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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第二章拾穗

 

【利二1「“若有人獻素祭為供物給耶和華,要用細麵澆上油,加上乳香,」

         “若有人獻素祭……”——素祭有三樣:(-)生面(1-3),(二)餅(4-10),(三)初熟之物(14-16)。

         素祭和燔祭原是相連的(注意民二十九611162225283134那節“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素祭”幾個字參利六20),因為這兩種祭都是獻心祭,故此素祭的條例鑼續燔祭的條例也是合宜的。

素祭的材料如下:(一)細麵(或餅或禾穗),(二)油,(三)乳香,(四)鹽(不可有酵和蜜)。

         素祭之材料的預表如下:(一)細麵,預表耶穌完全的品性,無過無不及,並且多受折磨;餅,預表耶穌為生命的餅(約六32-33354151);初熟的禾穗,預表耶穌復活後作初熟的果子(林前十五23;參徒二十六23,啟-5)。(二)油,預表耶穌所受的聖靈(太一18-23,約一33,三34)。(三)乳香,預表耶穌在神面前是馨香的,是神所喜悅的。(四)鹽,預表誠實無偽的意思,鹽和酵的性質正是相反的(太五13,可九49,民十八19,代下十三5小字)。(酵,預表假冒為善和一切不誠實的過犯,11注,蜜,是和酵同類的,11注,所以不可獻為素祭)。

         素祭的材料就是人從地裡勞力所得的出產,因此也就表示人的工作,教訓我們當把自己的工獻與神。

         獻細麵為素祭的手續如下:(一)獻祭的人要將他的供物拿到會幕門口,交給祭司;(二)祭司就要從細麵中取出一把來,並取些油和所有的乳香,把所取的這些燒在壇上,作為紀念;(三)其餘的面,祭司就要大家均分,不可攙酵,要在聖處吃。(祭司為自己獻祭的時候,必須全燒,不可吃,六23注)。

素祭常配有血的祭(二十三18,拉七17,民二十八7-15,士十三19)。“為供物給耶和華”——“供物”兩個字的原文上本有體物的意思(參創三十二20,四十三11),在撒上三14詩四十6節的“獻祭」或“祭物”兩個字是指著血祭,“禮物”兩個字是指著素祭,在但九27節的“供獻”兩個字也是指著素祭,若論到送禮物與人,就可表明受者的尊貴和威榮,有時也包含送者求恩的意思,若是論到獻與神的素祭,也含有同樣的意思。“要用細麵”——就是麥子的精粹,正如血是肉的精液,這面最精細、最潔白,好像為會幕所用的金子,須純淨無疵(出二十五31);麻,須緊密不粗-樣(出二十五4),為素祭至少須用細麵-俄梅珥(就是伊法十分之一,約六磅,民十五4-12)。“澆上油”——就是預表聖靈在耶穌身上(賽六十一1,詩四十五7,來九14),和信徒身上(參約壹二27)。“加上乳香”——(出三十34注)這乳香不是與細麵和油攙合的,乃是加在上面的,或者是另外盛在小金杯子裡(參二十四7),乳香預表耶穌完美聖潔之品格及行為的香氣,是神所喜悅的(歌一3,詩四十五8,路二52,太三17,十七5)。──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本節講述獻素祭的條例。素祭(希伯來原文作“穀物祭”)用的供物為田間的生長物,不象燔祭用動物,《和合本》依中國習慣從“素食”、“素餐”,譯為“素祭”。

素祭所獻的有大麥和小麥磨成的生麵粉(13節)、烤或煎的餅(410節),以及烘的穀物(1416節),這些都是生活的主食品,本自願樂意的原則獻給厚賜百物的神,得到祂的喜悅;出發點與獻燔祭一樣。

素祭有時與燔祭、贖罪祭、平安祭一同獻上,以還特許的願(民六1317)。在會幕中,每天早晚獻燔祭的時候,也獻上素祭(民二十八15)。

獻素祭時,祭司從麵粉中取出一把,澆上橄欖油和鹽與乳香一同燒在壇上。餘下的麵粉烤成餅,但不可加酵,供祭司在聖處吃(六1417)。獻在壇上的素祭不可加酵或蜜。獻祭的人不可吃素祭的物;祭司自己獻的素祭要全燒在壇上,也不可以自己吃(六2223)。

本節講的素祭,雖然多與他祭同獻,似為可以單獨獻的祭,是貧苦人家獻給神的“禮物”(“祭”字在原文有“禮物”之意)。所獻雖微,但在神眼中仍是獻祭者全身奉獻的表徵,絲毫不減其重要性。新約中記有耶穌稱讚寡婦所捐的兩個小錢,因她把養生的都獻上了(可十二42),說明天父注重的為動機,為獻者整個身心的交托,與所獻禮物輕重無關。

橄欖油像麵粉,也是勞力的收穫,是地裡的出產。乳香為聖潔、崇高的表徵,博士獻給嬰兒耶穌的禮物中便有乳香(太二11)。獻素祭同時燒乳香,寓有取悅於神之意,但獻贖罪祭時便不可用乳香(五11)。──《啟導本聖經利未記註釋》

         細麵: 象徵著外表的破碎,以心靈事奉神(林後4:10,11)。澆上油:  應是橄欖油,象徵著聖靈的工作(30:24)。我們的事奉應該時常借著聖靈工作(1:8;3:3;西1:29)。加上乳香: 從橄欖科的乳香樹中榨取的高級香料,指禱告的美好香氣。 --《聖經精讀本──利未記註解》

         “素祭”以細麵、烤製之物(4,5,7節),或禾穗子(14節)來獻上,讓百姓記得把基本食物賜給他們的是神,而他們也必須把自己的生命作為禮物或貢物(那是素祭之希伯來文背後的意思)獻給神。素祭也預示耶穌基督完美無瑕的生命。這是惟一沒有血的供物。參看希伯來書九章22節的腳註。那“油”是橄欖油,而香料多半是“乳香”。──《利未記雷氏研讀本》

 

1 細麵澆上油加上乳香】素祭的材料是穀物、油、乳香。穀物是小麥磨成麵粉之後留在篩子中的粗麵粉(grit semolina)。油是橄欖油。最上等之油是搗開橄欖提取的,但若是用作素祭,則壓碎磨成的次等的油也可接受。油很易燃,烹飪時可作酥化劑。

  香是從某種樹木的膠脂所製成的乳香,這種學名為 Boswellia 屬的樹木只產於阿拉伯半島南部和索馬利蘭(Somaliland),亞丁灣(Gulf of Aden)兩岸之處,雨量、氣溫、土壤不合,就不會生長。其芳香氣味令近東各地對乳香都有很高的需求;美索不達米亞和埃及都廣為使用;法老圖坦卡門的墓中也挖掘到一些。乳香的產量低、需求高,故此十分昂貴,是駱駝商隊貿易的主要商品。素祭只用少量的乳香,全數用悶火慢慢燒盡。──《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13 素祭】猶太教拉比認為素祭是為窮人而設,可以取代燔祭。美索不達米亞亦有為窮人作出類似安排的記錄。用來形容這祭的字眼有「禮物」和貢品的意思。獻這祭的意思是表示尊重和崇敬,同樣的字眼在 * 烏加列語和 * 亞喀得語中(即迦南和美索不達米亞),亦有相同的用法。這種祭通常是在慶典而非憂傷或哀悼之時獻上。一般來說只有一部分燒在壇上,象徵式地獻給主,其餘留給主持典禮的祭司。素祭有時與其他的祭同獻。──《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1~16素祭:此名詞在希伯來文含有禮物或貢物的意味,是一種自願的獻祭,崇拜者藉此向所敬拜的神表明忠貞與感恩的心意,也間接供應祭司們生活所需的食物。

         供物的種類:供物有三種: 1 細麵、 2 烹熟的穀類食品、 3 禾穗子,按獻祭者的能力及需要而定。

         供物的材料:面、油及乳香是主要的材料。當中的麵、油及奠祭用的酒是以色列民的主要食糧 (申12:17) ; 然而,絕不可將酵與蜜燒在壇上作火祭,只可作為初熟的供物獻上。

         禮儀:若獻祭者本身為祭司,所有供物都要全然燒在壇上(6:23);其他的人則要從細麵(穀物磨成的麵粉)中取一部分,加上所有的乳香,獻上作為「紀念」(2),剩下的則作為祭司們的食物。──《串珠聖經註釋》

         有關素祭的規定。素祭是唯一沒有血的祭,但是不能獨自獻上,一般與燔祭(9:17;29:38-42)和平安祭(7:11-13)一同獻上。因此素祭也等於與血一同獻上。素祭的意思是“禮物”、“供物”,源於古語“分配”、“授予”。素祭是把自己親自種植的穀物作成細麵獻給神,意味著獻祭之人純粹的奉獻和順服,就像穀物粉碎成細麵獻在神面前。預表的意義上,素祭預表著耶穌基督的事奉,的確耶穌是單單為神事奉了(4:34;17:4)。 --《聖經精讀本──利未記註解》

 

【利二2「帶到亞倫子孫作祭司的那裡;祭司就要從細麵中取出一把來,並取些油和所有的乳香,然後要把所取的這些作為紀念,燒在壇上,是獻與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

         “祭司要從細麵中取出-把來”——這一把被燒在壇上,為要使這祭與壇上的血祭相連,但所燒的,只是一把,大概是因為這祭所表示的不是注重耶穌為我們捨命,乃是注重耶穌聖潔無玷污的生活,或說是注重耶穌為信徒的靈糧。“所有的乳香”——(15-16)所有的乳香都被燒在壇上,祭司不可為自己留下一點,除了預表主耶穌以外(1注),乳香也是信徒對神之敬愛、祈禱和讚美的標幟,所以祭司不可留下一點(參詩一百-十五1)。獻素祭的時候也奠酒(民十五1-16)。“然往要把所取的這些作為紀念”——(參詩二十3,徒十4)。──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作為紀念”四字與獻在壇上的素祭多次同提,可見這一把燒在壇上的細面,是人對神的豐富供應和看顧的紀念。《使徒行傳》記有羅馬百夫長哥尼流的禱告與周濟在神面前蒙紀念的話(徒十4);故也有獻禮求神紀念獻者的生活境況之意。雖然聖經沒有說明含意,但獻者毫無疑問希望得到神的好感和喜悅。──《啟導本聖經利未記註釋》

         「乳香」:作聖香的四種原料之一(出30:34) , 聖香是每日兩次由祭司在禱告時獻在金壇上的,目的是要把崇拜的人帶到神的面前,蒙祂紀念。──《串珠聖經註釋》

         一把細麵,並取些油: 素祭有五種:①細麵一把、加些油;②爐中烤的物(4);③鐵鏊上作的物(5,6);④煎盤作的物(7);⑤烘的初熟物(14)。 --《聖經精讀本──利未記註解》

 

【利二3「素祭所剩的要歸給亞倫和他的子孫;這是獻與耶和華的火祭中為至聖的。」

         “素祭所剩的,要歸給亞倫和他的子孫”——素祭所剩的麵歸亞倫子孫的男丁大家均分(七10),但他們用這麵烤餅的時候,卻不得攙酵(六17),也須在聖處吃(六16)。“這是獻與耶和華的火祭中為至聖的”——一切獻與神的祭物,連眾人所可吃之平安祭的肉都是聖的,唯有素祭(10,六16,十12),贖罪祭(六17-1825-2617),贖愆祭(十四13,民十八910),和陳設餅等(二十四9),卻是至聖的,必須全燒在蔡壇上,或從其中取出-分來焚燒,其餘的只許亞倫和他的子孫吃(有殘疾不能做祭司的男丁也可以吃,二十一21-22)。至聖的祭物必須在聖處吃,唯有平安祭應歸祭司的分子,祭司可以在任何潔淨的地方,和他全家男女同吃(十12-14)。──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素祭剩下的部分為祭司所有,只可在聖所中吃,不可用以供養家庭。本條例在祭司職位應享的特權與祭司私人的財產之間劃清界限,防止人濫用特權。在日後以色列人祭司制度腐敗之時,確有祭司利用其特殊身分圖利的事(參撒上二1222)。真誠的祭司,是公平、正義等高貴道德精神的保護人,作神“君尊的祭司”的信徒(彼前二9),應該注重行為的聖潔。──《啟導本聖經利未記註釋》

         素祭所剩的: 歸給亞倫和他的兒子們,在會幕聖潔的地方吃。但祭司所獻的素祭不能吃(6:23)。 --《聖經精讀本──利未記註解》

         “至聖”的部分只有合資格的祭司才能吃,而且要在聖所吃。──《利未記雷氏研讀本》

 

3 歸祭司的分】素祭和很多祭一樣,都有部分祭物留給祭司食用。這是供應祭司需要的方法之一。有關這慣例更詳細的討論,請參看六章1418節的註釋。──《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利二4「“若用爐中烤的物為素祭,就要用調油的無酵細麵餅,或是抹油的無酵薄餅。」

         “若用爐中烤的物為素祭”——這爐就是能移動之罐形的瓦爐子,高約三尺,直徑約尺半,他們把爐子燒熱後,就將餅烤在其中,蓋上蓋子,在剛熟的時候是輕的,後來就變成脆的,在爐子的外面他們也烤薄餅(末句),這兩種餅曾記在出二十九2節。“調油”——這是預表耶穌原有的聖靈(參路一35)。──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本章13節為以生麵粉作素祭的條例。本節至10節記述用烤與煎的餅作素祭的方法。用的器具有爐、鐵鏊(烙盤)或煎盤。“鐵鏊”(5節)原文為mahabat,原為陶土制的烙盤,到銅器時代中期(主前21001550年),已有銅制的出現。鐵器時代初期,巴勒斯坦中產家庭也有用鐵制的(參結四3),但不普遍。──《啟導本聖經利未記註釋》

         爐子: 用普通的泥土製作,古代東方用來烤餅的大煎盤。無酵餅: 沒有放面酵的烤餅,中間有孔、較厚、非常脆。 --《聖經精讀本──利未記註解》

 

【利二4~7“爐中烤的”——以色列人常用的餅大約有三樣:(-)爐中烤的(4),(二)鐵鏊上烙的(5),(三)煎盤裡碟的(7),這是預表耶穌所受的苦難和所經的試煉(來二10,賽五十6,五十三34)。──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410 烤的素祭與調油的無酵細麵餅】給祭司食用的素祭可用烤爐、鐵鏊,或煎盤調製。用的是同樣的油和粗麵粉,但不加乳香。本節更指明不可加酵。任何的酵通常都不可作聖用,原因可能是它能使食物變質(發酵作用)。──《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利二5「若用鐵鏊上做的物為素祭,就要用調油的無酵細麵,」

         「鐵鏊」:煎東西的盤或鍋。──《串珠聖經註釋》

         鐵鏊: 烤餅的鐵板(4:3),用來烤制又大又園的無酵餅。 --《聖經精讀本──利未記註解》

 

【利二6「分成塊子,澆上油;這是素祭。」

         “分成塊子”——不是囫圇獻上,乃是用手擘開的(六21,參太十四19,二十六26,徒二十11)。“澆上油”——這是預表耶穌所受的恩膏(徒十38,太三16-17)。──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鐵鏊烤的餅獻上時要“分成塊子”,也就是把它擘開分成片。主耶穌設立聖餐時,拿起餅祝禱之後也擘開,表徵祂在十架上破碎己身,成了人與神和好的活祭(太二十六26)。──《啟導本聖經利未記註釋》

 

【利二7「若用煎盤做的物為素祭,就要用油與細麵做成。」

         “若用煎盤做的”——“煎盤”兩個字不是指著一個平板式的器皿,乃是指著能盛油的深鍋子說的,舊譯本作“若用鍋做的”,文理譯本作“如奉釜煎”,意思說是用油碟的。──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煎盤”用泥或金屬製成,可煎炸食物。有的學者認為這種煎盤作出的餅很象今天的油炸圈或粵人所說的“煎堆”。──《啟導本聖經利未記註釋》

         用煎盤作的物: 用煎盤與爐子、鐵鏊烤的餅都不加乳香,只用細麵和油,作為素祭獻給神。神為貧窮人著想,沒有貴重的乳香也能獻素祭。通過獻祭的種類、方法,明白萬有的神真正悅納的是獻祭者自願的奉獻和忠心。 --《聖經精讀本──利未記註解》

 

【利二8「要把這些東西做的素祭帶到耶和華面前,並奉給祭司,帶到壇前。」

         “要把這些東西做的素祭帶到耶和華面前”——為會眾所用之素祭的餅是利未人在聖所的院子裡烤的(代上二十三28-29,結四十六20),但百姓為自己所獻的餅大概是在家中烤的。“並奉給祭司,帶到壇前”——百姓只能將祭物奉上,唯有祭司可以獻在壇上。──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利二9「祭司要從素祭中取出作為紀念的,燒在壇上,是獻與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

         “燒在壇上”——在細面(1)和初熟之物的素祭上(15)既要加乳香,在這些餅上大概也必要加乳香。──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獻與耶和華的馨香的火祭: 獻祭者心甘情願的順服和奉獻能使神喜悅(4:18)。 --《聖經精讀本──利未記註解》

 

【利二9~10“祭司要……”——這兩節是推廣第2節的意思。──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利二10「素祭所剩的要歸給亞倫和他的子孫。這是獻與耶和華的火祭中為至聖的。」

         “素祭所剩的……”——(參3)。“要歸給亞倫和他的子孫”——所剩下的餅都歸與獻這祭的祭司(七9),但他也可以隨意請亞倫子孫中的男丁同吃,素祭所剩下的面都要歸亞倫的子孫大家均分(七10)。──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至聖的」:供物中有「聖的」,如平安祭的供物;有的是「至聖的」,如素祭、贖罪祭、贖愆祭和陳設餅。祭司及其家屬可在清潔的地方吃至聖的供物;惟獨祭司才可在會幕的院內吃至聖的供物(民18:9-10)。──《串珠聖經註釋》

         至聖的: 分別為聖獻給神。亞倫和他的兒子們吃素祭所剩的,意味著蒙神的祝福而生活。 --《聖經精讀本──利未記註解》

 

【利二11「“凡獻給耶和華的素祭都不可有酵;因為你們不可燒一點酵、一點蜜當作火祭獻給耶和華。」

         “凡獻給耶和華的素祭……”——本節至13節所記的是幾條總例,乃關於一切素祭的。“都不可有酵,因為你們不可燒-點酵、一點蜜,當作火祭獻給耶和華”——這不是說不可將有酵的物和蜜獻給神,只說這些物一點也不可燒在壇上(12,六17),因為酵和蜜列在初熟的供物中(二十三17,申二十六212,參代下三十一5),在第12節又說要將這些物獻給主,為感恩獻平安祭的時候也用有酵的餅(七13),在七七節所獻之兩個做搖祭的餅也是有酵(二十三17),在舊約和新約上酵是不誠實,假冒為善,和異端邪道的標幟(六17,可八15,林前五8,加五9),因為酵是由物腐化而生的(參太十三33注,聖跡合參第五十七章)。蜜原是好的(箴二十四13,詩十九10,一百一十九103),聖書上也常用“流乳與蜜”四個字來形容迦南地的肥沃(參出三8,民十三27十四8),但古人造醋的時候用蜜做酵,所以神在獻祭的條例中把蜜和酵當作同類的(十-20注),也有注釋家以為蜜是指著-切在感覺上使肉體喜悅的事,這樣神禁止人在壇上燒蜜,是特要表示在敬拜神或侍奉祂的事上,凡-切肉體所喜好的都是神所憎惡的,故此神忠心的僕人須要將這-切都棄絕了(參羅八5-7)。──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聖經沒有說明為什麼素祭不可以用蜜與酵。蜜一直是使食物變甜的糖料,所以禁止,可能與異教用蜜敬神有關,不容此種風俗滲入對真神的敬拜中。保羅就警告過信徒不可在吃祭偶像之物上為魔鬼留後路(林前八章)。

“酵”本來是酸的,多用來發麵,一點有酵的麵團放在新麵粉中,可讓全團發起來。

酵與蜜都有發酵作用;禁止用,可能不讓它們損害祭物的天然純質,因為所獻穀物為人勤懇勞動所得,代表人在神面前奉獻的純樸與坦然。

有的人以為酵是惡的代表,因為耶穌說過不好的教訓能象酵一樣腐敗人心(太十六6);但祂也曾把酵比喻天國,說福音的力量開始很小,但擴展異常迅速(太十三33)。這樣看來,酵所具有的是滲透的作用,為中立的,本身無所謂好壞,全看人如何用它。即使在本書獻祭的條例中,初熟之物的祭也可以加酵(二十三17)。──《啟導本聖經利未記註釋》

         「一點蜜」:古時有用蜜做酵素,故它和酵同樣當為不潔。──《串珠聖經註釋》

         酵和蜜: 酵因自身的發酵性,象徵罪的傳染性、腐敗性(16:6,12;林前5:8)。蜜象徵世界上的宴樂(5:3)。 --《聖經精讀本──利未記註解》

         “酵”(酵母)和“蜜”(不是蜜蜂的蜜;參看創四三11)都要除掉,因為它們都會發酵;但酵和蜜卻可在初熟祭中使用(12節;二三17)。酵會擴散,通常用來象徵罪惡靜靜的擴散(太一六6;林前五6;加五9)。──《利未記雷氏研讀本》

 

1113 蜜】蜜是一種自然資源,所指的大概是指蜜棗的糖漿,而非蜂蜜。* 赫人雖然成功地馴養蜜蜂,並且在獻祭中使用蜂蜜(迦南人亦然),在以色列卻沒有類似的證據。在聖經之中,蜜與其他農產同列(見:代下三十一5)。──《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利二12「這些物要獻給耶和華作為初熟的供物,只是不可在壇上獻為馨香的祭。」

         “這些物……”——就是帶酵之物或蜜(參二十三15-21)。“要獻給耶和華,作為初熟的供物”——(11注)。“只是不可在壇上獻為馨香的祭”——這些物要歸與祭司(民十八13,申十八4)。──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初熟之物: 酵和蜜可與初熟的穀物一同獻給耶和華,但只能用作祭司的飲食,不能象其他祭物在壇上焚燒。象徵腐敗和罪惡的物在耶和華面前不能成為馨香的火祭。 --《聖經精讀本──利未記註解》

 

【利二13「凡獻為素祭的供物都要用鹽調和,在素祭上不可缺了你神立約的鹽。一切的供物都要配鹽而獻。」

         “凡獻為素祭的供物,都要用鹽調和”——鹽的性質是與酵相反的,是保存的,是防止物類腐化的(太五13注,聖跡合參第四十九章)。“在素祭上不可缺了你神立約的鹽”——(參民十八19注,代下十三5小字),鹽能解毒、調味、並可保存物性,使不腐壞,因此鹽是表示交際上一種忠實不變的好情誼。按亞西的風俗,人若-同吃餅與鹽,便是好朋友。亞拉伯人立約的時候把鹽放在刀上,立約的人各都取一點吃,從此就算是至厚的朋友,所似俗語叫做鹽約。拉四14節中的“我們既食禦鹽,不忍見王吃虧”就是這個意思。對於敬拜神,鹽也是表示人的信實真誠(參太五13,可九49-50,西四6)。“-切的供物,都要配鹽而獻”——不但在各種素祭上必須加鹽,一切別的祭物也都要配鹽而獻(結四十三24),在聖香中也須有鹽(出三十35),這是叫我們知道,人敬拜神,若不誠實,神必不喜悅。──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一切供物都要配鹽”。鹽有保存食物耐久和清潔的作用。古時兩方立約,吃鹽為盟,確立長久友好關係,當系取鹽有耐久之意。祭物之鹽稱為“立約的鹽”,表明所立的約不可泯除(民十八19;代下十三5)。信徒為“世上的鹽”(太五13),若不能從世人中間分別出來,保持信心的堅定與純正,有若鹽失了味,便無力見證神。──《啟導本聖經利未記註釋》

         「鹽」:有防腐作用,所有祭品都要加上鹽,表示神與以色列人的盟約是永恆不渝的。──《串珠聖經註釋》

         立約的鹽: 鹽用來防止腐爛(王下2:9-22)。鹽象徵耶和華和百姓之間的約是永遠的、真實的。從這個意義上,素祭上放鹽是對神守約的信心和感謝。 --《聖經精讀本──利未記註解》

         “鹽”代表持久和不腐敗的性質(比較民一八19;代下一三5)。──《利未記雷氏研讀本》

 

13 鹽】鹽廣被用作防腐的象徵。當時立約或結盟時,有使用鹽來象徵條款效力久遠。來自 * 巴比倫、波斯、阿拉伯、希臘的文獻,都一致反映這個象徵性的用法。同樣,聖經也用「鹽約」一語,來形容主和以色列之間所立的 * 約,表示這約是長期有效的。

  盟友建立這種協議時,通常會共享菜色包括鹽醃肉類的筵宴。故此獻祭時加鹽作為盟約關係的提示,是很合適的。再者,鹽能防止發酵,酵若是悖逆的象徵,鹽自然就代表抑制悖逆的事物。最後,鹽又象徵不產,因此亦在條約的咒詛宣言中使用。在一個赫人條約中,見證人宣告如下的咒詛:若是毀約,願這人和這人的家和他的土地,像鹽沒有種子一樣沒有後嗣。──《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利二13在素祭上不可缺了你神立約的鹽何意?】

答:「凡獻為素祭的供物,都要用鹽調和」--這鹽的性質是與酵的性質相反。鹽是具有長期保存不壞和防腐的作用(太五13),「在素祭上不可缺了你神立約的鹽」--因鹽有調味、解毒、保存物性、使不腐壞的好處,所以鹽乃表示在交際上一種忠實不變的情誼。按亞西的風俗,人若一同吃餅與鹽,便是要好的朋友。亞拉伯人立約的時候,把鹽放在刀上,立約的人都取一點鹽來吃,從此就要算是至好的朋友,故此俗語叫做鹽約,就是不廢的意思(參民十八19,代下十三5小字,拉四14) 鹽也表示人的信實、真誠、和氣(參太五13;可九4950;西四6)。「一切的供物,都要配鹽而獻」—不但在各種素祭上必須加鹽,一切別的祭物也都要配鹽而獻 (結四三24)。在聖香中也需要有鹽,作成清淨聖潔的香(出卅35)。從鹽的這些功用,神所以與人立約 表意看來,乃是叫我們知道,人要敬拜神,為主奉獻,須要聖潔,誠實無偽,才蒙悅納。―― 李道生《舊約聖經問題總解》

 

【利二13  “鹽約”是……】許多阿拉伯國家的人民,都以鹽來立約,以示條約的效能長存不變。主耶穌稱門徒為“世上的鹽”(參太5:13)。你每天使用鹽的時候都要記住,你現在是與神立約之民,要積極地貢獻自己,防止世界腐化,要盡力保守這世界潔淨,不至敗壞。――《靈修版聖經註釋》

 

【利二14「若向耶和華獻初熟之物為素祭,要獻上烘了的禾穗子,就是軋了的新穗子,當作初熟之物的素祭。」

         “若向耶和華獻初熟之物為素祭”——本節是接續第10節,因為1113節是注段(11注),本節至16節是論人甘心樂意獻初熟之物為素祭(箴三9)。至於按定例所應獻的初熟之物,另有條例(二十三10-1),初熟的供物,一面表示獻者之感恩的心,一面預表基督從死裡復活為初熟的果子(林前十五23)。“要獻上供了的禾穗子”——古人好吃供熟新穗的子粒(二十三14,書五11,撒上十七17,二十五18,撒下十七28,得二14)。“供了……軋了”——這是預表耶穌所受的苦難。“就是軋了的新穗子”——參王下四42)。──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本節至16節記述獻初熟之物為素祭的條例。將幼嫩的大麥、小麥或其他穀物的禾穗子,先加烘烤,然後磨成粗粉,添上油與乳香,當作素祭獻上。五穀、油和這裡未提到的酒,是希伯來人的三大基本食物(參申十二17),都是生活所需,屬勞苦所得。──《啟導本聖經利未記註釋》

         把“初熟的禾穗子”獻給神,象徵完全的奉獻。烘了……軋了的: 把烘乾的穗子用手磋成穀粒。“軋”是“穀粒”、“穀物”的意思。 --《聖經精讀本──利未記註解》

 

1416 初熟之物為素祭】素祭除可取代燔祭,或與其他的祭同獻以外,也可以在收成時作為初熟果子的祭。這祭的五穀不經加工,而是穗子尚在青綠的成熟階段時整個烘了獻上。本節所說的穀物可能是大麥而非小麥。──《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利二15「並要抹上油,加上乳香;這是素祭。」

 

【利二16「祭司要把其中作為紀念的,就是一些軋了的禾穗子和一些油,並所有的乳香,都焚燒,是向耶和華獻的火祭。”」

         “祭司要把其中作為紀念的,就是一些軋了的禾穗子,和一些油,並所有的乳香,都焚燒”——祭司須從禾穗子和油中各取出一些,和-切的乳香焚燒在壇上,所剩的都要歸與亞倫和他的子孫(民十八11-13,代下三十-4-5)。──丁良才《利未記註釋》

         火祭: “焚燒祭”,是四大獻祭方法之一。 --《聖經精讀本──利未記註解》

 

【思想問題(第2章)】

1 素祭是向神表示感恩、敬拜及樂意遵命的禮物。你認為信徒在生活上也應有這種「祭」嗎?

2 作素祭的供物要配上鹽,目的何在?新約信徒在救恩上又有何確據?參羅8:31; 1:13

──《串珠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