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来书第七章
逐节详解
【来七1】「这麦基洗德就是撒冷王,又是至高神的祭司,本是长远为祭司的。他当亚伯拉罕杀败诸王回来的时候,就迎接他,给他祝福。」
〔原文直译〕「原来这麦基洗德,撒冷王,至高神的祭司,当亚伯拉罕杀败诸王回来的时候,曾迎接他,并给他祝福。」
〔原文字义〕「麦基洗德」仁义的王,公义的王;「撒冷」平安,和平,完美;「杀败」击败,杀戮,割。
〔文意注解〕「这麦基洗德就是撒冷王,」『麦基洗德』在全部旧约圣经中,仅出现过两次(创十四18~20;诗一百一十篇),犹太人文士们很早就认定《诗篇》第一百一十篇是弥赛亚诗篇,故麦基洗德乃豫表弥赛亚,就是基督;『撒冷王』乃当日迦南地的一个王,京城撒冷,是耶路撒冷的旧称。
「又是至高神的祭司,本是长远为祭司的,」『至高神』指独一的真神,当时迦南地有拜独一神的人,但是否认识所拜之独一神即耶和华,则因没有文献可资参考,故不得而知;『长远为祭司』在昔日宗族时代,即以家长或族长为祭司,麦基洗德不但作王,而且也作祭司,又因无生死的记录,暗示他像神的儿子不死(参3节),故称他『长远为祭司』(本句按原文记载在第三节)。
「他当亚伯拉罕杀败诸王回来的时候,」『杀败诸王』指埃布尔兰杀败基大老玛和与他同盟的王(创十四17,9);埃布尔兰即亚伯拉罕的原来名字(创十七5)。
「就迎接他,给他祝福,」撒冷王麦基洗德带着饼和酒,出来迎接,并为埃布尔兰祝福(创十四18~19)。
〔话中之光〕(一)撒冷王麦基洗德豫表耶稣基督;祂来到世上,是要在属祂的人心中作王掌权(太二6)。
(二)麦基洗德是王而祭司,故又豫表耶稣基督不但是王,且是大祭司。祂是王,在人中间代表神;祂是祭司,在神面前代表人。
(三)在我们属灵的争战中,祂不但尽大祭司的职任,为我们代祷,并且常用饼和酒供应我们;饼为饱足和加力,酒为复苏和激励。
(四)我们的大祭司主耶稣,并非不能体恤我们的软弱,所以我们只管坦然无惧的来到施恩的宝座前,为要得怜恤、蒙恩惠作随时的帮助(来四15~16)。
(五)麦基洗德是等亚伯拉罕杀败诸王回来时,才迎接他,给他祝福。一次属灵争战中的得胜,并不代表争战已经结束;许多信徒的失败,是因胜利而松懈、骄傲,以致让仇敌有机可乘,故我们在得胜之后更需主的服事。
【来七2】「亚伯拉罕也将自己所得来的,取十分之一给他。他头一个名翻出来就是仁义王,他又名撒冷王,就是平安王的意思。」
〔原文直译〕「而亚伯拉罕从所有的一切中,分出十分之一给他;他的名翻出来,第一是公义王,其次是撒冷王,就是平安王的意思。」
〔原文字义〕「所得来的」所有的东西,所有的一切;「取」分给,分享。
〔文意注解〕「亚伯拉罕也将自己所得来的,取十分之一给他,」『所得来的』指从敌人所掳获之物(参4节;创十四16,20);『十分之一』自从族长时代即有奉献十分之一的惯例(创十四20;廿八22),后来透过摩西更明文规定十分之一当归耶和华为圣(利廿七30)。
「他头一个名翻出来就是仁义王,」『头一个名』指麦基洗德这名字;『翻出来』指从原来的迦南地语文翻成旧约的希伯来文和新约的希腊文,两者麦基洗德的字义均同为仁义王;『仁义王』最好翻作公义王,公义是对神和对人均公平、公正、正直。麦基洗德豫表基督是公义王(赛卅二1),使人与神、人与人的关系都恢复到对的光景。
「他又名撒冷王,就是平安王的意思,」『平安王』平安指人与神、人与人、人自己的里面都和平、和睦、和好、平安。麦基洗德豫表基督是平安王(赛九6;太廿一4~5),使人与神、人与人的关系都恢复到和好、和睦的光景,并且因此人自己里面满有安息和平安。
〔话中之光〕(一)信心之父亚伯拉罕,在他有新的收获之时,尚且不忘记献给神十分之一;我们这些照着亚伯拉罕之信而为亚伯拉罕属灵子孙的信徒,岂能在神所赐给我们的恩典上,忘记应当献给神的分?
(二)主在十字架上受死,满足了神公义的要求,所以祂成为我们的公义(林前一30),我们惟有靠着祂才得以在神面前称义(多三7)。
(三)主是公义的王,不但祂自己喜爱公义(来一9),要在地上施行公义(耶廿三5;卅三15;但九7;启十九11~16),并且使信靠祂的人追求公义(提后二22)。
(四)主耶稣是仁义王和平安王。神的国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义、平安,并圣灵中的喜乐(罗十四17)。
(五)公义带进平安(赛卅二17),平安产生公义(来十二11);公义和平安,彼此相亲(诗八十五10)。
(六)主是平安的源头,我们惟有借着祂,才能与神相安、与人和睦(弗二14~16),并且享受神的平安。
(七)祂所赐的平安与世界的平安不同(约十四27)。凡在祂里面,并祈求祂的,都能得着出人意外的平安(约十六33;腓四6~7)。
【来七3】「他无父,无母,无族谱,无生之始,无命之终,乃是与神的儿子相似。」
〔原文直译〕「他无父,无母,无族谱;既无开始的日子,也无生命的终结,好像与神的儿子,长远为祭司。」
〔原文字义〕「生」日子,时日,一段时间;「命」生命;「相似」有如,好像。
〔文意注解〕「他无父,无母,无族谱,」『无父、无母』指他的出身无法获悉;『无族谱』指在圣经里找不到他族谱的记载。
「无生之始,无命之终,」『无生之始』指他没有何时诞生的记录;『无命之终』指他也没有何时离世的记录;合起来可视为从太初就已存在(约一1),并且永远常存、长远活着(参24~25节)的豫表。
「乃是与神的儿子相似,」『相似』指在某些方面像神的儿子,这话表明麦基洗德并不就是神的儿子,只不过将『相似』的点拿来豫表神的儿子耶稣基督而已。
在《创世记》里,所有重要的人物都有族谱,惟独麦基洗德没有,他突然出现,又突然消失,没有诞生或死亡的记载(创十四17~20);此外,他并且是以色列人的先祖以外的人物,故适合被神选用来作为新约大祭司耶稣基督的豫表:(1)祂是超越种族,服事全人类的大祭司;(2)祂是君尊(王)的大祭司;(3)祂是永远活着的大祭司。
〔话中之光〕(一)麦基洗德的身分是王而祭司(参1~2节),既代表神(王),又代表人(祭司),结果显出像神儿子的模样;信徒模成神儿子形像(参罗八29原文)的最佳办法,就是确实作个『君尊的祭司』(彼前二9),常常藉传福音将神介绍给人,又常常藉代祷将人带到神面前。
(二)信徒固然应当孝顺肉身的父母(弗六3),看顾亲属(提前五8),在人面前作个不忘本的正常人,但更重要的,一切都要作在主里面(弗六1),不可因为父母亲而将主耶稣置诸脑后(参太十37)。
【来七4】「你们想一想,先祖亚伯拉罕将自己所掳来上等之物取十分之一给他,这人是何等尊贵呢!」
〔原文直译〕「你们想想,族长亚伯拉罕从上等的战利品中取了十分之一献给他,这人是多么尊大阿!」
〔原文字义〕「掳来上等之物」一堆中的极品;「先祖」原始的祖宗,族长;「尊贵」尊高,尊大。
〔文意注解〕「你们想一想,先祖亚伯拉罕,」『先祖亚伯拉罕』是希伯来人(犹太人)最早及最大的祖宗;他是利未的曾祖父,亚伦是他的第六代孙(出六16,18,20)。
「将自己所掳来上等之物取十分之一给他,」『掳来上等之物』指全部东西经过挑选后认为上好的。
「这人是何等尊贵呢,」『这人』指麦基洗德;『何等尊贵』是指他竟然配受希伯来人最伟大的先祖亚伯拉罕的奉献。
〔话中之光〕(一)圣经中记载了许多前人的事例,可以作为我们的榜样或鉴戒(参林前十11),所以我们应当留心思想,从中学取教训。
(二)亚伯拉罕敬畏神的存心和态度,竟然及于事奉神的麦基洗德;我们也当对于那些善于管理教会的长老,以及劳苦传道教导人的,以为配受加倍的敬奉(提前五17)。
(三)我们奉献财物,是将『所掳来的』――神赏赐给我们得着的归给神,祂配得『上等之物』,千万勿将自己家里用旧的或不用的东西拿来献给教会,结果叫会所或教堂成了旧货屯积场。
【来七5】「那得祭司职任的利未子孙,领命照例向百姓取十分之一,这百姓是自己的弟兄,虽是从亚伯拉罕身(原文是腰)中生的,还是照例取十分之一;」
〔原文直译〕「那些领受祭司职任的利未子孙,按照律法的规定向以色列百姓,就是向他们自己的弟兄收取了十分之一,虽然他们同是从亚伯拉罕的腰中生出来的。」
〔原文字义〕「祭司职任」祭司职分,祭司圣职;「命」律法;「例」诫命,吩咐;「身」腰。
〔文意注解〕「那得祭司职任的利未子孙,」旧约以色列人中只限亚伦的子孙才得担任祭司(出廿八1;代上六49),而他们是利未支派中的一房(代上六1~3)。
「领命照例向百姓取十分之一,」『领命照例』指根据摩西律法中的诫命;『向百姓取十分之一』指以色列百姓须将出产的十分之一归给利未的子孙(民十八21~24)。
「这百姓是自己的弟兄,」『自己的弟兄』意指同胞关系,即以色列众百姓与利未支派的子孙都源自同一祖宗。
「虽是从亚伯拉罕身中生的,」意指同为亚伯拉罕的后裔。
「还是照例取十分之一,」原文无『取十分之一』字样。
【来七6】「独有麦基洗德,不与他们同谱,倒收纳亚伯拉罕的十分之一,为那蒙应许的亚伯拉罕祝福。」
〔原文直译〕「惟独那不属于他们世系的,却向亚伯拉罕收取十分之一,并为那蒙受应许的亚伯拉罕祝福。」
〔原文字义〕「同谱」同一族谱,同一世系。
〔文意注解〕「独有麦基洗德,不与他们同谱,」原文无『麦基洗德』字样,但从上下文可知是指他;麦基洗德与亚伯拉罕并无血统关系。
「倒收纳亚伯拉罕的十分之一,」『收纳…十分之一』原文只有一个字,意指收取该有的奉献。
「为那蒙应许的亚伯拉罕祝福,」『蒙应许』指已经蒙神应许赐福给他(创十二1~3)。
〔话中之光〕(一)我们将持十分之一献给神,是承认一切都是属祂的。我们的大祭司配得叫我们将一切献给祂,而甘心乐意为祂牺牲一切,因为我们的一切都是属祂的。
(二)我们若将一切交给祂,就越肯为祂而撇下一切,我们就越丰富的经历这位大祭司祝福的能力。
(三)我们对主的信心与奉献,都是本于舍己谦卑,看见自己的微小,甚至虚无,愿意献上自己的一切归祂管理。也惟有我们的微小和虚己,叫我们佩得祂的祝福。
【来七7】「从来位分大的给位分小的祝福,这是驳不倒的理。」
〔原文直译〕「在下的受在上的人祝福,这是无可辩驳的。」
〔原文字义〕「位分大」较大的,较好的,较优的,超越的,尊优的;「位分小」较小的,较次的,低下的,卑小的。
〔文意注解〕「从来位分大的给位分小的祝福,」『从来』意指下面所述乃是一个顚扑不破的道理;祝福的人当然比被祝福的人尊大。
「这是驳不倒的理,」意指此乃无可争辩的至理。
〔话中之光〕(一)我们越认识祂的尊荣高超,我们就越要谦卑,越觉得自己的微小;然后就越配得祂的祝福。
(二)耶稣基督是我们一切祝福的源头,所有真实的福气,都是从祂而来,也都是因祂而有。
(三)基督来叫我们得以蒙神祝福。惟有在基督里的人,能以得着神的祝福。
【来七8】「在这里收十分之一的都是必死的人;但在那里收十分之一的,有为他作见证的说,他是活的;」
〔原文直译〕「在这里,收取十分之一的,是会死的人;在那里,却被证明他是(永)活的。」
〔文意注解〕「在这里收十分之一的都是必死的人,」『在这里』指利未支派的祭司;他们都会死(参23节)。
「但在那里收十分之一的,」『在那里』指麦基洗德。
「有为他作见证的说,他是活的,」指麦基洗德所豫表的耶稣基督,神在圣经里为祂作见证,说祂是『永远』的,意即是活的(诗一百一十4)。
【来七9】「并且可说那受十分之一的利未,也是借着亚伯拉罕纳了十分之一。」
〔文意注解〕「并且可说那受十分之一的利未,」『并且可说』指并且可以这么说。
「也是借着亚伯拉罕纳了十分之一,」『借着亚伯拉罕』意指利未人是亚伯拉罕的子孙,亚伯拉罕所作的,因利未人在亚伯拉罕的身中(参10节),故亦有分于其作为。这正如全人类都在始祖亚当里犯了罪,因为亚当犯罪时,全人类都在他的身中(参罗五12)。
【来七10】「因为麦基洗德迎接亚伯拉罕的时候,利未已经在他先祖的身(原文是腰)中。」
〔文意注解〕「因为麦基洗德迎接亚伯拉罕的时候,」这是回述第一节的事实。
「利未已经在他先祖的身中,」意指先祖亚伯拉罕所作的,就是代表他的后裔利未人所作的。
【来七11】「从前百姓在利未人祭司职任以下受律法,倘若藉这职任能得完全,又何用另外兴起一位祭司,照麦基洗德的等次,不照亚伦的等次呢?」
〔原文直译〕「这样看来,倘若借着利未人祭司职任是完全的――从前以色列百姓是根据它领受律法的――怎么还需要照麦基洗德的等次另外兴起一位祭司,而不照亚伦的等次呢?」
〔原文字义〕「完全」完成,完备。
〔文意注解〕「从前百姓在利未人祭司职任以下受律法,」本句在原文是附属在『倘若…完全』句子里面,用来补充说明『利未人祭司职任』的功用,以色列人受律法乃根据利未人祭司职任,可见这职任是多么的重要。
「倘若藉这职任能得完全,又何用另外兴起一位祭司,」『倘若』在原文相当有力,表明祭司职任是否完全乃是整个论据的重点;『完全』指完成当初设立祭司制度所应该完成的目的和任务。
旧约祭司的职任,他们代百姓所献的祭,只叫人想起罪,不能除罪(来十3~4),也不能叫人成圣(来十1~2),因此是不完全的。
「照麦基洗德的等次,不照亚伦的等次呢,」『麦基洗德的等次』和『亚伦的等次』职任的差别点如下:
(1)『君王祭司』对『利未子孙』(参1,5节)。
(2)『长远为祭司』对『有死阻隔不能长久』(参1,8,23节)。
(3)『一人』对『数目众多』(参15,23节)。
(4)『一次献上就成全』对『每日为罪献祭』(参27节)。
(5)『成全到永远』对『不能得完全』(参11,28节)。
(6)『照无穷之生命的大能』对『照属肉体的条例』(参16节)。
(7)『圣洁、无邪恶、无玷污』对『自己有罪』(参26~27节)。
〔话中之光〕(一)亚伦的等次,不过豫表主耶稣在世的工作;所以必须有比亚伦更美的等次,以豫表基督在天永远为大能的祭司。
(二)许多基督徒只认识亚伦所豫表的基督,他们以基督的死与宝血为极宝贵的;而极渴望他们的信心得安息,但是这种认识还是不够,必须进一步认识麦基洗德所豫表的基督。
(三)亚伦的工作只包括赎罪与蒙神悦纳,缺少权柄与能力;惟有基督照麦基洗德等次为大祭司,有永远丰富的能力与祝福。
(四)很少有基督徒认识麦基洗德所豫表的基督;许多人虽然相信基督在天上坐在神的右边,但是他们却不明白这与他们的日常生活,以及属灵的追求有甚么关系,以致未能太多享受基督的服事。
【来七12】「祭司的职任既已更改,律法也必须更改。」
〔原文字义〕「更改」迁移,改变,离去,转换,转移。
〔文意注解〕「祭司的职任既已更改,」意指祭司的职任,从亚伦的等次更改为麦基洗德的等次(参11节),从利未的祭司支派更改为犹大的君王支派(参13~14节),从软弱的人更改为神的儿子(参28节)。
「律法也必须更改,」意指外面字句的律法,更改为里面生命的律法(来八10);这里在原文的意思十分强调非更改不可,因为基础完全改变了。
耶稣基督是照无穷生命的大能成为大祭司(参16节),亦即照生命的律法做了永远长存的大祭司(参24节)。
【来七13】「因为这话所指的人本属别的支派,那支派里从来没有一人伺候祭坛。」
〔文意注解〕「因为这话所指的人本属别的支派,」『这话所指的人』指主耶稣基督(参14节);『别的』在原文不是指同类中的另一个,而是指不同类的;『别的支派』指不属利未支派。
「那支派里从来没有一人伺候祭坛,」『那支派』指犹大支派(参14节);『伺候祭坛』乃祭司的主要职任,在此用作『祭司职任』(参12节)的同义词,这是本书作者的巧妙修辞表现。在旧约里,仅容许利未支派中亚伦的子孙担任祭司(出廿八1;代上六49),故其它支派的人从来没有一人伺候祭坛。
【来七14】「我们的主分明是从犹大出来的;但这支派,摩西并没有提到祭司。」
〔原文字义〕「分明」明显的,显然的,公开地让大家知道;「出来」升起,涌出,萌芽,爆出来,兴起;「并没有」从来没有,连一点踪迹也没有,压根儿就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