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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導論例證與靈感集錦

 

【羅馬書概說】有知識有經驗的地方檢察官在辦理他的案子:傳召證人上堂,出示證據。在老練地盤問被告方證人並對證詞提出質疑後,他作出無懈可擊的結論。陪審團的裁決並不出人意表,疑犯被判有罪,正義得到伸張。

  保羅是一個聰明、能言善辯的人,他也忠於神的呼召。在這封寫給羅馬信徒的書信中,他像一個經驗豐富的律師,清楚而直截地陳述了福音的內容。

  保羅當時還沒有到過羅馬。一些猶太人在五旬節聖靈降臨後接受了基督(參徒2章),他們返回羅馬後,便在那裡將福音傳開,建立教會。

  雖然時空阻隔,保羅仍覺得與羅馬信徒彼此相連,他們在基督裡都是弟兄姊妹,保羅渴望與他們會晤。保羅愛他們,以這封信作為自我介紹,並且闡明了信仰。

  經過自我介紹後,保羅開始講論福音的內容(1:3),及他對福音的效忠(1:16-17)。接著保羅論證人類的墮落和神介入的必要性(1:18-3:20)。福音是不問身分、遺傳及所犯的罪,全人類都可獲得的救恩。靠賴恩典(非人力所能賺取和配得的)和信心(全然信靠),我們能藉基督及祂所成就的工作而得蒙拯救,得稱為義,不再被定罪(3:21-5:21)。得救的人擁有不受罪的權勢轄制的自由(6章);不再被律法約束(7章);並且能學效基督,經歷神無盡的愛(8章)。他坦然承認自己對猶太同胞的關懷,提醒他們是在神整個救贖的計劃中(9:1-11:12)。神奇妙地使猶太人及外邦人都能在教會裡聯合,一同讚美神的智慧及慈愛(11:13-36)。

  保羅再解釋全然委身基督的意義(12:1-2),及如何使用屬靈恩賜(12:3-8),彼此相愛(12:9-21),並作個好公民(13:1-14)。他們的自由必須由愛作引導,在信仰上互相建立,關懷軟弱的肢體(14:1-15:4)。他強調合一,尤其是外邦人跟猶太人的關係(15:5-13)。最後,他說明寫此信的原因(15:14-21)、他個人的計劃(15:22-23)和向羅馬教會問安(16章)。

  讀羅馬書,你可以檢討自己對基督的委身和與其他信徒的關係。──《靈修版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