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返回本书目录

 

帖撒罗尼迦前后书附录

 

(附录一)基督的再来

 

【基督必要再来】圣经中有两大豫言,一是豫言基督的降生,二是豫言基督的再来。其中有关基督降生的豫言,都已经一一应验,故有关基督再来的豫言,也必要应验。

 

【基督再来的误解】历代基督徒曾有些人误解基督的再来为:

    一、基督已经借着成就圣灵降临的应许,而再来到信徒中间(参约十四16;十六7;徒一8;二1~4)

    二、基督已经借着基督徒的死,而将他们招聚在祂身边,成就祂要再来的应许(参腓一23)

    三、基督已经借着耶路撒冷被毁之预言的应验,而再来到这个世界(参太廿四15~19)

    四、基督将要借着福音的广传和罪人的悔改,也就是全世界的基督化而再来到人类中间(参太廿四14;廿八20)

 

【基督再来的意义】圣经用五个不同的词来描述基督的再来,但中文往往混淆不清,若不查对原文编号,便无法加以分别:

      一、降下(katabaino):指祂从高天降下(帖前四16)

      二、降临(parousia):指祂亲身临近我们(帖前五23)

      三、显露(apokalupsis):指祂显露出来,不再隐藏(帖后一7)

      四、显现(epiphaneia):指祂荣耀的显出(帖后二8)

      五、来(erchomai):指祂的到来(徒一11)

 

【基督再来的目的】基督再来为要成就下列诸事:

    一、实现基督徒完全的救恩:

          1.拯救信徒脱离苦难(帖后一7;来九28)

          2.将信徒卑贱的身体改变成荣耀的形状(腓三20~21;西三4;帖后一10;罗八23;林前十五51~52;约壹三2)

          3.使信徒的灵魂体全然成圣(帖前五23)

    二、成就对神选民的应许:

          1.拯救以色列人脱离大灾难(亚十四1~5;太廿四16~22)

          2.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罗十一26;亚十110;十三1)

          3.复兴以色列国(徒一6;十五16;路一32~33)

    三、解决整个世界混乱的局面:

          1.施行审判,惩恶扬善(太廿五31~46;珥三1~29~13;亚十四2~512~13;启十四17~20;十九11~21)

          2.对付魔鬼,解决乱源(启二十2~3)

          3.在地上设立祂的国度(启十一15;亚十四9)

 

【基督再来的时候】基督何时再来,历代以来总有些人喜欢推算并豫言祂再来的日期,但圣经的启示是:

    一、主的再来是在世界的末期(太廿四3~14)

    二、没有人能预先知道主再来的日子(太廿四3642;廿五13)

 

【基督再来的豫兆】虽然无人能预知主何时再来,但圣经也明白告诉我们一些迹象,可以据此知道祂再来日期的临近:

    一、无花果树发嫩长叶──以色列复国(太廿四32~33)

    二、福音须先传遍天下,外邦人的数目添满了(太廿四14;罗十一25~26)

    三、战争、饥荒、地震越过越厉害(太廿四7~8)

    四、人贪爱世界的情形越过越厉害,犯罪不法的事越过越增多(提后三1~5;雅五3;太廿四12)

    五、必先有离道反教的事(帖后二3;太廿四10~1123~26;提前四1;提后四3~4)

    六、信徒的信心减少,爱心渐渐冷淡(路十八8;太廿四12)

    七、那大罪人要显露出来(帖后二3;太廿四15)

 

【基督再来分两个阶段】由于圣经对主再来的各种情形,包括时间、地点、降临显现的方式等,有彼此不同、互相似乎矛盾的描述,因此推断主的再来必定是在一段时间内分成两个阶段完成:

    一、时间(前后历时至少约三年半)

          1.首先是隐秘的再来,无人能预知(太廿四43~44;启三3;十六15;帖前五2)

          2.其后是公开的显现,可以经由大罪人显露所引起的大灾难推算其日期(帖后二38;启十三5)

    二、地点:

          1.先由天上降临到空中云里(帖前四16~17)

          2.后由空中降临到地上(亚十四4)

    三、方式:

          1.好像夜间的贼一样(帖前五2;彼后三10)

          2.驾着天上的云降临,众目要看见祂(太廿四2730;帖后一7;徒一11;启一7)

 

【信徒对基督再来该有的态度和准备】神是公义的,祂必不会不过问我们信徒得救以后的情形,决不至于像今天有许多基督徒认为,只要基督再来,所有的基督徒都要自动的与主同在,直到永远。我们得救以后如何在世度日,属灵生命的长进情形如何,以及如何在教会中的事奉建造,都要向主交账,不但关系到是否与主一同作王(启二十46;提后二12),并且也关系到主对各人行为的报应(太十六27;启廿二12),以及对各人工程的试验(林前三13~15)。因此,基督徒必须对主的再来具备正确的观念、态度与准备工夫:

    一、服事那又真又活的神,等候主的降临(帖前一10)──基督徒生活的目的,是为着等候并迎接主的再来。

    二、行事对得起神,当主来时在祂面前站立得住(帖前二1219)

    三、信心和爱心都能增长,当主来时心里坚固,成为圣洁,无可责备(帖前三1012~13)

    四、远避淫行,彼此相爱,亲手作工,当主来时得以被提(帖前四391117)

    五、儆醒谨守,追求良善,当主降临时完全无可指责(帖前五61523)

    六、在患难中仍存忍耐和信心,当主降临时得着荣耀(帖后一41012)

    七、坚守真理教训,站立得稳,当主降临时得着主的荣光(帖后14~15)

    八、洁净自己,爱慕主的显现(约壹三3;提后四8;启廿二20)

 

(附录二)信徒的被提

 

【当基督再来时信徒将要被提】圣经清楚记载,当主耶稣基督再来的时候,所有属乎主的信徒,无论是已死或是还存活在地上的人,都要被提见主(帖前四16~17)。这对我们信徒来说,乃是一个有福的盼望,而这盼望又是我们能忍耐度过地上生活的要素(帖前一3;帖后一4~10)。因此我们对于信徒被提这件事,必须有正确的认识,才能带进正确的生活态度,并得到正确的后果。

 

【信徒被提有三种不同的观念】所有的圣经学者都一致公认当主再来时信徒必要被提,但对于甚么时候被提,却有四种不同的看法:(1)灾前被提(Pre-tribulation Rapture)(2)灾中被提(Mid-tribulation Rapture)(3)灾后被提(Post-tribulation Rapture)(4)分批被提(Partial Rapture)。其中『灾中被提』和『灾后被提』因都承认信徒要经历大灾难,故可视为同一类来加以讨论。这样,大体可分为三种不同的观念,且每一种观念都有许多著名的属灵伟人支持:

      一、灾前被提:达秘(J.N. Darby),司可福(C.I. Scofield),慕迪(D.L. Moody),叨雷(R.A. Torrey),凯瑞(William Kelly),布鲁克(J.H. Brookes),古锐(J.M. Fray),赛斯(J.A. Seiss)等。

      二、灾后被提:慕勒(George Mueller),牛顿(R.W. Newton),哥顿(A.J. Gordon),宣信(A.B. Simpson),耳们(Dr. Erdman),穆尔赫(Prof. Moorhead),富勒斯(H.W. Frost)等。

      三、分批被提:戴德生(Hudson Taylor),戚伯门(R.C. Chapman),戈怀德(Robert Govett),潘汤(D.M. Panton),彭伯(G.H. Pember),史伯克(Austin Sparks),倪柝声(Watchman Nee)等。

      从上列这些人名看来,他们都是在圣经研究上有相当造诣的人士,所以我们不能根据任何人的名望或传统的观念来决定取舍。

 

【灾前被提的错误】传统上大多数的基督徒都相信灾前被提,若说『部份』信徒灾前被提是没有错,但若说『全体』信徒灾前被提,便是相当武断,有许多处圣经明明说不过去,却勉强以臆断使之附和。今试指出其不妥之处:

      一、主耶稣明明说当祂来时『取去一个,撇下一个』(太廿四40~41),而本派的支持者却说:(1)此处的豫言乃是针对犹太人说的,不适用于基督徒;(2)若应用在基督徒身上,所被撇下的必是假信徒。

      二、主只应许非拉铁非教会『在普天下人受试炼的时候,保守你免去你的试炼』(启三10),就把它当作给所有教会的应许,认为全体信徒都会在灾前被提,难道对其他教会的警告,都只是说说而已,或者他们都是假信徒吗(启二22;三319~20)

      三、他们将主耶稣所说的那恶仆(太廿四48~51),愚拙的童女(太廿五311~13),以及那领一千银子的仆人(太廿五24~30),都解释作他们是假信徒,好像主称他们为『仆人』和『童女』是被他们骗了一般。

      四、圣经应许基督徒可以免受将来的忿怒(帖前一10),因为神不是预定我们受刑(帖前五9),而这里的忿怒和受刑他们认为都是指着大灾难说的(帖后6~10)。其实,较合理的解释应当指免受不信的罪人所要受的忿怒和刑罚。

      五、他们说《启示录》在第三章之后,再没有提到教会了,可见那时全体信徒已经被提到天上去了。但是,《启示录》确曾提到从大患难中出来,用羔羊的血洗净衣裳的白衣人(启七13~14),也提到在大患难中仍有守耶稣真道的圣徒(启十四12),难道他们都是在大患难中才悔改得救的信徒吗?难道他们这些得救的信徒不是教会的一部分吗?

      六、他们将《启示录》第四章里的二十四位长老(启四410)解释作全教会的代表,而大灾难是在第六章以后才起头发生的,因此全体信徒并没有遭遇大灾难。但是,二十四位长老若真是代表全教会,那就连带引起许多的疑点:(1)在宇宙中首先被造的是天使,不是信徒,基督徒怎能越过天使而成为长老呢?(2)长老所穿的白衣,怎么未题到是用羔羊的血洗净的呢(启四4;参七14)(3)长老手拿金香炉(启五8),教会怎不自己祷告,而替别人把祷告带到神面前呢?(4)使徒约翰向其中的一位长老说『我主』(启七14),在新约教会中,是约翰大还是那长老大?(5)长老所唱的歌,怎么不是救赎的歌,而是创造的歌(启四11)呢?至于第五章救赎的歌,则是替别人唱的(启五9~10;是『他们』不是『我们』)

      七、他们根据《耶利米书》和《但以理书》,认为将要来的大灾难乃是犹太人所要受的(耶卅6~7;但十二1),与外邦人无关。若果如此,怎么别处圣经又说『普天下人受试炼』(启三10)呢?可见他们的说法与『经上又记着说』(太四7)的原则不符。

      八、那大罪人不显露出来,大灾难就不会开始;而那拦阻的若不被除去,那大罪人就不会显露出来(帖后二37~8)。他们说那拦阻的是指教会和在教会里作工的圣灵,所以必须等到教会被提,圣灵被挪开,那大罪人才会显露出来,也才会带进大灾难。若果如此,没有教会传福音和圣灵的感动,怎么他们说有些人是在大灾难中得救的呢?为着支持他们的看法,他们又说圣灵只是暂时被挪开而已。

      九、所谓『主的日子来到,好像夜间的贼一样』,他们说是指突然来的灾祸临到不信的人身上(帖前五2~4),但对信徒而言,主的降临乃是值得彼此劝慰的盼望(帖前四18),是光明灿烂的日子,不必怀着恐惧的心情期待它来到。若果如此,为甚么还要劝勉我们信徒『儆醒谨守』(帖前五6),反正都要被提,顶多得不到奖赏、不与主一同作王罢了。

      十、他们说旧约中几个被提的事例,都是预表教会将在灾前被提,例如以诺代表教会在神降洪水为灾之前被提,挪亚全家代表犹太余民经过灾难仍得保存;又如罗得在神降火毁灭所多玛之前被拯救出来,以及以利亚在耶洗别受到惩罚之前被接升天,都说出教会必不经历世人的灾难。但是,在这几个事例中:(1)挪亚全家更适合预表教会全体,而方舟则预表基督的救赎;(2)罗得仅能算是失败的义人,怎能预表教会全体呢?(3)以利亚更适合预表得胜者,因为当时还有七千人是未曾向巴力屈膝的(罗十一3~5)

 

【灾后被提的错误】如果说『部份』基督徒必须经历大灾难然后才会被提是对的,甚至说『大多数』基督徒必须经历大灾难才被提也不为过,但若说『全体』基督徒必须经历大灾难才会被提,这就太过于牵强了。下面也试指出他们的错误:

      一、他们说『在普天下人受试炼的时候,保守你免去你的试炼』(启三10),按原文这个保守是指『从中保守』,而不是指『保守脱离』。若果如此,主耶稣也用同样的字眼为属祂的人祷告:『求你保守他们脱离那恶者』(约十七15),就要解释作:『求你使他们在黑暗的权势中得蒙保守』;但这种说法却与『祂救了我们脱离黑暗的权势』(西一13)彼此冲突,所以这种过分咬文嚼字的解经法有其破绽。

      二、他们引用『我们进入神的国,必须经历许多艰难』(徒十四22)和『患难生忍耐』(罗五3)的经文来支持所有的信徒都必须经历大患难。但是,那许多艰难和患难并不是指大灾难,乃是指在各人一生中所遭遇的苦难。

      三、他们根据《使徒行传》的记载,认为主将会被留在天上,直等到『万物复兴的时候』(徒三21),亦即大灾难结束之后,千年国度开始之前,才能降临在地上建立基督的国度(启十一15),因此,信徒被提也是在大灾难以后的事。对此论据,赞成『灾前被提』的人认为这话是对犹太人说的(徒三24~25),是论到主降临在地上建立弥赛亚国的事(赛十一6~9;六十五18~25),和我们基督徒无关。双方各说各话,都有道理,但都仅说对了一半,问题发生在对于基督的再来没有正确的了解。无论是对基督徒或是对犹太人而言,基督的再来只有一次,但分成两个阶段(请参阅『附录一』),祂隐秘的降临空中云里,是为提接得胜者(灾前被提),祂公开的降临地上,则与提接大体的信徒有关(灾后被提)

      四、他们又根据《诗篇》,认为基督须等到祂的仇敌被毁灭,才会离开父神右边的宝座(诗一百十1),也就是等到大灾难结束以后,才会离开天上而降临地上。如果这个说法正确的话,那么,基督必须等到千年国度以后,撒但被捆扔在火湖里(启二十7~10),才能降临地上,可见这样的引用圣经,使之附和自己的观点,反而瞻前而未顾后,引人诟病。

      五、他们引用许多处经文,证明基督徒的盼望,是基督荣耀的显现,也就是基督再来作王,那时,我们信徒才能得着所盼望的福(林前一7~8;提前六14~16;提后四8;多二13;彼前一713;四13)。他们并且推论,基督显现之时乃是在大灾难以后,故信徒被提得着所盼望的福也是在大灾难以后。这样,他们将基督再来、信徒被提、得着所盼望的福都放在同一时间发生,也就抹杀了所谓灾前被提的事。其实,信徒将来得着所盼望的福,乃是一连串在不同时间发生的福,包括被提免去灾难的福、改变身体形状的福、与主一同作王一千年的福、免去第二次死的福、参与羔羊婚筵的福、永世的福等等,这就是他们根据经文内一项笼统的描述,径自划上等号所带来的难处。他们这种推论法相当危险,不足为训。附带一提的是,解经法有一项重要的原则,我们必须根据圣经全面合理的观点,来解释一处的经文,而不能根据一处经文的字面意思(彼后一20『私意』原文含有本处意思之意),来推定一项真理。

      六、他们又根据《马太福音》中麦子和稗子的比喻(太十三24~3036~43),推断神的心意是要真信徒与假信徒一同存在,直到世界的末了,也就是大灾难以后,主才来收割并分开他们。但是,这仅能证明大体活着的信徒将会经历大灾难,却不能用来否定得胜者毋须经历大灾难而被提。『灾前被提』的支持者,认为这个比喻是指天国,而不适用于教会。其实天国和教会是一体的两面,原则上可以彼此通用,如果一定要分得清清楚楚的话,那么福音书中大部分的教训都不适用在基督徒身上了。

      七、他们又引用《帖撒罗尼迦前书》的描述,信徒被提的时候『有呼叫的声音,和天使长的声音,又有神的号吹响』(帖前四16~17),因此断定信徒乃是公开被提,而不是一件隐秘的事。对此,『灾前被提』论者引用《哥林多前书》来辩护,说信徒被提乃是『就在一霎时,眨眼之间』(林前十五52),在世人还未来得及知道发生甚么事之前,信徒被提已经成为过去了,所以仍是隐秘的事。灾前论和灾后论两者都同样犯了抓住一节经文来为自己的观点効力的毛病,并不能给我们一个满意的解释。事实上信徒被提有隐秘的,也有公开的,不可一概而论。帖前四章是讲到公开被提的一面,帖前五章是讲到隐秘被提的一面。

      八、如果所有活着的信徒(教会全体),都要经过大灾难才会被提,那么圣经教训我们要儆醒等候就变得没有甚么意义,因为所等候的是大灾难,不是福气;所仰望的不是主,却是敌基督;反正等到三年半的大灾难快要过去之时,我们才开始等候主也不迟。同样的,如果照灾前论者所说的,教会全体都会在大灾难以前被提的话,反正信徒的属灵准备情形好坏都与被提无关,我们又何必儆醒谨守呢?大家都吃吃喝喝罢,因为灾前被提也罢,灾后被提也罢,信徒都一视同仁,我们又何必穷紧张呢?这就是错误的被提论调,所带给一般信徒错误的态度。

 

【公允的看法──分批被提】既然教会全体不会是在灾前都被提,也不会都在灾后才被提,因此比较允当且公正的看法应该是分批被提,因为它能根据圣经予以合理的交代,或者说,它能给各处不同经文合理的解释,并且也符合圣经基于再来和被提所给我们警告与劝勉的用意。兹将『分批被提』的大要陈述于下:

      一、在大灾难到来之前,先提接活着的信徒中的得胜者(太廿四39~41;启十二5;十四1~5)

      二、在大灾难期间,活着的信徒当中很可能陆续有些人成熟、得胜或殉道而被提(启七9~14)

      三、在大灾难结束之时,主公开地显现,大体活着的信徒因成熟而被提(启十四14~16;帖前四16~17;林前十五51~52)

 

【灾前被提】根据圣经,的确有灾前被提这回事,但不是全教会都被提,而仅是一部分信徒被提。有关灾前被提的要点如下:

      一、被提时间:大灾难以前──『在普天下人受试炼的时候,保守你免去你的试炼』(启三10)

      二、被提的人:

            1.儆醒、豫备的信徒──『你们要时时儆醒,常常祈求,使你们能逃避这一切要来的事,得以站立在人子面前』(路廿一36);『儆醒豫备』(太廿四40~44;路十二35~40);『总要儆醒谨守』(帖前五1~6)

            2.站立得稳、坚守真道的信徒──『遵守我()忍耐的道』(启三10);『那得胜又遵守我()命令到底的』(启二26~27);『好得着我们主耶稣基督的荣光;所以你们要站立得稳,凡所领受的教训,都要坚守』(帖后二14~15)

            3.刚强、圣洁的信徒──『妇人生了一个男孩子,是将来要用铁杖辖管万国的,她的孩子被提到神宝座那里去了』(启十二5);『初熟的果子在他们口中察不出谎言来,他们是没有瑕疵的』(启十四5)

            4.爱慕、等候主显现的信徒──『爱慕祂()显现的』(提后四7~8);『等候主耶稣基督从天上降临』(腓三13~1420)

      三、被提时情况:

            1.在『不知不觉』(太廿四39)、『想不到的时候』(太廿四44)

            2.在正常生活、工作或休息的时候──『在田里推磨』(太廿四40~41);『在床上』(路十七34~35)

      四、被提地方:天上的『锡安山』(启十四1),就是『神宝座那里』(启十二5),『站立在人子()面前』(路廿一36)

 

【灾中或灾后被提】根据圣经,的确有很多的人要经历大灾难之后才被提,但不是全教会都要经历大灾难。有关灾后被提的要点如下:

      一、被提时间:

            1.在『末次号筒吹响的时候』(林前十五52;参帖前四16);就是大灾难即将结束,第七号筒吹响的时候(启八2;十7;十一14~18)

            2.在『那大罪人,就是沉沦之子,显露出来』(帖后二1~4)之后,也就是在大灾难的末期。

      二、被提的人:

            1.所有的信徒,包括已经死了的信徒──『那在基督里死了的人必先复活;以后我们这活着还存留的人,必和他们一同被提』(帖前四16~17;林前十五51~52)

            2.地上属神的人──『地上的庄稼已经熟透了,就被收割了』(启十四14~16)

            3.在大患难中为主作见证的人──『是从大患难中出来的,曾用羔羊的血,把衣裳洗白净了』(启七14);『两位先知(见证人)…就驾着云上了天』(启十一12,参3~4);『『那守神诫命,为耶稣作见证的』(启十二17;十四12);『那些胜了兽和兽的像,并牠名字数目的人,都站在玻璃海上』(启十五2)(注:这些人很可能是在大灾难期中分批被提。)

      三、被提时情况:

            1.若是已经死了的信徒,必先复活,然后才被提(帖前四16)

            2.若是还活着的信徒,他们必是被大灾难烤熟了,亦即生命变化成熟(启十四15)

      四、被提地方:空中云里──『被提到云里,在空中与主相遇』(帖前四17;参启十四14)

 

(附录三)末世的审判

 

【圣经中至少有八种不同的审判】圣经中题到许多不同的审判,至少可分为下列八种:(1)神在今世的审判(创六13;十九24~25)(2)神对主耶稣代替罪人在十字架受死的审判(太廿七46)(3)神对信徒管教的审判(来十二10;林前十一31~32)(4)教会对犯罪信徒的审判(林前五12~13)(5)信徒将来对世界和堕落天使的审判(林前六2~3;太十九28)(6)基督台前的审判(林后五10)(7)基督荣耀宝座前的审判(太廿五31~32)(8)白色大宝座前的审判(启二十11~12)。其中最后三种是神在末世所要分阶段施行的审判,信徒应当对它们有清楚的认识。

 

【基督台前的审判】许多不求甚解、人云亦云的基督徒认为信徒死后会立刻上天堂享受永远的安息与快乐,决不至于受到神的审判。但这种观念和圣经的记载并神公义的作法相违背,信徒虽然因信称义,得着永生,但得救之后的行事为人,仍须向神交账,这就是基督台前审判的由来:

      一、审判的时候:基督再来时──『只等主来,祂要照出暗中的隐情,显明人心的意念』(林前四5);『主人来了,和他们算账』(太廿五19);『到了那日』(提后四8);『那日子』(林前三13);『义人复活的时候』(路十四14;参帖前四16)

      二、审判的地方:空中──『被提到云里,在空中与主相遇』(帖前四17)

      三、审判者:主耶稣基督──『按着公义审判的主』(提后四8;林前四4)

      四、受审的人:信徒──『时候到了,审判要从神的家起首』(彼前四17);『我们众人』(林后五10);『我们各人』(罗十四12)

      五、审判的根据:各人的行为和工作──『按着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恶受报』(林后五10;启廿二12;太十六27);『有火要试验各人的工程怎样』(林前三13)

      六、审判的结果:或得奖赏,或受亏损──『或善或恶受报』(林后五10);『赏罚报应』(启廿二12);『得赏赐受亏损』(林前三14~15)。受惩罚的信徒,虽然得救的地位没有改变,但要暂时有一段时间要受到亏损,究竟是甚么样的亏损,圣经仅说像从火里经过一样(林前三15),必然不会好受,是令人『哀哭切齿』的(太廿四51;廿五30)

 

【基督荣耀台前的审判】这一种审判是以基督再来时仍活着的万民为对象:

      一、审判的时候:基督再来时──『当人子在祂荣耀里,同着众天使降临的时候』(太廿五31)

      二、审判的地方:基督降临所在之处──『要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万民都要聚集在祂面前』(太廿五31~32;参耶三17)

      三、审判者:主耶稣基督──『人子』(太廿五31);『祂()所设立的人(基督)(徒十七31);『审判人的基督耶稣』(提后四1)

      四、受审的人:当时活着的万民──『万民』(太廿五32);『天下』(徒十七31);『活人』(提后四1;徒十42)

      五、审判的根据:善待或恶待主的小弟兄(信徒和神的选民)──『作(或不作)在我这弟兄中最小的一个身上』(太廿五4045)

      六、审判的结果:分别绵羊山羊,就是分别义人和被咒诅的人──『义人要往永生里去』(太廿五46),就是『承受那创世以来为你们(义人)所豫备的国』(太廿五34);『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牠的使者所豫备的永火里去』(太廿五41),就是『往永刑里去』(太廿五46)

 

【白色大宝座前的审判】这是神最后一次的审判:

      一、审判的时候:千年国度以后,新天新地以前──『直等那一千年完了』(启二十5)

      二、审判的地方:宝座前──『一个白色的大宝座,都站在宝座前』(启二十11~12);当时,『天地都逃避,再无可见之处了』(启二十11),因此,我们不能肯定宝座设在何处。

      三、审判者:『坐在上面的(即坐在白色大宝座上)(启二十11)──若不是神自己,便是主耶稣基督(参约五2227)

      四、受审的人:一切与头一次复活没有分的死人──『其余的死人还没有复活,直等那一千年完了』(启二十5);『死了的人,无论大小,都站在宝座前』(启二十12)

      五、审判的根据:照各人所行的──『都凭着这些案件所记载的,照他们所行的受审判』(启二十12);『他们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审判』(启二十13)

      六、审判的结果:灭亡或不灭亡──『若有人名字没记在生命册上,他就被扔在火湖里』(启二十15)

              我们所关心的,乃是那些在他们死之前没有机会听见福音的亲人,以及在年幼不能分辨是非以前就夭折(参拿四11)的人,他们的结局将如何?由于圣经没有记载,所以我们无法获知。但有一件事我们可以肯定的,我们的神是既慈爱又公义的神,祂对这些人必然有祂补救的措施,例如《彼得前书》记载:『祂(基督)藉这灵,曾去传道给那些在监狱里的灵听』(彼前三19),究竟详情如何?我们不知道。将来在白色大宝座设立以前,是否会有福音传给那些在阴间的灵听,我们也不知道。让我们安心把这事交给神罢。凡祂所作的,必不会错。

 

── 黄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经系列──帖撒罗尼迦后书注解》

 

参考书目:请参阅「帖撒罗尼迦后书提要」末尾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