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传第十一章
逐节详解
【徒十一1】「使徒和在犹太的众弟兄,听说外邦人也领受了神的道。」
〔文意注解〕「外邦人也领受了神的道,」『领受』一词,原文意指人自愿、乐意地接受或学习一些事,并将之紧握、保存;『神的道』即神的话(logos)。
〔话中之光〕(一)「外邦人也领受了神的道,」这原是一件值得喜乐的大事,但竟成了一些人怪罪彼得的借口(参2~3节)。许多信徒也如此『舍本逐末』,只会注意一些枝节上的小事,而忽略了最重要的事。
(二)在服事主的事工上,不管别人的用心如何,只要基督被传开了,只要祂得着高举,我们就应当欢喜快乐(腓一18)。
【徒十一2】「及至彼得上了耶路撒冷,那些奉割礼的门徒和他争辩说:」
〔背景注解〕『割礼』乃是神与祂的选民犹太人立约的记号(创十七10),他们的男婴于出生后第八天须受割礼。犹太人藉此割礼,表明在他们的身上有神赐福的证据,有别于其它外邦人。
〔文意注解〕「那些奉割礼的门徒,」指耶路撒冷教会中有一班信徒,他们一面信奉主耶稣基督,一面也严谨地遵守旧约摩西的律法。他们力主外邦人信徒也须受割礼才能得救(徒十五1),并且还要遵守犹太人饮食的规矩(加二12;六13)。
「和他争辩,」表明在彼得和奉割礼的门徒之间,兴起了意见上尖锐的冲突。
〔灵意注解〕『割礼』的属灵意义乃在于脱去肉体的情欲(西二11),或者说是除去肉体犯罪的意念和能力;因此,凡只在肉身上有割礼的记号,但在生活行为上没有表现出割礼的实际功效的人,圣经认为他们并未受割礼(利廿六41;耶六10)。
〔话中之光〕(一)每一个基督徒身上都应当有割礼的记号,但这记号不是在肉身上的,而是基督借着圣灵所作的属灵记号。
(二)真割礼是心里的,在乎灵不在乎仪文(罗二29)。
(三)人总是喜欢一些表面的、看得见的、触摸得到的东西和仪式,但结果往往失去了仪式所代表的真正意义。
(四)任何一种正统的圣经教训,若把它当作规条来遵行,就会失去属灵的价值,并且也会在神的儿女中间造成不必要的难处。
【徒十一3】「『你进入未受割礼之人的家,和他们一同吃饭了。』」
〔背景注解〕旧约禁止犹太人吃不洁净的食物(利十一章),外邦人则不受食物典章的限制。犹太人因不知外邦人的食物来源,为免误食不洁之物,故从来不跟外邦人一起吃饭。但新约时代,基督已废掉了那些律法上的规条,使外邦人得与犹太人合一(弗二11~18);神也在异象中,借着示意彼得吃一些不洁净之物,使他接纳外邦人(徒十9~16;十一2~10)。
〔文意注解〕「你进入未受割礼之人的家,」『未受割礼之人』指外邦人。
「和他们一同吃饭了,」表示他触犯了摩西的食物条例,因为外邦人所摆上食物可能是『不洁净的』,并且他们未按洁净的规矩洗手,故所准备的食物即使是洁净的,也因此而成为不洁净的。
〔话中之光〕(一)要作主的工,就要面对各种的障碍,特别是来自传统习惯的障碍。
(二)在新人里,并不分希利尼人、犹太人,受割礼的、未受割礼的;惟有基督是包括一切,又住在各人之内(西三10~11)。
【徒十一4】「彼得就开口,把这事挨次给他们讲解说:」
〔文意注解〕「把这事挨次给他们讲解,」『 挨次』指『按着次序』(路一3)。
〔话中之光〕主的工人最大的考验是从人来的批评,但要作主的工,就难免会遭遇到各种的批评。要紧的是,我们能否像彼得一样,留心听取别人的话,并温和而不发怒地向对方解释自己所领受的异象呢?
【徒十一5】「『我在约帕城里祷告的时候,魂游象外,看见异象,有一物降下,好像一块大布,系着四角,从天缒下,直来到我跟前。』
〔文意注意〕「我在约帕城里,」『城里』在此不是指城墙里面,而是指『行政管辖范围内』;彼得当时是住在海边的一个家里(徒十6)。
「祷告的时候,魂游象外,」请参阅徒十9~10。
「看见异象,有一物降下,好像一块大布,系着四角,从天缒下,」请参阅徒十11。
「直来到我跟前,」表示这不是『从远处望见』(来十一13)的一个模糊的异象,乃是能够看得很真切的。
【徒十一6】「我定睛观看,见内中有地上四足的牲畜,和野兽、昆虫,并天上的飞鸟。」
〔文意注解〕「我定睛观看,」『定睛』原文含有『专注地观看』或『目不转睛地仔细察看』的意思。
「见内中有地上四足的牲畜,和野兽、昆虫,并天上的飞鸟,」请参阅徒十12;这里将『走兽』改成了『牲畜和野兽』。
【徒十一7】「我且听见有声音向我说:“彼得,起来,宰了吃。”」
〔文意注解〕请参阅徒十13。
【徒十一8】「我说:“主阿,这是不可的;凡俗而不洁净的物,从来没有入过我的口。”」
〔文意注解〕请参阅徒十14;这里将『吃过』改成了『入过我的口』。
〔话中之光〕当主要托付我们去作一件我们从来没有作过的事时,我们是否也像彼得一样说「这是不可的」呢?我们已过的经历,若不小心,也有可能成为我们服事主的拦阻。
【徒十一9】「第二次,有声音从天上说:“神所洁净的,你不可当作俗物。”」
〔文意注解〕请参阅徒十15;这里将『向他说』改成了『从天上说』。
【徒十一10】「这样一连三次,就都收回天上去了。」
〔文意注解〕请参阅徒十16;这里将『那物随即』改成了『就都』。
【徒十一11】「正当那时,有三个人站在我们所住的房门前,是从该撒利亚差来见我的。」
〔文意注解〕「正当那时,」就是彼得正为所见的异象心里猜疑、还在思想的时候(徒十17~19)。
「有三个人,」就是哥尼流的两个家人,和常伺候他的一个虔诚兵(徒十7)。
「是从该撒利亚差来见我的,」这三个人是哥尼流所打发的(徒十7~8,33),但圣灵却说是祂所差遣的(徒十20)。
〔话中之光〕我们看见了主观的异象以后,往往需要有客观的环境(三个人来访)来加以印证,证实我们所见的异象确实是从神来的。
【徒十一12】「圣灵吩咐我和他们同去,不要疑惑(或作不要分别等类)。同着我去的,还有这六位弟兄;我们都进了那人的家。」
〔文意注解〕「不要疑惑,」原文或作『不要分别等类』,意即不要有所歧视。
「同着我去的,还有这六位弟兄,」他们是约帕的弟兄(徒十23)。当彼得在为他的行为辩护的时候,他们成了最好的见证人。彼得加上六位弟兄,一共七个人在场。『七』是完全的数目字,七个人的见证是完全的见证。按当时埃及的法律,要完全证明一个案件,必须有七个证人;又按照当时罗马的法律,要证明一件真正重要的文件,必须有七个印章。因此彼得这句话的意思是说,我们一共有七个见证人,故这是一个千真万确的事实。
「我们都进了那人的家,」『那人』是指哥尼流(徒十25)。
〔话中之光〕这「六位弟兄」和彼得同去,目的不是为分担『讲道』的责任,乃是要为神的作为作『见证人』。为主作见证,并不一定要我们开口讲道,要紧的是必须我们『在场』亲身目睹。
【徒十一13】「那人就告诉我们,他如何看见一位天使,站在他屋里,说:“你打发人往约帕去,请那称呼彼得的西门来。」
〔文意注解〕请参阅徒十30~32。
【徒十一14】「他有话告诉你,可以叫你和你的全家得救。”」
〔文意注解〕由本节的话可见,在哥尼流尚未从彼得听见福音以前,无论他的行为是如何的良善(参徒十2,4),仍不能使他得救。
「叫你和你的全家得救,」『你的全家』在此应包括哥尼流的家人、伺候兵、奴隶、亲属密友和一切受邀请来参与聚会的人(徒十7,24,44)。『得救』的条件是相信主耶稣,而相信乃是个人的事,谁要得救,谁就必须亲自相信主。而这里说『你和你全家』,并不是说一个人得救,就自动会使他的全家也都得救;乃是说一个人真实的得救,理应影响到他的家人,并且神也乐意作工促成全家得救,这在圣经中有许多的实例(创七1;书二18~19;路十九9;徒十六15,31;十八8)。
〔话中之光〕(一)当信主耶稣,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徒十六31)。
(二)在圣经里,『全家得救』乃是一个大事实。这是说,神喜悦人全家得救;神拯救人,常是一个家、一个家的拯救。
【徒十一15】「我一开讲,圣灵便降在他们身上,正像当初降在我们身上一样。」
〔文意注解〕「我一开讲,」不是说彼得刚要开口讲话之时,而是说彼得才不过讲了一些起头的话,还要往下继续说的时候(徒十34~44)。
「圣灵便降在他们身上,」『降』字的意思是『倾倒在整个人身上』,意指圣灵的浇灌(徒二17~18)。
「正像当初降在我们身上一样,」『当初』指五旬节(徒二1~4)。圣灵如何在五旬节浇灌在犹太人门徒身上,藉以向不信的犹太人证明,这是出于神的作为;如今圣灵也借着浇灌在外邦人信徒身上,向犹太人信徒证明,这是出于神的作为。
〔话中之光〕当彼得还正在讲道的时候,圣灵就插入把他的话打断了,亲自担当起指挥之责。当神直接作工在听众身上时,讲员的工作就该结束了,此刻正是我们该安静退后的时候。
【徒十一16】「我就想起主的话说:“约翰是用水施洗,但你们要受圣灵的洗。”」
〔文意注解〕「我就想起主的话说,」不是彼得故意去思想和记忆,乃是主应时的话(rhema)临到他;主应时的话也可以是祂曾经说过的话,现在又突然临到人的心中。
「约翰是用水施洗,但你们要受圣灵的洗,」这是主耶稣在徒一5的话,它引自可一8。
〔灵意注解〕「约翰是用水施洗,」『水浸』是施洗约翰职事的标记;就是将悔改的人埋葬在水里,终结其旧生命。
「但你们要受圣灵的洗,」『灵浸』是耶稣基督职事的标记;就是将悔改且相信主的人浸到圣灵里,使他们得着神的生命,成为基督的身体──教会(林前十二13;徒二2~4)。
注:有关圣灵的浸礼在圣经中只出现过两次:第一次是在五旬节,第二次就是在哥尼流的家。虽然在《使徒行传》里记载着许多人接受圣灵,但是,只有这两次是称作『在圣灵里受浸』,这是甚么缘故呢?因为五旬节是为犹太人,哥尼流家里是为外邦人;一次是开犹太人的门,一次是开外邦人的门。此二者虽然是在两个不同的地方,并在两个不同的时候,但是,它们不过是一个事实的两方面,一件事体的两段落而已。自从那两次的灵浸之后,圣经里再没有灵浸的记载了。
这怎么说呢?圣灵的浸礼,如同十字架的救恩一样,二者都是基本要道。主耶稣在十字架上的替死,是为全体世人的;照样,圣灵的浇灌,也是为全教会的。主耶稣只一次替全世人死,现在人信祂的替死,并不是要祂来为他们再死一次,乃是相信祂从前『一次』(来九28)的死;同样,在圣灵中的浸礼只有五旬节一次(哥尼流家包括有内);现在人得着灵浸,并不是主特别将他浸在圣灵中一次,乃是他自己相信在五旬节时已经受浸了。十字架的救赎是一个事实,凡罪人用信心接受的,就有得救的经历;照样,在圣灵中的浸礼也是一个事实,凡信徒用信心支取的,就有灵浸的经历。因此使徒保罗说:『我们不拘是犹太人,是希利尼人,是为奴的,是自主的,都已经在一位圣灵里受浸,成了一个身体』(林前十二13原文)。现在就只看我们支取不支取了。
〔话中之光〕(一)有一件事我们一直宝贵的,就是主在今天仍然说话。主不只在圣经里说话,主也不只对彼得说话,主今天也对我们说话。主的话没有停止过。
(二)今天教会里的难处,就是没有活的话语,只有死的道理;缺少叫人直接从主听到『应时的话』(rhema),而只有人的讲道。
(三)作主的工作的人,每一次站在讲台上,是盼望有主『应时的话』(rhema)。如果不是主今天对我们说话,我们就失败了。许多时候,我们讲了一篇道,但是主并没有说话。
(四)水浸是旧生命的结束,灵浸是新生命的开始;前者需要悔改(可一4),后者需要悔改且相信福音(可一15)。
(五)人若不肯悔改、接受水浸,将来就要受到火浸(参太三11~12);凡肯悔改且相信、又接受水浸的人,今天也就同时领受灵浸(林前十二13)。
【徒十一17】「神既然给他们恩赐,像在我们信主耶稣基督的时候,给了我们一样,我是谁,能拦阻神呢?」」
〔文意注解〕「我是谁,能拦阻神呢?」彼得这话意指『他若拒绝接纳这些外邦人信徒,不同意给他们施浸的话,那他就是抗拒神、与神敌对了』。彼得知道哥尼流一家人整个得救的过程,都是神一手带领的,他实在不能、也不敢拦阻神在外邦人中正展开的救赎大工。
【徒十一18】「众人听见这话,就不言语了。只归荣耀与神,说:『这样看来,神也赐恩给外邦人,叫他们悔改得生命了。』」
〔文意注解〕「众人听见这话,就不言语了,」他们的『不言语』并非心悦诚服,而是面对这样显然是出于神的事实,无话可说,只好闭嘴。他们并没有因为这件事,而放弃他们的犹太教传统观念,反而要外邦人信徒也遵守摩西的律法规条,否则就不能得救(徒十五1,5)。
「这样看来,」这语气并不是积极的,而是消极且不太情愿地接受事实。
「叫他们悔改得生命了,」『生命』在原文是zoe,乃指属神的、永远的、非受造的、不能毁坏的属灵生命(弗四18;约三16;约壹一2;来七16)。人得自父母的生命,是『魂生命』(psuche,太十六25)。人必须重生,才能得着『灵生命』(约三6~7);而重生的条件,就是悔改相信主(约三15~16)。
〔话中之光〕(一)主耶稣是为全人类的罪而死的,因此福音是为全人类的;我们传福音的对象应当扩及各种族、各阶层的人们。
(二)耶路撒冷教会因着有些人过度坚守犹太教遗传,以致在主的见证上失去了中心的地位,而被接下来的安提阿教会取代(参20~30节)。无论是个人或是教会,若是偏离了主的旨意,就会被主放在一边,而另兴起别人或别的教会来取代。
【徒十一19】「那些因司提反的事遭患难四散的门徒,直走到腓尼基,和居比路,并安提阿。他们不向别人讲道,只向犹太人讲。」
〔文意注解〕「直走到腓尼基,」『腓尼基』即今黎巴嫩,是在加利利西北部,沿海岸的一条狭长平地,包括推罗和西顿二城。
「居比路,」小亚西亚南面,地中海的一个大岛,今叫塞浦路斯。
「安提阿,」『安提阿』在今日土耳其境内,位于地中海的东部,是奥隆特河(Oronte River)的出口处。当时叙利亚境内的产物,皆由这一条河进出;同时也是巴勒斯坦、叙利亚和小亚细亚之间的必经之路。在使徒的时代人口约有五十万,是当时世界第三大都市,仅次于罗马和亚力山大,有许多犹太人居住在那里。
「他们不向别人讲道,只向犹太人讲,」这一班四散的信徒,直到目前为止,只向犹太人传讲福音,尚未向外邦人传讲。
〔话中之光〕(一)这些受逼迫的信徒,其中没有一个使徒(徒八1)。福音的广传,不能单靠专职的传道人,也要靠所有的信徒,否则福音就会受限制。
(二)一个真基督徒,必定是一个真传道人;无论遭受甚么患难,无论身在甚么地方,心中所念念不忘的,乃是要传福音。
【徒十一20】「但内中有居比路,和古利奈人,他们到了安提阿,也向希利尼人传讲主耶稣(有古卷作也向说希利尼话的犹太人传讲主耶稣)。」
〔文意注解〕「但内中有居比路,和古利奈人,」他们想必是散居在居比路(今塞浦路斯)和古利奈(今属北非利比亚的城市)的犹太人信徒。
「也向希利尼人传讲主耶稣,」『希利尼人』指根本不信神的希腊人;这是向外邦人传扬福音的开始,也是教会布道工作的一大突破。
〔话中之光〕(一)向外邦人传讲福音,这是一个划时代的作为。这些人勇敢所踏出的『一小步』,在教会宣教史上乃是值得大书特书的『一大步』。
(二)真正的信仰应该是超越人与人之间的隔阂的;基督徒不可让来自人的传统、地理、历史、文化、种族、语言、价值观念等,来左右我们的事工。
(三)圣经并没有记载这些向外邦人传福音的是谁,而只说他们是从居比路和古利奈来的人;他们是教会历史上的无名先锋。我们服事主,不要求为自己得名声,而要求成功主的旨意。可惜教会中有些人,他们仅仅作了一点点的事,便希望受人注意、传扬名声。
【徒十一21】「主与他们同在,信而归主的人就很多了。」
〔原文字义〕「归」回转,归向。
〔文意注解〕「主与他们同在,」原文作『主的手与他们同在』,表明主亲自参与向外邦人传扬福音的工作。『主的手』至少在两方面作工:(1)用神迹随着,证实所传的道(可十六20);(2)打开人的心窍,使人明白神的话(路廿四45)。
〔话中之光〕(一)如果不是主的能力,而想要靠人的力量来成就福音的事工,乃是枉然的。
(二)一个人如果真实的相信主,自然也会从心里归向主。凡是不肯归向主的人,他的相信恐怕有问题,可能不过是头脑道理上的认知,或是情感上的认同(例如因父母是基督徒,所以就自认为也是基督徒)。
【徒十一22】「这风声传到耶路撒冷教会人的耳中,他们就打发巴拿巴出去,走到安提阿为止。」
〔原文字义〕「巴拿巴」劝慰子。
〔文意注解〕「这风声传到耶路撒冷教会人的耳中,」『教会人』原文没有『人』字,指教会;教会竟有耳朵,可见教会不是指建筑物,也不是指团体组织,乃是指活生生的信徒结合体。
「他们就打发巴拿巴出去,」耶路撒冷教会派遣巴拿巴的主要目的,是要证实外邦人对福音的接受,是否真实出于神。而教会所打发的人选巴拿巴非常合适,一方面因他的心胸宽大,气度恢宏(参23~26节);另一方面他也是居比路人(徒四36),由他来了解并帮助这些『居比路人』(参20节)的工作,自然会比别人更加得心应手。
〔话中之光〕(一)各地的教会虽然是独立的,但并不是和别地教会没有交通来往的;教会不能单顾到本地的需要,也要关心别地教会的需要。
(二)差传工作的成败,维系于所差遣的人选是否恰当;人选对了,就会事半功倍。
【徒十一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