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第十四章
逐节详解
【约十四1】「『你们心里不要忧愁;你们信神,也当信我。」
﹝原文直译﹞「不要让你们的心被困扰;你们当信入神,也当信入我。」
﹝原文字义﹞「心里」心怀;「忧愁」搅扰,困惑,烦恼。
﹝文意注解﹞「你们心里不要忧愁,」『你们』指主的门徒;他们心里忧愁的原因有二:(1)主即将与他们分离(参十三33);(2)对他们自己往后的处境感到恐慌。
「你们信神,也当信我,」『信』字原文乃『信入』,指主观经历上的信,而不是客观道理上的信;这里将『神』与『我』相提并论,暗示祂(基督)乃是那无所不在的神,并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
﹝话中之光﹞(一)「你们心里不要忧愁,」实在说,当时最该忧愁的,乃是主自己;但祂却反过来用许多甜美的话,安慰祂的门徒。主是多么忘记自己,而顾到别人!
(二)在面临十架酷刑的前夕,前三本福音书,都曾记载主为此在客西马尼园中三次祷告,何等忧伤、哀痛(参太廿六37~38;可十四33~34;路廿二44),惟独本书记载,主反而尚有余力去安慰祂的门徒,这是因为祂在《约翰福音》中乃是『神子』的身分,不同于前三本的『人子』身分。主在人性中虽有软弱,但在神性中何等超越!
(三)本节的话指引我们一条免于「忧愁」的路,就是应当『信入』(原文)神和基督;我们惟有藏身在神和基督的里面,才能免受忧愁的攻击。信心乃是我们解除忧戚之心的良药。
(四)当令人忧苦的事来烦扰你时,只要举起信心的眼光,就必能在一片愁云凄雾中,望见那光辉灿烂的彩虹。
(五)「你们信神,也当信我,」这话表明,人若信神,也必信主。信靠基督,就是信靠神;换句话说,不信基督,也就是不信神(参约壹二28;五10)。
【约十四2】「在我父的家里,有许多住处;若是没有,我就早已告诉你们了。我去原是为你们豫备地方去。」
﹝原文字义﹞「住处」房间,寓所,府宅,邸第。
﹝文意注解﹞「在我父的家里,有许多住处,」『我父的家』就是神的居所(殿);神不但是住在天上,祂也是与基督互为居所(参10~11节;八16,29;十38)。父神在地上原只以基督的身体作为殿,但是借着祂的死而复活,基督属灵的身体已经被建立起来(参二19~21)。如今,就着团体而论,教会就是神的殿,是神借着圣灵居住的所在(参弗二21~22);而就着个别的信徒而论,我们每一个基督徒的身子也是神的殿,也是神借着圣灵居住的所在(参林前三16~17;六19)。这样,在父神的家里,就有了『许多住处』。
「我去原是为你们豫备地方去,」主耶稣的『去』,乃是指借着祂肉身的死,离开了祂的门徒;『豫备』表示需要一段时间,实际上,主耶稣是在死后第三日复活的;『地方』则是指借着祂的死而复活,所产生的教会。
所谓的教会,并不是指物质的建筑物,也不是指宗教的团体组织,乃是指一种属灵的生机体。人的血肉之体不是构成教会的要素。主耶稣的死,是为救赎我们脱离罪恶的败坏;祂的复活,是为使我们有分于神圣的生命与性情(参彼后一4)。
教会一面是『神的家』(参提前三15),有神居住在其中;一面又是『神家里的人』(参弗二19)的集合体,是信徒灵性生存与活动的所在。换句话说,教会就是神与信徒同住的地方。由此可见,主的死而复活,乃是为我们信徒豫备地方的必要过程。
﹝问题改正﹞「在我父的家里,有许多住处,」按照基督教传统的解释,认为这是指『在父神所在的天堂里,有足够的地方可供信徒永远居住』。这个说法,虽然我们不能断然指明完全错误,但从主耶稣在本章中所要表达的意思来看,却有商榷的余地:
1.本章中主耶稣『去』的目的,乃是为着祂的『来』,而祂所提到的『就必再来』(3节)、『我必到你们这里来』(18节)、『到那日』(20节)、『我们要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23节)和『还要到你们这里来』(28节)等,都是指着祂死而复活以后,在圣灵的形态里临到信徒,而不是指世界末日主第二次降临说的。
2.本章中主耶稣应许信徒,因着祂的『去』后再『来』,便能享受诸多属灵的好处,都是指当信徒还活在地上的时候便可以享受得到的,而没有一样必须等到信徒死后才能享受。
3.主所说:『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20节),是指彼此互为居所(住处)的意思,这也是当我们还活在地上的时候,便能实际地经历的属灵事实。
4.主又说:『我们(神与基督)要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23节);这里的『同住』在原文与『住处』同一个字。这是证明主耶稣死而复活所豫备的地方(住处),乃是从地上就开始实现的。
因此,我们宜就全章的观点,来解释这『许多住处』的含意。
﹝话中之光﹞(一)正如基督今天是在天上,也是在地上;祂为我们所豫备的地方,既在天上,也在地上。这样的地方,就非教会莫属。
(二)教会就是「父的家」,所以教会是属天的;教会中的每一件事,都应该导源于天,并且也都应该归之于天。
(三)每一位真实的信徒,都是三一神的「住处」。
(四)「住处」的原文含有『阶段性』的意义;信徒的灵命越长进,就越多享受灵命的福分。
【约十四3】「我若去为你们豫备了地方,就必再来接你们到我那里去;我在那里,叫你们也在那里。」
﹝原文字义﹞「来」正在来;「接」迎接,带着。
﹝文意注解﹞「我若去为你们豫备了地方,」『若』字乃作『当』或『既』字解,并不是说『不一定』。
「就必再来,」『再来』并不是指主的第二次降临(参帖前四16~17),而是指祂死而复活之后,在灵里复临(参18~19节;廿19~22)。
『我若去...就必再来』这话证明主耶稣的『去』,乃是为着祂的『来』;在肉身里的耶稣必须『去』,在灵里的基督才能『来』。主耶稣的『去』,是为着成功救赎;基督的『来』,是为着分赐生命。
「接你们到我那里去,」这话不是指被接到天上去;若是这样,我们便必须等到死后才能去了。『我那里』乃是指祂(基督)自己里面,正如主在后面所说:『你们在我里面』(参20节)。
「我在那里,叫你们也在那里,」主在灵里临到信徒,乃是要将信徒都迎接到祂自己里面(参20节),而祂自己乃是在父神里面(参10~11节),故信徒在祂里面,也就都被带到父神里面(参23节)。
﹝话中之光﹞(一)教会所在的地方乃是:(1)在基督里(参六56);(2)在父神里(参帖前一1)。
(二)「我在那里,叫你们也在那里,」那里有主的同在,那里就是天堂;信徒只要有主同在,便可以享受『在地若天』。
(三)「我在那里,叫你们也在那里,」基督从死里复活之后,确实已经在天上坐在神的右边(参弗一20),所以我们也是与祂一同坐在天上(参弗二6);基督徒一面是生活在地上,一面却是属天的人!
(四)我们信徒若真是与主一同在天上,我们就应当有属天的眼光、生活和言语,而不至于被地上的事物所辖制了。
(五)人最大的安慰,就是能与他所爱的同住;信徒最大的安慰,就是能与那爱我们的主同住。
【约十四4】「我往那里去,你们知道;那条路,你们也知道(有古卷作我往那里去,你们知道那条路)。』」
﹝文意注解﹞「我往那里去,你们知道,」因主曾告诉他们,祂将要回到父神那里(参七33;十三3)。
「那条路,你们也知道,」『路』意即『方法、途径』;此刻门徒应已知道,往父神那里去的路无他,乃是借着相信主耶稣基督(参三36)。
﹝话中之光﹞我们对于一项属灵的事物,必须从外面客观道理上的认识,进步到里面主观经历上的认识,才算是真实的认识;否则,就会像多马一样,似知不知,似识不识(参5节)。
【约十四5】「多马对祂说:『主阿,我们不知道你往那里去,怎么知道那条路呢?』」
﹝文意注解﹞多马生性多疑(参廿25),且受物质观念的束缚,因此无法跟上主耶稣的启示。
﹝话中之光﹞我们原有的天然的观念,往往会成为认识属神之事的障碍。
【约十四6】「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借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
﹝原文直译﹞「耶稣对他说,我就是那道路、那真实、那生命;若不是借着我,就没有人能来到达父。」
﹝文意注解﹞「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原文在道路、真理和生命三个名词前面,各有一个定冠词(the),表示这三样并不是一般普通的事物,乃是特有所指。『道路』指通往神的门路(参一51);『真理』指认识神的凭借(参一18);『生命』指享受神的权柄(参一12)。
自从伊甸园发生那次惨案以后,人和神绝对隔绝。人没有可能再和神亲近,除非有三个主要的条件得到解决:(1)他必须先有一条正确的道路;(2)他必须先认识真理;(3)他必须先有神自己的生命。地上有许多的路,可是没有一条路,是能领他到神那里的正路。地上也可以有真理,可是不能叫他认识神。地上也有各种生命,可是没有一个生命就是神自己的生命。因之,人没有可能亲近神。
主耶稣自己实在是道路;在十字架上祂的身体被擘开,辟了一条又新又活的路,使我们能以亲近神(参来十20)。祂实在是真理,神的真理借着祂表明出来(参一18)。祂实在是生命,我们由祂也得了生命(参廿31)。因之,我们一信耶稣是神的儿子,接受祂作我们的救主,我们就解决了亲近神的三个条件──道路、真理、生命──我们就能够到神那里,称呼祂『阿爸,父』。
「若不借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到父那里去』按原文更好翻作『到达父』;它不是指父所在的地方,而是指父自己(the Father)。主作我们的道路、真理、生命,不是为着把我们带到天上去,乃是要把我们带到父神里面。
﹝话中之光﹞(一)世上有许多的宗教,几乎都相信有神;但相信有神是一回事,能否接触到神又是另一回事。基督教与其它宗教最大的不同,就是基督教有基督是道路,所以能接触到真神;其它宗教则没有道路,所以无论怎样敬拜,仍是枉然。
(二)到神那里的道路,不是任何的教条、方式和作法,惟有借着基督,人才能亲近神。
(三)路是给人走的。人若单单知道某条路是通往何处,而不真正的走在那条路上,就永远达不到目的地。人若不接受基督,就永远不能亲近神。
(四)当我们相信并接受耶稣基督作我们的救主的时候,我们就是开始走在这条属灵的道路上,祂也必带领我们完完全全的来到天父面前。
(五)惟有基督才是真理,其它一切世上讲论神的道理都是虚伪的,任何离开基督的道理都不是真理。
(六)基督是真理;祂不但教导真理,祂自己就是真理。祂的所是、所作、所有、所言、所行,在在都是真理。吾人若要明白真理,必须更多认识并经历基督。
(七)基督是神圣事物的『实际』(「真理」的原文另译);人惟有借着经历基督,才能真正的经历神圣的事物。
(八)基督是生命;我们属灵生命的长进不是别的,乃是『祂增加,我减少』(参三30原文)。
(九)若没有道路,人就无所遵循;若没有真理,人就无可凭信;若没有生命,人就无法生存。
(十)信徒乃是走在基督这条道路上,相信基督这个真理,领受基督这生命。
(十一)「若不借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除祂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徒四12)。
【约十四7】「你们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从今以后,你们认识祂,并且已经看见祂。』」
﹝文意注解﹞「你们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基督是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父表明出来(参一18);因此,人只要认识基督,也就认识父神。
「已经看见祂,」并不是指看见神的本体,乃是指看见神的圣洁、公义、怜悯和慈爱等神性(参西一15;二9;来一3)。
【约十四8】「腓力对祂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我们就知足了。』」
﹝原文字义﹞「知足」足够,满意。
﹝文意注解﹞腓力大概渴望以肉眼看到神的显现,他这种想法是错误的。
﹝话中之光﹞信徒若果真能在灵里看见神,我们也就知足了。
【约十四9】「耶稣对他说:『腓力,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你还不认识我么?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
﹝文意注解﹞「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指门徒在主耶稣的身上,必然看见神性的美德。
【约十四10】「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么?我对你们所说的话,不是凭着自己说的,乃是住在我里面的父作祂自己的事。」
﹝文意注解﹞「你不信么?」信心是人能看见属灵事物的根基。
「乃是住在我里面的父作祂自己的事,」表明主不是凭着祂外面的人活着,乃是凭着在祂里面的父神而活。
﹝话中之光﹞(一)许多信徒也常和腓力一样,虽然感到有主的同在,却不认识与我们同在的主。
(二)主耶稣在地上的生活为人与言行,乃是我们基督徒的榜样──跟随在我们里面内住之神的引导而活。
【约十四11】「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即或不信,也当因我所作的事信我。」
﹝文意注解﹞主在本节的意思是说,门徒既然看见祂的言行,就应该信祂是在神里面,神也在祂里面,因为祂的言行完全是出于神的。
【约十四12】「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我所作的事,信我的人也要作;并且要作比这更大的事;因为我往父那里去。」
﹝文意注解﹞「并且要作比这更大的事,」『更大的事』有两层的意思:(1)范围更广大(参太廿八18~20);(2)效果更巨大(参徒二41)。
【约十四13】「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甚么,我必成就,叫父因儿子得荣耀。」
﹝原文直译﹞「而且你们在我的名里,无论求甚么,我必作成,叫父在子身上得荣耀。」
﹝文意注解﹞「你们奉我的名,」原文是指『你们在我的名里』;主的名就是主自己,所以在主的名里,意思就是在主的里面,与主联合为一,支取主的权柄。
「叫父因儿子得荣耀,」凡是主因祂的名所成就的事,都是彰显父神的本性,叫人在我们身上看见父神,因此就得着荣耀。
本节表明下列几件事:(1)信徒必须与主联合为一(奉主的名),祷告才有功效;(2)信徒祷告,主作事;(3)祷告能得着答应,目的是为荣耀神。
﹝话中之光﹞(一)本节可视为十二节的解释:新约信徒作比主耶稣一个人『更大的事』,乃是借着祷告成就的;可见信徒所作的,仍是主借着他们作的(参十五5)。
(二)奉主名的祷告,就是我们在所祷告的事上与主联合为一;主的事就是我们的事,我们的事也就是主的事。惟有这样的祷告,才能合乎主的意思,也才能很容易的得到主的答应和成就。
(三)我们到神面前,不能靠着自己祷告;因为我们这个人在神面前是不蒙悦纳的。我们必须奉靠主的名祷告,也就是必须在主里面祷告,才能蒙神垂听。
(四)我们若要奉主的名祈求,就得与祂有亲密的交通,否则我们就不能明白主的心意。我们与主愈亲近,我们就愈明白祂的心意。
【约十四14】「你们若奉我的名求甚么,我必成就。」
﹝文意注解﹞「我必成就,」『我』字指主耶稣;有解经家认为,本节提供新约信徒一个根据,可以直接向主耶稣祷告。
【约十四15】「你们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
﹝话中之光﹞(一)一个人明白主的命令,还不能证明他爱主;惟有遵守主的命令,才是爱主的表现。
(二)爱心若没有顺从,便是死的。人的爱心越大,他遵命的程度也必越高。
(三)是的,人的深处若被主吸引,就不能不爱主;在爱主的人身上,遵主命令乃是甘心而容易的。但愿我们爱主更深,遵从主的命令更多。
【约十四16】「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赐给你们一位保惠师(或作训慰师,下同),叫祂永远与你们同在,」
﹝原文字义﹞「保惠师」在旁边呼唤(beside caller),朋友(friend),中保(Advocate),安慰者(comforter),说服者(persuader),辅导者(counselor),辩护者(Legal Helper),代求者(Intercessor),坚固者(Strengthener)。
﹝文意注解﹞「我要求父,」这里原文所用的『求』字,不是『下属向上级』的请求(参13~14节),而是『平等地位间』的诉求。
「父就另外赐给你们一位保惠师,」『另外』不是指另一类,而是指『别个』同类的;『保惠师』的原文意思是『指一个被招请到另一个人身旁的帮助者』,这词用在法律场合,是指一个陪伴当事人出庭,照料有关案件一切事务的人,其工作乃是代言、辩护、忠告、训勉和安慰。
『保惠师』原文在新约圣经中共享过五次;其中四次是指圣灵(参十四26;十五26;十六7),另一次译作『中保』(参约壹二1),是指耶稣基督说的。主是我们的『保惠师』,当我们失脚犯罪的时候,祂在父面前作我们的中保、帮助、代求者(参约壹二1;罗八34;来七25)。圣灵也是我们的另一位『保惠师』,永远与我们同在,当我们软弱、灰心、愚昧、无知的时候,圣灵是我们的帮助者、带领者、代求者(参罗八26~27)。
﹝话中之光﹞(一)圣灵乃是基督的化身,将基督实化在信徒的里面,一直伴随着我们,服事我们,并照顾我们一切的需要。
(二)圣灵对我们的照料,真是无微不至;无论我们需要甚么,祂都能供应我们而绰绰有余。
(三)如今主就是那灵;主的灵在那里,那里就得以自由(林后三17)。
【约十四17】「就是真理的圣灵,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为不见祂,也不认识祂;你们却认识祂;因祂常与你们同在,也要在你们里面。」
﹝文意注解﹞「就是真理的圣灵,」圣灵之所以被称为『真理的圣灵』,乃因为圣灵:(1)祂感动人说出神的话(参彼后一21);(2)祂绝不引人趋向谬妄(参约壹四6);(3)祂为这位是真理的基督作见证(参6节;十五26);(4)祂要引导人进入真理(参十六13)。
「乃世人不能接受的,」世人因属乎血气,圣灵不能住在他们里面(参创六3);惟圣灵会叫世人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参十六8),只有肯接受圣灵如此感动的,才能得着圣灵的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