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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第十五章拾穗

 

【利十五1「耶和華對摩西、亞倫說:」

         本章為個人衛生的條例,涉及男人和女人長期性和間歇性的身體排泄物,包括遺精與月經的處理。215節講男人的漏症,從注意點放在坐過與騎過的東西以及摸身下之物以致引起不潔淨來看,說明此類漏症一定和下體的排泄物有關,例如淋病。1618節是有關男人遺精及與女子同房的條例。聖經視性事為不潔,並非否定人的肉體的需要;把男女好合列入法例中,毋寧是一種確認。性事所以“不潔淨到晚上”是分泌物中包含了人體中已死亡的細胞,而死乃不潔的表徵。

1924節講女性月經排泄物的處理,以及女人患血漏症的條例(2527)。──《啟導本聖經利未記註釋》

 

【利十五1~15男子延續性的排泄症:本段的「身」字(2, 7, 10)雖未指明是身體那一部分,但按其餘的經文可合理地推論是指生殖器官。患者不單自己成為不潔淨,更可使別人或物件成為不潔淨 , 故這種漏症比11, 1314章所提及的疾病更具傳染性。然而患者卻可繼續留在家中居住而不須搬往營外受隔離(參13:45-46) , 也不須經過詳盡的潔淨禮儀(參14),只要為贖罪祭及燔祭獻上二鳥。──《串珠聖經註釋》

         男人的漏症和潔淨法。 --《聖經精讀本──利未記註解》

 

【利十五115 疾病造成的漏症】本節所形容的黏液分泌物,最常見的病因是淋病(古代只有較良性種類)。另一個看法鑑定這是傳染性的尿道血吸蟲病。這疾病是古代常見的禍害;考古學家挖掘給水系統時,找到這種與蝸牛親緣,血吸蟲(Schistosoma)屬的寄生蟲。古代近東其他地方相信這種分泌物是患者被鬼附的證據,但在以色列,這人只需要洗身並到聖所行淨化禮,不像在美索不達米亞一般,需要 * 驅邪。──《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利十五1~33排泄物的不潔:文中所指的漏症原指從人體所出的排泄物,而本章所討論的排泄物是與人體生殖器官有關。這裡所處理的情況有延續性的 (2-15, 25-30)及間歇性的 (16-18, 19-24) 。 二者都被視為污穢,並且可發生在男子或女子身上。在間歇的排泄情況下,不潔淨的時期通常只延至日落,用水洗便成潔淨 (16-18, 21-23) 。 若是在延續的排泄情況下,患者就在恢復正常健康後計算七天才為潔淨 (13, 28), 那人(或男或女)跟著就要帶兩隻鳥到祭司那裡獻祭,一隻為贖罪祭,一隻為燔祭(14-15, 29-30; 5:7-10) 。 其他人若接觸了不潔淨者本身或排泄物,就要用水洗澡和洗衣服,這不潔只延至晚上。另一方面,凡是不潔淨的人摸過的物件都要打破或洗淨。──《串珠聖經註釋》

         漏症: 這段經文談到性生活中的不潔現象(漏症)及其潔淨條例。男女之間的性關係與繁殖後代有密切關係,有關性的潔淨條例在生活中相當重要。本章分為四大部分:第一,有關漏精患者(2-15);第二,有關夢遺患者(16-18);第三,有關行經的人(19-24);第四,有關血漏患者(25-30)。在人看來,與性有關的條例也許應該隱秘,但在神面前,是赤露敞開的。因為神連人的頭髮都已經數算過(10:30)。有關漏症的條例教訓我們,不僅要潔淨外在的不潔,內在的不潔也應該潔淨。 --《聖經精讀本──利未記註解》

 

【利十五2「“你們曉諭以色列人說:人若身患漏症,他因這漏症就不潔淨了。」

         “你們曉論以色列人說,人若身患漏症”——218節論男人的不潔淨,1930節論女人的不潔淨,本章-切的條例,-面是教訓百姓重看衛生,使他們注意身體和房屋都要潔淨;-面是教訓百姓,時常紀念住在他們中間的神是至聖至潔的主,更要使他們知道,凡屬身心的-切污穢,都是神所憎惡的。“他因這漏症就不潔淨了”——按民五14節的條例,患漏症的人都要出到營外,大衛王求神降禍與約押家的時候會說,願約押家不斷有患漏症的(撒下三29)。──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漏症: “繼續流淌”之意,指“血或精液繼續流淌”。按傑羅(Jerome)和猶太學者論述,漏症疾病是因性器官虛弱、尿道疾病而流出黏液。聖經視這樣流出的體液為不潔,因為這些液體從病人體內流出來。在儀式上,這樣流出的液體違背了神的聖潔,因此被視為不潔。但在新約時代,舊約儀式因耶穌基督已經廢棄。耶穌基督教訓,從體內流出的液體並不能污穢人,從罪人心中出來的罪惡才能污穢人(15:11)。 --《聖經精讀本──利未記註解》

 

【利十五2人身上患漏症是指何種病?】

答:在這一章中處處講到男女患漏症的,以及女人患月經病的,男女同房交合汙穢等不潔的條例。這些條例一面是教訓百姓看重衛生,使他們注意身體和住處都要潔淨;一面是教訓百姓,當時常紀念住在他們中間的神,是至聖至潔的主;更要他們明白,凡屬身心的一切汙穢,都是神所憎惡的。「人若身患漏症,他因這漏症就不潔淨了」。這「漏症」一詞,在聖經文理本譯作「白濁」,現化中文譯本譯作「性病」,在其他各種版本中,亦多指為患血漏之病(二25,可五25,太九20 ,路八43)。其意乃是在人肉體上,所患的一種病,或因罪而流出的汙穢,就是不潔淨了。按照民數記五14節的條例,患這漏症的人,都要出到營外,免得汙穢他們的營地住處。大衛王求神降禍與約押家的時候,曾說,願約押家不斷有患漏症的,為的是要懲罰其重罪(撒下三29)。在新約時代,曾有一個患了十二年血漏的女人,因她大有信心,而得到主耶穌的醫治而痊癒了(太九2022 )。―― 李道生《舊約聖經問題總解》

 

【利十五2~15這幾節經文形容男性性器官患病的狀況,其病徵就是身體不正常的排泄或溢漏。康復之後,那人要獻贖罪祭和燔祭(15節)。──《利未記雷氏研讀本》

 

【利十五3「他患漏症,無論是下流的,是止住的,都是不潔淨。」

         “是止住的”——就是暫時止住,卻不是痊癒的(13)。──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無論是下流的,是止住的: 指漏症的狀態。所有流出的精液和在裡面止住的都是不潔的。人的罪也是一樣,無論是顯露的還是隱藏的,在神面前都是不潔的。 --《聖經精讀本──利未記註解》

 

【利十五4「他所躺的床都為不潔淨,所坐的物也為不潔淨。」

         所躺的床……所坐的物: 與漏症患者下體接觸的物件,因與不潔的漏症患者接觸,也被視為不潔。顯示出罪的傳染性。與墮落的人交往,潔淨的人必沾染墮落之人的罪。 --《聖經精讀本──利未記註解》

 

【利十五4~7“他所躺的床,……所坐的物,也為不潔淨,凡摸那床的……”——本章的條例多是關係衛生,不潔淨的病毒是最易傳染別人的,不只是因摸那病人的身體,可染這類的病,連他所躺的床榻,所坐的物件,和所用的東西也都有傳染這病的可能,為此神叫摸了這些物件的人,洗身,洗衣服,免得受那病毒的害。──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利十五5「凡摸那床的,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洗衣服,用水洗澡。」

         洗衣服,用水洗澡: 完全除去被漏症患者所沾染的不潔,是潔淨的外在儀式(19:10,14)。用水洗澡是完全除去不潔,象徵著生命的蘇醒(13:4-10),也象徵用永生之活水洗淨一切的罪(4:14;7:37-39;22:1)。 --《聖經精讀本──利未記註解》

 

【利十五6「那坐患漏症人所坐之物的,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洗衣服,用水洗澡。」

 

【利十五7「那摸患漏症人身體的,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洗衣服,用水洗澡。」

         摸患漏症人: 即使沒有接觸漏症患者下體的衣物,但與患漏症的人接觸,就是不潔。因為身體與下體連在一起。 --《聖經精讀本──利未記註解》

 

【利十五8「若患漏症人吐在潔淨的人身上,那人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洗衣服,用水洗澡。」

         “若患漏症人吐在潔淨的人身上,那人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洗衣服,用水洗澡”——用唾沫吐人是藐視人,侮辱人的標幟(民十二14,申二十五9,賽五十6,伯三十10,太二十六67),吐唾沫的人若患漏症,被吐的人就不但是受了淩辱,也是沾染了不潔,許多病是因著病人所呼的氣,所吐的唾沫傳染的,病人吐唾沫在別人身上,有時不是故意作的,乃是因咳嗽或是失誤,但無論是有意,是無意,危險是一樣的,因此凡染了這不潔的人就要洗身體,洗衣服。──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吐在……: 向對方吐唾沫的行為表示藐視、污辱對方(12:14;25:9;30:10)。這裡意為不潔的漏症患者把自己的不潔感染給他人。也許唾液也被視為與精液一樣。 --《聖經精讀本──利未記註解》

 

【利十五9「患漏症人所騎的鞍子也為不潔淨。」

         “……鞍子”——這“鞍子”兩個字的原文,在王上四26節譯作“車”,在歌三10節譯作“轎的坐墊”,就是指著人出門的時候所用之馬鞍、或車、或轎上的墊子說的。“也為不潔淨”——七十士譯本作“不潔到晚”,和本章5-810-11節的話一樣。──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所騎的鞍子: 因與不潔的根源(生殖器)接觸,所以是不潔的。 --《聖經精讀本──利未記註解》

 

【利十五10「凡摸了他身下之物的,必不潔淨到晚上;拿了那物的,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洗衣服,用水洗澡。」

         摸了……拿了: 與患漏症的人間接接觸,這樣的人也被視為不潔,暗示罪有嚴重的傳染性。 --《聖經精讀本──利未記註解》

 

【利十五11「患漏症的人沒有用水涮手,無論摸了誰,誰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洗衣服,用水洗澡。 」

         “用水涮手”——摩西的律法上只在此處提到用水涮手,病人在剛涮完手的時候摸人,那被摸的就不至沾染不潔,但他若沒有涮手,凡他所摸的人就都染不潔淨。──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沒有用水涮手,無論摸了……: 不潔的人把不潔傳染給潔淨的人。這與潔淨的人與不潔的人接觸(7)不一樣,這與潔淨之人的意志沒有關係,是不潔的人傳染的。當不潔的人用水洗手後,接觸的人才沒有問題。因為不潔的人在除去自己的不潔以後才接觸他人。 --《聖經精讀本──利未記註解》

 

【利十五12「患漏症人所摸的瓦器就必打破;所摸的一切木器也必用水涮洗。」

         “患漏症人所摸的瓦器,就必打破”——(參六28注,十一33注),患漏症的人雖是只摸了瓦器的外面,那瓦器也就成為不潔,必須打破。“所模的一切木器,也必用水涮洗”——猶太人解釋說,在此處的“木器”兩個字也包括除了瓦器以外的-切器具。──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必打破……必用水涮洗: 與漏症患者接觸的器皿是瓦器,就應該打破 ;如果是木器,就應該用水洗淨。這是對沾染不潔器皿的兩種不同處理方法。如果器皿象徵人(林後4:7;提後2:20),表明處理被罪污染的人內心的樣式。即有時應該用話語刺透墮落之人的心靈與骨節(4:12),有時應該用話語洗淨被污染之心(15:3;5:26)。 --《聖經精讀本──利未記註解》

 

【利十五13「“患漏症的人痊癒了,就要為潔淨自己計算七天,也必洗衣服,用活水洗身,就潔淨了。」

         “……就要為潔淨自已計算七天”——他要等候七天,看他的漏症果然痊癒了沒有。“用活水洗身”——活水就是常流的水(十四5注),若不是為行潔淨的禮,也可以用池子裡的水洗身(5-11),但為行一切潔淨的禮,須用活水。──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如果男人的漏證確屬淋病,當為與患有淋病者性接觸而引起,此種病雖不致死亡,若不治療,能導致關節炎等疾病。不正常的性關係不只影響自身與家庭,也影響下一代的健康,故在條例中視漏症為不潔;痊癒之後,還須獻祭贖罪(15節)。──《啟導本聖經利未記註釋》

         患漏症的人痊癒了: 指漏症停止。計算七天: 雖然漏症得到痊癒,但潔淨需要等七天,漏症患者雖因神的恩典得到痊癒,但長時間積累的不潔影響依然存在。為了除去潛在的不潔,需要充分的時間。象徵得救的信徒經過漫長的成聖過程,直到最終得救的日子。 --《聖經精讀本──利未記註解》

 

【利十五14「第八天,要取兩隻斑鳩或是兩隻雛鴿,來到會幕門口、耶和華面前,把鳥交給祭司。」

         “第八天要取兩隻班觴,或是兩隻雛鴿……”——在平常獻祭的時候,只有貧窮人可以獻班鳩或雛鴿(五7,十二8,十四22),但為行這潔淨的禮,不論是貧的是富的都需獻這些鳥。──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第八天: (14:10)。 --《聖經精讀本──利未記註解》

 

【利十五15「祭司要獻上一隻為贖罪祭,一隻為燔祭;因那人患的漏症,祭司要在耶和華面前為他贖罪。」

         “祭司要獻上一隻為贖罪祭,一隻為燔祭,因那人患的漏症,祭司要在耶和華面前為他贖罪”——本章所提之排泄,無論是正當的,是不正當的,都使那排泄的人不潔淨,但不正當的排泄不但在肉體上,也在禮節上使人染更大的不潔,故此凡有不正當之排泄的(如患漏症的人)得痊癒以後,除了洗澡以外,第八天必須到祭司那裡獻贖罪祭和燔祭。──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贖罪祭: 為贖因漏症產生的不潔而獻上的祭。燔祭: 為感謝賜新生活的神而獻上的祭。 --《聖經精讀本──利未記註解》

 

【利十五16「“人若夢遺,他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用水洗全身。」

         “……他必不潔淨到晚上”——他既然不潔淨,就不可吃聖物(二十二4),當上陣的時候,就須出到營外(申二十三10)。“並要用水洗全身”——埃及人和回教徒也有這潔淨的條例,人若忽略本章屢次所提之晚上洗身的條例,5678101116等,就必須獻贖罪祭(五2-35-6)。──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利十五16~18男子間歇性的排泄:夢遺及性交在其他國家如巴比倫、埃及、希臘、羅馬、亞拉伯等都被視為不潔淨的。

         舊約聖經也有同樣的觀念(參出19:15; 22:4; 23:10-11; 撒上21:5; 撒下11:11);在崇拜或聖戰前,男人是不可有性交行為的。──《串珠聖經註釋》

         夢遺之人的潔淨禮。不是指因非正常的夢而有的不潔,說明通過正常的男女性關係而有的精液釋放也被視為不潔(18)。我們有必要記住舊約時代的不潔觀念不是倫理道德方面的可恥行為,而是象徵在神面前被視為不潔。聖經並沒有把男女之間健康的性關係視為邪惡。在人類墮落之前神給獨居的亞當造配偶。但人類墮落後,男女之間的性關係不再是生養永生、蒙神祝福的人;乃是生養在原罪的影響下將死的人。雖然神賦予人悔改、得救的機會,但是人出生在罪惡咒詛之下的事實不可否認(5:12;2:3)。原本被神祝福的男女關係的快樂也被視為不潔,這說明罪惡的可怕影響。 --《聖經精讀本──利未記註解》

         這幾節經文是指正常的分泌,因而不需要為此而獻祭。──《利未記雷氏研讀本》

 

【利十五1618 遺精】* 赫人相信夢遺是與精靈性交的結果。聖經不認為它有什麼可恥之處,淨化手續只是洗身,毋需獻祭。一切性行為都能使人全日不能進入聖殿,直到黃昏為止。埃及也有此慣例,但古代近東很多其他文化卻無此證據,原因大概是儀式化的娼妓十分普遍。* 赫人的習慣是這些文化的例證。他們規定性交後只須洗身便能參加廟宇儀式,但沒有等候期;也不明文禁止在廟中進行性行為。──《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利十五17「無論是衣服是皮子,被精所染,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用水洗。」

         “無論是衣服,是皮子”——猶大會以這沾染不潔的衣服為比喻(猶23末句)。──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利十五18「若男女交合,兩個人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用水洗澡。」

         “……兩個人必不潔淨到晚上……”——(參出十九15,撒上二十-4-5,林前七5,參利十八6末注),本段的條例是要阻止人的情欲。──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男人與女子同房,如為正當的性關係,這種不潔淨只有一個短時期,用水洗澡便可潔淨;因為不是罪,毋須事後獻祭。──《啟導本聖經利未記註釋》

 

【利十五19「“女人行經,必污穢七天;凡摸她的,必不潔淨到晚上。」

         女子月經不潔七天,七天過後通常應已乾淨。男子若與經期中的女子好合,沾染不潔淨七天(24節)。這是保護女體健康的措施,讓家事辛勞的女子得到合法的休息。月經為生理正常的排泄,過後不用獻祭,但須洗澡以重衛生。──《啟導本聖經利未記註釋》

         七天: 行經的婦人不潔淨七天,因七這個數字的象徵意義。七指完全,表示流不潔之血的人極其不潔。 --《聖經精讀本──利未記註解》

 

【利十五19~24女子間歇性的排泄:主要是講及女性經期。在上述國家,女子行經在禮儀上也被視為不潔的。女人月經的潔淨期就如延續性排泄症一樣要計算七天,但卻不須獻祭,只須用水洗淨便成潔淨(21)。男人若在女人行經期內與他交媾,也同樣變得不潔淨,且成為他人不潔淨的媒介(24)。在舊約中,與行經的女人交媾是被禁止的(參18:19; 18:6; 22:10)。──《串珠聖經註釋》

         經期的潔淨禮。月經是女人每個月週期性的生理現象。把行經的人定為不潔,是因流血的緣故。這血因身體的破壞而流出,是身體的不潔 ;同時意味著神對人生產的咒詛(3:16)。但舊約時代不潔的概念與帶來咒詛之罪的概念不同,不潔是為了教訓神的百姓有關罪的概念。 --《聖經精讀本──利未記註解》

         這幾節經文是關乎婦女自然的月經來潮,她不需要為此而獻祭。──《利未記雷氏研讀本》

 

【利十五1924 月經】古代世界到處都視經血令人 * 不潔,幾個文化更以為有被鬼魔影響的危險。以色列對此也是認為只要洗身,毋需獻祭,也沒有避邪的儀式。主前第二千年紀末期某位 * 亞述君王下旨,禁止行經中的婦女在獻祭之時覲見君王。──《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利十五20「女人在污穢之中,凡她所躺的物件都為不潔淨,所坐的物件也都不潔淨。」

 

【利十五20~22“凡摸她床的,必不潔淨到晚上”——這幾節的條例和46節的條例一樣。──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利十五20~23與男人的漏症一樣(4-12),女人月經不潔期間(七天),接觸到與女人下體有關的一切物件都被視為不潔,無論是直接或間接接觸都被感染。象徵“罪惡可怕的傳染性”。 --《聖經精讀本──利未記註解》

 

【利十五21「凡摸她床的,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洗衣服,用水洗澡。」

 

【利十五22「凡摸她所坐什麼物件的,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洗衣服,用水洗澡。」

 

【利十五23「在女人的床上,或在她坐的物上,若有別的物件,人一摸了,必不潔淨到晚上。」

         “若有別的物件,人-摸了,必不潔淨到晚上”——只須等到晚上,不必洗衣服,洗澡,因為他所染的不潔淨比2122節所提的輕些。──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利十五24「男人若與那女人同房,染了她的污穢,就要七天不潔淨;所躺的床也為不潔淨。」

         “……染了她的污穢”——(十八19)這必是夫妻無意行的,若是故意行的,二人就必從民中剪除(二十18)。──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利十五25「“女人若在經期以外患多日的血漏,或是經期過長,有了漏症,她就因這漏症不潔淨,與她在經期不潔淨一樣。」

         “……患多日的血漏……”——主耶穌曾使一個患十二年血漏的女人立刻痊癒(太九20-22),按律法,那女人若沒有涮手摸主耶穌,就是使祂不潔淨(11注),但這女人信主耶穌有能力,非但不至沾染不潔,更能使自己的漏症痊癒,可見這女人的信心是大的。“過長”——就是過了七天(19)。──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女人若患血漏病,她自己和所著的衣服以及睡的床都看為不潔淨。血漏若好了,等多七天,確定乾淨之後,可以獻祭贖罪,成為儀文上潔淨的人。

         新約記有耶穌治療患血漏病女人的事(可五2534),按此處條例,那女人不可以摸耶穌的衣裳,因為能讓耶穌不潔淨。但她一定深信聖潔的耶穌有潔淨的能力,可以潔淨她的不潔。耶穌看重她的信心,動了慈心,把那女人的病醫好了。耶穌的大愛,象那女人的信心一樣,超越了一切律法的禁忌與限制。──《啟導本聖經利未記註釋》

 

【利十五25~30延續性的排泄:主要指女人在經期以外流血或經期延長的情形。潔淨的方法參本章首段注釋。──《串珠聖經註釋》

         這幾節經文所處理的是一種漏症,跟婦女正常的月經無關。她需要為此獻上贖罪祭和燔祭。──《利未記雷氏研讀本》

 

【利十五2533 失常的月經】正常月經之外繼續排血的主因稱為月經過長。其結果是長期的不潔,並且幾乎不可能生育。因為排血時期是禁止行房的。──《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利十五26「她在患漏症的日子所躺的床、所坐的物都要看為不潔淨,與她月經的時候一樣。」

 

【利十五26~27“所躺的床”——這兩節的條例和2022節的條例是一樣的。──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利十五27「凡摸這些物件的,就為不潔淨,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洗衣服,用水洗澡。」

 

【利十五28「女人的漏症若好了,就要計算七天,然後才為潔淨。」

         “……然後才為潔淨”——就是在洗澡以後才為潔淨。──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利十五29「第八天,要取兩隻斑鳩或是兩隻雛鴿,帶到會幕門口給祭司。」

 

【利十五30「祭司要獻一隻為贖罪祭,一隻為燔祭;因那人血漏不潔,祭司要在耶和華面前為她贖罪。」

 

【利十五31「“你們要這樣使以色列人與他們的污穢隔絕,免得他們玷污我的帳幕,就因自己的污穢死亡。”」

         “你們”——就是摩西和亞倫(1)。“要這樣使以色列人與他們的污穢隔絕”——這-節顯明神為以色列人定本章的條例,不但叫他們注意衛生,也要使他們常常防備肉體的污穢,更要學習靈性的聖潔,本章只提到男女之下體所排泄的精、血、膿等,至於人身上一切別處的排泄,雖是與衛生有同樣的妨得和可嫌,按摩西的律法,卻不致使人沾染不潔,這大約是因為本章所提的排泄(或是正當的,或不正當的)都是人墮落的記號(參創三16,結三十六17,哀-17末句),又使有這種排泄的人不潔淨,甚至不能親近神,因為神是聖潔的(林後六17末兩句,參詩二十四4,太五8),人若沾染了不潔淨,就不得立時行潔淨的禮,乃是要等候些功夫(或等到晚上,或等候七日),這是要叫他深深覺悟自己的不潔淨。到了時候,他還得洗身體,洗衣服,有時也要獻贖罪祭和燔祭,這都是要叫他注意自己是罪人,也是叫他知道自己只能因著流血贖罪,得以完全潔淨。現在的信徒也應當在-切的事上學習聖潔(林後七1,來十22,提前五22末句,弗五25-27)。“免得他們玷污我的帳幕,就因自己的污穢死亡”——神的帳幕是聖潔的,凡親近神的人也就必須聖潔(民十九1320,結五11,二十三38-39),本章所提的漏症等疾既是人墮落的記號,也就是神所憎嫌的,所以人若不潔淨自已,就要受神的刑罰,這一章也顯明不但那些有意的罪過使我們與神隔絕,以致受刑罰,連我們的軟弱和無意發動的情欲也必須有耶穌的寶血洗淨,才得與聖的神接交。【要訓】(一)凡醜陋不宜見聞和不潔淨的事都是神所憎惡的;(一)神時常為祂的百姓掛心,他們不論在家、在外、睡著、醒著、白晝、黑夜,神無時不看顧他們;(三)信徒的吃喝、穿戴、行止、動靜,沒有不被神所掛念的;(四)凡體貼肉體的事都是不潔淨能污穢人的;(五)有兩種潔淨人的妙法,就是用血和水(可比主的血,約壹-7,和主的道,詩一百十九9,約十五3);(六)神的聖潔是完全的,連一點污穢祂也不能容忍。──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這裡說明,立這些條例的一個目的,是不讓以色列人玷污神的賬幕。舊約時代,神要人在營中支搭有形的帳幕,親身降臨,藉著會幕與百姓同住(出二十五8)。以色列人是藉著身體來接觸會幕,他們的身體必須與儀文上不潔淨的東西完全隔絕,包括日用飲食、衣著、家居生活,來確保完全乾淨,才能來到神面前。但到新約時代,人對神的侍奉有了顯著的不同。道成肉身的基督和我們的關係是在靈性上。信徒今天追求的,主要為心靈上的潔淨(林後七1;太十五1020)。──《啟導本聖經利未記註釋》

         「隔絕」:在希伯來文這字與「拿細耳人」有相同字根;以色列人要與污穢隔絕,正如拿細耳人要遠離清酒濃酒一樣。(見民6:1-4)──《串珠聖經註釋》

 

【利十五31~33條例之目的:這些條例是要使以色列民與污穢隔絕,免得玷污了神的帳幕,引起神的震怒,使他們自取滅亡(參10; 19章)。──《串珠聖經註釋》

 

【利十五32「這是患漏症和夢遺而不潔淨的,」

         “這是患漏症……”——3233兩節是完結本章的條例,十一章1至十五33節論屬禮儀的四種不潔:(-)動物之不潔(十一章);(二)產婦之不潔(十二章);(三)大痲瘋之不潔(十三十四章);(四)漏症等疾之不潔(十五章)。──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利十五32~33作為15章的結論,概括所有有關性的不潔。 --《聖經精讀本──利未記註解》

 

【利十五33「並有月經病的和患漏症的,無論男女,並人與不潔淨女人同房的條例。」

 

【思想問題(第15章)】

1 本章把性方面的排泄列為不潔,無形中約束了百姓的性行為(18, 19-24)。」你同意這說法麽?這些條例對百姓日後仿效迦南淫亂宗教儀式(見何西阿書)及嫖妓陋習,是否也產生阻遏的作用?

2 本章有關潔淨的條例能否改正人好犯罪的天性?參太15:11。耶穌基督如何解決此問題?參弗4:20-24; 彼後1:3-4

──《串珠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