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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书综合

 

罗马书从一章到八章,都是讲到主救赎的事。五章十一节之前是一段,五章十二节起到八章末了是另外一段。但希奇的是,在前一段里,你没有看见题起十字架;在后一段里,你也没有看见题起血。第一段讲血不讲十字架,第二段讲十字架不讲血。人罪得着赦免,人称义,是因着血。人脱离罪的能力,人成圣,是因着十字架。―― 倪柝声

 

1至五11这一部分中,复数的罪字(sins)特别显著;但在五12至八39这一部分中,复数的罪字一次都没有出现,而单数的罪字,却再三的被使用,并且成为所对付的主题。―― 倪柝声

         罗马一至八章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说到血对付我们所作的,第二部分说到十字架对付我们所是的。―― 倪柝声

 

罗马书头三章,顶清楚给我们看见,作罪人的资格是如何。有了甚么罪,才是一个罪人。或者说,罪人的学位,是如何得着的。或者说,罪人的头衔,是如何得着的。―― 倪柝声

 

罗六章是讲我们与主的同死,七章是讲新旧生命的争战,八章是讲靠着圣灵的得胜。本来与主同死就可以得胜了,但它对许多人只是一个真理,神必需带领信徒经过七章的失败,使他们真认识自己,不再凭自己的力量来修改自己,然后才能完全倚靠圣灵,得着八章的胜利。―― 倪柝声

 

罗马七章和罗马六章相反。六章是主把我们钉死,七章是我们在那里立志。主把我钉死,我却要在那里立志。―― 倪柝声

  

六至八章成圣之道的概论:(1)六章是罪与恩典;七章是基督与律法;八章是圣灵与肉体。(2)六章两个王,不叫罪在己身上作王,乃叫恩典因义作王;七章两个丈夫,要因死脱离律法,归向主;八章两个领导,不随肉体要随灵。两个王是罪与恩典,我们一人不能事奉二主;两个丈夫是律法与基督,我们一人不能属于二夫;两个领导是肉体与圣灵,我们一人不能两随。(3)六章罪对我们失去了权利,七章律法对我们失去了权利,八章肉体对我们失去了权利。(4)六章是备战(器具原文是兵器,工价是兵饷,罪是王);七章是战争的经过,失败了,被掳了;八章是战争胜利的结束,靠主把身体的恶行治死了。总之,成圣在消极方面是对付罪、律法、肉体,积极方面即对神、基督、圣灵有正确的态度。―― 牛述光

 

九至十一章世代的真理概论:(1)神已往是专权的拣选(九章);神的拣选,是无法推知的。(2)神现今的对待是在乎人的信或不信(十章);神对不信的人(如以色列民)是严厉的。(3)神将来的对待:神对自己的应许要全部应验,所以以色列人还要全家得救(十一章)。神的作为:已往是拣选,现在是恩典,将来是应许;以色列人已往是蒙恩的,现在是被弃的,但将来还要复兴。牛述光

 

【基督徒的债】

   一、对世人:负传福音的债(14)

   二、对神:负靠圣灵活着以治死身体恶行的债(12)

   三、对所有的信徒:负彼此相爱的债(十三8)

   四、对贫穷圣徒和从那些得到属灵好处的人:负供给养身之物的债(十五26~27)

── Archibald Naismith

 

【我们可以怎么说呢?】

   一、神审判世界全然公义(5)

   二、亚伯拉罕是因信撑义,不是因行为称义(1~3)

   三、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不可仍在罪中活着(1~2)

   四、律法是圣洁、公义、良善的,问题乃在于我们里头有罪性(7~14)

   五、神是帮助我们的,祂胜过一切敌挡我们的事(31~39)

   六、神有权任意待人,但祂作事决没有不公平(14~18)

   七、不追求义的外邦人反而因信基督而得了义(30)

── Archibald Naismith

 

【罗马书中的四种自由】

   一、因耶稣基督在生命中作王而从定罪下得着自由(12~21)

   二、因献上自己作义的奴仆而从罪的奴役下得着自由(12~33)

   三、因借着与基督同死而从律法的捆绑下得着自由(1~6)

   四、因借着赐生命圣灵的律而从罪和死的律下得着自由(1~14)

── Archibald Naismith

 

【信徒的关系】

   一、对于真神(十二1)

   二、对于世界(十二2)

   三、对于自己(十二3)

   四、对于信徒(十二4~13)

   五、对于仇敌(十二14~21)

   六、对于官长(十三1~7)

   七、对于众人(十三8~10)

── 丁良才《经题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