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弗所书第五章
逐节详解
【弗五1】「所以你们该效法神,好像蒙慈爱的儿女一样。」
﹝原文字义﹞「效法」模仿,学像。
﹝文意注解﹞「所以,」使本节与第四章连接起来,下面的劝勉乃根据上面第四章所述的原因。
「该效法神,」这是根据我们已经有了『照神的形像造的』新生命(弗四24);人若没有神的生命,就不能效法神,只有那些拥有神生命的人,是神儿女的人,才能效法祂。
「好像蒙慈爱的儿女一样,」效法神并不是我们自己作的,乃是神作的,只要脱去旧人,穿上新人,以新人来生活,神的灵就从我们身上活出神的生活,像蒙神爱的儿女一样。
﹝话中之光﹞(一)接待主耶稣的人,就成为神的儿女,但不一定是蒙爱的儿女;蒙爱的儿女必有其蒙爱的条件,就是行事为人像神。
(二)基督徒理当像神,正如儿女理当像他们的父亲一样。
【弗五2】「也要凭爱心行事,正如基督爱我们,为我们舍了自己,当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献与神。」
﹝原文直译﹞「也要在爱里行事为人,正如基督曾爱我们...」
﹝原文字义﹞「舍了自己」将自己交给人,任人支配;「供物」东西带到;「祭物」被杀死的。
﹝文意注解﹞「要凭爱心行事,」要效法神,就要在爱里行事为人,神就是爱,我们在爱里行事为人,就是以基督所作所行的为模范。『行事』用的是现在时式,表示要成为我们习惯上的行为。
「为我们舍了自己,」在爱里行事为人有个原则,就是为人舍己;基督到地上来,就是为我们舍己,神爱我们,舍了祂的儿子,白白的给了我们,神的爱就从基督显明出来。
「供物和祭物,」『祭物』重在牺牲,有被杀流血之意,指主十字架的死为我们赎罪;『供物』不是指牺牲流血,如旧约初熟果子就是供物,是指主一生的生活,重在交通一面;主为我们,不只祂在十字架上的死,祂一生的生活也是为着我们。
「当作馨香的...献与神,」主在神前为我们作的,一面为我们赎罪,一面叫我们与神有交通,祂把自己当作供物和祭物献给神,结果是作馨香之气给神享受,所以在爱里行事为人是:(1)舍己;(2)为别人;(3)结果归给神,让神有享受。
﹝话中之光﹞(一)要像蒙慈爱的儿女一样(1节),就必须凭爱心行事;只知蒙爱而不知施爱,绝不是正常的基督徒。
(二)效法基督就是效法神(1节),因为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的居住在基督里面(西二9)。
(三)我们越多听到基督为我们所作之事,越是会与祂连结在一起。
(四)我们在基督身上所看到的,第一个乃是祂舍己的爱。
(五)基督徒日常生活中最大的原则,就是『爱』,而这爱并非天然属情感的爱,乃基督十字架的爱。
(六)只有出于基督,又经过十字架炼净的爱,才对人有真实的益处,能发出馨香之气,蒙神悦纳,使神满足。
(七)真正出于基督的爱,愿意为所爱的付出一切代价,不以为牺牲。
(八)爱是舍己的,为人的,没有贪心,没有自己;属灵的爱是单程的,是施出去的;爱的真意是舍己的,不是礼尚往来的。
(九)『爱』有多少,『舍己』也有多少;没有爱,就没有舍己。
(十)每逢我们来到神面前,总要携带「供物和祭物」来献给神,而不可空手朝见神。
【弗五3】「至于淫乱,并一切污秽,或是贪婪,在你们中间连题都不可,方合圣徒的体统。」
﹝文意注解﹞「淫乱,」嫖妓,用来泛指任何不正当的性关系。
「污秽,」指凡会污染人的耳朵、心思、情感、信仰等的事,包括一切邪恶和不洁的欲望。
「贪婪,」不只是指财物上的贪得无厌,在这里特指性欲上的自我放纵:不顾在别人身上造成的损害,只求满足自己的欲望。
「连题都不可,」不仅这些事作不得,连说也不可说。
「方合圣徒的体统,」我们效法神,就不能作任何出于撒但的事,若有这些,就不像圣徒,不合神所分别出来之人的体统与身份。
﹝话中之光﹞(一)淫乱和贪婪是双生子;一是图快乐,另一是图获得。人在神之外另有所图,就必会淫乱和贪婪。
(二)基督的爱是圣洁的爱,不能容让罪恶,也不与污秽同流。你若爱弟兄,就不会用一些不合圣徒体统的话,叫弟兄受伤。
(三)信徒的生活样式是自成一个体统的,与世人有别。
【弗五4】「淫词、妄语和戏笑的话,都不相宜,总要说感谢的话。」
﹝原文直译﹞「淫秽和愚妄的话,或粗鄙的戏言,都不相宜,宁可说感谢的话。」
﹝文意注解﹞「淫词,」指放荡、淫秽、猥亵、可耻的言谈。
「妄语,」指不合时、无意义、无用的言谈,特别是荒诞不经的胡涂话,不知事之究竟,就随便说、随便传。
「戏笑的话,」不但是指粗鄙的言语,同时也指无聊的闲话;这里特指人们以污秽的事互相取笑,和常常彼此贬抑,把自己的愚妄表露无遗。
「总要说感谢的话,」不只我们自己因心感而说感谢的话,并且我们说了叫别人听了也感谢神。『感谢』的原文可以译作『优雅』;保罗在此的意思是:我们一切的言语,都应充满真诚的甘甜和优雅;用有益的话来调和温柔之语。
﹝话中之光﹞(一)基督徒的话语乃是一件重大的事。一句错误的话,就会失去圣徒的体统(3节),并会感觉灵里下沉。只有常说感谢主的话,又能荣耀主,又叫自己灵里喜乐。
(二)你若爱弟兄,就不会说一些淫词、妄语,去污秽弟兄的心思和耳朵,伤害弟兄。
(三)只有认识基督主权的人,才能凡事说感谢的话,而无怨恨。事情临到,我们若不能由衷的说『感谢主』,那就证明我们还不够认识甚么叫作『基督是万有的主』。
(四)基督徒事实上不能整天说感谢的话,但是却能以感谢的心情来说话。
【弗五5】「因为你们确实的知道,无论是淫乱的,是污秽的,是有贪心的,在基督和神的国里,都是无分的;有贪心的,就与拜偶像的一样。」
﹝原文直译﹞「...或是贪婪的(就是拜偶像的),在基督和神的国里,都不得承受基业。」
﹝原文字义﹞「无分」得不着,分不到,不在内。
﹝文意注解﹞「淫乱的,」指宿娼、通奸等败德之人。
「污秽的,」指行为猥亵的人。
「有贪心的,」无论是对物质或情欲均不知足、贪图非分的享受。
「基督和神的国,」神将国度交付给祂的儿子,使我们能借着祂,进入神属天的国度。
「都是无分的,」得救是借着信,是神白白赐给的,这不在乎人的行为;但是一个信徒若是在得救后,行为上犯了淫乱、污秽、贪心等罪,不但不知悔改,反而习以为常,变成了淫乱、污秽、贪心的『人』,就他不只今天无分于神国的实际,而且将来也无分于神国的实现与赏赐。
有的解经家认为:基督的国就是弥赛亚国,也就是千年国;而弥赛亚国又是神的国,所以「基督和神的国」,是指着千年国而说的;将来信徒要凭各人的好行为,在千年国度里领受产业作为赏赐;但若在行为上犯了前面这些罪的,就得不着赏赐,所以与基督和神的国无分。
「有贪心的,就与拜偶像的一样,」凡一样人、事、物在人身上,能夺去人的心,代替神的地位的,就是『拜偶像』。拜偶像有几种,贪婪是其中之一;『贪心』会叫信徒在惟一的真神之外,贪图信仰上非分的保佑和好处。
﹝话中之光﹞(一)贪心就是不知足的心态;贪得无厌的欲心,会引人作出很多越分的事,以致犯罪。
(二)贪财是属灵的淫乱,因为钱财夺去了他们的心。
(三)你若爱弟兄,就不会让贪心的意念抬头,而侵占弟兄所有的,或是占弟兄的便宜。
【弗五6】「不要被人虚浮的话欺哄;因这些事,神的忿怒必临到那悖逆之子。」
﹝原文直译﹞「不要让人用虚空的话欺骗你们;因为为了这些事,神的忿怒正临到那些悖逆之子。」
﹝文意注解﹞「虚浮的话,」就是虚空的话,有两面的意思:(1)凡不谈到神,不以神为中心,没有神的实际在里面的话,就是虚空的话;(2)凡无根无据,来历不明,凭空传说的话,也是虚空的话。
这两类的话,都是骗人的,能诱骗人离开正路。
「因这些事,」就是为了说虚空话的事。
「临到,」现在时式动词,是神审判世人的专门名词,它肯定地表明神必定对付那些在罪中钻营的人。
「悖逆之子,」重在世人,也指信徒,虽然信徒已得着永生,但将来仍须面对神的审判,为他在信主之后的行事为人向神交账。
【弗五7】「所以你们不要与他们同伙。」
﹝原文字义﹞「同伙」参与,共同有份于某事的伙伴。
﹝文意注解﹞「所以,」表明连接上文。
「你们不要与他们同伙,」信徒虽然在基督里已蒙神悦纳,但若仍参与外邦人所行的,神的忿怒也会临到他们,像临到外邦人一样。
﹝话中之光﹞(一)我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林后六14)。信徒若在暗昧的事上与他们同伙,必然陷入他们的罪中。
(二)同流而不合污,何其难哉!信徒若要避免悖逆之子的结局,就要避免与他们同伙。
【弗五8】「从前你们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里面是光明的,行事为人就当像光明的子女。」
﹝原文直译﹞「因为你们从前是黑暗,但如今在主里面乃是光,行事为人就要像光的儿女。」
﹝原文字义﹞「暗昧」黑暗。
﹝文意注解﹞「从前你们是暗昧的,」神是光,黑暗是光的对头,所以黑暗就是撒但。我们未得救前,我们的性质和本性就是黑暗,全被黑暗充满,所以不只在黑暗里,且就是黑暗。
「在主里面是光明的,」如今主进到我们里面来,主就是光,我们就有光的性质调在我们里面,因此我们不只在光里是光明的,而且就是光。
「光明的子女,」光的儿女就是有光的生命、光的性情,过光的生活,效法神就是把神是光的性质活出来。
﹝话中之光﹞(一)我们蒙恩以后就成为光明的子女,所以一面该抛弃已往暗昧的行为,另一面要具体地活出光明的生活。
(二)一方面,我们必须先有所『是』,然后才能有所『行』;另一方面,我们也要以『行』来肯定并证明我们的所『是』。
(三)我们生命的本质既然已从黑暗变为光明,我们的行为也当如此改变。
【弗五9】「光明所结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公义、诚实。」
﹝原文直译﹞「(因为光的果子是在一切的良善、公义和真实里)。」
﹝文意注解﹞「光明所结的果子,」良善、公义和诚实是光明的果子,是在光中活出来的;就里面的性质说,就是光;就外面的行为说,应该有光的果子。
「良善,」即没有不好,不单是指一件事的性质,更是指对人的态度;这里重在仁爱与宽容,即乐于助人的精神。
「公义,」即没有不合理,正直公平,无可指摘;这里重在尊重神和别人的权利,把神和别人当得的归给他们。
「诚实,」即没有虚假,不仅是指言而有信,也是说心意诚挚,正直坦率。神的显出就是真实。
﹝话中之光﹞(一)「果子」是生命成熟自然结出的东西,所以我们只要培养「光」的生命,自然就有一切的良善、公义和诚实。
(二)凡出于光的行为,是经得起良善、公义、诚实这三点的考验的,所以在我们的行事为人上要问我们自己,这件事的性质是否善的,手续是否合法的,目的是否为着神的。
(三)我们常说『社会是黑暗的』,就是因为这社会里的人际关系,缺少了良善、公义、诚实这三样光明的果子。
【弗五10】「总要察验何为主所喜悦的事。」
﹝原文直译﹞「要验明甚么是主所喜悦的。」
﹝原文字义﹞「察验」试验,鉴别,拣选。
﹝文意注解﹞意即我们要试着找出甚么是主所喜悦的事,然后照着去行。主所喜悦的事,按原则来说,就是善、义、真,因这些是合于主的性情的。
﹝话中之光﹞(一)信徒所当注意的,不是事情的大或小,重要或不重要,乃是主喜悦或不喜悦。
(二)信徒总要做个体贴主心意的人,行祂所喜悦的事。
(三)我们若要知道主所喜悦的是甚么,便须细心观察神的话语和祂的行事,换句话说,就是「要明白主的旨意如何」。
【弗五11】「那暗昧无益的事,不要与人同行,倒要责备行这事的人。」
﹝原文直译﹞「不要有分于那些黑暗无果子的行为,倒要揭发出来。」
﹝原文字义﹞「责备」揭发,曝露,纠正,指出来。
﹝文意注解﹞「那暗昧无益的事,」指不善、不义、不真的事,是不敢见光、需要保守秘密而不正当的事。
「倒要责备行这事的人,」就是用爱心、聪明、机敏、警戒他们的恶行,这是一种困难、令人不欢喜的任务。本句在原文并无『行这事的人』,故所责备的不只是『人』,也指责备那些『事』本身;因此,倘若自己偶然不慎犯错,也当勇于认错,责备自己所行。
﹝话中之光﹞(一)信徒虽是光明之子,但可能有黑暗无果子的行为。
(二)信徒不只消极方面,不可行那些暗昧无益的事;并且积极方面,还要指责、反对行那些事的人。今天许多信徒只知注意前者,而忽略了后者。
(三)公开的揭发是恨,但单独的直说是爱。
(四)若信徒所行的与别人一样,怎能责备别人呢?
【弗五12】「因为他们暗中所行的,就是题起来,也是可耻的。」
﹝原文直译﹞「因为他们在隐密中所行的,甚至题说也是可耻的。」
﹝原文字义﹞「题起来」说,讨论。
﹝文意注解﹞「暗中所行的,」这话表明那些暗昧的事,只能行在暗中,不敢叫人看见;人若在光中,就行不出来。
「可耻的,」为甚么要指责、揭发呢?因为这些事是可耻的。
﹝话中之光﹞(一)基督徒的生活显露出别人生活中的罪恶,但基督徒不应专注谈论这些罪恶。
(二)信徒题说有关罪恶之事的目的,乃是要叫人觉得羞惭。
【弗五13】「凡事受了责备,就被光显明出来;因为一切能显明的,就是光。」
﹝原文直译﹞「但一切遭揭发的,都是被光显明出来;因为将每一件事显明出来的,就是光。」
﹝文意注解﹞「凡事受了责备,就被光显明出来,」责备那些隐蔽的恶行,就是光照它们、把它们显露出来;所以接受指责,就是接受基督的光照。
「因为一切能显明的,就是光,」本句又可翻作:『每一样被照明的,就变成光。』我们作为『光明之子』的责任,不单是曝露在黑暗中的人,使他们成为『显明的』,更要进一步使他们也成为『光』。
﹝话中之光﹞(一)基督徒最要紧的一件事,就是常常蒙主光照,这光并非肉眼可见的物质的光,乃是深处一种显明、责备的感觉,指明我们在某一件事上的亏欠或错误。我们里面若有这种感觉,就是主光照我们了,这时就当好好接受并悔改。
(二)基督的光,常是借着肢体的交通而显出功用。一般而论,没有一个里面圣灵的光照,比外面指责的光照更强、更重;凡不肯接受外面责备的人,定规是里面黑暗、下沉、不明亮的。
(三)光明的子女(8节)不但自己光明,也能光照别人,叫别人心里受责备,觉出罪来。
(四)我们不只要作个指责人的,也要作个接受指责的人。
(五)基督的光消极方面的功用,乃是显出人的隐情,指明人的错误。我们不但需要光正面的功用,来『照明心中的眼睛』(弗一18),认识丰满的基督;我们也需要光反面的功用,来显明我们的本相,看见自己的邪恶。
(六)我们本性是喜欢黑暗的,在黑暗中生活才觉痛快,原因是许多的事物不能见光,在光照的底下就显出羞耻来。
【弗五14】「所以主说,你这睡着的人,当醒过来,从死里复活,基督就要光照你了。」
﹝原文直译﹞「所以祂说:『睡着的人哪,要醒起来,从死人中起来,基督就要光照你了。』」
﹝文意注解﹞「所以主说,」保罗下面的话引自何处,在圣经里并无明显的出处;但主常借着人的传道、责备,而向人说话。
「睡着的人,」在黑暗中行事为人的,就灵性说都是睡了的人。
「从死里复活,」一个人在黑暗中,不光是睡了,而且是在死亡中,所以指责不只是恢复光,而且是恢复生命。
「基督就要光照你了,」这里的光是主观的、实际的、指责的光,所以接受责备就是接受基督的光照,会把你带回到光中。
﹝话中之光﹞(一)我们应竭力唤醒昏睡和死亡的人,带领他们到基督的光下。
(二)基督的光乃是生命的光(约八12);『基督光照』与『从死里复活』关系密切,光照与生命互为表里。
【弗五15】「你们要谨慎行事,不要像愚昧人,当像智慧人。」
﹝原文直译﹞「这样,要儆醒留意,你们行事该当何等正确;不要像愚昧人,乃要像智慧人。」
﹝文意注解﹞「谨慎,」是说小心翼翼,瞻前顾后,像一个人经过危险之地,对于四周环境百般留意一样。
「行事,」在原文带有『正确、严正、丝毫不爽』的修饰词,意即信徒的行事要讲究端庄、循规蹈矩、没有差错。
「愚昧人,」原文是『无智慧的人』,就是胡涂人。
「当像智慧人,」就是凡在真智慧的学校内,受教于主的人;祂是我们的指南和导师,教导我们祂自己的旨意,使我们得到真智慧。
﹝话中之光﹞(一)智慧人与愚昧人的分野,乃在于是否谨慎行事。
(二)智慧人行事绝不莽撞,凡事务求做到合乎严格的尺度。
(三)有多少信徒的跌倒与失败,是因为不小心、不谨慎,对仇敌的防范不够严谨,以致给魔鬼留下地步。
【弗五16】「要爱惜光阴,因为现今的世代邪恶。」
﹝原文直译﹞「要赎回光阴(或『要抓住机会』),因为日子是邪恶的。」
﹝原文字义﹞「爱惜」全部买下,买回来;「光阴」时机。
﹝文意注解﹞「爱惜光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