派的首領及數目,但次序是按紮營的方位──東面以猶大支派為首(3-9), 南面以流便支派為首(10-16),西面以以法蓮支派為首(18-24), 北面以但支派為首(25-31)。起營行軍也是按以上次序。無論是安營或行軍,會幕及祭司利未人皆在十二支派的中間(17)。至於每面三個支派的準確位置,本章未有清楚說明,但從上下文看來,最自然的次序是順時鐘方向,如下圖所示:

       ┌─┐

       │4│

       └─┘

   ┌─────────────────────┐

   │                拿    │

   │                弗    │

   │          亞     他    │

   │    但     設     利    │┌─┐

   │便雅憫┌─────────────┐猶 大││1│

   │   │     米拉利     │   │└─┘

   │   │    ┌───┐ 摩西 │   │

   │瑪拿西│革 順 │會 幕│ 亞倫和│以薩迦│

   │   │    └───┘ 兒子 │   │

┌─┐│   │     哥 轄     │   │

│3││以法蓮└─────────────┘西布倫│

└─┘│                     │

   │    迦     西     流    │

   │    得     緬     便    │

   │                     │

   └─────────────────────┘

                   ┌─┐

                   │2│

                   └─┘

...... ...... ...... 4 起行次序

――《民數記串珠聖經註釋》

         進軍迦南的模型圖: 在這裡顯出以色列百姓以會幕為中心按支派安營,並行軍的模型圖。神以會幕為中心安置以色列各支派的營,這象徵神作為以色列真正的統治者,臨在於他們的生活中。人存在的價值和意義,是把神迎接在自己的生活中心裡。與此相反,把神排除在外的生活找不到真正的幸福和喜樂。因為只有神才是萬福的泉源(16:2)。猶大支派站在行軍佇列的前面,這件事情預表著耶穌作為全人類的救主和君王,站在全人類的前面,把人引到永遠的國度裡(10:4)。耶穌是借著猶大支派的血統道成了肉身(1:3-16)。 --《聖經精讀本──民數記註解》

 

【民二2「“以色列人要各歸自己的纛下,在本族的旗號那裡,對著會幕的四圍安營。」

    以色列民在曠野紮營排列的方式是個正方形。會幕在正中央,祭司在會幕的東面,利未的三個支派米拉利、革順和歌轄各在北、西和南三面。十二支派分成四組,每組三支派,在利未人與祭司的四圍安營。“對著會幕”也可譯為“與會幕間有相當距離”。《約書亞記》三4規定約櫃與支派安營間的距離為二千肘(約一千公尺)。

這四組支派的排列和他們的母系有很大關係。第一組安營在會幕東面,是猶大(利亞所生)、以薩迦(利亞所生)、西布倫(利亞所生)三個支派;猶大是首領。第二組安營在會幕南面,是流便(利亞所生)、西緬(利亞所生)、迦得(利亞婢女所生)三個支派;流便是首領。第三組安營在會幕西面,是以法蓮(拉結之孫)、瑪拿西(拉結之孫)、便雅憫(拉結所生)三個支派;以法蓮是首領。第四組安營在會幕北面,是但(拉結婢女所生)、亞設(利亞婢女所生),拿弗他利(拉結婢女所生)三個支派;但是首領。

四組起行的次序為:猶大領頭的一組先行(二9),流便為首的其次(二16,利未人和會幕第三(二17),以法蓮為首的一組第四(二24);但為首的一組走在最末(二31)。

以色列民人數雖眾,經此組織,秩序井然,難怪巴蘭要說:“以色列啊,你的賬幕何其華麗!如連接的山谷,…如水邊的香柏木”(民 56)。──《啟導本聖經民數記註釋》

         「纛」、「旗號」:領導支派的纛及各族的旗號是什麽模樣的,聖經未有記載。根據猶太人的傳統,猶大支派的旗號是獅子,流便的是人首,以法蓮的是牛,但的是鷹。纛的功用是指揮方向反維持秩序。

         「對著會幕的四圍安營」:營陣是四方形,會幕在中心,祭司利未人環繞著會幕安營,十二支派也朝向會幕。這陣形象徵神住在 子民中間,神子民的生活也以 為核心。這也是聖城的模式,是神永恆的計畫,因此先知以西結(結40章)與使徒約翰(啟21章)所見到的聖城都有類似的結構。――《民數記串珠聖經註釋》

         : 代表東西南北四個方向的各支派的陣旗。這四個纛是猶大纛(3),流便纛(10),以法蓮纛(18),但纛(25)。這四個支派代表以色列,也暗示著將來要得救的所有被造物(四是被造物的數字)。“纛”包含著以下的意思:①一般意思:纛有標準、象徵的字義,也可作為標記,某些國家或宗教團體用來象徵自己,或者用它來表示自己的標記(74:4;51:27;27:7)。通常在舊約聖經中表示旗幟或標竿的詞有三個,有時這些詞被當作同意詞使用。i.旌旗:表示集體或特定的團體,或指打仗時的軍號(20:5);ii.大旗:這個詞有標竿的意思,也被用來指人們聚集的地方或人們所關心的地方(13;2;18:3);iii.:這個詞的意思與“旌旗”類似,不同的是旌旗為很多的會眾或軍隊使用,但這個詞是為少的會眾或家族使用(74:4)。②以色列軍團的纛:根據猶太拉比的傳承,以色列四個軍團的纛是這樣的。i.東邊猶大支派的纛是畫著獅子的綠旗。這是根據雅各的“猶大是個小獅子”(49:9)的遺言;ii.南邊流便支派的纛是畫著人的紅旗。這可能是因為流便作為長子是家族的頭;iii.西邊以法蓮支派的纛是畫著牛犢的黃旗。這可能是因為約瑟解開牛夢,從饑荒拯救出了埃及人和以色列人(41:1-4);iv.北邊但支派的纛是畫著鷹的紅白旗。據說這是因為但不喜歡被描述成蛇(49:17),選擇了蛇的天敵鷹。 --《聖經精讀本──民數記註解》

 

【民二3「在東邊,向日出之地,照著軍隊安營的是猶大營的纛。有亞米拿達的兒子拿順作猶大人的首領。」

         在東邊,向日出之地: 指會幕前面的方向(3:38)。這個地方是在開始安置會幕周圍的營寨時首先提到的地方,在神面前是榮耀的位置。位於這個地方的是猶大支派,享受著在行軍的時候首先起行的榮耀,我們可以說這是成就了雅各對猶大的預言(49:10)。這個預言在大衛時期得以展開(撒下2:4-7;5:1-3),並通過耶穌基督得以成就(7:14)。是猶大營的纛: 指屬於猶大營纛的意思。指順服神賜給猶大支派的權威和能力的順服,而不是從屬的意思。以色列擁有一位行使主權的神就足夠了。所有的支派和百姓都應該彼此事奉,彼此承認對方。從這意義上來講,我們可以把出埃及旅程中的以色列百姓,稱為“曠野教會”(林前12:4-31)。 --《聖經精讀本──民數記註解》

 

【民二332 統計的人數】出埃及記十二37的註釋已經討論過,人口的數目是個問題。此時可行性最高的解決方法,是將本段所記的視為混合的數字。由於希伯來語的「千」字('lp)的寫法和譯作「軍事部隊」的字眼相同,「七萬四千六百名」(4節)也可譯作「七十四個部隊,(共)六百人」。第32節的總數,本來則是五百九十八個部隊('lp),五千('lp)五百人。經文在抄寫傳遞之時,這兩個字可能發生混淆,加在一起成為「六百零三千」(即六十萬三千)。這解釋若對,則以色列出埃及的人數大約有二萬。──《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民二4「他軍隊被數的,共有七萬四千六百名。」

 

【民二5「挨著他安營的是以薩迦支派。有蘇押的兒子拿坦業作以薩迦人的首領。」

 

【民二6「他軍隊被數的,共有五萬四千四百名。」

 

【民二7「又有西布倫支派。希倫的兒子以利押作西布倫人的首領。」

 

【民二8「他軍隊被數的,共有五萬七千四百名。」

 

【民二9「凡屬猶大營、按著軍隊被數的,共有十八萬六千四百名,要作第一隊往前行。」

         要作第一隊往前行: 指站在行軍行列中的先鋒位置。這說明猶大支派和隸屬於他的其他支派擔負著保護以色列百姓,以及開路的作用。 --《聖經精讀本──民數記註解》

 

【民二10「“在南邊,按著軍隊是流便營的纛。有示丟珥的兒子以利蓿作流便人的首領。」

         在南邊: 按行軍的方向來看,指右邊。對希伯來人來講,右邊意味著“力量”和“祝福”。所以,可以理解為這是對以色列的長子流便的特殊照顧(15:6;10:2) --《聖經精讀本──民數記註解》

 

【民二10~16“南邊”——有流便西緬支派(就是利亞之長子和次子的後裔,這樣就使他們少生嫉妒猶大支派的心)並迦得支派(就是利亞之婢女悉帕之長子的後裔)。──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民二11「他軍隊被數的,共有四萬六千五百名。」

 

【民二12「挨著他安營的是西緬支派。蘇利沙代的兒子示路蔑作西緬人的首領。」

 

【民二13「他軍隊被數的,共有五萬九千三百名。」

 

【民二14「又有迦得支派。丟珥的兒子以利雅薩作迦得人的首領。」

 

【民二15「他軍隊被數的,共有四萬五千六百五十名,」

 

【民二16「凡屬流便營、按著軍隊被數的,共有十五萬一千四百五十名,要作第二隊往前行。」

         要作第二隊往前行: 屬於流便支派的陣營行進之前,革順的子孫和米拉利的子孫抬著帳幕往前行(10:17-20)。也就是說屬於猶大纛的人在前面行,跟在他們後邊的是抬著帳幕的利未人,跟在利未人後邊的才是屬於流便纛的人。所以,屬於流便纛的人在整個行軍的隊伍中位於第三行列。 --《聖經精讀本──民數記註解》

 

【民二17「“隨後,會幕要往前行,有利未營在諸營中間。他們怎樣安營就怎樣往前行,各按本位,各歸本纛。」

    “有利未營在諸營中間”——就是哥轄族(十17注),“他們怎樣安營,就怎樣往前行”——(十11-28)這樣神的住處常在選民中間(參詩四十六5)。

第十八至二十四節:“西邊”——以法蓮、瑪拿西、便雅憫都是同一個祖母(拉結)的子孫,他們在法櫃後行走。此處可解明詩八十1-2節的話,這些支派所得的地都相連接。──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隨後,會幕要往前行,有利未營在諸營中間: 指哥轄子孫抬著聖物往前行(10:21)。帳幕中的聖物與帳幕分開,佔據了以色列所有支派中最中心的位置。神就是這樣讓以色列百姓即使在行軍中也維持以神為中心的信仰生活。神向以色列百姓所要求的是隨時隨地時刻都以神為中心。他們怎樣安營: 指走在前面的屬於猶大纛的人和屬於流便纛的人。 --《聖經精讀本──民數記註解》

 

【民二18「“在西邊,按著軍隊是以法蓮營的纛。亞米忽的兒子以利沙瑪作以法蓮人的首領。」

         在西邊: 是帳幕的後邊,瑪拿西、便雅憫支派以以法蓮支派為中心安營的地方。他們是拉結的子孫。 --《聖經精讀本──民數記註解》

 

【民二19「他軍隊被數的,共有四萬零五百名。」

 

【民二20「挨著他的是瑪拿西支派。比大蓿的兒子迦瑪列作瑪拿西人的首領。」

 

【民二21「他軍隊被數的,共有三萬二千二百名。」

 

【民二22「又有便雅憫支派。基多尼的兒子亞比但作便雅憫人的首領。」

 

【民二23「他軍隊被數的,共有三萬五千四百名。」

 

【民二24「凡屬以法蓮營、按著軍隊被數的,共有十萬零八千一百名,要作第三隊往前行。」

         要作第三隊往前行: 暗示著屬於以法蓮營的各支派按著纛的順序,作為第三隊跟在猶大和流便的後面。但是,在實際行軍的時候是跟在抬聖物的利未人哥轄子孫的後面。 --《聖經精讀本──民數記註解》

 

【民二25「“在北邊,按著軍隊是但營的纛。亞米沙代的兒子亞希以謝作但人的首領。」

         在北邊: 這是在帳幕的周圍安置以色列各支派的陣營時最後提到的地方,在這裡安營的是以但為中心的亞設和拿弗他利支派。 --《聖經精讀本──民數記註解》

 

【民二25~31“北邊”——個支派就是從拉結的婢女辟拉所生之長子的後裔,亞設支派,是悉帕的後裔,拿弗他利是辟拉的後裔。──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民二26「他軍隊被數的,共有六萬二千七百名。」

 

【民二27「挨著他安營的是亞設支派。俄蘭的兒子帕結作亞設人的首領。」

 

【民二28「他軍隊被數的,共有四萬一千五百名。」

 

【民二29「又有拿弗他利支派。以南的兒子亞希拉作拿弗他利人的首領。」

 

【民二30「他軍隊被數的,共有五萬三千四百名。」

 

【民二31「凡但營被數的,共有十五萬七千六百名,要歸本纛作末隊往前行。” 」

         除了猶大以外被數點的人數最多的但支派是勇敢的人群,擔負著守衛以色列陣營後方的重要任務。--《聖經精讀本──民數記註解》

 

【民二32「這些以色列人,照他們的宗族,按他們的軍隊,在諸營中被數的,共有六十萬零三千五百五十名。」

 

【民二33「惟獨利未人沒有數在以色列人中,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民二34「以色列人就這樣行,各人照他們的家室、宗族歸於本纛,安營起行,都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以色列人就這樣行”——會幕在以色列人當中,有三樣教訓:(一)神與人同在,(二)都當倚靠神,(三)都可親近神。──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以色人就這樣行」:數以百萬計的以色列民,能夠有條不紊地安營和起行,在曠野中生活了四十年而蒙保守,都是因為神起初匠心的組織和編排。當神的子民以神為中心,按次序而行時(林前14:40) , 便能夠克服很多環境和人事的問題,成就歷史上的壯舉。――《民數記串珠聖經註釋》

         就這樣行: 表示以色列百姓對神絕對順服。人在神面前所要採取的最美麗的樣式是謙卑和順服(撒上15:22)。 安營起行: 指以色列百姓三十八年的曠野旅程(2:14)。 --《聖經精讀本──民數記註解》

 

【思想問題(第2章)】

十二支派有條不紊地對著會幕安營,這包含什麽屬靈教訓?安營的模式對今日分區家庭聚會,信徒領袖的牧養工作等有何提示呢?──《串珠聖經註釋》

 ──《SDA聖經注釋》

 

【分佇列營】本章論以色列人分立四營,看下列的表式便知。

 

 

 

 

 

 

 

 

 

 

 

 


──丁良才《民數記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