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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前書第十章例證與靈感集錦

 

【林前十112溺死在溝中】

有一個基督徒,多年來在主的恩典中成長,即使在靈性爭戰的日子,也始終忠於基督,現在信心突然冷淡下來了。然而他並沒有受到仇敵的攻擊,也沒有遇到重大的試煉。顯然,生活中的小挫折已使他的道德崩潰。相信在主裡許多一度是基督得勝的精兵,亦曾有過如此這般的經歷。

英國航海家德拉克(Frances Drake)爵士第五次航遊世界回來之際,卻在英國的泰姆斯河受到暴風雨的襲擊,他的船被吹得支離破碎,這位航海老手,握緊他的拳頭,憤憤不平的說,「我膽敢遨遊七海,現在剛回到家竟被溺死在溝中嗎?」

神的兒女也可能被小河裡的巨浪所制服。靈性上稍有一點放鬆,就會被撒但「打倒」在地。如果我們不注意上帝的警告和聖靈的鼓勵,那麼,即令走在平地我們也會跌倒的。通常,巨大的危險來臨,我們都會加以防範而安全無恙,惟對於那些不太明顯的事,很容易使我們吃了暗虧。

我們豈能不時刻仰望基督的保守,教我們這些信主的人至少不致於「溺死在溝中」。—P.R.V.——梁敏夫譯輯《清晨露滴》

 

【林前十5神不喜歡「但他們中間多半是神不喜歡的人,所以在曠野倒斃。」】

以色列人是新約信徒的預表,他們的經歷應作為我們的鑒戒。雖然他們都出了埃及,經過逾越節和紅海,蒙了神的拯救,歸屬神的名下,吃了靈食,喝了靈水。這些都表明他們已經蒙恩得救,嘗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認識神的權能了(來64),但他們中間卻有許多是神所不喜歡的人,以至在曠野倒斃,未能進入應許的迦南美地。

為什麼神不喜歡他們,而讓他們倒斃呢?因為他們貪戀惡事,拜偶像、行奸淫、試探主、發怨言等。總之是因為犯罪,這裡特別提到神所不喜歡的事,神不喜歡是什麼人呢?屬肉體的人(羅88),退後的人(來1038),悖逆的人(西36),都是神所不喜歡的人,神不喜歡不是一件小事;我們千萬不能作神所不喜歡的事,不能作神所不喜歡的人,今生的禍福,永遠的得失都由此決定。

但願每一個信徒都從以色列人的經歷得教訓和警戒,免得信主以後,中途犯罪,隨從肉體失敗、退後、倒斃,失去神國的榮耀福分。作一個屬肉體的人就不能得神的喜歡,只有敬畏神,因信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遵行神的旨意,才能討神的喜歡。──《每日天糧》

 

【林前十6~10五個不要】「這些事都是我們的鑒戒,叫我們不要貪戀惡事,像他們那樣貪戀的;也不要拜偶像,像他們有人拜的。如經上所記:“百姓坐下吃喝,起來玩耍。”我們也不要行姦淫,像他們有人行的,一天就倒斃了二萬三千人;也不要試探主,像他們有人試探的,就被蛇所滅。你們也不要發怨言,像他們有人發怨言的,就被滅命的所滅。」

以色列人所以倒在曠野,被丟棄,就是因為在這五種上有了問題。他們為了把無形變為有形,而創造偶像,使神忿怒。

我們尋求人情,求肉體的舒服,而與外邦人聯合犯姦淫,結果被懲治。他們沒有信心,只看眼前,而犯了試探神的罪,被蛇所滅。他們不順服神的旨意,又不肯察自己的罪,反而怨天尤人,向神發怨言,就被滅命的所滅。

這就是我們的鑒戒,應當提高戒心,警惕失敗,否則我們也會像他們一樣倒斃在曠野。

我們要凡事相信,並投靠神,仰望他的憐憫,依靠他的信實,忍耐的順從神的旨意,他就必要按時供應我們,用他大能的手拯救我們脫離試探。因他是滿有憐憫,大有慈愛的主,他決不撇下我們為孤兒。

所以我們不可硬著心,像以色列百姓在曠野惹他發怒,試探他的時候一樣。心裡常常迷糊,竟不曉得神的作為。” —— 李慕聖《晨光》

 

【林前十12『自己以為站得穩的,須要謹慎,免得跌倒。』在你自以為很穩當的時候,就是你最危險的時候。初學游泳者很少會被淹死,因為他知道謹慎,小心不敢大意;淹死的多是已經會游泳的人,他反而粗心大意,輕看危險,蠻不在乎,結果淹死了。又如出車禍的人,往往是那些自以為技術高超,可以參加快車比賽的人。―― 寇世遠《謹慎之道》

 

【林前十12不要相信經驗】

多年的基督徒生活並不能擔保我們免於試探。初信的弟兄所謹慎避開的誘惑,可能使一個 資深的基督徒跌入陷阱之中。

我們時常聽到某人被溺斃,而他竟是游泳的能手,由於他覺得在水中他太有把握了,才因為一時大意而慘遭滅頂。我們也聽到某人騎機車喪生,而他的騎術亦實在高人一籌,喪生的原因還是太逞能,一時大意失手所致。從以往的經驗我們也知道車禍時常發生在平坦筆直的大道,而很少發生在崎嶇不平的馬路。剛學會開車的人都聚精會神,戰戰兢兢,把車開得四平八穩,但老練的司機卻因太過自信而把命賭上。由此可知,我們如果是多年的老基督徒,在生活上我們更須謹之慎之,不要被試探所勝。當保羅勸勉屬靈的基督徒若發現有人偶然被過犯所勝,就當用溫柔的心把他挽回過來,「又當自己小心,恐怕也被引誘。」(加拉太六1

因此,我們知道只有依靠基督,才能使我們勝過罪惡,所以,沒有一位老練的基督徒能靠自己得勝。越是過分自信、大意的弟兄越容易跌倒。——梁敏夫譯輯《清晨露滴》

 

【林前十13忍受得住「你們所遇見的試探,無非是人所能受的,神是信實的,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人所能受的,在受試探的時候,總要給你們開一條出路。」】

         神的兒女在世上難免要受到試探,因為始祖亞當和主耶穌在世上的時候都受過試探,其他的聖徒也都受過各種的試探,試探不是出於神(雅113)。但神為什麼許可試探臨到我們呢?是叫我們跌倒嗎?不是。雖然撒但的意思是要叫我們跌倒,神的意思卻是叫我們得勝,好得生命的冠冕(雅112)。試探是一種危險,我們容易失敗跌倒,如果我們自以為站立得穩,像彼得一樣(太2633;林前1012),但是我們靠自己的力量是不能勝過試探的。

         最大的困難,是試探不止一時一次(路415913),等到試探延長加重的時候,人就不容易勝過了。到了一個時候似乎再也無力抵擋,忍受不住了,好像你自己有一分力量,試探卻有二分重,這時候,就很容易懼怕,灰心,也會怨神為什麼使我們遇見那麼重,那麼難的試探,真是無法應付,只有跌倒了。在這緊要的關頭,試探本身並不可怕,所怕的是喪失信心,本來是可以抵擋的,只因為自以為抵擋不住,自己心先軟弱下來,就失去力量了,這時要精神是信實的,總要給我們開一條出路,叫我們忍受得住,堅持下去,就必得勝。──《每日天糧》


林前14事奉他物我所親愛的弟兄啊,你們要逃避拜偶像的事。
假如你一個星期不得不花26個小時凝視著同樣的東西,你會稱那東西為什么呢?假如你迷戀所看到的東西,以至於不願離開它,那它與你的關係怎么樣的?假如你讓它改變你的思考及行為模式,這東西是否太過於有威力?如果你讓這東西告訴你什么是不對的,哪些是神不希望你介入的事,那么這東西是否就可以替代神呢?那東西是否就成了偶像呢?
一般的美國家庭每星期花26小時在看電視上,電視當然不是我們當今社會僅有的偶像,但它是最具影響力的偶像之一。其它可能替代我們對神熱心的事物是運動、金錢、工作、嗜好或甚至其它的人。也許是音樂、電影或網際網路。
偶像會以各式各樣的形式出現,並且會控制我們的生活。此時,我們應再看看神對以色列人民的憤怒,瞭解他對偶像的看法。以色列民事奉巴力和亞舍拉(士:7),而耶和華的怒氣向以色列人發作8節)。
讓我們查看一下我們所熱愛的事物,我們是否將我們的忠誠給了它物,而不是創造我們的全能的主?我們除了他以外,不可事奉其它的事物。
這屬世的種種神明是空虛和徒然,
它們永遠不能賜給我們心靈平安;
只有那唯一真神配得我們所有的愛――
願我們永遠不離開他,永和他相伴。
凡取代神的東西就是偶像。
──《生命語》

 

【林前十31為榮耀神「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作什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

         基督徒行事是有原則的,雖然沒有正式的條文規定。但按聖經的教訓有途徑可以遵循,使我們不至錯誤。陷入罪惡和不義之中,招致報應和惡果,以至不為神悅納,得不到神的賞賜。

         這些原則,主要的是根據動機,有的根據結果,有的根據行事的相對關係而定的。關於動機方面,經上教訓我們一切當為主而作,連死活都是為主,行事更當為主(羅146~9)。再有是這裡所說的,無論作什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凡不榮耀神的,就不能去作,還有就是凡所作的都要憑愛心行事(林前1614;弗52),以及憑信心行事,有疑心就不能去作(羅142223)。

         關於後果方面,應當以對人有沒有益處和造就而定(林前922102324),凡事不求自己的益處,而要求別人的益處(林前1033;羅152)。凡能叫人跌倒的,得罪人的,叫人憂愁的都不該去作(羅141421;林前812131032)。

再有就是,無論那一件事,都不能受它的轄制(林前612),如果變作嗜好、情欲、沉迷不能自拔,那就成為它的奴僕(彼後219;羅616)。總之,是無論作什麼,或說話,或行事,都要奉主耶穌的名,藉著祂感謝父神(西317),不能謝恩就不要去作(帖前518)。──《每日天糧》

 

【林前十32不作絆腳石】不拘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是神的教會,你們都不要使他跌倒。”(林前10:32)基督徒對於他的言行應當十分的謹慎,因為一大意或過度自由,就會變成外邦人和弟兄們的絆腳石。

       我們在地上原是代表元首基督,所以在凡事上,必須顯出屬天的樣式來,以致榮耀可以歸給父神。然而,可惜,我們是何等的容易忘記和粗心!豈不知神的榮耀,都是為著我們而受虧損嗎?所以,弟兄們!讓我們以後“凡事都叫眾人喜歡”。並且要勒住自己的舌頭,不要說那些不合宜的話呢。── 江守道《碎語》

 

【林前十33】「只求眾人的益處,叫他們得救。」

這位偉大的使徒熱心引人歸主,可能是世人所稀見的。如果他到一座新城,他就作趕鬼醫病的事。如果他織帳篷,就向同事作見證,帶領祂們歸向主,如果他被放入牢獄,他甚至在黎明前為禁卒施浸。如果他站在審判官面前,勸得他幾乎成為基督徒。如果他在租的房子居住,雖是囚犯的身份,卻與所有的人講論主的事,甚至引領逃跑的奴僕,如阿尼西母,使他歸主,對他主人腓利門有益。他無論在那裡,在任何時間,都引領認們歸主。

我們看見這種熱心怎樣在一切事上表現在祂行為上。他願意在凡事上為福音的緣故,求別人得益處,無非使多人得救。

這是屬神的熱心!有一位婦女在醫院內信主,她實在有愛主的心,卻知道自己已經得著絕症。她問醫生:「如果我在醫院住,還可以活多久?」「四個月。」「如果我回家呢?」「那只有兩個月。」「那我還是回家去!」「這樣你不失去一半的性命嗎?」「你不知道我要將一半性命向親友傳福音嗎?」他就回家去了。——邁爾《珍貴的片刻》

 

【林前十33拉鍊的發明】經文:就好像凡事都叫眾人喜歡,不求自己的益處,只求眾人的益處,叫他們得救”(林前 10:33)
  "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太 5:16)
  你知道嗎?拉鍊的發明是有它一段經歷的:
  忘記是那一年,在美國有一位青年農民,在工作中無意碰傷了一個人,那個人後來死了。青年被判無期徒刑,剛被判刑時,青年人心中極為痛苦,這麼一位年紀輕輕,熱愛生命,熱愛勞動,熱愛自由的人,竟然就此斷送了一生,所以陷入極端悲觀。
  後來他在獄裡無意中得到一本聖經,當他讀到約翰福音十一章廿六節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時,心中大受感動。在絕望中喚出了希望的火花。從此得了偌大的安慰,便主動要求管獄的人,准許他在獄中作一些有益於人的工作,免得閒著虛度光陰。結果這位心靈手巧的青年,就是在坐牢中發明了世界億萬人所用的拉鍊,幾乎每一個人都得到它的好處。雖然他的名字被人遺忘了,他的身體雖然也已經死去了。但他因信耶穌基督,心靈已經得到自由,並把自己的人生貢獻在人類的利益上,他雖死猶生。
  信徒們,從前我們也許如同阿尼西母一樣,對人沒有益處(參門11)。可是現在趁有生之年,應該及早轉變,做一個有益於人的人,好叫榮耀歸給天上的神。──《為甚麼要用比喻》

【懷恩早禱】

1 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不曉得,我們的祖宗從前都在雲下,都從海中經過.

2 都在雲裡海裡受浸歸了摩西.

3 並且都喫了一樣的靈食.

4 也都喝了一樣的靈水.所喝的是出於隨著他們的靈磐石.那磐石就是基督。

13 你們所遇見的試探,無非是人所能受的,神是信實的,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在受試探的時候,總要給你們開一條出路,叫你們能忍受得住。

16 我們所祝福的杯,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血麼.我們所擘開的餅,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身體麼。

17 我們雖多,仍是一個餅、一個身體.因為我們都是分受這一個餅。

21 你們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不能喫主的筵席,又喫鬼的筵席。

23 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

24 無論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處,乃要求別人的益處。

31 所以你們或喫或喝,無論作甚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

32 不拘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是神的教會,你們都不要使他跌倒.

 

讚美榮耀萬有之主,我們在天上的父上帝,感謝祢賜人智慧,知識和聰明都出自祢的口,昔日祢叫祢的子民走過紅海,跨越約但河,賜下雲柱、火柱見証祢的同行及保護,深信今日祢必領我們走過這苦難的日子,跨越疫情的危難,祢必使黑暗變為光明,使彎曲變為平直,祢必不離棄敬畏祢的兒女。

感謝祢每日賜下恩言善道,叫我們飽餐靈食,享用靈水,身、心、靈都得到供應,叫我們越了解熟悉祢的話語,就越貼近祢的心意,穩站靈磐,活得更合乎祢的美意。

 

感謝讚美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成就救恩,今日我們能同領在一個餅內,叫我們能以祢為首,活出合而為一的教會,同領杯的時候,不忘祢的使命,高舉十字架領人歸主,活出榮神益人的生命見証。

感謝讚美救主耶穌,向來我們沒有奉祢的名求甚麼,如今求就必得著,並叫我們的喜樂可以滿足。感謝祢教導我們禱告,每日求告祢的名,求祢不叫我們遇見試探,也不去試探主,救我們脫離兇惡,遠離疫情帶來的焦慮,求祢保守我們的心,不偏離祢的教導,不用怨言把自己與苦難緊緊綑綁在一起。

 

親愛的聖靈!感謝祢時刻的同在,讓我們每早晨都能領受靈光潔淨,除去各樣纏擾我們的罪,重新站在聖言上,把燈放在燈臺上,行事為人能對得起主,能不求自己的益處,凡事先考慮別人的好處為出發點,以靈心說屬靈的話,行屬靈的路,能常常喜樂、不住禱告、凡事謝恩。

大能的聖靈求祢在每日天上三位一體的早禱、晚禱會上,透過祢的嘆息匯報我們的請求,求天父賜下加倍的憐憫,保守我們免受疫情的災害,求主耶穌赦免我們的罪,用寶血塗抹我們不義的過犯,求聖靈憐恤我們忍耐不足,早日止息迢全球的疫情,掀起眾教會復興的靈火,激勵弟兄姊妹成為新一代的無名傳道者,一代傳一代作無愧的工人,把福音傳到地極,迎接基督的復臨。

禱告乃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求。誠心所願!

──小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