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第十五章
【75.那婦人所失去的一塊錢是什麼錢?何以她要這樣費心去找尋,而且找到後要與朋友鄰舍一同歡喜快樂?(路十五章8一9節)】
這婦人所有的“十塊錢”,不是普通的錢,乃是“飾錢”,是在結婚之夜,新郎送給新娘的。這十塊錢是排成一行的縫在一條布帶上,捆在新娘的頭上,別人在她的前額處看見這十塊錢,便知道她是一位已婚婦人,不是童女。
日子久了,分別縫在帶上的“飾錢”可能縫線斷了,便跌在地上。如果不去把它找回,不能把一行的十塊錢帶在前額上,便覺失禮,所以這個婦人必須設法將它找回。同時她的親朋如果知道她已經失掉的一塊“飾錢”找到了,也一定為她歡喜,而且婦女們的歡喜更大。
這一塊錢,原文是一個“都拉黑馬”(DRACHMA),約值美金一角六分。
現在以色列的拿撒勒婦女仍然佩帶這種“飾錢”,稱之為SEMEDI(閃美錢)。
多數人解釋路加福音十五章的三個故事,比方“聖子”對迷路的羊的尋找,“聖靈”藉著教會(婦女為預表)對迷失的“人性”(錢上有一人像)的重生,“聖父”對浪子的愛。――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路十五22】「把那上好的袍子快拿出來給他穿。」
神是太豐富了,所以祂最大的喜樂,就是賜給。祂的倉庫太豐盈了,所以當我們拒絕祂,不讓祂有機會把祂寶藏淋漓盡致地傾瀉到我們身上時,祂的心是何等的痛苦!那位浪子回到家門時,父親從未因他的浪費而責備他,也未曾查詢浪子如何揮霍他的產業。父親唯一的喜樂,是因兒子回家後,使他有機會可以在兒子身上花用更多的財富!當他看見這一個兒子,還需要袍子,戒指,鞋子和豐富的筵席時,他真是快樂極了!反而在大兒子身上因無用武之地,而感到很難過!當我們想要為神籌措張羅一切時,神的心是很難過的!因我們的神是多麼,多麼和多麼的富足!我們讓祂在我們身上不斷的賜給,賜給,再賜給時,祂才會得到真實的喜樂。祂要作一個永遠的賜給者,祂也要作一個永遠的成全者。只要我們能夠看見祂是多麼的豐富,和多麼的偉大,那就好了!―― 倪柝聲《曠野的筵席》
【路十五32】「只是你這個兄弟,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所以理當歡喜快樂。」
想到這個浪子回頭,他的福氣是何等的大,就為他快樂。但是,失一子的是誰呢?不是兒子,乃是父親。是父親苦,是父親受虧損,是父親枉費了心血。所以父親說,我這個兒子是失而又得的,他們就快樂起來。我們曾否想到,我們若是有一次的回頭,有一次的順服,會叫神的心快樂呢?福音的最高點,不是給我們看見罪人得著什麼,乃是給我們看見神得著什麼。
當我每次想我揀選一條道路,順服神一下,竟然能叫神的心快樂,叫神有所得著,是何等的好呢。神能創造宇宙,神能增加東西與人,唯神對於一個人的心,有失去的可能,神沒法勉強一個人的心!我想:像神這樣大、像神這樣無所不能無所不有、像神這樣一位造化的主,竟然要從一個像微蟲、像塵土的我有所得著,這是何等快樂呢?―― 倪柝聲《曠野的筵席》
【路加十五章的五個「起來」】(一)「收拾起來」(13節):將神所賜予世人的好處與才能據為己有,作為自己的本領,僅求滿足自己的願望與享受。(二)「窮苦起來」(14節):遠離神的結果,必然招致心靈的貧窮、空虛與惶恐。(三)「我要起來」(18節):這是醒悟、悔改的先聲;世人的滅亡與得救,繫於一念之間。(四)「於是起來」(20節):人若受感而不見諸行動,仍然得不到神的恩典;知罪悔罪,更要緊的是決心離罪歸向神,這是得救的不二法門。(五)「快樂起來」(24節):浪子回頭,神人同樂。─《講壇選載》陳炎新