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頁 | 返回本書目錄

 

帖撒羅尼迦後書第二章拾穗

 

【帖後二1「弟兄們,論到我們主耶穌基督降臨和我們到他那裡聚集,」

    一開頭保羅就用懇求的口吻(參見帖前四1,五12)。hyper 具有論到(NIV)和“為了”;兩種含意,大意是“為了所論到的真理……”。其嚴肅性因使用正式的全銜我們主耶穌基督而提高。降臨(parousia,見帖前二19注釋{\LinkToBook:TopicID=131,Name=B 保羅的喜樂(二1920})跟聚集(episynagoge;新約中另一處在來十25,指基督徒的崇拜聚會)合併在一個冠詞之下;兩者緊緊相扣,都是整個偉大的主再來的一部分(參帖前四1617)。──《丁道爾聖經注釋》

         本節至12節是對帖城教會中因相信“主的日子”已來所引起的驚惶而作的教導。保羅指出主再來前必有某些事發生,比方說“那大罪人”,現在因受攔阻尚未出現,但終必顯露出來欺騙犯罪的人類。主基督來時會把他消滅。

保羅不是按著先後的次序寫。57節是講“大罪人”出現以前的事(34節),但寫在後面;8節講“大罪人”被消滅,卻放在描寫他出現後種種活動的前面(912節)。讀時須留意。

這幾節的要點是,主來臨前雖先有這些事,但“那不法的隱意”現在已經發動(7節);而犯罪不信的人會為那“不法的人”所欺騙,與他同遭定罪沉淪的命運。保羅警告讀信的人不可落入那不法者的虛謊中,誤把他的出現當成主基督的再來。

本節說明《帖後》所寫是保羅在帖城的口頭教導和《帖前》書信的繼續與補充。“降臨“指主的再來,“聚集”見《帖前》四17的記述。──《啟導本聖經註釋》

         主耶穌基督……到他那裡聚集: 指耶穌基督再臨時,聖徒們為迎接基督而聚集在耶穌面前(帖前4:17),即指“被提”<帖前4:14-17,關於被提>──《聖經精讀本註解》

 

【帖後二1~3本章一至三節的話清楚告訴我們,切勿輕信人對主已再來的傳說;因為主再來之前,必有兩個兆頭,就是:(1)離道反教的事;(2)大罪人的顯露,他自稱是神,霸佔神的聖殿,竊取人對神的敬拜。我們若看見這兩件事發生,就該知道,主即將再來了。(現在還沒有,但我們仍須儆醒。)──《讀經指引》

    關乎主的再來,太去注意『靈言語』、異能、奇事等,總不免受『誘惑』,受欺騙。惟有回過來,注意屬靈的實際──『堅守』主僕人的教訓,仰望主在『一切善行善言上』(17)上的『堅固』,才是迎候主來最穩妥的路。──《讀經指引》

 

【帖後二1~17本章講述了保羅對帖撒羅尼迦教會的嚴厲的勸告,因為少數信徒錯誤地認識保羅在第一封書信中所指出有關基督再臨的教導,從而使整個教會在動盪不安中動搖。通過本章內容,我們可以認識到少數人在信仰上的錯誤觀點,不僅影響他們個人的生命,還給周圍的聖徒帶來極大的混亂,最終將導致悲劇性結果。 ──《聖經精讀本註解》

 

【帖後二2「我勸你們:無論有靈、有言語、有冒我名的書信,說主的日子現在到了(注:“現在”或作“就”),不要輕易動心,也不要驚慌。」

    動詞 saleuthenai(動)可用來描述因風和浪而產生的搖動;它是指不停地搖幌,像船沒系妥甚或漂離停泊之處。保羅不願信徒的“心”(NIV省略 from the mind,這段經文被引用在 BDF211頁,用來說明 apo“作為表示分離和疏離”的例子)被搖動。心(nous)代表人的精神面,但這裡心被視為理性和整體精神的平衡,而非思考機制。不定過去式不定詞(aorist infinitive)表示一種使他們失去平衡的打擊。驚慌(throeisthai)轉而為現在不定詞,表示一直處於不安之中(參可十三7),亦即一種持續性的焦慮。保羅要他們留心,抵擋那突如其來的驚嚇和持續不斷的不安。

  他舉出三種可能的因素。靈(或“先知”,pneuma)是指一種超自然的啟示;言語(或“傳達”,logos)是指某種口頭上的交通,例如訓誨;書信可能是指帖撒羅尼迦前書(其中有關主再來的教導曾被誤解)或保羅其它已寫成的信,或某封冒名的假信。有些注釋家認為有冒我名的(譯注:NIV譯“有冒我們名的”)是單指書信(例如 EGT),但更可能也包含了靈和言語,亦即“也許有人會以為是我們在預言、教導或書信中說過這件事”(GNB)。有冒我名的(hos di hemon)的確相當含混;也許保羅還不是很確定發生在帖撒羅尼迦的是哪一種情況,或覺得沒有必要界定得太清楚。但無疑的是,他強烈否認他曾傳講過任何有問題的信息。

    那信息是說主的日子已經來了(譯注:中文和合本是“主的日子現在到了”。這裡動詞 enesteken,常用來指目前的活動,像“這個月”,“今日”(見MM);保羅刻意把它和未來式(羅八35;林前三22)區別。可見當時主明明還未再來(像帖前四1617所描述的那樣)。但主的日子是一件複雜的事,包含許多事件。那有問題的信息很可能是告訴人家說,這一連串的事件已開始展開了(或許帖撒羅尼迦的患難被說成是其中之一)。如果真是這樣,那麼現在就是那“日子”;令人興奮的召聚已經很近了。耶穌曾叫人提防類似的風聲(可十三7)。──《丁道爾聖經注釋》

         誰在說主的日子現在已到了呢?保羅指出三種可能:“靈”、“言語”和“冒我名的書信”。“靈”指從靈界而來的啟示,先知預言即其一(帖前五19;林前14章);“言語”指一種教導(帖前四15);第三種很明顯是指冒保羅的名寫的信。信徒應辨別這些教導是否來自保羅抑他人。也有人主張“冒我名的”一詞是對這三種可能性的總描寫。保羅要信徒鑒別這些所謂出自保羅的教導是不是他的真教導。

聽信了主的日子已到來的話的人難免“動心”(原文指在風浪中飄浮,失去理智與鎮靜)。“輕易”是說在容易驚慌的人身上很快發生作用。──《啟導本聖經註釋》

         說主的日子現在到了: 帖撒羅尼迦信徒清楚知道耶穌基督再來時會象賊一樣忽然臨到,但還是被幾個人的錯誤主張動搖了。象這樣有關基督再臨和末世的問題是所有聖徒最敏感的教義之一,因此如果沒有正確而穩固的信仰,就很容易被小小異議所迷惑。特別是生活在末世的信徒,對這些問題的反映尤其敏感,可是事實上誰也不知道耶穌基督再臨的日子,這是只有神才知道的奧秘(24:36)。尤其在當今有許多人利用被面紗遮蔽的真理,自稱為再臨者,越是這種時候,聖徒更應以神的話語裝備自己(6:17)抵擋錯誤的教導(彼前5:8,彼後3:3-17)──《聖經精讀本註解》

 

【帖後二2 無論有靈、有言語,有冒我名的書信所指為誰?】

答:這幾句話的意思,系指無論是有先知的預言、有一般的談論、有假借保羅、或他的同工西拉和提摩太之名所寄來的書信而言。關於這「有冒我名的書信」,我們可有三方面的揣測:

①認為保羅確知某人是用了他的名義,而未經許可,寫了一封書信給帖撒羅尼迦的教會信徒,提說:「主的日子現在到了」,如此妖言惑眾,為教會帶來了紛亂不安的現象。

②認為有人是將帖撒羅尼迦前書的詞句,斷章取義,給以錯誤的推論,或作不誠實的報導。

③認為可能是有人自言他得了靈語啟示,謂主來的日子已經就要開始之說,因此到處宣報,並且自稱系又保羅的授意,而用書信藉著某種通訊的方式,將此意念傳入信徒耳中。

大概由於以上這些原因,使保羅對他們作了懇切的警告和勸勉「不要輕易動心,也不要驚慌」,並且教訓他們要領受他所口傳口,信上寫的,都應該堅守才是(帖後二15;參帖後三1417)。——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帖後二2主的日子意義如何?】

答:在聖經中有不少關於描寫神日子的事,不過都是前後相關的事蹟發生。現就主的日子意義,簡述要點如下:

①主的日子(帖後二1-4),有稱為「耶和華的日子」(賽十三69;瑪一15,二111;亞十四1),「那日子」(帖前五2;帖後二3;瑪四1;亞十四6;太廿四22),「耶和華大而可畏的日子」(瑪四5;珥二31),或「末後的日子」(賽二2;彌四1),這個日子可作兩方面的解釋:第一,是表示自主耶穌與眾聖徒顯現,腳踏橄欖山,至一千年完畢,撒旦暫時被釋放迷惑列國,圍攻聖徒營,至有火從天上降下燒滅了他們為止(徒一9-12;亞十四4;啟廿7-10)。第二,是表示自主耶穌在榮耀裡降臨時起,至地球被火毀滅後的革新時止(太廿五31;彼後三1213;啟廿一1)。

②在前後二書中,都是論到基督再來的真理,此真理可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是主從天上降臨到空中,當時信徒由地上被提到空中與主相遇(帖前四16-18;腓三2021)。第二階段,是主和眾聖徒從空中一同降臨到大地上為王(帖後一7-10;提前六15;猶14;啟十九16,廿4)。因此就大體而言,前書所論乃為臨空階段,後書所論乃為臨世階段,這兩個段,都是在主的日子來到時,所要發生的事。——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帖後二2何以有人會冒保羅的名寫書信?他們如何冒名?】

    關於此問題,我們可以推測下列各種可能性:

    一、有人果真用保羅的名字由別處寫信給帖撒羅尼迦信徒,模仿保羅的口氣與語調,特別提及主那穌再來的事,宣傳怠工等候主再來的主張,以致引起教會紛亂,有人竟然實行怠工(帖後三章101l節)。

    二、有人在講道時說,保羅曾寫信給他,叫他努力宣傳主即將再來之道。

    三、另外有人將帖前書信,斷章取義,作錯誤的宣傳,而且說:保羅如此說。

    四、可能有人自稱得了什麼啟示(帖後二章2節),其啟示與保羅在帕前所寫某一段相同,因此大事宣傳,謂感動保羅的靈也感動他獲得同樣的見解,謂主那穌馬上再來,這些人或者用書信方式寫給教會。

    五、亦有可能保羅的同工曾寫信給帖撒羅尼迦教會,或私人覆述保羅對於那穌再來的啟示,但可能過於強調主那穌再來的日子。

    這些人可能有良善的動機,但用了錯誤的動作,以致引起與效果相反的混亂與不安。

    因此保羅不得不對信徒提出警告說:“不要輕易動心,也不要驚慌”。

    但後來又對他們說:“不拘是我們口傳的,是信上寫的,都要堅守”(帖後二章15節)。意即保羅與西拉、提摩太三人所說所寫的,才應該堅信。

    保羅在本書信末了的問安之後,加上一個簽名或任何記號,表示是保羅親手寫的信,他的筆跡也值得留意(帖後三章17節),可惜那記號失傳,我們無法欣賞。

    保羅對加拉太人寫信的時候,也有一個特點,那就是他寫的字特別大(加六章1l節),表示是他寫信的特徽。可能也有人冒保羅的名寫信給加拉太信徒亦未可料。因為有人迷惑加拉太信徒(加三章1節),可能也用書信為迷惑的工具。

    主那穌曾警告門徒說:“將來有好些人冒我的名來,說:我是基督”(太二十四章5節)。

    耶利米書也有一段說到耶和華告訴耶利米,“那些先知托我的名說假豫言”(耶十四章14節)。

    帖撒羅尼迦信徒對於主那穌再來的誤會是在“日子”。保羅講道時可能是說“主的日子快到”,或正如對腓立比的信徒說的“主已經近了”(腓四章5節),“近了”並非“已經到了”。在保羅的思想中,認為“主的日子”是一件大事,其中包括許多事件將要發生。所以在下文詳細寫出他對主再來前的啟示描述,好安慰信徒們的心。――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帖後二3「人不拘用什麼法子,你們總不要被他誘惑!因為那日子以前,必有離道反教的事,並有那大罪人,就是沉淪之子,顯露出來。」

    不法的人將要顯露出來,暗示這不法的人在顯現之前即已存在(參一7,基督的顯現)。但這並非如一些注釋家所主張的,意味著它在保羅寫這信時即已存在,而是說它的產生和顯露不在同一時間罷了。那邪惡的力量已經發動(第7節),但不必然就是不法的人。

    他又叫沈淪之子(JB,“墮落者”);這稱呼也曾用在加略人猶大身上(約十七12),就是那個已“往自己的地方去了”的人(徒一25)。──《丁道爾聖經注釋》

         「離道反教的事,」這些變節的事並非指著教育、宗教活動、能幹的牧師、華麗的禮拜堂、屬才智和物質的進步而說的;乃是說到關於信心,和對神大能的承認。目前有些著名的公會傾向所謂高等批評學(其實就是下等的不信),否認神超凡的工作,就如:重生、成聖、祈禱的確實答應、藉著聖靈以屬神的事啟示人等等。── 倪柝聲

         保羅教人不可受誘惑,使我們想到主耶穌的教導。當門徒問祂未來的事何時發生,祂的回答是:“你們要謹慎,免得有人迷惑你們” 。信徒可能被誘惑,相信主的日子很快會來到,陷入錯覺中,把假冒基督的人當作主基督。保羅清楚指出,主來前有兩件事會發生:一是“離道反教”,一是“大罪人”。

“離道反教”所離所反的是神。主告訴門徒,祂來前,世人會背離神,敗德壞行,邪惡不法的事大大增加(太二十四12;提後三19);戰爭頻仍,假先知和假教師紛紛出現(太二十三7;可十三22);教會要受到逼害(可十三913)。保羅在信中雖未確切說明這些事,但帖城的信徒必定知道,因為這是主耶穌的指導。“大罪人”是在末日反對神的罪魁禍首,新約有的地方稱之為“敵基督”(約壹二18,22;四3;約貳7節)或“獸”(啟十三2)。從此處經文看,所描寫的顯然是一個人,所以別誤把他當成撒但或其他超自然之物(參9節)。保羅稱他為 “沉淪之子”,一開始就說明他反對神的計畫不會成功。──《啟導本聖經註釋》

         離道反教的事: 在“徒21:21”裡翻譯成“離棄”(forsake),在這裡意味著將出現從福音中墜落,以神為敵的惡勢力(24:10-12)。大罪人: 指在末世出現的敵基督者。沉淪之子: 字面意思上是“預定要沉淪的人”之意,與前面的大罪人是同一個人,暗示他的結局將如何。 ──《聖經精讀本註解》

 

【帖後二3 “大罪人”為誰?在保羅時代,他是否暗指某一人或某政權為大罪人?】

    “大罪人”,又稱為“沉淪之子”,及“不法之人”(89節)。歷代解經家經常摸索,猜測大罪人是誰?在保羅時代,有人猜測是指尼祿王而言,因他逼迫教會,殺人無算。又有人猜想是“安提阿庫·以比反斯將軍”(ANTIOCHUS·EPIPHANES),此人即但巨以理書十一章2835節所豫言的,他要褒讀聖地,除掉獻祭。又有人以為是預指該撒“加利古拉”(CALIGULA),即第三朝的羅馬皇帝(紀元後3741年)。該皇也企圖自稱為神,下命敘利亞政府在耶路撒冷聖殿內立他的像給人膜拜,但不久他即被弑。

    後來有人猜想是中世紀黑暗時代的腐敗教皇,亦有人猜想是回教教主穆罕默德。又有人猜想是法國的拿破崙,德國的希特勒等。

    可是,這些被猜測為“大罪人”已經過去了,基督還未再來。證明這些猜測只是猜測而已,“大罪人”的出現還在將來。或者正如某一派人士認為,“大罪人”並非指某一個人而言,乃是一種“運動”(參二章9節“撒但的運動”一詞),這種“大罪人的敵基督運動”,是由尼祿王開始,一直到如今,仍然在每一時代中進行,直到主那穌再來時,這種大罪人的活動則達到最高峰,然後“主那穌要用口中的氣滅絕他”(二章8節)。

    不少解經家相信“大罪人”就是那“敵基督者”或稱為“假基督”。“假基督”一詞在聖經中並不多見,主那穌曾豫言有“假基督將要起來”(太二十四章24節;可十三章22節),“假基督”一詞是多數字PSEUDOCHRISTOI(中el66xptoroc),表示同一時代會有許多假基督出現,或是每一時代都有假基督出現。主那穌所說的假基督與假先知也是要用神跡等來迷惑人,與保羅所說的大罪人的活動相同(帖後二章9節)。

    至於“敵基督”一詞,則只有約翰用過,在約翰壹書二章18節,四章3節,約翰貳書7節。“敵基督的”一詞原文為ANTICHRISTOS(如入xporoQ,約翰的看法,認為在他那一個時代已經有敵基督的出現,而且已經“有好些敵基督的出來了”。他又說出一個方法來試驗敵基督的靈(約壹四章3節),“凡靈不認那穌,就不是出於神,這就是那敵基督的靈”。這種試驗的方法,歷代的教會都有人應用過來作同樣的試驗。所謂“不認那穌,即不承認那穌是成了肉身來的”,約翰在寫第貳書時復述這件事。約翰所說的敵基督只在信仰方面而不涉及神跡與奇事等活動,而且認為在第1世紀已經出現,與主那穌及保羅所豫言末世要出現的假基督與大罪人是不同的。

    關於假基督的出現,許多講解啟示錄的解經家認為就是在啟示錄十三章1118節的“另一個獸”。該章記載有兩個獸,一個是“從海中上來的獸”(1節),海指地中海,這獸有十個冠冕,顯然的是一個政治領袖。“另有一個獸從地中上來”(11節),這獸能行奇事,

迷惑住在地上的人,顯然是一個宗教領袖。因此有不少解經家強調這些從地中上來的宗教領袖就是假基督。

    不過,主那穌講得很清楚,“假基督”是多數字,表示不只有一個假基督。我相信主那穌心目中的“假基督”是各國、或說各地皆有的。啟示錄所說的另一個獸則在歐洲活動,而且在聖經有清楚的記載而已。

    保羅又稱這大罪人為“沉淪之子”,這是用希伯來人說話的習慣。正如主那穌責備法利賽人時,說他們勾引一個人入猶太教之後,又使他成為“地獄之子”(太二十三章15節)。主那穌又稱賣主的猶大為“滅亡之子”(約十七章12節)。所謂“子”即“人”,但這人是“註定如此”的人,所以“沉淪之子”即註定沉淪的人之意。

    保羅在二章8節又稱大罪人為“不法的人”,意即不守律法、行事違法、無法無天的狂徒。――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帖後二38大罪人、沉淪之子、不法的人顯露出來是誰?】

答:大罪人就是沉淪之子,又稱為不法的人(帖後二89),這大罪人究竟是誰,歷代以來,系有不少人的揣測,其說不一。在早期的一班教父們咸認為他是一個敵基督者(參約貳7;約壹二18,四3),會在羅馬帝國陷落後而出現。有一些更正教的改革家們,則認為他是中世紀黑暗時代腐敗的教皇制度,因其獨攬基督所有之權柄。有人猜測這敵基督是敘利亞王安提阿庫以皮凡尼絲Antiochus Epiphanes,因他曾屠殺猶太人,污穢聖殿,甚至坐在神的殿裡,自稱是神(帖後二4)。有人猜想這是指在保羅時代的羅馬尼祿皇而言,因他曾逼迫教會,殺人無數。又有人認為這大罪人是另一個從地上來的獸(啟十三11),就是在這末世時代,對神宣導大叛變的宗教首領,為假基督,所謂「沉淪之子」,這是希伯來人說話的語法,意指註定滅亡之子,同樣的是用於加略人猶大的身上(約十七12)。所謂「不法的人」,意即指不遵守法律的人,違法犯紀,是照撒旦運動,行各樣虛假奇事,為無法無神的狂妄者。總而言之,這大罪人,是在每一時代中出現活動的,但到了末世的時候,要被主耶穌用口中的氣()(氣、靈,參一三七題),意即耶穌的道,把他滅絕了(帖後二8;參啟十九15;參二五題)。——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帖後二3~49敵基督的:(1)名字叫大罪人、沉淪之子、不法的人。注意,不是撒但本身,乃是搞撒但運動的人(9);他確實是一個人,不過他自稱是神。其他書中稱小角或獸。(2)撒但的運動是叫人離道反教(原有背叛、反對等意),敵對基督、反對神。―─ 牛述光

 

【帖後二3~12本文具體談論了將在末世出現的敵基督<約貳 緒論,敵基督>。敵基督有超群的偽裝術,有時扮成聖徒或宗教領袖的樣式,甚至自稱是耶穌基督。因此聖徒們應培養能夠看透他們本質的屬靈洞察力和眼光,活在神的話語裡,以免被他們的錯誤教導所迷惑,並且穿上神所賜的全副軍裝(6:13-18),抵擋它們的勢力(彼前5:8,9)──《聖經精讀本註解》

 

【帖後二4「他是抵擋主,高抬自己,超過一切稱為神的和一切受人敬拜的,甚至坐在神的殿裡自稱是神。」

    譯為抵擋的分詞,若譯為有時也用來形容撒但的“抵擋者”或“魔鬼”也很恰當(例如提前五14NIV“敵人”;譯注:中文和合本亦是“敵人”);事實上在希伯來文中,撒但就是魔鬼的意思(參亞三1)。這個用語,強調“不法的人”與其頭頭的血緣關係。緊接著是另一個分詞(原文共用一個冠詞)“高抬自己”。除這裡外,這個動詞(hyperairomai)在新約中,只見于哥林多後書十二7AV兩處都譯為“高估自己”;譯注:中文和合本另一處是“過於自高”)。一切稱為神的似乎涵蓋廣闊,包括了真神和所謂的神;此外,還有一切受人敬拜的(Sebasma 指一切受崇拜的事物,諸如神龕、肖像和祭壇等)。

    有人認為神的殿是指“教會”(參林前三16),但更可能是一個類似耶路撒冷聖殿的地方。──《丁道爾聖經注釋》

         古聖說,神聖的奧秘,是神降卑為人;邪惡的奧秘,是人自稱為神。是的,基督的原則,是自甘卑微,卻被神用右手高舉;撒但的原則,是驕傲自高,卻被神從天逐下(參腓二6~11;賽十四12~15)。試想,你我現在是活在何種原則之中?──《讀經指引》

         “大罪人”的權力和地位超過一切稱為神和一切受人敬拜的物件,因此不只是一位政、軍人物。讀本節使我們想到《但以理書》十一36所描寫的那王,“自高自大,超過所有的神”,並“攻擊萬神之神”。保羅說這位未來的敵基督且自稱為神,甚至坐在神的殿中,發出褻瀆神的話(啟十三6)。有的說這殿指的是猶太人在末日會重建的聖殿;也有人說是教會,“大罪人” 是假先知,僭坐在教會裡教訓人。有的則認為是一種比喻說法,描寫敵對神的力量如何僭奪神在世上的地位。不問作何解釋,保羅的用意當在說明這罪惡的力量會出現,一心一意要否定神的存在和權能。──《啟導本聖經註釋》

         這部分極其明顯地表明瞭在末世出現的敵基督何等驕傲,簡直到了極致。他不僅抬高自己置於神的位置,而且還將強行要求人們把自己當作敬拜的物件。這時不信主的人,即世人將受他的迷惑,崇拜敵基督,褻瀆神的神性(13:11-18)──《聖經精讀本註解》

 

【帖後二5「我還在你們那裡的時候,曾把這些事告訴你們,你們不記得嗎?」

    未完成式(elegon)可以表示曾把這些事告訴你們,或如路瑟福(W. G. Rutherford)所說的,“我常提到這些事”。保羅最初在帖撒羅尼迦傳道,顯然談論很多主再來的信息,因此他盼望帖撒羅尼迦信徒能明白他所說的。他用第一人稱單數,顯示他是直覺地回想起上述那些教導。──《丁道爾聖經注釋》

 

【帖後二6「現在你們也知那攔阻他的是什麼,是叫他到了的時候,才可以顯露。」

    現在單單作為一種轉折(像徒三17等;譯注:中文和合本譯出,應該是“現在,弟兄們,我曉得……”)時,並不違反邏輯(BDF44215)),另一方面,它也可以是嚴格“指涉現在”的時間副詞,與到了的時候成一對比。第二種主張或許較具說服力,只是如此一來又出現一個問題,即現在應該修飾知道或攔阻他?在希臘文兩者皆可,但以前者較好(布魯斯則認為 RSV譯成“你們知道那現在攔阻他的”是文法錯誤)。因為他們早已知道,所以保羅認為只要稍加暗示就夠了,但也正因如此,他的意思就只能用猜的了。譯為那攔阻的原文,是動詞 katecho 的中性分詞(陽性分詞則出現在下一節經文中,“有一個攔阻的”)。這個動詞可以表示(a)“持守”(像帖前五21);(b)“攔阻”(像門13;譯注:中文和合本是“留下”)和(c)“支配”(當反身動詞時)。──《丁道爾聖經注釋》

         “你們也知道”可能是保羅曾口頭告訴過他們,也可能是他們已有的經歷。“大罪人”所以尚未顯露,因為有一個攔阻的延宕了他,阻住了他。“到了的時候”指神所指定的時候。──《啟導本聖經註釋》

         本節的意思是“眾所周知,(大罪人)現在被某種力量所捆住。但到了自己的時候必將顯露。”(七十士譯本)──《聖經精讀本註解》

 

【帖後二67那攔阻他的是指什麼?】

    答:保羅說:「現在你們也知道那攔阻他的是什麼,是叫他到了時候才可以顯露。」(帖後二6)。這個攔阻的力量,在早期的教父們,普遍的認為是指著羅馬帝國說的,如以教皇為具體的代表,那也可以視為一種人的權柄力量。保羅在此認為帖撒羅尼迦的信徒,已經曉得那攔阻他的是什麼,所以寫書信時故意含糊其詞,因為在文字上不便明指羅馬帝國的力量,以免再受別人的控訴,而引起意外的困擾(參徒十七67);且因惟恐這封信會落在敵人手中,所以他是有難言之隱。當時執政權的羅馬皇帝是革老丟Claudius(主後四十一至五十四年,徒十一28),他的繼承人羅尼Nero,時尚年幼。保羅想到只因革老丟在位之日,那迫害教會之事仍難發生,等到革老丟死了以後,就是那攔阻的被除去(帖後二8),於是反對基督教逼迫信徒的事,便任其所為,肆無忌憚了。惟保羅因有羅馬的國籍,屢次帝國許多官長保護(參徒廿二25-29及其他各章)。關於這位攔阻者,另外有人認為是指仍然繼續存在的猶太國與猶太教,只要等到猶太國與耶路撒冷,在外邦人手中被毀滅之時,猶太教也被消滅,就是攔阻者被除去,而為基督教的勃興,對於崇拜羅馬教皇發生衝突,那時候,則不法的羅馬帝國,就大事逼迫教會的基督徒了。此外又有一種不合理的看法,認為那攔阻他的(帖後二6),乃指聖靈而言;與「現在有一個攔阻的」(帖後二7),乃指教會說的,即指聖引導教會的發展,直存到基督再來的日子,教會被提,那時不法的人出現後,主耶穌要用口中的氣滅絕他(參三三題)。——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帖後二7「因為那不法的隱意已經發動,只是現在有一個攔阻的,等到那攔阻的被除去,」

    “不法的人”特有的工作,就是和屬神的敵對,保羅認定此一邪惡已經在這世上發動(參約壹二18);但這事要直到那攔阻的力量被除去,才會達到頂點。mysterionRSV,“奧秘”)譯為隱意;它不是指某種難以理解的奧秘,而是一種我們永遠也無法揭露的秘密。在新約中,奧秘常指現在已顯明的(可四11;羅十六25;西一26);像“信心的奧秘”(提前三9RSV,譯注:中文和合本是“真道的奧秘”)和“敬虔的奧秘”(參提前三16)等,都是頗有意思的用法。這個字在這裡是強調語,意思是“顯露,而非出現,因為雖然隱而未現,事實上那惡者已在工作了”(賴富特)。──《丁道爾聖經注釋》

         “那不法的隱意已經發動”指不法的事早已開始了。“隱意”表示有些東西是人不能察覺的,但神會將之揭露。不法的隱意就是產生罪惡的力量,是隱藏和難以捉摸的。文明社會透過法律、教育、科學和理性,外表上仍規規矩矩。雖然我們會對人的罪行感到震驚,但是社會還未曾到完全無法無天的地步。當約束的力量消失(“那攔阻的被除去”),這個情況就會出現。──《靈修版聖經》

         “隱意”原文與“奧秘”為一字,本指神過去隱藏現在讓屬神的人知道的事,多與神救贖的計畫有關(可四11;羅十一25;林前四1;西一26等)。但此處指的是隱藏的不法活動,人可以認識但隱而未現。這“大罪人”出現前,有不法的活動為先導。敵擋神的工作已在暗中進行一直到今天。不法的事變本加厲,見不得光的行徑侵蝕社會每一部門,直到大罪人顯露,地上的不法也達高潮。

這“攔阻的“是誰呢?既然所攔阻的是邪惡的力量,這攔阻者必是正直的力量。歷來解經家提出過許多不同的答案,例如羅馬帝國(因為帝國是維持當日社會秩序的力量),其他維持世界法治的體制;猶太人建立的國家;保羅和其他傳道人所傳揚的福音;以及聖靈;教會;還有神自己。

主張這攔阻者是教會的說,因為充滿教會的聖靈有屬靈的權能可以和這不法的人對抗,而教會又是基督的身體,與敵基督對立。這攔阻的力量自使徒時代即已存在,教會正符合這條件。

另一也許比較接近的解釋,是說神等到今天傳福音和聽信福音的機會已到達他所定的日期,會要負責攔阻那“大罪人”的使者撤出,讓那反叛神的人顯露。這大罪人不法的罪行早已在世界上活動,現在公開出現,世界的終局到來。──《啟導本聖經註釋》

         有一個攔阻的: 有指撒但、羅馬帝國、教會等各種觀點,但在此視為神之聖靈的觀點最恰當。 ──《聖經精讀本註解》

 

【帖後二8「那時這不法的人必顯露出來,主耶穌要用口中的氣滅絕他,用降臨的榮光廢掉他。」

    那時(tote)指出,在攔阻的力量被除去後,這些事將會馬上發生。當然,這裡不法的人就是前面提到的,這已是第三次說他要顯露,且有點強調其超自然的一面。

    這整段經文,標示出神無可置疑的主權;因此那不法的人在顯露後,自然是緊跟著毀滅(參賽十一34)。較好的古抄本用“殺掉”(anelei,參 RSV)而不用“消滅”(analosei,參 AV),但兩者的差別不大。口中的氣(新約中只此一處;參詩卅三6)顯示不法的人再可怕,也無法在主面前站立片刻,甚至不必戰鬥,只要神的一口氣(“話”,加爾文)就夠了(參啟十九21)。

  用降臨的榮光廢掉他是一對等的思想;就主而言,甚至只要顯現祂自己,就是對敵人致命的一擊。譯為廢掉的 katargesei(新約中這個動詞出現二十七次,其中保羅占了二十五次),本意是“使無用”,進而“使無效”。這不是說不法的人要被變成烏有,而是要完全沒有力量。譯為榮光的 epiphaneia 意思和降臨(parousia)很相似;它在新約中,另有五次也確實都指主的降臨,其中一次是第一次顯現(提後一10),另外四次是第二次顯現(提前六14;提後四18;多二13)。之所以這麼譯,是因為它顯然含有榮光的意義(參 Rutherford,“祂顯現的榮光”;腓立斯,“降臨的光輝”)。──《丁道爾聖經注釋》

         對於邪惡和不法的大罪人,主耶穌乃是『用口中的氣滅絕他,用降臨的顯現(原文)廢掉他』。同樣的,今天在教會中要對付所有的邪惡和不法,惟一的利器,乃是基督復活的生命,(主口中的氣,就是祂復活的生命,參約二十22)和祂榮耀的顯現。但願我們停下所有的方法,棄絕一切的手腕,而讓復活的生命更有地位,讓基督的榮耀更明亮的顯在我們中間,就必吞滅一切的死亡,消解所有的難處。──《讀經指引》

         滅絕他,用降臨的榮光廢掉他: 清晰地描述了敵基督的結局(20)。在主再臨之前,敵基督獲得對這世界的統治權,從而逼迫、迷惑聖徒,抵擋神,對不信主的人強調崇拜撒但的思想,但在主再臨的日子,撒但和跟從他的勢力將遭慘敗,必然墜落在永遠的刑罰裡(20:10-15)──《聖經精讀本註解》

 

【帖後二8 9這不法的人有撒但在後支撐,能行各種神蹟奇事,但都是虛假的(參太二十四24)。主基督很容易便把他消滅了(參但十一45;啟十九20)。“口中的氣”指主的大能(出十五8;伯四9),也可指主說的話。天地因祂一句話而立,仇敵也可因他一句話而被廢掉。──《啟導本聖經註釋》

 

【帖後二9「這不法的人來,是照撒但的運動,行各樣的異能、神跡和一切虛假的奇事,」

    正如主要再來,不法的人也要來。許多早期的注釋家已指出,“不法的人”處處仿冒基督;他靠撒但的能力行動,正如基督之于父神;他也像主一樣,行各樣的異能神跡。運動(energeia)不光指能力;它更是行動中的能力;那時不法的人將使撒但的能力具體化。

  這節經文後半段有點難解。新國際本英文聖經中,虛假(pseudos,“欺瞞的”)是形容異能 、神跡及奇事三者;修正標準英文譯本聖經的“一切異能和假裝的神跡奇事”,只修飾後兩者;而新美國標準英文聖經(NASB)則翻譯成“一切異能、神跡,和虛假的奇事”,單單形容奇事(譯注:中文和合本亦同)。其中似乎以第一種較為正確,即三者都是一切和虛假所形容的物件。這三種事都是不可思議的奇跡:第一種,是指那在他們之中運作的能力;第二種是,指他們那看似意味深長的特徵(他們行那超乎自己所能的事);第三種,大意是說他們所行的是令人難以解釋的奇異事物。保羅說,這三者盡都虛假。修正標準英文譯本聖經譯為“假冒的”,並不正確;保羅認定這些奇跡都是真的,它們之所以成為虛謊,是其源頭和目的使然。──《丁道爾聖經注釋》

 

【帖後二9~10具體講述了那在末世出現的,即敵基督的具體活動,與出現在啟13章中的假先知的活動相呼應。 ──《聖經精讀本註解》

 

【帖後二10「並且在那沉淪的人身上,行各樣出於不義的詭詐,因他們不領受愛真理的心,使他們得救。」

“不法的人”將以詭詐(正確地說是“各樣出於不義的詭詐”,adikia)的手段進行活動,不義是其特徵(adika 是最廣義的不義,涵蓋所有形式的罪惡);但這種詭詐只對那沉淪的人(參林前一18)有效。這裡用現在式更加顯得生動,可以說保羅是眼睜睜看著這整個過程在進行。

這些人沉淪,理由是他們拒絕去愛真理,更確切地說,是“他們不領受真理之愛”(譯注:中文和合本為“他們不領受愛真理的心”)。動詞“領受”有歡迎之意(見帖前二13注釋{\LinkToBook:TopicID=127,Name=4 傳道人的信息(二13}),而此等人不歡迎福音。“真理之愛”頗不尋常(希臘文聖經中只此一處),它被放在強調語的位置。我們不應認為真理是指一抽象的道德屬性,而是指“福音的真理”(加二14)、“福音真理的道”(西一5)以及緊緊接連於耶穌的真理(約十四6;弗四21),這真理由神揭示且來自於神(參羅一25;譯注:中文和合本是“真實”)。接受此真理便得救贖(正如這節經文最後所說的);這些人對神的道有些認識,卻不去擁有它,他們不歡迎,也不愛神的道,儘管這真理是他們得救的唯一方法。加爾文指出,那些沉淪的人“罪有應得,甚至應得到他們自己所選擇的死亡”。──《丁道爾聖經注釋》

         不法之人行異能神蹟的目的,在引誘故意不信神的人拒絕聽信福音,不接受主基督為救主(參約十四6;加二5;弗一13;四21)。──《啟導本聖經註釋》

 

【帖後二11「故此,神就給他們一個生髮錯誤的心,叫他們信從虛謊,」

    保羅明白,在拒絕福音而去信從虛謊的整個過程中,有神在掌管。故此引我們再回顧上一節說到的,某些罪人拒絕領受真理之愛。這些人註定要越陷越深。保羅這裡稍微強調了神這個字,表示接下去所說的事,不是出於偶然或自然律的運作,而是神的作為。關係到未來之事的現在式(給),是先知式的現在式,表現出一種更為確信的語氣。energeian planes(一個強有力的錯覺)不容易翻譯(譯注:中文和合本是“一個生髮錯誤的心”)。從第9節我們知道 energeia 是運作的能力,因此這裡不只是意味著姑息壞事,更是積極為惡。當人們以拒絕善開頭,將以助長惡結束。

    這事的結局是他們信從虛謊。虛謊與前一節的真理對立;它表示撒但想讓人相信的東西,特別是指“不法的人”;那是特定的虛謊(the lie;參羅一25)。拒絕神福音的人,終必以罪惡為真實的。為此,神利用撒但作為懲罰他們的工具。這不是神和撒但之間的競技,好像神只比撒但強了一點點;而是神的主權遍及一切,甚至利用(撒但和人的)惡來達成祂的旨意。──《丁道爾聖經注釋》

         「生發錯誤的心,」心錯了,就甚麼都錯了;信也錯了,不信也錯了(11~12);愛也錯了,不愛也錯了(1012)。是心眼瞎了,沒有辦法,不能得救。―─ 牛述光

         神的一個實行祂旨意的方法,是任憑罪人去犯罪。這是罪人喜愛不義,拒不接受真理的結果。他受的刑罰是不能接受真理。保羅指出這些註定要沉淪的人不要真理,神就給他們一個信從虛謊的心,最後被定罪(12節),神的這種刑罰原則可參《撒下》二十四1;《王上》二十二23;《代上》二十一1;《以西結書》十四9及《羅馬書》一2425──《啟導本聖經註釋》

 

【帖後二11神若將一切說謊言的都趕人硫磺的火湖裡(啟二十一8),那麼,他怎會將說謊的靈置於亞哈王眾先知的口中(王上二十三23);在末日他又為什麼會叫人類信從虛謊呢?】

     上述問題的答案,可在帖後二910找到。這兩節經文談及那「不法的人」(就是敵基督)「行各樣的異能神跡,和一切虛假的奇事,並且在那沉淪的人身上,行各樣出於不義的詭詐,因他們不領受愛真理的心,使他們得救」。換言之,是撒但唆擺人撒謊,撒但就是那謊言的王;人若自願拒絕真理,卻喜愛虛謊之言,神就任他們受撒但欺哄了。罪人果真喜愛不義,神也就不保證將他們的錯失罪過轉化為有益人類的事物。神根本無須負這個責任。

    亞哈上基列的拉未與亞蘭人交戰,他的眾先知預言亞哈必獲勝,結果亞哈陣亡。這次事件也可套用上述理由解釋。亞哈拒絕神,甚至不願聽神的真理,他專憑己意行事,大大違反了神的道德律。因此,亞哈當然不蒙神帶領,卻自願上基列的拉末送死。亞哈已經惡貫滿盈了,他奪去拿伯的葡萄園,拿伯遭誣告而被石頭打死,亞哈必須為自己的滿身罪孽付代價。誠如先知米該雅在約沙法王面前所言,神和眾天使商議的結果,就是派謊言之靈引誘亞哈上戰場,亞哈陣亡,為自己的罪付了代價(王上二十二18-23)。

    神容許謊言,甚至運用謊言,也只顯出道德律的存在罷了。人若拒絕真理的神,必落入拜偶像的圈套裡;人若排斥真理,必自食處謊的苦果。── 艾基斯《新約聖經難題彙編》

 

【帖後二11~12本文敘述了神之所以任憑不信主的人排斥基督和膜拜偶像的理由。世人認為自己是按著自己的思想和意志行動,但本文明確表明,即使是這世上的惡勢力(撒但的勢力),神都把他們放在自己的主權之下,並掌管他們的活動(撒下24:1;王上219-23)──《聖經精讀本註解》

 

【帖後二12「使一切不信真理、倒喜愛不義的人都被定罪。」

    使(hina)……都被定罪(NASB用“被審判”,使我們注意到其中含有公義);神在他們接受這虛謊時,定他們的罪。他們認為所接受的就是一切(罪人所見,無法超越他們所陷溺其中的罪),但絕非如此,在神的旨意中,它必導致被定罪。

  那些被定罪者不信真理。保羅常用“信”這個動詞,但這裡的文法結構(用人稱與格),在保羅的書信中除了引語外,只見於另外兩處(提後一12;多三8)。保羅比較喜歡能表達“使其信靠”之意的文法結構,而這裡只表示相信。這些人不僅不歡迎福音,甚至不接受(“信”)神的真理為真。

  更甚的是:他們喜愛不義;這是人拒絕神所賜的光和背離真理後,所落入的一種光景。它必然會有影響;他們變成熱衷於追求污穢低下,以至於到了樂此不疲的地步。他們遠遠偏離他們受造的真正目的(簡短要道問答  The Shorter Catechism  界定為“榮耀神,永遠喜愛祂”),不喜愛神,只喜愛罪。對他們而言,惡變成善。──《丁道爾聖經注釋》

         被定罪的責任應由人來擔負,因為他們不信真理,反喜愛不義。罪的一個傾向就是喜歡做不義的事,堅持犯罪,願意錯誤到底。神不願人因犯罪而滅亡,人類若能看清罪惡在世上擴展必引向受神審判的終局,應該可以及時悔悟,生命仍有重新開始的機會。與其專注世界的終局何時到來,何如關心今天世人道德與靈性的景況,在救恩時代仍未過去之時,把握機會歸向真神。──《啟導本聖經註釋》

 

【帖後二13「主所愛的弟兄們哪,我們本該常為你們感謝神,因為他從起初揀選了你們,叫你們因信真道,又被聖靈感動,成為聖潔,能以得救。」

    這裡揀選(heilato)不是個常用字;它在新約其它地方都未曾表示這種意義(雖然七十士譯本的申廿六18用來指揀選以色列人,在申七67和十15也用到其複合字)。有好幾個字被用來表示揀選,可見揀選是多方面的。帖撒羅尼迦信徒從起初就被揀選,範萊及其它學者認為,是福音開始在帖撒羅尼迦傳講之時。保羅在別處未曾有過這種精確的描述,而其它新約作者則用它來表示萬物的起初(例如太十九4;約壹二13);況且揀選是在創世之前的觀念,在保羅書信中也不陌生(參弗一4)。因此這裡我們應如此解釋較恰當(參 NEB,“從時間的開頭”)。有些古抄本寫成“初結的果子”(即 aparchen 而非 aparches),莫法特、懷特裡和現代英文譯本聖經等都接受這種讀法;但證據有利於從起初。

  揀選是為了“能以得救”;另一方面,它更進一步被界定為因信真道,又被聖靈感動,成為聖潔。後者告訴我們,整個人分別為聖來服事神,而這只有倚靠聖靈的能力(參帖前一5;彼前一2)才能達成;前者則較關心,信心對福音的回應(真道意義和1012節的真理相同)。這種組合,顯示了聖靈的主要功能,也指出了回應的必要性。──《丁道爾聖經注釋》

         我們能相信福音的真道,能得著聖靈的感動,而叫我們成聖得救,都是根據神在創世以前那愛的揀選。我們實在該為此恭敬的說,『感謝神』!──《讀經指引》

         看一3注。參《帖前》一2及二13──《啟導本聖經註釋》

 

【帖後二13祂從起初揀選了你們是指何時候?】

答:我們首先應該瞭解的,這「從起初」三字的意思,乃表示神的揀選,是從創立世界以前,從永遠裡開始的(參二七七題)。或者保羅在這裡所說的「起初」,是意指他在帖撒羅尼迦最初傳福音的時候而言(參腓四15)。關於這「從起初」一詞之原文字是()(( )離,( )始),意思是初熟之果,初獲之物,或初信主者,在聖經別處經節,多譯成初熟的果子Firstfruit(林前十五2023;羅十六5;雅一18;啟十四4;參二二八題)。在此處如果也譯為「初熟的果子」,則本節之意思將顯為猶太人的思想,是以「以色列人在祂所造的萬物中好像初熟的果子」(參雅一18,本書所寫對象是為猶太人)。這種語句,轉用於基督徒身上,則暗指猶太籍的信徒,為保羅在帖撒羅尼迦傳道時,所得之初熟的果子;但我們認為仍以「從起初」這種譯法,其所表示的時候意義為合宜。——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帖後二13~14保羅在前面提及屬撒但的大敵,即敵基督者的滅亡,在此勸勉帖撒羅尼迦信徒向揀選我們成為他百姓的神獻上感謝。通過這些事實我們可以領悟到,當今的信徒即使面臨審判之日也不必害怕,反而應熱切盼望將臨到信徒身上的救恩,竭力追求聖潔的生活,勇敢地呼求“阿們!主耶穌啊,我願你來”(220)──《聖經精讀本註解》

 

【帖後二14「神藉我們所傳的福音召你們到這地步,好得著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榮光。」

    得著榮光,並非只是得救(13節)的附加物,而是其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得著的意義見 peripoiesis(帖前五9)注釋{\LinkToBook:TopicID=144,Name=C 白晝之子(五411}。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榮光貫穿整個福音;當人們接受福音,他們也得著基督的榮光(參約十七22;羅八17)。這榮光現已彰顯了一部分(約一14,十三31),以後必要完全顯現(見一10及注釋{\LinkToBook:TopicID=152,Name=B 神的審判(一610})。──《丁道爾聖經注釋》

         主再來時,我們就要『得著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榮耀(原文)』。這個後果,乃是因著神藉祂僕人傳福音給我們而有的。因此我們也當趕快傳福音給別人,叫他們到主再來時,不致離開主的榮耀,反能和我們一同得享主的榮耀(參一9)。──《讀經指引》

         “主耶穌基督的榮光”即基督的榮耀。──《啟導本聖經註釋》

 

【帖後二15「所以弟兄們,你們要站立得穩,凡所領受的教訓,不拘是我們口傳的,是信上寫的,都要堅守。」

    因為神清楚地把你們納入祂偉大的旨意中,且使撒但和不法的人也不能阻擋這計畫,所以(ara oun,見帖前五6注釋{\LinkToBook:TopicID=144,Name=C 白晝之子(五411}),弟兄們(注意在這嚴肅勸戒中所流露的感性),你們要站立得穩,不要害怕敵多勢眾,也不要因無法確知末世的光景而動搖。保羅以福音中那眾所周知的真理,來護衛帖撒羅尼迦信徒,免得他們被打敗。

  paradoseis 譯為教訓,但更好的譯法是薪傳NASBNEBJB等),可以使人注意福音淵源的本質(參林前十一23,十五3)。它代表所有基督教教訓,包括口傳和文字。基本上它是經過許多人傳遞下來的,而且最初是來自於神;“paradosis 的卓越意義……是來自一種,外在于教師本身的權威(賴富特)。米利庚指出這個字曾被用在一碑文中,上刻有珠寶清單和財產目錄……所有列出的東西都已讓渡’”。這是說明福音並非源自於人(帖前二13等經文所堅決主張的)的另一種方式;傳道人絕不隨意以自己的想法,去替代那所領受的。薪傳是靠口傳的和我們(hemon)信上寫的(或許是帖撒羅尼迦前書)。神的話語不管用什麼方式傳達都是權威的。──《丁道爾聖經注釋》

         “口傳”的原文可直譯為“傳統”,指在新約教會中流傳的純正教訓,可以是口傳或筆錄(林前十一2 ;十五3;加一11;西二68;帖前二13)。在新約啟示尚未完成階段,這些口頭傳述的教訓在教會中地位重要。今天,神的啟示已完滿地記載于寫成的聖經中,信徒毋須再尋求聖經以外的信仰傳統。──《啟導本聖經註釋》

         教訓: 通常指從摩西時代開始傳下來的猶太人傳統的律法,但在此意味著藉著耶穌基督宣告,被使徒們繼承(3:6,7)的福音(28:20;林前11:23;15:3)──《聖經精讀本註解》

 

【帖後二16「但願我們主耶穌基督和那愛我們、開恩將永遠的安慰並美好的盼望賜給我們的父神,」

    他把我們主耶穌基督擺在我們的父神之前,或許是因為,前面的經文主要是談到主耶穌。通常保羅是先提到父,但有時順序也會更換,特別是說到大家所熟知的恩惠時(林後十三14;參加一1)。主耶穌緊緊跟父神連在一起,且偶而被置於首位,是保羅提到耶穌時的主要方式。他顯然沒將主耶穌和父神嚴格區分,這可從下一節經文中的安慰堅固兩個動詞都用單數看出來。保羅視父和子是一體的(見帖前三11注釋{\LinkToBook:TopicID=135,Name=F 保羅的禱告(三1113})。在我們的父神後的兩個分詞(愛和賜;譯注:中文和合本在我們的父神之前),只用同一個冠詞;它們可能單單指父神,雖然文法上也有可能是指主耶穌。兩個分詞都是不定過去式,前者似乎著重於在髑髏地所彰顯出來的愛,而後者是指神最初的恩賜。永遠的安慰強調,神的上好恩賜是持續不斷的,不為任何現今或未來的事物所動搖。美好的盼望延續前面末世論的特色。盼望在當時的各種宗教中,很少能占一席之地,但卻回蕩在整部新約中;它遠非今天常被視為盼望的膚淺的樂觀主義。新約論到盼望,是帶著確信的語氣,因它是根基於神的本質之中,且建立在神的應許之上。盼望在這裡,是祂恩惠(見帖前一1注釋{\LinkToBook:TopicID=119,Name=Ⅰ 問候(一1};譯注:中文和合本是開恩)的賜予,以神的恩惠為基礎的盼望絕不會落空(參羅五5)。它是美好的盼望,不只是此時此地如此,而是直到永遠。──《丁道爾聖經注釋》

         但願我們主耶穌基督和……我們的父神: 不同於帖前3:11,將神放在基督後面,這是為了表明聖父與聖子不可分隔的基督論,並且為了特別強調關乎基督救贖事工的職分。 ──《聖經精讀本註解》

 

【帖後二1617看《帖前》三1113寫在信末的同樣的禱告。“安慰”與“堅固”的是信徒的內心,使行為和言語都能得到主賜的力量,表現出美好的屬靈品質 。──《啟導本聖經註釋》

 

【帖後二17「安慰你們的心,並且在一切善行善言上堅固你們。」

一切善行善言包括一切大小事情。基督徒必須孜孜不倦,正如巴克萊所言,基督徒不是被呼召來睡覺做夢,而是來爭戰……。他不但被呼召進入最偉大的恩典中,也要去從事世上最偉大的任務。心指內在的深處;保羅祈禱,信徒們能從內心深處被堅固。──《丁道爾聖經注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